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小结
能源是人类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主要驱动力,长期被认为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自然资源。在传统功利主义的价值观支配下,人类过度地开发与利用能源,造成全球性的环境污染和破坏,随着时间的累积,进而引发全球的气候变化与生态危机,人类的健康和生存受到前所未有的威胁和损害。能源环境问题呈现出“都市化”、“不平衡性”与“不确定性”的特征,主要有法律层面的原因与经济层面的原因。能源环境问题产生的法律原因有二:一是各国能源法侧重维护能源创造的经济利益,忽视环境利益的保护,导致能源大量消耗和粗放式经营,侵害后代人享有使用能源的权利,污染和破坏环境,影响人类的可持续发展;二是能源生产者和消费者均应对环境保护承担具体化的法律责任,但传统能源法律制度以促进能源产业与发展经济为根本,仅是从道德义务上呼吁环境保护,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去明确规定生产者和消费者保护环境的经济或生态保护责任。能源环境问题产生的经济原因有二:一是由于能源是人类生活的重要能量来源,人们关注更多的是能源的供应能力,能源消费方式和不良环境后果长期被忽略;二是能源的用能性,人类依一定科学技术将能源转换成某种形式的有用能量,但其开发与利用能源的过程中存在破坏生态环境的风险。
【注释】
[1]参见中国气象局气候变化中心《中国气候变化蓝皮书(2019)》,2019 年5 月1 日。
[2]参见《2018 年全球电力报告》,TWh 是高能量发电站的发电单位,太千瓦时。
[3]方圆等:《我国能源现状与发展趋势》,《矿产保护与利用》2018 年第4 期。
[4]② 方圆等:《我国能源现状与发展趋势》,《矿产保护与利用》2018 年第4 期。
[5]程芳:《能源环境问题的外部性分析》,《学术论坛》2013 年第6 期。
[6]光化学烟雾是煤和石油的燃烧释放大量氮氧化合物和碳氢化合物,这些物质在大气中受到阳光中强烈的紫外线照射后产生的二次污染物质。
[7]程芳:《能源环境问题的外部性分析》,《学术论坛》2013 年第6 期。
[8]刘秀虹:《新能源可别带来新污染(大数据观察)》,《人民日报》2018 年8 月16 日第16 版。
[9]高利红、程芳:《我国能源安全环境保障法律体系:理念与制度》,《公民与法(法学版)》2011 年第2 期。
[10]国际能源署:《2018 全球二氧化碳排放报告》。
[11]参见2012 年2 月29 日环境保护部通过的《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2016 年1 月1 日实施 。
[12]2019 年7 月30 日全球空气污染指数实时监测图,见世界空气污染:实时空气质量指数网站。
[13]中国气象局气候变化中心:《中国气候变化蓝皮书(2019)》,2019 年5 月1 日。
[14]中国气象局气候变化中心:《中国气候变化蓝皮书(2019)》,2019 年5 月1 日。
[15]雾霾天气与城市的交通运输消费有直接关系,目前,全国约有二分之一的煤油、三分之一的汽油和四分之一的柴油消耗于交通运输部门,可以说交通运输已经成为中国的主要能源消耗部门。参见王金南、曹东等《能源与环境:中国2020》,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4 年版,第263 页。
[16][美]施里达斯·拉夫尔:《我们的家园—地球》,夏坤堡等译,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3 年版,第66 页。
[17]Conca, Ken, “Consumption and Environment in a Global Economy”, Global Environmental Politics, (3,2001),PP. 53-71.
[18][美]爱蒂丝·布朗·魏伊丝:《公平地对待未来人类 国际法、共同遗产与世代间衡平》,汪劲等译,法律出版社2000 年版,第4 ~5 页。(https://www.daowen.com)
[19]庄贵阳、朱仙丽等:《全球环境与气候治理》,浙江人民出版社2009 年版,第7 页。
[20][美]弗里兹:《煤的历史》,时娜译,中信出版社2005 年版,第21 ~25 页。
[21][美]霍华德·格尔勒:《能源革命:通向可持续发展未来的政策》,刘显发译,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6 年版,第1 页。
[22]桑东莉:《气候变化与能源政策法律制度比较研究》,法律出版社2013 年版,第41 页。
[23][日]岩佐茂:《环境的思想 环境保护与马克思主义的结合处》,韩立新等译,中央编译出版社1997 年版,第32 页。
[24][日]岩佐茂:《环境的思想与伦理》,冯雷、李欣荣、尤维芬译,中国编译出版社2011 年版,第127 页。
[25]World Energy Outlook 2004, EIA, 2004.
[26]国家统计局能源消费总量数据。
[27]曹锦秋:《法律价值的“绿色”转向:从人类中心主义法律观到天人和谐法律观》,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 年版,第43 页。
[28]王金南,曹东等:《能源与环境:中国2020》,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4 年版,第268 页。
[29]“环境承载阈值”即环境承载容量,是指某一环境区域内对人类活动造成影响的最大容纳量。
[30]程芳:《能源环境问题的外部性分析》,《学术论坛》2013 年第6 期。
[31][美]保罗·萨缪尔森、威廉·诺德豪斯:《经济学》(第17 版),萧琛主译,人民邮电出版社2004 年版,第29 页。
[32]转引自沈剑飞、张学江《外部性视角下的产业和谐发展研究》,吉林大学出版社2009 年版,第144 ~146 页。
[33]程芳:《能源环境问题的外部性分析》,《学术论坛》2013 年第6 期。
[34]蓝虹:《环境产权经济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2005 年版,第50 ~51 页。
[35]沈剑飞、张学江:《外部性视角下的产业和谐发展研究》,吉林大学出版社2009 年版。
[36]蓝虹:《环境产权经济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年版,第75 ~76 页。
[37]吕忠梅主编:《超越与保守:可持续发展视野下的环境法创新》,法律出版社2003 年版,第299 页。
[38]徐华清:《中国能源发展的环境约束问题研究》,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12 年版,第9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