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事主语句的类型
关于受事主语句的分类问题,历来也存在颇多的争议。下面将前人与时贤对受事主语句的分类作一个简单综述。
(一)吕叔湘对受事主语句的类型分类
吕叔湘在谈及主语、宾语问题时对受事主语句的类型也有所涉及,我们做了如下归纳:
①“甲V乙”群甲乙都是受事
如:驻泰大使也换了张华。
②“甲乙V”群甲受事乙施事
如:有啥可难过的?你的痛苦我都经历过了。
李霞出国了,她的父母亲我们可以替他伺候,她的孩子我们可以替他照顾,她喜欢的房子我们看管,她喜欢的小狗我们喂养。
③“甲V”群甲受事
如:[他]歌也唱,只是唱得不大好。
阿拉伯语难说,阿拉伯文字难写。
菜请你们随便点吧。[21]
吕叔湘先生虽然没有对受事主语句问题进行专门的讨论,但从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他对受事主语句这一句式的分类已经非常细致和缜密,这为以后研究受事主语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龚千炎对受事主语句的类型分类
龚千炎认为受事主语句可以划分成六种类型,而且对这六类句型分类别进行了描写和说明:
①受事主语+谓语动词;
②受事主语+受、遭+谓语动词;
③受事主语+被+谓语动词;
④受事主语+被、叫、让+施事+谓语动词;
⑤受事主语+由、归+施事+谓语动词;
⑥受事主语+施事+谓语动词。[22]
以上列出的六类句型中,有些句型还尚存一些争议。龚千炎对受事主语句的这一分类在当时引起了热烈的讨论,并且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三)陈昌来对受事主语句的类型分类
陈昌来在一定程度上承袭了龚千炎关于受事主语句的一些基本观点,他指出主动句和被字句都属于叙述句,而非被字句即受事主语句则属于说明句或者说是描写句。他还进一步指出带施事的受事主语句的确有说明由于某种动作而产生的状态的作用,可能它们正处于从叙述句向说明句即描写句的过渡。如果已经实现由叙述句向描写句过渡,那么是隐含施事而不是省略施事的受事主语句。这类句式表示的是事件的完成,而不是正在进行。此观点可以用很多例证来证明,最重要的证据是谓语动词前面不能加“正、正在”这些词构成进行时态句。[23]
以上是对现代汉语受事主语句前人研究的一个简单概述,从以上的分析中我们可以发现,在受事主语句内部各种不同的类型之间也存在着差别。本文研究的受事主语句是指主语是其后面的谓语动词的受事的句子,我们采取了龚千炎的分类标准并且加以整合,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①不带施事的受事主语句,“受事主语+谓语动词”句,即“Np+Vp”句;
②带施事的受事主语句,“受事主语+施事+谓语动词”句,即“Np+Na+Vp”句;
③“被”字句,“受事主语+被(+施事)+谓语动词”句,即“Np+被(+Na)+Vp”句。[24]
为了便于区分,我们把①类受事主语句称为“无施受事主语句”,把②类称作“带施受事主语句”,③类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被”字句。用受事做主语的这类“被”字句是指含有被动标记的受事主语句,它是一种特殊的受事主语句,由于它涉及更多的语义问题,所以本书所讨论的受事主语句限制在①类、②类,③类“被”字句不在本书讨论范围之内。
鉴于此,本书将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结合不同语体语言的特点,主要考察不同语体中的受事主语句的句法、语义、语用特点。因为受事主语句所在的语体不同,所以它们的出现频率、使用条件、表达格式也不相同,因而也就最有代表性。通过逐一分析这类句式,并在各种语体中进行对比,揭示现代汉语受事主语句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