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小结
“环境优先”的理念在能源法嵌入,必须以宪法规定的公民环境权利和国家保护环境的责任为切入点,明确“环境保护指导思想”有二:一是其基本立场在于以人为保护主体的环境保护,以契合宪法基于人所组成的生命共同体,以人之基本价值与基本尊严为最高保护价值体系;二是辅之以环境作为自我保护的价值,或称为自然的权利,这是以环境为中心的环境保护理念。鉴于环境保护工作的特殊性,能源政策作为法律的一种渊源,能源立法中嵌入环境政策作为落实能源环境责任的最主要手段。保护环境须有相应的法律责任,能源环境问题产生于能源开发、生产与消费的每一个环节,因此从国家、企业到消费者均应承担环境保护责任。国家从环境永续经营与管理的思维及理念出发,应积极采取行动保护环境;生产者应承担回收、再利用或处理废弃物的责任,生产者把这些成本加入产品价格中,废弃物处理的成本也被内化到市场机制中,利于降低环境治理成本。能源消费者依据污染者付费原则,必须为环境的外部性行为支付出对价的成本,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注释】
[1][英]丹尼斯·劳埃德:《法理学》,许章润译,法律出版社2007 年版,第34 页。
[2]David Short, Assessing the Utility of a Human Rights Approach to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UMI Company, 2000, pp. 56-57.
[3]吴卫星:《环境权入宪之实证研究》,《法学评论》,2008 年第1 期。
[4][日]植草益:《微观规制经济学》,朱绍文、胡欣欣等译,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 年版,第2 ~18 页。
[5]G.C.Thornton,“Legislative Drafting”,London:Butterworths Company Press,1979,P1.
[6]安·赛德曼、罗伯特·鲍勃·赛德曼、那林·阿比斯卡:《立法学—理论与实践》,中国经济出版社2008 年版,第30 ~31 页。
[7][美]维托·斯泰格利埃诺:《美国能源政策—历史、过程与博弈》,石油工业出版社2008 年版,第3 页。
[8][美]维托·斯泰格利埃诺:《美国能源政策—历史、过程与博弈》,石油工业出版社2008 年版,第19 页。
[9][美]约瑟夫·托梅因,[美]理查德·卡达希:《美国能源法》,法律出版社2008 年版,第50 页。
[10]胡德胜编:《美国能源法律与政策》,郑州大学出版社2010 年版,第69 页。
[11]胡德胜编:《美国能源法律与政策》,郑州大学出版社2010 年版,第71 页。
[12]陈海嵩:《德国能源问题及能源政策探析》,《德国研究》2009 年第1 期。(https://www.daowen.com)
[13]陈海嵩、任世丹:《德国能源立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政法学刊》2009 年第1 期。
[14]富馆孝夫:《日本能源产业的发展和政府战略》,《中国能源》1995 年第1 期。
[15]胡孝红主编:《各国能源法新发展》,厦门大学出版社2012 年版,第46 页。
[16]肖剑鸣、欧阳光明、林芳惠:《比较环境法专论》,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4 年版,第50 ~53 页。
[17]联合国1992 年里约“环境与发展会议”揭示“永续发展”及“全球考量、在地行动”的理念。2002 年约翰尼斯堡“永续发展世界高峰会”发表《联合国永续发展行动计划》及《约翰尼斯堡永续发展宣言》,呼吁人类致力于共同行动,以共同的决心,拯救我们的地球,提升人类发展,达到世界繁荣及和平,以行动保护环境,追求永续发展。参见陈慈阳《环境法总论》,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12 年,第43 页。
[18]张文显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年版,第 55 页。
[19][日]岩佐茂:《环境的思想与伦理》,冯雷、李欣荣、尤维芬译,中国编译出版社2011 年版,第92 页。
[20]肖主安、冯建中编著:《走向绿色的欧洲—欧盟环境保护制度》,江西高校出版社2006 年版,第127 页。
[21][日]岩佐茂:《环境的思想与伦理》,冯雷、李欣荣、尤维芬译,中国编译出版社2011 年版,第96 页。
[22][日]岩佐茂:《环境的思想与伦理》,冯雷、李欣荣、尤维芬译,中国编译出版社2011 年版,第97 页。
[23][日]岩佐茂:《环境的思想》,韩立新译,中央编译出版社1997 年版,第8 页。
[24]清华大学环境资源与能源法研究中心课题组编著:《中国能源法(草案)专家建议稿与说明》,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 年版,第41 页。
[25]徐华清编:《中国能源发展的环境约束问题研究》,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12 年版,第34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