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A 胡适生活中的妇女

附录A 胡适生活中的妇女

对胡适在他的生活中与两个女人,他的母亲和他的妻子的关系进行精神分析的研究,如果处理得当,而且有充分的(而且是可充分说明问题的)资料,那也许会得出令人感兴趣的结论。遗憾的是,我既未受过这种训练也无意于这样一种研究,而且在我写这部书的时候,我也未曾利用过能深入这个隐秘领域的有关资料。胡适的自传是相当温和及富于感情的。他的学生日记又太多,各种偶然经历的记录不足以供我们对日记作者的心理进行慎密的思考。当然,人们也许会感到奇怪,在一种对父亲的影响高度重视的文化中,一个缺乏严父训导的家庭是怎样影响了胡适对待权威的思想的呢?人们也可以推测,如果他的母亲并不执意要作她的孩子的道德品质上的惟一保护人和良师益友,并且承担了他的全部物质生活负担的话,胡适对他母亲的态度也许会不同的,尽管还是那样的恭敬顺从。在很多方面,胡适度过了他的早年生活的环境都是不寻常的,而且这个环境无疑在他日后生活的气质上留下了印迹。

关于他的婚姻问题,胡适的学生日记虽只提供了些没有条理的线索,但却多少揭示出了他的强烈的内心冲突。关于婚姻是否应以思想上的一致为基础的问题,他自己苦苦思忖了很长一段时间,而且我们也有理由假定他的“社会不朽”理论(见第四章)至少部分地是产生于为了寻求勇气的某种个人需要的:1914年,他列了一份“当代世界不婚之伟人”的名单(笛卡尔、斯宾诺莎、康德、霍布斯、洛克、赫伯特·斯宾塞、牛顿、亚当·斯密、伏尔泰、威廉·配第、加富尔、吉本,以及其他一些人)。[1]我们也有证据说,胡适在康奈尔大学的一位教授的女儿伊迪丝·威廉斯确对他有过强烈的吸引力,也许他也曾深深地爱过她。胡适在绮色佳生活的最后一年,威廉斯小姐正在纽约学习艺术,她曾竭力培养过他对现代艺术的兴趣,而且取得了某种成功。而且,颇具讽刺意味的是,正是伊迪斯送给了他一册莫利的《论折中》,以帮助他顺从他母亲的意愿。在他决定要于个人生活上“从东方人”后几个月,他写信对他母亲说:

信〔前一封信〕内所言冬秀之教育各节,乃儿一时感触而发之言,并无责备冬秀之意,尤不敢归咎吾母。儿对儿之婚事并无一毫怨望之意。盖儿深知吾母为儿婚姻一事,实已竭尽心力,为儿谋美满之家庭幸福;儿若犹存怨望之心,则真成不识事势、不明人情、不分好歹之妄人矣……今日女子能读书识字,固是好事;即不能,亦未为一大缺陷。盖书中之学问,纸上之学问,不过百行之一端。吾见能读书作文,而不能为贤妻良母者多矣;吾又何敢作责备求全之想乎?……伉俪而兼师友,固属人生一大幸事。然夫妇之间,真能学问平等者,即在此邦亦不多得,况在绝无女子教育之吾国乎?儿若悬智识平等四字为求偶之准则,则儿终身鳏居无疑矣。[2]

尽管在教育上和经历上的差距使江冬秀不可能直接参与胡适后来的活动,但他们的婚姻证明,他们是长久的和感情深笃的一对。他的未发表的日记时常提到她在家庭中的作用,以及她在非正式的社交场合的作用。胡适在婚前和婚后不久(他们是[1917]年年底完婚的)写的两首诗,足以令人联想起他对待他的新娘的态度:

病中得冬秀书[3]

(一)

病中得他书,不满八行纸,全无要紧话,颇使我欢喜。

(二)

我不记得他,他不认得我,我总常念他,这是为什么?

岂不因我们,分定长相亲,由分生情意,所以非路人?

(三)

岂不爱自由,此意无人晓;情愿不自由,也是自由了。

新 婚[4]

“十三年没有见面的相思

于今完结。

把一桩桩伤心旧事,

从头细说。

你莫说你对不住我,

我也不说对不住你——

且牢牢记取这12月30夜的中天明月!”

1918年夏,在北京女子师范学校作的一次题为“美国的妇人”的讲演中,胡适蔑视地谈到,“近来的留学生,吸了一点文明空气,回国后第一件事便是离婚,却不想想自己的文明空气是机会送来的,是多少金钱买来的;他的妻子要是有了这种好机会,也会吸点文明空气,不致于受他的奚落了”[5]

最后,提一下以下这件事也是很有趣的,也许也是很重要的。[1918]年底,胡母去世,胡适便利用这个机会做了很多违背传统葬礼礼节的惊人之举,并且广为宣传。[6]因而,这位固执于旧传统的妇人,生时由于对他的儿子影响力太大,以致反未阻止了她的儿子对旧传统的攻击,死时却作了儿子攻击传统习惯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