百科知识 个体权力维护:关键步骤与效果

个体权力维护:关键步骤与效果

更新时间:2025-09-1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个人权力的维护首先依赖于个人自身的努力和所采取的行动。个人权力的自我维护不但体现了个人人格的独立和尊严,更是维护和实现个人多方面利益不可或缺的手段和条件。个人对自身权力的维护也是一个国家乃至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不断变革和完善的助推器。个人权力的法律维护。

二、权力的维护

在一个符合社会正义、法治和民主的社会中,个人的权力是整个社会权力中最为基础的权力。因为没有对个人权力的尊重和维护,社会的公共权力就失去了存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即使是维护公共利益的政府权力和集体权力,也不能被滥用来损害个人合法合理的权力。个人的权力不仅存在于他的自主、自由的思想与行为活动之中,而且存在于个人所生活的集体和社会之中,只有这样,个人的权力才是真实的。

在以往社会的实践中,已形成了一些比较固定的判断思维:一是,我们往往只强调和重视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对个人利益的促进、维护和保障的作用,强调国家和社会的发展是实现个人要求的前提和基础,而对在国家和社会发展中如何去认真地对待、解决和满足个人的种种权力的要求,并有效地扩大和实现个人在国家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却顾及的不够。集体的成功似乎并不总是在所有方面都能促进个人幸福。二是,我们常常把个人对自身权益和需要的追求简单地等同于对个人私人利益片面的维护,看成是对国家和社会利益的不尊重和损害,没有充分地把个人对权力的主张看做是社会生活中最为重要的民主和法治进步成果的体现,从而造成在一些社会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思想文化生活领域对个人权力忽略、轻视或部分的排斥,形成了国家和社会利益在一些方面与个人利益不同程度、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矛盾。所有这一切极大地阻碍了个人的发展及国家社会发展进步性要求的充分实现,导致国家和社会政治民主、经济民主进程在某些领域或方面的受阻,导致国家和社会的政治经济发展与个人权力和利益实现在某些领域和方面部分地分离,并诱发社会思想文化价值理念的矛盾。

个人权力要求的内容及其充分的实现,在推动整个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凸显的价值和作用,这些凸显的价值和不可或缺的作用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如果个人的各个方面的权力和要求得到充分的实现和切实的维护,将引导个人行为进行进步的、合理的、正义的选择,它将成为国家和社会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的支撑力和推动力,它将赋予个人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个人就会成为促进国家和社会繁荣富强、进步民主的最为重要的活力因子;相反,如果个人的权力和要求不能充分地得到实现和维护,个人行为的选择就有可能是消极的、非理性的,它将导致在一些方面国家和社会发展进程中矛盾和冲突持久性、普遍性地存在和蔓延,它将破坏国家和社会发展的有序与和谐,并导致个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同时受损。

其次,个人权力要求及利益在国家和社会发展如遇到非正义、非理性的阻碍,将造成整个社会政治权力分配与行使的失衡,将导致一方面社会公共政治权力的分配和行使失去有效的监督和约束,另一方面又会导致更为广泛的权力的滥用和腐败,造成社会大多数个人权益及整个社会利益的受损。将无法有效地促进和实现国家和社会的民主及政治的进步;同时,也会导致整个社会发展活力的丧失或减退,导致个人权力的保障和行为的选择都无法正常地得以实现,这又必将大大地削弱整个社会发展和财富创造的能力,从而也就根本无法促进国家和社会持久地进步与繁荣。

第三,如果个人的思想文化发展的权力得不到实现和维护,将导致整个国家和社会思想文化的进步和发展出现停顿或放缓、甚至是倒退;会导致整个社会思想文化创新的缺失;导致思想文化理念的混乱和对真理的漠视与排斥,并阻碍社会文化思想的进步、传播与交流,最终造成社会思想文化理性的缺失和活力的丧失。

个人与国家和社会之间在某些领域和方面利益的差别是客观存在的。关键的问题不是掩盖或回避这种差别。我们应建立起个人与国家和社会之间在各个领域发展真正的互动,开拓更多更广阔的社会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的空间去推动和促进个人权力的要求在各个领域和方面的落实和发展。使国家和社会的发展真正重视和关注作为个体存在的个人的权力和要求,建立起个人利益要求与国家和社会的利益要求相互协调、均衡发展、共同实现、彼此促进的社会条件。这是实现国家和社会进步和发展的唯一正确的道路和选择。个人权力的实现不仅是个人自由、自主行动的结果,它也与群体和社会的健康有序发展密切相关。

从社会的视野来看待个人权力要求的价值和作用,将使我们的思维跳出以往狭隘片面地把个人权力的诉求简单地看成是个人对私人利益的追求,从而去加以藐视的评判、考量的心态,从理性、法治、民主与社会和谐发展的角度,从社会发展的目的性和方向性的角度,从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的全新视野,去构建和实现真正以人为本的社会所具有的不可或缺性去重新认识和把握这一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https://www.daowen.com)

个人的权力同强大的公共权力相比,在许多方面明显处于弱势的地位。这种弱势的地位一方面是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另一方面也是现代社会发展不成熟所造成的。因而,在现实生活中,面对个人权力弱势的状况,个人对权力的维护就更有其重要的意义。

个人权力的维护首先依赖于个人自身的努力和所采取的行动。个人是自己权力的主体,个人思想及行为的自由及选择,个人在生活及工作中所追求和实现的利益,个人作为社会成员所享有的人格尊严、表达自由,所享有的政治权力、经济权力、文化权力和社会权力都依赖于个人对这些权力的认知、主张、行使、诉求、掌控和维护。

个人权力的自我维护不但体现了个人人格的独立和尊严,更是维护和实现个人多方面利益不可或缺的手段和条件。个人权力的自我维护不但对个人而言是不可或缺的,而且它也是社会进步与公正、平等与正义、民主与自由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个人对自身权力的尊重、诉求与维护,推动了社会在平等、自由、民主与法治领域的不断进步,并不断在社会公共权力与私人权力的体系中建立起更加趋向合理的权力的分配、行使与制衡的结构。个人对自身权力的诉求与维护,可以为社会在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集体利益格局中建立起均衡、兼顾、合理的体系架构。个人对自身权力的维护也是一个国家乃至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不断变革和完善的助推器。因为个体的人,也包括集体的人,才是社会发展的最终目标。

个人权力的法律维护。法律从法理及现实意义上来讲,它具有强制的权力,它可以借助立法和司法来实现对个人权力的维护。现代民主法治国家的重要成就之一就是法律对个人权力的尊重和保障。在法治的社会,法律反映了法治的精神,是人民利益和意志的体现。现代民主社会的直接目的就是用法律来保障个人的权力和自由。法律对个人权力的维护意味着一个人不受他人强制的压制,同时,也确保个人不为政府或官僚机构的任性所控制。法律对国家权力的边界作出明确的限定。正如托马斯·弗莱纳所指:谁要想以人民的名义进行统治,谁就必须承认公民个人享有基本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就是政府也不能侵犯这些权利。(〔瑞士〕托马斯·弗莱纳,《人权是什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5年版,第4页)。只有按照法治的原则来看待个人权力,个人的权力才能得到保护。在不同的国家社会中,由于法治的理念,法律的体系,历史文化,社会经济发展的水平及状况,政治体系中对个人民主自由的认知和规定的不同,法律对个人权力的维护在现实中存在着许多方面的差异。在一个国家社会中,被认为是合法的个人的权力,而在另一些国家则可能遭遇到排斥、限制或漠视。这种对个人权力法律维护上的差别,常常会影响到个人对权力维护的期盼,同时也会动摇一些个人对法律的信任和信心。法律在维护个人权力方面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否则,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就会被个人所抛弃,就会受到个人的怀疑和抵制。如果一个社会法律对个人权力的维护难以实现的话,社会的彼此信任及个人对国家的尊敬也将消失。

社会团体及组织对个人权力的维护。由于对个人权力的维护除了具有普遍性和共同性外,不同的个人对权力诉求的内容有着各自的特殊性及差异性。正是由于个人这种特殊性及差异性的存在,使得社会产生和形成了代表和维护某些特定个人群体权利集合的社会团体和组织,这些社会团体和组织可能因各自不同的权力及利益要求而产生并寻求自己特殊的权力和利益诉求。这些社会团体和组织可能因种族、民族、阶层、行业、职业、年龄、性别、宗教、信仰、地区、政治立场和观点、经济利益、文化趋同、个人生活方式偏好、良知或正义感、慈善或关爱、对社会和自然的责任、对人类行为的关注、对社会问题解决的渴望和期盼、对个人生命健康与安全的维护与救助等各种动因,把一些有着共同和相似要求的个人吸纳入组织,通过社会团体和组织的资源和力量来维护这一群体及群体所属的个人的权力、利益、诉求和主张。相对于个人对权力的维护,这种通过社会团体和组织所进行的对个人权力维护的活动,往往具有更大的社会影响和更为有效的维护效果。社会团体和组织可以集中更多个人的智慧、能力和经验,可以整合和配置更多的个人与社会的资本。社会团体及组织联合起来所采取和实施的一些对个人权力维护的行动,更具有社会性和广泛的影响力,会更加广泛的引起社会的同情和参与,并对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法律、道德及行为产生巨大的影响力和制约力。

社会团体及组织对个人权力的维护,虽然有着巨大的个人所不可比拟的优势和力量,但这种优势和力量发挥作用的程度及最终对个人权力维护所产生的效用,一方面要取决于不同的国家及社会,对社会团体和组织所给予的生存环境及所认可的权力的内容和空间;另一方面则取决于这些社会团体及组织自身的意识观念、组织能力及所进行的资源利用和活动的有效性。

媒体及社会舆论对个人权力的维护。媒体及社会舆论是社会公众传播信息及发表意见和观点的重要平台。媒体的调查、评论、报道及传播可以广泛地影响到社会各类受众群体。而社会舆论通过言论及意见并采取支持、赞成、拥护、批评和反对的舆论倾向来表达公众的立场和选择。在一个开放的社会中,对个人权力的维护借助媒体和社会舆论可以获得强大的支持。因为媒体对侵犯个人权力现象问题的报道、分析、评论及公众舆论对事件观点意见的表达,会在社会中迅速传播开来,并对侵权者形成压力和制约力,导致广泛的社会关注。同时媒体及社会舆论对个人权力的维护还有一个无可比拟的优势,这就是导致对个人权力侵害事件被公开化。这种公开化又使得侵权行为被置于社会的阳光和监督之下。侵犯个人权力的行为最为害怕的就是阳光下的暴露,因为这种行为很可能会导致政府、法律、道德、制度的多重介入和干预,会使个人权力的维护得到更为广泛的正义、良知、公平、公正的支持和帮助。媒体及社会舆论对个人权力的维护,要想获得见得到的实效,则需依赖于两个不可或缺的条件:一是媒体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正义感,并获得了独立和自由的采访与报道权,使媒体得以从客观、公正,而非压力或非正当利益的角度去选择和关注个人权力维护的问题;二是社会舆论的主流受理性、良知、法治的观念和立场的支配,能够从对个人权力维护的个体意义与社会整体意义双重的角度去考量个人权力的维护,而非个人的情感、偏好和利益损益来作出社会舆论的判断。媒体和社会舆论对个人权力的维护将极大地影响到个人权力维护的实现程度,特别是当政府、法律、个人和社会团体及组织都难以有效发挥作用的条件下,媒体及社会舆论所给予的对个人权力的维护,尤其显得特别的重要和不可或缺。

政府对个人权力的维护。由于享有广泛的行政权和执法权,政府的制度安排及政策的制定、修改、实施和运用会从许多方面对社会公共权力及个人权力产生巨大的支配和影响作用。由于从本质上讲,政府的权力来自于人民的授权或转让,政府对社会公共利益及个人权力和利益的维护,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政府权力的合法性就在于它能为个人的生命、尊严、自由、财产、安全、利益提供正当合理和必要的保护。顾肃指出,政府是为社会的幸福而存在,而不是社会为政府的权力和命令而存在(顾肃,《自由主义基本理念》,中央编译出版社,2025年版,第250页)。政治国家的目的是给公民以自由。与政府相关的自由则是一个人按照自己的愿望作出各种行为选择的权力,而这种个人的权力当然会以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不应当同个人欲望的满足相等同。政府的许多制度和政策都会对个人权力的实现和维护产生直接的影响,特别是个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工作、薪酬、就业、失业、救济、健康、医疗、退休、养老、迁徙、个人及家庭的福利、教育文化生活、消费品的质量和价格、生活环境、交通出行、住房、投资、旅游、进出境、信息的获取与传递以及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个人权力具体实际的实施等诸多方面,政府都可以通过自己所掌握的公共权力和资源来对个人的权力的维护和实现提供相应的保障和必要的支持与帮助。在政府对个人的权力维护过程中,一个良好的程序正义比为正义的内容设立任何标准都更能保证正义的实现。托马斯·弗莱纳指出,一个立宪民主的国家政府就必须设立一些壁垒,以使可能滥用其权力的机关受到限制(〔瑞士〕托马斯·弗莱纳,《人权是什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5年版,第125页)。即使有对个人权利的限制,那么这种限制也应由立法或法律来作出规定。政府对个人权力的维护,会使个人对自身权力的维护获得社会公共权力的强大支持和帮助,正如钱宁所指出的,公民权力是指这样一种个人与社会(国家)的关系,个人被赋予正当的理由向社会(国家)要求得到能够保障自己和其他社会成员一样的地位和待遇,以使他获得一种自由地与合法地支配某些社会资源来满足自己需求的资格能力(钱宁,《社会正义、公民权力和集体主义》,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5年版,第214页)。而政府则是满足和维护个人权力实现要求的最为重要的条件和因素之一。政府是靠纳税人来维系运转的,而个人是纳税人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政府无论是合法性存在的获得,还是从维持运转所形成的对纳税人的依赖,都有责任和义务去维护个人的权力。个人除了应当从政府获得公共产品和服务外,也需政府对个人权力的维护作出应尽的责任、努力和帮助,并使得个人有权对政府为个人所提供的帮助和服务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并对政府行为中对个人权力的侵害和损害要求获得赔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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