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有人说是萧伯纳为写了一封长信而道歉,原因是他没有时间写短信;有人说那是伏尔泰。他们俩很可能都这么做过。他们也许还为撰写了一本篇幅长的书而道过歉。当牛津大学出版社的谢利·考克斯邀我写此“非常简练的介绍”时,我就该想到这个故事。我写过不少关于欧盟的书,却从未受过“非常简练的介绍”的严格限制;我发现,尽可能简练地阐释一个复杂的实体,竟是一个难以应对的挑战。
问题的关键在于必须作最为精炼的阐述。自欧洲共同体——现称欧洲联盟——成立半个世纪以来,我一直在关注它的发展,并积累了大量的事实与思索,可供本书从中选取看来最为切题的素材。我很快产生了一个想法,即最好是沿着联邦制的方向循序渐进地介绍,而且一直认为理应如此。这并不意味着连根拔起欧洲的古老国家,再将它们移植至一片处女地,而是建立一种可以使它们以有效和民主的方式来解决共同问题的框架。我对观点的选取难免会受此想法的影响,但我关注的是为善于思索的人们——不管他们是倾向于联邦制还是政府间途径——提供事情的来龙去脉,借以评价欧盟的成效,并判断它在必须对其未来作出抉择的关键时刻应该朝哪个方向前进。为此,我力图实事求是。
我的知识涉猎可以说是博而不精。为了准确说明本书所涉及的欧盟事务,我得到了相关专业人士的鼎力相助。我要特别感谢莱恩·贝格、安德鲁·达夫、奈杰尔·黑格、克里斯托弗·约翰逊、约尔格·莫纳尔和西蒙·纳托尔。西蒙·厄舍伍德在加框文字、图表、年表、名词解释、地图等的制作上提供了极其宝贵的帮助。谢利·考克斯及其同事们既保证了工作效率,又能理解作者的需求。一如既往,我还得到了波林·平德的睿智建议。如果本书不能令读者满意,那不是他们的过错。(https://www.daowen.com)
《尼斯条约》
在本书付梓前不久,欧洲理事会于2000年12月10日缔结了《尼斯条约》。该条约将大大改变欧盟机构的运作方式。为使本书内容尽可能反映欧盟的最新发展,牛津大学出版社容我在时间与空间所许可的极其有限的范围内,作了一些适当的修改。有些变革将在2005年生效,其余则将在该条约得到所有成员国的批准后——最迟可能是2002年——生效。在此之前,现有条约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约翰·平德
2000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