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政府的民族政策
六 清政府的民族政策
新疆合并后,中国的领土膨胀停止,但已是一个拥有一千三百余万方公里的庞大的超级强国。在世界历史上,面积仅小于蒙古帝国,但比蒙古帝国属下的元帝国,要大两倍。两个世纪以来领土膨胀情形,用下表说明:
世纪 | 年代 | 年份 | 地区 | 面积(方公里) |
---|---|---|---|---|
中国本部 | 3530000* | |||
上世纪(十七) | 三十 | 1635 | 内蒙古 | 1000000 |
四十 | 1644 | 东北 | 2480000 | |
八十 | 1683 | 台湾 | 36000 | |
九十 | 1697 | 外蒙古 | 1800000 | |
本世纪(十八) | 二十 | 1720 | 西藏 | 1600000 |
1724 | 青海 | 660000 | ||
五十 | 1759 | 新疆 | 1900000 | |
总计 | 13006000 |
*注:前三世纪秦王朝奠定中国基本疆域3000000方公里,前二世纪西汉王朝开拓河西走廊200000方公里,第十三世纪元王朝开拓云贵高原330000方公里。
从表上可以看出清政府对中国的贡献是如何巨大和重要,他们为中国开拓的疆土,较他们上世纪(十七)四十年代从明政府继承下来的领土,要大四倍,我们再用下表列出统计数字:
总计(方公里) | 分计(方公里) | |
---|---|---|
13006000 | 明政府原有 | 3530000 |
清政府扩张 | 9476000 |
清政府并不是为汉人开疆拓土,他们纯是为满洲人扩张,不过后来不得不传递到汉人之手。而且他们入关之后,坚持自己也是中国人——满洲裔的中国人,跟汉裔的中国人,完全相同,所以他们理直气壮地以中国主人自居,东抢西霸,广置田宅。对其他的各民族,站在满洲人的立场,厘定他们的民族政策。
对满洲人 清政府采取两项措施:一是坚决地保持满洲故土(东北)作为满洲人独占地区,不准汉人出关(山海关)移垦,准备万一演出被驱逐的结局时,满洲人可以跟当年的蒙古人一样,能够退回老巢。二是每一个满洲男孩诞生,立刻就有一份战士的薪饷,目的在使满洲人全民皆兵,专心从事战斗训练,不为外事分心。因为满洲人太少,本世纪(十八)不过四百余万,而汉人已有两亿八千四百余万,满洲人认为必须这样,才能胜任对汉人和其他民族的控制。
——结果是:一,东北地广人稀,田地大部分荒芜,在东北的满洲人遂私下欢迎贫苦的汉人出关为他们耕种,在严密的禁令下,汉人仍不断增加;二,满洲人不需要有任何努力就有一份薪饷,使他们的生活堕落,他们的时间并没有用在战斗训练上,反而用在声色犬马上,成为满洲人腐烂的根源。
对汉人 清政府完全效法明政府的手段,继续用科举作为武器,使华夏民族中所有知识分子比从前更严重地酱在独占性的儒家系统和僵硬的八股文之中。同时对汉人传统的华夏民族本位主义,予以打击,强迫华夏民族接受多元观念,承认满洲人并非夷狄,同样也是中国人,而且是中国的主人。
对蒙古人 清政府利用他们的战斗力,而根绝他们的智能和知识,也就是彻底的愚民政策。除了阻止蒙古人接受教育和阻挠蒙古人华夏化外,还诱使蒙古统治阶层“王”“公”之流生活糜烂,跟人民形成尖锐的对立,使他们不能追求更高的理想,而且也根本不知道有更高的理想。
对西藏人 清政府尊重他们信奉的喇嘛教,而禁止他们从事政治活动。事实上西藏人在喇嘛教的泥沼中,也没有余力去过问政治。清政府用隆重的礼节对待达赖和班禅,鼓励西藏人出家当喇嘛,赋给喇嘛精神上的尊荣和物质上的利益,喇嘛是不准结婚的,在清政府的鼓舞下,本已日渐减少的西藏人,更加速减少。喇嘛教如果继续不变的话,西藏人会走入自然灭种的结局。
对维吾尔人 清政府看他们比蒙古人西藏人,要低一级,连谋略性的优待都没有,反而有相当难堪的迫害。满洲官员虐待蒙古人、西藏人的事件不多,而虐待维吾尔人,以致激起民变的事件,却层出不穷。而且把新疆看成东北第二,作为满洲人发展的专用土地,阻止汉人前往移民,早已移民过去的一些汉人,本来跟维吾尔人相处得十分融洽,清政府下令汉人必须单独居住,不准跟维吾尔杂居。于是每一个城市都分裂为二,汉人集中汉城,维吾尔人集中回城,绝对不许通婚,平时也不准有友谊上的交往,呈现一种人为的畸形社会形态,目的只是为了防止维吾尔人跟汉人结合。
这种情形,在行政区域划分和地方政府的组织上,明显地表现出来。中国本土被划分为十八个省,简称为“本部十八省”,以汉人为主,仍维持明王朝遗留下来的社会和政治结构。省长称“巡抚”,两省或三省(有时候也有一省)设立一个大军区,大军区司令官称“总督”——也可以称为太上省长。这些地方政府的高级官员,当然全由满洲人担任。直到下世纪(十九)中期之后,满洲人无力控制全局,才不得不很不情愿地任用汉人。
东北是满洲人辫子王朝的发祥地,设立了三个“将军”,一个驻盛京(辽宁沈阳),称盛京将军。一个驻吉林(吉林省吉林市),称吉林将军。一个驻齐齐哈尔,称黑龙江将军。他们办公的官署,称将军衙门。但他们的辖区却没有名目,既不称省,也不称特别区。人们迫于需要,只好称它为省,而把全部满洲故土,称为东三省,但事实上并没有省,直到二十世纪头十年,才由清政府改称为省。满洲人的政治思想仍十分简陋,只有部落(八旗)观念,还没有行政地区观念。将军事实上是总督兼省长,主要任务是维持治安和防止汉人移民。
内蒙古,则设立三个官阶比“将军”次一级的“都统”,只管军事。一个驻承德,称热河都统。一个驻张家口,称察哈尔都统。一个驻绥远城(内蒙呼和浩特),称绥远都统。主要任务在镇压蒙古人叛变和防止汉人移民。内蒙古人民则自己有自己的盟长(地区首长)、旗长(县长),享有比汉人稍高的自治权力。
青海,设西宁将军。西宁城在行政上属于中国本部十八省之一的甘肃省,但驻在西宁城的满洲人将军,却是青海地区的首长,地位跟东三省的将军一样。他统治下的有汉人、蒙古人、藏人,情况比内蒙古复杂。
外蒙古和西藏,在每一个地区的首府,设一个“办事大臣”,驻外蒙古库伦(蒙古乌兰巴托)的称库伦办事大臣,驻西藏拉萨的称西藏办事大臣。他们在性质上类似总督,但兼办对外国的交涉。在外蒙古境内,与库伦办事大臣并置的,又有乌里雅苏台将军,职掌跟设于东北、青海的将军相同。外蒙古人民和西藏人民享受的是更高度的自治,他们不直接地隶属于办事大臣,而仍然直接地隶属于他们原来的首长,独立王国的形式继续存在,办事大臣只不过是清王朝皇帝的代表。
新疆,在它的首府伊犁(新疆伊宁,准噶尔汗国的故都),设伊犁将军,跟东北、青海各将军性质相同。另外在喀什噶尔(新疆喀什),设一个参赞大臣,负责天山南麓维吾尔人和汉人间的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