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展概况

一、发展概况

大体上看,欧盟性别政策从1957年产生至今的半个多世纪中,主要经历了以下几个发展阶段:

(一)起步阶段(1957年—20世纪70年代初)

欧盟性别政策的起步始于1957年的《罗马条约》,该条约首次提出了“男女同工同酬”的原则(见“119条款”),同时条约还要求共同体各成员国要在一个明确的时期内确保这一原则的实施,这些规定也标志着欧盟性别政策的产生。

但是,进入20世纪60年代后,性别政策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被搁置起来。欧盟直到1961年年底才制定了一个实现同工同酬的目标,明确了各成员国的责任,并把1964年6月作为最后期限。但实际上,到最后规定的期限时,比利时和荷兰仍未按照《罗马条约》的相关要求设置相应的条文或采取适当的司法补救措施来实施“119条款”。因此,尽管共同体建立了“性别政策”,但它最初的态度是不积极的,正如一些学者所言:“这一规定原本就是为条约中关于畸形竞争的部分而打算的。”[45]

除此之外,共同体在1961年通过的《欧洲社会宪章》中确立了四项社会基本原则,其中“性别平等”问题居于首位,即“没有性别歧视地获得平等机会和平等待遇的权利”。可以说,《欧洲社会宪章》有力地保障了妇女在社会、法律和经济保护等方面的权利。[46]

1965年以后,由于欧共体卷入“空椅子危机”,一体化进程受阻。受此影响,“同工同酬政策”和“性别问题”再次陷入低潮,一直到20世纪70年代后才又重新开始活跃起来。

(二)快速发展阶段(20世纪70—80年代初)

20世纪70年代后,随着第二次女权主义浪潮的发展,加之家庭结构的变化,欧盟性别政策又重新受到重视。这一时期性别政策的发展主要体现在1974年社会行动计划和随后的三个平等指令。

1.性别政策的司法进步

性别政策在司法方面的进步非常显著,这是由于进入20世纪70年代后,与性别议题有关的案件大量出现,其中最有名的就是德芙瑞娜案件(Defrenne Case)[47]。在对该案进行审理的过程中,实际上已经触及在“性别政策”问题上应该如何处理欧共体与各成员国之间矛盾的核心问题,也就是“性别政策”方面司法上的直接效用问题。[48]由于涉及多方面的因素,欧共体各成员国对案件的发展十分关注。此外,该案件还涉及两个关键问题,即《罗马条约》中“119条款”是否直接适用于成员国法庭,以及该条款的权限归属问题。最终欧洲法院宣称“尊重个人的基本人权是欧洲共同体的基本原则……毫无疑问,消除性别歧视成了这些基本权利的一部分”[49]。这意味着“119条款不仅直接适用于公共权威机构,也适用于集体性的劳动合同中”。可见,德芙瑞娜案对欧盟性别政策的最大贡献在于,它从司法上确认了“119条款”直接适用于成员国的原则,并明确了欧共体在性别政策领域的权限,这些努力将“男女同酬”原则的意义从经济层面提升到了社会与经济两个层面。

2.1974年社会行动计划和三个平等指令

1974年的社会行动计划对性别政策最大的贡献在于将“男女平等”作为欧盟社会政策追求的基本目标之一。[50]同时,社会行动计划把这种努力付诸行动,并对共同体和成员国的各自目标作了规定。在该行动计划的指导下,随后通过了三个相关指令,即1975年的“平等支付指令”、1976年的“工作条件平等待遇指令”以及1979年的“社会保障平等待遇指令”。

“平等支付指令”是对《罗马条约》中“同工同酬”原则的发展。[51]指令认为,“应在建立等酬原则时,通过同工同酬或等值同酬来消除建立在性别上的任何歧视”,[52]并在原来“同工同酬”的基础上提出“等值同酬”(equal pay for work of equal value)的概念。“对于尚存在劳动力市场社会性别隔离,尤其是横向隔离,即女性和男性分别在某些职业部门占绝对多数的情况下,‘等值同酬’是一个在释义上比‘同工同酬’更加合理的概念。”[53]

“工作条件平等待遇指令”的目的是“消除工作中的所有歧视,包括直接歧视和间接歧视”。[54]将所有歧视分为“直接歧视”和“间接歧视”的观念和做法,体现了欧盟性别政策对“实际平等”理想的追求,也是欧盟在性别政策上寻求真正平等的努力。此外,该指令“把男女平等的内涵从单一的薪酬领域扩大到就业机会、职业晋升、职业培训等方面,也禁止在公民家庭环境和社会地位中的直接或间接性别歧视”。[55]对就业问题的关注,也开拓了此后欧盟性别政策发展的主要领域。

“社会保障平等待遇指令”强调“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实行男女平等原则,在对待疾病、丧失劳动能力、年老、职业事故、失业人员等方面,规定要向女性提供与男性同等的待遇,并再次重申反对基于性别的直接或间接歧视”。[56]虽然该指令未能有效实施,但是它对此后性别政策在社会保障领域的发展提供了基础。

3.相关机构的建立(https://www.daowen.com)

20世纪70年代到80年代初,委员会为实施性别政策设置了一些机构。1976年,委员会设立了“机会平等部”,并成立了妇女局。欧共体执委会也增设了相关的“妇女机构”,即此后的“平等机会联盟”(Equal Opportunity Unit),并建立了专门指导妇女就业的“妇女信息服务”机构。经济社会委员会和欧洲议会还建立了负责处理妇女问题的委员会,为20世纪80年代和此后相关组织的设立打下了基础和提供了指导。

上述几个事件和文件的重要性并不完全在于它们的具体内容和所要达到的目的,更重要的是它们的开创性和对未来欧盟性别政策发展的重要影响。这时的性别政策无论从范围的广度,还是从内容的深度来看,都有所突破。

(三)巩固与调整阶段(20世纪80年代—2000年)

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欧共体经济、政治一体化发展均陷入了困境,性别政策也不例外。《单一欧洲文件》和相关的白皮书完全没有提及男女平等问题。但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在德洛尔的推动下,欧共体的许多政策都获得了较大进步。这一时期的欧盟性别政策,主要体现在两个社会行动计划的实施以及与性别政策相关的机构的设立。

1.社会行动计划

第一次社会行动计划(1982—1985)“强调消除男女机会平等的障碍,并扩大女性个人权利”,重申了“间接歧视”的重要性,并“将禁止间接歧视界定为重要的法律原则”。但是由于英国的阻挠以及当时的社会环境,成效不大,最后变成了对平等机会原则的落实。

第二次社会行动计划(1986—1990)重点是“保护妇女的个人合法权利,消除对于机会平等的非法律障碍”。[57]在其影响下,欧共体开始关注“软法”方面的建设。另外,将“家庭责任的分担”问题加入到性别政策中,使之与之前的家庭与工作生活协调问题相对应,成为此后性别政策的核心领域之一。

第三次行动计划(1991—1995)重点是“妇女平等参与权,尤其是参与决策的权利”。

随后,欧盟又推行了第四次行动计划,重点是“加快实现共同体性别政策的主流化,将性别平等的视角纳入到共同体的一切活动与政策中”。[58]在第四次行动计划的推动下,欧盟的“性别主流化”得到了很快的发展。

2.组织机构和网络系统的建立

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委员会于1981年成立了“男女机会平等顾问委员会”,它的作用在于促进女性就业,实现待遇平等,并交流这些方面的信息和经验。1984年成立的“女性权利委员会”,是欧洲议会史上第一个专门的咨询委员会,主要行动是代表女性在欧盟预算讨论中发言,批评那些直接或间接影响女性权利的政策。1989年,欧盟还专门为指导女性中小企业家设立了“第23总司”,为她们提供专门的政策指导。此外,在原有的基础上,委员会还设立了“欧洲妇女政策网络”[59],大大便利了女性对信息的获取。

20世纪90年代以来,欧盟性别政策在组织机构方面的发展是“欧洲妇女俱乐部”(European Women's Lobby,EWL)的建立。它的任务是“协调各个妇女组织的工作,为性别政策的发展提出建议”。到2004年,该组织已协调3000多名欧洲妇女为实现男女平等和确保性别主流化而努力。[60]因此,就业、社会事务与教育总司(DGV)认为,可以把其当作“一个研究基础、一个政治气压表、一个政策创造者和作为一个更注重性别及其他社会政策的压力组织”[61]。此外,妇女网络也在不断完善,并在20世纪90年代成立了一系列妇女组织。[62]此外,妇女网络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也获得了发展。[63]这些组织和网络为欧盟性别政策的发展作出了很大的贡献。

总体上看,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欧盟性别政策,虽然受到一定制约,但相比社会政策的其他领域,性别政策的发展仍是比较顺利的。到20世纪90年代末,“性别政策不仅是欧盟社会政策的一个核心要素,而且已经拥有坚实的法律基础、便利的妇女组织网络和大量欧盟‘软法’和司法判决的支持。这些因素共同促使性别平等政策成为20世纪八九十年代欧盟社会政策中最成功的领域之一”。[64]

(四)新阶段(2000年以后)

进入21世纪,欧盟性别政策在主流化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目前,第五次行动计划“2001—2005年性别平等框架战略”已经得到实施。该计划的重点主要是加强“性别主流化”战略。同时,平等网络也得到了很快的发展。如2000年设立的“提升女企业家的欧洲网络”、2004年设立的“平等机会焦点网”和“性别焦点网”等。[65]此外,在2000年的里斯本会议上,欧盟提出到2010年,就业率提高到70%、妇女就业率提高到60%的目标。欧盟东扩之前,为了保证一体化的顺利推进,欧盟在实施“哥本哈根标准”的同时,也对性别平等问题作出了规定,并将其作为新成员国的入盟条件之一。在2005年的欧洲峰会上,欧洲议会通过了《欧洲发展共识》,其中把性别平等列为发展政策的五大重要原则之一,提高了性别平等政策的地位。2006年欧盟社会事务委员会又提出关于性别平等的“新六点”,其核心目标是消除工资的性别差距和性别暴力。从欧盟的“欧洲2020战略”可见,未来欧盟性别政策的发展主要还是围绕一体化和主流化,对女性现存问题提供指导,并加强性别政策发展领域的整合,从而确保性别政策在各个层面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