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明理学的兴起与史学的义理化倾向

五、宋明理学的兴起与史学的义理化倾向

宋明时代的经学,出现了一个主要以“性与天道”为中心范畴的学派——理学为南宋以后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的统治思想。宋明理学的主要流派有程朱理学和陆王心学,前者是客观唯心主义,后者为主观唯心主义。宋明理学的解经,在内容上重视探寻经书的“性”“理”奥秘,在方法上重视将传统佛、道思想纳入其中,由此形成了别具一格的具有高度哲理性、思辨性特点的新的经学。与宋明理学的兴盛相对应,宋元史学的发展也进入了中国史学发展史上的黄金时代。在这一时期,出现了一批史学的鸿篇巨制,在传统史书体裁发展的基础上又产生了一系列新的史书体裁,重视会通、通识的史学思想得到提倡,等等。这种经史并行发展的状况,一方面是社会现实影响的结果,正是社会现实的矛盾驱动着理学家和史学家们的学术研究,同时也因此决定着他们学术研究的价值取向或思想走向;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看到这一时期理学与史学之间的相互影响对于经史之学发展所产生的作用。有一个很重要的现象:这一时期大凡重要的史学家,像欧阳修、司马光等人,他们本身都是理学家或理学中人;反之,像理学的集大成人物朱熹,也是颇有建树的史学家。这充分反映了这一时期经史之学的相互影响。

从史学对于理学发展的影响来讲,主要表现为史学思想中的历史观本身就是时代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它会直接影响到理学思想体系的形成。道理很简单,理学的求理,理学家要证明封建等级秩序是永恒不变的,封建纲常名教是天理的体现,就必须要从历史当中求得说明和验证,否则就不可能有说服力,也就不可能为人们所接受。换句话说,“史学的理学化是理学发展的需要”[34]。吴怀祺先生曾经以二程理学与朱熹理学作比较,说明史学义理化对于理学体系构建的重要性,他说:“二程奠定理学的根基,却不是理学的集大成者,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是他们论历史兴衰之‘理’,却对史学的价值认识不足,至少是在史学的领域内没有做什么工作,这影响到二程对理学的建构。朱熹成为理学的集大成者,不但因为他能集理学诸家之说,熔铸成朱学的基本的内容,而且还在于他十分重视史学,努力把包括史学在内的各个学术门类,纳入到他的理学的体系中去。他在史学方面所做的工作,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使史学‘会归理之纯粹’。”[35]

具体到宋明理学对于史学的影响,主要是表现在对史学思想的指导上。具体而言,一是贯通意识。理学的“求理”思维特征之一是通天通地,贯古贯今,这种思维特征对于史学的影响,则表现为一种“通识”意识。如胡宏的《皇王大纪》、苏辙的《古史》等著作,论及宇宙的运动、生命的起源和社会的产生与发展,他们通过贯通天地来对这些问题作出思考;又如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和《稽古录》、郑樵的《通志》等,都是在“通识”意识指导下而写成的名著。二是历史划分。理学家的最高境界是天理流行,而这也成了其划分历史阶段的标准。在宋明理学家中,较为普遍的历史阶段划分是三代以前和三代以后(或先王和后王)两个阶段。在他们看来,三代以前是天理流行,而三代以后则是人欲横流;三代以前是以道治天下,而三代以后则是以法把持天下。理学家的这种思想,对于这一时期的史学家是有重要影响的,如司马光等人就明显地表现出了一种对于三代的推崇。三是历史盛衰观。在理学家们看来,决定历史存亡兴衰的是天理,因此,人们必须要从天理的角度来总结历史的兴衰。这种理学思想同样影响了宋代史学家的历史意识,如司马光就认为,维护纲常名分的等级制度,是使“上下相保而国家治安”的根本办法。这一时期的各种史书论赞,大多是以天理为标准来评论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功过的。四是正统论。理学家讲儒学要讲道统,讲史学则讲正统。朱熹的《资治通鉴纲目》就是一部讲究正统的史著。这种理学中人的道统、正统观念,对于这一时期的史学是有很大影响的。如范祖禹的《唐鉴》,就援引“公在乾侯”例而不以武则天为正统;即使如司马光这样的不囿于正统的史家,也还是要为三国曹魏争正统。五是提倡《春秋》褒贬书法。如欧阳修的《新五代史》、朱熹的《资治通鉴纲目》和范祖禹的《唐鉴》等,都既是史学著作,又是言理的著作,非常重视运用《春秋》书法褒贬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