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杂谓语在不同语体中的分布

第三节 复杂谓语在不同语体中的分布

近几年来,关于取消复杂谓语的呼声似乎越来越高,但是取消复杂谓语是否可行呢?吴延梅认为,从语言实际出发(而不是从语法工作者主观意愿出发),还应承认一个单句(或复句的一个分句)中可以有两个(或更多)谓语,即承认有复杂谓语,就如同承认宾语可以有“双宾语”,一个中心词前可以有不止一个定语、状语一样。[1]尤其是在不同的语体中,复杂谓语的构成成分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比如光杆动词就是一种较为特殊的动词,其使用会受到语体和句类的限制。

表3.3 复杂谓语在不同语体中的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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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表3.3是复杂谓语在各种不同语体中的分布考察总表,主要考察了受事主语中谓语动词的构成成分:单独出现前附成分、单独出现后附成分、前后附成分同时出现、光杆动词。

如果把分布在各种不同的语体中的受事主语句的谓语的前附成分按从多到少的顺序排列,具有如下规律:

政论语体>新闻语体>口语语体>叙事语体>科技语体>法律语体

这说明谓语前只出现前附成分而无任何后附成分的结构在政论语体中最多,在法律语体中最少。

如果把分布各种不同的语体中的受事主语句的谓语的后附成分按从多到少的顺序排列,具有这样的规律:

法律语体>叙事语体>口语语体>新闻语体>政论语体>科技语体

这说明谓语后面只出现后附成分而无任何前附成分的结构在法律语体中最多,在科技语体中最少。

如果把分布各种不同的语体中的受事主语句的谓语的前后附成分按从多到少的顺序排列,呈现如下的规律:

口语语体>叙事语体>政论语体>新闻语体>法律语体>科技语体

这说明谓语前出现前附成分谓语后出现后附成分的结构在口语语体中最多,在科技语体中最少。

如果把分布各种不同的语体中的受事主语句的光杆动词按从多到少的顺序排列,呈现如下的规律:

新闻语体>科技语体>口语语体>叙事语体>政论语体>法律语体

这说明谓语由光杆动词充当的结构在新闻语体中最多,在法律语体中最少。

总之,现代汉语受事主语句是一类非常特殊的句式,在各种不同的语体中受事主语句的出现频率也不一样,受事主语句在法律语体中的出现频率最高;从有生与无生的角度来分析,除了法律语体中受事主语句的受事主语以有生受事居多外,其他五类语体中受事主语的受事主语都是以无生受事居多;从有定性与无定性的角度来看,除了政论语体中的受事主语句的受事主语以无定的居多外,另外五类语体中受事主语句中的受事主语都是以有定的居多;从受事主语的复杂程度来看,受事主语基本上都是由复杂的成分构成;从谓语的构成成分来分析,各种不同语体中的现代汉语受事主语句的谓语都是比较复杂的,光杆动词作谓语的情况非常少见,或者前面有状语等前附成分,或者后面有补语、时态助词、动态助词、语气词等后附成分。本书的分析正好与功能主义语言学所主张的观点不谋而合,也就是说把同一个语法结构放置于不同的语体中,那么这同一的语法结构的用法在各种不同的语体中也会有所不同,甚至会产生较大的差异,这正是言语交际者为实现自己的交际意图对语言形式进行选择的结果,也很好地解释了这些差别产生的原因。语体构成的基础是说话人的表达需要,正是这种需要影响着语体的特征。就本文的论题来说,语体特征决定受事主语句表达形式的分布方式。书面性和口语性、评论性和叙事性这两个维度对受事主语句的分布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这两个维度作用力的不同使得不同语体的受事主语句的显现形式和规律产生差别。


[1]吴延梅:《关于复杂谓语的几个问题》,《语言教学与研究》1988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