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纺业
短暂的繁荣和危机的开始
中国的棉纺企业在1929—1930年进入了繁荣期,部分是因为抗议日本侵略济南而发起的抵制日货运动使对中国纱的需求突然增加,中国纱厂增加了国内市场的占有份额。但更重要的原因来自国际白银贬值的影响。对中国棉纱的需求进一步增加,而从金本位国家进口纺织品的数量减少,因为其价格按照银本位的中国通货计算上涨了。为了满足这一总体需求的增长,许多棉纱厂扩大其产能,最终达到4223956枚纱锭,比1928年增加了1828164枚。
对中国纱厂来说,另一个比较幸运的是可以以非常低的价格从印度和美国购买原棉。1929年中国棉花歉收。而1929年10月金融危机后,包括原棉在内的美国产品批发价格下降。印度原棉的价格也有所下跌,因为其不但易受国际市场趋势的影响,而且也面临着国内需求萎缩。尽管中国通货相对金本位通货的低汇率使价格下跌带来的益处打了折扣,中国纱厂发现进口棉花还是有利可图。印度棉是短绒棉,正好可与国产棉配合,而美国棉是长绒棉,适合纱厂纺出更细的纱。[116]
直到1931年夏,棉纺工业总的来说是繁荣的,但产业环境对其并不是十分有利。例如,1930年国民党和共产党在湖南和四川的军事对抗就干扰了棉纱的销售。此类干扰并不新鲜,但是自1931年后,军事冲突、自然灾害和日本侵略加剧了纱厂面临的困难局面。随着农村经济的凋敝,棉纱的销售急剧下降。
1931年的长江洪灾最终让棉纺业陷入危机。7月,洪水袭击了安徽和河南,8至9月,洪峰流经湖北沙市入长江口,绵延1500多公里。据立法院8月下旬收到的报告,洪水蔓延到17个省,100万人的生活受到影响。[117]洪灾过后,受灾区棉纱需求明显减少,最终导致棉纱每担市场价比七八月下降近10元(4%)。[118]
经过巨大洪灾之后,中国还未得喘息之机,就被迫面对日本的侵略。1931年9月18日,日本军队占领驻扎在沈阳外的一处中国军营,这一事件是日本并吞中国东北三省(奉天、黑龙江和吉林)的开始。但同时,中国纱厂却从其后的抵制日货运动中获益:9、10月份,中国棉纱需求增加,价格上升。而中国纱厂一时还不能完全满足突然增加的市场需求,10月底,纱厂库存被抢购一空。[119]
但从长远来看,中国纱厂所失大于所得。1932年3月3日,日本傀儡政权满洲国成立,对中国棉纱和由中国棉纱织成的布克以重税,但却免除日本纺织品的税负。[120]华纱的销售价格上升,达到7—8两的水平,高于日本纱价。结果,对华纱华布来说,满洲市场几乎就是关闭的,上海纱布交易会上也再见不到东北三省商人的影子。[121]纱布的东北市场就这样失去了,而这一市场份额在1930年占总销售额的5%。[122]
失去满洲的影响并不限于棉纱市场。满洲还是长江三角洲家产厚土布的最重要的销售地。满洲事件之前,南通地区(南通、海门和崇明)所织土布每年大约有20万匹销往东北各省。但是到1932年6月,这一销售数字是零。[123]上海土布也在东北市场消失,取而代之的是纹理类似土布的日本机器织布。[124]土布销售的减少,沉重打击了以织布为业的农村家庭。同时,需求萎缩也影响了那些向农民供给棉纱的城市纱厂。纱厂主不得不调整其业务以适应这种下降趋势,随着其后几年整个国内市场的萎缩,这一任务变得更加艰难。
农业萧条与棉纺业的不景气
日本在1932年1月袭击了上海市闸北区,许多中国纱厂被毁。2月,原棉和棉纱的交易停止,因为许多工厂被破坏或被迫停止生产。几个月后,很多纱厂仍无法恢复营业。但是,即使没有这次挫折,纱厂也将被迫削减其生产水平。
交易的意外中断致使3月棉纱贸易恢复时价格有所上升,但这种趋势只是暂时的。4月,棉纱价格再次下降,尤其粗纱销售平平。粗纱是长江三角洲地区纱厂的主要产品,虽然在1931年经济危机前夕很多纱厂已经转而生产用于机器纺织的细纱。中国棉纱厂不景气的主要原因在于,作为粗纱最大消费群体的农民购买力正在下降。[125]随着收入的减少,贫困农民被迫减少棉布购买。[126]在世界性萧条的沉重打击下,1931年底农业已呈危殆情形。[127]到1932年夏天,情况已经很明显,农村的危机绝非是暂时的由战争引发的经济衰退。
国民党和共产党的军事对抗只是加剧了农村情况的恶化。1932年6月,蒋介石发动了对红军的第四次围剿,战事在江西、湖南、湖北和福建等省展开,这些地方正是长江下游棉纺织产业的重要市场。随着居民生活遭受进一步损失和交通被切断,战区棉纱销售减少。[128]而且由于战争破坏了农村安全,导致资本从农村外逃向大城市,特别是流向上海,这是战争带来的间接但更深远的影响。由此产生的资金短缺让本已危殆的农村经济雪上加霜。由于白银流入城市,农村居民如果不支付溢价甚至很难获得银币。结果,农民购买棉纱等以银定价的商品就不得不支付额外的费用。棉纺织品的销售因此进一步下滑。[129]
华商纱厂联合会在内陆农村的一项调查发现,农村处在灾难性的状况之下:四川妇女甚至没有衣裙可穿,因为农村的灾变使农民买不起布,很多家庭里都是几个人共用一件衣服。调查者总结道,除非农村生计改善,否则棉纺织品的销售不会增加。[130]他们发现,棉纱销售减少源于对长江三角洲所产土布的需求疲软。本来,通州地区(南通、启东、海门)、上海地区(上海、川沙、南汇)、嘉定、武进、常熟所产的棉布销往广东、广西、安徽、山东和东北三省,也向东南亚地区出口。如今,东北三省的市场已经消失;安徽和山东的农民背负着农产品价格下降的负担,正努力从1931年的巨大洪灾中恢复;广东、广西成为国共战争的主要战场;向东南亚的出口也在减少,因为东南亚的经济特别是香蕉种植业也已陷入困境;海外华侨对中国土布的需求也明显减少。[131]随着国内国外市场的萎缩,中国土布前景非常严峻。
相比之下,1920年后,用细纱织成的机织布所占市场份额在中国国内呈上升趋势,这些机织布或进口自国外,或主要由在华日本纱厂生产。实际上,1932年日本纱厂已经复苏,而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他们在江苏、上海的中国同行则严重低迷(见图5.2)。于是,改用长绒棉生产细纱就成为摆脱危机的一条出路。
图5.2 中国纱厂与日本纱厂的盈利能力,1927—1935年
来源:久保亨:《戦間期中国の綿業と企業経営》,表5—7,页114;高村助:《近代日本綿業と中国》,表8,页125。
注:盈利能力系通过资本与利润的比率计算而得。减值准备金未包括在利润里。
原棉价格问题
中国进口原棉,也生产和出口原棉。在短暂繁荣的1929—1930年,中国纱厂所需原棉估计为1200万担,国内最多可供给700万担,还有500万担的缺口。纱厂就从国外购买原棉进行平衡。此外,当棉纺工业转向生产细纱的时候,他们也需要长绒原棉。由于国内长绒棉供给不足,必须辅以从美国的进口。一旦中国进口了大量原棉,其国内原棉价格势必受到国际价格的影响。跟缫丝业不同,1929—1930年,廉价的进口原棉促使国内价格下降,棉纺企业从中受益。1931年原棉价格相对较高。但紧随增长之后就是下降,原棉平均每担价格下降16%,从1931年的54.28元下降到1932年的45.84元。
棉花价格下降,但纱厂却没能通过销售棉纱获利。1933年夏天,美国政府对本国原棉价格进行保护,这给中国纱厂造成致命打击。[132]美国棉花在世界上占有最大的市场份额,国际市场对美国棉价的变化相当敏感。1933年下半年,不仅美国,印度、埃及的原棉价格也都明显上涨。尽管事实上中国纱厂的原棉需求平稳,但原棉价格仍然随着国际趋势上升。[133]1934年5月到8月,每担原棉价格在45—47元之间波动,原棉与棉纱每担的价格比为23%到25%。到1934年底,原棉价格才开始下降,跌至每担32元—37元,一直持续到1935年中。从1934年1月到1935年11月,原棉价格几乎降为棉纱价格的19%—21%。但是,棉纺企业却获利甚少,甚至出现亏损。
在这一波低潮的中期,1934年7月,中国政府提高了原棉进口税,同时却降低了棉布进口税。由于国内原棉价格本来就对国际市场价格变化比较敏感,因此对政府的这一决定,纱厂主们感到震惊。他们强烈反对此次税改,认为这将摧毁中国的棉纺工业。政府却置纱厂主们的申请于不顾,拒绝回落棉花进口税。纱厂主和商人普遍怀疑中国政府屈从日本政府压力而降低棉布进口税。[134]报刊杂志也批评政府的做法。政府虽然承认提高原棉进口税加重了国内棉纺企业的负担,但却认为有助于增加国内产量,尤其是长绒棉的生产。因为税收提高,原棉进口减少,这将刺激国内长绒棉的种植,而这正是政府实施的棉花种植改进计划。此外,还有利于保护中国短绒棉不受廉价印度棉和低质美国棉的竞争。[135]棉纺企业最终会从这一计划中获利,尤其是当它们转而生产细纱的时候。但是,与此同时,他们不得不承受艰难的产业环境:随着库存积压增加,企业的负债越来越沉重。
信贷紧缩与银行接管纱厂
1933年初,棉纺业的环境进一步恶化。本年1月,每担16支纱的价格是200元,比1932年1月降了32.9元(14%)。棉纱库存急剧增加,情况非常严重。1933年4月,在上海的中国和日本纱厂累计存货168665担,比3月份多出8138担,几乎是上一年4月存量(86075担)的两倍。[136]棉纱价格进一步下降势不可免,4月价格已经低于生产成本。每担20支纱的成本是218.33元(其中原棉159.75元,各项杂费50元,税8.58元),但是市场价格仅为204元,每担亏损14.33元。[137]
许多棉纱厂发现自己就像缫丝企业那样处于一种岌岌可危的财务状况。纱厂和丝厂都是从银行借贷购买原材料进行生产,以最终产品或原材料库存作为抵押。当棉纱和生丝价格下降,企业从银行获得贷款就会变得越来越困难。对棉纺业来说,情况尤其糟糕。许多厂主不得不为办厂时借下的长期贷款支付利息。而且,很多纱厂在1929—1930年的短暂繁荣期扩大了产能,如申新和永安。纱厂经理压力非常大。拖欠短期贷款,使其很难继续经营,拖欠长期贷款的利息则又危及其产权。厂主们想方设法继续经营。例如,申新纺织厂的厂主荣宗敬要求其债权人将贷款延长一年,但是很多银行只给他三个月的宽限期。[138]因此,很多棉纱厂主决定让政府帮助他们与银行谈判。
1933年3月31日,华商纱厂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准许全行业减少工时。4月10日,联合会成员决定从4月22日到5月20日这段期间星期六和星期日停工,或者任意减工至总工时的23%。停工期间,支付工人一半的工资。联合会向政府解释时指出棉纺工业面临着如下情形:(1)来自日本纱厂在中国北方和长江上游的激烈竞争,(2)不利的原棉与棉纱之间的价格差异,(3)高利息的贷款。联合会说做出降低工资的决定是困难的,因为工人强烈反对。但是,对中国经济来说,棉纺业的全面崩溃将是比减少工时更严重的损失,因而他们还是决定减少工时以图生存。[139]
4月22日,上海30家纱厂中有28家缩短工时,无锡有7家纱厂遵从决定。长江下游、湖北、天津和青岛的大部分纱厂也都将运转的纱锭数减少了23%。在4月23日举行的联合会年会上,上海滩主要企业之一恒丰纱厂的聂潞生指出,减工的目的是“以维持纱价”,但是在指出“这说明棉纺行业面临之困难的严重程度”后,聂暗示纱厂主们的集体措施其实是藉此向国民政府施压,后者担心共产党在上海组织大规模的反政府活动。[140]纱厂主希望政府能够支持其与债权银行谈判。
4月21日,减工的前一天,联合会主席荣宗敬就向政府提出四条建议拯救棉纺织业:由中央银行和上海私营银行发放低息贷款;提高进口棉布的关税;取消进口原棉关税;重订固定税。[141]
同日,上海市政府召集纱厂主质询减工计划。参加会议的还有一名国民党代表和一名实业部官员。纱厂主称,银行拒绝贷给他们资金造成了严重的流动性危机。他们还坚称,减工有违自己意愿,但是银行要求他们减工以维持棉纱的市场价格,这是贷款条款的一项。国民党代表则敦促他们推迟减工计划,因为5月份是共产党的活跃期。纱厂主反对这一主张,他们提议市政府应该请银行代表讨论解决这一困局的办法。[142]于是,4月22日,银行、钱庄和纱厂的代表们在市政府的安排下会面。银行代表否认是银行的借贷条款导致减工,坚称银行还在继续贷款给纱厂。他们还建议市政府应该担起拯救纱厂的责任。因为本次会议没能达成如何拯救纱厂的决议,最终,上海市长吴铁城建议纱厂代表去找中央政府。
4月25日,华商纱厂联合会的领导人受到实业部、财政部和铁道部官员的接见。他们提出三点建议:(1)由中央银行和上海私营银行提供低息贷款,(2)改订税法,(3)立即改善中部与西北地区之间的货物运输交通。纱厂主急需周转资金,因此低息贷款成为谈判的核心问题。但不出所料的是,银行的反应相当消极。已被提名为中央银行行长的孔祥熙说,纱厂应该改善管理,而不是向银行求助。[143]
纱厂的减工策略以失败告终。与纱厂主的期待相反,银行没有在借贷问题上妥协。纱价因减工而经历短暂大幅上扬后继续回落。[144]情况没有明显改善,一些纱厂放弃约定,全面恢复生产。到约定的一个月期满,联合会决定由各纱厂自行规定减工。[145]
* * *
棉业的不景气沉重打击了金融业,因为银行有相当一部分贷款贷给了纱厂。例如,在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工业贷款总额中,纱厂贷款1931年占42.5%,1932年占57.8%,1933年占65.4%,1934年占65.9%。中国银行情况相同,1932年纱厂贷款占全部贷款额的62.8%,1933年占59.8%,1934年占62.9%。[146]银行要求执行贷款合同。然而,由于棉纱销售下降,许多纱厂延迟偿还利息和本金,或者定期停止偿还,最后干脆就是拖欠。[147]
如果银行认为问题企业有翻身的机会,他们就让工厂在银行的直接控制下继续运转。[148]银行接管纱厂主要有三种模式。第一种,工厂股东保留所有权,但是银行拥有经营权。只要工厂股东履行贷款合同,即偿还本金和利息,银行就把经营权归还给他们。第二种,银行宽限以往贷款利息的偿还,并且提供新的短期贷款作为纱厂的周转资金,以使纱厂能够定期偿还利息。第三种,由银行雇员监督纱厂的管理和预算,使其在支付其他费用前偿还银行的贷款。[149]
大生第一纺织公司是第一种方法的实例。[150]早在1925年,大生即被几家债权银行控制。大生公司的财务基础薄弱,因为它的业主张謇总是利用纱厂利润投资别的项目。支付股东官利又加重了公司负担。由于利润下降,大生未能挺过一战后1923年的萧条。1925年,中国银行、交通银行、金城银行、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永丰钱庄和永聚钱庄组织了一个委员会,试图恢复大生。作为永丰钱庄和中国银行的代表,同时也在大中华纱厂工作的李升伯被派去管理公司。李决定,将大生利润的50%用于偿还各银行贷款,30%作为给工人的红利,20%用于偿还以往欠债,股东的红利则完全被扣除。虽然股东们强烈反对李的决定,但在这些严格条件下,各银行同意为公司提供新贷款。[151]
银行经营纱厂的第二种方式是提供短期资金给纱厂,以使工厂能够偿还贷款利息,上海溥益纱厂即为一例。跟大生的情况类似,创建于1918年的溥益纱厂在1923年陷入衰退。溥益从金城、四行储备会和中南等银行借贷,20年代后期借贷增加。1931年4月8日,溥益宣布破产。其负债总额达360万两(合5034895元);其中欠中南银行190万两(合2657343元),欠金城银行80万两(合1258741元),欠四行储备会90万两(合1118811元)。主要债权人金城和中南选择让溥益在银行监督下继续运营。在指派一名新总经理和一名工厂经理的同时,银行向纱厂新提供了340万两的贷款,年息8%,以价值388万两的工厂地产和设备为抵押。但溥益却未见起色,从1932年到1934年根本没有盈利。1935年2月,债权银行决定解散溥益,另组新裕纱厂。银行仍然保持着继承自溥益的工厂地产和设备的所有权,把它们租给新裕,并提供450000元的运营资金。作为回报,新裕必须偿还溥益所欠的本金和利息,其总额为3565903.5元,年息1.5%。金城和中南没有指派自己的专员经营新裕。1936年11月新裕第一任总经理辞职,1937年5月,银行把新裕托付给了专门从事企业管理的诚孚信托公司,新裕才重新走向复兴。[152]
荣氏兄弟经营的申新纱厂受到债权银行更为严格的控制,按照上述第三种方法,银行派出自己的雇员全面接管了申新的管理和财务工作。为了找到最终的解决办法,申新不得不跟金融机构和政府当局进行艰难的谈判。[153]
截止到1934年7月,荣宗敬被要求偿还总额为500万元的各种债务。荣需要新贷的请求遭到了此前贷款给他的16家钱庄的拒绝,他转而向中国银行和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求助。为了提升企业的可信赖性,荣宗敬甚至辞去了总经理的职务,由原面粉厂厂主王禹卿接任总经理,并由重振大生的李升伯直接管理纱厂。在新任管理者和荣德生愿意以申新的有价债券作抵押的条件下,中国银行和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同意提供500万元的贷款。但是,在提供了280万元之后,银行拒绝支付余下的220万元,因为李升伯并未履任新职。申新不得已请求政府发行债券拯救企业。政府对纱厂的管理进行调查,同时对企业资产作出估价,但遭到了其他纱厂主的严重反对。因政府对纱厂资产的估价远远低于纱厂主的估价,厂主们怀疑政府意欲接管申新,故意低估纱厂的还贷能力。由于申新纱厂股东和其他纱厂主的强烈反对,加上财政部拒绝提供300万元用于政府接管申新,最终申新才没有被国有化。[154]
1934年7月下旬,荣宗敬恢复总经理职务,同时,纱厂管理被严格控制在债权银行之下。7月政府意欲吞掉申新未遂,随后,8月15日,在取得申新一厂、二厂、五厂、八厂的抵押权后,中国银行和上海商业储蓄银行为这几家纱厂提供了400万元的运营资金。合同附加了严格的贷款使用条件。会计、管栈员均由银行团指派,但由申新付酬(第1款);购置原棉和设备须银行团同意(第2款);工厂必须以银行团的名义——由银行代表签字或盖章——签署对外单据(第3款)。申新一厂和八厂的赤字不得超过40万元,二厂和五厂不得超过20万元。超出部分申新必须立刻以现金抵偿。否则,银行将停止提供贷款,申新不得反对。为了纱厂的运营,银行暂时承担赤字。贷款期间,申新应寻求政府贷款作为运营资金(第4款和第5款),纱厂应该进行技术和管理改革。如果银行觉得有改进的必要,其有权使用申新的资金实施改进(第6款)。出售产品的全部收入都必须登记在申新的总账簿上,由申新总经理、高级经理和各厂副厂长监督(第7款)。中国银行和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对纱厂管理承担了更直接的角色,而其他银行只满足于核对账簿而已。因为所有的纱厂都抵押给了银行团,荣氏家族不敢忽视债权银行的意见(参见表5.1)。
表5.1 申新工厂和设备的抵押情况,1934年6月30日
a 折旧已从资产价值中扣除。
b 申新三厂和四厂的价值按1934年5月31日计算。
c 申新九厂的价值包括申新九厂的设备、公共租界内的工厂以及申新家族所属的三家面粉厂。
来源: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荣家企业史料》,页406。
虽然对银行的干涉不满,荣宗敬还是不得不努力改进企业以说服银行继续提供贷款。在荣德生和其子荣伟仁的领导下成立了改进委员会,以使工厂运营更为合理化。但是改进委员会的成就有限,早在1934年12月,即贷款合同签订仅4个月后,债权银行就表示了强烈的不满。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棉业调查团发现,尽管货栈管理和原棉采购都在银行有效的控制之下,但申新的棉纱销售不受控制,正在导致巨大损失。纱厂复杂的会计账簿使银行很难正确估计企业的资产负债情况。出于对申新前景不景气的考虑,1935年1月,中国银行和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决定仅继续贷款给申新一厂和八厂,不再贷款给二厂和五厂。1935年2月,申新停止运营二厂和五厂。
在上述大生、溥益和申新的例子中,银行都选择提供贷款以使纱厂继续运营。而对那些复兴希望渺茫的企业,银行则选择让其关闭并且取消抵押赎回权。但是由于纱厂资产贬值,银行这样做还是遭受损失。举例来说,根据上海地方法庭的调查,1933年,上海永裕纱厂的总资产估计为1292119元,却欠中国银行和浙江实业银行150万元。1933年,隆茂纱厂倒闭,其动产和不动产的总价值约为271231.96元,但却欠中国银行、劝工银行、中南银行、宝大裕庄等金融机构共35万元。银行如果能够卖出这些抵押物还算幸运。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多年来共借给启东大生二厂110万元,而当1936年银行拍卖纱厂时,竟然找不到一个买主。最终,银行不得不将纱厂作价100万元接受下来。[155]纱厂主的拖欠债务以及其后的银行接管纱厂,给金融机构带来了沉重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