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〇 周王朝封建制度

一〇 周王朝封建制度

姬发建立周王朝,定都镐京(陕西西安西),抛弃“帝”的称谓,改称为“国王”,被人们尊称为“天王”,这显示一个迥异于前代的新时代的开始。——姬发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国王。

周王朝初期的文化程度很低,所以对商王朝大多数的意识形态,尤其是祖先崇拜,在相当尊崇的态度下,都承袭下来。但对商王朝的遗民,却是一副狰狞的面目。只有一小部分,即居留朝歌(河南淇县)的那个贵族支派,命子受辛的儿子子武庚继续担任首领,迁回他们祖先的老根据地商丘(河南商丘)。其他散居各地的商王朝的遗民,却没有这种好运,他们的财产被没收,男女老幼全部沦为颈子上系着绳索的奴隶。

周王朝的社会结构,分为四个阶层:

国王高高在上,当然最为尊贵。其次是贵族,包括诸侯(封国君主)、卿(政府最高级官员)、大夫(政府次高级官员)、士(武官)。再其次是平民,即自由民,被称为“庶人”。最低一级是奴隶,即商王朝遗民跟其他被征服的部落或俘虏。

任何国家的奴隶都是悲惨的,中国的奴隶亦然。他们是人类中最不像人类的动物,身体和生命,都没有保障。阶层间的界限,不但是绝对的,也是庄严的,不允许逾越。这是周王朝从商王朝继承下来的事物之一,周政府除了用法律控制这种形态外,还特别制作礼教——若干世纪后,又称为名教,用教育的方法,以分别贵贱,使贵族永远是贵族,平民永远是平民,奴隶永远是奴隶。使奴隶们以及平民们了解,如果不安分守己,企图逾越已定的界限,不但违犯了法律,要受严厉的制裁;同时也违反了礼教,要被人所不齿。

在这种社会基础上,周王朝创立了它的封建政治制度。

封建政治制度的形态是,由元首分封贵族到各地建立封国,统治平民和镇压奴隶。周王朝的国王先以首都镐京(陕西西安西)为中心,沿着渭水下游和黄河中游,划出一块广大的土地,称为“王畿”,由国王直接统治。而把王畿以外的所有土地,全部分封。封国的面积很小,二十个或三十个封国联合在一起,也没有王畿大,所以中央政府对封国可以完全控制。诸封国像群星捧月一样,环绕拱卫着王畿。封国君主对封国内的平民奴隶,具有绝对的权力,对国王则每年到首都觐见(入朝),用进贡代替赋税。当中央政府征兵从事战争时,封国君主有率领部队、听候调遣的义务。

封国君主,绝大多数是国王的亲属,第一任国王姬发征服了商王朝后,迫不及待地就大肆分封起来,凡是姓姬的亲族,只要不是疯子和白痴,每人都分到一块土地和一群奴隶,如姬昌的儿子姬奭,封到燕国(河南郾城,后迁至北京附近)。少数是建立功勋的官员,如周兵团总司令姜子牙,封到齐国(河南南阳西,后迁至山东淄博东)。第三类是由于政治上的原因,对不能征服或不能消灭的部落,就封他们酋长一个不费一文钱的爵位,安抚他不要捣乱,如夏王朝的后裔封为杞国(河南杞县),姬轩辕(黄帝)的后裔封为黄国(河南潢川),伊祁放勋(尧)的后裔封为唐国(山西翼城),姚重华(舜)的后裔封为陈国(河南淮阳)。

——从此,“部落”一词逐渐消失,都变成了封国。但我们必须记住,在前十二世纪周王朝初期,封国跟部落没有区别,一个简陋的土屋土墙的小院子,就是封国君主的皇宫。

封国的地位平等,直属于中央,谁也管不了谁。但封国的面积并不一样大小,国君的爵位也有高低。爵位,是周王朝新生事物之一,共分为五级:“公”“侯”“伯”“子”“男”。当时总称所有的封国君主为诸侯,即很多侯爵之意,大概封侯爵的人特别多的缘故。五级之下,又有第六级“附庸”,附庸的土地更小,不属于中央政府,而属于附近较大的封国。我们用下表说明这种形势:

等级 爵别 法定面积 举例
第一级 公国 50方公里 宋国·陈国·杞国·齐国
第二级 侯国 35方公里 晋国·燕国
第三级 伯国 郑国·申国·卫国·曹国
第四级 子国 25方公里 莒国·楚国·祝国·温国·滑国
第五级 男国 许国·蒋国
第六级 附庸国 不满25方公里 极国·鄣国

封建制度最重要的问题是权力的继承,中国大概至晚从公元前十二世纪起,就实行诸子均分制度。父亲遗留下的财产,每一个儿子都有一份。但父亲遗留下来的如果是一个不能均分的宝座,或是一个不能均分的世袭爵位,只能由一个儿子继承时,问题就发生了。必须有适当的方法解决,才可以保持国家和家族的完整。否则的话,每一个国王或每一个有爵位的贵族死亡,都可能爆发一次骨肉残杀,因而导致国家和家族的崩溃。

周王朝的解决方法是宗法制度。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制度,儒家学派的学者往往穷一辈子的精力,都弄不清楚它的细节。但如果一定要用一句话表达的话,我们可以说,即“嫡子继承制度”,也可以称为“亲属等差递减制度”。那就是以母亲的身份和出生的先后,把所有的儿子划分为“嫡”“庶”。划分的标准,用下表举例说明:

妻妾 普通称谓 宗法称谓 继承
妻(正配) 四哥(14岁) 嫡长子 嫡子
六哥(10岁) 嫡次子
妾一(侧室) 二哥(18岁) 庶次子 庶子
五哥(12岁) 庶四子
妾二(侧室) 大哥(20岁) 庶长子
三哥(16岁) 庶三子

诸子的“嫡”“庶”既然分明,宗法制度规定:只有嫡长子才是唯一有权继承国王或爵位的人。庶子即令比嫡长子年龄大,比嫡长子有才能,都不能继承。嫡长子即令是一个白痴或神经病,宝座也只有他的屁股才能坐。这个继承法案,可归纳为两句话:“传嫡不传庶,传长不传贤。”假使嫡长子死亡,则由嫡长子的嫡长子(即嫡长孙)继承。所有庶子固然不能问津,即令同母的胞弟嫡次子也不能问津,除非嫡长子无后。

嫡长子继承之后,庶子并不是全被逐出家门。他们只是不能坐到金銮殿上称孤道寡而已,但他们可以得到次于宝座的爵位。在术语上,嫡子是“大宗”,庶子是“小宗”。再用下表显示他们的全部关系位置:

第一代 第二代 第三代 第四代 第五代 第六代 第七代
大宗(嫡子)国王 大宗(嫡子)国王 大宗(嫡子)国王 大宗(嫡子)国王 大宗(嫡子)国王 大宗(嫡子)国王 大宗(嫡子)国王
小宗(庶子)公爵 大宗(嫡子)公爵 大宗(嫡子)公爵 大宗(嫡子)公爵 大宗(嫡子)公爵 大宗(嫡子)公爵
小宗(庶子)侯爵 大宗(嫡子)侯爵 大宗(嫡子)侯爵 大宗(嫡子)侯爵 大宗(嫡子)侯爵
小宗(庶子)伯爵 大宗(嫡子)伯爵 大宗(嫡子)伯爵 大宗(嫡子)伯爵
小宗(庶子)子爵 大宗(嫡子)子爵 大宗(嫡子)子爵
小宗(庶子)男爵 大宗(嫡子)男爵
小宗(庶子)平民

宗法制度最大的功能是,为继承顺序,提出一个可行的标准。它虽然不能根绝阴谋、流血和战争,但它至少已成功地阻止或避免更多次的阴谋、流血和战争。

——这个宗法制度,被此后历代王朝所接受,一直到二十世纪清王朝覆亡,才跟着消灭。它的力量控制中国社会达三千年之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