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2 多重分类汇总
2025年09月26日
3.5.2 多重分类汇总
如图3.5.2-1所示,要求根据“部门”字段,统计“基本工资”的平均值和“实发工资”的合计值。本例中“部门”字段已经排序,可以直接用于创建数据分类汇总。选择任意单元格,切换至“数据”选项卡,选择“分组显示”组中的“分类汇总”命令。
如图3.5.2-2所示,在打开的“分类汇总”对话框中,将“分类字段”设置为“部门”,“汇总方式”设置为“平均值”,在“选定汇总项”组合框内勾选“基本工资”复选框,其他项目保持默认,设置完成后单击“确定”按钮。
图3.5.2-1 选择“分类汇总”命令
图3.5.2-2 “分类汇总”对话框设置
返回工作表中,即可看到根据“部门”对“基本工资”进行了平均值计算,默认为三级显示。再次切换至“数据”选项卡,选择“分组显示”组中的“分类汇总”命令。
在打开的“分类汇总”对话框中,将“分类字段”设置为“部门”,“汇总方式”设置为“求和”,在“选定汇总项”组合框内勾选“实发工资”复选框,取消“替换当前分类汇总”复选框,如图3.5.2-3所示,设置完成后单击“确定”按钮。
返回工作表,即可看到根据“部门”对“基本工资”进行了平均值计算,对“实发工资”进行了求和计算,二者同时存在,汇总默认为四级显示,如图3.5.2-4所示。
图3.5.2-3 “分类汇总”对话框设置
图3.5.2-4 多重分类汇总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