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返北平(1931—1937)
1935年9月胡适在致日本记者室伏高信的信中写道:“今天北平大雪,我的园子里的松树枝上都压着银白的厚絮……这园子里界地的琉璃瓦都是圆明园里的遗物;门口的白石阶台也是我的屋主从圆明园的瓦砾场上搬来的。我站在这阶台上望着那雪地里微露出的琉璃瓦,不禁想到那75年前英国、法国的联军入北京烧毁圆明园的历史。眼前虽有满地的遗物可以帮助记忆,我不能不承认这段故事有点模糊记不清了。我的眼光已移到别的新事物上去了。一只贵国的飞机轧轧的从天的东边飞往西边,在那皎洁的雪地上刷过一条黑影。地上的黑影过去了,雪地还是皎洁的,但我的心里至今还清清楚楚的看得见那一条黑影。我想起中国古哲人曾说,‘飞鸟之影,未尝动也’。”[140]
从1931年9月和平逝去的那个夜晚,到六年后7月的那个战争终于降临的夜晚,中国就是笼罩在日本人的侵略这个不祥的阴影之中的。在整个这段时期中,人们想的和说的让人难以捉摸,他们的意图和他们的动机被弄得畸形怪状。从日益浓密的黑暗中产生出了新的问题,而老的问题又要用新的紧迫性来予以争辩。迫在眉睫的毁灭威胁迫使中国人再一次去探索他们民族脆弱的原因,珍视近几十年取得的种种成就。胡适第二次旅居北平的那几年正是一个怀疑和愤怒的时代。
正是在这些年中,胡适才取得了一位自由主义思想代言人的最高成就。在这几年中,胡适编辑了一份称为《独立评论》的政治评论周报,它创刊于1932年5月,并于1937年夏在战争以排山倒海之势降临的威力下消失。与外国入侵和内战频繁那日渐黑暗的环境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在《独立评论》这份杂志上,胡适仍在继续为立宪政体辩论,权衡着民主在中国这样一个国家的可行性,告诫人们谨防独裁主义的危险,号召人们要有那种为“七年之病”寻“三年之艾”的志愿,激励人们坚信新个人主义的精神。在似乎常常与理性的分析相抵触并总与乐观主义的评价相左的种种事件中,胡适竭力奋斗着,让人们听到理性的声音,并驱赶走那种甚至不时威胁到他那经常性的乐观主义精神的挫败感。
像以前的《努力》、《新月》一样,《独立评论》也是一家民办的由一小群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八、九个朋友”所创办的新闻杂志。在这些年中,他们不仅无偿地为这份杂志撰稿,甚至还要掏自己的腰包来支持这份杂志。然而,到1934年,它已开始吸引了足够多的读者,支付其开支已不成问题。1935年,它的发行量大约为7000份,第二年的发行量几近两倍。如果以中国巨大的人口数量来衡量的话,这当然是个微不足道的数目,但是,这个数目在《独立评论》欲向其发出它自己的呼吁的有文化的和文雅的少数人中,却占了重要的一个部分。但这份杂志可能也不像胡适曾骄傲地说过的那样,在新闻史上是绝无仅有的。[141]然而,经过这痛苦的五年,它令人钦佩地保持了它在满洲事件后那几个月的焦灼气氛中创刊时所具有的那种特征。第一期上刊出的发刊词说:“我们叫这个刊物做《独立评论》,因为我们都希望永远保持一点独立的精神”“不依傍任何党派,不迷信任何成见,用负责任的言论来发表我们各人思考的结果:这是独立的精神……我们要求读者的也正是要求我们自己的……批评与讨论应是心平气和的并且是以客观现实为基础的。”[142]
对于30年代的中国人来说,“客观现实”一语所意味着的最重要的事,就是日本人占领了满洲并且觊觎着中国的其他地方。大体说来,当时对中国人应如何回答这个挑战的问题,在中国存在着两种看法。政府的官方观点是,在能够有效抗击日本之前,国家必须要统一——政治上、经济上、思想意识上都要统一。也许,这种观点部分地是以对日本的侵略能力和中国的防御能力之间的悬殊的现实评价为根据的。然而,这部分地也反映了从前些年中承继下来的种种态度,以及在标志着国民党逐步取得政权的长久派别斗争史中,和其权力确立后几未中断的那些年中,深深铭刻在南京领导人心中的种种政治的敌意。在统一的事业中,国民党人——正像有些人所认为的那样,他们名实不符,他们丢弃了他们的革命遗产——在发动了仅仅作为幌子的对外部的易于识别之敌的抵抗的同时,也进行了反对内部的不明确敌人的战争。
对于越来越多的中国人来说,特别是对于在20年代常常站在民族主义运动前列的学生和青年知识分子来说,南京的态度说好听些是不合理的,说难听些乃是背叛。30年代初期是学生运动行列中一个充满迷惘的时期,但在日益深化的危机中,学生们也已越来越清楚地提出了停止内战、采取强烈反日措施的要求。政府的回答是可以预料的:随着批评的日益激烈,日益明显,本来就很少的官方忍耐性此时便会降至最低点。到1935年和1936年时,大量的中国学生和知识分子在怀疑和不是总可镇压下去的敌意这个裂痕的推动下脱离了他们的政府。[143]此时,由于中国共产党人从他们先是在江西后是在西北的遥远根据地提出了建立反对共同敌人的统一战线的主张,所以它不仅得到了很多受挫爱国者的同情,而且强化了国民党的批评者们对国民党的不信任感,恶化了政府与知识分子之间的关系。
在这两个当时占统治地位的问题上,胡适本人长期坚持的观点使他至少在表面上倒向了政府一方,这的确是偶然的。他反对以武装来回答日本的侵略,甚至到很晚的时候,在战争爆发的前夕,他还在希望着也许能用谈判来解决问题。他也反对知识分子卷入各种他们想用来影响南京政府的活动。任何熟稔胡适思想的人都不会为其中任何一种观点而感到惊讶。他对于日本侵略这个问题的看法,与1915年由21条引起的那场危机时他表达出的想法是极为相像的。他此时对于学生运动的观点,与他在整个20年代时所持的观点也基本上是一样的。但有些人认为,在30年代那种紧张的气氛中,胡适出于权宜之计与几年前他尖锐批判的政府达成了不光彩的和平。[144]然而,读一下胡适发表的文章中对于国民党仍在以思想上的最高权威自居的攻击,对于其自以为应享有更广泛政治权利的攻击,以及对国民党日益要从中吸取思想营养的那种保守文化的攻击,我们就会看到,上述论点是不能成立的。实际上,在胡适这个时期的论著中所揭示出的正是这样一颗心灵的惶惑:它在暴力的时代主张丢弃暴力,在欺诈的时代执著于对善良意志的信仰,在一个混乱的世界中固执地赞颂着理性高于一切。
这几种思想惶惑的特征,表明了胡适对待日本侵略问题的态度。日本是一个他几乎没有什么切身了解的国家,但又是一个他长期以来一直很尊敬的国家。在过去,甚至在30年代,他不止在一个场合把日本作为一个国家取得成功的例证,来与中国的失败对比。为了把自己改造成为现代的形象,日本人一直在迅速地有目的地前进着。他对日本人的能力十分钦佩,有时他几乎好像在承认,日本人已赢得了他们如此对待无生气之中国邻居的权利。日本官方认为,中国是一个必须要把它从那种自我冲突的无政府状态和毁灭的状态中拯救出来的国家,这个事实不仅加深了他的二难境地,而且这种为日本侵占中国大陆辩护的理论也在很多问题上恰与胡适对他的祖国的看法相吻合。[145]
但胡适对日本的侵略行径是没有丝毫同情的。然而他所寄予更大希望的不是中国以武力反击这种对其生存的威胁,而是日本的自我抑制和通过国际联盟与美国国务院所表现出来的世界舆论的抑制性影响。他说,现在的选择取决于日本人是想与中国结成“九世之仇”,还是“百年之友”。[146]日本人究竟是要实现其近代进步史的前途,还是走上自我灭亡的道路;[147]是想让日本成为亚洲的英国,还是要让日本成为另一个魏玛德国?[148]“这个最有希望的国家”是否要变成“世界上最可恐怖的国家”,[149]这都将由日本人自己来决定。
胡适对国内政治生活行为的观点的特点是,他相信共同的价值准则和志向抱负是存在的,他也是用这种根据不足的信念去理解国际政治关系的。他在一篇充满希望的评论国际联盟谴责日本决议案的文章中说,“国际政治原来与国内政府是同一理的。一个政府自然是建筑在一种力量之上,但那种力量不全靠武力,大部分还得靠社会的习惯和公论的制裁。说的浅一点,政府的力量就好比一个纸老虎,全靠思想、信仰、习惯等无形的势力来共同维持。”[150]
胡适就是以这种精神来执著地等待着日本幡然醒悟到它的方针必然会对世界舆论带来破坏性影响。他对于国际协议对日本亦为其中一方的抑制性影响的信心,以及对国际联盟给日本的告诫的信心,甚至在乐观的理由几乎完全消失之后很久还一直是很坚定的。1932年秋他在一篇文章中对李顿(Lytton)报告的积极反应便是这种典型的态度。“如果这样严重的全世界公论的制裁力在这个绝大危机上还不能使一个狂醉的民族清醒一点,那么,我们这个国家,和整个世界文明,都得准备过10年的地狱生活。”[151]
虽然胡适情愿想像的和平比他的大多数同胞所期望的和平代价更高,但胡适并不拥护以任何代价与日本休战讲和。从一开始,他就反对日本提出的应把满洲国政权当做一个独立的具有主权的政治实体的主张,而且他还坚决主张日本从东北撤军是任何谈判解决的先决条件。[152]但他并不反对李顿调解使团提出的建议,即一旦满洲被收回,满洲应取得自治,不受中国的控制。这样一种解决办法与下列一种观点是一致的,即中国幅员过于辽阔,各地差异过于巨大,所以由一个严密的中央集权的政治机构来统治是不可能的。胡适在20年代讨论联邦制问题时所持的就是这种观点,现在他仍然这样认为。[153]更令人惊异的是,不得人心的《塘沽协定》签订后,1933年春在中国北方弥漫的敌对气氛十分浓烈,而在这时,胡适实际上是惟一公开支持这个协定的人。他认为,既然中国并无取得军事胜利的可能,那么,整个华北的军事占领就是换取日本人统治下的和平的惟一选择。胡适认为,即使太平洋的国际局势恶化,也许甚至会爆发普遍的战争,这种世界的冲突也不会对中国的事业有什么好处。[154]
对于他的同胞们,胡适只能劝告他们要忍耐,自我约束,而最重要的是:反省。他劝告1932年的大学毕业生时曾说:“一个国家的强弱盛衰都不是偶然的,都不能逃脱因果的铁律的。”“我们今日所受的痛苦和耻辱,都只是过去种种恶因种下的恶果……我们要深信:今日的失败,都由于过去的不努力。”[155]尽管他想依靠外国人对日本施加压力,但他也一再坚持说,中国最终获救只能产生于她自己的努力。他颇有些格言式地说道,“一个不能自救的民族是不会得人的同情与援助的”[156],“幸运满天飞,决不会飞到不能自助的人们头上”[157]。
在胡适看来,“获救”之途不是在于对抵抗侵略者的武力进行短期的和难免其灾难性的检验,而是在于,正如人们可能预料到的那样,耐心地培养人力和物力资源,把这种人力物力资源培养积聚到使侵略成为不再可能的程度。他给予他的听众的也仅是某种历史感所能提供的安慰:“我们不必悲观。看呀,在这沉默忍受的痛苦之中,一个新的民族[和]国家已渐渐形成了!能在这种空气里支持一种沉默,一种镇静,一种秩序,这是力量的开始……多难兴邦的老话是不欺人的历史事实。”[158]“我们的最后的胜利是丝毫无可疑的……在一个国家的千万年生命上,四五年或四五十年算得什么?”[159]
无论在当时还是在现在,这些话对许多人来说,似乎并未认识到中国人对日本加在他们头上的侮辱所具有的那种毫无怨言的忍受能力,以及他们在面临威胁时冷静思考的能力。30年代的中国人要的是英雄般的语言,而不是斯文的布道。但也必须为胡适说一句公道话,在那个时代,很多人没有或不愿预见到战争的可怕后果,而胡适却预见到了它。促使胡适劝人们忍耐50年羞耻的动机不是别的,正是他对“10年地狱”的展望。他在学生时代的和平主义在此时又短暂地闪烁了一下它的微光:
……我不能昧着我的良心出来主张作战〔该文写于1933年春〕。这不是说凡主战的都是昧着良心的,这只是说,我自己的理智与训练都不许我主张作战。
我极端敬仰那些曾为祖国冒死拼命作战的英雄,但我的良心不许我用我的笔锋来责备人人都得用他的血和肉去和那最惨酷残忍的现代武器拼命。
“作战”不过是两个字,然而我们很少人充分想像这两个字包涵的意义。[160]
日本人当然不会用胡适所希望的那种抑制或责任感来指导他们的行动。到1935年底,日本的军事压力和外交压力已十分有效地削弱了南京政府在中国北方大片领土上实行统治的能力,北平已经成了一种政治上的无人区。是年秋,日本人采取了其倒数第二个步骤,要求建立一个由华北五省组成的“自治区”,南京政府甚至连裁判权也不能再在这个区行使。在这个关头,胡适终于得出结论说(正像他对一位美国使馆人员说的那样),中国人别无选择只有“为了自保”而战。美国大使纳尔逊·T·约翰逊(Nelson T. Johnson)认为胡适思想的转变是很有意义的,它标志着中国人坚定了自己的勇气,并向美国国务院发了一份以此为专题的急电。电文说,胡适告诫人们说,这场战争将是历史上最残酷的恶战,中国无疑将尽一切努力劝说其他太平洋国家加入这场战争。约翰逊最后说:“他还说,必须看到,在一段时间内,中国还是要单独抗击日本人的,因而中国人生命和财产的损失将会是骇人听闻的。”[161]
大约与此同时,也是由于这个刺激,本来就不稳定的南京国民党政府与中国北方学生之间的关系也达到了它的危机点。1935年秋当南京政府在谈论和平的时候,宋哲元,这位北平地区惟一最有力量的中国将军却表现出了被迫要屈服于日本人压力的迹象。在北平其他大专学校和中等学校的支持下,清华、北大、燕京三所大学首先发难。1935年12月9日和16日,北平街头的学生游行队伍十分庞大,而且学生的罢课也使得北平的各个大学陷于瘫痪。当局对此采取的行动是把各个大学置于实际上的戒严状态中,许多游行者都遭到了便衣和武装警察的粗暴对待。这年年底,一队队无畏的学生积极分子步行到华北农村,唤起农民来反对日本人的威胁和中国政府的方针。[162]
胡适对这些事件是很关注的,这不仅是因为他身为北大的院长,而且还因为人们所熟悉的种种原因。30年代初,丁文江就曾以他那典型的直率说过“在目前的中国,40岁以上人很少有建设新中国的能力;我们的唯一的希望,是在目前受高等教育的青年。”[163]胡适是同意这种观点的。然而,在那个焦虑的冬天,丢弃了他们的教室和实验室徒步跑到农村去的,正是他们寄予希望的这些青年男女——去追求一种他们应该事先学会如何去领导的很没有把握的事业了。无论怎样,这是胡适对于当时情况的看法。胡适对于学生们所面临的问题也不是不敏感的。他著文关心着他们的经济困难和他们要在其中工作的种种意想不到的事情;他谴责政府用任命党棍而不是教育家来领导各大学使它们政治化的企图;当他看到个人的影响比教育成就更有用这个事实时,他感到很遗憾。[164]而且,他还承认,作为一种社会良心的声音,学生的作用是合法的。他说年轻人是天然的激进分子,并责备政府以学生们幼稚地说出的天真观点为借口把青年人投入监狱。[165]“凡一国的政治没有上正轨,没有和平改换政权的制度,又没有合法的代表民意的机关,那么,鼓动政治改革的责任总落在青年智识分子的肩膀上……因为青年人容易受刺激,又没有家眷儿女的顾虑,敢于跟着个人的信仰去冒险奋斗,所以他们的政治活动往往是由于很纯洁的冲动,至少我们可以说是由于很自然的冲动。”[166]
但是,他对1935年12月的种种事件的反应却是含糊暧昧的。他谴责了日本人欲在中国华北建立一个“自治省”的阴谋,并且激励南京应尽其保卫北方之责。[167]他赞美了学生行动中的自我献身精神,他也谴责了警察在对付示威者时所采取的“不可饶恕的野蛮”行径。他为政府不能理解那些只是寻求监督国家管理的青年男女感到悲哀。12月9日的游行是“一件最可喜的事”(胡的原话),它标志着人们认识到了在这次密约中的危险。当他看到学生们出东安门南下的时候,他说,他听到的是那可喜的“空谷足音”。
但是,他反对此后的罢课——自1919年以来“用得太多了的一种武器”——他警告学生们,如果继续这样下去将会使他们失去他们已经赢得的同情。胡适教导他们说,他们的作用只是作为“监督者”。他们应谨防直接的行动,以免被某个极端的少数派引入歧途(如果胡的意思是指共产党人的话,他却没有道明)。甚至在这动乱的境况中,他们也要实行理性上的抑制,维护学生的个人人格完善的标准。他们应该是最好的典范。最重要的是,他们应该竭力保持一种远见,因为中国今天的灾难虽大,但将来的痛苦会比今日大得多。这次他又用也许是我们极为熟悉的口吻给学生们下了一道诫令:“青年学生的基本责任到底还在平时努力发展自己的知识与能力。社会的进步是一点一滴的进步,国家的力量也靠这个那个人的力量。”[168]
简言之,胡适认为,30年代的中国所面临的最严峻的危险并不是日本侵略的威胁。相反,他所焦虑的是,中国人可能会采取的将会把过去几十年的物质和思想成就毁灭掉的抵抗方式。
胡适对于这些成就是有各种不同评价的,这取决于他讲话的对象和他拿中国与西方对比还是拿中国与它的过去对比。他总是随时想提醒那些革命的领导者们,在上一代人的理想与现在所取得的一切成就之间差别悬殊,这对于任何自称为真正的进步来说都是无情的嘲笑。1934年,在纪念1911年革命的文章中,他沮丧地写道,“他们[1911年的革命者]梦想一个自由,平等,繁荣强盛的国家,23年过去了,我们还只是一个抬不起头来的三等国家。他们梦想造成一个民主立宪的自由国民,23年了,却有不少的人自以为眼界变高了,瞧不起人权与自由了,情愿歌颂专制,梦想做独裁下的新奴隶”![169]
然而,更为典型的是,胡适也总是去鼓励那些以前断言说这些年会取得“实际和真正”进步而此时思想衰颓的人。就在胡适写了上引那段令人沮丧的话后不几天,他又评论说“今日最悲观的人,实在都是太乐观了的人”。只有那些低估了中国问题的艰难和高估了它的反应力的人才会被事态的发展弄得心灰意冷——而正如十年前胡适在谈到自己时说的那样,他不抱什么奢望,所以今天也无巨大失望。[170]即使前些年的抱负未曾实现,但也取得了一些重大意义的进步:帝制已成为陈迹;教育在形式上和内容上都已实现了革命化;社会风习也开始发生了变化,特别在家庭生活和妇女地位上变化得更为突出。[171]“眼前的中国已不是‘旧社会’一个名词能包括的了……若说我们还不够新,那是无可讳的。若说这还是一个‘旧社会’……那就未免太抹杀事实了。”[172]
胡适写道,其中最重要的是,把中国人转变成一种具有现代理想的、团结的公民这个艰巨的任务,已经有了一个开端。他向人们郑重声明,历史上的英雄,甚至中国传统上那些献身于公正政治事业的最伟大的仁人志士——晚明的东林党人,也比不上现代这些献身于革命事业的烈士:这些在反抗满族人的斗争中和在1926—1927年的革命的战斗中牺牲的烈士,这些死于抗日斗争中的英雄和那些为共产主义的革命事业献出生命的英烈。对于胡适来说,他要得出的结论是十分显然的和令人觉得有保证的:“凡受这个新世界的新文化的震撼最大的人物,他们的人格都可以比一切时代的圣贤,不但没有愧色,往往超越前人。”[173]
所以,在某种意义上说,胡适与革命是和平相处的——尽管,正如他很快表明的那样,他与革命的政党却并不能和平相处。他在1934年的一篇题为《悲观声浪中的乐观》的文章中写道:“革命毕竟是革命,革命不可避免地也会造成一些无耻的和邪恶的势力;但与此同时,它又能摧毁一切应该予以摧毁的旧制度和旧势力……但我们如果平心估量这20多年的盘帐单,终不能不承认那些进步的一大部分都受了辛亥以来的革命潮流的解放作用的恩惠。明白承认了这20年努力的成绩,这可以打破我们的悲观,鼓励我们的前进……悲观与灰心永远不能帮助我们挑那重担,走那长路!”[174]
胡适惟恐中国人所处的这种环境使他们抛弃他所指出的“长路”,而去探索另一些捷径,这并不是没有理由的。他对于那些“歌颂专制”的人的批判,其矛头所向不仅仅是国民党,还有那些他们自己这个小圈子中出现的民主事业的逃兵——那些在形势的逼迫下默许了非常时期需要以非常力量武装之政府的观点的人。
这场辩论是由蒋廷黻(1895—1965)挑起的,蒋是个有才华的人,在美国受过教育,当时任清华大学历史系主任。[175]在一篇发表在1933年12月10日的题为《革命与专制》的论文中,蒋廷黻首先发难:“中国现在似乎到了一种田地,不革命没有出路,革命也是没有出路。”照蒋的分析,这里的问题是,现在的中国还不是产生革命的时代,因而革命出现得过早了。一场像法国革命那样的真正的革命,需要有“建国”这样一个阶段作为第一步,而蒋根据欧洲的例证论辩说,这个阶段的历史作用就是专制。按目前的情况看,中国只可与波旁王朝以前的法国,都铎王朝以前的英国,和罗曼诺夫王朝以前的俄国相比,——“只能有内乱,不能有革命”。就“启蒙”(无论怎样说这都是一个非常抽象的性质,以至于它不能作为一个政治合法性的标准)[176]来说,不论代价怎样,只有建立一个足够强大的、可以实现国家统一的政治权力,才能为中国进入必要的第二个阶段做好准备:这第二个阶段才是一场能够实现政治权利民主化并创造一个能提高普遍福利之政府的革命。蒋最后说,在现阶段,“我们的政治都是为个人及其亲戚朋友谋利益的政治。所谓革命家十之八九不是失意的政客,就是有野心的军人”。换言之,中国,这个距它的领导者们自称的那种进步的革命国家还很远的国家,甚至还只是一个旧式专制的集合体。[177]
蒋的半学术性的历史概论,使已在30年代的思想论述中出现的问题明朗化了,并且挑起了一场以这种或那种方式持续到1937年的辩论。讨论的都是很艰深的和模糊难辨的问题:中国历史上的国家地位的合法性问题;在这样一个分异如此巨大的社会中何种程度的中央集权政治是可行的或值得追求的问题;必须要为政治秩序所付出的代价问题。胡适是为民主政治观点辩护的——令他沮丧的是,在这个问题上他发现甚至像丁文江这样的老战友都抛弃了他——他提出了两个重要的观点,而为了支持这两个观点,他搜集的论据使他不得不修改甚至抛弃长期坚持的观点。第一个观点的主要目标就是推翻与好政府同义的强大政府的观点,他将这个观点称为“无为政治”理论,或简括称为“不用行动的政治”。第二种观点是,民主政治是常识政治——胡把它称为“幼稚政治”——因而也最适合于像中华民族这样缺乏政治经验的民族。
“无为”这个词的解释很多,如“静止”、“非行动”、“无行动”,或“不采取行动”等,这个词在中国思想史上有着悠久的历史渊源。在古代社会,道家、法家、甚至儒家——在很多方面他们拥护的政治观点是大相径庭的——都用这个词来描绘一种他们认可的明智的统治特征:按道家的庄子的解释,即那种十分宽松的放任自由的德性,不去推动生活发展的智慧。[178]用伯顿·沃森(Burton Watson)那十分贴切的话来说,“无为”所描绘的“并不是一种强迫的宁静,而是一种不以任何有目的的进取动机为基础的行为过程。”[179]正如道家的神秘主义者解释的那样,这个概念蕴含着一种似是而非的观点。《道德经》所谓“无为而无不为”的意思就是:“道从来不做什么,但一切都由此做好了。”[180]后世实践主义的儒家出身的官吏常常向统治者把这句话解释为把统治的功能授权给大臣的手段和避免被过度野心诱惑的手段。
胡适是在后一种意义上使用这个词的。胡适转向“非行动”的政治这样一种观点是令人吃惊的,这倒不是因为这种观点本身充满了传统的意义,而是因为他对政治的适当做用的看法以及他对中国与西方相对的地位的评价都发生了变化。
当然,胡适一直承认中国与西方所取得的文明成就之间存在着巨大差异。但以前这点从未妨碍过他认为,中国的拯救应该在一个开明的和有目的的政府的指导下,用“现代”文明的方法来解决中国的问题。然而,在他论述“无为”政治的文章中,他却似乎在说,中国的落后与西方的先进之间的距离事实上几乎是不可逾越的。1933年春,他说,“我们只是些穷孩子”,“我们如何能梦想模仿富家子弟的慷慨壮行?我们不过是襁褓中的婴儿。我们如何能完成一个强健富有的年青人的伟业呢”?他接着说,西方与中国之间的差别是贫穷与富有之间的差别,是丰富的有文化的男女人力资源与完全缺乏这类有才能的人力资源的差别,是稳定的政治制度与无政府的差别。根据这种毫无希望的对比,胡适得出了如下结论,“现时中国所需要的政治哲学决不是19世纪以来的积极有为的政治哲学。此时所需要的是一种提倡无为的政治哲学。古代哲人提倡无为,[他们的目的]并非教人一事不做,其意只教人不要盲目的胡作胡为——要睁开眼睛来看看时势,看看客观的物质条件是不是可以有为”[181]。
胡适争辩说,在现时对中国之“客观的物质条件”的这种公正的考察,必然会导致这样一种结论,即政府制定的现代化的宏伟计划就应予放弃了。他认为,“建设”首先受到的限制就是要解决现存的种种弊病,特别是受到了要对悲惨的农村生活条件进行改造的限制。胡适很少论述农民问题,更少以一般的措词来谈论农民问题,但他对“无为”政治的论述却不仅是在谈论农民问题,而且是以一般的措词来论述这个问题,“现时内地农村最感痛苦的是抽捐税太多,养兵太多,养官太多。纳税养官,而官不能做一点有益于人民的事;纳税养兵,而兵不能尽一点保护人民之责……在这种苦痛之下,人民不逃亡,不反抗,不做共产党,不做土匪,那才是该死的贱种哩”[182]!
10年前,胡适曾满意地说,追溯一下近代西方政治思想的发展就会看到,自19世纪末叶以来,自由放任学说已在欧洲和美国失去了它存在的基础。但在1933年,他却又赞同地回想起了斯宾塞的格言:政府惟一的合法作用就是实行警察的权力。胡适承认,这是一种在斯宾塞时代的英国就已过时了的思想。但在“各方面都落后的”中国,它仍值得予以认真的考虑,[183]特别值得一个在其领土中连这点公民责任都不允许的政府考虑。[184]
说胡适非常认真地推荐的就是这种警察的权力,那是不大确切的。他后来写道,“我赞成建设,但我反对害民的建设。”[185]他用军用公路的建设为例做了说明,那时这种公路建设很流行,人们都把它当做一种经济进步的标志。为了建造公路,城墙就要被拆除,土地就不能再耕种,捐税就会增加,农民也要被成群地征集来去建造公路。然而,一旦建成,这些公路又会处在一种长久失修的状态,而支付不起高额汽车运输费的农民此时又会发现,他们以前所依靠的河流、运河航道也早已听任其废弃了。最后,这个不负责任的行为之最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为了防范土匪,那些新近刚刚夷平的城墙又要急匆匆地再建起来。[186]当胡适强烈主张国民党政府放弃其现代化方案时,他劝诫他们谨防的也正是这种无益的代价高昂的做法。“无为政治的真正目的就是与民休息”,古代的儒家政治家劝说他们的君主放弃建造极度宏伟的纪念物时恰恰也正是这种口吻。“为政者不知道‘除一弊而胜于兴一利’的政治原则……结果是每兴一利即是多生一弊,即是多加重人民的负担。”[187]
胡适是想用无为政治的理论来做成几件事情的。第一,他想要为明显地表现出他对国民党的企业家作风的反对,并且强调需要这样的政策,它们可将政治权利与民众福利协调起来。他也想指出政府在维持甚至最平常的“进步”企业所必需的那种稳定和公共安全程度上的失败。而最为重要的是,他想最有力地表达出他的如下信念——政客、军棍、党人既无技术也无智慧,所以他们是管理不了中国在向现代国家的转变中所出现的种种重大事情的。自1917年以来他对每一当权政府的严厉责备正在于此:
必须先要政治领袖们彻底觉悟建设是专门学术的事,不是他们可以随便发一个电报命令十来个省份限几个月完成的。他们必须明白他们自己是不配谈建设的,他们也应该更清楚地认识到,他们现在所从事的建设并不是真正的和永久的建设,而仅是那种使政治刽子手们中饱私囊的营私舞弊。他们明白了自己不配建设,然后能安分无为,做一点与民休息的仁政;等到民国稍苏国力稍复的时候,等到专门人才调查研究有结果的时候,方才可以有为。[188]
因而,如果中国这些自称的领袖们不宜于承担他们自我任命的任务的话(这个推断是中国自由派知识分子所一致同意的),如果这个国家缺乏足够数量的“有才能的人”去推动从最低阶段(这也是自由派知识分子所承认的)向现代阶段的转变的话,那么,结论就很明显:进步必须要用其他的手段来推动,也必须要用一些其他的原则来推动。这当然是专制的拥护者们提出这个问题时的一个重要观点。他们对于独裁手段的热情,并不是说当国民党制定了训政专政的手段时他们对这个手段是很赞赏的,相反,他们认为,这个手段只是一种追求私利的、低效的、无耻的和陈旧的方式。[189]然而,他们认为,由国民党提出的那种取代“旧式”专制的选择不应当是一种民主制度,因为中国人对于这个制度并没有准备,而且就西方各种民主政体的近代史看,民主制度可能不会比现存的政体更有效、更有意义、更开明。钱端升,这位受过哈佛大学教育的政治学家,就曾断言说“中国所需要者也是一个有能力、有理想的独裁”[190]。
当钱端升和其他人在谈到“新方式”的专制时,他们心里所想的也许被丁文江最好地表达出来了,此时丁站出来给予这个观点强有力的支持。丁文江说,这种政治的好处是,它对于“现代”国家的本质具有一个清楚的认识,因而它也能相应地渴望最充分地利用有文化的杰出人才非常熟稔的专门知识。它不仅能避免会削弱国民政府活力的分裂性派别活动,而且它的领导力量,还可以通过把民族利益置在高于一切的地位,利用中国当前的困难,作为把所有能参加到这个现代化进程中的人团结在其周围的聚集点。[191]丁文江说,中国当前最重要的问题是生存本身。以这种观点来看,国民党的无能正在于它不能在公众压力面前站稳立场,不能以任何代价与日本达成和解。丁最后说,他曾问自己,“‘假如我能够自由选择,我还是愿意做英美的工人,或是苏俄的知识阶级?’我毫不迟疑地答道:‘英美的工人!’我又问道:‘我还是愿意做巴黎的白俄,或是苏俄的地质技师?’我也毫不迟疑地答道:‘苏俄的地质技师。’[192]丁文江本来打算说,他想像的那种独裁在中国是“不可行的”,但他却说“我们大家应该努力使它于最短期内变为可能。放弃民主政治的主张就是这种努力的第一个步骤”[193]。
胡适认为,丁文江、钱端升、蒋廷黻提出的那种“理想的”专制在中国是不可行的,在某种程度上说,他与他的老朋友的分歧正是以这个信念为基础的。他认为,在中国没有“能专制的人,或能专制的党,或能专制的阶级”。此外,他又进而写道,“我不信中国今日有什么大魔力的活问题可以号召全国人的情绪与理智,使全国能站在某个领袖或某党某阶级的领袖之下,造成一个新式专制的局面。”他说中国与俄国、土耳其、意大利、德国不同——尽管他并未清楚阐明,中国是在存在的问题上与它们不同,还是在说中国人能做出的反应与他们不同。[194]
然而,在更大的程度上说,胡适对于这个问题的观点更多地是由他仍在对民主政治所持的信心而不是由他对专制的实际保留意见所决定的。从有关国民党的领导资格和中国人在政治上的无经验这类同样的前提出发,胡适却得出了相反的结论。他并没有尽力缩小中国人为了实现他们渴望的现代社会地位而必须首先要解决的那些问题的困难;但当丁、钱、蒋三人用此去证明为了实现有效地由一小群“专家”实行政治权利垄断的合理性时,胡适却得出了相反的看法。他的出发点是他对民主制度的实用性的长久信心——他自己说这是一种“疯狂的偏见”,他认为民主制度是可以用来在自治政治方面教育政治上没有经验的人民的。他坚持认为,民主政治仅仅是一种“常识的政治”,而专制,起码开明的专制,是“特别英杰者的政治”。因而,“在我们这样缺乏人才的国家,最好的政治训练是一种可以逐渐推广政权[基础]的民主宪政。”[195]民族的统一,不论是物质上的还是精神上的,都不能由上面来强制施行,也不能靠武力来实行。相反,统一必须从下面来实现,通过利用意在“逐渐养成全国的向心力,来逐渐造成一种对国家‘公忠’以替代今日的‘私忠’的政治制度来实现的。”[196]
胡适的“幼稚的”民主政治理论正是这种思想线索的逻辑外延。他一再强调,民主政体并不像有些人说的那样:是一种最成熟和最繁复的政治生活形式,因而也是最难拿来借用的。相反,它是最简单的,最容易理解和利用的,甚至像中国人这样的智力训练很差的民族都可以理解和利用。1926年他曾直率指责过的英国人心理上的“敷衍”,8年后似乎成了说明民主政治的“常识”基础的确切证据。“民主政治只要求合格的选民能很好实行其公民权就行了;这种训练也是不难的。”[197]
这是一个令人注目的观点,也是一个容易遭到攻击的观点。胡适的批评者认为,民主政治并不像胡适说得那样简单可行。[198]丁文江写道,即使中国人具有了“合格选民”的特征(而且他认为这是一种荒谬的假定),那么,为了有效地利用民主制度,也将要求中国人的政治卷入程度较民主传统已深深扎下根的国家的政治卷入程度为深。丁氏指出,英国人和美国人也不是完全参与到民主制度的政治过程之中的,而且,他还问道,如果受到良好教育的公民尚且如此,那中国人还要对民主政治寄什么希望呢?[199]
胡适的辩护,按丁文江的说法,是把民主制度的缺点美化成了它的美德。胡适说,他的观点,并不是像他的朋友们所轻易否定的那样仅是一些“无聊的笑话”,而是“我在美国七年细心观察民主宪政实地施行的结论”。[200]他回忆了1912年和1916年的总统选举,在这两次选举中,他亲眼目睹了“低智能”的人行使其美国公民权的情况。[201]这些见闻使他相信,民主政治在中国也能实行,因为这种政治虽然是暂时的和偶然的,但它具有那种把大多数无知的人吸引到政治过程中的本质特征。由于民主政治的基础是建立在对大部分人民的有限的政治利益的现实评价之上的,所以它并不像独裁政体那样总是要求人们集中和持久地卷入政治生活。但对于民主社会的公民参与政治的程度,胡适说,他们的参与政治表现出了真正的支持,因为那些不想参与政治的人亦可随己意去做而无须忧虑遭到报复。[202]这样,胡适得出结论说,立宪民主政治“并不是高不可及的理想制度,不过是一种有伸缩余地,可以逐渐改进,逐渐推广政权的常识政治。”[203]
有前些年中,胡适一直把民主政治说成是中国人须为之奋斗的终极目标。但如按他在30年代的主张说民主政治是不成熟社会的“自然”政治形式的话,那么一个可能的答案就是,一个充分发展的,或“现代的”国家愈益要依靠的必然就是杰出人物统治的(至少是潜在的非民主制的)政治形式。胡适的某些论敌所持的也是这种观点,他们认为,一个政府采纳杰出人物论领导原则(即专家政治)的程度取决于该政府所承担的职责的广度,而不取决于赞成或反对民主政治的事先决定。[204]
胡适本人曾一度陷入了这种论点的逻辑困境。他承认,随着战争的结束和经济的萧条,在西方,政府的功能和政府的权限大大地增强了。他也承认,随着这种权力的扩大已导致了对政治“专家”更大程度的依赖,在他看来,英国费边派成员和美国罗斯福的“智囊团”所起的作用正是这种专家政治的代表。当然,他一贯认为这些高资格的人应该参与公共生活。但是,如果现代政府实际上变得过于强大和过于复杂,以至除了受过最高训练的英才外任何人都不能指导,那么,这不是在说甚至在那些民主制度一直似乎很可靠和很有前途的国家里,“年轻的”民主政治时代正在消逝吗?[205]对于那些始终保持中国应建立起符合时代的政治制度的人来说,对于过去的胡适来说,这是一个令人不安的前景。可以想像,正是由于这个理由,他才产生了这样的观点,中国与西方是在不同的时间起点上进行竞赛的,因而他一度强有力地为实行“无为政治”进行了辩护,他推理的理由是,如果民主政治在中国成功,那么,一切超出民主制政府权限能力的责任,政府就不应再承担了。
最后,胡适又找到了一些理由,从而不用谴责中国人总是尾随在人类进步行列之后前进,便可为其幼稚民主政治理论辩护。1937年晚春,仅在这场辩论被日本人的炮火之声淹没之前的几个星期,胡适又撰文责备他的批评者由于未在政治与政府之间做出区分(事实上,正如他自己以前也未明确予以区分开一样)而误解了他。按照胡适的划分,它们之间的差别正是介于政治文化与行政组织之间的差别。胡适说,说一种民主的政治文化不能支持一个以专门训练的行政人员充任和指导的政府是没什么理由的,他本人对这些专门人才的价值也从未否认过。[206]
这就是胡适为实现调解他思想中那种长久的杰出人物论民主主义之间的紧张状态而做出的最大努力。调解的困难在于,政治制度实际上究竟是要依赖于他在批判政治训导理论时所坚持的种种政治复兴因素呢,还是像他在其他时候所主张的那样,这些政治制度仅是利用这些制度的人的各种意向在方向上和影响上控制它们的机械手段呢?胡适在这些选择上犹豫不定。[207]
后一种观点,从辛亥革命以后的共和制的灾难性历史就能很容易地理解。在本质上说,似乎这正是孙逸仙的观点,而且正是由于共和制度的灾难史(以及其他理由),才使孙中山把毫不怀疑地信奉“革命原则”的必要放在了非常重要的地位。在他对中国通过国民党的训政而正在为之做准备的终极民主统治阶段的论述中,孙中山清楚地在政治权力(权)和行政能力(能)之间做了区分。因此,他又区分了行使政治权威的权力和对政府提供支持或撤销支持的权力,他认为第一种权力完全属于行政英杰,第二种权力留给作为统治者的人民。根据孙中山的理论,人民是靠某些像启动机器的开关一类的机械控制装置来控制政府的。他列举出的这些措施有选举、撤职、请愿和公民投票。只要这些开关是打开的——即只要政府是在民众的许可下运行——那么人民就既无能力也无权力去干涉他们发动起来的这部机器的运转。[208]
胡适虽然从未对政府和民众权力之间的联系做过这样详细的分析,但他对民主政治社会和天才人物统治的权力的共存性的信仰,却暗示出了一种类似的区分。如果胡适也像孙中山那样做的话,他或许也会感到,他不得不去对付一个孙中山从未充分论述过的问题,即代议制的问题。惟一可能的真正的民主基础和行政上的领导者结成重要联系的途径就是代表们的中间媒介作用。这些代表一方面与人民有着亲密的和有活力的联系,一方面他们又与具有行政权力的人有着明确规定的联系。孙中山和胡适都没能充分说明的——尽管原因不同——正是这种代议制关系。
他们两人之间的差别是由于不同的时间次序和重点所造成的。当孙中山谈到中国的民主政治时,用的总是将来时态,总是假定这个“政治教育”时期已产生出了其预期的收获:即已形成了一种能胜任其所获得的新地位之责任的有知识的和热心公益的公民。于是,按照孙中山对民众控制的实质的理解,这个整体的人民最后就会对政府机器实行控制。不过,与此同时,在这种控制成为可行的之前,他们还要在公然的专制政体下生活。孙中山未能也不愿预见这种政府会变成永远延续的倾向。
然而,胡适却非常痛苦地感受到了这种危险。因而,对他来说,民主制度仅是一种暂时的必要。他也知道,在一个其公民的技能像中国这样落后的国家中,在广泛的代议制面前还横亘着一些别的障碍。因而他说,民主制度必须立即实现,同时他又默认,在这种制度中,能直接在政治生活中起重要作用的还是少数人。在胡适少有的几次为代议制度的改革或制定提供具体意见的场合,他没有谈到过关于农民这个大多数人的问题。相反,他却强调了必须由现代城市选民们所起的作用。这些城市选民是:商会、大学的全体教员和教育协会、律师协会以及银行和金融团体、劳动工会、最后是政党。[209]国民党通常是不愿意考虑这类团体自由参加到政治政务议会当中的,这点也一直是胡适反对其统治的主要意见之一。他一再提倡一种“公开政权”,他把国民党的口号“党的权力高于一切”斥为是“荒谬的”。“我的常识告诉我:人民的福利高于一切,国家的生命高于一切……为了正义,为了赢得全国的支持,国民党应该使政治权力公开,允许全民族的人民自由组织政党和团体。”[210]
当然,在很久以前的政治理论文献中,就已经认识和讨论过了使民众主权的信仰与对实现杰出人物领导的必要性和明显事实的认识互相一致起来的问题。但是,即使胡适熟悉米歇尔斯(Michels)、莫斯卡(Mosca)和巴莱多(Pareto)传统中各理论家的思想——而且没有任何证据表明他是熟悉的——他也不会感到在领导层的杰出人物中进行有组织的竞争与他自己的思想是一致的。他对党派行为始终是极为反感的,他对以利益互相冲突的代议制为基础的政治过程也始终是不信任的。他坦率地承认,即使出现很好的机会,他自己也不会加入某个政治党派的。[211]此外,他还坚持说,立宪的议会政府不能按党派代议制的原则来组织,这可以部分减轻那些怕回到早期共和时期的那种假冒国会的人的疑虑。
照我这个外行人来看,这样的恐惧是没有根据的。共和初年那场奇怪的戏剧是由于那时人们的迷信思想造成的,那时人们认为民主政府必然是政党的政府;结果就出现了那种画虎不成反类犬的奇怪情形。在过去的20年中,世界的普遍政治趋势极大地削弱了人们对政党政治的迷信信念,特别是在中国,基本上是敌视政党政治[思想]的。我们可以预言,在将来的立宪制度下的中国,将不会再有尖锐的党争了。假使我们考察过去四年的民族危机,我们就会看到,随着民族觉悟的提高,政党偏颇就会衰落;这并不仅仅是一种中国的现象,因为全世界(包括德国)的“国民政府”都说明了这个结论。具有远见的政治家应该抓住这个趋势创造一个民族的、超政党政治。[212]
胡适断言,如果国民党沿此方向前进的话,它就能实现孙逸仙的“五权宪法”的愿望。在这个被孙中山视为他对政治理论的重大贡献的立宪计划总则之下,某些传统上由立法和行政部门所承担的功能就会移交给独立的政府部门:调查与检举交与监察院,文职人员的人事和监督交考试院。胡适对于这种思想是毫无保留地赞同的;他认为,这种思想撤销了法律部门的庇护权,免除了其行政的监督权,这样法律部门将会自由地专心致志地致力于制定和修改法律的特殊艺术,而这点当然是要在无党的基础上来完成的。因此,他得出结论说,“从一党政治过渡到无党政治,并以这种方式在中国创造出可以作世界典范的政治制度——这看来正是孙中山先生的目的”[213]。
胡适坚决主张政府应以一个可以清楚阐明共同利益的概念为基础来制定它的政策,这点是无可指责的,因而,他对于党派的不信任也就不难理解了。中国近代史展示的那令人沉闷的无耻党派争吵的事例,使人们丧失了对在制度性原则上体现出党派偏见的政治关系体制的信心。但是,同时也须指出,对于不同利益的承认也是自由派政治态度的标志之一。自由派认为,对有关“共同”利益的互相矛盾的解释进行调解,可提供政治生活的动力。以此看来,胡适要求建立一种“超党政治”的主张,以及他对目标必须要有一致性的坚持,都表现出了一种偏狭的和甚至是早期独裁主义的偏见。因为,正如我们已经论述过的那样,在中国的任何级别的政治活动都不存在完全一致的可能性。中国的人民群众在政治上太不成熟,以致他们不能对政治与社会改革发表什么观点,同时有知识的少数人在基本的原则问题上又存在着极为深刻的分歧,以至他们也不能以任何富有建设性的方式坚持一种共同的政治与社会价值体系。因此,在中国,对于共同利益的任何评价注定只能反映出少数人的观点和抱负,并由这少数人(只要有机会)把这些观点和抱负强加到群众的头上和少数持异议的杰出人士的头上。
在这一点上,胡适没有他那些为独裁主义辩护的朋友认识得充分。他们深信,有一种民族目的感是很必要的,所以他们准备在政治“启蒙”的意义上付出高昂的代价。胡适认为这种代价太昂贵了。但是,从他整个政治思想的前后联系来看,甚至他那为保持异议的权利的异议而作真诚的辩护,似乎也不是对不同观点的有益的肯定,而只是在反对国民党按照胡适从根本上就不同意的优先权和偏见来决定一致性限度的权利。
胡适在《独立评论》上发表的论文比以前的论文对孙逸仙要尊重得多。但实际上,他对盲目追随孙的教导的明智性还是持怀疑态度的,[214]而且,他对那种把如此宏浩繁杂和天差地别的思想混合体看成是一个单一的“遗赠品”[215]的观点也是持嘲讽态度的。在上海那几年,他对国民党的批评在很大程度上是对孙中山思想的逻辑和动机的批判,现在他要探究的则是孙中山的继承者们实践总理遗愿的范围。与他以前对孙中山的思想抱负的评价不同,现在胡适认为,这位国民党的奠基人曾真正地受到过盎格鲁·撒克逊自由主义传统的影响,并且是完全献身于中国的民主制度的。[216]因此胡适最后说:“国民党如果不推翻孙中山先生的遗教,迟早总得走上民主宪政的路,而在这样走上民主宪政的过程上,国民党是可以得到党外关心国事的人的好意的赞助的。”[217]
当然,这也只是对国民党的有条件的赞同。不过,胡适在论及国民党的适当政治作用时是怀着矛盾心理的,这也是他的典型特点。一方面,他对国民党的权力垄断总是忿恨不满。他强有力地谴责了国民党对合法异议的镇压,它对“法西斯偏执病技术的精通”,[218]以及它对胡适称之为“心理恐怖”的依赖。[219]当国民党实际上连它自己队伍中的统一都不能维持而却自称能统一国家时,胡适也是这样执著地嘲弄了国民党的装腔作势。[220]
然而,在另一方面,他又总是一位改革家。虽然胡适对国民党既无信任也无感情,但他仍然想以“我们可能采取”的方式来改造国民党的专政,而不是想以革命的手段去推翻它的统治。他断言说,任何一种国会都胜于无。甚至20年代由军阀控制的国会,虽然空有其壳,但它仍然还能让人们想起国民党不愿去遵守的那些国会原则的重要。[221]有了这种思想,胡适是准备欢迎任何宪政改革的,就连只能作为国民党前进方向标志的潜在民主政治许诺,他都欢迎。[222]他又执著地继续要求颁布一套永久性的宪法,作为走向创造稳定政治秩序的必要的第一步。这正是经历了一个周期又再次谈起的主题:胡适发表在《独立评论》上的第一篇论文就是论述宪政问题的;五年以后,1937年7月在北平周围的战事爆发之后不几天出版的《独立评论》上,胡适写给这份杂志的最后一篇文章也是谈论宪政问题的。然而,胡适总是明确指出,要求立宪并不是一种革命的?主张。胡适一直主张说,宪政“只是政治必须依据法律,和政府对人民应负责任”[223]。由于宪政归根到底是要服从得到法律支持的政府意愿的,因而,讨论中的法律就应该是“实践的”——也就是说,它们必须是那些政府准备当做约束其行为的法律。[224]照此解释的话,法律制度的建立不过是执政党方面一次最低限度的让步,也不会大大削弱它的权利实质。胡适说,这不但不会危及国民党的政治地位,而且颁布一部宪法还会使这种政治地位建立在更坚实的基础上,因为法律使它合法化了。[225]
这是一个危险的位置:在公开反对现存秩序和无条件向现存秩序投降之间,正是胡适所走的狭窄的路。他要求有一部宪法的主张可以理解为是对国民党的挑战,要求它以服从法律制度作它的统治权利的根据。而且,胡适对于承认现存政权的原则始终是十分尊重的,因而,尽管国民党无视他的合法性标准,他也不得不为国民党的统治权利辩护。20年代,胡适曾主张,只有一个按照宪法原则建立起来的政府才能被承认是合法的。相反,从其30年代的论文中得出的结论则是,颁布宪法就足以判定任何一个政府的合法性。这是一个非常微妙的重要转变,这个转变是如此轻微,以致当时竟未引起人们的重视。但这却为胡适无条件承认国民党终于在十年后颁布的宪法铺平了道路。
胡适在企图确定对政府提出的“合理”要求的界线时所遇到的困难,在他与中国民权保障同盟的短暂而充满风波的交往中清楚地表现出来了。民权同盟以美国民权自由协会为原型组建,1932年底成立,主要是为被国民党囚禁的日益增多的政治犯申张正义。蔡元培是该组织的副主席。主席是宋庆龄,这位孙逸仙的遗孀,蒋介石的姻姐,很早就从国民政府中分化出来了,并一直是南京政府的尖锐批判者。该同盟的总干事是一位名叫杨铨(字杏佛)的青年学者,1927—1928年他曾在大学委员会当蔡元培的助手,后又随蔡到中央研究院,1928年蔡任院长时,杨任总干事。
从1932年底这个组织一建立,胡适就是北平分会的主席,直到1933年2月辞去(或被开除)了会员资格。这次分裂的原因既有人事上的,也有思想上的。最直接的原因是,胡适曾公开声明,杨与激进的上海派歪曲了胡适曾参加过的一次监狱条件调查的结果。在这个谴责的背后是胡适对杨的人格和动机的怀疑。杨、胡二人相识颇久——实际上,杨还是胡适1909年在上海教英文时的第一批学生,而且几年后他们还同在康奈尔大学学习。但由于杨在政治观点上过于激进,所以难与胡适的颇为温和的特质相合,而且他在人际交往中太不讲道德,特别是常常以蔡元培的门生来造成一些影响。在关于像民权保障同盟这类组织的正确目标的看法上,胡、杨二人也有分歧。
按照胡适对这件事的解释,这个问题还牵涉到如何看待法律在一个不断发展的政治秩序中的作用。胡适认为,法律可以限定权利,但它自己本身却不能保护这些权利。权利的保护需要对它们的意义有一正确的认识,还需要培养出“一种维护”法律限定的自由的“思想习惯”。然而,一般而言,在中国完整的权利与自由的概念确是传统思想所不能接受的,“常人的知识和能力都是很狭窄的。我们并不指望人人都能认识到他的权力是什么,我们也不指望人人都能保护他的权力。”所以,胡适认为,同盟具有一种重要的给人示范的教育作用。
但是,胡适接着指出,同盟企图将一个法律问题转变为一场政治事业是错误的。胡适说,同盟要求立即无条件地释放所有的政治犯,并不是意在提高对公民自由的认识。相反,它是在“对一个政府要求革命的自由权。一个政府要存在,自然不能不制裁一切推翻政府或反抗政府的行动。向政府要求革命的自由权,岂不是与虎谋皮?谋虎皮的人,应该准备被虎咬,这是作政治运动的人自身应负的责任”。
胡适最想要求政府的是,政治案件的法律也应像刑事案件的法律那样细心地予以确定,审慎地予以说明,即:逮捕必须要有确凿的证据;政治犯也应受到“正当的法律保障”,包括迅速传讯、公开审判,以及给被告与起诉人对质的机会;的确有罪的政治犯也应尽可能给予“最人道的待遇”。胡最后说:“离开了这个立场,我们只可以去革命,但不算是做民权保障运动。”[226]
对于杨氏集团来说,胡适严格依照法律的态度是他们不能容忍的。在民权同盟的上海会议上,胡适被取消了会员资格。孙夫人谴责他是在追求一项意在使民权同盟成为“国民党统治体系附属品”的“反动的和不老实的”事业。她说,“本同盟清除了这样一个‘朋友’实在是应该庆贺的。”[227]但胡适对国民党政府的本质特征的判断是准确的。几个月后,胡适对卷入政治有危险的警告成了应验的预言:6月18日,当杨杏佛从上海法租界中的中央研究院总部出来时,遭到了枪杀。普遍的看法是(尽管从未证实过),行刺者是些国民党雇佣的人,而且杨的死恰恰是他为同盟活动付出的代价。得到好处的当然是国民党,至少在短期内是如此。虽然孙夫人发誓要继续战斗下去,但实际上民权保障同盟随着杨那个星期天在亚尔培路(du Roi Albert)的死亡也不复存在了。[228]
就在同一个6月的星期天晚上,胡适率领中国代表团启程参加太平洋关系学会的加拿大班夫会议,并在芝加哥大学作哈斯克尔(Haskell)讲座。他在芝加哥的讲稿后以《中国的文艺复兴》一名出版,在这部书中,胡适充满信心地谈到了中国通过西方影响的“缓慢渗透”而向现代社会的进步。对他的美国听众,胡适谈到了皮鞋和烫发在中国的流行,把这作为中国人接受现代生活方式的标志,而且他还滔滔不绝地保证说,最终中国人是能够创造出“一种与新世界的精神并无二致的新文明的。”[229]然而,在他于11月回到北平的时候,胡适最关心的是提醒他的中国听众,中国与现代西方文明之间仍然存在着巨大的差距,“现在欧洲各国的人民所面临的不是建国的大问题,因为他们的国家很久以前就在坚实的基础上建立起来了。因而他们才有精力去讨论社会问题,生产和分配问题等等。但在我们这个国家,国家还不是一个国家,政府还不是一个政府……我们如何配讨论生产和分配制度的改革问题呢!我并不是说[这类问题]是不重要的。我只是说,在中国现在的环境下,在有了某种可保证这个民族本身的生存方式之前,我们还没有解决这些问题的手段”[230]。
在他几个月之前于芝加哥的讲演中,胡适再一次表达了他对“苏联的伟大实验”的赞羡。他称赞那些俄国的领导人是“最热情的科学与技术进步的斗士”;他还说,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应被看成是西方文明的“一个完整的组成部分,仅仅是对以前的和更为个人主义的民主思想的补充”[231]。然而,在以上引述的那篇题为《建国问题引论》的文章中,他又强有力地重申了他对取代批判思想的“主义”的攻击,明确地说明了他对于用马克思主义的术语分析中国问题的厌恶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有所减弱。虽然这次只是一个同样主题的回复,但也许更有意义的是,1933年底,胡适已打算承认,对中国这样一个颓废的社会,在对具体问题还没有有效的解决方法之前,应该有根本的改造。在这方面,他似乎已接近了在1919年那场问题与主义的辩论中李大钊的观点。尽管胡适并未像李大钊那样争辩说,任何单一的“根本解决”都可能救治中国的所有弊病,但他似比以前更愿意承认,根本的社会与政治条件对于他的一点一滴改革计划的成功是很重要的。
在以上提到的蒋廷黻那篇《革命与专制》的论文发表的几个星期之前,胡适对于“建国问题”的分析就在《独立评论》上发表过。因而,胡预先提出了蒋的结论,即中国不具备任何现代国家的特征。他们两人的争论点,主要在于说明这种缺陷的方式不同:蒋把这种缺陷归咎于政治因素,胡则把这归因于中国社会发展的某些特殊之处。与蒋的论点一样,胡适也认为,中国人不需要由一个专制的独裁政府强迫他们具有一种政治统一意识。他们也都认识到了自汉代统一以来的共同文化与政治的一致性。[232]使中国要“比欧洲、美国、或日本更难”转变为一个现代国家的原因是,在中国的环境中,缺少一个可围绕它形成一种新政治阶层的阶级。[233]胡适认为,这是因为儒家社会在很早阶段就停滞了,以至它未能以造成新的杰出人物为统治核心的方式来继续发展。接着,胡适又把这归因于很多因素:长期的科举制度促成的那种毁灭人才的作用;传统的经济组织方式与对待经济企业的态度阻碍了一个其社会与政治作用可与欧洲资产阶级相比的阶级的发展;[234]早在对帝国制度造成了致命一击的辛亥革命之前很久,传统的统治阶级,即旧的“士大夫”阶级就已屈从了思想上的管制,这是儒家学术取得帝国支持所偿付的代价。[235]
但是,胡适又断言说,“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士大夫’”。对于因为历史的环境而丧失了自然产生的杰出人物的中国人来说,问题是应创造出一个能对一种新政治阶层提供必要的思想与社会领导的阶级。对于胡适来说,从何处做起是没什么问题的;只有在现代思想的中心——各个大学,才能培养和精炼出要求这种“新的士大夫”所应具有的思想观点。[236]
使胡适与国民党发生最严重分歧,并使他不能容忍国民党统治的,是国民党对思想改革的敌视,和它对那些可改造中国的“现代”士大夫的品格和行为的社会价值的敌视。实际上,如果国民党在思想上和精神上表现出要进入现代生活的较大愿望的话,那么,即使胡适对于该政权的政治缺点十分敏感,他似乎也可能不会有过分的紧张感,而适应国民党人统治下的生活。如果国民党的专政未曾利用它的权力,远远超出胡适认定的合法政治范围,强迫施行一种垂死的价值体系,那么,他对政治的严格解释很可能会使他把“政治”要求和政府区分开来。
国民党人想做的是重新光大儒家过去的形象,这点几乎在南京政府一成立时就很明显了。1934年前半年,随着“新生活”运动的开创,以及此后几个月官方又恢复举行孔子诞辰纪念仪式,这种倾向就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新生活运动是蒋介石于2月中旬在江西省城南昌举行的一次群众集会上亲自发动的。选择这个地点无疑是出于战略上的考虑:这里离江西南部的中央苏区很近,江西南部成为中国共产党人活动的大本营已好几年了。而且,作为南京政府为进攻江西边境地区共产党根据地而发动的军事“围剿”的一种思想上的配合,新生活运动主要目标就是为了抵御共产党的思想意识的吸引力。为了替代种种革命的许诺,新生活运动提供了有关个人卫生的种种告诫,而且它还赞美节俭和朴素的生活以及传统儒家道德价值的美德。[237]
也许正如人们所料,胡适对新生活运动的反应是无动于衷的,但也没什么特别的仇恨。他很温和地评论说,这场运动很难指望能达到政府的期望;告诉人民系好上装的扣子,刷子,勿在公共场所吐痰,这都不错,但是真正的进步不应与这种使中国人培养起“最低限度的人样子”的努力混淆起来。相反,“国家的拯救与民族的复兴……完全取决于最高水平的知识与技术。”此外,胡又指出,“政府必须明白什么是它能做的,什么是它不能做的。”政治的宣传不能提高公众的道德。好的生活习惯只能在一种适当的物质环境中才能培养出来,因而,政府的首要责任就是提高人民的福利。[238]
这最后一条意见,用一种明显的传统口吻来评价这场运动:一代又一代深受孟子影响的儒学政治家们实际上都是以这种口气向他们当时的统治者进言的。的确,在1934年春,胡适也以一种不同往常的传统口气提出了他的无为政治理论,而且用他自己的术语赞美了简单省事的美德。但这并不足以使他接受那种得到国民党赞同、并由行政院长汪精卫在8月底南京举行官方祭奠孔子诞辰仪式上发表的演讲中详加阐释的倒退的文化民族主义。汪讲话的部分内容如下:
中国人习惯在祭奠的时候把酒洒在地上,这是感激那些最早造出食物的祖先的一种标志。既然孔子传给我们这样一种伟大的文明,我们为什么不应对他怀有同样的感激呢?为什么不应竭力发扬光大孔子传给我们的东西呢?孔夫子屡屡告诫我们要随时代的进步发扬美德。这种态度也适用于其他方面。我们必须要担当起使中国文明更伟大的责任,而不是把中国当前的落后归罪于我们这位伟大的先师。
……此时此刻,当我们都在庆贺这位至圣先师的诞辰时,我们首先应当好好想想,怎样才能凭借着孔子的教诲维护住中国在现代世界中的自由平等的地位。[239]
然而,并不是人人都能与汪一起来庆贺这个节日的。胡适的反应就是愤怒的,他把这次的儒家复兴看成是对近几十年中以巨大代价取得的思想成就的抛弃。胡适指出,国民党努力支撑起孔子那支离破碎的形象,在当代的国家领导人中是一种不可饶恕的怯懦行为:“可怜的没有信心的老革命呵!你们要革命,现在革命做到了这20年的空前大进步,你们反不认得它了。这20年的一点进步不是孔夫子之赐,是大家努力革命的结果,是大家接受了一个新世界的新文明的结果。只有向前走是有希望的”[240]。
由此对胡适思想上造成的痛苦是不难理解的。自从他1917年从美国回来以后,他一直在不知疲倦地论证说,在中国人能以批判性的坦率评价他们的遗产的本质之前,他们是没什么希望改造自己的处境的。在胡适看来,现在国民党又乞灵于孔子,抬出他来当挽救颓局的神仙,倒是提供了确凿无疑的证明,说明时间并未使中国人有一种真诚自我反省的能力。1934年他写道“今日的大患在于全国人不知耻”,“所以不知耻者,只是因为不曾反省”。[241]
鉴于他们如此不乐意承担起这个反省的责任,胡适便把他自己那些惨淡的结论讲给他的同胞们听。他又一次一一指出了中国“独有的宝贝”:味同嚼蜡的文学,缠足,阉人,纳妾,五代同堂,为“贞洁”烈女立的牌坊,地狱般的监狱,以及在御前鞭打国家高级官吏的古老习惯。[242]胡适认为,就有些人认为是中国独有的德行——“忠孝”、“仁爱”、“信义”,以及“和平”——来说,都只是人类普遍具有的共同思想。他只承认,在不同的文化中,人们所看到的也许只是表现这些理想的不同方式——他又进一步嘲讽地问道,在那些一边照着经文上的教导“思考一切生命”一边撒尿的中国和尚的“个人反省”中又有多少“仁爱”呢?[243]
这场辩论也有其荒谬的一面。胡适也在那里一本正经地论辩着是否缠足比贞操锁更坏、或贞节牌坊是否比初夜权标志着更值得责备的思想。[244]但这的确是无关宏旨的问题。胡适非常赞成周作人的观点,“西方也有臭虫”。[245]重要的问题并不在于论辩双方的证据,而在于其结论——胡适的结论是:中国的文化传统“都是无济于事的银样蜡枪头”。[246]他在另一个地方又说:“如果过去的文化是值得恢复的,我们今天不至糟到这步田地了。”[247]
这类公开发表且广泛流传的观点,自然会为胡适赢得“全盘”西化论的最极端代言人的名声。胡适对于他的这种地位也没表示过反对,而且他还不止一次地由于这个原因而遭到了复古守旧势力的保护者国民党的攻击。[248]最为明显并且公开宣传最甚的例证,是他1935年初到中国南方旅行去接受香港大学所授予的名誉学位一事。在香港这个殖民地,胡适发表了多次讲演,坦率批评了广东省政府完全受传统束缚的教育方针。[249]可以想见,几天以后他在省城广州受到的接待是非常冷淡的。他原定在中山大学的演讲被取消了,他本人也遭到了该校校长、老牌国民党人邹鲁的公开责难。而且,广东省主席、一位具有深厚守旧思想的军人、胡适反对的那些教育方针的主要倡导人陈济棠,也私下责问了胡适。他与陈的会谈(据胡适的叙述,在这次会谈中,陈的举止惊人地粗鲁,毫无儒者风度,大感大叫而且威吓恫嚇,而胡适则始终保持着温文尔雅的儒者风范),可以很清楚地说明这个使胡适与文化传统主义者发生分歧的问题。实质上,这正是自19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人一直在争论不休的那个含糊不清的问题:即西方文明那些“实用的”方面是否能毫无损害地适合于儒家社会伦理的“根本原则”。陈对于西方的武器和工业技术是很痛快地承认的,甚至19世纪后半期的那些鼓吹“自强”的人也希望靠进口“坚甲利兵”来阻止西方的侵犯。胡适曾尖刻地评论过,像陈济棠这类武人也不是想“盲目的全盘复古:他们购买飞机枪炮,当然也会挑选1935年的最新模特儿,不过他们要用二千五百年前的圣经贤传来教人做人罢了。”[250]胡适说,陈济棠的观点的要旨,是只有用中国人的“本”才能“教人做人”。[251]
胡适主张的全盘西化主要是为了驳斥这种顽固的思想上的反动。但是,胡适所思考的目标决不是要完全清除掉所有传统中国文化的残迹。尽管他对民族主义的情感有着深刻的不信任感,但他本人与他为其思想偏见和政治战略感到悲哀的那些人一样是个民族主义者,只是表现方式不同罢了。他深深关切着中国无论是作为一个国家还是作为一种文明的命运。在这些年中,像“国家的拯救”、“民族的复兴”这类术语在他的论文中反复出现的频度极高,因而不能把这只看做是空洞的花言巧语。尽管他不能让自己在民族主义旗帜的指导下前进,但他也从未丧失过1910年他离开上海时就怀抱着的献身于中国解放的信念。然而,对胡适来说,现代化意味着的是某些与像陈济棠这类文化民族主义者的看法不同的东西。对于胡适来说,现代化首先意味着社会价值与观念的现代化,这是一件比经济和军事力量建设远为重要和远为困难的事——近代的自强论者正是在这个紧要关头突然停住其脚步的,他们被要在一个陌生的世界上变成陌生的人的恐惧震慑住了。胡适没有他们这种忧虑,这部分地是因为他认为世界并不怎样陌生,同时也由于他认为他们的恐惧是毫无根据的。他的看法是“现代化”与“西方化”并不是同义词,也不可能是同义词。他把各种文明之间的相互作用看做是一个巨大的复杂过程,这个过程是在几种层次上(有意识的和无意识的,理智的和非理智的)同时发生的。[252]虽然在这个过程中,人类的干预是很困难的,但却是最重要的。在可能的限度内,那种必然导致互相冲突的社会价值发生对抗的非理智的反应,必将会被理智的判断所征服。1935年胡适写道:“理智是来计划和倡导的,用理智来制伏一切迷恋残骸的情感,用理智来制服一切躲懒畏难苟且的习惯。”接着他又说,“我们理智中的‘充分世界化’,是用理智来认清我们的大方向,用理智来教人信仰我们认清的大方向,用全力来战胜一切守旧恋古的感情,用全力来领导全国朝着那几个大方向走,——如此而已。至于一两个私人在他们的私生活上爱读仁在堂的八股文,或爱读李义山的无题诗,或爱吃蛇肉,或爱听‘二进宫’,那才是我们的理智无所施其技的。”[253]
无论就实用主义这个词的普通意义来说,还是就其专门意义来说,胡适都足够一个实用主义者了,他把效用看做是判断文化传统和具体改革建议的特殊方向之价值的惟一标准。他相信,这样一种判断必须以对实践中所得结果的认真考察为基础。1935年他著文说,任何抽象的标准,甚至“科学方法”的标准,都不能看做是文化改革的完全可靠的指南。[254]无数无形的细线把一个民族束缚在其传统的方式上,无数未曾认识到的力量都在起着这样的作用:或是保存旧的方式或是形成一种在其中可以接纳新东西的形式。任何改革企图的最终结果,都将会受到接受一方的文化所具有的自然形成之保守主义的限制。
激起胡适对陈济棠这类人的义愤,同时又使他对中国文明作为一种可证明之统一体的生存具有某种程度信心的,正是这种对于文化惯性的信仰。要求全盘西化或充分世界化,仅仅是一种意在抵消以下危险的策略,假如只有最小的勇气,那么,这种潜在的文化保守主义就会压倒任何摆脱陈旧观念重负的努力。中国人必须要使自己与之相适应的并不是西方,而是现代的世界。胡适写道:“此时没有别的路可走,只有努力全盘接受这个新世界的新文明。若我们自命做领袖的人也空谈折中选择,结果只有抱残守阙而已。”[255]因而,中国应该“虚心接受这个科学工艺的世界文化和它背后的精神文明”。但胡适又接着写道,他们应该带着这样一种信心来做,即最后的结果“当然是一个中国本位的文化”。[256]他冷静地向前展望,坚定地相信,他的民族生来就有的权利还会是完全无忧的,“悲观主义的观察家们悲叹为中国文明崩溃的东西恰是必要的挖掘和侵蚀,没有这种破坏,就不会有一个古老文明的再生。尽管很缓慢,很平静,但毫无问题的是,中国的文艺复兴正在成为一种现实。这次新生的结果看上去很难说就是西方的。但是,扒开它的外表你就会看到,构成这个成果的材料本质上还是中国的基岩,强烈的风化作用和剥蚀作用使它更为出色了——即由于接触了新世界的科学与民主的文明而复活了的人道主义的和理性主义的中国”。[257]
30年代的痛苦折磨要求中国人拿出一种勇气,这个要求可以用不同的措施和不同的方法来满足:那些走上北平街头的学生们的勇敢无畏,那些在内地投身到革命事业中的人的孤注一掷的决心,像杨铨那样一些人的蛮干鲁莽。胡适的勇气是一种更难分辨出的勇气,而且,如果用那吞没了他的国家的巨大悲剧来衡量的话,也许也是一种太容易分辨以至可不予考虑的勇气。胡适的勇气是那种怀有耐心希望的勇气。他知道中国向现代社会的转变是困难的,痛苦的,而且不是没有危险的,但他仍能毫不畏惧地正视让教条主义的观点弄得令人失望的前景。现代世界的光明前途以及它对中国所抱有的那种仁慈的希望驱逐了笼罩在他心上的怀疑的阴影。1934年他写道:“信心只是敢于肯定一个不可知的将来的勇气。”[258]那时,几乎没有像他这样坚持这种信心的人。
1937年7月初,胡适离开北平参加了一系列由政府召集的“夏季谈话会”,用1936年底提出的“统一战线”的精神召集起知识分子、教育家、各级官员和各党派人士来讨论民族的危机。此后,当胡适再回到北平时,九年已经过去了。7月7日,甚至当中国知识界和政治界精英的领袖们还在庐山——江西的山区避暑圣地,蒋介石在那有夏季别墅——聚会时,中日之间的武装冲突就在北平附近的卢沟桥爆发了。7月底,北平被日本人占领。几个星期内,战争就波及到了上海,日本人的炸弹也在南京的上空投了下来。随着日本人向前推进,系统地摧毁了华北的各个大学,驱赶着成群的逃难学生和知识分子,胡适最为担忧的事发生了。经过长期的艰苦努力建成的学校转瞬之间便被毁灭了——这些一个个启蒙的渺小岛屿沉没在迅猛奔流的战争浪潮之下了。尽管不那么明显可见,但可以确信,非常耐心地培育起来的信心也被摧毁了:在1937年夏天,中国人进入了一个饱受战争苦痛、政治萎缩、内战与社会革命交织在一起的时代,胡适所持有的那种认为改变历史进程的最终力量是理性和理性的人的宁静信念,也存在不下去了。
【注释】
[1] 《日记》,1165页。1916年7月中旬,袁世凯死后不久,胡适写道:“〔当〕人问今日国事大势如何。答曰,很有希望。因此次革命的中间人物,不在激烈派,而在保守派,即从前的守旧派……顽固的官僚派和极端激烈两派同时失败,所靠着全在稳健派的人物。这些人的保守思想已被上述两类极端分子粉碎,因而他们从保守转向温和。此外,由于极端派成员(新如黄兴,旧如袁世凯)的名望均已扫地,但稳健派人物如梁启超、张謇的名声尚好,人们可对这些人寄予厚望。”(《日记》,960—961)
[2] 胡适:《我的歧路》,《胡适文存》,2集,3卷,96,108页;首次刊登在《努力周报》,7号(1922年6月18日)上。亦参见胡适,《归国杂感》,《胡适文存》,4卷,871—882;首次刊登在《新青年》,4卷,1号(1918年1月)。
[3]在1960年7月5日台湾南港的一次访问中,胡适告诉我,《新青年》派坚持非政治的立场是由于尊重他的观点。然而,必须指出,这个方针最初是由陈独秀提出的,但在陈独秀感到这个方针强加了一种人为的限制后,胡适对这个问题的强有力的观点起了维持这一方针的作用。参看莫里斯·迈斯纳(Maurice Meisner),《李大钊》,38页,273页注19、20。亦请参看《独秀文存》,3卷,11—12页及125—126页。
[4]关于1919年出版的新期刊的数量的估计意见很不一致,这部分地是因为那年很多学生主办的杂志都是非常短命的。胡适估计大约有400 种;参看胡适,《1919年的知识中国》(“IntellectualChina in 1919”),载《中国社会与政治科学评论》(The Chinese Social and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4. 4:348(1919年12月)。亦可参看周策纵,《五四运动》,178—180页,及《五四运动研究指南》(Research Guide to the May Fourth Movement)(马萨诸塞,剑桥,1963),43—68页。
[5] 文森特·施(Vincent Shih):《 与胡适的一次谈话》(“A Talk with Hu Shih”),《 中国季刊》,No. 10:163(1962年4—6月)。这是施教授1959年春与胡适的一次谈话记录。实际上我在1960年7月采访胡适时他与我也谈到了这个问题。亦可参看《口述史》,188—189页。
[6] 《1919年的知识中国》,345、350页。
[7] 同上书,350—351页。
[8] 《1919年的知识中国》,350页。
[9] 周策纵:《五四运动》,180页。
[10]约翰·杜威:《中国的学生造反》(“The Student Revolt in China”),《新共和》,20. 248:18(1919年8月6日)。
[11]约翰·杜威:《中国学生反抗的结果》(“The Sequel of the Student Revolt”),《新共和》,21. 273:380—382页(1920年2月25日)。
[12] 陈独秀:《今日中国之政治问题》,《独秀文存》,1卷,221—225页。最初载于《新青年》,5卷,1号(1918年7月)。
[13] 《每周评论发刊词》,重新收入在《中国新文学大系》,Ⅹ,190页。
[14]根据一项写于1932年的材料,胡适仅为《每周评论》译了两篇译文。参见周策纵《五四运动》57页。但据《短篇小说第一集》的序言(1919),至少其中的三个短篇小说都是最早发表在《每周评论》上的:胡适的翻译作品有史特林堡(Strindberg)的《爱情与面包》(Love and Bread)、卡德奴勿(Gastelnuevo)的《一封未寄的信》(An Unsent Letter)以及高尔基的《她的情人》(Her Lover)。
[15] 在1960年7月我对他的采访中,胡适回忆说,在陈独秀被捕的那天(1919年6月11日),陈独秀曾邀胡适、高一涵到北京一家颇有名望的茶馆饮茶——胡适记不起是“大世界”、还是“新世界”了。胡、高二人刚一到,陈就拿出了一大捆传单,这些传单要求人们采取行动反对政府虐待学生;当陈开始向顾客们散发这些传单时,胡、高二人就离开茶馆了。那天晚上,他们的一位熟人,北京一位记者,通知胡适说,陈独秀被捕了。这个说法与其他一些关于6月11日事件的说法略有不同;例如,莫利斯·迈斯纳《李大钊》,103页。陈独秀是在自己家中编辑《每周评论》的,自他被捕后到胡适同意承担编辑责任之前这段时间,该杂志没有编辑人——据胡适对这件事的叙述,这就是说,没人敢承担这项工作。《口述史》,189—190页对这个问题的叙述大约与此相同。但共产党人对这件事的说法与此相反,为了与他们把胡适说成是个政治上的反动派相符合,他们谴责胡适为了颠覆《每周评论》的革命方针,竭力攫取了对《每周评论》的控制。参看李龙牧《一个五四时期的政治刊物——每周评论》,载张静庐主编《中国现代出版史料》(北京,1954—1959),4集,40—43页。
[16] 《我的歧路》,《胡适文存》,2集,3卷,97页。
[17] 在这个问题上,胡适的记忆似有错误:上海和会是在5月中不欢而散的。参看李剑农,《中国政治史》,388—393页。
[18] 《我的歧路》,《胡适文存》,2集,3卷,96页。
[19] 《问题与主义》,《胡适文存》,2卷,483,487页。
[20] 《新青年杂志宣言》,《新青年》,7卷,1号(1919年12月)。
[21] 《胡适文存》,4卷,1021—1034页。
[22] 《独秀文存》,1卷,373—389页。关于陈独秀1919年末的思想状况亦请参见周策纵《五四运动》,230—232页;本杰明·I·史华茨《中国的共产主义与毛的兴起》,19—20页;以及莫利斯·迈斯纳《李大钊》,112—113页。
[23] 自1918年1月,《新青年》是由一个编委会编辑的,编委会成员除陈独秀外,还有胡适、钱玄同、李大钊、刘复和沈尹默(以及后来加入这个团体的人)。参见周策纵《五四运动》,44页,注d。据胡适说(我1960年7月对他的采访以及《口述史》,191—192页),陈独秀是1919年9月“用旧方式”获得假释的,即通过胡适以及其他安徽人的中间调解获释的,安徽亦是陈的老家。自1919年春,陈即请假离开了北大,但他却仍从北大领薪水。然而,1920年1月,陈去了武汉,代胡适作一次预约的讲演,因为胡正在北京忙于为杜威作翻译。因而他实际上是违反了假释条件。北京警方发现了他不在北京,所以他一返回北京就被强迫离开这座城市,被迫离开北京的还有李大钊,陈就是在李的寓所避难的。正在此时,北大停付了他的薪水,由于考虑到他生计无保证,所以大家同意,他应继续担任《新青年》的主编,领取这项工作的工资。陈在上海定居下来后几个月之内便宣布他转向马克思主义。
[24] 陈望道是位受过日本教育的记者和学者。在导致中国共产党建立的种种组织会议中,他是很活跃的,正是他第一次将《共产党宣言》全文译成中文,并于1921年4月出版。
[25] 陈独秀致胡适、高一涵的信,日期为1920年12月16日;录入张静庐主编的《中国现代出版史料》一集,7页。据胡适说(1960年7月5日采访),这封信以及随后的一些信件都在胡适1948年12月离开北平时留在北大的那些文献材料中;这些信件在纪念该校五十周年大庆时的展览上展出过。
[26] 胡适致陈独秀的信,未注明日期,同上,8页。
[27] 鲁迅致胡适的信,日期为1921年1月3日,同上,12页。该信亦录入《鲁迅全集》(北京,1958),Ⅸ,301页。
[28] 陈独秀致胡适的信,日期是1921年2月15日,载张静庐《中国现代出版史料》,一集,13页。李大钊也有与陈独秀同样的担忧,大约也在此时,他致信胡适说“现在我们大学一班人,好象(像)一个处女的地位,交通、研究、政学各系都想勾引我们,勾引不动就给我们造谣,还有那国民系,看见我们为这些系所垂涎,便不免引起点醋意,真正讨嫌”。这里的各个派系指的是那些想在北京政府内外谋得影响的官僚——军阀派系。
[29] 胡适与中国这两位最著名的第一代马克思列宁主义皈依者李大钊、陈独秀的关系,以及他对待他们两人的态度,是有明显差别的。与第一个宣布他对马克思主义的忠诚的李大钊,胡适始终保持着亲密的,富有感情的友谊,直到1927年李被处死。此后,在他为《胡适文存》3集(上海,1930)写的献词中,他还曾哀悼过李的死亡。这种友谊的热情是十分有趣的,因为李大钊在很多方面都是与胡适正相对立的:强烈的民族主义、作为《新青年》小组的成员他的反西方倾向竟达异乎寻常的程度、甚至在他皈依马克思主义以前在他的思想中就是以群众为目标的,而且从很早的时候就有强烈的政治行动主义倾向。莫利斯·迈斯纳(他所著的李大钊的优秀传记是我所依据的资料)在评价这些时写道“其温和的特质标志出了他〔李〕的私人关系”,并且又说“李竭力避免使政治分歧蜕变为私人的争吵”(220页)。这话也适用于胡适。
相反,虽然1920年以前,他的思想与陈的思想更接近,与李的思想差距较大,但胡与陈却始终保持了一种尊重但并不亲热的关系。在气质上,陈也是完全不同的。“好斗、无畏的个人主义、对于任何习惯与权威的不耐烦”,带有“好争论的嗜好”和“强烈党派偏见的嗜好”(布尔曼《传记辞典》,Ⅰ,248页)。顺便提及一件小事,胡适、李大钊都是以传统方式结的婚;而在类似的情况下,陈独秀则抛弃了他的妻子。自1919—1920年冬,陈离开北京后,由于距离上与精神上的分离,更不可能使胡、陈二人之间保持一种密切关系了。他们之间持续较长的最后一次对话似乎就是由1923年那场关于科学与人生观的辩论所引起的关于“唯物主义”问题的交锋。为了陈独秀,胡适不止一次地与当局进行过交涉,例如以上提到的1919年陈独秀被捕;随后是1922年,陈在上海法租界被捕,胡又劝他的朋友,北京政府外交总长顾维钧与法国人交涉,以免激起学生的舆论或陈在法租界的庇护权被剥夺(参胡未发表的日记1922年8月16日、19日条);1932年,陈独秀被国民政府被捕后,胡又一次间接地为他说过情。在最后这一次,《独立评论》,即30年代胡适在北平编辑的这份自由周刊,起而为陈辩护,尽管这次并不是胡适而是傅斯年发表了他们的观点,口吻是相当婉转温和的:“一个负有维持法律、秩序的政府是不能随意放人的,〔但〕与此同时,国民党在反动势力正集聚力量时也没有权力消灭中国革命这颗火红的、长尾彗星!”(参见傅斯年《陈独秀案》,《独立评论》,24号(1932年10月30日))。
1942年陈独秀去世,胡适比他多活了20年,因而他有一种对他这位旧友做些身后判断的特殊权利:在为陈独秀生前最后一些论文的一册小集子所写的序言中——该书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出版——胡欢迎他再回来(也许这正是一种优越感的标记)参加到为民主和个人自由斗争者的行列。
[30] 胡适致高一涵、张慰慈以及其他人的信,日期是1923年10月9日。《胡适文存》,2集,3卷,141—144页。
[31] 值得指出的是,胡适此时也在忙于筹备出版另一份杂志,《国学季刊》,作为现代日益发展的批判性学术的阵地。1923年第一卷第一期出版,胡适任主编。《国学季刊》是抗战前最有威望的学术杂志之一,它存在到1937年。
[32] 《努力周报》,1号(1922年5月7日);收入《丁文江的传记》,37页。
[33] 《丁文江的传记》,35—36页。
[34] 例证可参看胡适未发表的日记,1922年2月7日条。
[35] 《我的歧路》,《胡适文存》,2集,3卷,99—102页;亦见未发表的日记,1922年2月7日条。
[36] 胡适:《我们的政治主张》,《胡适文存》,2集,3卷,27—34页。初载于《努力周报》2号,签字的有蔡元培(北大校长)、王宠惠(北大教授)、罗文斡(北大教授)、汤尔和(医学博士)、陶知行(东南大学[南京]教育系主任)、王伯秋(东南大学法律经济系主任)、梁漱溟(北大教授)、李大钊(北大图书馆员)、陶孟和(北大哲学系主任)、朱经农(北大教授)、张慰慈(北大教授)、高一涵(北大教授)、徐宝璜(北大教授 )、王澂 (新美国国际财团干事)、丁文( 江地质调查所前所长), 以及胡适(北大教务长)。胡适的未刊日记记载他是这个宣言的主要撰写人,见1922年4月22、27日条及5月11、14日条。胡适显然是在蔡元培的敦促下起草《我们的政治主张》的,而起草这样一份文献的建议又是林长民(字宗孟)向蔡提出的,林是所谓梁启超的“研究系”的成员。林、梁二人本把这份宣言看做是由教育界或社会生活中的知名人物和这16个人签名发表的一份联合宣言。但由于梁启超及其党羽身上背着某种不好听的政治机会主义的名声,所以这个建议对胡适并没什么吸引力。令梁和其朋友懊恼的是,胡适没有征求他们的意见,而且《我们的政治主张》没找他们签名就发表了。
[37] 《日记》,396页。
[38] 《日记》,960页。
[39] 胡适:《这一周》,《胡适文存》,2集,3卷,156页。初刊于《努力周报》,7号(1922年6月18日)。
[40] 胡适致张慰慈的信,未注明日期(但肯定写于1926年),《欧游道中寄书》,《胡适文存》,3集,1卷,74—75页。
[41] 胡适致徐志摩的信,日期为1926年10月4日,《胡适文存》,3集,1卷,87页。
[42] 《50年来之世界哲学》,《胡适文存》,2集,2卷,303页。
[43] 胡适:《联省自治与军阀割据》,《胡适文存》,2集,3卷,115页。首次刊登于《努力周报》,19号(1922年9月10日)。
[44]简·切斯尼奥克斯(Jean Chesneaux)对这个运动有过简洁而出色的论述,参看《1920—1923年中国联邦运动》(“Le mouvement fédéraliste en China (1920—1923)”),载《历史评论》(Revue Historiaue),236,347—384(1966年9—10月)。
[45] 《这一周》,《胡适文存》,2集,3卷,223—226页。最早刊于《努力周报》30号(1922年11月26日)。
[46] 丁文江:《少数人的责任》,《努力周报》,67号(1923年8月12日)。
[47] 胡适:《政治概论序》,《胡适文存》,2集,3卷,19—23页。
[48] 《这一周》,《胡适文存》,2集,3卷,146页。最早刊在《努力周报》,7号(1922年6月18日)。
[49] 梅祖芬信,《胡适文存》,2集,3卷,41—45页。
[50] 程振基信,《胡适文存》,2集,3卷,66页。
[51] 《日记》,1165页。[查《日记》,此条在959—960页亦有,而1165页未见;参见胡颂平《胡适之先生年谱长编初稿》第一册,244、290页。——译者]
[52] 《新青年》,7卷,1号,引自周策纵《五四运动》,175页。
[53] 胡适:《答程振基》,《胡适文存》,2集,3卷,67—68页。
[54] 胡适:《政论家与政党》,《努力周报》5号(1922年6月4日)(该题目误印为“政论家与政党”)。
[55] 约翰·杜威:《中国是个国家吗?》,《新共和》,1921年1月12日;重录入《人物与事件》,Ⅰ,237—238页。
[56] 关于这些事件的背景,参见李剑农《中国政治史》,419—422页。
[57] 《这一周》,《胡适文存》,2集,3卷,182页。最初刊于《努力周报》,11期(1922年7月16日)。
[58] 从1922年6月到10月,胡适参加了一系列非正式的和不定期的“茶话会”,大部分“茶话会”是在顾维钧的宅邸举行的,召集来很多受过欧美教育的“归国学者”共同商讨重大的政治问题。这个茶话会的其他成员是蔡元培、王宠惠、罗文干、丁文江、蒋百里、林长民、陶孟和、李石曾、叶景莘(字叔衡)、周诒春(寄梅)、王长信、张君劢、高鲁,以及其他一些人。自王氏内阁成立后,这些社交集会空气日益紧张起来,这部分地是因为胡适等要求(发表在《努力》上的),新政府必须提出一个“计划”。面对这种批评,王宠惠越来越暴躁地辩解起来,直至10月底,在蔡元培的建议下,“茶话会”中断。理由是,只要王、罗仍在政府中任职,再聚会也不会是建设性的。参见胡适《这一周》,《努力周报》,15期,1922年8月13日(《胡适文存》,2集,3卷,192页);《努力周报》20期,1922年9月17日(《胡适文存》,2集,3卷,198页);以及《努力周报》22期,1922年10月1日(《胡适文存》,2集,3卷,206—208页);和胡未发表的日记1922年9月9日、22日和10月27日条。11月,当罗文干被控受贿时,胡以社论的形式写道,“我们理想中的‘好人’至少有两个方面:一是人格上的可靠、一是才具上的可以有为……我们对于王、罗诸君政治上的才具,确是不很满意的。但我们至今还承认他们的人格上的清白可靠”。(《这一周》,《胡适文存》,2集,3卷,220—221页;《努力周报》,30期[1922年11月26日])。
[59] 《这一周》,《胡适文存》,2集,3卷,249页;《努力周报》,41期(1923年2月11日)。[据胡颂平《年谱长编初稿》为《努力周报》42期,撰文日期为3月4日,且2月11日条无写《这一周》的记载,见《初稿》524页。——译者]
[60] H. F.麦克奈尔,《革命中的中国:对处在共和之下的政治与军国主义的一项分析》(China in Revolution: An Analysis of Politics and Militarism under the Republic)(,1931),53—54芝加哥年页。
[61] 胡适致高一涵、张慰慈,以及其他人的信,1923年10月9日。《胡适文存》,2集,3卷,141—144页。
[62] 康拉德·布兰特、本杰明·I·史华茨、费正清《中国共产主义文献史》(A Documentary History of Chinese Communism)(马萨诸塞,剑桥,1952),56页。
[63] 《漫游的感想》,《胡适文存》,3集,1卷,53页。
[64] 李大钊:《再论问题与主义》,《每周评论》,35期(1919年8月17日);录入《李大钊选集》(北京,1962),233页。
[65] 《我的歧路》,《胡适文存》,2集,3卷,99页。
[66] 《这一周》,《胡适文存》,2集,3卷,145—146页;《努力周报》,7期(1922年6月18日)。
[67] 布兰特、史华茨、费正清:《文献史》,56—62页。
[68] 胡适:《我们走那条路》,《胡适文存》,4集,4卷,432页。初刊于《新月》,2卷,10号(1929年12月10日)。
[69] 胡适:《介绍我自己的思想》,《胡适文存》,4集,609页。初刊于《新月》,3卷,4号(无日期)。
[70] 参阅本书第五章,111页,注②。
[71] 参阅《50年来之世界哲学》,《胡适文存》,2集,2卷,300—303页。
[72] 《漫游的感想》,《胡适文存》,3集,1卷,58—59页。
[73] 《我们对待西洋近代文明的态度》,《胡适文存》,3集,1卷,18—19页及书中各处。
[74] 《东西方文明》,《人类向何处去》,37页。
[75] 《东西方文明》,《人类向何处去》,38—40页。亦可参阅《我们对于西洋近代文明的态度》,《胡适文存》,3集,1卷,16—19页。
[76] 胡适致徐志摩的信,无日期[应在1926年],《胡适文存》,3集,1卷,85—86页。
[77] 胡适:《国际的中国》,《胡适文存》,2集,3卷,128a-i及书中各处。初刊于《努力周报》,22期(1922年10月1日)。
[78]引自Kiang Wen-han《中国的学生运动》(纽约,1948),87页。
[79] 胡适:《爱国运动与求学》,《胡适文存》,3集,8卷,1146、1149、1150—1153页。最初刊于《现代评论》,2卷,39期,5—9页(1925年9月5日)。
[80] 《欧游道中寄书》,《胡适文存》,3集,1卷,77—79页。亦可参看未发表的日记,1926年8月23日条,记录他与路易丝·甘尼特(Lewis Gannett)的信件交流中,也涉及到了这个问题。
[81] 参见胡适《宣统与胡适》,《努力周报》,12期(1922年7月23日)。而就这位前皇帝对这件事的叙述看,这件事不过是他想试试新装的电话而造成的一次嬉耍。参爱新觉罗·溥仪《从皇帝到公民》(From Emperor to Citizen)[即《我的前半生》——译者],上册(北京,1964),127—128页。
[82] 约翰·杜威:《日本的舆论》,《新共和》(1921年11月16日);录入《人物与事件》,Ⅰ,178页。
[83]《国民党第三届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外交关系决议案》,1929年3月23日。引自阿瑟·N·霍尔库姆《中国革命:世界权力的复兴阶段》(The Chinese Revolution: A Phase in the Regenerationof a World Power)(马萨诸塞,剑桥,1931),382页。
[84] 《国际的中国》,《胡适文存》,2集,3卷,128i。
[85] 胡适:《丁文江的传记》,82页。
[86] 胡适:《胡适先生到底怎样》,《努力周报》,36期(1923年1月7日)。
[87] 关于胡适对待他在中国公学任职的态度,参看其未出版的日记,1928年6月17、25日条。
[88] 鲁迅:《“硬译”与“文学的阶级性”》,《鲁迅选集》,3卷,79页(1959,北京)。
[89]艾格尼丝·史沫特莱:《中国的诗人和教授》(“Chinese Poets and Professors”),载《纽约先驱论坛集》(New York Herald Tribune Books),卷XC. 30. 499(1930年5月18日),Ⅺ节,9页。
[90] 例证请参看胡适未发表的日记,1929年7月2日条。
[91] 《请大家来照照镜子》,《胡适文存》,3集,1卷,47页。
[92] 胡适:《名教》,《胡适文存》,3集,1卷,98页。最初发表于《新月》,1卷,5号(1928年7月)。
[93] 胡适:《今天教会教育的难关》,《胡适文存》,3集,8卷,1162页。
[94] 《留学日记》,842页。
[95] 关于《我们的政治主张》的通信,《胡适文存》,2集,3卷,39页。最初发表在《努力周报》,第4期(1922年5月28日),这期是讨论这篇文章的专号。
[96]胡适:《我们走那条路》,《新月》,2卷,10 号(1930年12月10日);录入胡适辑《中国问题》(上海,1932),和《胡适论学近著》、《胡适文存》第4集。题为“Which Road Are We Going?”的译文发表在《太平洋时事》,3. 10:933—946页(1930年10月)。此处引文据《中国问题》,11—13页。
[97] 《中国问题》,19—21页。
[98] 胡适:《新文化运动与国民党》,《新月》,2卷,6—7期(1929年9月)[按胡颂平《胡适之先生年谱长编初稿》,此文写于1929年11月29日,刊于《新月》,2卷,10期。——译者];录入胡适、梁实秋、罗隆基,《人权论集》(上海,1930)。此处引文据《人权论集》,125—126页。
[99] 例证请参看蒋介石在1929年纪念1911年10月10日革命起义18周年上的讲话《双十节》。原文载《中国星期评论》,50. 6:250(1929年10月12日)。
[100] 《新文化运动与国民党》,《人权论集》,127页。
[101] 同上书,124页。
[102] 孙逸仙:《三民主义》(上海,1928),318页。
[103] 孙逸仙:《建国大纲》(1924)。原文据霍尔库姆《中国革命》(TheChineseRevolution),371页。[查《孙中山选集》似无与此英文相一致者,故照此译之。——译者]
[104] 1928年10月3日由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颁布的《训政时期的基本指导原则》,原文据霍尔库姆《中国革命》,371页。
[105] 《第二次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宣言》,1929年6月18日。原文据霍尔库姆《中国革命》,388页。
[106] 在1929年6月发表的《第二次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宣言》中,生动地表现出了国民党在这个问题上的推理特征:“目前中国非和平无以纾民困,非统一无以致和平,非铲除割据自私之军阀余毒,无以巩固统一之基础,非努力训政与建设,无以防止军阀之再起;而尤非厚集全国之一切力量,不足以言建设。因果倚伏,如环无端。将欲突破一切之困难,自由奋斗之生路,唯有全党同志、全国人民淬励奋发,向前迈进,以主义为先驱,以牺牲为后劲,誓以坚毅之决心,一致完成训政与建设。人民实际痛苦之解除在此。”原文据霍尔库姆《中国革命》389页。[注①②两条为《第三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宣言》。——译者]
[107] 《欧游道中寄书》,《胡适文存》,3集,1卷,88页。
[108] 胡适:《人权与约法》,《新月》,2卷,2期,5—7页(1929年4月)。[据胡颂平《初稿》此文5月6日写成。——译者]录入《人权论集》,英译文载《中国自己的批判家》(China’s Own Critics)(天津,1931),这是一部由胡适、林语堂编的论文选集,汪精卫写了评论。
[109] 胡适:《我们什么时候才可有宪法》,《新月》,2卷,4期,3页(1929年6月)。[胡颂平《初稿》此文写于7月20日。——译者]录入《人权论集》,英译文载《中国自己的批判家》。
[110] 胡适:《我们什么时候才可有宪法》,《新月》,2卷,4期,5页(1929年6月)。
[111] 孙逸仙:《一位中国革命家的回忆录》(Memories of a Chinese Revolutionary)(伦敦,1918年;台北,1953年),7卷。如下一段摘录。
[112]如下一段摘录(同上)是孙中山用以形成其论点之方式的典型例证: 中国有一种风俗,称养子为“毛虫之子”,因为按民间故事的说法,人们认为黄蜂是不会生养的,但它的窝里总有一只毛虫。实际上并非如此:黄蜂总是先把一只毛虫置其窝内,然后,把某种毒液注入这只毛虫的头内,使它不再活动,但并不是杀死它。之后再把自己的卵下在毛虫的体内……我们知道,毛虫早在我们的医生之前几千万年就发明了这种麻醉剂了。黄蜂需要这种麻醉剂只是为了防止毛虫爬走,同时又防止毛虫的尸体腐烂,因为,为了其后代的生存,黄蜂很需要这只毛虫。这种现象也许也能帮助我们认识“知难行易”这个道理的,因为黄蜂是无知的,但却能行动;因而我们知道,知难行易不仅适用于人类,而且也适用于昆虫。
[113] 关于这个问题的背景,请参阅戴维·尼维森(David Nivison)《自王阳明以来中国思想中的“知” “ 行” 问题》(“ The Problem of ‘ Knowledge’ and ‘ Action’ in Chinese Thought Since Wang Yang-ming”),载阿瑟·F·赖特辑《中国思想研究》(芝加哥,1953),112—145页。
[114] 孙逸仙:《回忆录》,88页。
[115] 关于胡适对王阳明在中国思想史中的地位的观点,可参阅胡适《清代学者的治学方法》,《胡适文存》,2卷,539—579页,尤可参阅第三节。
[116] 胡适:《知难,行亦不易》,《新月》,2卷,4期,11页(1929年6月)。录入《人权论集》,英译文载《中国自己的批判家》。
[117] 在罗为《新月》写的大量论文中,从政治理论的观点看来,最引人注目的有:《论人权》,《新月》,2卷,5期(1929年7月);《我们要什么样的政治制度》,《新月》,2卷,12期(1930年2月);《论共产主义:共产主义理论上的批评》,《新月》,3卷,1期(1930年9月[?]);《对训政时期约法的批评》,《新月》,3卷8期(无日期);《什么是法治》,《新月》,3卷,11期(无日期)。在《告压迫言论自由者》,《新月》,2卷,6—7期(1929年9月)一文中,罗为胡适与国民党的对抗进行了辩护。
[118]参阅哈罗德·拉斯基《政治原理》(A Grammar of Politics)(纽黑文,1925年),特别请参看35—240页。
[119] 1929年春,几位新月派成员(有胡适、徐志摩、梁实秋、罗隆基、叶恭绰、丁西林)聚会商讨出版另一杂志的可能性,暂定名为《评论》,意在作一个政治批判的渠道。显然这个计划并未实现;相反,正如以下所述,1929年4月《新月》杂志编辑方针得到了进一步的开放,使这份杂志成了发表政治见解的适当工具。然而,非正式组织的“评社”也继续存在,而且从这个组织中还产生了一系列有关各种社会、经济、政治问题的论文,发表在《新月》上,其中有些后来还编入了《中国问题》。似乎可能的是,这种做法是受到了费边派那种做法的影响。在5月份召集的一次评社会议上,罗隆基宣读了一篇文章并简要介绍了费边社的历史,及其所关心的问题。受到了这件事的启发,胡适建议,评社的成员也应按与费边社相似的方式,来发表他们对具体中国问题考察的见解。参阅胡未发表的日记,1929年3月25、29日和5月11日、19日诸条。5月19日的记录有该社参加人员的名单和提议的研究课题。最后须指出的是,激发起人们对拉斯基兴趣的虽是罗隆基,但此前,这些人并不是不知道拉斯基的名字的:在张慰慈写的《多元主权论》一文中,拉斯基的形象很突出。该文发表在《努力周报》19期上(1922年9月10日)。
[120] 哈罗德·拉斯基:《政治原理》,430页。
[121] 《知难,行亦不易》的译文基本照录《中国自己的批判家》一书中的原文,略有修改。见该书57—58页。
[122] 胡适:《中国今日的文化冲突》,载《中国基督教年鉴》(上海,1929),114—115页。实际上,胡适在《试评所谓“中国本位之文化建设”》一文中所重申的也是这个观点,见《独立评论》,145号,4—7页(1935年4月7日)。
[123] 未发表的日记,1928年5月19日条。
[124] ·B·(Allen B. Linden),《:,参看艾伦 林登 国民党中国的政治与教育大学理事会实例1927—1928》(“Politics and Education in Nationalist China: The Case of the University Council,1927—1928”),载《亚洲研究杂志》,27. 4:763—776(1968年8月)。
[125] 胡适:《胡适看无政治干预的中国基金会》,《北平的重要文章》,1929年1月23日。
[126] 关于此事件可参阅衣然(笔名)《争自由与胡适的胡说》,《白话三日刊》,1929年6月6日;《北方中国日报》,1929年6月21日社论;及胡适未发表的日记,1929年3月26日条。
[127] 陈的打油诗发表在《民国日报·星期评论》上,2. 46(1929年4月1日)。
[128] 《编辑后记》,《新月》,2卷,2期(1929年4月)。
[129] 在胡适的1929年8月13日的日记下面,贴了一份不知其来源的剪报,这份剪报讲过类似的话。
[130] 《北方中国先驱报》,171. 3238:321(1929年8月31日)。
[131] 《北方中国先驱报》,173. 3243:4(1929年10月5日)。
[132] 《北方中国先驱报》,172. 3240:397(1929年9月14日)。
[133] 《北方中国先驱报》,172. 3244:42(1929年10月12日)。
[134] 《中国星期评论》(50. 3:127[1929年9月21日])刊登了一篇国文报道,日期为9月13日,大意是江苏省党部执行委员会已决定发出对胡适的逮捕状。《纽约时报》驻中国记者哈利特·阿本德(Hallett Abend)断言说,胡适遭到了逮捕,接受了秘密审判并被判处了死刑,死刑执行日期在8月下旬,因此,阿本德本人通过向《纽约时报》呼吁,起而为胡适辩护,从中干预了这个案件。1929年8月31日《纽约时报》刊出了一篇题为《封住中国诉说真理者的嘴》(“Muzzling China̓ s Truth-teller”),有力地表达了对胡适的人格和动机的支持,尖锐地批判了国民党。阿本德将这篇社论的中、日、英译文在中国、日本和东南亚各地广为传播。阿本德写道:“四天后,胡适无条件获释,并又承担起他的教学和写作工作,他对国民党的批评也不受什么控制了。”参看哈利特·阿本 德《我在中国的生活》(My Life in China)(纽约,1943),141—145页。我认为优秀记者捕捉戏剧性事件的本能使阿本德在这件事上走入了歧途。在胡适的日记中只有很少的线索可帮助解开这个谜。因自8月中之后,几乎没什么亲笔日记。但在各个不同的日子下却贴了很多有关他与国民党发生纠葛的剪报,其中没有一条可证实阿本德的可怕的故事。而且,在阿本德说的胡适在狱中 等待处死的那段时间,《北方中国先驱报》(171. 3238:321[1929年8月31日])却说,该报的一名记者采访了胡适,询问他对国民党上海第三区党部8月28日通过的决议案有什么评论。
[135] 程沧波的社论,《时事新报》,1929年8月27日。
[136] 《北方中国先驱报》,172. 3242:480(1929年9月28日);《纽约时报》1929年8月31日,14页。
[137] 《北方中国先驱报》,172. 3242:480(1929年9月28日)。
[138] 胡适与宋子文的结识可追溯到他们在美国的学生时代,而他们的友谊的恢复则是在国民党掌握政权之后。从一些当代的见证人的叙述来看,宋子文(1894—1971)是20年代一位集高深莫测和不幸的人格于一身的人,他是一个动摇于人道主义观点和他的姐姐庆龄(孙逸仙夫人,1890—1981)以及有强烈政治野心的妹妹美龄(蒋介石夫人,1896—2003)所持的进步观点之间的人。1929年他就任执行院的副总裁和财政部长,这些职位给了他一个着手进行许多重要经济改革的机会。这年夏天胡适在很多场合都与宋子文有过接触(例证,可参看胡适未发表的日记,1929年7月2日和8月6日条),私下怂恿他进行其在《新月》上公开主张的那些改革:颁布宪法,各种官僚机构改革,党的各级下属要从属于各级行政政府机构。然而,8月初,由于一场长期的党内争论,宋突然辞去了南京政府的职位引退到上海。此后,胡适在南京政府内阁中最有势力的朋友在权力上出现暂时的阴影时,胡适与国民党的冲突变得严重起来,这可能并不是完全偶然的。
[139] 《新文化运动与国民党》,《人权论集》,141—142页。
[140] 胡适:《答室伏高信先生》,《独立评论》,180期,5—8页(1935年12月8日)。
[141] 关于《独立评论》的创办和发展的情况,取自下列资料:胡适:《丁文江的传记》,83—90页;《独立评论引言》,《独立评论》,1号,2页(1932年5月22日);胡适在《独立评论》51号(1933年5月21日),151号(1935年5月19日)、以及201号(1936年5月17日)上发表的周年纪念社论;《编辑后记》,《独立评论》,150号(1935年5月12日),183号(1935年12月29日),188号(1936年2月16日)。
我并未发现所谓的“独立评论社”人员名单,据胡适说共12人(《独立评论》51号)。在最初发行的四年中,这些“内部人”为这份杂志写了483篇文章,“外部人”来的稿件588件(《独立评论》201号)。后来,胡适把《独立评论》的成功归功于它的读者肯为它写不拿稿酬的稿件。起初该“社”的会员,以他们5%的收入支付这份杂志的开支;后减为2. 5%,到1934年时,不再需要社员的这类补贴了(《独立评论》151号)。编辑杂务、校阅等工作免费由胡适、罗尔纲、章希吕三人来做。帐目也是免费由在北平一家银行工作的几个朋友来管。
[142] 《独立评论引言》,《独立评论》,1号。
[143] 约翰·伊斯雷尔所著《中国的学生民族主义,1927—1937》一书(斯坦福,1966)对这些年中的学生运动做了最充分的论述。
[144] 在汪一驹所著《中国的知识分子与西方,1872—1949》(查帕尔希尔,1966),406—421页及书中各处对于胡适在30年代的种种活动的描写,就是给了人们这样一种看似好听的说明。汪广泛利用了1955年攻击胡适的这个阶段中中国所出版的相关文献,毫无批判地接受了这些文献所提供的证据以及对于这种证据的解释。因而,在读他的论述时,必须要明白这点,而且引用他的论述时也要极为小心谨慎。
[145] 例证参见胡适《惨痛的回忆与反省》,《独立评论》,18号,8—13页(1932年9月18日);胡适《统一的路》,《独立评论》,28号,2—6页(1932年11月27日);胡适《信心与反省》,103号,2—6页(1934年6月3日)。
[146] 胡适:《日本人应该醒醒了》,《独立评论》,42号,2—4页(1933年3月19日)。
[147] 胡适:《国际危机的逼近》,《独立评论》,132号,2—4页(1934年12月23日)。
[148] 胡适:《中日提携:答客问》,《独立评论》,143号,2—3页(1935年3月25日)。这是胡适对日本新闻联合社驻北平记者提出的问题所做的回答。
[149] 胡适:《东京的兵变》,《独立评论》,191号,2—5页(1936年3月8日)。
[150] 胡适:《究竟那一个条约是废纸》,《独立评论》,19号,2—7页(1932年9月25日)。
[151] 胡适:《一个代表世界公论的报告》,《独立评论》,21号,2—6页(1932年10月9日)。
[152] 参看胡适《我们可以等候50年》,《独立评论》,44号,2—5页(1933年4月2日);胡适《我的意见也不过如此》,《独立评论》,46号,2—5页(1933年4月16日)。
[153] 《一个代表世界公论的报告》,《独立评论》,21号。关于胡适对用武力统一问题的看法,亦可参看《统一的路》,《独立评论》,28号;及胡适《政治统一的途径》,《独立评论》,86号,2—7页(1934年1月21日)。
[154] 胡适:《保全华北的重要》,《独立评论》,52—53号,2—6页(1933年9月4日)。
[155] 胡适:《赠予今年的大学毕业生》,《独立评论》,7号,2—5页(1932年7月3日)。
[156] 胡适:《内田对世界的挑战》,《独立评论》,16号,2—3页(1932年9月4日)。
[157] 《国际危机的逼近》,《独立评论》,132号。
[158] 胡适:《沉默的忍受》,《独立评论》,155号,2—3页(1935年6月16日)。
[159] 《我们可以等候五十年》,《独立评论》,44号。
[160] 《我的意见也不过如此》,《独立评论》,46号。
[161] 《美国对外关系,外交文件,1935》(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 Diplomatic Papers, 1935),Ⅲ(华盛顿D. C. 1953),400—401页(793. 94/7473,日期为1935年11月6日)。我 感激多萝西·博格提醒我注意到这份参考资料。
[162] 约翰·伊斯雷尔:《学生民族主义》一书对这些事件有详细的描述,参看第五章。亦请参·(Hubert Freyn),《:1935—1936》(,1936)看休伯特 弗雷恩 战争的序曲年的中国学生造反 上海(Prelude to War:The Chinese Student Rebellion of 1935—1936),这是一个亲眼目睹了种种游行并参加过此后一些教育运动的外国人所写的叙述。
[163] 丁文江:《抗日的效能与青年的责任》,《独立评论》,37号,2—8页(1933年2月12日)。
[164] “政府该觉悟,一个吴南轩可以造成学潮,而一个翁文灏可以收拾学潮”。(胡适该文以“藏晖”笔名发表)《论学潮》,《独立评论》,9号,6—9页(1932年7月17日)。翁文灏,受过欧洲教育的地质学家,《独立评论》的固定撰稿人,那时任清华大学代理校长。
[165] 胡适:《汪蒋通电里提起的自由》,《独立评论》,131号,3—6页(1934年12月16日)。
[166] 《论学潮》,《独立评论》,9号。
[167] 胡适:《华北问题》,《独立评论》,179号,2—3页(1935年12月1日)。
[168] 胡适:《为学生运动进一言》,《独立评论》,182号,4—7页(1935年12月22日),从《大公报·星期论文》(1935年12月12日)转载;胡适,《再论学生运动》,《独立评论》,183号,2—4页(1935年12月29日)。他这些观点在两边都没得到什么支持,左派学生斥骂他是“帝国主义和卖国政府的走狗,欺骗群众的罪犯”(引自约翰·伊斯雷尔《学生民族主义》,133页);另一方面,日本人则怀疑胡适和蒋梦麟插手策划了学生游行(参见《美国的外交关系,1935》Ⅲ,476、483页)。第一种情况中,学生们的评价反映了一种舆论。而第二种情况,胡适1935年12月的日记很清楚地(如果的确有必要把这个问题弄得比胡适公开发表的言论更清楚的话)表明日本人的怀疑是不可能的。
[169] 胡适:《双十节的感想》,《独立评论》,122号,2—4页(1934年10月14日)。
[170] 胡适:《悲观声浪里的乐观》,《独立评论》,123号,15—18页(1934年10月21日),这是10月9日在燕京大学讲演的要点,10月14日《大公报》发表。
[171] 胡适:《写在孔子诞辰纪念之后》,《独立评论》,117号,2—6页(1934年9月9日)。亦可参阅《悲观声浪里的乐观》,《独立评论》,123号。
[172] 胡适:《旧瓶不能装新酒吗?》,《独立评论》,87号,15—17页(1934年1月28日)。
[173] 《写在孔子诞辰纪念之后》,《独立评论》,117号。
[174] 《悲观声浪里的乐观》,《独立评论》,123号。
[175] 关于蒋廷黻的情况,请参阅布尔曼《传记辞典》,Ⅰ,354—358页。
[176] 蒋廷黻:《论专制并答胡适之先生》,《独立评论》,83号,2—6页(1933年12月31日)。
[177] 蒋廷黻:《革命与专制》,《独立评论》,80号,2—5页(1933年12月10日)。
[178]伯顿·沃森译:《庄子:基本著作》(Chuang Tzu:Basic Writings)(纽约,1964),72页。
[179] 同上书,6页。
[180] 参阅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一卷,178页。
[181] 胡适:《从农村救济谈到无为的政治》,《独立评论》,49号,2—6页(1933年5月7日)。
[182] 同上。
[183] 胡适:《从农村救济谈到无为的政治》,《独立评论》,49号,2—6页。
[184] 胡适:《再论无为的政治》,《独立评论》,89号,2—6页(1934年2月25日)。
[185] 胡适:《建设与无为》,《独立评论》,94号,2—5页(1934年4月1日)。
[186] 《再论无为的政治》,《独立评论》,89号;《建设与无为》,《独立评论》,94号。
[187] 《再论无为的政治》,《独立评论》,89号。
[188] 《建设与无为》,《独立评论》,94号。
[189] 有些拥护独裁的人的确表示过希望国民党能成为更有效的独裁统治工具。参阅陈之迈《政制改革的必要》,以及钱端升《对于六中全会的期望》,均载《独立评论》,162号(1935年8月4日)。
[190] 钱端升:《民主政治乎?集权国家乎?》,《东方杂志》,31卷,1 号,17—27页(1934年1月1日);引自胡适《中国无独裁之必要与可能》,《独立评论》,130 号,2—6页(1934年12月9日)。关于钱端升可参阅布尔曼《传记辞典》,I,376—379页。
[191] 丁文江:《民主政治与独裁政治》,《独立评论》,133号,4—7页(1934年12月30日)。
[192] 丁文江:《再论民治与独裁》,《独立评论》,137号,19—22页(1935年1月27日)。
[193] 丁文江:《民主政治与独裁政治》,《独立评论》,133号。
[194] 胡适:《再论建国与专制》,《独立评论》,82号,2—5页(1933年12月24日)。
[195] 胡适:《再论建国与专制》,《独立评论》,82号,2—5页(1933年12月24日)。
[196] 《政治统一的途径》,《独立评论》,86号。
[197] 《中国无独裁的必要和可能》,《独立评论》,130号。
[198] 例如可参阅张熙若《民主政治当真是幼稚政治吗?》,《独立评论》,239号,3—6页(1937年6月20日);张熙若《我为什么相信民治》,《独立评论》,240号,2—5页(1937年6月27日);吴景超《革命与建国》,《独立评论》,84号,2—5页(1934年1月7日)。
[199] 丁文江:《民主政治与独裁政治》,《独立评论》,133号。
[200] 胡适:《再谈谈宪政》,《独立评论》,236号,5—7页(1937年5月30日)。
[201] 《中国无独裁的必要和可能》,《独立评论》,130号。
[202] 胡适:《答丁在君先生论民主与独裁》,《独立评论》,133号,7—9页(1934年12月30日)。在该文中胡适俏皮地使用了英文的“no”(不)和中文的“诺”(“no”、“诺”谐音——译者),“诺”即“响应”、“回答”或(即这里的)“赞同”。
[203] 《再谈谈宪政》,《独立评论》,236页。
[204] 例证请参看陈之迈《民主与独裁之讨论》,《独立评论》,136号,4—11页(1935年1月20日);张熙若《民主政治当真是幼稚的政治吗》,《独立评论》,239号。
[205] 《中国无独裁的必要与可能》,《独立评论》,130号。
[206] 胡适:《编辑后记》,《独立评论》,239号,18页(1937年6月20日)。
[207] 胡适:《宪政问题》,《独立评论》,1号,5—7页(1932年5月22日)。
[208] 孙逸仙关于“权”与“能”的理论,是在《三民主义》第五、第六讲中提出的。
[209] 例证请参阅胡适《中国政治出路的讨论》,《独立评论》,17号,2—6页(1932年9月11日);胡适《国民参政会应该如何组织》,《独立评论》,34号,2—5页(1933年1月8日)。
[210] 胡适:《政治改革的大路》,《独立评论》,163号,2—9页(1935年8月11日)。
[211] 胡适《政治改革的大路》,《独立评论》163号,2—9页(1935年8月31日)。
[212] 胡适:《从一党到无党的政治》,《独立评论》,171号,10—12页(1935年10月6日)。
[213] 同上。
[214] 胡适:《论宪法初稿》,《独立评论》,96号,2—6页(1934年4月15日)。
[215] 胡适:《编辑后记》,《独立评论》,232号,18页(1937年5月2日)。
[216] 胡适:《个人自由与社会进步——再谈五四运动》,《独立评论》,150号,2—5页(1935年5月12日)。
[217] 胡适:《从民主与独裁的讨论里求得一个共同政治信仰》,《独立评论》,141号,16—18页(1935年3月10日)。
[218] 《个人自由与社会进步》,《独立评论》,150号。
[219] 胡适:《民权的保障》,《独立评论》,38号,2—5页(1933年2月19日)。
[220] 《政治统一的途径》,《独立评论》,86号;《政治改革的大路》,《独立评论》,163号。
[221] 《政治统一的途径》,《独立评论》,86号。胡适在这里回顾了马君武与他的一次谈话。关于这次谈话的原始记录,参见胡适未发表的日记,1929年4月26日条。
[222] 《国民参政会应该如何组织》,《独立评论》,34号。《从民主与独裁的讨论里求得一个共同政治信仰》,《独立评论》,141号。
[223] 《宪政问题》,《独立评论》,1号。
[224] 胡适:《我们能行的宪政与宪法》,《独立评论》,242号,12—13页(1937年7月11日);《大公报·星期论文》,1937年7月4日转载。
[225] 《政治改革的大路》,《独立评论》,163号。
[226] 《民权的保障》,《独立评论》,38号。这个立场与1932年秋陈独秀被捕时《独立评论》所采取的立场极为相近。参看傅斯年《陈独秀案》,《独立评论》,24号(1932年10月30日)。然而,有趣的是,一年半之后,胡适被迫以强硬的措词重申了他的主张,政府应更能容忍激进的观点,特别是学生中的激进思想,而且,现在应比过去更加保证公正地对待政治案件。参看《汪蒋通电里提起的自由》,《独立评论》,131号。
[227] 宋庆龄:《为新中国而奋斗》(北京,1952),34—35页。书中某些地方与美国所收集的资料文献的日期不符,因而对于这份资料的可靠性就不能不有些保留意见。但是本书所讨论的这些话,与那时《中国星期评论》以及其他一些书报杂志所引用的话是非常相近的,所以把它们作为真正的观点是合理的。[此段引文在该书32页。——译者]
[228] 关于民权同盟的资料很少而且很分散,例证请参看林语堂《中国新闻舆论史》(A Historyof the Press and Public Opinion in China)(芝加哥,1936),172—174页;埃德加·斯诺《旅行到方生之地》(Journey to the Beginning)(纽约,1958),87页;CWR63. 5:231(1932年12月31日),65. 4:146—147页(1933年6月24日),及65. 5:200(1933年7月1日)。林语堂本人是民权同盟的成员。埃德加·斯诺是孙夫人的好友并赞同她的观点。胡适对杨铨的态度在那次大学董事会危机时即1928年6月所记的日记中(特别是6月14、15日)可看到,1933年6月16、18日的日记中也可看到。他把杨被国民党特务暗杀是由于他在同盟的活动这个推测当成事实。因胡适1933年出国而担任《独立评论》代主编的蒋廷黻发表了一篇非常尖锐但很短小的社论,评论了这个事件——这是在事发两个星期之后,而且文中没提杨的名字。参看《这一星期》,《独立评论》,57 号,2页(1933年7月2日)
[229] 胡适:《中国的文艺复兴》(芝加哥,1934),26页。
[230] 胡适:《建国问题引论》,《独立评论》,77号,2—7页,(1933年11月19日)。
[231] 《中国的文艺复兴》,42—43页。
[232] 胡适:《建国与专制》,《独立评论》,81号,2—5页(1933年12月17日)。胡适为如下的观点进行了一次精彩的辩护,他认为,汉代的统一之所以有效,主要是因为在武帝一代以前实行了明智的无为政策。参见《从农村救济谈到无为的政治》,《独立评论》,49号。
[233] 《建国与专制》,《独立评论》,81号。
[234] 《惨痛的回忆与反省》,《独立评论》,18号。
[235] 胡适[适之]:《领袖人才的来源》,《独立评论》,12号,2—5页(1932年8月7日)。
[236] 同上。
[237] 关于新生活运动,参阅约翰·伊斯雷尔《学生民族主义》,96—100页;萨缪尔·米(SamuelChu)《新生活运动,1934—1937》(“The New Life Movement,1934—1937”),载约翰·E·莱恩(John E. Lane)辑《对有关中国的社会科学的研究》(Research in the Social Sciences on China)(纽约,1957)。
[238] 胡适:《为新生活运动进一解》,《独立评论》,95号,17—30页(1934年4月8日)。
[239] 汪精卫的讲话原文见《中国年鉴,1935》(上海,1935),92—93页。[该年鉴为英文——译者]
[240] 《写在孔子诞辰纪念之后》,《独立评论》,117号。
[241] 《信心与反省》,《独立评论》,103号。
[242] 同上。
[243] 胡适:《再论信心与反省》,《独立评论》,105号,2—6页(1934年6月17日)。
[244] 胡适:《三论信心与反省》,《独立评论》,107号,2—6页(1934年7月1日)。
[245] 周作人:《西洋也有臭虫》,《独立评论》,107号,12页(1934年7月1日)。
[246] 《信心与反省》,《独立评论》,103号。
[247] 《再论信心与反省》,《独立评论》,105号。
[248] 参看胡适《编辑后记》,《独立评论》,142号,24页(1935年3月17日);《中日提携》,《独立评论》,143号;胡适《答陈序经先生》,《独立评论》,160号;15—16页(1935年7月21日)。后一文是胡适为答陈序经之《全盘西化的辩护》一文而作。陈文载《独立评论》,160号。
[249] 胡适:《南游杂忆(1)香港》,《独立评论》,141号,11—16页(1935年3月10日)。
[250] 胡适:《试评所谓“中国本位的文化建设”》,《独立评论》,145号,4—7页(1935年4月7日)。
[251] 胡适:《南游杂忆(2)广州》,《独立评论》,142号,16—23页(1935年3月17日)。关于陈济棠的情况,请参阅布尔曼《传记辞典》,I,160—163页。
[252] 《中国的印度化》,219—223页及书中各处。
[253] 《答陈序经先生》,《独立评论》,160号。
[254] 《试评所谓“中国本位之文化建设”》,《独立评论》,145号。
[255] 胡适:《编辑后记》,《独立评论》,142号。
[256] 《试评所谓“中国本位之文化建设”》,《独立评论》,145号。
[257] 参见《中国文艺复兴·序》。
[258] 《写在孔子诞辰纪念之后》,《独立评论》,1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