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后记
下卷 萧条年代,1931—1937年:经济与政治的转变
第四章 农村崩溃
1930年,欧洲著名社会经济史学家托尼(R.H.Tawney)受太平洋关系研究所的邀请来中国调研经济问题,并将之与欧洲经济进行比较。中国农村地区的凋敝吸引了托尼的注意力:“那儿有些地区,农民的处境就像一个人一直站在齐颈深的水里,甚至一个小小的涟漪都足以将其淹没。”[1]托尼的描述把握了农民在中国农村地区常见的自然和社会灾害面前的极端脆弱性。难以预料的干旱、暴雨或病虫害,随时都能让农民整年的收成化为乌有。但是,读者在本章中将会看到,托尼在大萧条次年所目睹的农村灾难,却有着不同的原因。
世界性的萧条对农业部门的冲击格外严重。稻米、小麦、茶、丝以及其他农产品价格的急剧下降,对包括亚非发展中国家在内的世界各地的农业部门,都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印度的黄麻和茶叶生产者、缅甸的水稻种植者、埃及的棉农以及中国的农民都未能免于大萧条的负面影响。[2]
物价一直跌到1935年,给中国农村经济以巨大的压力,尤其是农村金融部门。此外,1931年的长江洪灾、1935年的大面积干旱以及国共两党之间不断的军事冲突,对已经处于物价下跌状态下的农村地区造成额外的负担。
那么,农产品价格的持续低迷如何榨干了农民正常的资源储备?农村危机对城市部门产生了怎样的影响?都市知识分子又转向何方寻求解救这一新危机的办法?
农产品价格的下降
1929年,世界市场上农产品价格开始暴跌,也殃及中国市场。1930年后,中国原材料的价格持续下跌。同时,世界各地都传来供给显著增加的消息。自从一战结束后,由于欧洲试图将产能恢复至战前水平,同时,世界其他生产者也扩大产量以填补战时差距,因而产能过剩成为一种普遍现象。世界农产品价格和供应指数(如果以1923—1925年为100的话)显示,从1925年底开始价格逐渐下降,到1929年10月降到约70的水平上;同一时期,库存增加了约75%。此后,价格下跌速度加快:价格指数1930年3月平均为58,1930年12月平均为38.9,至1932年底为24.4。[3]
在大萧条的最初几年里,包括中国原棉、小麦、糖、丝以及大米在内的初级产品市场崩溃。中国既出口也进口农产品。从1910—1920年代,原材料及半成品出口占总出口的70%—75%。[4]食品和原材料价格的暴跌不可避免地影响到中国的农产品价格。[5]此外,由于其他国家购买力的下降,中国的出口市场也受到影响。作为中国石油、矿石、丝绸以及各种动物产品重要市场的美国,遭遇了全世界最严重的经济萧条。向泰国、法属印度支那、菲律宾、荷属东印度以及马来西亚的出口,主要面向生活在那里的华侨,如今也受到经济萧条的冲击。[6]1931年,因为白银相对其他外国货币升值,使中国的农业部门更直接地暴露在了全球萧条之下。在外国市场,中国商品以当地货币计算要更昂贵。市场日益萎缩,而竞争又十分激烈,中国生产者不得不降低其出口价格。农产品出口价格指数在1930年达到顶峰,然后开始下降。价格连年下降,且降幅明显:相对1930年的指数,1931年降幅为7.6%,1932年为10.5%,1933年为10.3%,1934年为14.1%。1935年创纪录地较1930年低35.7%。[7]
由于面临着外国进口产品的竞争,中国的初级农产品在国内市场上也遇到了问题。虽然从1929—1931年白银严重贬值,但出于中国实行银本位制的缘故,原材料的进口价格并没有上涨多少,此类商品的进口降幅远低于其他消费品,尤其是奢侈品。[8]1931年下半年,因外国货币贬值,进口产品价格更显低廉,在与进口原棉、大米和小麦等农产品上的竞争更加激烈。缅甸、泰国和法属印度支那等大米出口国储存设施不足,每年出产的粮食必须在下一个收获季之前被消费出去。这些国家的出口供给愈发驱使价格走低。[9]除了1931年的长江洪灾使中国广大的稻米生产区遭到破坏,其余情况下,大量进口的粮食几乎足以取代国内产品,而本地生产的粮食据称也相当充足。[10]
主要商品市场都可以观察到价格下降。根据一份在14个省展开的调查,1931年1月(计此时价格指数为100)到1933年10月间,实际的小麦平均售价显著下滑。1932年1月,平均价格降至94,1933年1月降至82,接下来的10个月里,下降速度加快,到10月份降为63。这意味着,此时农民出售小麦所获价格仅为1931年1月的三分之二。不同地区会有差异。1931年8月的长江洪灾导致小麦减产,使1932年安徽、河南、湖北和江苏地区的小麦价格有了较大提高。但到了1933年10月,全国的价格一致,都呈大幅下降趋势。
尽管洪灾给依数据解读长时段价格走势造成困难,但还是可以从1931年和1933年间的大米价格中看到同样的情况。1931年的洪灾重挫了安徽、河南、湖北、四川和江苏的稻米产区。1931年8月,大米价格开始上涨,并维持了一年的高水平。因为外国大米进口翻倍,国内产量增加,1932年的大米供给比1931年增加了15.1%。1933年,长江和淮河流域又一次发生洪灾,河南、湖北和四川等地农民得到的大米价格高于其他作物。到1933年10月,上述影响已经消失了。这时,农民所得大米价格仅为1931年1月的59%。[11]
原棉的价格也在下降,但与小麦和大米比,直到1933年都还维持在一个相对较高的水平上。1931年洪灾之后,棉花价格上升,并反应在1932年的价格指数上。但到了1933年10月,除四川、湖北外,棉花价格都出现回落,比1931年1月低10%—20%。[12]
农产品价格的不断下降意味着农民的现金收入正在减少。如果说农产品价格的下降仅仅是由白银价值上升导致的,并且如果其他商品价格也同等下降,农民就不会因这些结果而遭受艰辛。不幸的是,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在长江三角洲高度商业化的农村地区,农村部门贸易状况的恶化,其不利影响是最明显的。
农村地区的贸易状况
商业化与农村家庭经济
在长江三角洲地区纺织工业的发展过程中,农村农业部门逐渐跟城市工业部门紧密结合在一起。例如棉纺行业,农村为城市纱厂供给原棉,购买纱厂纺出的粗纱,然后织成棉布。重要的是,尽管机械化的棉纺工业取代了低效的手工纺纱,但它并没有损害农村的织布业。实际上,通过使用机纺纱,农村家庭提高了手工织布的产量,这些手工织布广泛地销售到华南、满洲和东南亚等地。
以缫丝业来说,太湖北岸成为上海缫丝企业最主要的蚕茧供给地。太湖南岸的丝蚕养殖曾长期发达,北岸的农民是农村丝业的后来者,直到太平天国运动之后,太湖北区才转向于此。随着19世纪末期大量机器缫丝厂落户上海,这里的农民开始专事养蚕。一战后,由于临近蚕茧生产区,无锡也发展成为一个机械化缫丝中心。[13]
由于从事商业化的农业和手工业生产,长江三角洲地区的农民赚取了现金收入,他们用这些收入购买各式商品和各种服务。因为农民没有保存家庭账簿的习惯,仅有少数有限的资料可以供我们考查农村家庭的预算情况。其中之一是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SMRC,简称“满铁”)收集到的1939—1940年间农村家庭收入和支出的珍贵数据。1937年,日本侵占了中国的东部中心,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上海事务所被要求调查日本占领区的农村经济和社会状况。满铁调查人员细心地选择调查村庄,以便能够涵盖该地区农业的各种类型,所选地区包括:作为稻米产区的松江和常熟、作为稻米和养蚕区的无锡、作为棉产和手工业基地的南通,以及作为水稻和棉花种植地区的太仓和嘉定。[14]如表4.1所示,棉花种植、手工业和养蚕是满铁所调查村庄农民家庭主要的现金收入来源。
表4.1 农村家庭的平均现金收入,1939—1940年
注:无锡的数据收集于1940年,南通为1939—1940年,嘉定为1939年。
来源: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上海事务所调查室:《江蘇省無錫県農村実態調查報告書》表15;《江蘇省南通県農村実態調查報告書》表15;《上海特别市嘉定区農村実態調查報告書》表15。
在无锡,农村家庭养蚕所得平均收入(82.62元)占总收入额(167.3元)的49.39%,比重远高于劳工收入(47.01元,28.10%)或蚕茧以外的其他农产品销售收入(13.05元,7.8%)。[15]在南通地区,手织布是最重要的收入渠道,在195.48元的总收入中,60.13元(30.70%)来自于此,原棉销售收入则只有16.94元(8.67%)。如果村民能够将他们种植的原棉全部售出,收入会更多。但实际上,他们会留下约27%的棉花用于纺经线。[16]在嘉定的统计中,原棉总产17200斤,村民卖掉其中的15890斤。卖出的原棉为每个家庭收入平均贡献了40.81元(占总收入的20.9%),余下的收入来自其他工作,如竹制品手工业或织布。在1937年中日战争爆发之前,村民向上海的季节性流动是赚取工资收入的另一个主要途径,但是随着这种旅程变得越来越危险,村民们停止了这种做法。[17]
农民将他们挣取的现金用于购买各种商品、投入农业生产、交纳租金和税收等等(见表4.2)。开支的显著特点是生活费用成为现金支出的最大部分。其中,最大的一项是购买粮食。商品生产和手工业普遍被称为“副业”的事实表明,农民从未完全放弃种植自行消费的粮食。然而,大部分农民还是从市场上购买粮食。据满铁调查人员估计,每户的耕地面积往往太小,无法生产足够的粮食养活一个家庭,因此村民要寻找能赚现钱的副业。[18]在无锡,每户一年的平均总支出是169.7元,生活费用占132.7元(78.2%)。食物支出大致为79.5元(占总支出的50.7%),其中大米为43.2元(占总支出的28%)。数据显示,食品,尤其是大米,是中国农村居民的主要开销。
表4.2 农村家庭平均各类现金支出,1939—1940年
注:参见表4.1给出的各数据收集的年份。
来源: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上海事务所调查室:《江蘇省无锡県農村実態調查報告書》表16;《江蘇省南通県農村実態調查報告書》表16;《上海特别市嘉定区農村実態調查報告書》表15。
在南通,农民种植大麦、大豆和小麦供自家消费。尽管如此,他们也仅能生产足够维持六个月消耗的谷物,这些谷物也仅能提供他们所需热量的35%。余下的六个月,农民必须购买粮食,主要是大麦和大米。[19]因此,购买粮食超过总现金支出的一半,其中谷物购买占去了食品预算的三分之一。[20]在太仓,105.49元的年生活费中,66.82元(63.30%)用于食品支出,其中21.75元(20.69%)用于购买大米。[21]在嘉定,每户用于生活费上的年现金支出总额为126.7元,用于食物的总支出为71.4元(56.32%),谷物消费占去43.3元(34.2%)。购买的食品绝大部分是诸如肉类、鱼类、蔬菜等农产品,也包括盐、酒、酱油等传统加工品。此外,农民还购买工业品,如煤油、火柴和布匹,但没有一项超过谷物支出。这些数据表明,现金收入对农村家庭至关重要,因为他们必须赚钱购买粮食等生活必需品。
农村部门与城市部门之间的贸易
无论是农业产品还是工业产品,农民购买的大多数商品都来自于城市。例如,太仓的受调查农民经常在村庄附近的八个杂货店购买所需要的物品,同时在那里卖出他们的农产品。这些杂货店出售的产品来自于更大一些的村庄,由上海租界的批发商把商品带到那里。[22]谷物短缺的嘉定每年要从长江下游大米销售中心的常熟和无锡进口大量大米。[23]在这种情况下,农村家庭的现金预算能够反映出城乡之间的贸易状况。
近来所有关于长江三角洲农村地区的研究作品,都把现金收入看做是农村家庭的关键,就像满铁调查者认为的那样。但是,他们在农业和手工业产品的商业化是否改善了农村福利的看法上却出现了分歧。[24]
1930年代和1940年代所做的调查深刻表明,问题不在于农民总收入的多少,而在于农民卖出的产品价格与买进的农业制品和工业商品价格之间的比率。因为小块面积土地上的农业产出是有限的,农民的现金收入决定着他们是否生活在边缘。因此,农民在市场上卖出产品和从市场上买进商品,这两者的价格变化极大地影响着农村家庭的幸福程度。当蚕茧、原棉和棉布等产品的价格相对于必须的大米、盐、油等物品的价格下降时,农民的福利就会严重受损。[25]
大萧条的到来使贸易条件变得对农村农业家庭很不利。在武进,除了一战间和随后几年由于进口价格提高导致商品价格上涨之外,农民卖出产品的获得价格一直高于他们要购买的物品的价格。[26]然而,1931年,这种价格趋势开始反转;农民出售的两种主要产品谷物和蚕茧的获得价格,对比他们必须购买的商品价格,开始大幅下跌(见图4.1)。
图4.1 农民出售谷物和蚕茧的获得价格和购买商品的支出价格指数,武进,1910—1935年
来源:John Raeburn,Fung-ting Ko:“武进、常熟农民支出与获得价格”,表1和表3,见《经济实情》(Economic Facts)第6卷第6号(1937年7月)。
事实上,在江苏武进和宜兴等蚕茧生产区,1920年代后半程,蚕茧的价格相对于农民需要购买的商品已经一直在下降,在1931年则进一步下跌。[27]与1910—1914年的基准年份相比,蚕茧的购买力指数已经下降到1932年的69。[28]由于农民要用卖出蚕茧的现金收入来购买食品,尤其是大米,蚕茧和大米之间相对价格的下降表明农民正在遭受困苦。到1934年,在江苏和浙江的主要蚕茧生产中心,蚕茧的价格已经普遍下降到1930年价格的约30%。1930年,在浙江杭州、江苏苏州,一担质量较好的蚕茧能够换得5担多大米。而1934年,其交换比在杭州已经降到3担以下,苏州降到4担以下。在无锡,每担蚕茧的大米兑换量从1930年的7.35担下降到1934年的4.15担。由于每担蚕茧的生产成本以大米计算的话已经达到4.2887担,养蚕已经变得无利可图。[29]
更为严重的是,农产品价格的降幅大于工业品价格的降幅,这一差距在1931—1933年间扩大,部分因为工业品价格在1930—1931年间有所上涨,但主要是因为这一期间原材料的价格继续下跌。[30]根据上海的价格数据,对于一个大米生产者来说,在1929年,他可以用17.4石大米换1包棉纱,用0.78石大米换1匹灰布料,用0.35石大米换1罐煤油;而在1933年,同样的一个大米生产者,他必须用23.8石大米换1包棉纱,用1.11石换1匹灰布,用1.19石换1罐煤油,也就是说,分别上涨了37%、43%和240%。同样的一批产品——1包棉纱、1匹灰布、1罐煤油,对一个小麦生产者来说,在1933年,他不得不比1929年分别多付3.6担、0.29担和1.41担小麦才能买到。
蚕茧、花生或茶叶等其他农产品生产者也受到了价格下跌的严重冲击。以物物交换来说,1931年,1包棉纱可换142斤蚕茧,1932年可换200斤,1933年可换187斤。1931年,1包棉纱可换24.2担花生,1932年可换26.8担,1933年可换30.7担;换成红茶,1931年为83斤,1933年就已变成153斤了。唯一例外的是原棉,这可能是用原棉换取棉纱和布料对生产者有利,而用原棉换煤油则划不来。[31]正如这些数字所显示的,由于农产品价格下降,农村地区的购买力从1931—1932年降低了约30%,到1933年又降低了30%。[32]
农村地区的白银外流
农村地区贸易条件的不利令人惊心。因为农民不得不为必需品支付比农产品出售所得更多的钱,再加上税收、租金和利息,愈发使白银从农村地区转移到了中心城市,而不是反向流动。1929—1931年,农村地区曾享受过从上海流入的白银净盈余。到1932年,国内白银流通呈反向态势。白银大量流入上海,却很少能回流内陆农村地区(见图4.2)。
来源:W.Y.Yang:“南京中华门农业价格指数”、“安徽宿县农业价格指数”,见《金陵大学指数通报》(University of Nanking Indexes Bulletin),第54号(1941年1月)。
图4.2 国内白银在上海的进出,1929—1933年
来源:《中外商业金融汇编》第2卷第12号(1935年12月),页57—59。
注:这些数据包括上海和国内开放口岸以及沪宁铁路、沪杭甬铁路沿线各站之间的输运。
雪上加霜的是,农村的不安全导致农村地区白银进一步外流。1929年,海关纪录了下述情形:
更为重要……且利益上生死攸关的是这样一个事实,即金属[白银]向内陆的正常流动在上一年受到很大抑制,已经减少到让人极度忧虑白银储备的可持续增加。一般认为,这是几成常态的内部冲突和混乱、铁路和其他交通设施的中断以及过高的税收和盗匪横行等积弊的结果,这些因素使外地钱庄带来的用以资助出口贸易的白银滞留于上海和其他通商口岸。如果瞥一眼此前三年(即1926、1927和1928年)内地从上海提款的数字,以及这三年中上海自国外净进口白银量分别有70%、79%和60%被用于国内消费,而1929年流向内地的部分竟低于32%,事情就更明白了当。[33]
结果,净盈余的白银就积累在了中心城市。白银通常终年在城乡之间循环流通。作为中国最重要的金融中心,上海金融市场的波动常随农村地区的季节性需求而来。每年有两次利率攀高的机会,一是每年4—6月丝、茶和小麦上市的时候,一是8—10月大米和棉花收获的季节。因为买家需要现金,随着他们把钱币送往农村地区用以交换那里的农产品,上海的金融市场银根变紧。[34]而一年中的其余时候,白银的流动方向恰好相反:随着农民在集市上购买日用品,钱币又会通过农村小型零售商店、中等城市批发市场和上海商人之间的分级交易系统返回到城市。上海金融市场常常被称为“高级口岸金融”(high-treaty port finance),它与国内金融市场联结紧密并受其影响。然而,随着用于购买农产品的货币需求减少,上海金融市场的利率不再反映农业周期的季节性波动。[35]
白银的流通与信贷的流动基本重合。上海和宁波等主要贸易中心的金融机构借钱给小城市,如通州、扬州、镇江和蚌埠。例如,1927年以前,仅镇江每年就从上海吸纳900多万两。(镇江)各钱庄收集的钱币被借到远至汉口一带的广大农村地区。但1928年后,上海的金融机构逐渐停止向镇江的钱庄提供信贷。1931年的长江洪灾令农村债权人遭受打击,镇江的钱庄放款无法收回。由于无法兑现上海方面的还贷要求,镇江金融机构丧失了信誉。小城镇信贷的萎缩也是白银在城市和内陆之间分配不平衡的原因之一。
白银大量涌入城市,农村地区因而遭遇现金和信贷的双重缺乏。上海和农村地区的利率差在扩大:在上海甚至可以取得无息贷款(“白借”),而在农村,贷款需要每月2%—3%的利息[36],更有甚者,有时以任何利息都无法获得贷款。因为富人们都将资产投到城市金融机构,农村金融机构发现自己很难吸引存款。农村的白银流失让越来越多的资金闲置在城市的金融机构里。这种情况无论对农村地区还是中心城市来说都是不安全的。
* * *
在后面的章节我会分析农村白银外流对城市经济的影响。这里我们仅论及其对长江下游农村金融机构的影响。
农村金融机构的崩溃
农民与借债
农产品价格的持续下降和白银外流压缩了信贷,也给农村家庭造成了沉重的负担。1930年代,据说江苏省有50%—60%的农村家庭都处在债务之中。[37]一般说来,他们只在特殊时候寻求贷款,如为农业生产筹集资金,或用以支付日常必需品、税收和债务(见表4.3)。
表4.3 江苏省农村债务原因及陷入债务家庭的数目,1935年
来源:土地委员会,“江苏省12县农村家庭债务调查”(1935年),引自赵宗煦:“江苏省农业金融与地权之关系”,页45972—73;见萧铮编:《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收入《中国地政研究所丛刊》第87卷,台北:成文出版社,1977年。
尽管对农村家庭来说,债务负担沉重甚至存在风险,但关键一点是,农村信贷作为一个延期支付的办法,对维持生产是必不可少的。1930年代至1940年代的农村调查者多次指出了这一点。他们指出,在无锡,农村家庭的平均现金收入是167.30元,支出总计169.69元,平均每户出现2.29元的赤字。鉴于这种负结余情况,满铁开始研究农民是如何实现收支相抵的。他们得出的结论是,前几年的盈余发挥了关键作用。例如,在无锡的村庄,20户家庭中有13户从前几年中留下了余钱。盈余总额为295.5元,平均每户节省下来的钱为14.78元。将这一部分加上去,每户平均现金收入的总额就成了182.18元,这就为正常家庭预算创造了12.49元的盈余。[38]满铁调查者推测,这一盈余表明那些没能结清未偿贷款的农民债务人正在积蓄。在南通,每户上一年结余42.12元,未尝债务则达170.88元。[39]贷款对农村家庭利害攸关这一点不能低估。但是,为必需品消费而大量举债,却令农民陷入不稳定的经济状况中。
借贷。农民寻求短期和长期两种贷款。约翰·洛辛·卜凯(John Lossing Buck)强调短期贷款对农村家庭的重要性:“相当大一部分非生产信贷被用在收获之前的食品购买上。对那些自家土地出产很差的农民,这些贷款在冬天特别有用。”[40]这表明,农民的现金收入不仅少,而且还有季节性。农民通过借债应付季节性短缺。对许多要依赖贷款才能捱过生产周期之间青黄不接时期的农村家庭来说,争取到短期贷款是绝对必要的。例如,在桑蚕养殖区武进,对额外资金需求最多的时候有几段,一是农民必须支付租金和偿还借债的12月至1月;一是需要购买桑叶的3月至4月;一是需要肥料的6月至7月。在夏季,那些用光自己储存谷物的农民需要现金以购买大米和其他谷物。为了补偿这些花费,农民得在5月至6月卖出蚕茧、8月卖出豆类、10月至11月卖出谷物以换取现金。
除了季节性的短期和中期贷款,在如葬礼或婚礼等一些紧急或特殊情况下,农民还需要借大额的长期贷款。如果由于任何原因不能偿还贷款,他们有以下几个选择:违约拖欠、要求延期或者借新贷还旧贷。
因为背靠中国的金融中心上海,长江下游地区比全国其他地方拥有更多的金融机构,1933年有95家银行和310家钱庄。尽管资源如此丰富,仍然不是由银行而是由个人和非正式机构来处理农村金融。根据中央农业实验所1933年对江苏省50个县的统计,富裕农民(占总贷款的40.3%)、亲友(10.1%)、商人(8.3%)和地主(6.5%)是农村主要的债权人;当铺(26.2%)也是农村资金的重要来源。[41]
农民对此有自己的选择。费孝通如此解释他们获取贷款的策略:
物品、劳务和少量的钱可以不付利息,短期地向亲戚朋友借用。这种补贴的办法主要见于遇有暂时性亏空时,债权人相信借款人有能力在短期内还债。……但需要大笔款项时,向个人商借并在短期内归还常有困难。因此,兄弟之间或其他亲戚之间的互相帮助便不能满足需要。这样才产生了互助会。互助会是集体储蓄和借贷的机构……当农村资金贫乏时,从城镇借钱给农村是必然会发生的。农民向城镇里有关系的富裕人家借钱。其利息根据借债人与债权人之间关系疏密而异。然而,……农民和城里人之间的个人关系有限,而且与农民有个人关系的人也可能没有钱可出借。结果城镇里便出现了一种职业放债者。职业放债者以很高的利息借钱给农民。[42]
费孝通的分析抓住了从村庄蔓延到城市的农村信贷之网。债权人居住得离村庄越远,其要求的利息就越高,贷款条件也更苛刻。
互助会在农村地区很普遍。各地叫法不一。在无锡,人们称之为“摇会”,在南通有“十友会”,因为每个组织由十个成员组成且持续十年。[43]一般说来,在会期存在的若干年里,互助会的成员一年相聚数次。[44]例如,无锡的村民,每年在售出蚕茧和现金到手之后,都要立即参加两次社会。每次开会,村民们要交纳固定份额的存款;由每个成员轮流收集(和使用)其他会员交纳的存款。第一个收集人是互助会的组织者。当他用完这笔钱资助自己的活动之后,他就成为互助会的借款人,每次开会时是他分期还款的日子,并且要交纳所欠的利息。最后一个会员在最后一个会期,也就是第十年,收集自己那一部分。这样,互助会就成为一种余款使用的模式。[45]
仅仅以经济上的理由吸引人们加入互助会是不够的。通过贷款和还利筹集资金,而不能提供一个具体的投资机会,则无法吸引村民。而且,当存款者轮到自己收集资金时,可能还没有找到将之用于谋利的渠道。由于这些原因,互助会常常在关系亲密的人们之间组成,比如大家觉得有义务互相帮助的亲戚或朋友之间。为葬礼或婚礼筹钱是被认可的资助请求理由。[46]传统上,农村居民小心翼翼地维持着互助会。由于知道失去同仁照顾的危险,农民通常都会想方设法交纳自己那一份额。[47]
典当是另外一个重要的信贷来源。1934年,江苏省大约有700余家当铺,其中36家在上海之外。对于那些没有办法证明自己信用的农民,当铺是很有用的。当铺老板将自己80%的钱都借给农民,农民可以依赖这些当铺,因为当铺接受各种物品作为抵押。最常见的典当物品是农具、衣物、铜器,谷物也被接受。贷款条件肯定不会多么慷慨,当铺通常只提供抵押物价值60%的借款,并且要求每月2%的利息。[48]
农民也会使用一至三年的长期贷款,以应对不可预料的农业生产。使用长期贷款通常有几个原因。例如,一个农民在春天典当了某样东西,但无力在同年秋天赎回,他就会尝试一年后再赎。[49]
当农民需要较大的资金,他们被迫向村外去寻找。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常被要求抵押土地。他们可以每月2%的利息借到其土地价值40%—50%的钱,在一到三年的借期内,可以继续耕种抵押的土地。如果需要更多的资金,他们可以将抵押合同变成典。典意味着可借到高于普通抵押10%—15%的钱,期限从三年延长到十二年,大大长于普通抵押。在典期内,出典人保留土地的所有权,但是失去了土地的耕种权。只有在典权人的同意下,出典人才能耕种。在合同期结束后,出典人可以优先选择买回他的土地。但是,如果出典人没有足够的钱,就将不得不卖出土地,并同时失去土地的所有权和耕种权(决卖)。[50]
土地的价值决定着农民可以借到的资金数额。自1911—1925年,土地价格上涨高达50%。[51]这一趋势在1926—1930年间一直持续(除了南通地区)。有几个因素决定了土地的价值,包括土地税、农村安全以及地租率。农产品价格的普遍上涨尤其提升了土地价格。[52]这种情形令希望抵押土地的农民喜忧参半:较高的价格吸引了投资者,但是农民不得不承担更重的利息负担。一旦土地价格下跌,农民以任何利息都将借不到钱。
陷入困境的农村金融机构
农村家庭需要金融机构提供给他们贷款,并且能够等待他们卖出农产品挣到足够的钱再偿还。由于农产品价格下跌和农村地区白银外流,传统的借贷安排受到严峻考验。
互助会充当了为农村居民提供中短期贷款的便捷信贷来源。然而,持续的农业萧条妨碍了许多农民履行对互助会的承诺。因为其会员无力交纳预定数量的存款,许多互助会停止了。[53]对资金的这种需求也吸引不了足够多的人去成立会社。因此,在穷困的农村地区,互助会消失了。[54]
同样,商品价格下跌使当铺很难再接受衣物、家具和农具,以及农产品等物品作为抵押。例如,当农民寻求贷款以便从1931年的洪灾中缓解过来时,当铺拒绝接受衣服。许多当铺调低了典当品的价格,有时甚至只有其原始价格的20%。在1931—1934年的三年间,江苏省361家当铺贷出款的总额下降了20%——从4000万元降到3200万元。[55]
虽然当铺通过限制他们支付的贷款数额努力争取生存,他们还是未能避免因物价下跌而招致的损失。如果客户赎回抵押的物品,他们还可以赚到利润,但一旦客户违约,他们只能卖掉典当品。从1932—1934年,违约贷款的数量增加了13%——从45000万增加到51000万元。而由于通货紧缩,当铺很难甚至有时就不可能以原始价格卖掉典当品。[56]例如,大米价格通常在秋天收获之后立即变低,但是在夏季却很高。正常情况下当铺能够从这种季节性差距中盈利。但1930年代初,价格的季节性波动停止了,因为廉价的外国大米可以常年进口。因此,如果当铺试图卖出未能赎回的大米,他们获得的价格可能只是同于甚至低于贷款额。[57]
许多当铺经营者发现很难再取得周转资金,这使当铺的困境进一步恶化。由于无法拿出必要的资金,当铺经营者就向富商和城市钱庄借钱,或者从富人那里募集存款。实际中,他们中大多数以2000—3000元的周转资金贷出3000—4000元,贷出款项是其周转资金的1.5—2倍。但是,随着人们将资金转移到城市,当铺就再不可能得到存款了。此外,钱庄遭遇大城市削减信贷,获取贷款变得更加艰难。1935年,江苏省典当改进委员会报告说,随着农村经济恶化且安全性变得更差,银行和商人不愿向农村金融投资,如果他们要投资,就要求当铺支付13%—14%的年息。尽管当铺向客户要求的利息通常是每年约20%,但付完周转资金的利息再筹借其他必要的资金后,当铺老板发现只剩下几个百分点的净利润。很多当铺歇业,其余的则宣告破产。为周转资金支付利息的负担,以及无法获取利润,导致典当业衰退。[58]
由于在村庄内找不到融资渠道,需要资金的农民不得不将自己的土地抵押给城市居民,即便这一选择会增加支付利息的负担,甚至导致失去土地的可能。随着农产品价格和土地价格开始下降,农民逐渐丧失了作为债务人的信用。[59]在1931—1935年间,农民收入下滑,耕地需求减少。实业部全国农业调查局农业经济科的作物研究员报告说,1933年,十五个省的耕地价格都低于1931年。其他六个省份或有增加,或保持不变。但由于这六个省份中包括通货已经贬值的四个南方省份,因而并不被认为具有代表性。此外,由于军事活动的存在,1931年的河南省土地价格尤其偏低,另外绥远省仅有几处被调查到。在十五个土地价格下跌的省份中,水田的平均价格指数,1932年为90,1933年为81(以1931年为基准年);旱地价格降幅稍高。但是,作物研究员的数据可能没有反映出土地价格下降的整体程度,因为很多农民发现以任何价格都卖不出土地。数据反映的是土地所有者的卖出价,而不是买方的买入价。买方市场上的出价远低于土地所有者给出的价格。[60]
关于武进的数据也表明了1930年土地价格的急剧下跌。在1920年代,土地价格涨幅甚至高于农产品价格。1930年,土地价格比1920年高2.5倍。但是,1931年,跌了8%,1932年跌12%,1933年跌34%(见图4.3)。
根据对紧邻武进的宜兴县农村年长者的采访,1920年代,土地价格从70元涨到100元,之后,从1930—1934年,降到50元,下降了50%。[61]由于地价萎缩,土地不再被认为是取得贷款的安全保证。在武进和宜兴,一些债权人同意以低价抵押土地以降低金融损失的风险,但是现在他们不会再接受土地作为抵押了。农村的土地市场已经全面停滞。[62]
农产品价格的不断下降和资金向中心城市的流动,令农村地区产生了严重的资金短缺,破坏了农村的金融机构。由于被剥夺了现金和贷款的来源,农民丧失了应对不幸的办法。
图4.3 武进土地价格指数,1912—1935年
来源:A.B.Lewis,Lien Wang:“江苏武进农村价格”,载《经济实情》(Economic Facts)第2卷第2号(1936年10月),页91。
农村的崩溃:一个城市问题
随着农村萧条的加深,城市地区将受危机严重影响的可能变得现实起来。注意到都市知识分子对农村问题的兴趣日益增加,中央研究院的经济学家千家驹写道:
近几月来,中国农村经济的救济问题已渐渐地被一般人所注意,而提到主要的日程上来。这在客观方面,显然是因为中国农村经济的危机日甚。如何救济农村的偏枯和如何治疗都市的膨胀,已不能不有所筹划;但在主观方面,居然有许多学者和银行家注意到这样一个素被漠视的问题,却也不能不说是一种良好的现象。[63]
陷入困境的农村经济令政府官员、经济学家、银行家和实业家们非常焦虑。[64]丝、茶和豆油等出口商品带来的资金较以往日益减少。同时,中国对大米、小麦和糖等农产品的进口在增加。[65]政府官员和城市实业家都警惕地关注着这种形势。中国虽是初级产品生产国,但它不能养活自己的居民,不得不大量进口谷物。在自1932年起贸易逆差不断增长的情况下,大量进口农产品被认为是对中国经济更具威胁性之举。
专家担心农村崩溃对城市经济的影响。一旦农民放弃农产品生产,并移向城市寻找工作,随之而来的农业生产力的降低将威胁到城市的食物供给,还会削弱政府的税收基础。如果农民的购买力下降,工业企业将面临着国内市场的萎缩,最终会损害城市的工业。因为农业生产下滑,政府将被迫提高税率以弥补缩小的税收基础。这一沉重的负担将进一步破坏农业生产,形成恶性循环。农村的萧条就会轻而易举地影响到整个经济体系。[66]
在这种情况下,城市实业家、银行家和经济学家将农村崩溃和全国性的经济危机联系起来了。鉴于对中国经济衰退的共同关心,他们意识到必须让城市资金重新投资农村地区。[67]但是他们并不知道如何实现这一目标。尽管上海金融市场上的资金非常充裕,要让它们向农村移动却不容易。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总经理陈光甫回忆说:“我想帮助农民。多年的银行从业经验教我知道一种许多中国人并不知道的饥荒——‘钱荒’。”[68]陈光甫还从银行的立场作出解释,很难扭转资金从农村流向城市的方向,因为“从银行的立场说,对于储户,原站在债务者的地位,所有资金,只有跟着存户的意志而转移。……存户纷纷提现运现,银行只有听其驱使,收缩放款,绝没有反抗的可能。由此可知现金集中于都市,不是银行的力量所能办到,现在要使现金不集中,也不是银行单独的力量所能办到……金融贵在流通,流通全靠信用,……如果一旦感觉到不能收回现金的危险,信用便要中断。”[69]
只要城市的金融机构还想追求利润,他们就会发现难以将资金投向存在风险且无利可图的农业生产。当农产品价格开始下降,且农村安全恶化,无论是私人投资者还是金融机构都不会把钱投向农村经济。鉴于私人业务的限制,一些专家寄希望于政府的作用。浙江实业银行副主席章乃器强调,重振农村金融最关键的是筹集资金。他建议政府发行1000万元的农村复兴公债。公债的一半由银行购买,换成可在农村地区使用的银行券。另一半用于建立农业银行。[70]中国银行主席张嘉璈(字公权)、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总经理陈光甫对政府推进农业合作化运动寄予很高的希望,通过这些合作社可以确保银行安全地向农村地区投资。[71]
尽管对复兴农村经济的具体途径意见不一,很多实业家和学者似乎都同意国民党党员唐有壬的说法,唐声称:“为了弥补实业界的短处,我们必须依赖政治力量。”[72]于是,农业的萧条唤来了政府的指导。
小结
通过对20世纪初期城乡之间经济一体化的集中考查,我们可以看到在全球性的经济大萧条期间,中国农村部门面临着一个前所未有的危机。[73]1929年之前,在收获季节城市资金通过购买农产品流向农村村庄。但是,随着大萧条引起的农产品价格下降,以及约1931年开始的资金向中心城市的流动,导致了农村地区现金短缺,严重破坏了农村的金融机构。由于被剥夺了现金和贷款的来源,农村家庭发现,维持生活变得极其困难。
都市知识分子、经济学家和实业家认识到,农业萧条是作为整体的中国经济危机的一部分,并且是一个只有政府才能处理的棘手问题。为了考查开放给中国政府的政策选项,接下来的两章将分析中国的工业和金融形势。
第五章 工业萧条
对中国的纺织业来说,大萧条是一个始料未及的外部冲击。自19世纪晚期以来,缫丝企业和棉纺企业充分利用供应充足的原材料针对特定的市场生产成品。太湖以北地区从蚕茧中抽取的生丝出口到欧洲和美国市场,用短绒棉纺成的粗支纱则销往国内的农村市场。但是当1929年大萧条开始的时候,这些主要市场的需求大幅减少。纺织企业将如何渡过难关?其应对措施又如何影响了相关农村产业和金融部门?本章中,第一部分考查的是对汇率波动极其敏感的出口导向的缫丝业,第二部分考查的是棉纺纱工业。
缫丝业
日渐萎缩的国外需求与来自日本的竞争
因为自身经济陷入衰退,作为中国生丝主要进口国的美国和法国开始缩减进口量。1929年,中国对美国的生丝出口从23202担下降到4769担,降幅为80%,对法国的出口从23874担下降到8709担,降幅为64%。[74]与此同时,由于国际市场上生丝供过于求,日本的缫丝企业开始降低价格。当时,日本生丝产量占世界总产量的80%—90%,纽约市场上出售的生丝90%都来自日本。日本生丝降价,中国生丝也不得不跟着下调价格。但1930年下半年纽约市场上日本生丝每磅的价格始终低于中国。[75]
尽管纽约的生丝价格正在下降,但是由于银价下降导致的低汇率,直到9月份上海的生丝价格未见严重下降(见图5.1)。1930年初,每担高级白厂丝售银1250两,4月上涨至1280两,5月降至1230两。从6月到8月,丝价一度在1300—1350两之间徘徊,但在1930年下半年,日渐萎缩的国外需求和日本的过剩生产终于导致上海丝价下降。[76]10月,生丝价格下降至1160两,低于此前三年1230两的平均水平。本年度最后两个月,生丝价格继续下降,跌至1100两,已经低于1150两的成本价。[77]
图5.1 以美元和中国元计算的中国生丝出口价格指数,1928—1935年
来源:徐新吾:《中国近代缫丝工业史》,表4.3,页305。
随着欧美经济危机的加深,对纺织品的需求普遍下降。当地很多纺织工厂倒闭或暂停生产。那些仍在运转的工厂则用人造丝代替生丝作为原料,力求降低生产成本。随着生丝需求的减少,价格进一步降低,与日本的竞争也在加剧,日本丝厂开始处理累积存货。9月,纽约市场上中国生丝的价格在每磅2.80—3.10美元之间,而日本生丝每磅只售2.30—2.45美元。11月,中国生丝价格跌至每磅2.65—2.70美元之间,而日本生丝价格则在2.25—2.30美元之间。即便在生丝价格下降的低迷期,中国和日本生丝的价格差距依然保持不变。[78]
致命的是这时中国缫丝企业失去了与使用金本位货币国家打交道时曾经拥有的汇率优势。英国于1931年9月放弃金本位,中国货币对英镑的汇率大幅上升。中国与欧洲的生丝贸易以英镑结算,因此欧洲市场上中国丝价随之上升。10月,这些市场的交易开始缩减。[79]当日本也于1931年12月放弃金本位后,中国缫丝企业遭受了更大损失,因为他们的日本同行可以给出更低的价格。[80]1931年12月,日本的生丝价格为2.12美元,次年1月又下降了8%,降至1.95美元,到4月份已经下降至1.35美元。日本政府还极力把生丝产业置于政府控制之下。1931年,政府统一了从张种制造到生丝出口的全部养蚕过程,1932年又制订了缫丝许可法,由此日本政府实现了对生丝价格和质量的全面控制。除了日元贬值,这些政策也使日本生丝在国际市场上的地位得到改善。[81]
日本大幅下调生丝价格令中国缫丝企业感到恐慌。[82]1931年,中国纱的价格是700—800两每担,而日本纱仅售600两每担。由于每担纱的生产成本需要1000多两,中国缫丝企业不得不承受每担至少200两的损失。[83]
这种糟糕的局面一直持续到1932年。1931年秋,中国人为抗议日本对东北三省的侵略而抵制日货,日本产品在中国的销量削减了三分之二。日本军部声称抵制日货是一种侵略行为,遂于1932年1月28日袭击闸北地区,摧毁了上海的东北部。该地区31家缫丝工厂至少有15家毁于战事。3月中旬,上海恢复正常,但仅有两家缫丝厂重新开张。[84]正如当时一位中国丝商指出的,即使没有军事对抗,上海的缫丝业也必将陷入绝境。[85]无论是否受到袭击的影响,这些地方的诸多小企业纷纷破产。而日本的侵略使中国的缫丝业雪上加霜。美国人也为抗议日本侵占东北三省和袭击上海而抵制日货,而日本丝厂则用降低价格来吸引顾客。最终,纽约市场上的生丝价格下降;1932年4月,中国和日本的生丝都创下了最低价的纪录。[86] 1932年下半年价格有所回升,但是始终未能挽回总体下滑的趋势。[87]
1933年3月,美国为刺激本国经济和增加货币供给而放弃了金本位。随着美国经济的复苏,美国丝市重见繁荣,生丝需求渐增,积压存货渐少。美元贬值导致的高汇率提高了纽约市场上中国生丝的价格。一定程度上,中国缫丝企业从这次价格上涨中得到了收益,但是要在美国市场上卖出他们的产品还有更多困难。
1933年下半年,美国发生了多起纺织工厂罢工,削弱了美国对生丝的需求。此外,人造丝的降价也给生丝市场带来了不利影响。[88]在这种情况下,1934年日本对美国的生丝出口增加了4.8%,而其价格仅为近1美元。日本对欧洲的生丝出口也在增加,从1931年的15785担增加到1932年的28865担、1933年的43955担,最终增加到1934年的70233担。相比之下,中国丝厂已经努力降低生产成本,从1931年的1000元每担降到730元每担,最终降到1933年的475元每担,此时无法再削低价格。中国的出口减少了约45%,相对1930年出口额减少88%,出口量减少71%。[89]到1935年年中,在日益萎缩的国际市场上,面对着与日本企业更加激烈的竞争,中国缫丝业进一步滑入萧条。
危机向金融部门蔓延
丝厂主对丝价持续下滑始料未及,以致延误了出售存货。上海丝厂和丝盆数量在1930年春均达到了顶峰,仅当时上海就有9家丝厂开张。无锡也有13家丝厂开张。[90]更糟的是,1930年长江三角洲下游蚕茧歉收大大提高了缫丝业的生产成本。丝价在下降,而蚕茧成本却正在上升。举例来说,每担生丝光蚕茧成本就要850两,外加上200两的劳务支出,再加上50两的税,每担的成本遂达到1100两——这就比欧洲和美国的市场价格高出了200—300两。[91]中国缫丝企业不得不忍痛以破产价格出售他们的生丝产品。
然而,当丝厂主好不容易等到了丝价上涨,等待他们的却是糟糕的财务状况。第三章已交代过,这些企业一般依靠银行贷款作为生产资本。1931年年初,他们尚能够以每担生丝贷800两银行款。但是由于丝价下降,加上市场不景气,经营者很难再从银行获得贷款。[92]缫丝企业无法以己之力购买蚕茧或赎回抵押在银行仓库的蚕茧,不得不停产。迫于贷款期限的临近和预期的严重行业不景气,他们转而向政府寻求财政援助。
1931年2月5日,上海、无锡、浙江缫丝工业同业会请求发放800万元缫丝业救济公债。同时,他们以每担损失300元的代价出售积压的存货以清偿贷款。缫丝企业请求政府通过发行丝业公债为每300元损失提供100元补助,另外再要求银行减免100元债务,余下的100元则由他们自己承担。[93]他们认为,政府发行公债不仅能将中国最重要的出口工业从整体破产中拯救出来,而且能让农村养蚕户继续出售蚕茧获利。[94]
5月,政府批准了发行公债的申请,并颁布了一系列规章,规定总额800万元公债中,600万元用于鼓励生丝出口和复兴缫丝业,200万元用于扶植养蚕。该公债的利息为每年6%,对生丝出口征收每担30元的特捐,作为偿本还息之用。[95]
江苏、浙江几乎所有的丝厂都获得了每架丝车80元的公债份额,并用这些资金赎回了依合同抵押在金融机构仓库里的蚕茧。[96]在政府的援助下,一些缫丝企业设法继续图存。但是1931年底产业环境仍然非常艰难,企业很难继续运营。9月,政府公债刚刚发行不久时,上海107家丝厂尚有66家坚持营业,可是到10月底只剩下26家了。政府发文给上海、江苏、浙江缫丝同业会,指责厂主在收到丝业复兴公债后仍然停产。但是,正如同业会指出的,政府的援助远不够将缫丝业从如此困境中拯救出来。例如,尽管一家拥有200架丝车的普通缫丝厂能从政府那里领到16000元,其在售完月产的40担生丝后还要亏损8000元,这还不算1200元的出口税。同业会指出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丝厂不出一个月就会倒闭。[97]无锡49家丝厂估计损失700万元。同样,加上财务困难,上海106家丝厂总损失超过2000万元。一些财务虚弱的企业已经离开了缫丝业,另一些则暂停营业以避免进一步的损失。到1931年底,上海仅剩20家丝厂还在开门,无锡49家企业中也仅18家还在运营。[98]
上海许多坐落良好的丝厂被业主拆除。因为随着缫丝业获利越来越少,丝厂租金逐月下降,很多时候丝厂根本租不出去。业主们发现拆除工厂而建筑公寓、经营地产更为划算。结果,1931年就有7家丝厂被拆毁,而1930年才仅有一家被拆。1932年,有6家丝厂被拆,1933年,另有9家被拆。[99]
随着生丝市场价值的贬值,丝厂主们不再指望赎回作为贷款抵押的生丝。更严重的是,价格持续下跌,经营者即便不惜任何代价处理他们的产品都是几乎不可能的,而且不可避免地要拖欠债务。[100]加上银行施加压力催还贷款,他们的处境愈发艰难。那些本打算重新开张的经营者也不再能够以存货作为抵押取得银行贷款。即便丝厂主能够取得政府公债,但其数额还是不足以赎回他们以前高价收购的蚕茧。
鉴于缫丝业的危机以及其与金融机构一损俱损的关系,政府于1932年5月第二次批准财政援助,[101]并且成立委员会帮助丝厂处理陈丝和陈茧。[102]8月,实业部和财政部提议发行短期公债援助江苏和浙江两省的缫丝业。根据这两个部的计划,这两省将发行220万两的公债,利息6%,四年还清。中央政府为省政府发行公债提供财政援助,以固定税作为债券红利。出口商从事出口积压陈丝或用陈茧生产的生丝,将获得每担100两的补贴。缫丝企业和丝商将获得数目相等的公债份额。[103]9月,立法院批准了该计划,公债于10月发行。
1933年5月,尽管发行了价值2850540元的公债,政府救助的成效仍不明显,丝业的处境没有得到多少改善。上海生丝市场进入休眠状态,几乎没有来自国外的订货。销售有限和价格下跌,意味着丝业的前景依然暗淡。[104]1933年11月下旬,在上海,占总存量11115担的95%的生丝和占总存量56620担的96.5%的蚕茧仍然作为未偿还贷款的抵押物存放在银行的仓库里。[105]结果,丝业的不景气终于开始影响到金融机构。
例如,1931年7月,交通银行无锡支行借贷给厚生丝厂30000两(合41958.01元),以300担春茧作为抵押。然而,受1931年丝市崩溃的冲击,厚生自1932年1月后就停止了支付利息。[106]出于对市场恢复的观望,厚生没有出售存货;银行也基于同样的考虑没有拍卖掉抵押品,没想到等来的却是更严重的价格下跌。直到1933年,借给厚生的贷款仍有14919.65两(合20866.64元)未见偿还,最终银行卖掉了抵押品,不过仅得到10778.47两(合15074.78元),而由于厚生经理潜逃,银行已没有办法收回余下的4141.18两(合5791.86元)了。[107]
厚生并非唯一的例子。1930年—1932年,交通银行无锡支行贷款给11家丝厂,到1934年已被拖欠236356.6元。以无锡支行的另一位债务人乾牲为例,如果其业务状况转佳,银行很乐意提供新的贷款使丝厂继续运营,以便其偿还原有的欠款。但多数情况下,银行要全部收回欠款几乎是不可能的。不得已,银行要求乾牲丝厂用抵押的蚕茧生产生丝以便收回部分欠款。但由于生丝价格的下降,从出售生丝得到的数额不足以挽回银行的损失。银行敦促丝厂提供新的抵押物——如1931—1932年政府发行的公债——来弥补生丝贬值带来的损失,但是显然还是无济于事,因为到1934年这些公债已经失去了市场价值。又如,尽管银行起诉了三泰和源益两家丝厂,但是厂主和合同担保人不是破产就是失踪,银行亦无法收回欠款。[108]
其他金融机构也急于收回贷款以尽量减少损失。例如,裕昌、慎昌、和鼎三家丝厂倒闭,作为债权人的中国银行、上海商业储蓄银行、福源钱庄、宝康润钱庄起诉到法庭。1934年7月1日,法庭责令债务人偿还284484.88元的欠款,外加每月0.8%的利息(年息9.6%),如不能偿还,作为抵押的生丝、政府公债、房产、土地等将被拍卖。[109]
* * *
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银行为尽可能保证借给丝厂的贷款安全,要求丝厂以蚕茧或生丝作为抵押,存放在指定的仓库里。但是,一旦这些抵押品贬值,现有的金融秩序还是陷入瘫痪。尽管有政府公债,很多丝厂还是无法不拖欠债务,任其抵押物留在仓库里。
危机向农村部门蔓延:1932年的无锡
1931年和1932年,丝厂要求政府给予财政援助,理由是如果当新茧上市而丝厂无力购买,农村养蚕户就将遭受损失;同时,丝厂背负着沉重的债务,又面临着与日本丝业的激烈竞争,不得不努力降低蚕茧成本(蚕茧成本已占总成本的约80%)。尽管丝厂努力寻求补救,但丝业的不景气还是蔓延到农村地区,这反过来又对丝业产生了不利影响。
1932年无锡农村的危机正说明了这种恶性循环。1930年和1931年,由于遭受致命病毒的蔓延(蚕大量死亡),导致桑叶供给过剩,每担桑叶仅售3—5元,仅为以前价格的十分之一。农民纷纷放弃种植桑树,改种水稻;江苏省估计有30%的桑田改为稻田。[110]无锡的桑田面积减少了三分之二,武进减少了一半。1932年,春茧产量大大低于前两年。多达50%的蚕死于疾病,蚕茧产量仅是正常年份的40%。而丝厂和茧商则推迟收购以进一步压低价格,尽管他们给出的价格已经只是前两年的一半。[111]1932年的春茧歉收和需求疲软对无锡的养蚕户来说是致命的。6月初,茧市刚刚开始,只有十家茧行营业。迫于无法储存新茧,蚕农不得不以极低的价格卖掉春茧。除改良种蚕茧的价格没有低于25元外,劣等土茧的价格仅为10—20元,比1931年的一半还低。[112]1932年后蚕茧价格持续走低,养蚕变得越来越无利可图。
农民开始抢米、劫财。5月底,怀下、北下、南延和无锡四大养蚕区的几家大户遭到30—100人的群体袭击,稻米、钱财遭抢。[113]据报道7月的头两个星期发生了50起抢米事件,局势更加恶化。正常情况下,农民靠出售春茧、秋茧取得收入。但是,在连续两年歉收后,1932年蚕农们面临又一次春茧歉收,而且价格极低。此外,利用春小麦作物来支撑短缺的粮食供给,也令人不满。饥饿驱使农民铤而走险。[114]最终,省政府设立委员会收集稻米,通过县乡分支机构分发给贫困的农户。但是,这种救济并没有扭转蚕茧价格下降的趋势。
当大萧条来临,城市缫丝业和农村养蚕业相互依存的弱点暴露无遗。面对与日本的激烈竞争和价格下降,丝厂被迫在尽可能以最低价格获得蚕茧压低成本和停业以避免更大损失之间做出选择。事实上,这两种补救办法被证明都是灾难性的,因为它们迫使农民放弃养蚕。要跟国际市场竞争,中国丝业就必须使用高质量的蚕茧。当然,降低出口税和改装新设备也有帮助,但最重要的还是提高蚕茧质量。丝厂经营者和养蚕专家都很关注中国蚕茧质量的低劣,他们指出,中国的蚕茧在缫丝过程中很容易被撕破。因为原材料的低劣,中国丝厂很难生产出“物美价廉”的产品来在竞争激烈的国际市场上出售。[115]但是,城市企业无法控制农村养蚕业。企业家们希望政府推广养蚕改良,但要等好几年后,他们才能看见这种事情发生。
* * *
随着其他国家的货币贬值提高了汇率,1931年下半年,以出口为导向的中国缫丝业陷入了严重危机。我们在下一节将看到,棉纺业也陷入了低谷,即便在大多数情况下它的目标是国内市场。
棉纺业
短暂的繁荣和危机的开始
中国的棉纺企业在1929—1930年进入了繁荣期,部分是因为抗议日本侵略济南而发起的抵制日货运动使对中国纱的需求突然增加,中国纱厂增加了国内市场的占有份额。但更重要的原因来自国际白银贬值的影响。对中国棉纱的需求进一步增加,而从金本位国家进口纺织品的数量减少,因为其价格按照银本位的中国通货计算上涨了。为了满足这一总体需求的增长,许多棉纱厂扩大其产能,最终达到4223956枚纱锭,比1928年增加了1828164枚。
对中国纱厂来说,另一个比较幸运的是可以以非常低的价格从印度和美国购买原棉。1929年中国棉花歉收。而1929年10月金融危机后,包括原棉在内的美国产品批发价格下降。印度原棉的价格也有所下跌,因为其不但易受国际市场趋势的影响,而且也面临着国内需求萎缩。尽管中国通货相对金本位通货的低汇率使价格下跌带来的益处打了折扣,中国纱厂发现进口棉花还是有利可图。印度棉是短绒棉,正好可与国产棉配合,而美国棉是长绒棉,适合纱厂纺出更细的纱。[116]
直到1931年夏,棉纺工业总的来说是繁荣的,但产业环境对其并不是十分有利。例如,1930年国民党和共产党在湖南和四川的军事对抗就干扰了棉纱的销售。此类干扰并不新鲜,但是自1931年后,军事冲突、自然灾害和日本侵略加剧了纱厂面临的困难局面。随着农村经济的凋敝,棉纱的销售急剧下降。
1931年的长江洪灾最终让棉纺业陷入危机。7月,洪水袭击了安徽和河南,8至9月,洪峰流经湖北沙市入长江口,绵延1500多公里。据立法院8月下旬收到的报告,洪水蔓延到17个省,100万人的生活受到影响。[117]洪灾过后,受灾区棉纱需求明显减少,最终导致棉纱每担市场价比七八月下降近10元(4%)。[118]
经过巨大洪灾之后,中国还未得喘息之机,就被迫面对日本的侵略。1931年9月18日,日本军队占领驻扎在沈阳外的一处中国军营,这一事件是日本并吞中国东北三省(奉天、黑龙江和吉林)的开始。但同时,中国纱厂却从其后的抵制日货运动中获益:9、10月份,中国棉纱需求增加,价格上升。而中国纱厂一时还不能完全满足突然增加的市场需求,10月底,纱厂库存被抢购一空。[119]
但从长远来看,中国纱厂所失大于所得。1932年3月3日,日本傀儡政权满洲国成立,对中国棉纱和由中国棉纱织成的布克以重税,但却免除日本纺织品的税负。[120]华纱的销售价格上升,达到7—8两的水平,高于日本纱价。结果,对华纱华布来说,满洲市场几乎就是关闭的,上海纱布交易会上也再见不到东北三省商人的影子。[121]纱布的东北市场就这样失去了,而这一市场份额在1930年占总销售额的5%。[122]
失去满洲的影响并不限于棉纱市场。满洲还是长江三角洲家产厚土布的最重要的销售地。满洲事件之前,南通地区(南通、海门和崇明)所织土布每年大约有20万匹销往东北各省。但是到1932年6月,这一销售数字是零。[123]上海土布也在东北市场消失,取而代之的是纹理类似土布的日本机器织布。[124]土布销售的减少,沉重打击了以织布为业的农村家庭。同时,需求萎缩也影响了那些向农民供给棉纱的城市纱厂。纱厂主不得不调整其业务以适应这种下降趋势,随着其后几年整个国内市场的萎缩,这一任务变得更加艰难。
农业萧条与棉纺业的不景气
日本在1932年1月袭击了上海市闸北区,许多中国纱厂被毁。2月,原棉和棉纱的交易停止,因为许多工厂被破坏或被迫停止生产。几个月后,很多纱厂仍无法恢复营业。但是,即使没有这次挫折,纱厂也将被迫削减其生产水平。
交易的意外中断致使3月棉纱贸易恢复时价格有所上升,但这种趋势只是暂时的。4月,棉纱价格再次下降,尤其粗纱销售平平。粗纱是长江三角洲地区纱厂的主要产品,虽然在1931年经济危机前夕很多纱厂已经转而生产用于机器纺织的细纱。中国棉纱厂不景气的主要原因在于,作为粗纱最大消费群体的农民购买力正在下降。[125]随着收入的减少,贫困农民被迫减少棉布购买。[126]在世界性萧条的沉重打击下,1931年底农业已呈危殆情形。[127]到1932年夏天,情况已经很明显,农村的危机绝非是暂时的由战争引发的经济衰退。
国民党和共产党的军事对抗只是加剧了农村情况的恶化。1932年6月,蒋介石发动了对红军的第四次围剿,战事在江西、湖南、湖北和福建等省展开,这些地方正是长江下游棉纺织产业的重要市场。随着居民生活遭受进一步损失和交通被切断,战区棉纱销售减少。[128]而且由于战争破坏了农村安全,导致资本从农村外逃向大城市,特别是流向上海,这是战争带来的间接但更深远的影响。由此产生的资金短缺让本已危殆的农村经济雪上加霜。由于白银流入城市,农村居民如果不支付溢价甚至很难获得银币。结果,农民购买棉纱等以银定价的商品就不得不支付额外的费用。棉纺织品的销售因此进一步下滑。[129]
华商纱厂联合会在内陆农村的一项调查发现,农村处在灾难性的状况之下:四川妇女甚至没有衣裙可穿,因为农村的灾变使农民买不起布,很多家庭里都是几个人共用一件衣服。调查者总结道,除非农村生计改善,否则棉纺织品的销售不会增加。[130]他们发现,棉纱销售减少源于对长江三角洲所产土布的需求疲软。本来,通州地区(南通、启东、海门)、上海地区(上海、川沙、南汇)、嘉定、武进、常熟所产的棉布销往广东、广西、安徽、山东和东北三省,也向东南亚地区出口。如今,东北三省的市场已经消失;安徽和山东的农民背负着农产品价格下降的负担,正努力从1931年的巨大洪灾中恢复;广东、广西成为国共战争的主要战场;向东南亚的出口也在减少,因为东南亚的经济特别是香蕉种植业也已陷入困境;海外华侨对中国土布的需求也明显减少。[131]随着国内国外市场的萎缩,中国土布前景非常严峻。
相比之下,1920年后,用细纱织成的机织布所占市场份额在中国国内呈上升趋势,这些机织布或进口自国外,或主要由在华日本纱厂生产。实际上,1932年日本纱厂已经复苏,而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他们在江苏、上海的中国同行则严重低迷(见图5.2)。于是,改用长绒棉生产细纱就成为摆脱危机的一条出路。
图5.2 中国纱厂与日本纱厂的盈利能力,1927—1935年
来源:久保亨:《戦間期中国の綿業と企業経営》,表5—7,页114;高村助:《近代日本綿業と中国》,表8,页125。
注:盈利能力系通过资本与利润的比率计算而得。减值准备金未包括在利润里。
原棉价格问题
中国进口原棉,也生产和出口原棉。在短暂繁荣的1929—1930年,中国纱厂所需原棉估计为1200万担,国内最多可供给700万担,还有500万担的缺口。纱厂就从国外购买原棉进行平衡。此外,当棉纺工业转向生产细纱的时候,他们也需要长绒原棉。由于国内长绒棉供给不足,必须辅以从美国的进口。一旦中国进口了大量原棉,其国内原棉价格势必受到国际价格的影响。跟缫丝业不同,1929—1930年,廉价的进口原棉促使国内价格下降,棉纺企业从中受益。1931年原棉价格相对较高。但紧随增长之后就是下降,原棉平均每担价格下降16%,从1931年的54.28元下降到1932年的45.84元。
棉花价格下降,但纱厂却没能通过销售棉纱获利。1933年夏天,美国政府对本国原棉价格进行保护,这给中国纱厂造成致命打击。[132]美国棉花在世界上占有最大的市场份额,国际市场对美国棉价的变化相当敏感。1933年下半年,不仅美国,印度、埃及的原棉价格也都明显上涨。尽管事实上中国纱厂的原棉需求平稳,但原棉价格仍然随着国际趋势上升。[133]1934年5月到8月,每担原棉价格在45—47元之间波动,原棉与棉纱每担的价格比为23%到25%。到1934年底,原棉价格才开始下降,跌至每担32元—37元,一直持续到1935年中。从1934年1月到1935年11月,原棉价格几乎降为棉纱价格的19%—21%。但是,棉纺企业却获利甚少,甚至出现亏损。
在这一波低潮的中期,1934年7月,中国政府提高了原棉进口税,同时却降低了棉布进口税。由于国内原棉价格本来就对国际市场价格变化比较敏感,因此对政府的这一决定,纱厂主们感到震惊。他们强烈反对此次税改,认为这将摧毁中国的棉纺工业。政府却置纱厂主们的申请于不顾,拒绝回落棉花进口税。纱厂主和商人普遍怀疑中国政府屈从日本政府压力而降低棉布进口税。[134]报刊杂志也批评政府的做法。政府虽然承认提高原棉进口税加重了国内棉纺企业的负担,但却认为有助于增加国内产量,尤其是长绒棉的生产。因为税收提高,原棉进口减少,这将刺激国内长绒棉的种植,而这正是政府实施的棉花种植改进计划。此外,还有利于保护中国短绒棉不受廉价印度棉和低质美国棉的竞争。[135]棉纺企业最终会从这一计划中获利,尤其是当它们转而生产细纱的时候。但是,与此同时,他们不得不承受艰难的产业环境:随着库存积压增加,企业的负债越来越沉重。
信贷紧缩与银行接管纱厂
1933年初,棉纺业的环境进一步恶化。本年1月,每担16支纱的价格是200元,比1932年1月降了32.9元(14%)。棉纱库存急剧增加,情况非常严重。1933年4月,在上海的中国和日本纱厂累计存货168665担,比3月份多出8138担,几乎是上一年4月存量(86075担)的两倍。[136]棉纱价格进一步下降势不可免,4月价格已经低于生产成本。每担20支纱的成本是218.33元(其中原棉159.75元,各项杂费50元,税8.58元),但是市场价格仅为204元,每担亏损14.33元。[137]
许多棉纱厂发现自己就像缫丝企业那样处于一种岌岌可危的财务状况。纱厂和丝厂都是从银行借贷购买原材料进行生产,以最终产品或原材料库存作为抵押。当棉纱和生丝价格下降,企业从银行获得贷款就会变得越来越困难。对棉纺业来说,情况尤其糟糕。许多厂主不得不为办厂时借下的长期贷款支付利息。而且,很多纱厂在1929—1930年的短暂繁荣期扩大了产能,如申新和永安。纱厂经理压力非常大。拖欠短期贷款,使其很难继续经营,拖欠长期贷款的利息则又危及其产权。厂主们想方设法继续经营。例如,申新纺织厂的厂主荣宗敬要求其债权人将贷款延长一年,但是很多银行只给他三个月的宽限期。[138]因此,很多棉纱厂主决定让政府帮助他们与银行谈判。
1933年3月31日,华商纱厂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准许全行业减少工时。4月10日,联合会成员决定从4月22日到5月20日这段期间星期六和星期日停工,或者任意减工至总工时的23%。停工期间,支付工人一半的工资。联合会向政府解释时指出棉纺工业面临着如下情形:(1)来自日本纱厂在中国北方和长江上游的激烈竞争,(2)不利的原棉与棉纱之间的价格差异,(3)高利息的贷款。联合会说做出降低工资的决定是困难的,因为工人强烈反对。但是,对中国经济来说,棉纺业的全面崩溃将是比减少工时更严重的损失,因而他们还是决定减少工时以图生存。[139]
4月22日,上海30家纱厂中有28家缩短工时,无锡有7家纱厂遵从决定。长江下游、湖北、天津和青岛的大部分纱厂也都将运转的纱锭数减少了23%。在4月23日举行的联合会年会上,上海滩主要企业之一恒丰纱厂的聂潞生指出,减工的目的是“以维持纱价”,但是在指出“这说明棉纺行业面临之困难的严重程度”后,聂暗示纱厂主们的集体措施其实是藉此向国民政府施压,后者担心共产党在上海组织大规模的反政府活动。[140]纱厂主希望政府能够支持其与债权银行谈判。
4月21日,减工的前一天,联合会主席荣宗敬就向政府提出四条建议拯救棉纺织业:由中央银行和上海私营银行发放低息贷款;提高进口棉布的关税;取消进口原棉关税;重订固定税。[141]
同日,上海市政府召集纱厂主质询减工计划。参加会议的还有一名国民党代表和一名实业部官员。纱厂主称,银行拒绝贷给他们资金造成了严重的流动性危机。他们还坚称,减工有违自己意愿,但是银行要求他们减工以维持棉纱的市场价格,这是贷款条款的一项。国民党代表则敦促他们推迟减工计划,因为5月份是共产党的活跃期。纱厂主反对这一主张,他们提议市政府应该请银行代表讨论解决这一困局的办法。[142]于是,4月22日,银行、钱庄和纱厂的代表们在市政府的安排下会面。银行代表否认是银行的借贷条款导致减工,坚称银行还在继续贷款给纱厂。他们还建议市政府应该担起拯救纱厂的责任。因为本次会议没能达成如何拯救纱厂的决议,最终,上海市长吴铁城建议纱厂代表去找中央政府。
4月25日,华商纱厂联合会的领导人受到实业部、财政部和铁道部官员的接见。他们提出三点建议:(1)由中央银行和上海私营银行提供低息贷款,(2)改订税法,(3)立即改善中部与西北地区之间的货物运输交通。纱厂主急需周转资金,因此低息贷款成为谈判的核心问题。但不出所料的是,银行的反应相当消极。已被提名为中央银行行长的孔祥熙说,纱厂应该改善管理,而不是向银行求助。[143]
纱厂的减工策略以失败告终。与纱厂主的期待相反,银行没有在借贷问题上妥协。纱价因减工而经历短暂大幅上扬后继续回落。[144]情况没有明显改善,一些纱厂放弃约定,全面恢复生产。到约定的一个月期满,联合会决定由各纱厂自行规定减工。[145]
* * *
棉业的不景气沉重打击了金融业,因为银行有相当一部分贷款贷给了纱厂。例如,在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工业贷款总额中,纱厂贷款1931年占42.5%,1932年占57.8%,1933年占65.4%,1934年占65.9%。中国银行情况相同,1932年纱厂贷款占全部贷款额的62.8%,1933年占59.8%,1934年占62.9%。[146]银行要求执行贷款合同。然而,由于棉纱销售下降,许多纱厂延迟偿还利息和本金,或者定期停止偿还,最后干脆就是拖欠。[147]
如果银行认为问题企业有翻身的机会,他们就让工厂在银行的直接控制下继续运转。[148]银行接管纱厂主要有三种模式。第一种,工厂股东保留所有权,但是银行拥有经营权。只要工厂股东履行贷款合同,即偿还本金和利息,银行就把经营权归还给他们。第二种,银行宽限以往贷款利息的偿还,并且提供新的短期贷款作为纱厂的周转资金,以使纱厂能够定期偿还利息。第三种,由银行雇员监督纱厂的管理和预算,使其在支付其他费用前偿还银行的贷款。[149]
大生第一纺织公司是第一种方法的实例。[150]早在1925年,大生即被几家债权银行控制。大生公司的财务基础薄弱,因为它的业主张謇总是利用纱厂利润投资别的项目。支付股东官利又加重了公司负担。由于利润下降,大生未能挺过一战后1923年的萧条。1925年,中国银行、交通银行、金城银行、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永丰钱庄和永聚钱庄组织了一个委员会,试图恢复大生。作为永丰钱庄和中国银行的代表,同时也在大中华纱厂工作的李升伯被派去管理公司。李决定,将大生利润的50%用于偿还各银行贷款,30%作为给工人的红利,20%用于偿还以往欠债,股东的红利则完全被扣除。虽然股东们强烈反对李的决定,但在这些严格条件下,各银行同意为公司提供新贷款。[151]
银行经营纱厂的第二种方式是提供短期资金给纱厂,以使工厂能够偿还贷款利息,上海溥益纱厂即为一例。跟大生的情况类似,创建于1918年的溥益纱厂在1923年陷入衰退。溥益从金城、四行储备会和中南等银行借贷,20年代后期借贷增加。1931年4月8日,溥益宣布破产。其负债总额达360万两(合5034895元);其中欠中南银行190万两(合2657343元),欠金城银行80万两(合1258741元),欠四行储备会90万两(合1118811元)。主要债权人金城和中南选择让溥益在银行监督下继续运营。在指派一名新总经理和一名工厂经理的同时,银行向纱厂新提供了340万两的贷款,年息8%,以价值388万两的工厂地产和设备为抵押。但溥益却未见起色,从1932年到1934年根本没有盈利。1935年2月,债权银行决定解散溥益,另组新裕纱厂。银行仍然保持着继承自溥益的工厂地产和设备的所有权,把它们租给新裕,并提供450000元的运营资金。作为回报,新裕必须偿还溥益所欠的本金和利息,其总额为3565903.5元,年息1.5%。金城和中南没有指派自己的专员经营新裕。1936年11月新裕第一任总经理辞职,1937年5月,银行把新裕托付给了专门从事企业管理的诚孚信托公司,新裕才重新走向复兴。[152]
荣氏兄弟经营的申新纱厂受到债权银行更为严格的控制,按照上述第三种方法,银行派出自己的雇员全面接管了申新的管理和财务工作。为了找到最终的解决办法,申新不得不跟金融机构和政府当局进行艰难的谈判。[153]
截止到1934年7月,荣宗敬被要求偿还总额为500万元的各种债务。荣需要新贷的请求遭到了此前贷款给他的16家钱庄的拒绝,他转而向中国银行和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求助。为了提升企业的可信赖性,荣宗敬甚至辞去了总经理的职务,由原面粉厂厂主王禹卿接任总经理,并由重振大生的李升伯直接管理纱厂。在新任管理者和荣德生愿意以申新的有价债券作抵押的条件下,中国银行和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同意提供500万元的贷款。但是,在提供了280万元之后,银行拒绝支付余下的220万元,因为李升伯并未履任新职。申新不得已请求政府发行债券拯救企业。政府对纱厂的管理进行调查,同时对企业资产作出估价,但遭到了其他纱厂主的严重反对。因政府对纱厂资产的估价远远低于纱厂主的估价,厂主们怀疑政府意欲接管申新,故意低估纱厂的还贷能力。由于申新纱厂股东和其他纱厂主的强烈反对,加上财政部拒绝提供300万元用于政府接管申新,最终申新才没有被国有化。[154]
1934年7月下旬,荣宗敬恢复总经理职务,同时,纱厂管理被严格控制在债权银行之下。7月政府意欲吞掉申新未遂,随后,8月15日,在取得申新一厂、二厂、五厂、八厂的抵押权后,中国银行和上海商业储蓄银行为这几家纱厂提供了400万元的运营资金。合同附加了严格的贷款使用条件。会计、管栈员均由银行团指派,但由申新付酬(第1款);购置原棉和设备须银行团同意(第2款);工厂必须以银行团的名义——由银行代表签字或盖章——签署对外单据(第3款)。申新一厂和八厂的赤字不得超过40万元,二厂和五厂不得超过20万元。超出部分申新必须立刻以现金抵偿。否则,银行将停止提供贷款,申新不得反对。为了纱厂的运营,银行暂时承担赤字。贷款期间,申新应寻求政府贷款作为运营资金(第4款和第5款),纱厂应该进行技术和管理改革。如果银行觉得有改进的必要,其有权使用申新的资金实施改进(第6款)。出售产品的全部收入都必须登记在申新的总账簿上,由申新总经理、高级经理和各厂副厂长监督(第7款)。中国银行和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对纱厂管理承担了更直接的角色,而其他银行只满足于核对账簿而已。因为所有的纱厂都抵押给了银行团,荣氏家族不敢忽视债权银行的意见(参见表5.1)。
表5.1 申新工厂和设备的抵押情况,1934年6月30日
a 折旧已从资产价值中扣除。
b 申新三厂和四厂的价值按1934年5月31日计算。
c 申新九厂的价值包括申新九厂的设备、公共租界内的工厂以及申新家族所属的三家面粉厂。
来源: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荣家企业史料》,页406。
虽然对银行的干涉不满,荣宗敬还是不得不努力改进企业以说服银行继续提供贷款。在荣德生和其子荣伟仁的领导下成立了改进委员会,以使工厂运营更为合理化。但是改进委员会的成就有限,早在1934年12月,即贷款合同签订仅4个月后,债权银行就表示了强烈的不满。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棉业调查团发现,尽管货栈管理和原棉采购都在银行有效的控制之下,但申新的棉纱销售不受控制,正在导致巨大损失。纱厂复杂的会计账簿使银行很难正确估计企业的资产负债情况。出于对申新前景不景气的考虑,1935年1月,中国银行和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决定仅继续贷款给申新一厂和八厂,不再贷款给二厂和五厂。1935年2月,申新停止运营二厂和五厂。
在上述大生、溥益和申新的例子中,银行都选择提供贷款以使纱厂继续运营。而对那些复兴希望渺茫的企业,银行则选择让其关闭并且取消抵押赎回权。但是由于纱厂资产贬值,银行这样做还是遭受损失。举例来说,根据上海地方法庭的调查,1933年,上海永裕纱厂的总资产估计为1292119元,却欠中国银行和浙江实业银行150万元。1933年,隆茂纱厂倒闭,其动产和不动产的总价值约为271231.96元,但却欠中国银行、劝工银行、中南银行、宝大裕庄等金融机构共35万元。银行如果能够卖出这些抵押物还算幸运。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多年来共借给启东大生二厂110万元,而当1936年银行拍卖纱厂时,竟然找不到一个买主。最终,银行不得不将纱厂作价100万元接受下来。[155]纱厂主的拖欠债务以及其后的银行接管纱厂,给金融机构带来了沉重的负担。
小结
当1929年大萧条开始的时候,中国纺织行业目标市场的需求明显下降。由于受银价贬值所带来的短期通胀的误导,中国企业家很晚才意识到危机的严重性。
1931年底,为复苏本国经济,多数国家让本国通货贬值,中国元的汇率随之上升。丧失了低汇率的优势,中国的纺织企业面临着与国外对手更为激烈的竞争。而且,中国企业家对控制产业环境的巨大变化丝毫没有办法。1931年底,中国企业开始感受到这些巨变的影响。
纺织行业企图通过降低原材料成本以及缩减债务应对这种局面。政府干预的作用极为有限。政府对缫丝业的财政支持对工厂的继续运转来说不足敷用。政府不光拒绝了棉纺行业要求财政援助的请求,也未能成功说服银行接受企业的贷款申请。纺织行业的困难,不可避免地转移到了农村的农户和城市的金融机构上,而这只会使危机进一步加深。
对这一循环链条的分析揭示了,自通胀年代至1931年底形成的纺织企业、金融机构、农村家庭之间的关系,在通货紧缩的压力下已不可能再持续下去。随着危机向金融市场的蔓延,中国经济面临着更为严重的问题。下一章我们就来分析金融危机。
第六章 上海金融恐慌(1934—1935年)
1931年后,缫丝和棉纺企业都遭遇到了银行贷款的短缺。但是,没有很好的理由,银行也不能限制他们借贷。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总经理陈光甫公开指出,援助中国实业是一个“错误观念”,他指出:“银行不是慈善家,不能把钱当善款。”[156]银行的政策是,停止向那些不能提供抵押以及无法盈利的企业提供资金。尽管他们试图避免损失,银行还是没能逃脱中国工、农业经济衰退的影响。由于提供给银行的抵押物贬值,银行陷入了危机漩涡之中,企业没钱赎回抵押物,不能按时归还贷款,作为中国金融中心的上海,情况最为严重。
此次金融危机分为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都以国际银价的大幅变化为标志。大萧条的头两年(1929年10月至1931年8月),银价下降,上海金融市场出现了罕见的繁荣场面。但是,从1931—1934年,随着各国货币贬值,银价回升,白银开始流出中国,然而,银行并没有抓住这次机会,清偿过分扩张的信贷。1934年6月,美国政府通过了《白银收购法案》,银价急剧上升。随后,随着白银大量外流,商品价格下降,资产价值缩水,上海的金融市场陷入瘫痪。
值得注意的是,白银价格起伏波动的影响被连接金融、工业和农业的信贷关系扩大了。于是,中国经济中各种症候集中爆发为上海的金融恐慌。我将通过分析这一连串的事件,来说明世界经济与中国、银行与工业企业、城市与农村之间的重要关联。
城市繁荣的幻象:1929年10月至1931年8月
白银过量涌入上海
从1929年10月到1931年8月,大量的白银从外国和中国内地涌入上海。国内白银流入上海是因为城市和农村地区贸易的糟糕情况以及出于安全考虑的资本外逃,这在上一章已经讨论过。这里转向对国际白银流动的分析。
从1929年春开始,国际银价经历了一个明显的螺旋下降周期(见图6.1)。到1931年9月,纽约银价下降了51.1%,伦敦下降了50.5%。在金本位国家,白银是商品而非货币,白银会随其他商品的价格一道下降,因为短期价格波动频繁,白银甚至可能比同时期其他商品贬值得更严重。相比之下,在使用白银作为货币的国家,银价下降导致商品价格上涨。中国从1929—1931年的情形就是如此。在中国,物价上涨了21.2%,但是美国、英国、日本和法国的物价却在下降。[157]那时,大量的白银被从外国运送到中国。很明显,世界其他地方处理多余白银的需要刺激了这样的输送。[158]甚至有传言美国商人正在“倾销”白银,他们电令上海买办,无论中国要求如何,只管在上海出售白银,然后购回外汇。商人们更愿意在上海把白银兑换成美元,因为这里美元便宜,换句话说,用同样数量的白银,在上海比在其他地方能够换得更多的美元。在与其他国家的白银交易中,输入点—输出点的规则被打破了。1929—1931年,上海金融市场上中国元对美元和英镑的汇率远远超出理论平价之上(见图6.2)。[159]这意味着卖家可以通过出口白银到中国获取利润,即便除去运输费、保险费和利息后仍有利可图。那时,中国白银价格始终高于英国和美国。[160]
中国元汇率高于理论平价是因为在此期间大量涌入的汇款和投资。例如,1930年,11家美国银行报告汇款量超出平常。据一家银行报告,大部分旅居海外的中国客户,趁银价下降之机将积累了40年之久的资金转移出去。[161]当白银汇率低的时候,海外华人汇兑就增加,因为相对中国元,他们的汇款会值更多钱。[162]对中国元的需求增加,则会使其对外国货币的汇率上涨。
此时的商业投资也增加了。当白银汇率比其他商品价格下降得更快时,这意味着在中国进口价格上升,劳动力成本相对世界水平来说降低。向中国出口商品越来越难。外国企业,尤其是日本企业将其产业直接转移到中国来,以便利用白银汇率降低的优势。同时,当银价下降时,中国的资本出口毫无利润可言。相反,由于白银汇率下降,白银的利息和红利增大。由于即时汇兑将被证明无利可图,因此,1929—1931年间外向支付的减少就成为考查有多少红利和利息被保留在中国的一个指标。然而,滞留中国的资本被用于投资只是暂时的,一旦汇款更为有利就会停止。汇出国外汇款的减缓只是临时提供了一种信贷来源,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它也增加了中国汇率的不稳定性,因为资本随时可能会撤出中国。[163]
因为国外和农村地区的白银流入,上海银行的白银储量在1929年达到创纪录的新高,并且持续增长到1933年(见表6.1)。资金的充裕在上海金融市场体现出来;借贷与储蓄的利息率下降,银行信贷扩张。但这些并不必然表明对工商业企业投资的增加,相反,金融扩张的很大一部分助长了房地产领域的投机性投资。
表6.1 上海银行的白银储备,1926—1935年
来源:《中外商业金融汇编》,第4卷第7号(1937年7月),页50。
上海房地产的繁荣
早在1930年,中国银行就对农村购买力的下降感到恐慌。[164]虽然大量的农产品没有进入市场而被用于家庭消费,但是农产品价格下降对农村家庭的冲击不容低估。决定农村购买力的是现金收入数量的边际水平。因为农民约占整个人口的80%,农村人口购买力的下降将会导致国内工业产品市场的萎缩。尽管跟工业产品价格相关的原材料价格的下降,看起来有利于工业,但由于农村需求萎缩,工业品价格也开始下降,使产业的进一步扩展变得不可能。面对这一暗淡前景,投资者将闲置资金用于投资政府债券,而不是投向工业企业。[165]他们还把钱投向上海的房地产业和房地产公司的股票。
1929年之后,上海公共租界的房地产市场以惊人的速度增长。土地价格上涨,建设蓬勃发展,房地产周转迅速。中国银行将这种情形称之为“热狂”,这毫不夸张。从1924—1929年,上海房地产的总价值增加了20亿两,其中一半的增长来自于1928—1929年。房地产交易的价值每月至少有100万两,有时竟达到1000万两之多。毫无疑问,投机造就了房地产的繁荣;投机者一旦购买了土地进行建设,就会以之为抵押购买另外的资产。
作为领头企业的亚洲房产公司的广告,说明吸引了整个城市的投机热。大标题“金贵、银贱、地产贱”下写道:“进口出口均极暗淡,唯有地产一枝独秀。大量存银,唯有投资地产最为安全。如君有意,敬请垂询。积十七年之经验,服务咨询,包您满意。”[166]正如这条广告所显示的,上海的地产投资很少是基于对房产的真正需求和对赚取租金的期望,而是基于对利率和白银价值的追求。
利用上海金融市场宽松的货币状况,许多房地产公司发行债券。1931年,由著名的从事外贸的沙逊公司经营的华懋地产公司(Cathay Land Company),发行了总额达30万两的债券,年息6%。两年后,华懋再次发行债券,年息仍为6%,但总额却增加到一亿两。债券以公司地产为后盾。沙逊经营的另一份地产中央地产公司发行了600万元的十元券,年息5.5%。这些债券由位于上海黄金地段的南京路上的地产及其房屋租金利润做支撑,这些资产总价值约为51895104.90元。[167]上海金融市场上的投资者非常乐于接受这些地产公司的债券,不仅是因为上海地产价格飞涨,还因为这些地产的声誉在上海公共租界就是一笔安全和有利可图的资产,这种声誉在19世纪晚期就已建立起来了。[168]
几年里银行储蓄迅速增加。不仅是由于内地不安全和经济衰退而转移来了大量资金,还因为相对较高的银行利率吸引了存款。较高的储蓄利率由借给工商企业贷款的高利息来平衡。这反过来为银行吸引了更多的存款,因为投资者更喜欢固定利率的回报,而不是风险投资。[169]随着更多资金的涌入,银行不再满负荷运转,实际上,总贷款与总储蓄之比早在1928年就在下降。[170]于是,银行把累积资金主要投向了房地产。地产贷款和抵押并不是中国银行业的新兴业务(参见第三章),但是由于这种扩张是建立在极度膨胀的地价上,所以金融机构使自身变得非常脆弱。
另一项受到青睐的投资是政府债券和国库券。一部分政府债券被作为发行货币的储备金,它的年利率平均高达12%—15%,也许正是这种高回报率吸引了银行。但是,大银行持有的政府债券的问题在于,一方面工商企业发现很难获得贷款,另一方面,银行资金的流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政府稳定的普遍信心。[171]
从1929年到1931年,上海金融机构的情形变得更为危险,因为它们对地产价格变化变得越来越敏感。中国银行认为,流到上海金融市场的资金提高了房地产的价格,也扩大了地产信贷,这是一个危险的信号。城市地产和信贷的繁荣与农村经济的情形形成了鲜明对比,由于缺乏现金,又无法获得银行贷款,农村经济正在萎缩。甚至上海的普通城镇居民也面临着生活费用的大大增加,因为房东借口地价上升而提高了房租。[172]
当农村地区遭受着现金和信贷短缺的时候,城市金融部门却目睹了房地产投机的热潮。城市和农村之间的资金流通停止了,城市—农村信贷关系系统也就随之崩溃。这一崩溃对农村和城市都产生了极其严重的后果。
银行延误清偿:1931年9月至1934年6月
中国的白银外流
1931年9月,英国放弃了金本位。随后的英镑贬值提高了伦敦市场上的白银价格(参见表6.1)。同时,中国元对外币汇率下降的趋势开始反转。在上海,中国元对英镑使用国的汇率随着英镑贬值而上涨。印度、英属海峡殖民地、马来亚、日本等众多国家相继使本国货币贬值。从进出口价格、国际贸易趋势、国际收支平衡方面来看,中国银币升值对国家的经济产生了深远影响。
根据中国的白银货币来算,外国货币贬值降低了其出口价格,中国出口不得不面对被低价控制着的外国市场。在这种形势下,如果中国不降低价格与外国竞争,出口量就会减少。实际上,影响已经可以观察到了:出口价格指数(1929 = 100)下降,由1931年的102降到1932年的86,同时出口量从88降到66。由于汇率上涨,进口价格指数(1929 = 100)也在下降,从139降到130。尽管希望进口价格下降可以刺激进口,但进口量仍然下降,从1931年的81降到1932年的74。抵制日货等政治因素在这种下降上起到了一部分作用。但是,从1932—1935年中国的贸易平衡来看,进口下降的主要原因还是中国出口的减少。因为出口最终要偿付进口,当出口减少进口也就随之萎缩。[173]
但是,进口值的下降与出口值的萎缩是不成比例的。1932年,中国创下了86 600万元的入超纪录。出口值与进口值之比从1931年的63.4%下降到1932年的47%,并且仍在下降,到1933年为45.5%。[174]
中国的贸易逆差并不罕见。不过,直到1931年,总有海外投资和海外华侨汇款等无形贸易冲抵贸易逆差。伴随着货币升值的世界性萧条,无形贸易的数量明显减少。无形输出(即非贸易收入)的重要源泉是海外华侨汇款。但是,1930年代初,失业和企业倒闭,以及一些国家立法禁止新的华人移民,并且强迫失业的华人离开,减少了来自中国的移民,甚至强迫在国外工作的移民回国。1931年,中国海关报告说:“从厦门、汕头和琼州出境至香港、马尼拉、台湾、英属海峡殖民地、荷兰、印度、西贡和曼谷的旅客总数为200025人,比1930年的数字减少了80%。”1932年,“出境旅客总数为132302人,进一步减少了34%,而入境的旅客是出境的两倍还多,总数达到278944人,一年净入境146642人。”[175]由于移民减少,个人汇款数量也随之减少,来自香港、马尼拉和其他亚洲地区的汇款总数仅为前几年的十分之一。[176]来自美洲的汇款也呈现同样趋势。
商业投资虽没减少,但也没有增加。利息和红利都被送到国外存到外国银行。虽然1931年9月之后中国元对英镑的汇率变得有利起来,但由于英镑前景不确定,资金持有者仍迟迟没有汇款。[177]
白银汇率上涨和全球经济衰退阻止了中国出口进一步扩大,但中国没有将进口限制在同等程度上。无形收入的总额也在减少。为了弥补国际贸易平衡中的逆差,中国被迫出口白银。1932年,中国创造了净出口白银734.6万元的纪录,这自1918年以来还是第一次。[178]紧随进出口价格下滑和白银汇率上涨带来的通货紧缩之后,中国商品的批发价格也经历了严重下降。上海、华北、广州、南京和青岛批发价格的平均每年下降约5%,上海一地下降了11.3%。[179]
1933年3月美国放弃金本位,对中国元和美元之间的汇率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1933年3月至1934年2月,美元贬值了39.2%,价值指数降到其黄金平价的60.5。美元贬值使纽约白银价格急剧上涨了64.5%,中国元对美元的汇率上涨了66%。[180]尽管伦敦和纽约的官方汇率——作为当地与中国白银相对价格的晴雨表——没有降到输出点以下,但上海外汇市场的报价偶尔已低得足够刺激白银出口了。[181]
1933年中国经济进一步恶化。中国的贸易逆差达到7337.39万元。这导致净出口18940万美元的黄金和1420万美元的白银。批发价格进一步下降,六个大城市平均下降9.4%,上海下降了7.7%。[182]
只要还有来自内地的资金补充白银外流的缺口,这些变化的重大意义——白银的净出口和其价格在国内外的差异——就不会被充分地意识到。白银外流的严重性迟至1934年夏天才被认识到,那时白银出口增加到了惊人的地步。
上海的白银集中和信贷清偿延误
直到1934年夏天,上海银行资金增加主要是由于内地白银的流入。白银流入上海,部分是因为解决农村和城市之间的贸易平衡,部分是出于安全方面的考虑,部分则是由于纸币的发行。虽然白银储备增加,但1931年后的银行状况远不乐观。我们可能会期望银行储备的稳定增长,能够带来商业萧条中信贷和资金供给的扩大。[183]而实际上,储备增长并不必然带来信贷利用的增长。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之比在下降,这一趋势在1932年和1934年变得尤为明显(见表6.2)。一方面定期存款的回报率较高,另一方面有利可图的投资机会正在消失,人们宁可把钱存入银行也不愿意向企业投资。定期存款迅速积累,而活期存款作为货币流通的中间物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小,因为交易量和价格水平都在下降。[184]
表6.2 活期与定期存款分布,1931—1934年
注:以上数据基于上海14家资本银行公布的资产负债表:中国银行、中国通商银行、上海商业储蓄银行、盐业商业银行、金城银行、大陆银行、中国南海银行、中国地产银行、中孚联合银行、中国政府银行、中国农工银行、新华信托储蓄银行、东莱银行。
来源:林维英:《中国之新货币制度》,页50。
这些已存款成为一种负担,而非一项资产,于是银行将存款的年利率降低到1%,并且限制接受为赚利息而存款的数量。但还是没能减少存款的总量,存款仍在迅速增加。据1933年1月报道,“大量游资存在银行的金库里”,因为没有足够的投资机会来吸收这种过剩。[185]
多年来,银行都是以高利率吸收存款,再以更高的利率贷给企业。当存款总量增加却无法贷出去的时候,银行自己的处境变得非常困难。不过,只要资金继续流入上海的银行,来自内地的白银供给超过外流到国外的数量,银行就没必要调整其投资组合,否则贸易和工业方面贷款减少可能已经要求它调整。1930年后,银行活期贷款稳步减少,而短期贷款从绝对和相对来讲都在增加(见表6.3)。
表6.3 活期与定期贷款分布,1930—1933年
注:以上数据基于上海13家资本银行公布的资产负债表: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通商银行、盐业商业银行、金城银行、大陆银行、中国南海银行、中国农工银行、新华信托储蓄银行、浙江实业银行、江苏银行、东莱银行、永恒银行。
来源:林维英:《中国之新货币制度》,页53。
虽然银行开始减少以商品做抵押的短期贷款,但他们继续把大笔的资金投入房地产和政府债券。很多钱庄既把持有房地产作为贷款的担保,又把房地产当作自己资产的一部分。以福康和福源两家钱庄为例,福康1930年后以地产作抵的贷款以89%的比例急剧增加,从1930年的1015774元增加到1933年的1 922 206元;福源此项增幅为83%,从1230692元增加到2259094元。这些巨额增加的数字表明,借贷活动过热,并且已经成为银行业的沉重负担。[186]1932年2月,政府整理借款,这严重动摇了公众对政府债券的信心。[187]然而,由于缺乏其他投资渠道,政府债券交易恢复,且1932年后债券价格指数稳步上升。[188]大部分增长明显是投机性的。1933年,结算额与交易额之比下降到4%以下。代替债券买卖中的实际交货,投资者常常签订未来交易合同,期盼在结算日之前发生有利的价格变化。
然而,这些活动无法持续长期进行。1929—1930年短暂繁荣期间过热的房地产投资,加上投机性的交易,地产价格抬升,已经远远超过了企业与个人能够支付的租金水平。一旦严重的紧缩到来,这些资产的泡沫就会破灭。
上海金融恐慌:1934年6月至1935年11月
1934年6月美国通过《白银收购法案》
美国是一个白银生产大国。面临着一战之后尤其是1930年之后的银价下降,美国白银生产者协会和来自产银州的参议员提出了各种各样“要对白银有所作为”的计划。尽管他们鼓动国会或国际行动,但在胡佛总统当政时期没有采取任何措施。1933年3月,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甫一接任,美国就开始关注通货膨胀和财政政策问题。4月20日,罗斯福发布了一项行政命令,除了要履行已签订的合同或总统认为有必要促进公众利益的交易外,禁止出口专用黄金或黄金证。这一行动实际上使美国脱离了金本位。这项措施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效果,股票和包括白银在内的商品价格大幅上扬。[189]白银涨价和美元贬值令中国银行家非常不安。甚至还有传言要禁止白银出口,以防止白银离开中国寻求更高的价格。[190]
1933年6月12日,世界货币和经济会议在伦敦开幕,与会代表来自66个国家,会上对白银问题进行了辩论。在7月签署的一份协议上,印度和西班牙同意限制其白银销售,中国同意不出售白银,五个产银国(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墨西哥和秘鲁)同意尽量收购他们自己新开采的白银,以平衡印度的白银销售。该协议没有对中国政府产生真正的限制,中国政府从来没有供给白银用于出售,也从来没有大量出售过,但是却不能禁止通过银行或私人进行的中国银币、银锭的商业销售和出口。同时,美国承担维持国际银价的主要责任,因此它必须购买跟它现有水平的总产量大约数量相当的白银。[191]
1933年12月21日,罗斯福总统签署了白银收购公告,公告指出,此后任何在美国开采的白银都必须送往美国铸币厂制成银元。征得持有者的同意,铸币厂将保留50%的银币,交给银行储户;并且直到1937年12月31日公告过期之前,银块只许用来制造银币,除非这一公告被国会立法或后发公告废止或修改。政府保留了修订此一计划的权利。
早在1934年初,中国银行家就开始担心美国白银法案的出台。2月,中国银行国外部经理贝祖诒指出,中国1933年签署《伦敦白银协定》,就是希望保证白银价格的稳定,但事与愿违,美国内部的躁动却是意欲实现银价的最终大涨。据报道,中国银行家曾向华盛顿发过一封紧急抗议电报,电报说在一般商品价格不上涨的情况下抬高白银的价格,使中国有必要实行白银禁运或对白银出口征税。3月9日,立法院批准了《伦敦白银协定》,但是做了保留,一旦白银价格上涨到威胁中国贸易和工业的程度,中国政府保留采取任何必要行动的权利。[192]
1934年春天,美国的白银拥护者跟罗斯福举行了多次会议,据报道他们最开始的时候是反对白银立法的。但是,最后罗斯福在1934年5月22日给国会的国情咨文中推荐了一个折中方案。6月19日国会通过了《1934年白银收购法案》,正式成为美国的政策,它要求增加白银储备,直到白银达到白银和黄金总货币储备的四分之一为止。该法案规定,为达到这一目的,财政部长将根据是否明智和是否最有利于美国的公共利益,决定购买白银的时机和条款。当白银价格超出其货币价值每盎司1.29美元时,停止收购白银,1934年5月1日美国国内的白银价格不得高于每盎司0.50美元。[193]当白银储备超过了总货币储备的25%或当白银的市场价格超出其货币价格时,允许财政部出售白银。《白银收购法案》对中国来说最关键的是,实际限制是每盎司1.29美元,而每盎司50美分的限制仅仅是针对5月1日美国的银价。
虽然该法案没有规定执行白银收购的时间表,但据《纽约时报》报道,财政部长亨利·摩根韬(Henry Morgenthan)说,财政部将“积极”执行这一法案,在国内外收购白银,直到白银达到一个合理的价格为止。6月28日,对除领有财政部执照之外的白银出口实行禁运。禁运的目的在于防止那些5月1日以内处于美国的白银储备出口。1934年8月9日,罗斯福总统发表了一项公告和一项行政命令,要求美国境内的所有白银上交。公告规定美国铸币厂将以每金衡盎司50美分的净价收购美国境内的所有白银(见本章上一条注释)。
美国财政部没有立刻宣布法案规定的购买量,但是白银收购明显正在迅速增加。1934年财政年度,美国购买了32068495盎司白银。1935年财政年度购买了437501808盎司白银,是1934年度的13.6倍还多。[194]白银价格在美国稳步上升,由1934年6月的每盎司46.3美分升至8月份的每盎司49.5美分,略低于国有化价格每金衡盎司50.01美分(相当于每盎司49.96美分,1盎司等于0.999金衡盎司)(见图6.1)白银市场价格在8月份和9月份仍保持在每盎司约50美分,适合买进。但10月上升到超过每盎司55美分,接下来的两个月内在53美分和56美分之间波动。伦敦白银市场的价格——美国也在那里购买白银——也紧随美国白银价格的上涨趋势,9月至12月间上涨了6.7%,从21 13/18先令涨到24 1/2先令。此外,白银的价格水平大大高于商品价格水平,换句话说,英国和美国的市场上白银都升值了。1934年12月美国的白银较1929年增值了27.5%,比创下白银价格最低纪录的1931年高了57.3%。在英国相关数字分别是30.7%和53.5%。[195]
美国大量收购白银导致了银价突然和大规模上涨,这使得国际白银价格也随之骤然提高。这引起了中国白银大量外流,并且扰乱了中国经济的银本位制度。
资金外逃和白银出口
美国白银收购法案对中国的影响很快变得非常明显。1934年的头五个月,白银的进出口都是极少的。但是,6月就有价值12936元的白银出口。对比1933年全年才有净值14122元的白银出口,这一单月出口数额就高得不同寻常。6月以后的白银外流运动就更加令人刺目,7月上升到24308元,8月达到79094元,9月达到48140元。[196]
白银出口大幅增加的一个原因是在华外国个人或公司开始向外转移资产,因为他们急着通过将在华业务转移出去寻求获利。[197]中国的富人也购买外汇,并将他们的盈余资金寄往国外。[198]许多人是受了传闻的刺激,说中国政府将被迫实行白银禁运,或如果白银价格大幅上涨政府将使中国元贬值。[199]尽管政府极力否认这些传闻,上海外汇和金融市场仍“紧张到了极点”。[200]
中国面临着两难境地。上海市场上的外汇数量不足以满足这一异乎寻常的巨大需求。结果,中国元对外币的汇率下跌。白银对英镑或美元的外汇牌价随着白银的英镑价格或美元价格的变动而变动,指出这一点很重要。随着白银的英镑价格和美元价格的上涨,白银的外汇牌价也在上涨。根据英镑或美元计算的中国元变得更加值钱了。但是,因为外汇保持高需求,中国元并没有赶上白银的价格。[201]7月,中国元对美元的汇率低于平价4.1%,8月这一差距扩大到7.1%,9月停留在5.8%。[202]当汇率保持低于输出点,向外出口白银就有利可图(见图6.2)。[203]
这种情况也表明外汇银行出现超卖头寸(oversold position)。由于找不到足够的资金来平衡卖超,银行只好将自己持有的白银出口到伦敦和纽约。1932年以前,汇丰银行进口银条到上海,不得不把这些白银铸成银锭以方便在当地支付;1932年废两改元,银行又不得不将这些银锭送到上海铸币厂改铸成银元(银币)。1934年,因为伦敦需要资金,银行又被迫将银币重新熔铸成银条以适合伦敦市场。[204]总之,这一过程——海运、保险、支付利息、熔铸、精炼——耗资超过4%。在这种情况下,白银在国内和国外之间就出现了4%—5%的差价。由于上海的白银价格和纽约伦敦的价格上涨之间存在着一个滞后时间,白银外流的另一个方式就是银行将他们已准备出售的结余转移到国外。[205]此外,禁运或贬值的可能性也刺激银行将白银运往国外保管。
白银的大量出口增加了对政府可能使中国通货贬值的担忧,而这又反过来刺激银行进一步增加其白银出口。上海金融市场的焦虑日益加重,对白银出口实施禁运的担忧,以及使出口白银获取高额利润的差价,为更大规模的白银出口提供了最好的理由。
政府对白银大量外流的越来越担心。9月8日,财政部发文禁止购买或出售外汇,直到另行通知解除,除非金融往来是(1)合法的、正常的业务需求;(2)公司在1934年9月8日或之前签订的合同;(3)任何合理的旅行或其他个人需要。该命令的目的是制止投机交易,但未能取得成功,因为政府无法控制外商银行,银行仍被迫使用白银平补交易。[206]
政府发现自己剩下的只有两个选择:禁止白银自由交易或使货币贬值。最终,10月14日,财政部长孔祥熙宣布,对白银出口征收10%的出口税(银元和银条减去2.25%,即减去已收取过的货币铸造税),同时收取平衡税。平衡税将每日调整;其跟出口税合在一起,将弥补汇率低于平价带来的损失,使白银出口无利可图。[207]孔祥熙解释这一政策的目的:
我们不能指望刺激海外银价上涨的力量能够迅速停止。因此,出于对中国人民经济福利的考虑,政府采取这一措施是必要的,以保护中国货币不会由于国家储备潜在压力受到威胁,并抑制国内价格下降已显现出来的严重的通货紧缩。[208]
由于停止了白银在中国与世界其他地区之间的自由流动,中国元的价值不再取决于世界银价。但正如中国银行总经理宋子文指出的,强加的税收和附加费已经造成了困难。
政府采用征收白银出口税及平衡税之策,明系暂时权宜处置,藉应目前之急需,俾得从长计议根本解决方法,自实行后,一时物价虽未下跌,但政府终认为问题严重:深虑外汇汇率高涨,则难免阻挠出口贸易,而致国内通货紧缩,有增无已;反之,如外汇汇率下降,则汇率与国外银价益相悬殊,大量偷运,势必随之而起。[209]
正如宋子文所关心的,在公布平衡税没几天后,汇率下降了10%以上。[210]此后,以纽约白银价格计算,汇率波动到较平价约低19%。[211]
出口税和平衡税的征收引起了白银出口破纪录的急剧下降,从10月份的5700万元下降到11月份和12月份各1200万元。但是,只要白银的国外价格和国内价格存在一个较大的差价,出口白银就仍为有利。政府被迫出售外汇换回中国元以确保稳定,同时,避免被那些以为银行不愿以外汇换中国元的人抓住把柄,阻止他们抛售中国元。[212]但是从长远来看,这一办法并不可行。只要中国仍然使用银本位,价格波动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就无法避免。正如下一章将要详细说明的,政府高官设想将中国跟银本位脱钩,取代以一个与外币挂钩的新的币制体系。然而,花光外汇储备来支持外汇市场上的中国元,似乎有悖于这一新的政策目标。政府无法同时施行两个矛盾的政策——保持外汇储备和防止白银外流,二者对干预市场的要求是不一致的。
1935年春,国际银价稳步上升,但上海的汇率却落在后边(见图6.1和6.2)。本年年初,脱离美国控制的白银的市价为每盎司55美分。到2月中旬,国外白银的市场价格开始上涨,并稳步上升,到4月10日,达到每盎司64 1/8美分。这一天,美国财政部长摩根韬对记者说,美国准备跟进世界白银价格,不论其如何变化。当晚美国总统发布了一项公告,将新开采的国内白银有效价格提升至每盎司71.11美分。这些官方声明刺激了世界市场的白银价格,两天内从64 1/8上升到每盎司68 1/2美分。4月24日,罗斯福总统发表了另一项公告,将铸币税减少40%,从而使白银的有效价格提升至每盎司77.57美分。连续两次官方提价表明政府可以承受任意提价。随后的银价上扬于是不足为奇,截至6月底一直高居每盎司70美分之上。从7月13日到8月12日,银价开始下降,纽约市场保持在每盎司67 3/4美分,与其约略相等,伦敦市场为每盎司30便士。美国财政部通过吸收伦敦市场的全部供给来维持此一价格。8月,供给随之大幅增加,财政部曾在一天内(8月14日)以低于每盎司65 3/8美分的价格购进了2500万盎司。一直到1935年12月,白银价格都维持在这一点上,其在伦敦的等值价格为每盎司29—29.5便士。
与此同时,4月份中国银行和外商银行宣布,他们将展开合作以稳定中国的货币形势。这一“君子协定”主要是防止1935年白银出口的加剧。但是,讽刺的是,制止白银出口却导致白银大量走私。在4月份银本位实际已经停止后,中国元的汇率降得更低了。鉴于没能履行君子协定,政府成立了稳定外汇委员会。[213]虽然宣称要维持汇率,但政府对中国元的买入既不多也不快。[214]市场经营者很快意识到政府的政策发生了变化,他们开始出售中国元,从1935年6月到9月,汇率下降了约10%。[215]由于海外白银价格的上涨和市场汇率的降低,出口平价被抬高了,差距在扩大。从4月到10月,将白银运出中国可以获得大量的利润。
1935年白银走私出中国的数量估计跟1934年白银出口的数量一样大。[216]4月后,白银汇率和出口平价之间的差距明显在增加,出口税和平衡税并没有抵消这一增长。白银大量流出中国。对大量白银外流感受最深切的要数上海,自从1929年起上海就开始享受了白银涌入的好处。1934年下半年,白银开始从上海流向中国其他地区,这一点也是很重要的。由于农村经济仍处于困境,这些白银并不能用于商业和投资。更可能的是,这些白银流向厦门、汕头、青岛、济南,非法运往香港或华北,在那里被出售。[217]资本外逃、白银流失,以及不稳定的外汇最终使上海的金融市场陷入瘫痪。
上海房地产市场的崩溃
1934年夏天以前,房地产市场的增长就已经放缓。1934年4月,中国银行总经理张嘉璈在一次题为“内陆与上海”的演讲中指出,上海的经济处于不健康状态:
最近这两年,中国内陆的情况变得更为艰难,上海的大都市出现了不平衡的发展和不健康的状况。由于现金和财富都向上海集中,金融市场发展很快,存款总量也在增加……但是,我敢预言,在不久的将来,上海的繁荣将有巨变发生。
张最关心的是房地产价格在上海二十多年来的首次下降。大家普遍认为地产价格下降将产生重大影响,不仅因为涌入上海的资金大部分投到了房地产市场,还因为随着房地产价格的上升,基于地产的信贷能力已大为扩张。如前所述,1930年后的地产繁荣大部分是泡沫。一方面是房地产市场享受着繁荣,另一方面,利润缩水的企业无力偿还贷款利息,租房住的工人因工资下降也已无力支付不断上涨的房租。[218]
1934年9月之后,白银外流和中国元的不稳定导致了大量仓促的资金流动。鉴于白银的迅速外流,人们撤回了银行存款和储备的贵金属。由于大量出口,白银储量下降(见表6.1)。面对白银储备迅速减少,外商银行开始限制、随后是拒绝签订以房地产作抵押的贷款。这种做法迫使中国银行针对未偿付的贷款,限制借贷数额,要求更多抵押,并拒绝延长贷款期限。在这样的金融气候下,上海的房地产市场崩溃了。
一旦房地产市场崩溃,人们丧失了对地产作为安全抵押品的信任。信贷萎缩之后,要经营严重依赖贷款的企业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银行预料作为抵押的物品价格下降,就试图通过出售这些抵押商品和资产以期尽量挽回更多的资金。1935年1月的申新七厂事件就是这一做法的实例。1929年,汇丰银行借给申新200万两,以申新七厂的厂地、建筑和其他设备为抵押,价值500万两。1933年,银行同意延长贷款,但条件是1934年底返还本金。由于无法履行合同,申新的管理层要求银行宽限最后还款期限,并答应付清全部利息和部分本金。汇丰银行拒绝了申新的请求,并且决定将工厂以225万元的价格拍卖给一个日本投资者。[219]但是,中国政府和其他企业反对拍卖,理由是工厂同时也抵押给了中国银行和上海商业储蓄银行,不经他们两家允许就拍卖工厂是非法的。汇丰银行最终取消了拍卖。并且将贷款期限延长到1940年。申新有幸保住了工厂。[220]
这一事件既不能说明帝国主义的侵略,也并非仅仅是实业家与银行家之间的业务冲突。而是说明了实业家和银行家已不再把借贷合同中的安排视为标准的做法。实业家把用自己的原料库存、最终产品和资产作为抵押获得贷款视为当然,银行家也发现基于这些抵押品放贷比较安全并且有利可图。但是,他们发现抵押品并不像他们所期望的那样保值。自1931年开始,中国经历了持续的商品价格下跌,银行开始担忧抵押品的贬值,停止向企业放贷,并且要求企业返还本金。一旦债务人不能返还,银行立即把作为抵押的物品出售。
但是,银行还是不能避免价格普遍下降带来的损失。早在1931年底,中国银行就已对房地产的贬值做出预警。大量卷入房地产抵押的钱庄面临着严重的经营危机。[221]地产贬值引起清偿贷款,这反过来进一步加剧了地产价值的损失。一旦这个周期开始,就不可能再清偿基于房地产的资产。鉴于上海金融机构卷入房地产的程度,相应的资产冻结给经济带来了不可估量的后果。在描述了这一情形后,宋子文告诉汇丰银行一名职员,中国政府和商业银行已被房地产套牢。[222]宋子文的评论反映了房地产市场崩溃的严重性。
公债代表一种制造之信用,其所得资金,若不用于生产之途,徒增消费之膨胀,物价之腾贵。地价代表一种制造之人气,使多数中间人,抬高价值,促进交易,竟取无生产性之利润,造成虚伪之繁荣,均非增加真实之资产。故一旦市面变动,其反动愈大,而影响于信用之收缩更烈。及信用收缩,于是人人收藏现金,而现金愈缺。……惟代表信用之资产一部分因价值减少,效用较弱,而日常交易,趋重现银,是以银拆奇高。……循是以往,信用愈缩,现金愈贵,现金愈缺,信用愈减,必致工商业成本愈重,物价愈落,购买力愈弱,工商业之衰败愈甚。
正如中国银行指出的,基于资产的金融交易是上海金融市场的有机组成部分。一旦资产价值缩水,金融系统的稳定性就会遭到破坏。[223]
银根紧缩与政府对金融部门的干预
随着白银大量流出中国,以及国外和国内资本的流失,上海金融市场发生了资金短缺。钱庄受到的冲击最大。虽然通常钱庄自己的资金支持并不雄厚,但是他们常常充任外国和中国银行的短期借贷经纪人,从上述两种金融机构中取得短期贷款,然后再提供给商业和工业企业。但是,一旦借款人拖欠,钱庄就无力向债权人偿还欠款。随着外商银行和中国的现代银行收紧信贷,钱庄就陷入了清偿危机。此外,1934年上海房地产市场崩溃,他们对房地产的投资进一步削弱了自己的地位。
钱庄设法撑过1935年2月初的旧历新年。很多工厂和商人都因无力偿还申请延期。钱庄同意了这些请求,部分是因为他们希望形势会有所改善。据说结算额只有正常年份的一半。政府银行提供资金帮助钱庄。[224]但是,根本问题——资金的极端缺乏——仍然没有得到解决。
1935年3月,上海总商会,代表20个分会,请求立法院拯救上海金融市场,他们报告说,已有1000家企业倒闭,失业人数已达到50万。如果政府再拖延两星期的话,上海的经济将会崩溃。他们还强调,没有政府的帮助,钱庄将无法恢复。[225]
上海金融危机的严重性和社会动荡的危险,日益引起包括蒋介石在内的当局的关注。在3月3日的一份电报里,蒋介石命孔祥熙处理这种情况。3月6日,作为答复,孔祥熙请求蒋介石命令上海市长吴铁城和上海国民党党部加强戒备,蒋介石表示同意。[226]
政府推出了一系列方案,以缓解这种流动性危机。首先,银行系统改组以便于为金融和工业机构注入资金。在中国的银本位下,货币储备分散,因为对纸币发行和信贷扩张缺乏中央控制。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导致了资金充足时,纸币发行和信贷的扩大;另一方面,银根紧缩又引发了对现金的灾难性争夺。[227]为了防止这种极端的市场波动,政府决定集中银行储备,并依照其政策目标予以控制。
1935年3月,在这种情况下,考虑对三家政府银行进行改组。政府对中国银行在原来持有500万元股份的基础上又注入了1500万元,使银行的资本达到4000万元,并把它分成400万股,一半由政府以发行债券形式认购,另一半由私人股东持有。政府对交通银行也在持股20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了1000万元,使其资本变为2000万元,其中60%以债券形式交给了政府。[228]
4月,1935年2月延期的贷款到期。业务形势非但未有好转,实际上还更为恶化了,工业和商业企业要求钱业公会再次延期。在4月10日的一次会议上,公会给出了不可能再次延长贷款的结论,因为各会员钱庄资金已然用光。在这个节骨眼上,孔祥熙提供了一笔2000万元的贷款,其中1500万元要求抵押。利息为6%,但陷于严重危机的钱庄可以申请2%的补贴。然而,钱庄不同意贷款条件,结果他们的处境更加窘迫。上海的金融危机加深。
1935年6月1日,上海钱业公会决定只为小额提款准备现金,并宣布三项原则:(1)只接受会员钱庄的兑票;(2)每笔提现控制在500元以内;(3)贷款额限制在抵押物价值的60%。预料到这一决定对上海经济的严重后果,孔祥熙恳求立法院长汪精卫提供2500万元的借款给三大政府银行,以支援钱庄。鉴于三大政府银行已为重振钱庄花光了资金,因此孔祥熙建议这笔钱临时从1934年的海关税中调拨,条件是钱业公会将予以担保。[229]
钱庄的大部分资金被难以清偿的房地产和其他商品套牢了。为监管复兴资金的使用,财政部成立了一个钱业监理委员会,由五人组成:财政部副部长徐堪、中国通商银行董事杜月笙、上海总商会主席王晓籁、江苏银行前主席和中央银行营业部前总经理顾诒榖(字立仁)、上海钱业公会主席秦润卿。该委员会的任务是,审查55家钱庄的资产负债表、对所有抵押品进行估价,如政府债券、房地契、商品,以决定对这2500万元海关税如何分配。委员会决定对房地契以市场价的90%估价、商品以市场价的70%或80%估价,政府债券以其票面价值计算。申请钱庄将获得与其抵押物价值相等的债权,并可到政府指定的银行兑换为现金。[230]
陷入困境的银行也请求政府支持。1935年6月,三家最大的私营银行,宁波商业储蓄银行,中国通商银行和中国实业银行,由于不能兑现钞票,每家都从政府那里得到了500万元的借款。政府将每家银行的负责人都替换为自己人。[231]
对金融系统的改组来说,1935年6月是一个转折点。据当时关于中国经济的权威出版物《金融与商业》指出,较之以前,钱庄和银行在运作上同政府的联系更多,彼此间的业务往来也更为密切。[232]为防止整个金融系统崩溃,政府为陷入困难的银行注入资金,显然,政府对经济已经扮演了一个重要的角色。但是,金融危机是由银价上涨引起的,政府对金融部门的干预只是小修小补。为了克服危机,政府必须要处理被证明是非常棘手的银本位问题。
小结
这场危机表明,中国在国际银价下跌中显得十分脆弱。信贷的萎缩、资金高度向城市银行集中、资本的国际流动都是对困境的理性反应。[233]只要人们试图通过利用国内外白银的自由交易来减少损失,通货紧缩的恶性循环就不会终止。
当通货紧缩的压力增加时,通货膨胀时期形成的信贷关系就无法继续维持。但是又没有一个机构能够制止通货紧缩的恶性循环。尽管政府通过为困难银行注入资金的方式减轻了银行的危机,但是更根本是货币体系的问题。只要中国仍然坚持银本位,就摆脱不了经济衰退。
在1935年下半年,货币体系的改革看起来已经不可避免了。但是,脱离银本位将会带来更为深远的政治影响。对这一主题的分析请详见第七章。
第七章 应对危机:1935年11月的币制改革
一直到1930年代中期,中国政府都没能在规范货币制度方面起统率作用。相反,各路政府势力,从南京国民党的政客到地方军阀,都把发行纸币视为增加收入的便利途径,这些活动加重了国内金融市场的问题。
发行纸币的权利并不为一家银行独有。到1907年,共有两家政府银行、一家商业银行以及一家省级政府银行有权利发行纸币。而到了1927年,除两家政府银行外,至少有28家商业银行和11家省级银行可以印制钞票。
纸币发行潜在地不受限制,加上发行机构的多元化,很容易导致通货膨胀,但是公众对纸币赎回白银的要求制约了纸币的扩张。政府当局不能随意发行纸币,因为除非有足够的白银作为支撑,否则将无人会接受。但是,这种保障已经有好几次受到威胁了。例如,1916年,中华民国大总统袁世凯,命令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停止纸币赎兑。无奈之下,省政府只好对打折买卖钞票的行为施以惩罚的威胁,力图保持钞票的交换价值,银行方面特别是交通银行也设法顶住政府的压力。[234]
1928年,国民政府成立了中央银行,并作为“中华民国之国家银行”,从此政府介入了金融市场。中央银行注册资本2000万元,全部由政府出资,准备金则用于公众股份分配。银行有权发行纸币,是国民政府和所有国有企业的财务代理,也是财政部浮动国内外债务及相关服务的业务代理。但民国中央银行并不具备像其他国家央行那样的特殊地位。其他银行也具有发行钞票的权利,但国内银行也没被要求向中央银行存储法定准备金。因此,政府无法通过控制贴现率或再贴现票据等引导金融市场。
直到1931年末,银本位一直起着防止政府干预的作用,但由于根据黄金计算的白银价格下降,也导致中国出现了轻微通胀。然而,一旦趋势扭转,通货紧缩来临,在多年通胀下所形成的货币和金融体系停止了运转。白银大量外流,银行竞相限制信贷,以保障现金储备。这时,金融机构的自主权受到质疑。无论是金融和商业领域的人,还是普通公众,都认为中国的通货和信贷应该被控制起来,但是,正如1934年开始的大规模的资本外逃所显示的,人们仍然对政府当局滥发纸币抱以恐惧。为了应对这一背景——在中央银行缺位的情况下金融危机发生,导致了金融市场应对危机的办法与政府的干预适相矛盾——政府对币制进行改革,下面我们就对这种情形来做一分析。
币制改革的外交背景
中国的币制改革与东亚的力量平衡
在脱离银本位之前,中国必须准备除白银以外的足够准备金,无论是跟黄金挂钩的新货币也好,还是美元或英镑之类的外国货币也好。由于英美日三强在东亚地区的复杂关系,中国政府发现很难保证这一必要的资金到位。一方面,三国政府对中国政府是否有能力进行改革表示怀疑。鉴于中国拖欠外债的规模和每年的财政赤字,他们认为借贷给中国支持其进行币制改革,就是耗散了资金的其他用途。另一方面,列强都想控制中国的经济,所以对币制改革又抱以强烈的兴趣。作为从大萧条中复兴的计划的一部分,英国、美国和日本都把中国视为潜在的出口市场。一旦其中之一对中国的币制改革许以承诺,另外两强就会怀疑它企图从中国经济中谋得比较优势。
日本尤其反对西方国家对中国的干预。在外相广田弘毅的指导下,日本执行着几个互相矛盾的外交政策。1931年满洲事件之后,日本试图加强对满洲的控制能力。同时,它还不希望冒险与中国的国民党政府对抗。日本政府试图避免在外交上被孤立,但也抵制除日本之外的外国势力对中国国内事务进行干涉。1934年4月,日本外务省发言人天羽英二解释了日本政府对国际援华的立场。根据这份被称为“天羽声明”的文件,日本对维护东亚和平负有特殊的责任,因此并不总是附议他国的意见;尽管日本希望看到中国维护国家完整,恢复秩序,并实现统一,但也希望中国通过自己的努力达至这些目标。所以日本反对任何以技术和财政支持为名目的国际干涉,反对任何派遣军事教官或军事顾问来华或向中国提供军用飞机的计划。[235]
日本政府一方面坚持外国政府不应该支持中国的汇率改革,另一方面自己也拒绝与中国合作,其理由是货币改革的成功要以政治一统和预算平衡为先决条件。[236]日本政府指出,由于国民党政府的政治不稳定、债务拖欠以及普遍的财政困难,其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缺乏公众信任。日本政府似乎觉察到中国人担心政府的行为专断。然而,这只是其拒绝借款给中国的一个理由;实际上,日本刚刚从1930年代早期严重的经济萧条中恢复过来,日本政府并没有足够的资金提供国际贷款。[237]
日本的立场使其他国家政府对中国请求给予支持的反应变得复杂起来。由于英国外交部和财政部以及美国国务院认为国际合作至关重要,面对日本政府的强烈反对,他们不愿意提供贷款给中国。只有美国财政部愿意采取单边行动援助中国经济。由于负责执行美国的白银收购法案,美国财政部声称任何白银政策的修改都不具有法律上的可能性。不过,它还是建议美国最好能够帮助中国完成币制改革。美国的态度在国务院和财政等部门的意见之间游移不定,最终要看罗斯福总统采取哪一个。[238]
与美国的首次接洽
由于美国的白银收购法案是搅乱中国货币市场的主要因素,中国希望美国能够接收中国的白银,用之换取美元或黄金。1934年9月,财政部长孔祥熙,致函美国国务卿科德尔·赫尔(Cordell Hull)询问美国政府是否愿意以黄金交换白银,以使中国能够逐步推行一种以黄金为基础的货币。[239]美国政府内部反应并不一致。国务院敦促财政部停止收购白银或至少将价格降低到45美分,也反对由美国单方面支持中国币制改革的做法,而是坚持中国财政的任何重组都应该是一个国际项目。但是,由亨利·摩根韬执掌的财政部却不同意这种看法。摩根韬批评赫尔的反对立场,认为其对日本通过“天羽声明”表达的意见过于敏感。[240]结果让中国失望的是,美国拒绝直接从中国购买白银。赫尔拒绝支持这个选项,声称中国可通过世界市场获得黄金。[241]
虽然中国的要求被正式拒绝,但美国财政部仍然利用其对白银收购的管辖权支持中国。1934年11月中旬,摩根韬指示财政部的财务代理从中国购买1900万盎司的白银。1935年3月14日,美国财政部向国务院解释此举的目的:“做出这样一个购买决定是基于这样一个事实,即中国政府那时正在大批量出售白银,这显然是因为他们需要外国货币。”[242]中国政府担心民众察觉到政府不久就会脱离银本位,因此将原计划1935年1月末发运的白银延迟发送。但是,到1935年5月20日,已有1410万盎司的白银被运往美国。[243]
另一方面,财政部没有同意中国的请求,将银价稳定在一个较低的水平。1934年12月,孔祥熙致信给中国驻华盛顿大使施肇基,指出银价的持续上涨正在使白银流出中国,并且中国不勘容忍汇率与平价等高。孔祥熙建议美国,基于1中国元兑34美分的汇率,以每盎司45美分的价格最大限量地收购白银。美国财政部最终决定,白银收购将继续,即使这会迫使中国放弃银本位。作为一种解决办法,银价暂定为每盎司55美分。[244]
1934年12月20日,孔祥熙致电施肇基说,这将导致灾难性的通货紧缩和贸易逆差,并最终导致中国货币体系的崩溃。作为一种妥协,孔祥熙建议将价格定为每盎司50美分,相当于1中国元兑37美分,这一汇率意味着中国可以取消白银出口税,恢复人民对中国通货的信任。[245]但是,即便是55美分的价格已经得不到美国政治上的支持。“白银参议员”坚持反对这一提议,摩根韬别无选择只得很快取消了该项计划。
在经过与美国的首次接洽后,中国政府得出结论,要确保币制改革所必须的资金迅速到位,又不引起列强之间的政治冲突,向美国出售白银毕竟是最好的办法。[246]
失败的多边贷款
1月31日,中国银行总经理宋子文致信美国政府,声称中国的货币体系将有可能在6月前的某个时间崩溃,这一事件会使中国陷于日本的经济控制之下。为了防止国际性危机,中国再次要求美国收购白银。1935年2月5日,孔祥熙通过驻美大使施肇基致电美国国务卿赫尔,要求美国购买中国白银。根据中国政府拟定的计划,第一年中国将提供2亿盎司的白银,但保留了可作出调整的权利,最高调整数额为5000万盎司。此外,为了配合过渡时期的货币制度,中国政府要求一项高达1亿美元的美国政府贷款和同等数额的长期信贷,以日后输送的白银作保。如果美国同意,中国将使其货币和美元挂钩。[247]
几乎同时,孔祥熙命施肇基大使照会美国政府,中国政府也将考虑,通过一个由日本、英国、美国和法国在1920年成立的多国财团,接受一项多边贷款。[248]早在1934年秋天,当中国政府通过中国海关总税务司梅乐和(Frederick Maze)跟英国政府接触时,已经提议过可能通过该财团取得贷款。英国政府拒绝中国政府的提议,即通过财团贷款启动币制改革、整理国内公债、偿还延付之外国债券利息。但是,中国政府继续寻求通过财团从英国取得贷款,因为其需要财政支援来处理逾期的国内外债务。[249]
孔祥熙在解释寻求财团贷款的原因时,警告施肇基日本意图利用中国的经济衰退增加其对中国北部经济的控制。孔祥熙指出,日本已经非正式地暗示,它可以提供大量贷款给中国以应付危机。他怀疑该贷款是要求大规模经济合作的一部分,从而使日本控制中国经济,尤其是华北经济。与此同时,日本建议中国和日本应该团结起来,共同抵抗美国的白银收购政策。孔祥熙认为,日本正试图防止西方大国提供任何有效的协助,好让中国别无选择,只能向日本求援。孔祥熙对形势表示悲观:“在这种情形之下,西方将无从反对,因为彼等不曾利用机会来帮助中国。”[250]提议财团借款的目的即是要阻止日本控制中国经济,以及让其他几国政府在东亚保持力量平衡。[251]
针对中国第二次请求美国收购白银,美国国务院和财政部又出现不一致的反应;国务院表示反对,而财政部表示支持。1935年2月14日,在美国国务院远东部全体会议上,财政部长摩根韬批评国务院持有的意见,即向中国提供贷款应该是一项多国事务。摩根韬声称该问题是“一个纯粹的货币问题”,并应由财政部“积极”处理,他说国务院的计划将“让我们一事无成”;这件事不应该由国际联合行动来处理;并表示,美国政府应邀请宋子文来美讨论形势问题。[252]罗斯福总统既不支持外交部或也不支持财政部,指示赫尔不要对中国做出答复,或者只是通过动议,告诉他们财政部将与他们讨论中国的货币问题。罗斯福总统还认为避免跟反对美国的列强讨论白银政策问题很重要。[253]尽管摩根韬感觉总统站在他这一边,但最终国务卿赫尔拒绝了中国的建议:鉴于国际形势的不稳定,美国不能卷入中国的计划。但是赫尔说:“如果许多其他国家都同意支持中国的计划,美国也可能会支持中国。”[254]在这一节骨眼上,英国政府成为关键角色。
在英国政府内部,财政部希望中国能在英国的帮助下成功进行币制改革,如此可以加强英国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力。财政部还希望日本能参与贷款计划,这将会缓解中国和日本之间的紧张关系,从而为解决满洲主权问题开辟道路。但另一方面,英国外交部对是否会引起日本的敌意也愈发小心谨慎。最后,英国政府决定领导一项国际合作,致力于向中国贷款以支持币制改革。[255]在制定集体援助中国的计划上,英国发挥了关键作用,援助者包括美国、英国、法国和日本。[256]3月8日,英国政府通知中国,英国愿意帮助中国,只要该计划将有助于建立起中国和日本之间的和平关系。3月18日,中国政府通过英国驻南京大使答复称中国欢迎英国政府的努力,愿意启动与其他政府之间的讨论。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对1935年3月8日的备忘录已予以谨慎的研究,并对联合王国陛下政府所显示的友好精神表示感谢。中国政府与英王陛下政府具有同见,即一个解决中国经济与货币困难的持久而又满意的办法,只能在主要有关的外国政府友好的合作和协助之下,才能得到。中国政府也同意,要使解决中国面临的困难的任何计划能成功地实现,远东局势的缓和是非常重要的。因此,中国切望尽其最大努力,为此做出贡献。中国政府热诚地欢迎联合王国英王陛下政府采取行动,与中、美、法、日开始谈判,中国准备参加这些主要有关政府的谈判,并乐于知道王国政府对如何使初步谈判顺利进行的看法。[257]
但是,中国政府很快发现,英国拟议的多边计划并不可行。首先,日本政府既反对借款又拒绝与列强会商,英国政府不得不将多边合作的焦点从借款本身转移到派遣财政代表赴上海进行商讨。鉴于货币金融危机加深,中国政府对拖延贷款会商大为光火。此外,英国政府正在谋求多边接洽,它可以将收到的有关中国币制改革的任何信息与其他三国政府共同分享,而对货币改革信息的任何泄露都可能会严重破坏中国的金融市场。中国政府遂决定不再征求英国政府关于币制改革计划详情的意见,而是要求它敦促其他三国政府尽快派遣特使。中国政府的这种做法,使中国至多要与四个国家的专家商讨计划,因而避免了官方正式外交的麻烦。[258]但是,美国、日本、法国对英国的提议并没有迅速作出反应,因而英国政府没有委派专家来华,而是等待其他国的做出类似的举动。
最后,日本表示不同意英国的计划。[259]美国也未兑现承诺,因为美国代表来华怕其白银收购法案受到批评。[260]法国表示,如没有其他两个国家加入,法国也将不参与英国的计划。在未能实现国际合作的情况下,英国在6月宣布,将派遣弗雷德里克·李滋—罗斯爵士(Sir Frederick Leith-Ross)作为财政代表来华。[261]
中国政府热衷于向美国出售白银,在接待李滋—罗斯率领的代表团的同时,仍继续与美国政府进行磋商。1935年3月后,只有日本被拒之会场门外,无法获得有关中国币制改革的信息。[262]考虑到日本意欲控制中国经济的态度,撇开日本将对中国的外交关系构成严重的危险。然而,由于国内货币金融危机的加深,中国政府不仅没有时间与列强进行漫长的外交谈判,并且还必须避免币制改革信息的任何泄露以免扰乱市场。中国政府非常清楚列强在中国货币问题上的紧张,因此在处理这一情况上谨慎地关注着日本的行动,同时向美国和英国寻求资金支持。
构建新货币体系:与李滋—罗斯谈判的影响
1935年9月,李滋—罗斯在英国财政部的埃德蒙·霍尔—巴赫和英格兰银行的西里尔·罗杰斯陪同下抵达上海。他们的访问在中国引起了关于英国贷款的谣言,尽管李滋—罗斯代表团一再声明此行仅仅是来考查。[263]正如所料,李滋—罗斯确是打算向中国提供贷款,并希望通过日本在贷款计划上的合作实现中日缓和。但在途径东京的时候,李滋—罗斯发现日本政府拒绝合作。[264]当其抵达中国后,英国政府仍然对是否贷款给中国犹豫不决。
中国政府希望李滋—罗斯的逗留不仅会带来英国对中国币制改革的财政支持,还会使英国支持中国经济复苏的广泛计划。在努力争取获得贷款的同时,中国政府向李滋—罗斯咨询了有关货币、银行和财政改革等问题。
9月22日,宋子文在与李滋—罗斯的第一次会晤中指出,他认为最好的办法就是中国放弃银本位,并使中国元与外国通货挂钩。[265]在9月25日的第二次会谈中,宋子文更详细具体地告诉李滋—罗斯,他已经制定了一份关于币制改革的计划框架并准备呈给孔祥熙。[266]9月28日,在与孔祥熙的第一次会谈中,李滋—罗斯问孔祥熙,他是否已经要求美国收购中国因币制改革需要出售的白银。作为回应,孔祥熙证实了中国政府与美国政府的接触:尽管华盛顿不能限制美国仅从中国购买白银,但美国财政部将会通过收购中国出售的任何白银来帮助中国。[267]
在提供了有关币制改革筹备工作的基本信息之后,9月30日,孔祥熙和宋子文共同会见了李滋—罗斯,并递交了一份启动币制改革纲要的备忘录。孔祥熙和宋子文重申可以通过向美国出售白银获得币制改革所必须的准备金,但中国需要支持财政改革的额外资金,用以资助和兑现拖欠的债务,以及为铁路和其他开发工程筹资。[268]他们指出币制改革和财政改革之间的关键联系。[269]政府需要建立当前收入与支出的平衡,以便稳定金融和激发公众对币制改革计划的信心。[270]在这方面,应付现有的国内国外债务的沉重负担至为关键。宋子文解释说,在没有外国财政支持的情况下启动币制改革,将是一个相当危险的举动,这不仅是因为有投机活动的存在,而且还因为预算和银行的现状。如果没有外国的财政支持,中国政府将不得不诉诸于强制兑换,或延长国内债务和进一步限制偿还外债。宋子文说他不希望看到由此带来的对信贷的冲击。[271]
9月30日的备忘录详细解释了货币体系的转变将需要经济政策的广泛协调。例如,需要平衡预算、减轻债务负担,政府肯定要削减军费这项最大预算开支。问题是,为了避免社会动荡,削减军费预算将不得不由新的开发项目来平衡,如以建坝、修路等项目来吸收被遣散的士兵。[272]
为了资助币制改革和其他连带项目,孔祥熙和宋子文要求一项1000万英镑的长期贷款和1000万英镑的银行信贷,以待清理白银为担保条件。李滋—罗斯说除了白银信贷以外,中国不可能为这一广泛的计划取得高于1000万英镑的支持,并且答应将对备忘录做更详细的分析。[273]
国民政府的外国顾问也提出币制改革与预算改革之间的密切联系,如亚瑟·杨格(Arthur Young)和奥利弗·罗格哈德(Oliver Lockhart)。尽管李滋—罗斯也认同改善政府的财政状况会提升政府信誉,因而是币制改革成功的关键,但他对这一问题的视角却有不同。在9月30日的备忘录之后,又有10月2日的币制改革纲要,10月4日的关于预算状况的备忘录。李滋—罗斯对中国政府提出的计划发表评论,强调货币管理机构应尽可能保持独立于政府压力之外。李滋—罗斯严厉批评中国官员未能坚持这一点:“在所讨论的备忘录里,这一基本原则甚至未被提及,要想继续前进,对之予以毫不迟疑地承认看来是非常必要的。只有在这一原则上,任何币制改革计划才最终说得上是好还是坏。”在当时的中国,财政部长还兼任着中央银行的总裁。李滋—罗斯强烈敦促中国政府让中央银行在新的货币体系下独立于政府之外。[274]他建议中央银行的总裁和副总裁可以由政府提名,但要有较长时间的任期,比如说五年,而且董事会的其他成员可以由股东选举产生。同时,应该让其他银行和公众尽可能多地认购中央银行股票。[275]
李滋—罗斯还反对通过财政资助以外国贷款转换国内债务的主张。尽管中国政府声称至少支付给债券持有人一部分本金以提供其市场折现力是非常重要的,但李滋—罗斯警告这些举动仅仅会增加中国国际收支平衡的负担。他建议,中国政府应该鼓励人们购买长期债券。[276]
10月11日,中国政府提交了一份关于币制和财政改革的补充备忘录,吸收了李滋—罗斯的很多重要建议,如向公众开放中央银行的所有权和管理权,以及将现存国内债务转换成长期公债。[277]事实证明,与李滋—罗斯的谈判不仅影响了备忘录的措辞,而且还影响了11月3日宣布实施币制改革后实际执行的政策,包括政府声明承诺在18个月内实现预算平衡,为中央银行聘请外国顾问,发行长期公债以统一现有短期债券。[278]在为新的货币体系和相关的广泛经济改革寻求外国贷款的同时,中国政府非常关心作为未来债权人的英国政府提出的条件。英国特使李滋—罗斯力主的一点建议是,中央银行的独立和平衡预算是确保对新币制信心的关键;随之而来的币制和银行系统的稳定将鼓励外国政府向中国贷款和私人来华投资。
但是,把李滋—罗斯当做是中国币制改革的设计者会是一个误导。[279]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改革框架在他访问中国之前已被制定出来:根据宋子文的说法,该计划已在6月份完成,那时李滋—罗斯来华还在等待中。[280]中国政府拒绝了英国政府提出的要求,认为不能接受币制改革后实行中国元与英镑的固定汇率。李滋—罗斯还建议日本银行应该参与英国在上海的银行安排的银行贷款,但这项建议也未被接受。宋子文表示,他担心日本对中国币制改革的态度,并且声称要尽快推进计划以使日本面对一个既成事实。[281]宋的理由是,日本将设法阻止英国的贷款,但一旦他们发现英国已同意贷款,日本银行就会参与该计划,而不是将自己排除在外。[282]
由于允诺安排的贷款还没有被伦敦确认,李滋—罗斯在具体问题上的谈判力是有限的。10月29日,也就是宣布币制改革的前五天,宋子文拒绝了李滋—罗斯的建议,他建议在没有制定出深思熟虑的计划之前应暂缓实施改革。宋子文说,需要明确的贷款前景这一点可以作为推迟行动的理由,但是还有众多因素使得行动不能再拖延下去。[283]
正如宋子文所说的,10月底,公众的不信任越来越影响到中国通货的命运。中国经济变化不定的未来,特别是反复出现政府要使中国元贬值的谣言,刺激人们将现金兑换成外币或者基本商品。从1935年2月以来,上海批发价格逐渐下降,到9月,已经比上一年平均水平低了6.4%。[284]然而,10月,偏软的走势突然逆转。随着棉花、小麦、豆油等基本商品交易在10月份逐渐趋热,在本月的最后两个星期,价格上涨了近15%。[285]截至10月,金融市场的波动已经达到令人震惊的地步。由于预计会贬值,大量的投机者——很多人据说跟政治关联密切——都在积极购买外汇。根据外币计算的中国元价值下降。即期汇率与远期汇率的价差使金融市场陷入混乱,吸收资金进行兑换交易取代了贸易和工业。[286]例如,某人用现金购买外汇,并在11月份出手,就可以获得35%的利润。[287]到11月初,市场低迷,人们普遍希望政府有所行动。[288]
向美国出售白银
为币制改革准备外汇储备的问题,在改革开始生效的1935年11月4日之前,仍然没有得到解决。向美国大量出售白银看来是唯一的解决办法,但是形势仍不明朗。
直到1935年上半年,美国政府都不愿意从中国大量收购白银,因为这会使它受到所谓“白银参议员”的指责,说政府正在帮助中国放弃银本位。到1935年下半年,随着白银参议员的影响降低,美国的态度逐渐改变。在国际舞台上,美国和日本仍然对李滋—罗斯代表团心存怀疑,生怕新的中国通货会跟英镑挂钩。[289]同时,中国政府也时而警告美国,如果其货币和金融体系在高银价的压力下崩溃,日本将主导中国的经济。在这种情况下,罗斯福总统开始支持财政部的立场,通过从中国收购白银支持中国的币制改革。[290]
1935年10月26日,中国驻美大使施肇基接到指示,要以每盎司65美分的价格提供5000万盎司白银给美国,并在两个月内交货;接下来四个月内再追加5000万盎司,并且要求美国再在其后未来六个月内接收1亿盎司。所得收益将用于稳定汇率。
鉴于列强在意欲主宰中国经济问题上的竞争,美国财政部长摩根韬接受中国要美国支持的请求。正如他对罗斯福总统所说的,“在李滋—罗斯仍然坐镇中国的时候,让中国向我们走来,这真是非常有意思的事。”[291]不过,他要求中国政府进一步提供新的财政和货币计划以及资金将如何被使用的信息。[292]
11月1日,星期五,孔祥熙命令施肇基告诉摩根韬说,中国即将推行币制改革,大概就在这周末。除了提供一个计划纲要外,施肇基还奉命提及中国政府可能会在伦敦市场销售债券,并解释说,如果能够实现,中国的新通货将与英镑挂钩,而不是其他币种或黄金。[293]当11月2日施肇基会见摩根韬的时候,摩根韬表示他已经取得了罗斯福总统的批准收购1亿盎司的白银。这个提议基于几个条件:(1)收益将仅被用于稳定通货,(2)中国政府应该建立一个通货稳定委员会,其中要包括美国的银行家,(3)中国的新通货要与美元挂钩,并且中国同意让美国在其自己选择的水平上自由兑换。因为中国政府不同意关于货币挂钩的条款,这项协议直至11月13日尚未最后达成。但是,鉴于摩根韬在1月下旬的态度,中国政府相信美国会有一份关于白银销售的计划。[294]
尽管形势仍然不稳定,中国政府还是决定在11月初推行币制改革。
1935年11月4日的币制改革
1935年11月3日,星期日,财政部长孔祥熙发布了实施币制改革的布告,规定从11月4日起实行。改革的目的是“保存国家命脉所系之通货准备金,以谋货币金融之永久安定”,以防止金融灾难。改革的性质和主要内容为以下六项:
1.自本年11月4日起,以中央、中国、交通三银行发行之钞票定为法币,所有完粮纳税及一切公私款项之收付,概以法币为限,不得行使现金,违者全数没收,以防白银之偷漏。如有故存隐匿、意图偷漏者,应准照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处治。
2.中央、中国、交通三银行以外,曾经财政部核准发行之银行钞票现在流通者,准其照常行使,其发行额即以截至11月3日流通之总额为限,不得增发。由财政部酌定限期,逐渐以中央银行钞票换回,并将流通总额之法定准备金,连同已印未发之新钞及已发收回之旧钞,悉数交由发行准备管理委员会(参见第3条)保管。其核准印制中之新钞,并俟印就时一并照交保管。
3.法币准备金之保管及其发行收换事宜,设发行准备管理委员会办理,以昭确定,而固信用,其委员会章程另案公布。
4.凡银钱、行号、商店及其他公私机关,或个人持有银本位币,或其他银币生银等银类者,应自11月3日起,交由发行准备管理委员会或其指定之银行兑换法币,除银本位币按照面额兑换法币外,其余银类各依其实含纯银数量兑换。
5.旧有以银币单位订立之契约,应各照原定数额,于到期日概以法币结算收付之。
6.为使法币对外汇价按照目前价格稳定起见,应由中央、中国、交通三银行无限制买卖外汇。
除了这些条款之外,布告还提到了有关货币和银行业的几个重要问题。第一个涉及到的问题就是中央银行的重组。重组后的中央银行行使银行之银行的指定功能。1934年夏天出现的流动性危机,就是因为储备分散在各个金融机构之间,没有任何一个机构能够控制货币供应。一个强大的中央银行将会为商业银行增加流动性,通过分配必要的资源来为商业和工业的合理要求提供资金。
第二个问题是信贷。以房地产做抵押的信贷对中国资本市场尤其重要。该布告指出,将成立一个特别机构处理地产抵押业务,并且将采取步骤修改影响房地产抵押贷款的现行法律规定,使房地产成为担保贷款的更可接受的形式。
第三,该布告许诺实施健康的政府财政政策。在提出的改革方案中,政府将考虑其决策如何能关照民意。人们在感情上强烈地反对通货膨胀,这植根于对中央银行将成为政府印钞机的担心。政府在布告结尾保证,已经做出财政调整计划,以使国家预算达到平衡。并且因为货币发行权的集中,法币具备充分的储备供给,以及严格的监管系统,对新通货的信任将得到加强。
11月18日,政府公布了一份“新币制说明”(Direction of the New Currency)的文件,保证新币制不会导致通货膨胀。通过“回答人民对新币制的疑问”,政府强调了币制改革的四个重要方面。第一,针对有人怀疑汇兑稳定的可行性问题,保证实行稳定汇率,如果汇率相差太大,三大政府银行将进行干预。第二,政府警告说商品价格将会出现暂时的波动,但是预计在短时间内就会稳定下来,并多半会维持在轻度通胀水平上。第三和第四两点是关于白银的流通的。政府反对人们习惯使用白银拒绝接受法币的立场(参见第3条),声称法币有足够的准备金支撑,流通上不会有任何问题(第4条)。[295]
事后来看,这一“说明”显示出政府自身不确信公众是否愿意接受没有白银作支撑的新法币。
接收白银与发行法币
对政府来说,首先的一个考验就是白银国有化。虽然法令要求交出白银,并且不支付溢价,但是政府发现,在美国白银价格高出中国三分之二的情况下,很难强迫银行执行。其解决办法是政府给予银行纸币,而银行只需交出占纸币价值60%的白银,另外40%由银行使用政府公债、股票和公司债券来补偿。由于银行可以继续收取抵押证券的利息,他们就会另外得到相当于上交白银价值三分之二的法币收益。该条款有效期为两年,自银行上交白银之日算起。[296]
中国存在众多外商银行,并且他们拥有独立于中国政府的治外法权,从而使白银国有化的问题复杂化。外商银行在中国的国际金融交易中占有重要地位。他们不仅拥有中国储户的大量资金,而且占有很大比例的外汇业务。他们的合作对任何币制和财政改革的成功都是非常重要的。[297]
尽管中国政府取得了很多外国政府对币制改革的支持,但是在中国开设的外商银行并不总是会遵从其本国政府的命令交出白银。跟中资银行一样,他们关心的是至少要取得纸币票面价值与所交出的白银市场价值差价的一部分补偿。孔祥熙的第一个建议是同样给予他们中资银行所享有的特权:由中国政府银行提供纸币换取纸币价值60%的白银和40%的有价证券。这些试探性的条款被送交到洋商银行公会。由于1935年12月到1936年1月期间,白银价格从每盎司65美分降至45美分,才使得外商银行改变了态度:这样的降价意味着,如果40美分的白银价格按30美分的汇率比价计算,新的白银价格水平仅比此高出了一点点。因此,向海外出售白银的边际收益大大降低。到12月22日,除汇丰银行以外,英国的外汇银行都已同意交出白银储备。孔祥熙的最终意见以12月30日的一封信件的形式送交给各外汇银行,他说:“为解决这一问题起见,我们将很高兴能在1936年1月7日之前收到你们对我们建议的答复。”[298]
孔祥熙的建议提供了另外一个可供选择的解决方案,即由中央银行和外商银行相互汇兑存款,以代替有价证券存储,并给做出让步的外汇银行以5%的年利率优惠。在英国政府的强大压力下,汇丰银行同意交出白银。1月初,除日本银行外,众多外商银行纷纷向中国政府交出白银。[299]
法币的准备金由发行准备管理委员会监督。这一新的机构由银行代表和政府人员组成:有财政部的5位代表,中央、中国、交通银行各2位代表,上海银行业同业公会和钱业同业公会各2位代表,商会2位代表,以及由财政部指定的5位其他银行代表。准备金存储在中央、中国、交通三家政府银行。
随着接收白银的进行,三家政府银行发行的纸币稳步增加(见表7.1)。币制改革之前,习惯以白银为交易中介的人有一种担心,就是人们可能不会轻易接受纸币。结果并非如此。尽管之前有对币制改革的怀疑,但是法币发行量的增加,表明人们开始乐于接受它们。但要达到这种结果,要求政府非常细心地管理这一新的货币体系。
表7.1 政府银行的纸币发行,1935年11月—1937年6月
注:1935年的新货币规章没有规定中国农民银行可以发行法币。1936年2月,中国农民银行发行的钞票才被定为法币。参见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室编:《中华民国货币史资料第二辑,1924—1949》,页200。
来源:F.M.Tamagna:《中国的银行与金融》,1942年版,页144。
管理新货币体系
币制改革提出的一个难题是,政府不能强迫公众接受新货币以取代白银。政府启动的币制改革,有可能引发金融市场的恐慌,所寄望的经济复苏也就不会发生。要避免这种潜在的灾难发生,需要政府官员认真地与公众谈判。
稳定汇率。中国首席银行家陈光甫和张嘉璈向人们解释应该接受法币的理由:由外汇代替白银来保证新通货的价值。[300]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总经理陈光甫明确指出:“管理通货的最重要的职能就是保证人们可以用法币兑换现金或外汇。”[301]一种盛行观点认为,对新货币政策的一个特殊考验就是,政府是否有能力使公开市场利率接近于1935年11月宣布的官方利率。如果汇率下跌,新货币将失去信誉,继之而来的货币抛售将会摧毁这一新的货币体系。政府要尽一切努力使汇率保持在其宣布的水平上,这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政府回避了将中国元“钉住”美元或英镑的选择,尽管美国和英国都希望中国元跟其各自货币挂钩;相反,中国政府决定对二者都维持已宣布的汇率。中国政府官员非常重视中国通货对东亚的国际关系产生的政治影响。正如孔祥熙所指出的:“这将引起其货币未被选择作为中国通货基础的那些国家的妒忌和猜疑,因此会令中国的国际处境更为艰难。在这方面,政府获悉,美国、英国、日本政府都愿意看到中国的货币能与其各自的货币挂钩。”[302]
在币制改革之前,10月2日交给李滋—罗斯的备忘录指出:“鉴于世界范围的货币与经济政治条件的不确定,中国对本国通货基础的选择有待进一步考虑。”[303]李滋—罗斯建议,中国元应该与英镑和日元挂钩,非正式地与英镑保持一个稳定的汇率。[304]但是,宋子文在英国没有提供贷款的情况下未给予其确定的答复。[305]
美国政府首先要求中国元跟美元挂钩,作为美国从中国收购白银的条件。但是,中国政府在这一点上拒绝屈服。孔祥熙说中国有权避免使中国元跟任何货币挂钩,他说:
请告财长,按照他自己的愿望,供售的白银是纯粹的财务交易,不包含任何意义可以解释为这是对我们内部安排的限制,或美国的某种约束。日本对币制改革命令已感到极大冲动,怀疑我们与英国有所协议并与英镑联系,虽然都是莫须有的。币制改革令谨慎地措辞,不确切地说出与任何特种通货联系,其中一部分理由,也就是为了避免遭人反对。若我们同意与美元或黄金联系,我们不禁要问:美国是否准备协助向日本解释。全国对命令出乎意外地拥护接受,外商对于现在新币可兑换任何外币的安排也感到满意。为了我们自己的利益,我们必须保持现在的水平,因为任何破裂,将意味着对新币全部信心的丧失。相信财长当能了解我们的困难,而立即签订购银协定。[306]
除了要避免引起东亚地区的政治对抗,还要尽量保持中国金融市场的开放,因此中国政府决定不依靠任何货币集团,无论是英镑、美元还是日元。在与美国政府的谈判中,施肇基大使耐心地指出捆绑中国元可能导致的困难。例如,如果让中国元和美元挂钩,那么一旦中国出错,美国也将受到指责。并且如果美国不让步,将驱使中国转向英国或日本。最后,美国财政部和国务院同意将两国货币连接起来是不必要的。[307]
但是要维持与英镑和美元的汇率并不容易。币制改革后最初宣布的汇率——卖出价14 3/8便士、29 1/2美分,买入价14 5/8便士、30美分——反映了约在4.92美元上下波动的英镑套汇汇率,近于币制改革时期的汇率。只要纽约和伦敦之间的套汇汇率在一个狭小的有限范围内波动,中国就能维持中国元的地位。但是,当美元与英镑之间的套汇汇率上升到高于5.05美元的时候,中国要维持货币稳定就变得困难了。为了禁止套汇交易,中央银行扩大了两种货币的买入卖出价差,分别调整为14 1/4—14 3/4便士,29 1/2—30 1/2美分。这样,中国政府就没有必要改变官方汇率,直到1937年战事爆发。[308]
为将中国元的汇率维持在已宣布的水平上,政府银行被要求一手储备外汇,一手准备以固定利率出售。因为对美白银销售一直到1935年11月3日都没有敲定,最初的准备金只有3000万美元,中国政府必须保障中国元不受攻击,比如日本银行就在11月10日抛售了价值125万美元的中国元。部分出于日本对中国元的攻击,11月13日,美国同意从中国购买5000万盎司白银。[309]此外,中央银行接管了投机者在10月份囤积的外汇。尽管如此,中国的准备金也只有6250万美元。为了避免未来的短期不稳定,需要更大的外汇储备。[310]中国一直试图出售更多的白银。
12月10日,中国财政部长孔祥熙要求美国财政部长摩根韬在1936年5月1日以前再购买1亿盎司白银。但是摩根韬拒绝在5000万盎司的第一批白银未交付给美国之前考虑进一步的收购计划。孔祥熙甚至说,由于民众对白银的依恋,在币制改革宣布三天后中国还没有放弃银本位,仅仅是停止了对银钱的使用。但孔后来否认有过此种说法。虽然如此,孔祥熙还是在摩根韬的催索下,于12月21日至次年1月7日完成了初定的5000万盎司白银的运送。
虽然摩根韬拒绝了孔祥熙的请求,他对中国的币制改革还是支持的。1935年11月中旬,摩根韬从英国驻华盛顿的一名外交官那里得知,李滋—罗斯未被授权劝说中国采用英镑。他还得知,英国政府在贷款给中国上存在困难。因此,摩根韬指出:“如果她[中国]得不到帮助,前景可能会非常不妙。”[311]
1936年初,摩根韬试图安排宋子文访问华盛顿,以便讨论中国币制改革以及美国白银收购的问题。但是,国务卿赫尔反对宋子文来访,因为这可能会引起日本对美国和英国的不满。[312]后来,中国政府向美国询问是否可以接受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总经理陈光甫作为替代前往美国,美国政府表示同意。
从1936年4月到6月,陈光甫在美国逗留了七个星期,期间多次与摩根韬会晤,向其递交了有关中国货币、财政、经济等情况的详细报告。
陈光甫指出,美国收购白银不是一项简单的善意和友好之举,而是一项互让之举。就美国而言,中国以及不久之后的香港相继脱离银本位,使世界白银都向美国倾倒的危险成为人们关心的问题;人们开始觉得《1934年白银收购法案》很愚蠢。“白银参议员”只满足于政府收购国内开采的白银;因此,经济学家开始主张废除白银收购法案。摩根韬利用民众对法案的普遍反对,让白银价格在1935年12月9日至1936年1月20日这段时间下跌了30%,使其跌至每盎司45美分。美国政府仍然希望中国政府不要向世界市场抛售白银,以免引起银价暴跌。[313]
出于同样的原因,能在美国将白银价格保持在每盎司45美分的时候将白银出口到美国,对于中国来说利害攸关。如果银价下降到约40美分,中国出口白银将无利可图。一旦银价跌至低于40美分,中国出口白银就只会赔钱。银价暴跌将严重摧毁民众对中国新通货的信心,因为白银储备的贬值将导致挤兑外币和黄金储备。简而言之,新的货币体系将会崩溃。[314]
鉴于这些国内问题,财政部官员的所思所想正如陈光甫所说:“如果中国同意与美国合作稳定银价,美国就会协助中国稳定新通货。如果中国没有诚意与美国合作,向世界市场抛售白银,美国就会终止将银价稳定在目前水平上的努力。”[315]为了增加美国的白银需求,中国答应美国,发行银辅币,并且解禁对白银的非货币性使用。由于这些适当的措施维持了白银价格,陈光甫成功地与美国达成协议,再向美国出售7500万盎司白银,并且得到了以5 000万盎司白银作保的2 000万美元贷款。[316] 1937年7月8日,美国再次同意收购白银。整体来看,从币制改革直到战事爆发,中国共向美国出售了18700万盎司的白银。总之,中国政府通过向美出售白银,为支持币制改革提供了约1亿美元的准备金。[317]
维持货币的可兑换性。即使在货币改革之后,中国政府仍然选择不控制外汇交易,这使得维持汇率变得更加困难。之所以做出这样的决定,是因为政府的高级官员对1934年中期开始的大规模资本外逃记忆犹新。当10月份李滋—罗斯向宋子文建议实行外汇管制的时候,宋子文回答说除非实在无法避免否则不会采取这一政策,他认为对外汇的任何管制都将加速资本的外逃。[318]强加管制将会破坏新通货的信用,从而导致大规模资本的迅速外逃,摧毁新的货币体系。宋子文的看法得到了中央银行业务局总经理席德懋的回应,他指出:
一个最明显的原因是,当一个国家(对外汇)实行强迫管制时,除了贸易顺差部分,将整个中止外部资本的输入,而在中国贸易支付平衡多年来一直就是不良的。继续保持海外汇款、外国投资以及本国资本回归等形式的外部资本输入对中国非常重要……任何形式的限制都将有碍恢复信心。我们新币制改革成功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改革方案鼓舞了对新货币可自由兑换外汇以及外汇可自由兑换新货币的信心。当政治局势明朗之后,我们自身资本的回归也会再度发生。[319]
正如席德懋指出的,中国长期以来都是以海外华侨汇款等无形输入来补偿贸易逆差的。鉴于外资输入的重要性,席德懋认为中国的货币和金融市场应当保持开放。
货币的可兑换性,成为新货币体系的关键原则。财政部外国顾问亚瑟·杨格在给政府的一封密件中再清楚不过地表明了政府的立场:
既然打算实行只有出于“合法”和“非投机”目的才能出售外汇的做法很重要,去年11月份宣布的政策也远不能更改,这个问题值得仔细分析……限制外汇销售将是非常难以执行的。关于这一点,可以回顾一下财政部于1934年9月8日发布的命令,其内容如下:“直至另行通告,禁止购买或出售外汇,除非金融往来是(1)合法的、正常的业务需求;(2)1934年9月8日或之前签订的合同;(3)合理的旅行或其他个人需要。”现有资料表明,这一命令从未被撤销……依我们来看,在这个时候宣布限制出售外汇、力图控制“投机”,将弊大于利。信心受损将通过资本外逃和不稳定性引起对外币的需求,其将会超出不这样做时遇到的正常需求。还有大量未被触及的办法可用来支持新通货,我们乐于继续支持目前自由买卖的政策,通过谨慎地收缩市场,以使投机者不得不放弃他们的协议款项以免损失。[320]
要坚决维持中国元的可兑换性,中国政府就须设法向美国出售白银获得准备金以保护新通货。从1935年底到1936年底,中央银行遭遇了三次大规模中国元抛售:1935年12月(新币制的起始阶段),1936年5月(中国南部政治危机期间),以及1936年12月(西安事变)。每一次,中央银行都满足了基于官方汇率的所有外汇需求,使民众对新货币的信心得以维持甚至得到增强。[321]政府知道,它无法控制市场,而只能通过保持货币的可兑换性以及汇率的稳定来培养民众对法币的信任。政府成功地做到了稳定汇率,得以发行大量纸币,因为人们愿意接受它作为合法通货。货币的稳定是通过执行中国元的可兑换政策实现的,法币必须在被用来换取外汇时保持稳定的汇率。一旦汇率下降,新通货的信誉就会降低,对新货币的抛售就会摧毁这一新的货币体系。
平衡预算。银行家和经济学家表示,他们关心的是政府可能会通过增加货币供应量来平衡预算。[322]而政府否认有任何这样的打算,它指出,现金与货币准备金的比率跟以前是一样的,支撑法币的准备金在发行准备管理委员会的监督之下。[323]事实上,政府的财政和货币政策,似乎没有引起通货膨胀。稳定汇率与货币可兑换性的规范非常关键。如果政府被怀疑通过发行新币和债券不顾一切地扩张预算,中国元的价值会立即下降。同时,人们将通过在外汇市场上抛售中国元,彻底摧毁政府的财政和货币政策。金融体系随之崩溃将是灾难性的。
因为中国政府的目标是从大萧条中复苏,所以它有充分理由改善其财政状况,以维持新的货币体系。第一,一旦大多数拖欠的外国债务得以清偿,中国政府将设法吸引外国投资来发展铁路和恢复受灾的农村地区;要实现这两个目标,平衡预算和稳定外汇是先决条件。[324]第二,汇率的波动将导致对政府严重依赖的海关税收产生负面影响。[325]第三,最重要的是,中国长期以来一直依赖海外华侨汇款和外国投资来弥补贸易逆差。货币的波动将会阻碍资金的输入,这对与国际社会紧密联结的经济来说将构成灾难。[326]
在平衡预算上,最需迫切关注的是国内债务负担。1936年2月,政府发行“统税库券”14.6亿元,统一先前发行的政府公债;此外,发行3.4亿元“善后库券”用于各种复兴项目。尽管一般说来市场欢迎政府的决定,但调整方案被接受的过程依然缓慢。1936年,市场变化不定,不过直到1937年中期债券价格始终保持上涨。显然,币制改革的成功取决于民众对政府的信心。1936年的债务合并被证明是幸运地减轻了内部债务负担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办法。[327]
政府必须尽一切努力削减开支。1936年的国家预算,证实了财政政策的最重要目标是平衡预算和提高民众对新货币的信心。为达到这一目标,政府坚持了三项政策。第一,经常费照上年度核定预算数,一律不加;第二,新增机关非必要者缓设;第三,临时费非必要者不列。[328]
上述严格的规定阻止了政府不受限制地发行纸币和未经授权的开支,这对币制改革的成功至关重要。但与此同时,也妨碍了财政的灵活性。[329]
从大萧条中复苏
新的货币政策带来的有利影响可以明显地从批发价格的普遍上涨中看到。上海的批发价格指数,从1935年年中通货紧缩时期的90.5上升到1935年11月的103.3,1936年12月上升到118.8(1926=100)。[330]这样的批发价格水平并不必然地意味通货膨胀,相反,它们代表着复苏,因为它们几乎相当于汇率开始上涨之前的1931年的水平。[331]特别重要的是,农村地区的贸易关系转向积极。例如,在武进地区,农民可获得价格上升了约30%,指数从1935年9月的125上升到10月的162。相比之下,农民需要支付的零售价维持在约153。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农民可获得价格处于波动状态,1936年6月一度达到210,同时零售商品价格逐渐上升到约174。从整体来看,获得价格与支付价格之间的差价是正的。[332]由于农业生产者的购买力正在增加,可以预期出现进一步的经济改善。
另一个显著的复苏征兆是中国的国际贸易。1936年12月,对外贸易轻松地达到了一个创纪录数字,整个1935年增加了10.1%,其中进口增加2.4%,出口增加了22.5%。农产品的出口最有前途。据估计,1933年到1935年,小麦、大米、棉花、小米、高粱和烟草等农产品销售收入平均每年为390万美元,但是在1936年达到了560万美元,增加了170万美元,增幅近44%。如果将生丝、茶叶、羊毛、花生等次要农产品也包括进去,则增加额几乎达到200万美元。宋子文强调,农产品出口增长的重要性在于它表明了农村人口购买力的增长,而这将带来国内经济的恢复。[333]与此同时,中国也恢复了对东南亚的工业品出口,这导致了跟日本产品的激烈竞争,日本已在1930年代初取得了这些增加的市场份额。[334]
币制改革后,外国投资也有所增加。国民政府争取外国投资者信任的努力得到了金融市场参与者的赞赏。例如,《金融与商业》引述与英国政界和金融界有密切接触的一位消息人士的话说:“伦敦的银行家对中国为恢复铁路贷款而做的服务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中国已经几乎一跃进入了信誉卓著的国家行列,在这种情况下,对进一步增加贷款额度以完成国家重建目的的想法给予支持,也许是颇为自然的。”[335]实际上,伦敦市场上中国债券的行情已经达到了二十年来的最高水平。除了私人投资,英国政府还提出了两项贷款,一是1936年春为连接上海和宁波的铁路提供110万英镑的贷款,1937年7月为广东省的铁路提供300万英镑的贷款。美国政府和商界人士对中国的兴趣也在增加。1937年,美国进出口银行为中国提供了一项150万美元的贷款用于资助中国购买火车头,摩根财团总裁托马斯·拉蒙特还声言建立一个投资中国的新机构。同年4月,泛美航空公司开始了一条从旧金山到上海的穿越太平洋的航班,5月,美国一家电话公司ITT(国际电话和电报公司)开设了上海与旧金山之间的直接无线电话(direct wireless telephone)。[336]中国政府很欢迎这些国内尚无法做到的大规模投资,特别是在基础设施方面的投资。
1937年3月,在中国银行股东年度会议上,宋子文宣布大萧条已经结束:“没有理由认为中国已经脱离了所有困难,[但]不可否认,过去18个月的事实说明,整个国家的境况,无论是政治的、财政的还是商业的,都已经有了彻底的改变和改善。”[337]
宋子文对中国经济恢复的信心得到了其他银行家的回应,如上海银行业同业公会公共准备金委员会主席Percy Chu在1937年3月17日的委员会年会上指出:
回顾过去一年发生的事件,可以说每一件都使我们有理由说经济状况开始表现出了明确的复苏迹象。中日关系的紧张和西安事变等政治困难对金融和商业活动影响,在上海的金融市场的水面上仅仅泛起了一阵涟漪,这无疑应该部分归功于1935年11月的币制改革措施,它战胜了对货币短缺的所有恐惧。如果相同的政治变化和危机出现在新货币政策颁布之前,情况可能会非常糟糕。[338]
宋子文承认改善并不能归功于任何单个因素,如币制改革,而是多方面因素的综合结果。汇丰银行主席帕特森(J.J.Paterson)的解释代表了一种中庸的看法:整个中国作物的丰收是一个很重要的有利因素,“正当这一结果到来的时候,中国的汇率被定在一个合理的低水平上,中国产品的市场需求因而增加。”[339]总之,正像陈光甫所回忆的:“我要说,从1936年一直到1937年战争爆发之前,是标志性的两年。”[340]
截至1935年底,中国经济正在从萧条中恢复过来。1935年的币制改革对此次复苏功不可没。稳定的汇率使始自1936年的经济积极变化持续下去。
小结
从1929年年底,中国遭受了由国际银价变化导致的大幅度汇率波动。为了消除这些波动的负面影响,中国不得不脱离银本位。
中国政府主要是想通过它与东亚三强(即美国、英国、日本)的经济外交获得外币储备,来支持新的货币体系。随着金本位在1931年结束,国际货币体系分解为若干集团。因此,列强对中国的币制改革非常感兴趣。日本坚持其对中国经济的优势地位,使得其他国家政府对中国的政策复杂化。在派遣财政部高官李滋—罗斯来华之前,英国政府试图领导一项国际合作,通过借贷给中国以支持中国的币制改革。归根结底,英国政府是想通过它对中国的支持增强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力。并且它也希望日本参与贷款将会缓解中日之间的紧张关系并解决满洲的主权问题。事实最终证明英国的愿望难以达到。在美国政府内部,有两种截然相反的对华政策。在中国进行币制改革期间,美国国务院最初不情愿支持中国改革,但后来在财政部的推动下,美国答应从中国购买白银,这对中国增加外币储备是一项非常关键之举。
中国政府非常清楚这种外国竞争。而且,它还利用列强之间的冲突使自己在政治和经济上远离列强中的任何一方。最终,中国政府成功地避免了使中国元(法币)跟任何通货集团挂钩,从而避免了列强之间的政治对抗,也使中国经济保持了向世界经济的开放。
从银本位变为1935年11月的管理汇兑制标志着中国政治经济发生了重大转变。在银本位下,货币的国内信用依赖其与白银的可兑换性。中国暴露于世界银价的起伏波动之下,但是政府对货币事务的干预却是相对较轻的。在新的货币制度下,政府对货币供应的管理变得非常重要。但是存在政府利用这一新的货币系统来填补财政赤字的危险。在这一点上,中国政府从与外国政府的谈判以及从1934年和1935年资本外逃的痛苦经验中学到的是,始终关注国内外政府管理货币和银行问题的能力。因为意识到中国经济通过贸易和资本流动与世界经济紧密相连,中国政府发现必须通过保持中国元(法币)的可兑换性和稳定汇率培育民众对新通货的信心。
凭着对新货币体系小心翼翼地管理,政府取得了改革中国币制的成功。1935年11月,中国刚一脱离银本位,汇率就稳定下来,这促成了 1935年后中国经济的复苏;中国的贸易随之复苏,外国投资也开始恢复。新的货币政策非常成功,但是也使得中国财政失去了弹性。为了保持汇率稳定和货币的可兑换,中国政府不得不克制发行过多的货币或限制预算扩张。因为有了这种对预算扩张的限制,政府不得不精心选择它的政策。为了使对货币和财政政策都得到专门的考查,下面我将转入第八章,来看看国民政府在工业和农业复兴中的表现。
注:第七章的一个更早版本“20世纪中国与国际货币体系的关系:历史分析与当代意义”,发表于秋田茂和尼古拉斯·怀特(Nicholas White)主编的《1930年代至1950年代的亚洲国际秩序》(International Order of Asia in the 1930 S and 1950 s),伦敦:Ashgate出版公司,即出。
第八章 成就与局限:经济政策与国民政府再考查
随着大萧条在1930年代初的恶化,城市与农村经济体系的结构性缺陷变得越发明显。面对前所未有的危机,如农村金融体系崩溃,农业生产减少,信贷紧缩蔓延,民众非常希望政府能够介入。我们在第七章已经讨论过,政府对货币制度的改革成功地拉动中国经济走出了大萧条。然而,政府对振兴工业和复兴农业所作的努力取得的结果好坏参半。正如韦立德(Tim Wright)和卜睿哲(Richard Bush)指出的,城市实业家对政府尤其失望,政府未能满足他们关于财政援助、关税保护以及减税的请求。[341]但是,如果把关注的焦点放在政府在实业上的立场,则往往会忽视各种经济政策的相互关联。我们在上一章曾经指出,政府尽责尽力地保持汇率稳定,肯定会限制预算的扩张,并因此影响其实行其他经济政策的能力。正是在这样的货币背景和财政束缚下,政府试图恢复城市和农村经济。为了分析南京政府如何推行其计划以及在何种程度上取得了成功,我将重点考查长江三角洲地区缫丝、棉纺两种工业以及农村金融的恢复情况。
缫丝业的复苏
低汇率与生丝出口的复兴
1935年夏,随着汇率开始下降,缫丝业也出现好转。《金融与商业》上的一篇文章说,鉴于汇率降低以及中国在海外市场的利益日益上升,“现在来看前景一定越来越好”。上海、无锡、杭州、嘉兴等地的蚕茧库存积压量正在减少,生丝的价格也表现出了进一步上涨的迹象。[342]由于最大生丝消费国美国的经济状况有所改善,带动上海生丝贸易出现明显回升,价格上涨超出所有人的预期。生产者无法跟上需求,相当一部分都是期货。[343]至1935年11月,生丝的价格从每担380元上涨到800多元。[344]当年中国生丝的总产量为95000担。仅江苏和浙江两省,就生产了60000担,占总量的63%还多,比上一年增长了30%。产能的增长也相当惊人:1935年初,两省300家丝厂据报道仅有20家在运转。而在7月份以后运转数量稳步上升,截至10月底,已经有94家丝厂在开工。[345]
1936年上半年,生丝价格遭遇了轻微回落,但旋即恢复,下半年再次上涨。从1936年7月到12月,最低价格也比1935年同期高约50%,最高价格比1935年的最高纪录低约5%。[346]
毫无疑问,缫丝行业受益于较低的汇率,但它的复苏原因还应包括政府的农村蚕业改良计划以及企业家对城市丝厂的重组。
改良蚕茧养殖
由于大萧条期间日本对美国市场的争夺,提高蚕茧质量成为中国的重中之重。虽然美国对丝织品的需求逐渐降低,但对用于制造高级丝袜的生丝的需求却仍在增长。为了满足这种需求,中国农民不得不采取新的养蚕方法。[347]但由于受到丝价下跌的重创,丝厂无力实行这一大型计划。相反,他们试图降低蚕茧的价格,这进一步抑制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这时,政府出面干预了。
中央政府、省级政府,以及一批实业家,提出了若干方案以提高生丝质量和缫丝业的生产力。1934年,在全国经济委员会主持下成立了缫丝改良委员会,发起了一系列倡议。同年,江苏省政府也成立了缫业改进管理委员会。这些委员会成员包括无锡缫丝业领头企业家薛寿萱,上海缫丝领头企业瑞纶丝厂厂主吴申伯,浙江省政府官员曾养甫,实业部官员谭熙鸿,银行家张嘉璈(中国银行)和胡笔江(中南银行),以及蚕农代表。[348]
缫业改进管理委员会推出的第一个计划是以日本蚕种取代低劣的土种。委员会在桑蚕养殖区如无锡、金坛、武进、江阴、吴县等地指定“模范养蚕区”,并设立指导中心。在那里委员会采用政府发放的改良张种,并向各地分发精选的桑树幼苗。该委员会向农民提供补贴以鼓励他们养殖日本蚕并烧掉土制蚕种。在委员会的严格管理下,1928年还占武进蚕业95%的土种迅速完全消失,而且蚕遭病害的比例也从1930年的6.42%下降到1935年的0.37%。[349]但是,在过渡期间,产量却有所减少,导致1935年出现了蚕茧短缺;因为丝厂已开始复苏,生丝产量也就出现不足。缫业努力向生产高级丝转变,这对农村的蚕茧生产产生了最大影响。到1935年,由于委员会努力确保采用无病张种,丝厂生产出了质地更为均匀的细丝。[350]
接下来,缫丝改良委员会和缫业改进管理委员会对蚕茧销售进行整顿。自晚清以来,得到政府许可的茧行就垄断了农村蚕茧市场的销售。两委员会现在要求茧行重新登记,并根据地区蚕茧产量为各地分配一定数量的茧行。同时,他们还增加了对经营茧行的技术要求。禁止使用劣质机器的茧行继续经营,并对那些采用新机器的茧行给予补贴。[351]对茧行的调整不仅提高了蚕茧的质量,而且还使委员会能够影响蚕茧的价格,蚕茧将由官方定价。茧价肯定不会被定得太高,但其价格水平却必须达到足以鼓励农民继续养蚕的高度。[352]
在改良养蚕和缫丝方面,薛寿萱发挥了重要作用。[353]作为缫丝改良委员会和缫业改进管理委员会的成员,薛寿萱积极推进蚕茧改良和茧行调整。他认为高品质的蚕茧是生产出高级生丝的关键,1929年和1931年间,他设立了三个蚕养殖场。当缫业改进管理委员会设立指导中心推广改良品种的时候,薛寿萱以折扣价甚至干脆免费将蚕种分发给蚕农,条件是他们须将蚕茧卖给他的工厂永泰。[354]
薛寿萱还从茧行调整中获益。作为这些茧行的签约成员之一,他对长江下游地区的蚕茧销售建立起了严格的控制。虽然他不能将蚕茧价格压得过低以免农民放弃养蚕,但他对蚕茧市场的控制是他在业务上成功的关键,因为他有能力以相当便宜的价格收购蚕茧。[355]
虽然薛寿萱在推广蚕业改良计划上作用颇大,但他并不总是支持政府。政府在银行资助下建立的养蚕合作社,尤其对其控制养蚕和蚕茧市场构成威胁。1935年9月,国民政府通过《合作社法》。此后,合作社依法正式成立,江苏省农民银行和其他银行不仅在财政方面提供管理帮助,而且还介入到蚕茧干燥和销售等生产过程。为应对这一挑战,薛寿萱也成立了在自己控制之下的合作社。[356]不过他无法遏止官方合作社的大潮。江苏省农民银行报告说,在蚕茧生产县,如无锡、武进和金坛,养蚕合作社在联合加工和蚕茧销售上非常成功。[357]薛寿萱对农村蚕业的控制地位被削弱。
我们在下一节将会看到,在行业组织的舞台上,薛寿萱对政府措施的反对立场要更为明显。
无锡城市缫丝业的改进
为提高生丝质量,政府还要求丝厂将陈旧的缫丝机更换为更现代的设备。在政府成立缫丝改良委员会和缫业改进管理委员会之前,薛寿萱就已经开始着手对他的丝厂进行重组。当1929年他考查日本丝厂的时候,就已认识到日本的缫丝机优于统治中国市场的意大利设备。从日本返回后不久,他就开始着手改进设备。1930年,他开设了一家新工厂,配备了最新的日本机器,第二年,他创办学校培训女工。得力于这些改进,薛寿萱成功地生产出了高质量生丝,专门出口给美国丝袜制造商。[358]
为了提高企业效益,薛寿萱试图建立起与国外市场的直接通道。1933年,为了打消外国生丝经营者的顾虑,他在纽约设立了自己的贸易公司,以后又在法国和英国开设了分支。薛还增加了一个部门来处理他的出口业务,以便他能存储支付给贸易公司的回扣。他发现开辟对纽约生丝交易的直接通道极为有利,藉此他就可以很快调节产量和销售以适应市场波动。薛寿萱对丝厂的重组是成功的,他生产的“金鹿”牌生丝,市值高出其他生丝的两倍。此外,生意的兴隆使他更容易获得必要的资金,无论是现代银行还是旧式钱庄,都愿意为他提供长期贷款。[359]
缫丝改良委员会成立后,薛寿萱曾计划通过委员会从政府借钱,以便他更换丝厂的陈旧设备。1934年12月宣布启动的政府贷款,主要条件是:(1)年利率2%,以新安装的设备作为抵押;(2)四年后每六个月偿还本金的四分之一;(3)如果丝厂长时间停止运营,则偿还本金和利息;(4)缫丝改良委员会享有新设备的所有权。贷款将进一步用于政府重组丝厂的计划。政府提议,由委员会收购蚕茧,然后将一部分卖给丝厂,其余的分给设备优良的工厂,然后出售生产的生丝。薛寿萱拒绝参加委员会会议,回避表达他对这一计划的意见。当1934年丝业前景暗淡之时,他曾考虑加入该计划,尽管他反对严格的政府控制。但当1935年丝业复苏之时,集体生产和销售对他来说显然无利可图,他就决定不参加了。[360]
薛寿萱还领导了无锡丝厂的合并。1936年春,他以兴业缫丝公司的名义,承租了无锡50家丝厂中的30家。兴业一下子成了无锡丝厂中的“托拉斯”。公司规章如下,(1)丝厂管理仍然保持独立,但蚕茧的收购和分配由公司控制;(2)公司监督每一家丝厂的运营;(3)所有下属丝厂生产的生丝由永泰丝厂销售部分配。薛寿萱计划积聚50万元的资本,但是仅得到25万元。众多无锡丝厂聚集在兴业名下。有的打算与薛寿萱合作垄断蚕茧收购;有的则把合并作为淘汰新手出局的办法。他们尤其关心防止上海丝厂主在无锡承租丝厂,以利用无锡接近养蚕区的便利。
最终,兴业控制了江苏各地400多家茧行,这些茧行可以收购50多万担蚕茧,约占全省总产量的90%。公司的利润总额为25万—26万元,几乎等同于其资本。尽管公司取得了巨大成功,但一年后,很多下属丝厂纷纷退出,公司也因此关张。因为一旦生丝的出口增加,丝业再度变得利润丰厚,兴业旗下的丝厂就不再允许薛寿萱获得这些剩余利润。他们又一次开始了彼此竞争。但薛寿萱仍然经营着无锡十八家丝厂,继续在当地的缫丝业中扮演着支配角色。[361]
在从大萧条中恢复的同时,政府加强了其对丝业的控制,尤其是农村地区的养蚕业。城市实业家虽然希望政府能够为他们提供财政支持,但反对政府对养蚕业的控制。结果,实业家们不得不设法在没有政府资助的情况下增加产量。实业界对政府的态度,像薛寿萱这样的地方知名人士可以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但他无法控制他的同行。那些独立的丝厂仍要为出口市场利润竞争。
实业家对政府干预的矛盾态度,以及财政资源在农村与城市地区之间的分配等等复杂问题,对棉纺工业的恢复来说,同样是至关重要的。
棉纺业的复苏
1935年5月23日,在上海棉纺织工业同业会年度董事会上,董事们指出了三个紧迫问题:信用紧缩、生产设备陈旧、花贵纱贱。
1935至1936年的信贷紧缩问题
在萧条时期,棉纱厂面临的最严重的问题就是信贷紧缩。在1935年初的结算之后,银行执行的严格贷款措施蔓延到行业的各个角落。一些纱厂被置于债权银行的直接控制之下,另一些则缩减甚至完全停止运转。
截止1935年6月底,国内40%的纱锭都处在闲置状态。虽然新的棉花作物刺激了几家工厂重新开张,但这些大多是外商纱厂。接近年底时,有近25%的纱锭和织布机闲置,而且大多仍是国内纱厂。纱厂主希望政府提供财政帮助。并且,他们同意与政府合作进行行业重组。
1935年3月20日,华商纱厂联合会提交了一份计划,要求成立政府保护下的棉业协会,并对棉纺工业进行重组。该计划指出,纱厂目前的机器和设备过于陈旧,导致效率低下、成本高昂。[362]“欲改进技术必从机件设备着手。惟是需费甚巨,尤非现时各厂财力所能胜任。此外,如营运之不合理,管理之未尽如法,非有强有力之健全机关,不足以统筹全局,而起沉疴。”联合会要求政府发行价值5000万元的棉纺工业公债。新协会将由财政部、实业部、棉业统制委员会(1933年由全国经济委员会设立的一个机构)以及华商纱厂联合会共同组织。[363]所有中国纱厂将都被要求入会。协会计划领导包括技术、设备以及管理在内的棉业复兴的所有项目。会员纱厂将会得到由公债提供的财政支持,并要求遵守协会的规章。[364]纱厂主迫切需要这种支持,这也是他们之所以会接受政府对行业的严格监控的原因。然而,政府发现自己无法发行价值5000万元的公债,因而建立一个由政府主导的协会根本未能实现。
担负着实施棉纺行业改革任务的棉业统制委员会,制定了一项与纱厂主计划不同的计划。[365]其提案要求成立大华棉业信托公司,纱厂可以通过它进行融资、生产并集中销售他们的产品。大华信托公司将发行总额500万元的公债,其中200万元由中央银行认购,其余300万元由普通投资者认购。
信托公司的最初目的是将投资者吸引到棉纺工业上来。棉业统制委员会计划邀请管理良好的企业加盟信托公司。选出来的企业将通过信托公司获得他们所需要的资金,并且无需抵押他们的设备和工厂。甚至陷入困境的企业也可以加入信托公司,只要他们能够重新组织管理,使他们能够恢复生产不再拖延。棉业统制委员会企图降低投资纱厂的风险,同时减轻企业的利率负担。为了使会员纱厂的管理有成效,棉业统制委员会要求他们达到棉纱的质量目标,并且生产成本要能与日商在华纱厂生产的棉纱竞争。
棉业统制委员会还为信托公司制订了一项计划,以帮助纱厂取得用于资金周转的短期贷款。根据这项计划,棉商组织成便利原棉收购的几个机构,并按月为纱厂供应原棉。接下来,纱厂生产预定数量的棉纱和棉布,然后通过信托公司出售产品。委员会官员认为,信托公司不仅会使获得周转资金的进程变得容易,而且还使产品的买卖变得理性化了。另外,一旦信托公司负责管理原棉和制成品的买卖,将加强纱厂的信用度,金融机构也会发现提供短期贷款相对安全。虽然头几年政府会提供所需资金,但跟金融机构提供的信贷相比,政府的财政支持毕竟会成为第二位的。
最终,这一计划未能实现,因为财政部不同意发行浮动公债。[366]我们在第七章已经说过,财政部对通过发行公债扩张预算是谨慎的。而且,也还不清楚政府是否有能力在不打折的情况下使公债浮动。由于迫切需要收入,政府打折销售公债并支付券面价值的利息。这些公债的高收益吸引了投资者,而这又导致减少了向实业的投资以及为这些公债支付高利率的必要。币制改革后,问题依然如故。1935年11月,上海商界头面人物虞洽卿,联合实业家聂潞生、荣宗敬、郭顺、刘鸿生呈请实业部敦促中央银行从金融市场上收回高利息政府公债,以鼓励一般投资者直接将资金投向实业。[367]但由于政府财政基础薄弱,这一冒失的举措并不可行。相反,1935年12月,财政部命令上海市银行业同业公会降低利息。银行表示反对,指出他们不会执行这一政府命令,理由是利率跟货币供给波动、政府公债收益以及外汇汇率紧密相关。[368]
银行信贷依然紧缩,房地产市场的低迷更趋严重。[369]1929—1931年间,以投机为目的的信贷过分扩张对实业和金融机构都造成了伤害。信贷市场的僵局阻止了工业的长远发展。有人说,除非被房地产套住的大量资金能够开始获得合理的利息,否则上海的经济永远不可能恢复。我们在前面章节已经看到,上海实业与房地产所有权密切相关。很多企业的资本源自于地产,这些地产被抵押以获得资金流动性。1936年1月,估计约有超过2亿元的资金被冻结,既不能用来支付利息也不能偿还本金。[370]总的来说,业务正在回升,但大多数的交易都必须使用现金。[371]要恢复长期投资,必须使被冻结的资产流动起来。
在币制改革的计划阶段,政府宣布将建立一个抵押贷款银行。不过,它并不清楚怎样将拟议的银行运转起来。与此同时,不是政府,而是银行家组织——上海市银行业同业公会联合准备委员会和上海银行票据承兑所,试图增强如抵押贷款等长期贷款的流动性。[372]政府没有任何办法影响信贷市场。
产业结构的转变
得不到政府的财政支持,纱厂主们只好靠自己的力量来提高生产率。为了走出大萧条,长江三角洲地区纱厂,尤其是上海的纱厂,通过重组来改善生产方法和管理,引入纵向合并,增加细纱产量,提高效率。[373]
即便在萧条期间,纱厂生产也已从粗纱转向市场需求没有大幅下降的细纱。如表8.1所示,从1931—1933年,20支或高于20支的细纱的生产份额在增加,尤其是上海纱厂更为明显。上海的纱厂在1931年以前就已开始纺细纱。随着国内市场粗纱需求萎缩,他们继续转向细纱生产。与其他地区的纱厂相比,他们的细纱生产份额更大。[374]
表8.1 中国纱厂生产各种纱的比例,1931—1933年
来源:森时彦:《中国近代綿業史の研究》,京都大学学术出版会,2001年版,页400。
由于纺纱的利润降低,具备雄厚财力基础的纱厂采用了纵向合并的措施,通过增加动力织布机生产布匹。1930年,总数81家华商纱厂中有32家装备了动力织布机;五年后,总数95家中的47家拥有了动力织布设备。也就是说,纱厂从事动力织布的比例从1930年的39.5%上升到1935年的49.5%。一些工厂还从事印染和抛光。这种一体化的趋势在1936年得到加强,整个产业出现兴旺的景象。[375]
总体来说,在经济危机这几年中,中国纱厂的生产力有所增长。一位日本调查者发现,1924年后,特别是在1930年后,中国纱厂的生产力和劳动效率在许多方面都有所提高;平均每个工人所纺纱包数量从1930年的10.135提高到1933年的11.935;每个纱锭的纺纱量也在增加,从1930年的0.618包增长到1932年的0.650包,1933年有所下降,为0.598包,可能是因为工时减少的缘故。除了延长工时以外,一些设备的改进也有助于提高生产力。许多工厂,特别是上海工厂,开始使用电力。那些缺乏资金购买新机器的工厂,也对旧设备进行修复,这也增强了他们的生产力。[376]
尽管这些努力从长远来看提高了生产力,但在国内购买力恢复之前,棉业的复苏仍然缓慢。11月的币制改革以及随之而来的低汇率,导致了棉布进口的明显减少,国内棉纱价格随之迅速上涨,从10月份的每包177.66元上涨到11月份的195.47元。虽然棉纱价格上涨,但生产者仍然被较高的原棉成本所束缚。1935年,华北地区以及湖北、湖南等地,在播种季节出现了严重的干旱,摧毁了大部分作物。[377]而且汇率较低带来的一个结果就是,印度和美国原棉的价格大幅上涨,而这又推高了国内原棉价格。[378]
受国内需求增加的影响,棉纱价格自1935年11月开始大幅上升,且持续了整个1936年。1936年的作物大丰收和农业出口的增加,改善了农村的经济状况,农村地区的购买力也因之提高。由于棉纱价格提高和布匹需求增大,一些纱厂重新开张了。[379]
然而,直到1936年秋,棉纺业的命运才算最终有所好转。由于棉花丰收,纱厂以较为优惠的价格取得了足够的原棉供给。1936年的原棉产量达到8485651包,比1935年高出60%。[380]此外,国内棉花种植面积的扩大使人担心供过于求,纽约棉花市场需求下降,以及中日关系的紧张导致对日出口的减少,所有这些都促使棉花价格下跌。随着原棉与棉纱价格差距的扩大,纱厂变得可以获得利润了。[381]自1930年代初开始,许多纱厂都处在债权银行的直接控制或严格监管之下。而此次棉纺业状况的好转和货币改革带来的轻微通胀,使纱厂可以清偿他们的债务了。[382]
棉纺业的复苏,似乎主要是通过企业家努力再加上币制改革后轻微通胀产生的积极影响取得的。但是,原棉产量的增加对棉纺业的复兴才是决定性的,而且政府对提高原棉产量作出了重大贡献。
改良棉花种植
1929后,中国原棉产量不再能够满足国内需求,1931年,棉花的进口数量达到高峰。政府担心中国的巨额贸易逆差,因而不愿意接受原棉进口。然而,很难减少原棉进口,因为中国原棉的质量不断下降。此外,只要棉纺企业转向细纱生产,他们就需要长绒棉,而长绒棉主要来自美国。因此,政府开展了大规模的棉产改进计划,尤其是提高美国品种的种植。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原棉改良计划最初的资金来源于中美两国在1933年6月签订的“棉麦借款”。事实上,这项外国借款是中国政府在避免债务浮动的情况下筹集资金的唯一办法。[383]根据1933年6月4日签订的借款合同,借款总额为5000万美元,其中4/5用于购买美棉,1/5用于购买美国小麦。三年内还清本金及5%的利息,并且暗示借款期限可以延长两年。[384]这项中美借款计划对两国政府来说都是重要的政治工具。中国财政部长宋子文,目的是要用这笔资金来解决农村的危机。借款合同签订以后不久,中国政府宣布,该项借款将仅用于发展实业、复兴农村、兴办水利、交通运输,绝对不会用于军事目的。对美国政府和美国财政复兴公司(Reconstruction Finance Corporation)来说,该项借款是被用来处理美国过剩农产品的办法。[385]但是,这些目标中都不包括棉纺业。不过,纱厂还是期望能在借款分配上分一杯羹。由于美国棉花比预期的更昂贵,纱厂无法获取利润。尽管中国纱厂在向中国政府提供资金方面发挥过关键作用,但他们并未因此获得多大的利益。
原棉交易建立在纯粹的商业运作基础上,三家美国贸易公司垄断了上海所有大规模原棉进口,负责运输并把原棉卖给纱厂。[386]纱厂通过中国政府指定的代理机构中央银行支付原棉款项。因为是集中支付,中央银行要交给美国5%的利息,剩下的钱归中国政府。[387]纱厂既没有得到利益,也没有被给予有利条件。
然而,美国棉花的销售量远小于预期。中国的纱厂主之所以对美棉感兴趣,是因为1933年初他们预计国内棉花会歉收。但事实上,1933年中国棉花获得了丰收,且产量高出正常年份的20%。而且,美国棉花要比中国棉花更贵。1933年,罗斯福政府实施了一项美国农业复兴计划,其中包括降低棉花种植面积和对棉农的财政援助。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纱厂没有了购买美棉的动力。并且国内棉纱需求疲软,纱厂对大宗购买棉花迟疑不决。实际上,他们刚刚(在1933年6月1日)决定停止夜间工作,这使他们对棉花的需求减少了约40%。[388]
棉业借款的规模也从4000万美元最终削减到1000万美元。借款计划的失败带来强烈的政治影响:1933年10月,宋子文辞职。借款计划事件说明政府与棉纺企业之间存在分歧。政府在筹备从美国进口原棉的计划时,对纱厂的需求未能给予足够的重视。不过,政府成功地筹集到了用于改进国内棉花生产的资金。至少棉业统制委员会达到了这个目的。
棉业统制委员会在两个关键领域介入了农村经济:技术转让和扩大信贷。关于第一点,棉业统制委员会设立中央棉产改进所,并与省政府合作在湖南、湖北、江苏和陕西设立分支机构。每个分支机构都有一个种子培育站和种子分发部。委员会还研究新种子及其产量与中国农民种植计划和中国气候之间的关系问题。1934年,18000多公担的棉种被分发到江苏、陕西、湖北、山东和浙江;到1935年10月,约137.6万亩的土地上种植的都是改良棉种。除了增加产量,扩大美国长绒棉的种植面积对供应细纱生产也是非常重要的。到1936年,棉花种植总面积的一多半种植的都是美国品种。[389]因为棉花种植面积扩大,原棉产量迅速增加。[390]农民因为棉花价格相对其他农产品更有赚头而自愿选种棉花。棉花给农民带来更为丰厚的收入,政府也鼓励棉花种植。正是由于这些原因,再加上气候条件有利,1934年,原棉产量达到1100万担。但是,1935年,由于前文提及的春季干旱,尤其是华北地区,加上湖北和湖南两省产棉区有一半遭遇洪水,棉花产量只有819.7688万担,是上一年产量的75%。1936年,再次丰收,产量达到1450.8230万担。
由于产棉区扩大,长江三角洲地区的纱厂,特别是上海的纱厂,收购原棉的地方随之增多。不过,江苏省的原棉改进很关键,因为江苏供应着约60%的原棉。自1920年代末以来,因为种植面积和收成的减少,江苏省的原棉产量一直在下降。1924年,每亩产量尚为39.4斤,但1930年下降为12.6斤,1931年进一步下降到每亩8.2斤。江苏省政府对棉花产量下降、特别是对劣质品种种植的蔓延感到忧虑。被称为通海地区的长江北岸已经产出了高质量的原棉,其甚至可以被用来纺制20支纱。这些地区适合种植长绒棉。黄浦江沿岸生产的是国产短绒棉。省政府在棉业统制委员会的合作下,寻求扩大原棉的种植面积,改良最适合每个地区种植的原棉品种。三年后的1936年,该计划取得了明显的进展。棉花种植面积增加了36%,达到1040.1万亩,产量增长了3.8倍,达到242.6万担。总体来看,每亩产量增加了23.3斤。[391]
扩大农村信贷是棉业统制委员会的另一个焦点,并通过合作社达成了这一目标。[392]事实上,这两种做法密切相关;通过合作社,棉业统制委员会可以将从商业银行借来的贷款用于农村经济,然后监督农民,以确保他们把钱用于农业改良。由于银行与棉纺工业息息相关,其对农村棉产改进和棉纺工业最终复苏抱有强烈的兴趣。[393]现代银行通过合作社将钱贷给棉农,用这些资金资助原棉生产和销售。[394]例如,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大量贷款给合作社用于生产原棉,[395]金城银行也将钱贷给河北和陕西的棉业改进会。[396]合作社收到贷款并将它们分发给农民。农民再将原棉交给合作社算是偿还债务。[397]这套做法对农民和银行都有利,农民可以获得贷款,银行也避免了卷入农村金融的风险。这一集体借款的办法也被用于其他类型的合作社。[398]
政府在拯救缫丝和棉纺工业方面并没有发挥重要作用。但它确实将有限的资金分配给了农业部门,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政府偏爱农业而非工业。不过,私人企业和金融机构也不会向规模宏大且存在风险的计划如改良农业投资,即使提高农产品质量在1930年代初对克服工业停滞来说是必不可少的。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政府改进农业生产的计划才显得不同寻常。这引起了另外一个问题:政府是否“控制”了农村?接下来的一节将说明,政府对农村的干预并不全面。关于政府恢复农村经济的努力,重点是要考查它针对1930年代初农村的大规模凋敝做了些什么。江苏省农民银行的活动可以说明,政府如何应对农村萧条并取得了哪些成绩。
农村金融的重建
江苏省农民银行
1927年,国民党成立江苏省政府后不久,其高级官员决定将农民组织进一种叫做合作社的单位里,以此加强省政府对农村地区的控制。他们还计划成立江苏省农民银行,来资助这一项目。银行的起始资金来自于原地方军阀孙传芳征收但却没有用掉的“二角亩捐”。省政府要求已经征收过二角亩捐的各县将其全部上交,未曾征收过的其他各县则需征集同等数额的捐税。
江苏省农民银行于1928年7月16日开始营业。根据其章程,银行的任务是协调农村金融和提高农业生产。[399]换言之,银行不仅要提供贷款,而且还需确保这些贷款用于增加农业生产。这里,其主要目的是提高农产品质量,以及帮助农民变得更为“现代”和“科学”。
银行开始营业后不久,农村情况恶化,使得银行难以履行其雄心勃勃的计划。相反,银行被迫应付正在崩溃的农村经济。对农产品需求的下降以及相伴而来的价格下跌意味着,农民很快就会发现他们挣的钱根本不够养活自己。此外,农村地区的资金外流进入城市。在这种情况下,农村的贷款需求迅速增加,远远超过当地现存的任何金融资源的供给能力。
随着农村萧条的日益加深,江苏省农民银行更有选择性地提供信贷。总经理王志莘在银行第二次管理大会的发言中,强调银行要对贷款进行严格监管:
银行的管理应基于商业基础。农民银行乃农民的金融机构,而非慈善机构。只要银行运转,我们就理应从业务中赚取利润。此外,农民银行作为省政府的一个项目,应该通过健全的管理促进农民福祉。因此,我建议应该更谨慎地遵循以下三个原则来管理银行。第一,为保持银行资金稳定,贷款理应保守。第二,为避免浪费公帑,应当鼓励限制自身开支。第三,为满足广大农民需求,应该有序扩展业务。[400]
王志莘敦促银行在甄别借款人时,不要过于关注潜在借款人信誉度的情况。我们在下一节将会看到,在这方面,农业合作社成为银行放贷的一个有效的渠道。
银行与合作社的关系
江苏省政府已促成了合作社的成立,使之能够加强对农村地区的政治控制。然而,随着农村经济开始下滑,合作社的主要工作——借钱给农民——交到江苏省农民银行手里。为了避免损失,银行必须审查贷款申请人的信用状况,并对借款人偿还计划进行监督,这就需要派遣员工前往村庄,而这是一笔不小的支出。不过,因为村民已被相互密切联在一起,银行就可以以较少的资金支出来审查和监督农民,即通过监督合作社来实现,这是了解借款人背景的有效渠道。
由于该银行的任务是支持省政府推广合作社的计划,银行只能贷款给合作社。但是,它很快发现难以持续这项政策。第一,1920年代后期合作社的数量还相对较少,能够良好管理的合作社数量就更少了。使问题更为严重的是发现自己处在可怕的资金短缺之中的农民,把银行当成了最后的依赖。甚至一些人将合作社仅仅视为贷款机构。[401]此外,农村士绅随意使用合作社的资金。由于银行员工有限,银行很难直接控制合作社。[402]举例来说,费孝通在江苏省开弦弓村观察到了下面的情形:
合作社借出了数千元钱。但是由于借款人到期后无能力偿还债务,信贷者又不用高利贷者所用的手段迫使借债人还债,借款利息又小,不足以维持行政管理上的开支。当这笔为数不大的拨款用完后,信贷合作社也就停止发生作用,留下的只是一张写得满满的债单。[403]
费孝通所描述的开弦弓村的问题并非个案。1931年,银行解除了对个人贷款的限制,开始向非合作社成员的个体农民发放贷款。但银行发现如果不花费大量的支出调查农民的信用情况,就很难跟个体农民合作。[404]作为贷款的先决条件,银行要求农民拿出如地契等可靠的抵押品。但这一要求并没有解决问题。农民交来的地契常常是假的,银行被迫花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代替农民核对这些文书。另外,即便银行能够取得真地契,农民照样会拖欠贷款,拍卖用作抵押的土地也麻烦不少,因为银行官员担心,万一名义上为“农民”开设的银行却毫无愧色地拍卖他们的土地,会导致民众对政府的愤怒。因此,使用地契作为抵押并没有减轻银行向农民贷款的风险。[405]
这种尝试资助个体农民的失败,使得银行再次转向合作社。在没有合作社的地方,银行将钱贷给生产互助会或村民代表。有时,银行也会给个体农民最高50元的借款,条件是他们要找到有信誉的商人或当地富人做担保。即便如此,贷给合作社的钱也只占银行放贷总额的一半。[406]
农业合作社的数量迅速增加(见表8.2)。这种快速扩张对银行来说未必是件好事。相反,农村金融机构的崩溃导致更多的农民依赖合作社乃至江苏省农民银行。1932年7月,农民银行无锡分行报告说,农民把该行视为“唯一向他们开放的金融机构”,支行挤满了蜂拥而至来借款的农民,因为当铺拒绝借给他们现款用于水稻种植。[407]武进、松江、嘉定几家支行报告说,当地农民对合作社和银行也抱有同样的热情。[408]
表8.2 江苏省合作社,1928—1936年
来源:菊池一隆:“江蘇合作事業推進の構造と合作社:南京国民政府、江蘇省、江蘇農民銀行と関連させて”,载野口鐵郎编:《中国史における教と国家》,东京:雄山閣出版,1994,页377—378。
最初几年,银行资金有限,而且1930年代初,农村地区的资金都流向了上海,银行很难从富裕的农村居民中吸收存款。许多农村金融机构提供诱人的利息吸引存款;同时以高利率向外放贷。但根据法律规定,江苏省农民银行不得支付高于1%的月利率,因此它无法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存款利息。幸运的是,渐渐地银行吸引存款变得容易起来。江苏省农民银行建立起管理经营稳定的信誉,使它获得了更多的存款。银行还尝试从合作社中吸纳存款。1934年末之后从上海回流的一部分资金也被存到农民银行。尽管如此,银行还是不能满足申请贷款的合作社的资金需求。[409]
为了使有限的资金得到最好的利用,农民银行试图谨慎地选择合作社,排除组织管理混乱的合作社。[410]例如,无锡支行的管理者说,银行不会再贷款给那些拖欠还款的合作社,而对按时还款的合作社将增加其贷款额度。金坛支行的管理者说,他们只贷款给需要资金的农民,这样农民就不会仅仅依赖于银行。随着时间的推移,银行在发放贷款上变得更为有效。作为这方面的证据,我们可以看看1929年的放贷情况。这一年,共发放贷款681566.17元,其中被偿还394254.52元(57.8%)。1936年,2542个合作社共从银行借款291万元;其中2109个合作社(83%)在贷款到期日偿还了237.9万元(81%)。
农民银行还扩展了其业务范围。截至1935年,它已经在江苏省61个县设立了73家支行。同时,贷款总额和存款总额都已增加。[411]1934年,江苏省农民银行开始接受当地政府的资金,这使得它的存款总额显著上升。[412]随着这些新资金的取得,银行就可以扩大其贷款业务了(见图8.1)。
图8.1 江苏省农民银行的贷款和存款,1931—1936年
来源:江苏省农民银行:《第二年之江苏省农民银行》;《第三年江苏省农民银》;《二十四年业务报告》。
仓库贷款
江苏省农民银行的另外一个重要项目是经营仓库。农民银行跟上海商业储蓄银行、中国银行合作一起运营这些仓库。农民银行为农民提供低息贷款,换取他们的农产品,并把这些农产品存放在银行的仓库里。仓库项目迅速扩展,通过这种方式放出的贷款很快就超过了借给合作社的贷款(见表8.3)。农民银行发现仓库系统比通过合作社的贷款更为有利,后者需要银行对借款人的信用进行评估,还需要承担欠债不还的风险。相反,通过直接将抵押物保存在仓库,银行就能更安全地放贷,银行遂转向了仓库系统。[413]
表8.3 江苏省农民银行的贷款情况,1933—1936年
来源:飯塚靖:《中国国民政府と農村社会:農業金融·合作社政策の展開》,表Ⅲ-4,页184。飯塚靖纠正了江苏省农民银行原始数据(“1934—1936年三年来业务推进报告”,见江苏省农民银行档案)中的一些重复计算。
仓库系统对农民来说也是一项真正的实惠,因为他们的现金收入不仅不充裕,而且还是季节性的。满足人们对现金的季节性需要,对农村地区的福祉来说太重要了。农民银行的管理者看到,既然个人信贷风险太大,长期贷款又回笼太慢,那么通过仓库项目的短期贷款就是向农村地区提供贷款的最实用的办法。[414]1929年,农民银行首次组织了三家合作社的仓库,1932年仓库数目有所增加。在收获季节,农产品价格是最低的,隶属于合作社的农民便把他们的产品带到仓库,换取低息贷款(月利息约1.5%)。当价格上涨的时候,农民再取回他们的产品,以偿还贷款。[415]1935年,江苏省40个县共建了180多个仓库,仓库贷款总额达到400万元。[416]担保仓库贷款的农产品包括大米、棉花、小麦、大豆以及农民发现最为有利的蚕茧。[417]
满铁调查人员在太仓也注意到银行仓库在该县的重要作用。江苏省农民银行太仓分行建立了四个仓库。这些仓库接受农民的产品如大米、棉花、小麦、大豆、芝麻、葵花籽等作为抵押品,然后发放约合产品价值70%的贷款,每100元收取1.2%的日利息。贷款期限可长达10个月。如果农民到期没有偿还债务,银行就将他们的抵押品卖到上海市场。满铁调查人员报告说,尽管仓库贷款条件苛刻,直到1937年中日战争爆发,这些仓库一直处于运转之中。[418]
政府干预农村的成功与失败
由于农村危机的严重性,江苏省农民银行仅取得了有限的成功。[419]
但是,鉴于农村金融机构已经崩溃,江苏省农民银行的活动,特别是其仓库贷款项目,值得给予更多的关注。
我们已经看到,贷款对农村家庭的幸福非常重要,它不仅能解决农民购买生活必需品的问题,而且还有效应对了农民季节性的现金短缺。由于无论在村内还是在村外都找不到可以借贷的人,农村家庭经历了严重的资金流动性困难。合作社和仓库贷款某种程度上缓解了他们的困难。比如,通过这种途径,江苏省的合作社成员就可以利用这些贷款了(参见表8.4)。
表8.4 江宁县合作社成员对贷款的使用情况,1929年
来源:中央银行:《中国农业金融概要》,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年,表62,页226。
用这些新贷款偿还旧债是贷款使用的最大一项,比重达到61.2%。这些旧债是由当铺和非正式的金融机构提供的,以帮助农民解决现金收入的季节性短缺。这种始于1920年代末的模式类似于农村萧条之前的情况。贷款的第二大项用于资助农业生产,第三大项则是购买生活日用品。
江苏省农民银行没能改变农村家庭经济的基本结构,而政府也无意改变农村的金融系统。激进方案被认为是不切实际的。政府官员解释说,通过法律禁止高利贷将是不成功的。只要贷款需求存在,试图调节就会减少资金供应,最终会提高利息。而且也很难在短期内建立起大量的合作社。在临时过渡期,政府发现利用现有机构提高农村的信贷能力更合算。
恢复当铺被认为是一个理想的出发点。有人认为,只要政府注入资金,曾在萧条前的农村金融市场发挥关键作用的当铺,就将能够恢复营业并维持下来。政府提出了三项具体措施。第一是将贷款期限缩短至10—12个月之间。贷款期限再长,将迫使当铺出售农民的抵押物以弥补意外的损失。一年的时限被认为是够长了,对农民来说可以满足他们每年的现金短缺,对当铺来说,也可以减少他们的损失。第二,政府提倡金融机构之间互相存款。通过这种途径,正在遭受资金短缺的当铺可以从其他机构借款,增加自己的流动性。第三,政府敦促当铺接受除大米之外的农产品做抵押。
政府也从合会(一种农村金融互助组织)中学到了经验。农村地区流行互助会,其成员对这些组织的义务感非常突出;农民甚至能在向房东交纳到期的房租之前履行自己对组织的义务。如果我们注意到农民信誉是政府改善农村金融计划的中心环节,就不难理解其对合会的高度评价。信用合作社的一个主要目标就是使农民能够共同守信,因为农村经济的任何下滑都会伤害到城市工业和金融部门,而这一问题是城市企业主们非常关心的。因此,关键问题是要让资金反向流动,即从城市流向农村。为了降低投资农村地区的风险,政府敦促农民成为合作社成员,并且组成小组。通过这种方式,农村合作社成为了城市银行投资农村的场所。合作社的主要目标是让农民守信誉,江苏省农民银行在这一点上带了头。[420]
对合作社的资金支持主要来自于银行。例如,1936年,银行投资占了合作社预算的80%。[421]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是合作社最积极的投资者。
从1934年7月到1935年6月,它贷给了七个省份的125个合作社共200多万元,这一数额占到了其农业贷款的60%。[422]同样,中国银行的农村贷款也从1933年的占贷款总额4.8%,上升到两年后的19.98%。[423]
1936年6月,在实业部下面成立了一个新的部门——农本局。这个组织的目的是充当放贷银行和借贷的农业合作社之间的中间担保人。[424]
银行贷款给合作社并非突发奇想。一些私营银行甚至在农本局成立之前就向合作社提供贷款。1935年2月,五家银行(上海商业储蓄银行、金城银行、浙江兴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汇集了250万元,并成立了中华农业合作贷款银团;银团的目的是减轻银行对组织良好的合作社的控制竞争,降低向农村投资的风险。银团将整个国家分为七个贷款区,并共同发放贷款。[425]当年晚些时候,六个中小型银行也加入银团,将成员银行的数量增加到11个。在农村地区没有分支的中小型银行,发现很难满足这一需求;因此,银团是他们农业贷款的理想媒介。[426]
在政府设立农本局之后,中华农业合作贷款银团重组为流动资金银团。另有19家银行加入,使银行团成员总数达到30个。这些成员银行提议五年内每年提供600万元,再由政府在同样长的时限内每年提供另外600万元。[427]这笔资金将投资于农业生产,加强农村金融,建立农业仓库,促进农产品销售和农业研究。[428]城市银行增加贷款意味着农村地区具备了更多可以利用的资金。
小结
在中国自萧条中复兴期间,随着政府对经济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长江地区的工业地图被改变了。政府干预既显示出其优势,也暴露了其劣势。
尽管棉纺业和缫丝业都在寻求政府援助,尤其是财政支持,无奈政府财政支绌,还是没能满足他们的援助请求。因此,丝厂主退出了政府领导的带有附加条件的重组计划,纱厂主也仍然遭受着信贷紧缩的痛苦。
实际情况是,不是中央银行,而是银行业组织在决定着长期贷款的流动性。相反,由于高息公债的存在,政府无法再对工业进行投资。在大多数情况下,棉纺业和缫丝业不得不依靠自己的力量进行技术改进和管理改革。币制改革对这两个产业都产生了有益影响。由于汇率优势,缫丝业目睹了对其产品需求的增长,棉纺工业的复苏则受益于日益增长的国内购买力。
事实证明,政府改良农业对这两大工业来说最为重要。1931年后期,随着农业萧条加剧,农产品质量下降;于此同时,自然灾害又使农村地区的情况恶化。城市实业家、银行家以及知识分子对这种糟糕局面会如何影响城市部门都深感忧虑,但又缺乏适当的机构来为农村注入资金。为此,政府带头进行养蚕和棉产改进。
不过,认为政府已经控制了农村经济的看法却是一种误导。我们在第七章已经看到,一方面,中国民众希望政府坚持保守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另一方面,又希望政府对长江三角洲地区的工业改进和农业复兴发挥强有力的领导作用。政府无法同时实现这两方面的政策目标。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在江苏省农民银行缺乏足够资金的情况下,政府利用合作社来监督农村借款人,为城市银行向农村投资牵线搭桥。由于财政的拮据,政府无意也无力改变农村地区。
结论
在前面几章,我已经考查了大萧条期间中国经济危机的原因、机制和结果,也考查了全球性的经济衰退对中国经济产生的影响,以及中国经济在从这场危机中复兴期间发生了怎样的结构转变。同时,我还剖析了关于中国经济的几个主要关系:包括城乡关系、银行与工业企业的关系、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以及国内经济与世界经济的关系。接下来,让我们来考虑一下这些诸多关系的理论意义,并且从历史和全球的视角来对大萧条时代中国的政治经济做一番观察。
银本位与中国的工业化
在20世纪的第一个十年,现代工业开始出现在中国。长江三角洲地区的城市居民带头实现了这种发展,他们在那里建立起了一个首要的轻工业中心。白吉尔(Marie-Claire Bergère)将共和时代(1915—1927年)的第一个十年称为“上海资产阶级的黄金时代”。[429]在此期间,上海公共租界的企业家们可以不受中国政府的干预来扩展其业务。不过,公共租界内企业家的事例并不能解释为什么长三角地区其他城市也有了工业发展。另外,也不能解释尽管有清王朝倒台之后的混乱以及其后军阀时代的政治不稳定,中国的工业企业还是能够有所发展。
幸运的是,一些中国公司的档案纪录揭示了这些重要问题。对新兴现代工业企业最重要并且长期的挑战,是为日常运转和未来发展筹集资金。这些问题并非20世纪初的中国所独有的。在英国、德国、美国和日本,实业家们也都面临着筹集资金的难题;不过,融资方式却因国而异。[430] 19世纪的英国公司依靠的是家庭财富和银行透支,而非政府援助。德国则由全能银行——一种综合了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和投资信托公司的组织——贷款给私营企业,此外还帮助他们购买、销售股票和债券。同样,二战后取得了迅速发展的日本企业,也得到了私营银行的资助,而这些私营银行又严重依赖日本银行和财政部。在19—20世纪,美国公司对银行的依赖超过他们的英国同行,但没有德国和日本公司那样严重。特别是对那些大企业集团来说,原始资金通常都来自于留存盈余。
中国纺织企业最突出的特点是他们对抵押银行贷款的过分依赖,无论是长期资本还是短期资本都是如此。传统上,钱庄对他们非常熟悉的客户很少要求抵押。然而,像其他国家一样,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经济政治气候下,中国也出现了抵押融资贷款的办法。由于辛亥革命引发了金融市场的动荡,上海外商银行要求有可靠的抵押品才能贷款给钱庄。钱庄也就跟进这种做法,要求商人和实业家客户提供抵押。长期贷款抵押可包括工厂、建筑物和设备;短期贷款则可以由如蚕茧、棉花等原材料以及生丝、棉纱等最终产品来抵押。实业家们发现尽管有抵押要求和要支付利息,贷款还是有用;它有别于以往向亲朋好友借钱的方式,贷款使他们可以在自己的社交圈外寻找投资者,并且可以在不给予债权人分红的情况下取得资金。因此,银行贷款成为中国早期工业增长的关键因素。
正如我已指出的,银本位是这种融资贷款的核心。金融机构在获得他们认为安全的抵押品后发放贷款,因为他们相信通过这种办法可以规避放贷的风险。银行对抵押品的信心是可理解的,这是因为,19世纪末白银正在贬值(一战后银价有短暂的回升),导致了轻微的通货膨胀。银价下跌降低了中国对外国货币的汇率,刺激了海外汇款和外国对华投资,并且对进出口贸易都为有利。我们在第三章已经看到,原棉、棉纱、蚕茧和生丝的价格,或保持稳定,或有所上升。作为上海金融市场最重要的抵押物,上海公共租界的房地产价值也在稳步上升。在这些有利条件下,这一抵押融资贷款方式十分有效。
但是,正如我在第一章已经解释过的,从长期来看,银行对抵押品的信心并无根据。在中国以外,白银仅仅是一种商品,其价格不受中国的控制,部分是因为在国际市场上商人可以自由买卖白银,部分是因为中国政府对白银贸易不加管理。因此,当上海的白银价格高于世界其他地方的时候,商人就会通过向中国销售白银获利。但是,一旦上海银价低于世界其他市场,商人就会将白银运出中国。白银在中国的这种进出流动对中国经济有着严重的影响。一旦大量白银流出中国,商品价格下跌,抵押品也就不能保值了。因此,中国纺织工业的发展包含着结构性弱点:贷款合同容易受到物价下跌的冲击。
货币体系的政治经济学
中国在大萧条期间的经历将信用问题推到了前台。我是在最一般意义上使用“信用”这个词的,即值得相信和信任。可以从两个层次上来谈信用问题。首先是借贷关系——金融机构基于对抵押物安全的信心借钱给债务人;其次是货币体系的信用问题,它是中国政治经济关系的核心。
货币与白银的挂钩限制了政府操控货币体系的能力。在传统的货币体系下,帝国政府铸造铜币,但却将对白银的管理权下放给私营铸造商和商人。[431]各种货币的流通依托白银,靠白银来衡量价值。对货币缺乏控制的原因目前仍在争论中。[432]这里的关键问题是,帝国的货币制度在辛亥革命之后被保留了下来。在1910年代至1920年代的政治混乱时期,银本位支撑着中国货币体系的信用。军阀与各地政府通过发行过量的纸币来弥补预算赤字的做法,受民众拒绝接受他们的纸币或纸币严重贬值而有所抑制。[433]
但是,大萧条期间国际银价的巨大波动严重影响了中国经济。这一不利征兆在1929—1931年已经很明显,尽管那时中国仍处于通胀状态,这与整个世界都在遭受经济衰退相比显得十分例外。白银价格的下跌降低了中国的汇率,这种情形刺激了投资和汇款。在白银的净输入状态下,实业与金融都一片繁荣。然而,国际市场农业价格的下降正逐渐影响着中国农业部门。
当国际银价停止下跌,中国的通胀趋势随之结束。1931年9月,英国放弃金本位制并将其货币贬值,其他国家随后跟进,日本于1931年12月、美国于1933年3月相继放弃金本位。根据这些国家的货币衡量的白银价格上涨,中国对这些国家的汇率也就随之上涨。中国的工业丧失了从前的低汇率优势:中国在国外市场销售的产品价格低廉,进口到中国的国外商品则价格高昂。中国的贸易停滞不前,资本输入减少。中国不得不向外出口白银弥补逆差。
1934年6月,美国通过白银收购法案,进一步提高了国际银价,导致了大量白银流出中国。目前的共识是外商银行大量抛售引发了白银流失,但我的结论是,白银外流是由中国民众和外商企业向金融市场抛售中国元引发的。[434]由于国际银价迅速上升,出于对国民政府会让中国元贬值以及禁止继续出口白银的担心,外商公司把资金转变为本国货币,富裕的中国人也将他们的资产转移到国外。外汇需求因此急剧上升,以外币计算的上海银价比世界其他市场银价更低,正是这种价格空间刺激了白银从中国大规模出口。
白银大量外流,随之商品价格下跌,资产价值缩水。同时,对支撑贷款的抵押品的信心减弱。首先,随着农产品价格下跌和农村耕地贬值,农村金融机制停止了运转。随后,原材料和最终产品的价格下降,纺织业发现越来越难以从银行取得贷款。最后,由于国内外市场的萧条,纺织企业已经不可能再承受先前贷款的负担。金融机构限制贷款以减少资金损失,但是,他们也未能逃脱这一危机。房地产市场的崩溃对金融机构来说是致命的,因为银行和钱庄都大量涉入了房地产抵押之中。而且,由国际银价上涨引发的这一震荡被大萧条之前形成的信贷关系放大了。中国经济陷入严重的萧条之中。
中国经济的一个主要问题是,缺乏一个能够制止白银出口或使经济安全度过紧缩期的机制。中国的银本位货币体系基于白银在国内国外的自由交易。中国通货、白银和外汇之间的交易不受管制;因此,在市场上抛售中国元完全是合法的。此外,货币准备金是分散的,不存在对货币发行和信贷扩张的控制的问题。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导致了货币充足时债券发行的增加和信贷的扩张,但是一旦货币紧缩,对现金的争夺就是一场灾难。随着危机的加剧,经济机构不得不重组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
脱离银本位被认定是令金融复苏的基础。1935年11月4日,国民政府实施币制改革。尽管刚开始并不能确定民众是否会接受没有白银做支撑的法币,但后来证明改革是非常成功的。为了兑换白银,三家政府银行增加了法币发行量。批发价格,尤其是农产品的批发价格上升了。随着农村购买力的恢复,以国内市场为目标的工业如棉纺业复苏了。同时,利用低汇率的优势,国际导向的工业如缫丝业也恢复了出口。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中国民众放弃了白银而支持法币,但他们继续影响着政府的货币政策。他们要求政府以负责任的方式行事。中国民众认真地观察着纸币的价值。一旦他们感觉到法币价值有丝毫下降,他们就会向外汇市场出售中国元。在这里,可以看到银本位的遗产。法币必须以准备金作支撑,也不得不维持其与外币的可兑换性,还不得不以固定汇率与国际挂钩。
反过来,国民政府也非常清楚丧失民众对新通货信任的危险。政府官员从1934—1935年的大规模资本外逃中吸取了教训,那次危机就是源于民众对不确定的政府政策的担心。因此,维持货币的可兑换性和汇率的稳定成了国民政府的基本政策。
本书的核心之点就是国际经济与国内政策之间的关联。由于这些政策限制,政府必须平衡预算。因此,为了维持通货价值,政府不能自由或过量地发行纸币和债券。[435]正是因为对预算扩张的这些严格限制,政府取得了币制改革的成功,但却降低了在其他经济政策上的活力。具有反讽意味的是,中国民众一方面密切监督着政府方面滥发纸币会引起的法币贬值,但另一方面,他们希望政府帮助他们摆脱经济危机。大萧条期间,经常用到的一个词就是“救济”,如救济农村、救济小工商业、救济钱庄。哈罗德·詹姆斯(Harold James)写道,严格的计划经济需要强有力的政府指导,这是德国、俄国等国家从大萧条中学到的最明显的教训。[436]中国民众和政府官员并不是不清楚这一点。[437]面临着与日本产品的激烈竞争,实业家批评国民政府没有像日本政府对日本工业那样给予他们足够的支持。[438]但他们可能还不明白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之间的关系。结果,期望在有限的预算下执行一系列的救济计划,国民党政府发现自己处在一个非常难的位置上。
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之间的冲突,说明了国民政府经济管理上的优势和劣势。国民政府清楚自身能力限制了它在金融领域内的行动,遂不得不在政策和管理工具上有所选择。由于缺乏能够使资金反向农村流转的机制,国民政府改进农业和恢复农村金融的努力不容忽视。尽管实业家表达了对政府没有直接支持他们的不满,他们还是从农业部门的改进中获得了益处。然而,必须指出的是,政府无意控制或改变农村经济。通过江苏省农民银行的案例,我们已经看到,它的目标是适度的,如通过将农民组织进合作社,以及恢复当铺、互助会等传统金融机构,加强农村借贷者对城市金融机构的信用。
只要国内的货币体系还跟国际货币体系相挂钩,政府就不能自由地制定独立的经济政策。[439]
中国与世界经济
我已经试图提醒人们注意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联系以及这种关联对中国国内政治的影响。意味深长的是,尽管大萧条引发了重大的变化,但它却一般不被认为是中国历史上的严重事件。很不幸,紧随大萧条之后的政治和经济动荡遮蔽了中国离现在并不遥远的历史事实。1937年7月爆发了中日战争,随后1945年又爆发了内战,这些都导致了大规模破坏。1949年10月,中国共产党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随后新政权开始了对货物、服务和人口等流动的严密管制。继而,在1960年代至1970年代的“文革”时期,中国完全自给自足,当时毛泽东将中国从外部世界中隔绝封锁起来。1978年,在经过多年的自力更生之后,邓小平将中国经济向世界开放,表面看来这是中国第一次开放。[440]而实际上,中国很早以前就是对外开放的。[441]虽然战前中国经济那意义深远的开放几乎已被遗忘,但1930年代的中国人,特别是国民党的决策者们,敏锐地认识到中国与世界经济的紧密联系,并因此形成了他们相应的策略。
为了保持中国元对英镑和美元的汇率稳定,国民党官员选择牺牲政府对货币政策的自主权。在世界很多地方都在实行经济国家化的时候,国民政府却坚持开放政策,这很值得注意。哈罗德·詹姆斯指出,作为对大萧条的反应,出现了对经济全球化的有力反对。普遍流行的观点是,任何跨国的事物,无论是政治、商品还是人口,都应该停止,或者至少应当受到控制。尤其是资本流动,遭到了严厉的批评,理由是它造成了1930年代初的重大金融危机。在这些思潮的影响下,很多国家的中央银行加强了对外汇交易的管制。[442]
国民政府不能采取这种严格的政策,因为它会立即引起了公众对政府操纵新货币体系的怀疑。政府必须避免货币体系的紊乱。我们在第一章已经看到,中国经济严重依赖海外华侨汇款和外国对华投资。汇率不稳和通货紊乱将会阻止政府所急需的外资输入。
而且,自1930年代中期以后,中国与国际货币体系的联系继续影响着国家与市场的关系。1937年爆发的中日战争,被认为不仅对中国政治而且对东亚国际秩序来说都是一个重大事件。但是,我们不应忽视这样一个事实,即维持货币的可兑换性一直到1938年底都被认为是首要的事情。[443]由于担心汇率下跌导致民众恐慌,在战争初期,国民政府通过向上海金融市场出售外汇来维持汇率。这一行动不仅减轻了战时通货膨胀,而且还支撑了对新通货的普遍信心,尽管它也引起了外汇的大量漏卮。
1938年10月,当国民党政府撤退到内陆省份四川之时,它对汇率稳定和健全财政政策的保证被破坏了。由于缺乏足够多的外汇储备,政府无法维持现有的汇率。同时,军费开支在1940年增加,通过扩大货币发行来资助的政府支出也在稳步增长。中国经济向这种通货膨胀的压力让步。截至1945年底,中国的物价据报道达到了战前水平的1632倍。即使在抗日战争结束的1945年8月,国民政府也未能制止失控的通货膨胀;反而使它加剧了。政府支出的迅速扩张使货币供给增加。[444]资本外逃不仅抬高了外汇的市场价格,而且通过限制外汇在进口上的使用,使本已失控的通货膨胀继续恶化。政府对外汇分配越是严格,进口商就越是囤积居奇以便从不断上涨的物价中获利。由此产生的恶性通货膨胀削弱了国民政府的政治合法性。[445]
共产党政权通过将资金纳入严格管控的渠道来处理恶性通货膨胀遗留下来的问题。它禁止黄金、白银和外汇的流通。一切对外贸易都被交到国营企业手里(1950年3月),并且交易仅使用外币,不使用中国通货人民币。由于摆脱了国际市场的影响,政府此后有效加强了对国内人民币流通的控制。[446]
国民党政府去台湾后,也从大陆时期恶性通货膨胀的经验中学会了财政和货币上的保守主义,并且这些教训再也没有被遗忘。[447]同时,国民党政府试图控制外汇汇率,使其能够在国家领导的控制下,促进台湾的工业发展。
随着通胀的结束和战后的恢复,国民党在台政府实施了第一个四年发展计划(1953—1956)来促进工业化。为鼓励进口替代,尤其对纺织品,政府确定有前途的投资机会,制定计划,并提供低息贷款让民营企业家贯彻落实。汇率受到控制,较低的官方汇率被用来实现公营部门的进口、私营部门所需的重要原材料以及中间产品的交易。
1950年代末,国民党在台政府从进口替代转向促进出口。因为从前的汇率被认为是高估了,1958年的外汇改革被证明是最重要的。1958年,新台币贬值,从新台币24.7元兑1美元下降到36.1元兑1美元;买入汇率跌得更多,降为新台币40元兑1美元。同时,废除多元汇率体系,改为单一汇率。加上其他刺激措施,如进口退税和出口加工区,改革最终使出口带动的增长达到极点,并且自1960年代起,出口带动增长就成为台湾经济的最显著特征。[448]
从1970年代末到1980年代初,大陆和台湾的经济政策都开始改变。1978年12月,中国共产党批准了四个现代化政策,其中之一就是将中国经济向世界开放。四年后的1982年,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解释这一政策时说:为了发展与其他国家的经济关系,我们必须:(1)吸引外资,(2)引进先进技术,(3)开展劳务合作,(4)扩大出口。[449]经过几十年与外汇市场的隔绝,共产党政权再次向外国投资和援助敞开了大门。[450]
1980年代初,已经有了大量盈余并且外汇储备仍在不断上升的台湾,受到了使新台币升值的压力,1980年代末,政府最终不得不使新台币升值。新台币升值结束了台湾对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的严重依赖。不断上升的外汇储备迫使台湾政府允许资本输出。这种贸易和投资变化绵延至1990年代渐进发展为经济自由化。[451]
今天,中国的经济,包括中国大陆和台湾在内,再次开放,中国经济回归到国际金融市场和外汇波动的影响之下。最新也是最重要的证明就是1997年的东亚金融危机。世界银行分析了短期资本在东亚金融市场上的进出运动及其对该地区国家的货币体系的影响,以及该地区各国政府为应对危机所执行的政策。[452]就在泰国在股市下跌之后不久,1997年初,泰国货币泰铢开始受到冲击。泰国银行试图维持固定汇率但未获成功,泰国银行最终允许泰铢自由浮动。泰铢对美元的价值迅即下降了约18%。泰铢在1997年7月的崩溃引发了临近经济体的资本外逃。在随后几个月里,菲律宾、新加坡、马来西亚、香港和韩国的货币也处在了压力之下。因为经济已经停滞,日本也陷入了经济困境。该地区各国政府都面临的挑战是如何应付这一传染性的危机。例如,马来西亚总理马哈蒂尔声称要战胜国际资本的威胁,就需要采取对资本运动的严格控制。[453]
就国际资本流动对东南亚地区金融和货币体系的严重影响来说,1997年的危机类似于1930年代中国的遭遇。但是,为了应对危机,中国大陆和台湾政府选择了相反的政策。因为中国大陆控制着资本运动,其经济体没有受到像其他东亚国家所遭受的严重冲击。因此,中国大陆能够避免货币贬值。[454]台湾政府则诉诸贸易促进政策,使新台币贬值,尽管它已有充足的贸易盈余和庞大的外汇储备。[455]
在幸免于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后,中国扩大了经济的对外开放。中国占世界贸易的份额从1979年的不足1%上升到2003年的约6%。中国自1990年以来(除1993年外)一直享受着贸易顺差,2005年达到顶峰。2003年以来,贸易顺差、外国直接投资的输入以及海外华侨汇款共同构成了中国的外汇来源。[456]中国与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不仅使中国经济取得了显著的增长,而且,中国政府面临的挑战也在增加。不断增长的贸易顺差和外汇储备使人民币升值(尤其是相对于美元的升值)的国际压力增大。[457]自从2005年7月中国政府宣布实施汇率制度改革,从对美元的固定汇率变为管理浮动汇率制,世界金融市场和外国政府更加密切关注中国对人民币的管理。[458]同时,作为世界贸易组织的一员,中国不得不大幅度降低关税,并拆除非关税壁垒。[459]
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开放,中国的政治家们在制定国内经济政策之时,需要考虑众多国际因素。只要中国坚持严格的管理汇率制,财政政策就尤其重要。[460]国际金融市场如何影响中国国内经济政策?换句话说,在本国经济与世界货币和金融体系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同时,政府该如何保持其经济政策的自主性?这些问题事关过去,也事关今天。研究战前决策者们设计的解决方案,不仅仅是基于一项历史的兴趣,而且也有可能在某种程度上契合于今天的经济情势。
译后记
本书翻译分工如下:导论,唐磊、孟凡礼译;上卷(第1—3章),尚国敏译;下卷(第4—8章)及结论,孟凡礼译。全书由唐磊统校。限于译者水平,本书难免舛错之处,祈请方家指正。
【注释】
[1] 托尼(R.H.Tawney,一译陶尼):《中国的土地和劳工》(Land and Labour in China),伦敦:G.Allen & Unwin,1932年版,页77。
[2] 关于主要农产品价格下降的估计与对土耳其、埃及、印度、东南亚和非洲等地遭遇的概述,参见罗德蒙德(Dietmar Rothermund):《大萧条的全球影响(1929—1939)》(The Global Impact of the Great Depression,1929—1939,伦敦:Routledge出版社,1996年版)的第4、7、9、12、13章。关于中国大米、小麦、原棉、茶、丝等农产品市场与国际经济的联系,参见劳伦·勃兰特(Loren Brandt):《商业化与农业发展:华中与华东(1870—1937)》(Commercialization and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central and eastern China,1870—1937,英国剑桥:剑桥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的第1章。
[3] 金德尔伯格:《大萧条下的世界,1929—1939》,伯克利:加利福尼亚大学出版社,1986年修订版,页73—74。
[4] 直到1920年代中期,丝和丝织品一直是首要出口产品,尽管份额在下降。接下来是茶,但已远不像以前那样重要。1920年代末,大豆和豆饼成为首要的出口品,但在日本入侵满洲并成立伪满洲国后,中国丧失了这些商品的出口。其他农产品,像鸡蛋和蛋制品、各种皮革,再加上煤炭、矿石和金属共同构成了中国的出口[参见程育魁(音,Yu-Kwei Cheng),《中国对外贸易与工业发展》(Foreign Trade and Industrial Development of China),华盛顿特区:华盛顿特区大学出版社,1956年版]。
[5] 林维英:《中国之新货币制度:一项个人解读》(The New Monetary System of China :A Personal Interpretation),芝加哥:芝加哥大学出版社,1936年版,页23。
[6] 莱瑟姆(A.J.H.Latham):《大萧条与发展中世界(1914—1939)》(The Depression and the Developing World,1914—1939),伦敦:Croom Helm,页104—106。
[7] 国家关税税则委员会:《上海商品价格年度报告》,1936年,附录7,页122。
[8] 雷文斯:《银钱》,印第安纳州伯明顿:原理出版社,1939年版,页211。
[9] 金德尔伯格:《大萧条下的世界》,页78。
[10] 柯宗飞(音,Koh Tsung Fei):“白银行情”(Silver at Work),《金融与商业》(Finance and Commerce),第25卷第8号(1935年3月6日)。
[11] 实业部银价物价讨论委员会:《中国银价物价问题》,页31—33。
[12] 同上书,页42。
[13] 对这一工业化进程的详细描述,请参见本书第二章。
[14] 关于满铁对中国中心调查的宏大规划,参见原覚天:《現代アジア研究成立史論:満鉄調查部、東亜研究所、IPRの研究》,東京:勁草書房,1984年版,页355。关于满铁上海事务所所长(1937—1942)伊藤武雄,以及1929至1944年间满铁上海事务所调查员新井義雄的回忆,参见“満鉄調查関係者に聞”,载《アジア経済》,第26卷第12号(1985年12月),第29卷第6号(1988年6月)。
[15] 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上海事务所调查室:《江蘇省無錫県農村実態調查報告書》,表15,1941年。
[16] 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上海事务所调查室:《江蘇省南通県農村実態調查報告書》,表15,1941年。2540元的临时性收入已经从总数6058.55元中减去。
[17] 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上海事务所调查室:《上海特别市嘉定区農村実態調查報告書》,页103—104,表14、15,1939年。
[18] 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上海事务所调查室:《江蘇省无锡県農村実態調查報告書》,页109;《江蘇省南通県農村実態調查報告書》,页92;《上海特别市嘉定区農村実態調查報告書》,页84—85;《江蘇省太倉県農村実態調查報告書》,页84—104。
[19] 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上海事务所调查室:《江蘇省南通県農村実態調查報告書》,表12。
[20] 同上书,页163—164。大麦与大米之比为85∶15,而中日战争前农民买的更多的是大米。
[21] 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上海事务所调查室:《江蘇省太倉県農村実態調查報告書》,表10,1939年。
[22] 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上海事务所调查室:《江蘇省太倉県農村実態調查報告書》,表10,页107—108。
[23] 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上海事务所调查室:《上海特别市嘉定区農村実態調查報告書》,页105—106。
[24] 对于经济作物的价格趋势,科大卫(David Faure)认为,至少一直到1930年大萧条开始冲击中国农业时,农民都能从农产品贸易中获利[见科大卫:《解放前中国的乡村经济:江苏、广东的贸易扩张和农民生活(1870—1937)》(The Rural Economy of Pre-Liberation China :Trade Expansion and Peasant Livelihood in Jiangsu and Guangdong),牛津:牛津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6章]。劳伦·勃兰特同意科大卫的乐观看法,他列举实际工资增长以及跟非农业价格相比有利于农业价格的贸易条件来证明(见勃兰特:《商业化与农业发展》第4、5章)。但是,黄宗智否认商业化的积极作用。他认为,总收入的增长并不能表明农村的生活水平有所发展或改善。相反,单个工作日的报酬降低,农村经济状况也许已经恶化了[见黄宗智《长江三角洲的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The Peasant Family and Rural Development in the Yangzi Delta,1350—1988),斯坦福:斯坦福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页12—13]。黄宗智的负面评价被夏明德(Lynda S.Bell)认同,她指出,无锡的养蚕业,大多数由女性从业,她们每天的报酬要低于种田的男人[见夏明德:《一种工业,两个中国:无锡县的缫丝企业与农民家庭生产》(One Industry,Two Chinas:Silk Filatures and Peasant-Family Production in Wuxi County,1865—1937),斯坦福:斯坦福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页117—120]。利用满铁对南通的调查,武凯芝(Kathy Le Mons Walker)也指出了商业化对农业生产的负面影响,因为原棉生产迫使农民将大麦作为第二作物种植,才能配合上棉花种植,但其营养价值比小麦小得多[见武凯芝:《中国的现代性和农民的道路:长江三角洲北部的半殖民主义》(Chinese Modernity and the Peasant Path :Semicolonialism in the Northern yanzi Delta),斯坦福:斯坦福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页209—213]。因为这些著作使用的都是相同的材料,如满铁调查资料、卜凯的《中国的土地利用》或费孝通的《江村经济》,他们关于农村经济的不同结论源于方法差异,即源于怎样评估农村生活标准上的差异。在深入考查了1930年代至1940年代的农村调查之后,我认为,城乡之间的贸易条件和农民获取贷款的相对容易是农村幸福的主要决定因素,而这些在1930年之后都遭到了严重破坏。在本章小结,我将详细讨论本书在农村生活水准争论上的立场。
[25]
[26] 费孝通:《江村经济:中国农民的生活》,伦敦:Routledge and Kegan Paul,1939年版,页265—266;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上海事务所调查室:《江蘇省无锡県農村実態調查報告書》,页114;《江蘇省南通県農村実態調查報告書》,页125。
[27] 张履鸾:《江苏武进物价之研究》,南京:金陵大学,1933年,页9,17。
[28] 徐洪奎:“宜兴县乡村信用之概况”,见萧铮编:《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收入《中国地政研究所丛刊》第88卷,台北:成文出版社,1977年,页46525—46526。
[29] 张履鸾:《江苏武进物价之研究》,页20。
[30] 徐新吾:《中国近代缫丝工业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页334—335。
[31] 实业部银价物价讨论委员会:《中国银价物价问题》,页57;柯宗飞:“白银行情”,《金融与商业》第25卷第14号(1935年4月3日),页389。
[32] 柯宗飞:“白银行情”,《金融与商业》第25卷第14号(1935年4月3日),页389—390。
[33] 农村部门贸易条件的不利看起来相当普遍。例如,在江苏南京和安徽宿县,1931年后农民获得价格与支付价格之比已经变得非常不利(1931=100)。
[34] 中国海关:《中国对外贸易》,1929年,第1部分,页53。
[35] 杨荫溥:“中国都市金融与农村金融”,《新中华》第1卷第8期(1933年4月),页3。
[36] 陈光甫:“怎样打开中国经济的出路:由上海的金融现状讲到中国的经济出路”,《新中华》第1卷第1期(1933年1月),页27—28。
[37] 杨荫溥:“中国都市金融与农村金融”,《新中华》第1卷第8期(1933年4月),页3—4。
[38] 卜凯在调查了十个县后指出,51.5%的农民家庭负债[见卜凯:《中国的土地利用:统计数据》(Land utilization in China :statistics),芝加哥:芝加哥大学出版社,1937年版,页405]。土地委员会报告说,12个县的51.82%的农村家庭负债,中央农业实验所调查的50个县的负债数据是62%。尽管数字有所不同,但我们可以推测,该省有多于一半的农村家庭都在负债(见天野元之助:《中国農業経済論》,页208,引土地委员会《全国土地调查纲要》;及中央农业实验所:《农情报告》,第二年,第4号)。
[39] 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上海事务所调查室:《江蘇省無錫県農村実態調查報告書》,页128。
[40] 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上海事务所调查室:《江蘇省南通県農村実態調查報告書》,页151—153。
[41] 卜凯:《中国的土地利用》(Land utilization in China),芝加哥:芝加哥大学出版社,1937年版,页461。
[42] 中央农业实验所:“全国二十二省现况”,引自中央银行经济研究处编:《中国农业金融概要》,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页9。
[43] 费孝通:《江村经济:中国农民的生活》,页267—268,276—277。
[44] 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上海事务所调查室:《江蘇省无锡県農村実態調查報告書》,页115—116;《江蘇省南通県農村実態調查報告書》,页177。
[45] 天野元之助:《中国農業経済論》,页293—308,東京:改造社,1948年版;東京:龍渓書舎重印,1978年版。
[46] 互助会是循环储蓄和信贷协会(ROSCAs)的中国版本,后者在一些发展中地区如非洲和拉丁美洲很常见。关于ROSCA,参见Joanna Ledgerwood:Microfinance Handbook :An Institutional and Financial Perspective,页69—70。值得注意的是,由底层民众发展起来的非正式组织ROSCA,是用于向穷人提供信贷的小额金融项目。参见Paul Mosley:“从NGO向商业银行的转变”(玻利维亚),及Graeme Bukley:“为肯尼亚Jua Kali部门融资”(见David Hulme,Paul Mosley:Finance Against Poverty,伦敦:Routledge,1996年版)。在第八章,我会解释国民政府利用互助会重振农村金融市场的类似做法。
[47] 费孝通:《江村经济:中国农民的生活》,页268。
[48] 顾振中:“无锡农村经济衰落之现状”,《农行月刊》第1卷第4号(1934年5月)。
[49] 陆国香:“江苏典业衰落及问题”,《农行月刊》第3卷第6号(1936年),页43。
[50] 赵宗煦:“江苏省农业金融与地权之关系”,页46074;见萧铮编:“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收入《中国地政研究所丛刊》第87卷,台北:成文出版社,1977年。
[51] 天野元之助:《中国農業経済論》,页238。
[52] 王树槐:“江苏省的田价,1912—1937”,见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编:《近代中国农村经济史论文集》,台北南港: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89年版,页168。
[53] 王树槐:“江苏省的田价,1912—1937”,见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编:《近代中国农村经济史论文集》,台北南港: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89年版,页179。
[54] 顾振中:“无锡农村经济衰落之现状”,《农行月刊》第1卷第4号(1934年5月),页19—20。
[55] 楚挺如:“东台农村经济概况”,《农行月刊》第2卷第10号(1935年10月),页28;陈一:“无锡农村之现状”,《农行月刊》第2卷第4号(1934年4月),页32—33;严格:“中国农村金融流通方式的研讨”,《农行月刊》第2卷第10号(1935年10月),页11。
[56] 陆国香:“江苏典业衰落及问题”,《农行月刊》第3卷第6号(1936年),页43—56。
[57] 赵宗煦:“江苏省农业金融与地权之关系”,页46082—46083。
[58] 顾振中:“无锡农村经济衰落之现状”,页19—20。
[59] 陆国香:“江苏典业衰落及问题”,页43—44。
[60] 王天予:“无锡北夏的农村经济”,《农行月刊》第2卷第11号(1935年11月),页27—28。
[61] 实业部银价物价讨论委员会:《中国银价物价问题》,页63—64。
[62] 徐洪奎:“宜兴县乡村信用之概况”,页46514—46515。
[63] 同上书,页46531—46532;李笵:“武进县乡村信用之状况及其与地权异动之关系”,见萧铮编:《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收入《中国地政研究所丛刊》第88卷,台北:成文出版社,1977年,页46940—46941。
[64] 千家驹:“救济农村偏枯与都市膨胀问题”,《新中华》第1卷第8期(1933年4月),页11。
[65] 许多文章都对农村萧条给予了特别关注。参见冯子明:“农村问题之严重”,《银行周报》第16卷第44号(1935年11月15日);陈春生:“我国农村经济崩溃之危机及救济之方案”,《商业月报》第12卷第10号(1932年10月);蔡斌咸:“现阶段中国农村金融恐慌的检讨”,《新中华》第3卷第13期(1935年7月)。
[66] 姚庆三:“对外贸易与我国农村经济”,《社会经济月刊》,第1卷第9号(1934年9月),页80—81。
[67] 张嘉璈:“中国经济目前之病态及今后之治疗”,《中行月刊》第5卷第3号(1932年9月),页1—5。
[68] 陈光甫:“怎样打开中国经济的出路:由上海的金融现状讲到中国的经济出路”,《新中华》第1卷第1期(1933年1月),页29;张嘉璈:“中国经济目前之病态及今后之治疗”,《中行月刊》第5卷第3号(1932年9月),页3—4;王维骃:“救济农村应调剂农村金融之商榷”,《银行周报》第18卷第22号(1934年6月12日),页3—4;马寅初:“如何使上海游资及外国余资流入内地以为复兴农村之准备”,《银行周报》第18卷第29号(1934年7月31日),页1—12。
[69] 陈光甫:“陈光甫回忆录”,页48,纽约:哥伦比亚大学善本与手稿图书馆。
[70] 陈光甫:“怎样打开中国经济的出路:由上海的金融现状讲到中国的经济出路”,页28(作者原文用意译,此处按所引原文过录——译者注)。
[71] 章乃器:“发展农业金融以巩固经济基础议”,《银行周报》第16卷第21号(1932年6月),页15—16。
[72] 陈光甫:“怎样打开中国经济的出路:由上海的金融现状讲到中国的经济出路”,页29;张嘉璈:“中国经济目前之病态及今后之治疗”,页3—4。关于国民政府推行合作化运动的背景,参见陈意新:“国民党处理农村社会经济问题的做法:中国农村合作社运动,1918—1949”(华盛顿大学,博士论文,1995年),第3、4章。
[73] 唐有壬:“中国经济病态的诊断”,《中行月刊》第5卷第6号(1932年12月),页4。
[74] 我为清末民初农民生活水准是下降(黄宗智、夏明德、武凯芝)还是上升(劳伦·勃兰特)的争论提供了一个全球视野。一方面,我对1929年以前农业价格和城乡之间贸易条件的分析表明,自19世纪末以来农村的困苦就一直持续并不断增大的消极看法是有问题的。(参见黄宗智《长江三角洲的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页12—13;夏明德:《一种工业,两个中国》,页117—20;武凯芝:《中国的现代性和农民的道路》,页209—13。)另一方面,也不能忽视1930年代初农村萧条的严重性,尤其是农村金融机构的衰退,尽管勃兰特对整个20世纪上半叶的农村经济持有相对更乐观的看法(参见勃兰特:《商业化与农业发展》第4、5章)。关于争论的主要观点,参见王国斌(R.Bin Wong):“中国经济的历史与发展”,《亚洲研究期刊》(Journal of Asian Studies),第51卷第3号(1992年8月),及“中国农民经济的发展”,《农民研究》(Peasant Studies),第18卷第1号(1990年)。
[75] 徐新吾:《中国近代缫丝工业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页674—675。
[76]《中行月刊》,第2卷第7号(1931年1月),页52,70。
[77] 刘大钧:《上海缫丝业》,上海:出版者不详,1931年版,页8。
[78] 同上书,页37。
[79] 浙江兴业银行调查处:“1931年之海外丝市回顾”,页29—30。
[80]《中行月刊》,第3卷第5号(1931年11月),页118。
[81] 徐新吾:《中国近代缫丝工业史》,页311。
[82] 上野裕也:《戦間期の蚕糸業と紡績業》,東京:汲古書院,1994年版,页83—87。
[83]“缫丝工业同业会请财政部发行公债”,上海市缫丝工业同业公会档案,S37-1-145。
[84] 寿百:《经济江浙丝业问题》,《商业月报》,第12卷第4号(1932年4月),页1—3;“沪市丝厂开工之调查”,《商业月报》,第12卷第1号(1932年1月),页1。
[85] 徐新吾:《中国近代缫丝工业史》,页321。
[86]“丝业恐慌中各专家对救济问题之论见”,《国际贸易导报》第4卷第1号(1932年6月),页2—3。
[87]《中行月刊》,第4卷第5号(1932年5月),页80。
[88]《美国蚕丝与人造纤维月刊》(American Silk and Rayon Journal),1932年12月刊,页41。
[89] 同上书,1933年11月刊,页45。
[90] 李述初:《二十三年丝业之回顾》,《社会经济月报》,第2卷第1号(1935年1月),页57—72。
[91] 徐新吾:《中国近代缫丝工业史》,页301—302,322—323。
[92]“缫丝工业同业会请财政部发行公债”,上海市缫丝工业同业公会档案,S37-1-145。
[93] 刘大钧:《上海缫丝业》,页15。
[94]“缫丝工业同业会请财政部发行公债”,上海市缫丝工业同业公会档案,S37-1-145。
[95]“江苏丝业公债案”,实业部档案,422(4)—923。
[96]“修正江浙丝业公债条例”,《工商业半月刊》第3卷第10号(1931年5月15日),页8—9;徐新吾:《中国近代缫丝工业史》,页345—346。1932年5月,政府批准了缫丝同业会的申请,取消了生丝出口税和特捐[“行政院通过救济江浙丝业办法”,《工商业半月刊》第4卷第9号(1932年5月1日);徐新吾:《中国近代缫丝工业史》,页346]。
[97]“交通银行无锡行就欠款项分户说明表”,交通银行档案,398—8903。
[98]“缫丝工业同业会请财政部发行公债”,上海市缫丝工业同业公会档案,S37-1-145。
[99]“缫丝工业同业会请财政部发行公债”,上海市缫丝工业同业公会档案,S37-1-145。
[100] 徐新吾:《中国近代缫丝工业史》,页328—333。
[101] 刘大钧:《上海缫丝业》,页20。
[102]“行政院抄发实业部救济江浙缫丝业办法提案给江苏浙江省训令”,(1932年4月4日),见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财政经济(6),页220—225。
[103]“江浙丝业之危机及政府救济办法”,《商业月报》第12卷第4号(1932年4月),页3—4。
[104]“财政实业部等关于发行江浙丝业短期公债及救济丝业的有关文件”(1932年8—9月),见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财政经济(6),页229—237。
[105]《中行月刊》第7卷第6号(1934年12月),页154。
[106]“上海市丝厂业同业公会调查表”,转引自徐新吾:《中国近代缫丝工业史》,页347。
[107]“交通银行无锡行就欠款项分户说明表”,交通银行档案,398—8903。
[108]“锡行整理旧欠各款账略目录”,交通银行档案,398—8903。
[109]“锡行整理旧欠各款账略目录”,交通银行档案,398—8903。
[110]《申报》(1934年8月21日),转引自高景岳、严学熙编:《近代无锡蚕丝业资料选辑》,页196—197。
[111]《商业月报》,第12卷第7号(1932年7月),页4—5。
[112] 刘大钧:《上海缫丝业》,页22。
[113]“苏省茧市衰落致农村危机”,《工商半月刊》,第4卷第11号(1932年6月1日),页5—7。
[114]《晨报》(原文为Zhenbao,疑为Chenbao拼写错误),1932年6月2日。
[115] 同上,1932年6月24日。
[116]“丝业恐慌中各专家对救济问题之论见”,《国际贸易导报》第3卷,第2—4号(1932年4月),页1—41;文中有来自26个来自缫丝业和养蚕业的个体或机构关于衰落原因和可能的补救措施的意见。
[117]“去年棉业之经过情形”,《工商半月刊》,第2卷第3号(1930年2月1日),页8—20。
[118] 李文海:《中国近代大灾荒》,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页202—236。
[119]《中行月刊》,第3卷第3号(1931年9月),页72。
[120]《去年上海重要商品实况之回顾》,《商业月报》,第12卷第1号(1932年1月),页2—3。
[121]《华商纱厂联合会年会报告书》(1933年4月),页24—26,转引自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荣家企业史料》,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页350。
[122]“东北纱税之不平等”,《纺织时报》(1932年5月12日),转引自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荣家企业史料》,页350。
[123] 严中平:《中国棉纺织史稿》,北京:科学出版社,1963年版,页199—200。
[124]“东北国产纱布销路减少”,《工商半月刊》,第4卷第11号(1932年6月1日),页126。
[125] 实业部国际贸易局:《中国实业志》,第八编第一章,页91—92。
[126]“民国二十一年中国棉织业之回顾(续)”,《工商半月刊》,第5卷第4号(1933年2月15日),页2。
[127]“民国二十一年中国棉织业之回顾”,《工商半月刊》,第5卷第3号(1933年2月1日),页2。
[128]“华商纱厂联合会年会报告书”(1934年7月),《中行月刊》第9卷第1号,页189。
[129]《中行月刊》第5卷第6号(1932年12月),页176。
[130]“民国二十一年中国棉织业之回顾(续)”,《工商半月刊》,第5卷第4号(1933年2月15日),页42—43。
[131]“棉纺织工业同业公会董事会纪录”(1936年4月25日),上海市棉纺织工业同业会档案,S30-1-42。
[132]“土布销路锐减”,《工商半月刊》,第5卷第12号(1933年6月15日),页126。
[133] 原棉支持系1933年5月通过的《农业调整法》的一部分。该法令限制棉花生产,转移市场盈余,给减产的农民以直接补偿,在政府的监督下建立市场协议(见金德尔伯格:《大萧条下的世界》[The World in Depression],页199)。
[134] 中国银行经济研究室:“二十三年份我国重要商品之回顾”,《中行月刊》第10卷,第1—2号(1935年1—2月),页65。
[135] 久保亨:《戦間期中国「自立への模索」:関税通貨政策と経済発展》,東京:東京大学出版会,1999版,第4章。
[136]“行政院交办国民党四届六中全会吴敬恒等请迅免棉花进口税提案给实业部训令”(1935年11月26日),以及“实业财政两部关于办理吴敬恒等提案经过复行政院回呈”(1936年2月19日),见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财政经济(6),页118—120。
[137]《中行月刊》第6卷第5号(1933年5月),页150。
[138] 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荣家企业史料》,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页363。
[139] 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荣家企业史料》,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页378。
[140] 陆辉:“去年中国棉织业之回顾”,《工商半月刊》第6卷第8号(1934年4月15日),页8—9;卜睿哲(Richard Bush):《国民党中国的实业与政治:国民党政权与长江下游地区的纱厂主(1927—1937)》(Industry and politics in Kuomintang China :the Nationalist regime and Lower Yangtze Chinese cotton mill owners,1927—1937),哥伦比亚大学博士论文,1978年,页207。
[141]“棉纺织工业同业公会董事会纪录”(1936年4月25日),上海市棉纺织工业同业会档案,S30-1-41。
[142]“荣宗敬报告上海华商纱厂危机并拟具救济方案致行政院呈”(1933年4月21日),见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财政经济(6),页14—16。
[143]“国民党中执会关于全国纱厂减工情形及救济办法与行政院来往信”(1933年4月—5月),见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财政经济(6),页18—19。
[144]《时事新报》,1933年4月26日。
[145]《中行月刊》第6卷第5号(1933年5月),页150。
[146] 卜睿哲(Richard Bush):“国民党中国的实业与政治:国民党政权与长江下游地区的纱厂主(1927—1937)”,哥伦比亚大学博士论文,1978年,页210—211。
[147] 严中平:《中国棉纺织史稿》,北京:科学出版社,1963年版,页231。
[148] 同上书,页230。
[149] 在长江三角洲18个破产工厂中,有10家被银行或金融机构联合组织控制。见上引书,页234—235。
[150] 严中平:《中国棉纺织史稿》,北京:科学出版社,1963年版,页233。
[151] 大生第一纺织公司仅包括一厂和二厂,下文提到的启东工厂是单独的。
[152] 富沢芳亜:《銀行団接管期の大生第一紡織公司——近代中国における金融资本の紡織企业代理管理をめぐって》,《史学研究》,第204号,1994,页68—74。
[153] 久保亨:《戦間期中国の綿業と企業経営》,東京:汲古書院,2005年版,页29—41。除金城和中南外,1935年,同城(音译)、四行储备会和交通银行还提供60000元给新裕作为运营资金。
[154] 关于申新1934年的危机请参看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编《荣家企业史料》中的公司纪录,页408—468。关于危机的政治背景请参看卜睿哲:“国民党中国的实业与政治:国民党政权与长江下游地区的纱厂主(1927—1937)”,页233—247,以及曾玛琍:《拯救国家:民国时期经济现代性》,页183—188。
[155] 曾玛琍在《拯救国家》一书中解释说,孔祥熙拒绝申新请求政府援助完全是因为他与汪精卫和陈公博的政治冲突。她认为,孔祥熙拒绝对申新的派系控制以及营救他的朋友荣宗敬,目的是削弱汪和陈对棉业的影响力。但是,财政部的纪录显示,总的说来对棉业的财政支持一向是很少的。例如,在1934年8月,孔祥熙拒绝了荣宗敬延期交纳综合税和发行政府债券挽救纱厂的请求(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荣家企业史料》,页454—457)。本书第八章将说明财政束缚而非内部派系冲突影响了政府对工业萧条的应对。
[156] 严中平:《中国棉纺织史稿》,北京:科学出版社,1963年版,页232。
[157] 陈光甫:“陈光甫回忆录”,页42,见陈光甫档案,哥伦比亚大学善本与手稿图书馆,纽约。
[158] 国家关税税则委员会:《上海商品价格年度报告》,1934年,页19。
[159] 耿爱德(Eduard Kann):“中国经济:1925—1935年十年回顾”,《金融与商业》第27卷第20号(1936年5月13日),页539—543;第21号(1936年5月20日),页567—571。
[160] 柯宗飞:“白银行情”,《金融与商业》第25卷第12号(1935年3月20日),页327—328。参见第一章关于对白银进出中国的流动的解释。
[161] 国家关税税则委员会:《上海商品价格年度报告》,1934年,页21。
[162] 雷麦:《外人在华投资》,纽约,麦克米兰,1933年版,页185。
[163] 柯宗飞:“白银行情”,《金融与商业》第25卷第11号(1935年3月13日),页296—297。
[164] 柯宗飞:“白银行情”,《金融与商业》第25卷第11号(1935年3月13日),页296—297。
[165]“中国银行民国十九年度营业报告”,中国银行总行和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中国银行行史资料汇编:上编(1912—1949)》,南京:档案出版社,1990年版,第三册,页2017。以下简称“行史资料”。
[166]“中国银行民国十九年度营业报告”,中国银行总行和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中国银行行史资料汇编:上编(1912—1949)》,南京:档案出版社,1990年版,第三册,页2065。
[167]《银行周报》第685期(1931年2月10日)(此处系根据英文回译——译者注)。
[168]《金融与商业》第23卷第9号(1934年2月28日)。
[169]《地产月刊》,1932年2月。
[170] 林维英:《中国之新货币制度》,芝加哥大学出版社,1936年版,页41。
[171] 同上书,页42。
[172] 同上书,页45。
[173]“中国银行民国十九年度营业报告”,《行史资料》,第三册,页2016。
[174] 柯宗飞(音,Koh Tsung Fei):“白银行情”,《金融与商业》第25卷第10号(1935年2月20日),页206。
[175] 林维英:《中国之新货币制度》,页22—24。
[176] 中国海关:《中国贸易》,1932,1:27。
[177] 同上书,1933,1:62。
[178] 雷文斯:《银钱》,印第安纳州伯明顿:原理出版社,1939年版,页217。
[179] 林维英:《中国之新货币制度》,页29。
[180] 国家关税税则委员会:《上海商品价格年度报告》,1934年,页117。
[181] 同上书,1935,页23。
[182] 林维英:《中国之新货币制度》,页30。
[183] 国家关税税则委员会:《上海商品价格年度报告》,1934年,页117。
[184] 罗斯基(《战前中国经济增长》,伯克利:加利福尼亚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页179)、劳伦·勃兰特和托马斯·萨金特(“关于中国和美国白银买卖新材料的解释”,载Working Papers in Economic,E-87-3,斯坦福:哈佛研究所、斯坦福大学,1987,页5,页11—16)认为,城市金融市场资金的增加表明了商业和工业的强劲活力。这种解释需要修正,因为:(1)1930年至1934年增加的银行存款主要来源于农村地区外逃来的资本;(2)这些资金投资于房地产和政府债券,而不是商业或工业。本章下一节将提供更详细的证据。
[185] 林维英:《中国之新货币制度》,页51—52。
[186]《金融与商业》第21卷第2号(1933年1月18日)。
[187]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上海钱庄史料》,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页783—789,801—805。
[188] 政府将政府债券的利率从每年9%统一降到每年6%,并且延长赎回时间[耿爱德:“中国的贷款政策”,《金融与商业》第28卷第27号(1936年12月30日),页724]。
[189] 张嘉璈:《恶性循环的通货膨胀:中国的经历(1939—1950)》(The Inflationary Spinal:The Experience in China,1939—1950),纽约:约翰威立国际出版公司,1958年版,页119。
[190] 雷文斯:《银钱》,页244—245。
[191] 同上书,页221。
[192] 同上书,页248—251。
[193]“批准伦敦白银协定”,《金融与商业》第23卷第11号(1934年3月14日),页306—307。
[194] 计算如下:白银的货币价值为每盎司1.2929美元。扣除61.32%铸币税、铸造费和其他铸造损耗,产生了每金衡盎司50.01美分的净价。
[195] 雷文斯:《银钱》,表15,页273。
[196] 国家关税税则委员会:《上海商品价格年度报告》,1934年,表11,页21。
[197] 同上书,表12,页22。
[198] 雷文斯:“美国白银政策与中国”,《哈佛商业评论》第14卷(1935年秋季号),页52;林维英:《中国之新货币制度》,页27。
[199]“中国银行民国二十三年度营业报告”,《行史资料》,第三册,页2135。
[200]《金融与商业》,第24卷第1号(1934年7月4日),页10;第8号(1934年8月22日),页204。
[201]《金融与商业》,第24卷第8号(1934年8月22日),页304。
[202]《金融与商业》,第24卷第1号(1934年7月4日),页10;第6号(1934年8月8日),页147;第7号(1934年8月15日),页176。
[203] 国家关税税则委员会:《上海商品价格年度报告》,1934年,页22。
[204] 雷文斯:“美国白银政策与中国”,页53;耿爱德(Eduard Kann):“金融笔记”,《金融与商业》,第28卷第26号(1936年12月23日),页689。参见第一章对白银市场运作的解释。
[205] 景复朗(Frank H.H.King):《汇丰银行史》,第三卷,剑桥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页408。
[206]《金融与商业》,第24卷第12号(1934年9月19日),页316。
[207] 雷文斯:《银钱》,页299—301。
[208]“孔祥熙关于征收白银出口税及平衡税以防止白银外流提案”,见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第五辑第一编(4),页173—174(经核对原文,此处作者对所引原文做了概括性编译,故仍按作者原文译出——译者注)。
[209]“二十四年度中国银行报告”,《行史资料》,第三册,页2178—2179。
[210]《金融与商业》,第24卷第17号(1934年10月24日),页458。
[211] 国家关税税则委员会:《上海商品价格年度报告》,1934年,表12,页23。
[212] 景复朗:《汇丰银行史》,第三卷,页411。
[213] 周伯隶:《白银问题与中国货币问题》,页112,页158;飯島幡司:《支那幣制の研究》,页268—272,皆引自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室编:《中华民国货币史资料第二辑(1924—1949)》,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页153—155。
[214] 宮下忠雄:《支那貨幣制度論》,大阪:宝文館,1943年版,页226—234。
[215] 亚瑟·杨格(Arthur Young):《中国建设国家的努力(1927—1937):财政和经济纪录》(China's Nation-Building Effort,1927—1937:The Financial and Economic Record),斯坦福:胡佛研究所出版社,1971年版,页232(该书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中译本,中译本书名为《一九二七至一九三七年中国财政经济情况》,译者为陈泽宪、陈霞飞——译者注)。
[216] 雷文斯:《银钱》,表18,页299—301。根据中国银行1934和1935年的报告,雷文斯估计1934年中国白银净出口总值为28000万元(相当于21100万盎司),其中26000万元被官方纪录在案,走私只有2000万元。1935年官方纪录只有5900万元,估计有价值23000万元的白银走私出中国。净出口总数达28900万元(21800万盎司)。
[217]《中行月刊》第9卷第5号,页116。
[218] 张嘉璈:“内地与上海”,《银行周报》第18卷第14号(1934年4月),页13—15。
[219] 许维雍,黄汉民:《荣家企业发展史》,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页101—103。
[220] 申新的案例表明,有关抵押借款的法律也变得不利于债权人了。1930年5月以前,当民国关于财产权利的民法有效施行的时候,如果遇到拖欠贷款,债权人可以自由地出售抵押物。但根据民国民法,债权人要拍卖抵押品须取得中国法院的许可。申新的案例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因为作为被送交到法庭的案例之一,它的不良意图引起了汇丰银行等外国债权人的怀疑。参见南満洲鉄道株式会社(SMRC)調查部:“上海における不動産慣行調査資料その1”,页129—131。
[221]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上海钱庄史料》,页253。
[222] 景复朗:《汇丰银行史》,第三卷,页409。
[223]“中国银行民国二十年度营业报告”,见《行史资料》,第三册,页2055。
[224] 亚瑟·杨格:《中国建设国家的努力》,页222;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上海钱庄史料》,页233。
[225]“行政院关于上海市商会电请救济沪市金融训令”,见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财政经济(4),页607—609。
[226]“蒋介石与孔祥熙为解救上海金融危机来往电”,见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财政经济(4),页610—611。
[227] 林维英:《中国之新货币制度》,页85。
[228] 财政部与中国银行沟通资料收集在《行史资料》,第一册,页215—221。
[229]“孔祥熙为紧急应付沪市金融风潮致汪精卫电”,见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财政经济(4),页622—623。
[230]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上海钱庄史料》,页235—242。
[231] Frank Tamagna:《中国的银行与金融》,纽约:太平洋关系研究所,1942年版,页161。
[232]《金融与商业》,第25卷第23号(1935年6月5日),页641。
[233] 耿爱德,《金融与商业》第28卷第16号(1934年10月17日),页427;陈光甫:“怎样打开中国经济的出路:由上海的金融现状讲到中国的经济出路”,《新中华》第1卷第1期(1933年1月),页29。
[234] 张嘉璈:《恶性循环的通货膨胀:中国的经历(1939—1950)》,纽约,约翰威立国际出版公司,1958年版,页1—7。
[235] 多萝茜·博格(Dorothy Borg):《美国和1933—1938年的远东危机:从满洲事件到中日宣战初期》(The United States and the Far Eastern Crisis of 1933—1938:From the Manchurian Incident through the Initial Stage of the Undeclared SinoJapanese War),马萨诸塞州剑桥:哈佛大学出版社,1964年版,页75—76。
[236] 小林英夫:“幣制改革をめぐる日本と中国”;波多野澄雄:“幣制改革への動きと日本対中政策”,均见野澤豊编《中国の幣制改革と国際関係》,東京大学出版会,1981年版。
[237] 松浦正孝:“再考日中戦争前夜——中国幣制改革と兒玉訪中団をめぐって”,载《国際政治》第122号(1999年9月),页135—138。日本财政部的一位官员在交给外务省的一份备忘录里说,由于此前多年的贸易逆差,日本政府不能贷款给中国,除非它能增加日本对中国的出口,见外务省纪录A.2.1.0.C6。
[238] 关于英国对东亚的政策,参见恩迪科特(Stephen Endicott):《外交与企业:英国对华政策(1933—1937)》(Diplomacy and Enterprise :British China Policy,1933—1937,英国曼彻斯特:曼彻斯特大学出版社,1975),以及木畑洋一:“リース·ロス使節団と英中関係”(即“李滋—罗斯使节团与英中关系”,见野澤豊编《中国の幣制改革と国際関係》)。关于美国政策,参见多萝茜·博格:《美国和1933—1938年的远东危机》、滝田賢二:“ルーズベルト政権と米中協定”(即“罗斯福政府与美中协定”)以及斎藤叫:“アメリカ銀政策の展開と中国”(即“美国白银政策的实施与中国”),后二者均收入上引野澤豊所编书。
[239] 美国国务院编:《美国对外关系:外交文件,1933—1934》(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 :Diplomatic Papers),华盛顿特区:政府印刷局,1949年版,3:443—444。
[240] 约翰·布鲁姆(John Blum):《摩根韬日记摘编:危机年代(1928—1938)》(From the Morgenthau Diaries :Years of Crisis,1928—1938),1959年版,页205—206。
[241] 美国国务院编:《美国对外关系:外交文件,1933—1934》,3:449—450。
[242] 美国国务院编:《美国对外关系:外交文件,1935》,3:558—560。
[243] 同上书,页585。摩根韬建议中国政府把剩余的白银存储在大通银行上海分行。作为对摩根韬建议的回应,孔祥熙要求中国政府批准任何被要求的白银输运(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室编:《中华民国货币史资料第二辑(1924—1949)》,页140—141)。
[244] 亚瑟·杨格:《中国建设国家的努力》,页224。
[245]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室编:《中华民国货币史资料第二辑(1924—1949)》,页125—126。
[246] 同上书,页137。
[247] 美国国务院编:《美国对外关系:外交文件,1935》,3:533—534。
[248] 同上书,页160—161。关于1930年代的财团活动,参见“国際金融資本とアジアの戦争:終末期に於ける対中四国借款団”,载《年報近代日本研究》第2辑(1980年)。
[249]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室编:《中华民国货币史资料第二辑(1924—1949)》,页138。
[250] 同上书,页160—161。
[251] 当时中国政府对日本的态度是复杂的。根据日本驻南京大使1935年3月6日的电报,孔祥熙曾经向他询问,日本政府是否可以提供一项以中国海关税收作担保的5亿—10亿美元的贷款(见外务省纪录A.2.1.0.C6)。但中国方面现在没有有关这一请求的文件。日本政府拒绝了借贷请求。关于日本政府对中国政府请求贷款的反应,参见松浦正孝:“再考日中戦争前夜:中国幣制改革と兒玉訪中団をめぐって”,页135—138。如果说中国政府既不想得罪日本,也不想让日本支配中国的通货,那么财团借款看来是避免这两种极端的选择。关于这期间中日关系的复杂性以及中国政府内部对这一问题的分歧,参见柯博文(Parks Coble):《面对日本:中国政治与日本帝国主义(1931—1937)》(Facing Japan :Chinese Politics and Japanese Imperialism,1931—1937),哈佛大学东亚研究理事会,1991,页174—194(柯博文此书有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中译本,中译本书名为《走向“最后关头”:中国民族国家构建中的日本因素1931—1937》,译者为马俊亚。——译者注)。
[252] 美国国务院编:《美国对外关系:外交文件,1935》,3:535—537。
[253] 约翰·布鲁姆:《摩根韬日记摘编》,页208。
[254] 美国国务院编:《美国对外关系:外交文件,1935》,3:539。
[255] 木畑洋一:“リース·ロス使節団と英中関係”(即“李滋—罗斯使节团与英中关系”)。值得注意的是,英国财政部最初计划通过满洲国为国民政府提供贷款。英国财政部希望,这样一来,国民政府将接受满洲国,并且英国政府也将加强其对中国政府的影响力。
[256] 同上书,页207。
[257]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室编:《中华民国货币史资料第二辑(1924—1949)》,页162。
[258] 亚瑟·杨格:《中国建设国家的努力》,页228。
[259] 日本政府一开始就不打算参与多边贷款计划。1935年3月18日,外务省大臣广田弘毅指示日本驻华大使,无论如何都要阻止这一计划成为现实,因为日本无力在对华财政援助上与英美竞争。他还反对派遣特使与列强和中国会商。日本政府拖延答复英国,仅仅是因为它不想为贷款计划失败遭受指责。见外务省纪录A.2.1.0.C6。
[260]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室编:《中华民国货币史资料第二辑(1924—1949)》,页166。
[261] 关于英国的国内政策和李滋—罗斯代表团等事,参见恩迪科特《外交与企业:英国对华政策(1933—1937)》。
[262] 例如,1935年11月2日,也就是中国政府宣布币制改革前一天,日本驻华大使给广田弘毅的电报表明日本政府并不知悉有关币制改革的重要信息(见1935年11月2日驻华大使有吉明致外相广田弘毅电,外务省纪录E.1.4.0.2-3)。李滋—罗斯也没有向日本透露任何有关币制改革的信息(见李滋—罗斯文件,T188/118,页172)。
[263] 雷文斯:《银钱》,页311。
[264] 恩迪科特:《外交与企业》,页102—114。
[265] 李滋—罗斯文件,T188/118,页10。
[266] 同上书,页16。
[267] 同上书,页24。孔祥熙的说法可能基于此前美国财政部对中国白银的收购。
[268]“关于预算形势的备忘录,1935年10月4日,孔祥熙致李滋—罗斯”,见亚瑟·杨格文件,第44匣。
[269] 李滋—罗斯文件,T188/118,页27。
[270] 李滋—罗斯文件,T188/118,页79。
[271] 同上书,页16。
[272] 同上书,页32—37。
[273] 同上书,页24—26。
[274] 李滋—罗斯文件,T188/118,页75。
[275] 同上书,页71。
[276] 同上书,页27。
[277] 同上书,页122—125。
[278] 关于政府平衡预算的宣告,参见“财政部长孔祥熙实施法币政策宣言”,载卓遵宏编:《抗战前十年货币史资料》,台北:国史馆,1985,第1册,页179—181。关于币制改革后中央银行的资本化和重组,参见“国民政府公布之修正中央银行法,1936年1月23号”,载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江苏省金融制编委会:《金融法规》,页616—622。关于将现存国内债务转变为统一公债,参见“财政部颁发统一公债掉换旧有债券办法布告”,载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1编财政经济(3),页199—203。
[279] 由于日本政府和工商界强调英国对中国币制改革的作用,致使日本对中国币制改革的研究长期共享着英国对此事的看法。近来对中国经济的研究指出了李滋—罗斯角色的有限性。有关此事的有关历史研究文献,请参见久保亨:《戦間期中国「自立への模索」:関税通貨政策と経済発展》,東京:東京大学出版会,1999版,页195—196。这项研究即建立在这些分析之上,但是重新评价了李滋—罗斯在形成新货币体系上对中国政府的影响。
[280] 李滋—罗斯文件,T188/118,页250。
[281] 同上书,页145。
[282] 同上书,页172。
[283] 同上书,页250。
[284] 国家关税税则委员会:《上海商品价格年度报告》,1935年,页27。
[285] 林维英:《中国之新货币制度》,页76—77。
[286] 见第1章对货币交易中即期外汇和远期外汇的解释。即期汇率与远期汇率的差异视利率和汇兑风险而定,也就是说,(1)两国间的利率差异,趋向等同于即期汇率和远期汇率间的差异(利率套汇);(2)溢价或折扣的规模,如远期英镑与即期英镑相比,表明了市场期望英镑增值或贬值的强度。
[287] 原文缺。
[288] 林维英:《中国之新货币制度》,页76—77。
[289]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室编:《中华民国货币史资料第二辑(1924—1949)》,页167。
[290] 亚瑟·杨格:《中国建设国家的努力》,页235。
[291] 约翰·布鲁姆:《摩根韬日记摘编》,页197—198。
[292] 亚瑟·杨格:《中国建设国家的努力》,页234。
[293]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室编:《中华民国货币史资料第二辑(1924—1949)》,页168。
[294] 亚瑟·杨格:《中国建设国家的努力》,页235。
[295] 卓遵宏:《抗战前十年货币史资料》,第1册,页213—214。
[296] 亚瑟·杨格:《中国建设国家的努力》,页240;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室编:《中华民国货币史资料第二辑(1924—1949)》,页207。
[297] Frank Tamagna:《中国的银行与金融》,纽约:太平洋关系研究所,1942年版,页198。
[298] 孔祥熙致洋商银行公会主席暨渣打银行经理W.R.Cockburn,1935年12月30日,转引自景复朗:《汇丰银行史》,第三卷,页414。
[299] 景复朗:《汇丰银行史》,第三卷,页409。
[300] 张嘉璈:《恶性循环的通货膨胀:中国的经历(1939—1950)》,页258—286。
[301] 陈光甫:“陈光甫回忆录”,页77,纽约:哥伦比亚大学善本与手稿图书馆。
[302]“孔祥熙致陈光甫”(1936年3月14日),陈光甫私人文件,“白银使命1936”,日记,藏纽约:哥伦比亚大学善本与手稿图书馆。
[303] 李滋—罗斯文件,T188/118,页57。
[304] 同上书,页72,227。
[305] 同上书,页250。
[306]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室编:《中华民国货币史资料第二辑(1924—1949)》,页246。
[307] 约翰·布鲁姆:《摩根韬日记摘编》,页217—218。
[308] 亚瑟·杨格:《中国建设国家的努力》,页250。
[309] 亚瑟·杨格:《中国建设国家的努力》,页247;约翰·布鲁姆:《摩根韬日记摘编》,页215—216。
[310] 亚瑟·杨格:《中国建设国家的努力》,页241。
[311] 约翰·布鲁姆:《摩根韬日记摘编》,页217—218。
[312] 美国政府尤其是国务院,力图避免激怒日本,日本是它在亚洲最重要的经济伙伴。1935年,美国在日本的投资达到38700万美元,是其在中国投资的三倍;美日贸易总值35620万美元,也比美中贸易的三倍还多。国务院认为,要使美国经济从大萧条中恢复过来,维持跟日本的良好关系是必要的[滝田賢二:“ルーズベルト政権と米中協定”(即“罗斯福政府与美中协定”),见上引野澤豊所编书,页176—177]。
[313] 约翰·布鲁姆:《摩根韬日记摘编》,页187—198。
[314] 雷文斯:《银钱》,页317。
[315]“陈光甫致孔祥熙”(1936年5月29日),陈光甫私人文件,“白银使命1936”,日记。
[316]“使团报告”,陈光甫私人文件,“白银使命1936”。
[317] 亚瑟·杨格:《中国建设国家的努力》,页242—244。1937年6月,中国持有外币总额共计37900万美元;其中黄金(以每盎司35美元算)占12.0%;美元占19.5%;英镑(按与美元比价4.95美元算)占24.3%;白银(以每盎司45美分算)占44.3%;日元(按与美元比价0.29美元算)占0.02%。自1937年7月到1941年的战争期间,大多数白银都卖给了美国财政部(亚瑟·杨格:《中国建设国家的努力》,页248—249)。
[318] 李滋—罗斯文件,T188/118,页250。
[319]“给孔祥熙博士阁下的备忘录,内容为对T.Chen's有关限制外汇的备忘录的研究,1936年7月8日”,见亚瑟·杨格文件,第42匣。
[320]“1936年4月2日备忘录”,见亚瑟·杨格文件,第42匣。
[321] Frank Tamagna:《中国的银行与金融》,页148。
[322] 参见以下杂志和报纸文章:侯舒同(音,Hou Shutong)“评财部币制新令”(见《抗战前十年货币史资料》第3册,页247—264),黄远斌(音,Huang Yuanbin)“新货币政策之成功关键”(见《抗战前十年货币史资料》第3册,页336—358),顾季高“中国新货币政策与国际经济均衡”(见《抗战前十年货币史资料》第3册,页373—374,该文原载《东方杂志》第32卷第23、24号),顾季高说,一些银行反对币制改革,因为他们对政府不信任。
[323]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室编:《中华民国货币史资料第二辑(1924—1949)》,页127。
[324] 同上书,页473。
[325] 桂中枢:《中国年鉴1936—1937》,上海:中国年鉴出版公司,1937年版,页507—508。
[326] 陈光甫即持这种意见(参见陈光甫“给孔祥熙博士阁下的备忘录,内容为对T.Chen's有关限制外汇的备忘录的研究,1936年7月8日”,见陈光甫“回忆录”。)
[327] 亚瑟·杨格:《中国建设国家的努力》,页108—109。
[328]“国民政府准中政会核定1936年度国家普通预算训令”,见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1编财政经济(1),页458—459。实际上,从1935年11月到1937年7月,国民政府只发行了两项公债,总计12000万元,而从1927年5月到1935年10月,共发行了36笔公债,总计178000万元。参见中国联合准备银行编,《中国内外债详编》,北京:中国联合准备银行调查室,1940年版,第1章,表2。
[329] 亚瑟·杨格:《中国建设国家的努力》,页272。
[330] 国家关税税则委员会:《上海商品价格年度报告》,1936年,页4。
[331] Frank Tamagna:《中国的银行与金融》,页145。
[332] A.B.Lewis、Wang Lien:《江苏武进农业价格》,载《经济实情》第2卷第2号(1936年10月),页73—91。
[333]“中国银行年度报告”,《金融与商业》第29卷第14号(1937年4月7日),页361。
[334] 1931年,日本令日元贬值,使日本产品价格取得竞争优势,进入了东南亚市场。1936年中国的出口刚一恢复,日本政府和工商界就非常关注他们与中国企业的竞争。参见籠谷直人《アジア国際通商秩序と近代日本》,名古屋:名古屋大学出版会,2000年,页392。关于1930年代中期中国和日本对东南亚出口的增加,很重要一点是要注意到无论是中国元还是日元,相对于与当地使用货币挂钩的英镑都在贬值(参见杉原薫:《アジア間貿易の形成と構造》,ミネルヴァ書房,1996年,页129—131)。
[335]“一图之两面:中国外债与抵押之形势”,《金融与商业》第29卷第20号(1937年5月19日),页513。
[336] 久保亨:《戦間期中国「自立への模索」——関税通貨政策と経済発展》,页219—21;斎藤叫:“アメリカ銀政策の展開と中国”,页157—58。币制改革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成功,以及随之而来的外国投资的增长,令日本政府不安。在政府内部,对改革的反应各不相同。其中一方,指责西方列强的干预,日本军方还干扰币制改革在华北地区的实行,阻止白银南运。归根结底,是想在华北建立一个日本傀儡政府。另一方,即外务省的自民党成员和日本工商界,则支持国民政府,试图建立起两国之间良好的经济关系。参见松浦正孝:“再考日中戦争前夜——中国幣制改革と兒玉訪中団をめぐって”,载《国際政治》第122号(1999年9月),页138—146。
[337]“中国银行年度报告”,《金融与商业》第29卷第14号(1937年4月7日),页361。
[338]“上海银行公会公共准备金委员会第十五次年会报告”,《金融与商业》第29卷第11号,页287。
[339]“汇丰银行眼中的中国现状”,《金融与商业》第29卷第11号,页249。
[340] 陈光甫:“陈光甫回忆录”,页87。
[341] 韦立德:“应对世界性萧条:国民政府与中国工商业的关系,1932—1936”,《现代亚洲研究》第25卷,第4期(1991年10月),页649—674;卜睿哲:《国民党中国的实业与政治:国民党政权与长江下游地区的纱厂主(1927—1937)》,哥伦比亚大学博士论文,1978年。
[342]“上海生丝市场之评论”,《金融与商业》第26卷,第7号(1935年8月14日),页167。
[343]“上海生丝市场”,《金融与商业》第27卷,第7号(1936年2月12日),页169。
[344]“1935年的中国实业”,《金融与商业》第27卷,第15号(1936年4月8日),页400。
[345]“上海生丝市场”,《金融与商业》第27卷,第7号(1936年2月12日),页168。
[346] 高景岳、严学熙:《近代无锡蚕丝业资料选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页251—271;奥村哲:“恐慌下江南製糸業の再編再論”,载《東洋史研究》第47卷第4号(1989年3月),收入奥村哲:《中国の資本主義と社会主義——近現代史像の再構成》,桜井書店,2004年版,页142—143。
[347] 奥村哲:“恐慌下江南製糸業の再編再論”,见奥村哲:《中国の資本主義と社会主義》,页145—146。
[348] 奥村哲:“恐慌下江浙蚕糸業の再編”,载《東洋史研究》第37卷第2号(1978年),收入奥村哲:《中国の資本主義と社会主義》,页86;陈慈玉:《近代中国机械缫丝业,1860—1945》,台北:中研院近史所,1989年,页106—107。
[349]“1935年的中国实业”,《金融与商业》第27卷,第15号(1936年4月8日),页401。
[350] 高景岳、严学熙:《近代无锡蚕丝业资料选辑》,页271—276。
[351] 奥村哲:“恐慌下江浙蚕糸業の再編”,见奥村哲:《中国の資本主義と社会主義》,页89。
[352] 高景岳、严学熙:《近代无锡蚕丝业资料选辑》,页325—329。
[353] 徐新吾:《中国近代缫丝工业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页351。
[354] 奥村哲:“恐慌下江浙蚕糸業の再編”,见奥村哲:《中国の資本主義と社会主義》,页89。
[355] 关于无锡养蚕合作社,参见陈意新:“国民党处理农村社会经济问题的做法:中国农村合作社运动,1918—1949”(The Guomindang's Approach to Rural Socioeconomic Problems:China's Rural Cooperative Movement,1918—1949,华盛顿大学,博士论文,1995年,页143—149)。陈意新指出,由于受到地方士绅以及实业商人的强大阻力,政府未能改变占主导地位的市场模式和农民的经济状况。但是,奥村哲认为,1930年代中期以后,合作社逐渐取得了权力(见“恐慌下江南製糸業の再編再論”)。证据之一是薛寿萱控制了为自己获利的合作社,参见夏明德(Lynda S.Bell):“从买办到巨头:无锡县缫丝业的资产阶级实践”[“From Comprador to County Magnate:Bourgeois Practice in the Wuxi County Silk Industry”,见Joseph Esherick,Mary Backus Rankin编:《中国地方精英与统治模式》(Chinese Local Elites and Patterns of Dominance),伯克利:加利福尼亚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页137—39]、《一种工业,两个中国:无锡县的缫丝企业与农民家庭生产》(One Industry,Two Chinas :Silk Filatures and Peasant-Family Production in Wuxi County,1865—1937,斯坦福:斯坦福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页168—70)。弄明白政府与薛寿萱之间关系的变化,对于认识1935年后无锡两种养蚕合作社相互竞争的情况是非常重要的。
[356] 江苏省农民银行:《二十四年业务报告》,页28,46—48。
[357] 高景岳、严学熙:《近代无锡蚕丝业资料选辑》,页325—327。
[358] 同上书,页362—64;徐新吾:《中国近代缫丝工业史》,页348—350。
[359] 奥村哲:“恐慌下江南製糸業の再編再論”,见奥村哲:《中国の資本主義と社会主義》,页145—150。
[360] 高景岳、严学熙:《近代无锡蚕丝业资料选辑》,页354—359;徐新吾:《中国近代缫丝工业史》,页351—353;奥村哲:“恐慌下江南製糸業の再編再論”,页159—161。夏明德在《一种工业,两个中国》中也分析了兴业在无锡缫丝业中的角色(页168—170)。但是,由于没有提及1935年薛寿萱并未参与政府计划和兴业在1937年解体,她所描述的薛寿萱的立场是跟政府非常近的。
[361]“行政院关于华商纱厂联合会为挽救纺业危机建议标本兼治办法致全国经济委员会公函”,见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1编财政经济(6),页77。
[362] 常务委员会的构成反映了各方最关心棉纺工业:纱厂主李升伯(大生纱厂)、唐星海;财政部固定税务司司长谢棋、银行家暨轮船招商局董事会成员叶琢堂、农学家邹秉文。关于棉业统制委员会的详细研究,尤其是其意识形态和政治背景,见曾玛琍《拯救国家》一书,特别是该书第3—6章。曾玛琍正确地指出,政府的原棉改进计划取得了成功,并且证明其有利于棉纺织企业(页172)。但是,她的某些论述看起来有误导之嫌。第一,曾玛琍认为,棉业统制委员会是南京政府在一种社团主义的体系下,试图达至政治经济中央集权化和将政府与实业关系制度化的关键组织(页129)。无论政府官员是否原计划通过棉业统制委员会实施改进,指出自1931年起围绕着政府和企业的经济环境发生了急剧变化这一点都是很重要的。正如本章所显示的,在萧条期间,棉业统制委员会并没有足够的财力来领导私营企业。第二,曾玛琍认为,1930年代的农村形势有利于投资,因为城市实业家找不到让他们的资金可以获利的出口。她对农村经济的分析是有问题的。因为我们在第四章和第六章已经看到,城市金融机构所积累的资金大部分来自农村地区。扭转资金流动的方向,并不像曾玛琍所暗示的那么容易。
[363]“行政院关于华商纱厂联合会为挽救纺业危机建议标本兼治办法致全国经济委员会公函”,见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1编财政经济(6),页77—79。
[364]“大华棉业信托有限公司创设缘起及营业计划书草案”(1935年3月26日),见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1编财政经济(6),页87—93;“实业部工业司关于救济全国纱厂案会议程序及各机关所拟建议节略与各地厂商对于救济纺织业意见稿”(1935年6月3日),见《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1编财政经济(6),页97—101。
[365]“行政院及实业部等办理戴传贤等在国民党‘五大’提请由政府切实维护棉纺织业案的有关文件”,见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1编财政经济(6),页157。
[366]“虞洽卿等关于金融恐慌工商凋敝请予救济的有关文件”(1935年11—12月),见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1编财政经济(4),页369—371。
[367]“上海银钱两会奉令合议减低放宽利率以维护工商会呈”(1935年3月26日),见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1编财政经济(4),页665—666。
[368]“上海市银行业同业公会联合准备委员会”,《金融与商业》第29卷第11号(1937年3月17日),页287。
[369]“租界近期地产销售”,《金融与商业》第27卷第3号(1936年1月15日),页56。
[370] 莫湮:“上海金融恐慌的回顾与前瞻”,《东方杂志》第32卷第22号(1936年11月),页33—43。
[371] 上海市银行业同业公会联合准备委员会成立于1932年2月27日。在1932年1月上海“一·二八事件”引发的短暂恐慌时期,金融机构对代表性的地产价值崩溃的威胁相当关注。委员会的成立是为了清偿银行证券投资中不易兑现的资产。上海所有的银行,无论其是否为上海市银行业同业公会的成员,都可以被接纳进入委员会。一旦他们加入,就被要求存储下述资产作为委员会的准备资产:(1)任何位于公共租界和法租界内的房地产;(2)易于销售的商品;(3)在上海、伦敦或纽约流通的以及存储在海外银行的证券和股票;(4)能够兑换成黄金或金条的金币;(5)经委员会批准的上述之外的有价证券。一旦会员银行存储了这些准备资产,委员会就会发给保管收据,并给予联合准备兑换券和联合国库券,以及总资产值70%的安全认证书(总资产值由联合准备委员会委任的评估委员会做出估价)。安全认证书被会员银行作为贷款担保接受。联合准备委员会的附属机构上海银行票据承兑所,成立于1936年3月16日。其目的是引入能被市场自由接受的可流通金融工具。并且只准许联合准备委员会与票据承兑所成员进入。只有作为提款人的会员银行签发的账单、以及以存储的资产或商品作抵押的账单才是被接受的(Frank Tamagna:《中国的银行与金融》,页177—179)。
[372] 久保亨提到,新裕纱厂通过采用引进新技术和由受过高等教育的技术人员进行管理,以及裁员等方式实现了业务复兴(见久保亨:《戦間期中国の綿業と企業経営》,東京:汲古書院,2005年版,页41—51)。
[373] Leonard G.Ting:《近来中国棉业之发展》(Recent Developments in China’s Cotton Industry),出版地不详:中国太平洋关系研究所,1936年版,页34。
[374] 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荣家企业史料》,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页518。
[375] 户田義郎:“支那紡績会社の経営について”,载《支那研究》第36期(1935年3月),页212—213。
[376]“1935年的中国棉业”,《金融与商业》第27卷,第13号(1936年3月25日),页341。
[377]“1935年的中国实业”,《金融与商业》第27卷,第15号(1936年4月8日),页400。
[378]“汇丰银行眼中的中国现状”,《金融与商业》第29卷,第10号(1937年3月10日),页249。
[379] 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荣家企业史料》,页517。
[380] 同上书,页518。
[381]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金融研究所:《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史料》,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页548—549。
[382] 侯哲葊:“中美棉麦借款与农村复兴”,载《东方杂志》第30卷,第18号(1933年),页22。
[383] 亚瑟·杨格:《中国建设国家的努力》,页382。
[384] 卜睿哲:《国民党中国的实业与政治:国民党政权与长江下游地区的纱厂主(1927—1937)》,哥伦比亚大学博士论文,1978年,页213。
[385]“美国对中国的棉麦借款”,《金融与商业》第22卷,第8号(1933年8月23日),页206。
[386]“财政部关于棉麦借款委托中央银行经理等致中央银行公函”,见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1编财政经济(3),页251。
[387]“截至1935年3月15日棉麦借款情况报告”,见财政部档案,3(2)—2550。
[388] Leonard G.Ting:《近来中国棉业之发展》,1936年版,页18。关于种植美棉的地区差异,请参见弁納才一:《華中農村経済と近代化:近代中国農村経済史像の再構築への試み》,汲古書院,2004年版,第5章。
[389] 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荣家企业史料》,页461。
[390] 興亜院華中連絡部:《中之綿花の改良並びに増産》,出版地不详,1940年版,页3。
[391] 曾玛琍:《拯救国家》,页143—45;全国经济委员会棉业统制委员会:《棉产改进事业报告第二期》,南京:出版者不详,1935年版,页122。
[392] 弁納才一:“中国における商業銀行の対農業投資:1931—1936年”,载《アジア経済》第35卷第3期(1994年3月),页51—52。
[393] Leonard G.Ting:《近来中国棉业之发展》,1936年版,页25—26。
[394] 吴经砚:“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历史概述”,见近代中国工商经济丛书编委会编:《陈光甫与上海银行》,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1991年版,页24。
[395]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金融研究所:《金城银行史料》,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页460—471。
[396] 全国经济委员会棉业统制委员会:《棉产改进事业报告第二期》,页169。
[397] 通过合作社集体贷款没有遇到困难,如排除组织混乱而选择组织良好的合作社等都未遇困难。同时,贷款也的确满足了农民的需求,特别是用于生产目的的需求。关于农村信贷扩展的问题将在接下来关于江苏省农民银行的一节得到讨论。
[398] 中央银行经济研究处:《中国农业金融概要》,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页300。
[399] 江苏省农民银行:《江苏省农民银行第2次业务会议汇编》(1930年3月),页5。
[400] 江苏省农民银行:《第三年之江苏省农民银行》,镇江:江苏省农民银行总行,1931年,页120—121。
[401] 江苏省农民银行:《江苏省农民银行第7次业务会议汇编》(1932年9月),页4—5。
[402] 费孝通:《江村经济:中国农民的生活》,伦敦:Routledge and Kegan Paul,1939年版,页280—281。
[403] 江苏省农民银行:《第三年之江苏省农民银行》,页193。
[404] 江苏省农民银行:《江苏省农民银行第3次业务会议汇编》(1930年7月),页55。
[405] 中央银行经济研究处:《中国农业金融概要》,页221—224;陈意新:“国民党处理农村社会经济问题的做法:中国农村合作社运动,1918—1949”(华盛顿大学,博士论文,1995年),页128—129。
[406] 江苏省农民银行:《江苏省农民银行第6次业务会议汇编》(1932年7月),页63—64。
[407] 同上书,页54。
[408] 同上书,页3—4;赵国鸿:“银行贷款农村应有之注意及其责任问题”,载《农行月刊》第1卷,第8号(1934年12月),页1—2。
[409] 江苏省农民银行:《江苏省农民银行第8次业务会议汇编》(1932年7月),页45—46。
[410] 江苏省农民银行:《江苏省农民银行第8次业务会议汇编》(1932年7月),页3。
[411] 为了增加当地金融的透明度,省长陈果夫和财政厅厅长赵棣华将当地政府的资金都集中到了江苏省农民银行(参见飯塚靖:《中国国民政府と農村社会:農業金融·合作社政策の展開》,東京:汲古書院,2005年版,页179—182)。
[412] 为了增加当地金融的透明度,省长陈果夫和财政厅厅长赵棣华将当地政府的资金都集中到了江苏省农民银行(参见飯塚靖:《中国国民政府と農村社会:農業金融·合作社政策の展開》,東京:汲古書院,2005年版,页198—211)。
[413] 江苏省农民银行:《江苏省农民银行第8次业务会议汇编》(1932年7月),页100。
[414] 陈意新:“国民党处理农村社会经济问题的做法:中国农村合作社运动,1918—1949”,页129—130。
[415] 苏农非:“江苏农村与都市间之新金融”,载《中国经济》第4卷,第7号(1936年7月15日),页56—57。
[416] 虽然有分行报告说一些商人非法利用了仓库系统,但仓库贷款对向农村经济注入资金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参见飯塚靖:《中国国民政府と農村社会:農業金融·合作社政策の展開》,页179—182)。
[417] 南満洲鉄道株式会社調查部:《江蘇省太倉県農村実態調查報告書》,上海:南満洲鉄道株式会社調查部,1939年,页47—48。
[418] 特别是,合作社对农民的覆盖面是有限的;例如,1935年,江苏省参加合作社的家庭数(79 170))仅为全省农村家庭总数(5058000)的1.56%(见陈意新:“国民党处理农村社会经济问题的做法:中国农村合作社运动,1918—1949”,页152)。正如本章所显示的,政府处于一个两难困境;因为合作社扩大,控制其质量往往就更加困难。
[419] 飯塚靖在《中国国民政府と農村社会:農業金融·合作社政策の展開》的第5章指出,在江苏、浙江两省,互助会提供了信用合作社的样板模式。
[420] 石德兰(C.F.Strickland):《中国的合作社运动:中国之行观察报告,1934—1935》(The Co-operative Movement in China :Report on Observations Made During a Trip to China,1934—1935),南京:中英文化协会,1936年版,页44;弁納才一:“中国における商業銀行の対農業投資:1931—1936年”,载《アジア経済》第35卷第3期(1994年3月),页44。
[421]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金融研究所:《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史料》,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页289;王文钧:“商业银行在农村之动态”,载《银行周报》第19卷第48号(1935年12月10日),页24。
[422]“中国银行民国二十二年度营业报告”、“中国银行民国二十四年度营业报告”,见中国银行总行和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中国银行行史资料汇编:上编(1912—1949)》,南京:档案出版社,1990年版,第三册,页2104—2105,2187。
[423] 国民党中央党部国民经济计划委员会编:《十年来之中国经济建设》,出版地不详,1936年版,第2章第3节,页24—25。
[424] 王文钧:“商业银行在农村之动态”,载《银行周报》第19卷第48号(1935年12月10日),页26—27。
[425] 盛宪民:“一般储蓄银行有组织农村放款联合团之必要”,载《银行周报》第18卷第36号(1934年9月18日),页15—17。
[426]《钱业月报》,第16卷第9号(1936年9月),页100—101;陈意新:“国民党处理农村社会经济问题的做法:中国农村合作社运动,1918—1949”,页241—244。
[427] 宮下忠雄:《中國銀行制度論》,東京:岩松堂書店,1941年版,页208—216。
[428] 白吉尔:《中国资产阶级的黄金时代(1911—1937)(The Golden Age of the Chinese Bourgeoisie,1911—1937),英国剑桥:剑桥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页1—10,279—280(该书有上海人民出版社中译本,译者为张富强、许世芬,1994年版。——译者注)。
[429] Peter Botticelli:“英国资本主义与三次工业革命”,页62—64;Jeffrey Fear:“德国资本主义”,页142—144;Thomas McCraw:“美国资本主义”,页331—36;Bernstein:“日本资本主义”,页478—449;以上均见Thomas McCraw编:《创造现代资本主义》(Creating Modern Capitalism),马萨诸塞州剑桥:哈佛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430] 景复朗(Frank H.H.King):《中国的货币与货币政策,1845—1895》(Money and Monetary Policy in China,1845—1895),马萨诸塞州剑桥:哈佛大学出版社,1965年版,第5章。
[431] 黑田明伸认为,清政府故意让各种各样的货币流通,以避免地方性金融危机(见黑田明伸:《中華帝国の構造と世界経済》第1章,名古屋:名古屋大学出版会,1994年版)。认为缺乏控制是因为政府的不称职的观点,参看景复朗:《中国的货币与货币政策,1845—1895》,页134;以及万志英(Richard von Glahn):《财富之源:中国的货币与货币政策》(Fountain of Fortune :Money and Monetary Policy in China,1000—1700),伯克利:加利福尼亚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页252—253。
[432] 公众并非完全不受政府操控。例如,彭慕兰(Kenneth Pomeranz)指出,华北地方政府限制白银和铜钱跨省界流动。由此产生的货币短缺导致当地政府发行硬币和纸币进入流通[见彭慕兰:《腹地的构建:华北内地的国家、社会和经济(1853—1937)》(The Making of a Hinterland :State,Society,and in Inland North China,1853—1937)第1章,伯克利:加利福尼亚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该书有2005年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译本,译者为马俊亚——译者注。但是,正如彭慕兰指出的,这些政府并不能完全防止货币走私,这抑制了政府通过滥造硬币、滥发纸币或人为地强加不同于银铜兑换比率的兑换率而获利的企图。关于天津银行家增加民众对货币的信任的努力,请参见史瀚波(Brett Sheehan)《乱世中的信任:民国时期天津的货币、银行与政府社会关系》(Trust in Troubled times :Money,Banks,and State-Society Relations in Republican Tianjin,马萨诸塞州剑桥:哈佛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4章。史瀚波所研究的天津情况也表明,反对地方权力操控货币的终极保障是民众对货币可兑换性的要求。
[433] 汪熙:《求索集》,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页397—398。
[434] 政府的三个主要政策目标是不相容的,这让人想起包括汇率稳定,私人资本流动,以及货币政策自主权在内的一个宏观经济的模型。为了维护汇率稳定,政府不得不要么限制资本流动(通过限制或税收),要么限制自己的货币政策自主权。如果他们不愿或不能牺牲其中任何一个,那么汇率稳定的目标本身可能会最终受到损害。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三个目标无法同时实现。参见罗伯特·蒙代尔(Robert Mundell):《国际经济学》(International Economics),纽约:麦克米兰出版公司,1968年版,第16—18章。
[435] 哈罗德·詹姆斯:《全球化的终结:来自大萧条的教训》(the End of Globalization :Lessons from the Great Depression),马萨诸塞州剑桥:哈佛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页198。
[436] 本杰明·史华慈的经典之作《寻求富强:严复与西方》表明,早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国知识分子就梦想着由一个强有力的政府来领导经济发展。柯伟林在《德国与中华民国》一书中考查了国民政府的意识形态以及经济、军事都跟德国的密切关系[柯伟林:《德国与中华民国》(Germany and Republicn China)],斯坦福:斯坦福大学出版社,1984年版。该书有2006年江苏人民出版社中译本,陈谦平等译——译者注)。曾玛琍认为,在国民党内部,汪精卫、陈公博一派认为经济的自给自足是国家统一的关键(见《拯救国家:民国时期经济现代性》第1章)。
[437] 缫丝业实业家的请求比较典型,见本书第四章。很多国家的政府都增加了关税以图保护民族经济。中国政府也增加了关税税率以增加财政收入和保护国内生产者。不过,它不能过多地增加关税。第一,较高的关税会影响从日本的进口,从而引起日本对华北的侵略。我们在第四章已经看到,尽管有华商纱厂主的强烈反对,政府还是不得不削减关税。第二,高关税将刺激国民政府控制力较弱的华南地区的走私。政府肯定承担不起关税收入的损失。参见杨格:《中国建设国家的努力》,页48—54;以及久保亨:《戦間期中国「自立への模索」:関税通貨政策と経済発展》,第1—6章,有关国民政府关税政策的部分。
[438] 对后帝制时代中国国家与社会的关系的研究表明,任何时候政治权力试图插手社会事务,政权的合法性就会受到人民的质疑。例如,杜赞奇写道,当地方居民拒绝付给收税者额外的费用而致使地方政府未能收取到追加的税收时,该政府的信誉在当地居民的眼中受到了严重损害(见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第三章)。沈艾娣(Henrietta Harrison)在《打造共和国民:中国的政治仪式与象征》(The Making of the Republican Citizen :Plitical Ceremonies and Symbols in China,牛津:牛津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一书中,考查了政治仪式、象征与国家控制之间的关系。不过,对于货币制度,这个国家不得不跟中国社会协商的最重要的问题之一,却还没有充分的分析。一个例外是史瀚波《乱世中的信任》一书中,有关天津地区货币和银行情况的部分。在《腹地的构建:华北内地的国家、社会和经济(1853—1937)》第1章中,彭慕兰考查了山东、河北两省地区的货币与信贷市场,研究了地方政府经济政府对地方经济的影响。
[439] 参见处理中国从1978或1979年开始与世界经济的联系的相关作品。稍为举例,如:大卫·茨威格(David Zweig):《走向国际化的中国》(Internationalizing China :Domestic Interests and Global Linkages,纽约绮色佳:康奈尔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托马斯·摩尔(Thomas Moore):《世界市场上的中国》(China in the World Market :Chinese Industry and International Sources of Reform in the Post-Mao Era,英国剑桥:剑桥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黄亚生(Yasheng Huang):《销往中国:改革时代的外国投资》(Selling China :Foreign Investment during the Reform Era,英国剑桥:剑桥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他们聚焦于1980年代开始的改革,有充分的理由选择这些年份作为起点。但是,我认为,中国与世界经济联系的历史背景值得特别关注,原因至少有两个。第一,自19世纪末起,海外投资就中国经济就是非常重要的。第二,银本位与大萧条的遗产,在中日战争、国共内战及战后,都继续影响着政府政策与个人行为。我将在本节的后一部分详细讨论这一问题。
[440] 关于中华民国在政治、经济、文化领域意义重大的国际化,请参见柯伟林:“中国的国际化:民国时期国内外的外交关系”,载《中国季刊》(China Quarterly)第150号(1997年6月),页433—458。
[441] 哈罗德·詹姆斯:《全球化的终结:来自大萧条的教训》,页187—189。
[442] 张嘉璈:《恶性循环的通货膨胀:中国的经历(1939—1950)》,纽约,约翰威立国际出版公司,1958年版,页95—96;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室:《中华民国货币史资料第二辑(1924—1949)》,页284—285。
[443] 张嘉璈:《恶性循环的通货膨胀:中国的经历(1939—1950)》,页98—100。
[444] 张嘉璈:《恶性循环的通货膨胀:中国的经历(1939—1950)》,页304。
[445] 德怀特·珀金斯(Dwight Perkins):《共产中国的市场控制与计划》(Market Control and Planning in Communist China),马萨诸塞州剑桥:哈佛大学出版社,1966年版,页II。
[446] 薛立敏(音,Li-min Hsueh)、徐振国(音,Chen-kuo Hsu)、德怀特·珀金斯(DwightH.Perkins)编:《工业化与国家:台湾经济中政府角色的变化,1945—1998》(Industrialization and the State :The Changing Role of the Taiwan Government in the Economy,1945—1998),马萨诸塞州剑桥:哈佛大学国际发展研究所,2001年版,页4。
[447] 薛立敏(音,Li-min Hsueh)、徐振国(音,Chen-kuo Hsu)、德怀特·珀金斯(DwightH.Perkins)编:《工业化与国家:台湾经济中政府角色的变化,1945—1998》(Industrialization and the State :The Changing Role of the Taiwan Government in the Economy,1945—1998),马萨诸塞州剑桥:哈佛大学国际发展研究所,2001年版,页2,19—20。
[448]“胡耀邦关于对外经济关系问题”(1982年1月14日),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三中全会以来》,页1111—1131。
[449] 巴里·诺顿(Barry Naughton):《走出计划:中国的经济改革,1978—1993》(Growing Out of the Plan :Chinese Economic Reform,1978—1993),英国剑桥:剑桥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页302—304。
[450] 薛立敏、徐振国、珀金斯编:《工业化与国家:台湾经济中政府角色的变化,1945—1998》,页4。
[451] 世界银行:《东亚:复兴之路》(East Asia :The Road to Recovery),华盛顿特区:世界银行,1998年版,第1章。
[452] 有人认为马哈蒂尔行为时空错乱;也有人指出,它帮助提振了国内金融部门的信心。评价的多元化反映了国家与世界资本的复杂关系。参见安妮·布斯(Anne Booth):“东南亚经济危机的起源:有关争论的批评”(The Causes of South East Asia's Economic Crisis:A Sceptical Review of the Debate),载《亚太事务评论》(Asia Pacific Business Review),第8卷(2001年),页36—37。
[453] 關志雄:《円と元から見るアジア通貨危機》,東京:岩波書店,1998年版,页18—27。
[454] 薛立敏、徐振国、珀金斯编:《工业化与国家:台湾经济中政府角色的变化,1945—1998》,页183。
[455] 普拉萨德(Eswar Prasad),朗博(Thomas Rumbaugh):“概述”,见普拉萨德编:《中国的增长与国际经济一体化:前景与挑战》(China's growth and integration into the world economy :
[456] prospects and Challenges),国际货币组织不定期文件232号,华盛顿特区:国际货币组织,2004年版,页1—2。
[457] 库珀(Richard Cooper):“与全球不平衡相伴而行”(Living with Global Imbalances:A Contrarian View),载《国际经济政策摘要》(Policy Brief in International Economics),no.PB05-3(国际经济研究所,2005年11月),页1—10。
[458] 伊藤隆敏:“中国人民元改革と東アジア”,《日本経済新聞》,2005年7月29日。
[459] 朗博(Thomas Rumbaugh),布兰奇(Nicolas Blancher):“国际贸易与加入WTO的挑战”,见普拉萨德编:《中国的增长与国际经济一体化:前景与挑战》,页5。
[460] 普拉萨德,朗博:“概述”;费德里诺(Annalisa Fedelino),辛格(Raju Jan Singh):“中期财政挑战”,均见普拉萨德编:《中国的增长与国际经济一体化:前景与挑战》,页3;页2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