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权利的具体内容

第三节 环境权利的具体内容

环境权利属于新型法律权利的范畴,是具有公益特征的私权利,其核心是人们对生存性环境利益获取的法律正当性,即人类社群从自然环境获取基本生存资料的法律权利。在法律调整过程中,环境权利所涉及的关键要素包括享有主体、承载客体、具体内容,这与环境权利法律关系的组成要素密切相关。虽然在中国司法实践中,环境权利概念未能像人身权、财产权一样被现有制度规范予以确认,但理论上环境权利的周延性是其能够得以实现的根本前提。“权利的内容一般是指法律关系主体可以这样行为或不这样行为,或者要求其他人这样行为或不这样行为。”[35]就法律上的环境权利设计而言,其内容应当包括生存环境利用权、环境信息知情权、环境侵害排除请求权三项子权利。(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