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传媒下的观看——多数人对少数人的观看
如果说福柯的全景敞视监狱表现了现代社会人们在观看权力下被规范和被建构起来的技术话语系统,那么随着媒介技术的发展,观看关系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如果说全景敞视监狱代表了少数人对多数人的监控,大众文化视野下的观看则呈现出多数人把目光聚集在少数人身上,被观看成了少数人的权力,这种观看本身被打上了深深的消费社会的烙印。媒介推进消费文化迅猛发展,消费文化使媒介急速扩张,两者相辅相成,形成一种共谋共生的状态。大众媒介通过节目为电视受众塑造了一个特定的符号空间,强调物的符号意义,营造特殊的氛围,刺激公众的物质与精神双重的消费欲望。这种宣传与诱使的前提就是设立偶像,把少数人变成满足欲望、释放情绪的情感符号,利用媒介使他们被大多数人观看。电视是这种新式观看的典型媒介,主持人与嘉宾侃侃而谈,谈话被视觉化,变成形象符号,被人看见,他们只是信息的载体,绝非交流的对象,因为这种看见,在消费社会中,形成了经济活动。因为看的行为本身构成了消费,恰如费斯克所言:“观看制造意义,因此它成为一种进入社会关系的方式,一种将自己嵌入总的社会秩序的手段,一种控制个人特定社会关系的手段。”[23]
少数人因为被观看,获得了关注度并因此拥有被消费的可能。这些人往往活动于体育界、娱乐界,或者本身就是流行歌手、知名主持人,等等,不一而足。因为有了媒介的力量,他们获得了巨大的权力,可以成功地吸引“眼球”和“注意力”,他们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牵动大众的神经。著名的诺贝尔奖获得者赫伯特·西蒙曾经说过:“随着信息的发展,有价值的不是信息,而是注意力。”在新媒体时代,媒介每天生产海量信息,这种增长速度是爆炸式的,它借助电子媒介的高效传输,但是却导致眼睛相对信息的麻木,人们即便不主动搜寻信息,大量的信息也会从四面八方的媒介渠道接踵而至。可是,眼睛如何关注这些信息才尤为重要。凭借媒介,这些偶像对公众产生了巨大的潜在影响,他们的个人气质、能力、个性、隐私都会变成视觉符号并被商业社会所操作与运用,这使得他们本身变成了一个个被观看的消费品。
少数偶像作为消费社会的生活样板,凭借媒体的力量,使自身成为商品符号,争取最大数量的“被观看”,由此衍生出一定的影响力(这种影响力往往与特定的消费意识形态相联系),以此引导观看大众的日常消费甚至日常生活。而这种被观看的特权威力非常巨大,因为当下的社会已经成为完全意义上的消费社会。福柯所描述的全景敞视监狱形成的权利和责任正被消费者的经济地位所取代,消费者的概念取代了公民的概念。
在消费社会里,重要的社会实践,以及文化价值、理念、欲望与身份都来自消费,传统公民的自由权、宗教信仰逐渐失去了控制力、约束力,社会的中心不再围绕社会问题运转而是围绕消费进行。观看者看待生活和世界的方式发生了巨大的改变,逐渐过渡为以消费意识形态的观念去审视日常生活;他们不仅仅是商品消费群体,甚至是一种重要的文化力量、政治力量。但是,能够掌握并驾驭这种力量的人却不是这个群体中的单个个体,而是他们目光汇聚的少数人。
消费社会削平了传统社会的特权,带有民主自由的性质,可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又被推向了新的不平等——视觉观看导致的不平等。因为消费的自由实际上存在着某种先天的强迫性,人们在被影像包围时,不得不通过观看产生购买,然后再通过身份认同中的商品来实现自我的延续以及再生产。人们的需求变成某种欲望,成为一种歇斯底里的内心幻觉。他们对少数人的观看,其实就是把这种幻觉投注在这些个体身上,通过观看与追随,把欲望转化为一种对认同的期待与追求。这是一个“文化霸权”确立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媒介通过诱使大众对少部分人——“偶像”的观看,让他们对偶像这一符号产生模仿、崇拜和认可,并趁机推销某种商品、生活方式甚至价值观,使之成为大众生活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