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 加分项

10.2 加分项

Ⅰ 性能提高

10.2.1 利用现代化方式或信息化手段明显提高物业管理水平,评价分值为1分。

10.2.2 利用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小区电子屏等信息传播工具,实时将节能、节水、垃圾分类、空气质量、组织活动等相关信息发送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评价分值为1分。

10.2.3 住宅物业长期坚持开展厨余垃圾分类工作,评价总分值为2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厨余垃圾实行外运处理的,提供厨余垃圾台账和交收记录,得1分。

2 厨余垃圾就地、就近处理的,提供厨余垃圾台账及就地、就近处理记录,得1分。

10.2.4 申请评价方通过早期介入使新建项目在规划、设计和施工阶段充分考虑绿色物业管理要求,评价分值为2分。

10.2.5 根据所在地域气候和自然资源条件,合理利用可再生能源,评价总分值为2分,按表10.2.5的规则评分。

表10.2.5 可再生能源利用类型和指标

注:Re为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与照明设备安装容量之比。

10.2.6 提供经专业机构核查的年度碳排放报告,并积极参与碳交易,评价分值为1分。

10.2.7 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室内空气中的总挥发性有机物、可吸入颗粒物等主要污染物浓度不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GB/T 18883中规定值的70%,评价分值为1分。

Ⅱ 创 新

10.2.8 利用二维码对设备设施进行编码,建立数据模型,且利用信息系统对物业共用设备设施进行管理,评价分值为1分。

10.2.9 信息化系统已对接“物业信息管理平台”或按要求将全部相关信息上传到“物业信息管理平台”,评价分值为2分。

10.2.10 采用合同能源管理,评价分值为1分。

10.2.11 通过引入科技手段和采用高效管理方法,实现对垃圾分类更精细化管理,评价分值为1分。

10.2.12 鼓励有条件的物业项目可采用机械式停车库或者停车楼等方式节约集约用地,或者采用错时停车、共享车位的方式向社会开放,提高停车场使用效率,评价分值为2分。

10.2.13 采取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提升管理水平的其他创新,并有明显效益,评价总分值为2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

1 采取1项,得1分。

2 采取2项及以上,得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