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商品的处理
2026年01月15日
(四)采用预收款方式
销售商品的处理
预收款销售方式下,销售方通常应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在此之前的预收货款应确认为负债。企业应设置“预收账款”科目,核算预收货款的取得、偿付等情况。但预收款项情况不多的企业,也可不设置“预收账款”科目,将预收款的款项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的贷方。
【例8】2018年8月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协议,采用预收款方式向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价款800000元,增值税128000元。协议约定,丙公司在协议签订时预付60%的货款(不含增值税),剩余货款于2个月后收到商品后支付。该批商品成本为600000元。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https://www.daowen.com)
(1)8月收到预收款时
借:预收账款 480000
贷:银行存款 480000
(2)10月发出商品,收到余款时
借:预收账款 480000
银行存款 448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28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600000
贷:库存商品 6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