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一般规定

10.1 一般规定

10.1.1 绿色物业管理项目评价时,应按本章规定对加分项进行评价。加分项应包括性能提高和创新两部分。

10.1.2 加分项的附加得分应为各加分项得分之和。当附加得分大于10分时,应按10分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