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歆的五德终始说与班固的历史思想
战国后期的邹衍最早创立以五德相胜之序解说王朝更替的五德终始说,这一学说对秦与西汉政治有普遍的影响。西汉末年的刘歆一改相胜为相生,从此以后,人们以“五德”言王朝更替皆主相生之说。
纵观刘歆与邹衍五德终始说之相生相胜异趣,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论说王朝更替的原理不同。邹衍的五德终始说是一种相胜说,认为历史王朝的更替是循着“土木金火水”五行相胜之序进行的,以得土德的黄帝作为历史的开端;刘歆的五德终始说则是一种相生说,认为历史王朝的更替是依循“木火土金水”五行相生之序进行的,并依据《易传》“帝出乎《震》”的说法,而认为《震》是东方之卦,东方于五行属木,因此,最古的帝王当属木德,而这个最古的帝王便是伏羲,所谓“包牺氏始受木德”。[17]
其次,构建的帝王系统不同。邹衍的五德相胜说解说历史,只涉及土德黄帝、木德大禹、金德商汤和火德文王四朝[18],秦汉时人以秦得水德、汉得土德相接续,新的一轮循环才刚好开始;刘歆的五德相生说论述的历史要比邹衍的更长,罗列的王朝也更多。纵观刘歆这套以五德相生排列的帝王系统,主要包括木德太昊伏羲氏、火德炎帝神农氏、土德黄帝轩辕氏、金德少昊金天氏、水德颛顼高阳氏,木德帝喾高辛氏、火德帝尧陶唐氏、土德帝舜有虞氏、金德伯禹夏后氏、水德成汤,木德周武王、火德刘汉,古史五德循环已经到了第三轮。[19]在整个从伏羲至汉朝的德属排列中,只有黄帝为土德是两种五德终始说所公认的,其他都不相同。
再次,宣扬的历史观不同。一是对于“圣王同祖”的认识。邹衍的五德相胜说只是以黄帝为历史开端,从留存的材料来看,大禹、商汤、文王跟黄帝之间并不存在亲缘关系,因而这一学说并不具有“圣王同祖”的思想。刘歆的五德相生说则蕴含了一种“圣王同祖”的思想。刘歆说:“炮牺继天而王,为百王先”,炎、黄诸帝为继之而起的帝王,“稽之于《易》,炮牺、神农、黄帝相继之世可知”[20]。伏羲为百王先、百王祖。二是对于正统观念的宣扬。邹衍的五德相胜说,通过构建起黄帝—大禹—商汤—周文王这样一个帝王系统,已经隐含了一种正统意识。刘歆的五德相生说所构建的帝王系统,不但通过治统的确立以定立他们的合法性,而且将古帝王共工、帝挚和秦皇朝排除在历史统绪之外,开启了以“五德”言正闰的先河。
刘歆的五德终始说对于《汉书》论述帝王系统、宣扬“汉为尧后”说和确立历史正统观等,都产生了重要影响。
首先,《汉书》对刘歆五德终始说的载录。刘歆五德终始说的基本内容见于所著《三统历谱》,然而原作早已不存,《汉书·律历志》详细记载了此文。《律历志》说:“至孝成世,刘向总六历,列是非,作《五纪论》。向子歆究其微眇,作《三统历》及《谱》以说《春秋》,推法密要,故述焉。”刘向所作《五纪论》今已不传,我们无法知晓其具体思想。但是对于刘歆作《三统历》及《谱》,颜师古注曰:“自此以下,皆班氏所述刘歆之说也。”这就明确告诉人们,以下所述《三统历谱》的内容乃为刘歆的学说。而正是这部《三统历谱》中的《世经篇》,详细叙述了刘歆的五德相生说。《世经》篇所叙五德终始说的基本内容:其一,依据五行相生原理,构建了木德伏羲、火德炎帝、土德黄帝、金德少昊、水德颛顼、木德帝喾、火德唐尧、土德虞舜、金德大禹、水德成汤、木德武王、火德高祖之帝王系统,这个系统以伏羲为“百王先”“百王祖”。其二,指明了建立帝王系统的文献依据。其中伏羲、炎帝、黄帝三世依据于《易》,“《易》曰:‘炮牺氏之王天下也’”,“《易》曰:‘炮牺氏没,神农氏作’”,“《易》曰:‘神农氏没,黄帝氏作’”;少昊依据《五帝德》,“《考德》曰少昊曰清”;颛顼和帝喾的事迹依据《春秋外传》;唐尧、虞舜、大禹的事迹依据《帝系》;成汤、武王的事迹依据《尚书》;高祖刘邦的事迹见于《史记·本纪》。实际上,《汉书》的《律历志》整篇文字,都是在刘歆所作《钟律书》的基础上删削而成的。《律历志上》说:“至元始中王莽秉政,欲耀名誉,征天下通知钟律者百余人,使羲和刘歆等典领条奏言之最详。故删其伪辞,取正义,著于篇。”
《汉书·郊祀志》记载了西汉文帝、汉武帝时期的德属纷争,以及后期刘向、刘歆父子创立五德相生说的情况。《郊祀志赞》曰:
汉兴之初,庶事草创,唯一叔孙生略定朝廷之仪。若乃正朔、服色、郊望之事,数世犹未章焉。至于孝文,始以夏郊,而张仓据水德,公孙臣、贾谊更以为土德,卒不能明。孝武之世,文章为盛,太初改制,而儿宽、司马迁等犹从臣、谊之言,服色数度,遂顺黄德。彼以五德之传从所不胜,秦在水德,故谓汉据土而克之。刘向父子以为帝出于《震》,故包牺氏始受木德,其后以母传子,终而复始,自神农、黄帝下历唐虞三代而汉得火焉。故高祖始起,神母夜号,著赤帝之符,旗章遂赤,自得天统矣。
这段话告诉我们,西汉议定德属问题发生在汉文帝时期,由于当时出现土德与水德之争,汉朝的德属一时并没有确定下来。到了汉武帝时期修《太初历》,最终确立了汉朝土德制度。西汉后期,刘向、刘歆父子创立五德相生说,以木德伏羲作为历史的开端,以汉朝火德上继周朝木德。伏羲“始受木德”“以母传子”“汉得火德”,这是该学说的思想主旨。只是将五德相生说归为刘向、刘歆父子共同创立的学说,并不完全符合客观事实。刘向作为西汉后期正统观念浓厚的思想家,并没有提出服务于王莽代汉的五德相生说的思想基础,只是提出过一些与五德相生相关的见解而已。[21]
《汉书·高帝纪》文尾的赞语,构建了一个从尧到刘邦的刘汉世袭,其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宣扬“汉为尧后”说,这也是刘歆五德相生说的主旨思想之一。
《春秋》晋史蔡墨有言,陶唐氏既衰,其后有刘累,学扰龙,事孔甲,范氏其后也。而大夫范宣子亦曰:“祖自虞以上为陶唐氏,在夏为御龙氏,在商为豕韦氏,在周为唐杜氏,晋主夏盟为范氏。”范氏为晋士师,鲁文公世奔秦。后归于晋,其处者为刘氏。刘向云,战国时刘氏自秦获于魏。秦灭魏,迁大梁,都于丰,故周市说雍齿曰:“丰,故梁徙也。”是以颂高祖云:“汉帝本系,出自唐帝。降及于周,在秦作刘。涉魏而东,遂为丰公。”丰公,盖太上皇父。其迁日浅,坟墓在丰鲜焉。及高祖即位,置祠祀官,则有秦、晋、梁、荆之巫,世祠天地,缀之以祀,岂不信哉!由是推之,汉承尧运,德祚已盛,断蛇著符,旗帜上赤,协于火德,自然之应,得天统矣。
赞语通过构建从唐尧到刘邦的刘氏世袭,旨在论证刘邦作为圣王尧的后代,“断蛇著符,旗帜上赤”,秉火德建朝,是“得天统”。由此论证了刘汉政权的合法性。
其次,《汉书》接受了刘歆五德终始说构建的帝王系统。班固有感于《尧典》颂尧之德,而作《典引》篇以叙汉德。《典引》开篇粗略地勾勒出了一个自伏羲氏至刘汉的天命王权体系的大致轮廓:
太极之原,两仪始分,烟烟煴煴,有沈而奥,有浮而清。沈浮交错,庶类混成。肇命人主,五德初始,同于草昧,玄混之中。逾绳越契,寂寥而亡诏者,《系》不得而缀也。厥有氏号,绍天阐绎者,莫不开元于大昊皇初之首,上哉夐乎,其书犹可得而修也。亚斯之世,通变神化,函光而未曜。
若夫上稽乾则,降承龙翼,而炳诸《典》《谟》,以冠德卓踪者,莫崇乎陶唐。陶唐舍胤而禅有虞,虞亦命夏后,稷契熙载,越成汤武。股肱既周,天乃归功元首,将授汉刘。[22]
这段话首先依据《周易·系辞》和《易乾凿度》来论述世界的起源问题,《系辞上》说:“《易》有两极,是生两仪”,《系辞下》也说“天地絪缊,万物化醇”。而《易乾凿度》则说:“清轻者为天,浊沈者为地。”接着班固论述历史发展的法则,则完全依照刘歆的五德终始说。他按照刘歆的说法,也以《易传》“帝出乎《震》”为依据,而以得木德而王天下的伏羲氏为人文始祖,故说王者“莫不开元于大昊皇初之首”。从得木德的伏羲开始,帝王之位依据相生之序而依次下传于得火德的炎帝神农氏、得土德的黄帝轩辕氏,他们被合称为“三皇”。班固认为,亚斯之世的少昊、颛顼、高辛诸帝虽然“通变神化”,却由于《系辞》不载其事,致使他们的功业“函光而未曜”;而陶唐氏由于炳诸《典》《谟》之故,遂使其德得以彰显。自陶唐之后,帝王统绪依次为虞舜、夏禹、成汤和武王,而继周之后,天命“将授汉刘”。
《汉书》断汉为史,却断而不断,断中有通,其中的“志”和“表”即是贯通古今的。在《汉书》贯通古今的论述中,所论历史王朝,便是以刘歆的五德终始说所建构的帝王系统为依据的。前述《律历志》详载了刘歆《三统历谱·世经》所论自伏羲至高祖的帝王系统,《郊祀志赞》也有所谓“包牺氏始受木德,其后以母传子,终而复始,自神农、黄帝下历唐虞三代而汉得火焉”之语。除此之外,《汉书》的《百官公卿表》《古今人表》等,都有关于古今帝王系统的详细叙述。如《百官公卿表》所述的历代官制及其演变,反映的就是刘歆的帝王系统。该表开篇即说:“《易》叙宓羲、神农、(黄)帝作教化民,而《传》述其官。”《汉书》的官制史即是历述伏羲、神农、黄帝、少昊、颛顼以至王莽时期历代官制及其演变情况。又如《古今人表》,讲述的是古今以帝王为中心的历史人物。从该篇所做表列可知,所谓“上上圣人”,其实就是历代帝王大系。在这个帝王系列当中,他们的顺序依次为:太昊宓羲氏、炎帝神农氏、黄帝轩辕氏、少昊金天氏、颛顼高阳氏、帝喾高辛氏、帝尧陶唐氏、帝舜有虞氏、帝禹夏后氏、帝汤殷商氏、文王周氏、武王、周公、仲尼。我们简单将此与《世经》篇帝王系统作一比较便知,除了周朝帝王列了文王、武王和周公三人,增加了文圣孔子,其他二者的帝王系统是完全一致的。此外,还有一些志、表也涉及帝王系统的论述。如《刑法志》论述历代法治时说:“自黄帝有逐鹿之战以定火灾,颛顼有共工之阵以定水害。唐虞之际,至治之极,犹流共工,放欢兜,窜三苗,殛鲧,然后天下服。夏有甘扈之誓,殷、周以兵定天下矣。”这是结合黄帝以来的历史阶段来叙述刑法的形成与发展过程。《五行志上》说,“刘歆以为宓羲氏继天而王,受《河图》,则画之,八卦是也,”说的是伏羲作八卦之事,却明确了伏羲王天下是来自天,由此定立了百王之祖的地位。《地理志上》开篇叙述了黄帝“协和万国”、尧分天下十二州、大禹“更制九州”的情况。《异姓诸侯王表》开篇讲述了自虞夏至秦朝历史发展的德、力转换情况,认为舜禹禅让大禹“积德累功”数十年,才得以巩固帝位;殷周之王“修仁行义”十余世,才至汤武开始“放杀”;秦国自襄公之后历经百有余年,至秦始皇时“乃并天下”。由此可见,帝王之业只有“以德若彼,用力如此”才可以建立起来。这个论述已经涉及舜禹以下各历史阶段。这些叙述涉及的帝王虽然不全面,却也是对这一帝王系统的一种叙述。由此可见,《汉书》的帝王系统是按照刘歆的五德终始说中的帝王系统进行构建的。
再次,《汉书》接受了刘歆五德终始说宣扬的“汉为尧后”思想。如上所述,刘歆的五德相生说宣扬“汉为尧后”思想,其目的有二:一是肯定刘邦是圣王尧的后代,因此其建汉是天经地义的;二是以尧的火德来确立汉朝火德,火生土,通过效仿历史上尧舜禅让故事,以实现汉新禅让的王朝更替。班固接受了刘歆的“汉为尧后”说,然而二者学说思想旨趣却有很大的不同。作为东汉具有浓厚正统主义思想的史家,班固宣扬“汉为尧后”说自然不会为王莽代汉张本,他是要藉此对刘汉政权的合法性作出论证。众所周知,西汉皇朝的建立与秦以前各朝的建立有着很大的不同,之前的王朝建立者皆为圣王之后,即使是秦皇朝也不例外。而刘邦起于闾巷,无尺土之封,却在秦末乱世之时,手持三尺剑而得以倒秦灭项,最终建立了汉皇朝。正如班固所说:“夫大汉之开原也,奋布衣以登皇极,繇数期而创万世,盖六籍所不能谈,前圣靡得而言焉。”[23]刘邦“无土而王”,这是时人感到困惑不解的问题,却又是史家必须作出解说的问题。西汉武帝时期的司马迁作《史记》,在充分肯定刘邦建汉的人为作用的同时,接受了今文经学家的“圣人感生”说,为刘邦缔造了“赤帝子”传说,对西汉的建立作出了神意的解说;西汉末年刘歆提出“汉为尧后”说,在宣扬汉新禅让的同时,首先也是肯定刘汉政权乃圣王之后,故而刘邦建汉是天经地义的,这是一种更为系统的天命王权学说;两汉之际班彪作《王命论》,提出“汉德承尧,有灵命之符,王者兴祚,非诈力所至”[24]的观点,肯定了作为尧的后代,刘邦建汉“有灵命之符”,乃天命所归。班固在解说汉兴的原因时,一方面肯定有刘邦人为的因素,如《高祖本纪》说刘邦“宽仁爱人”,知人善任等,并借用群臣议定谥号之语说,“帝起细微,拨乱世反之正,平定天下,为汉太祖,功最高”,同时又大力宣扬“汉为尧后”说,更加重视以神意史观来解说汉皇朝的历史统绪。值得注意的是,班固大力宣扬“汉为尧后”说,除去解说刘邦建汉的需要之外,也有服务于刘汉中兴政权的需要。众所周知,班固所处的东汉,是刘汉政权失而复得的中兴政权。当初刘秀建立东汉政权之时,就利用他的太学同学强华进献的《赤伏符》,借用其中“刘秀发兵捕不道,四夷云集龙斗野,四七之际火为主”的谶语[25],来为其皇权的合法性作出解说。从刘邦的“赤帝子”到刘秀的《赤伏符》,无非都是宣扬刘汉政权乃天命所归。班固大力宣扬“汉为尧后”说,应该还有这样一个时代背景。
纵观班固的“汉为尧后”思想,是贯穿于整个《汉书》当中的,集中表述则主要见诸《高帝纪赞》。赞文前已引述,班固在该篇中提出了一个具体而又系统的“汉绍尧运”的刘氏家族的世系。从理论渊源而言,班固的“汉为尧后”无疑主要是承继了刘歆的学说。然而刘歆的五德终始说所论汉绍尧运,却没有如此一个详细的自尧至刘邦的刘汉世袭。再往前追溯,西汉司马迁《史记》也没有“汉为尧后”的说法。那么,《汉书·高帝纪赞》所论刘汉世袭的历史依据何在呢?据考证,《高帝纪赞》所记刘氏自尧以来的世系,主要出自《左传》文公十三年、襄公二十四年和昭公二十九年三条材料。文公十三年的记载,主要是叙述了刘氏先人士会逃亡到秦国,晋人当心秦国重用士会,便设计将他骗回。后来,留在秦国的部分家眷就改以刘为氏了。也就是说,此处记载主要是交代了刘氏的来历。襄公二十四年主要记载了士会之孙范宣子历数自己的世系情况。昭公二十九年的记载则主要是借晋史蔡墨答魏献子的话,而叙述了自刘氏先人刘累到成为范氏的过程。《高帝纪赞》实际上就是对《左传》三处记载作了一番糅合而已,只是又外加了刘向之说,补上了士会留秦一支从秦迁至魏再迁至丰的整个过程,而高祖正是出自该支。照理说,司马迁作《史记》是参考过《左传》的,如果该书有如此详细的关于刘氏世袭的记载,司马迁是不可能不知晓的,合理的解释便是司马迁所见的《左传》并无此记载。据清人考证,《左传》是一部经过刘歆整理并改头换面过的史书;而刘歆恰恰是“汉为尧后”的鼓吹者。为了使“汉为尧后”说得以成立,刘歆借助整理《左传》的机会添加进刘氏世袭的材料,是完全有可能的。值得注意的是,“汉为尧后”说仅见于《左传》和谶纬之书,并不见于先秦其他经书的记载,正如东汉古文经学家贾逵所说:“《五经》家皆无以证图谶明刘氏为尧后者,而《左氏》独有明文。《五经》家皆言颛顼代黄帝,而尧不得为火德。《左氏》以为少昊代黄帝,即图谶所谓帝宣也。如令尧不得为火,则汉不得为赤。其所发明,补益实多。”[26]贾逵说这段话的目的是为了褒奖《左传》“其所发明,补益实多”,无意间却透露出了一个重要信息,那就是除《左传》和图谶之外,其他经书皆无“汉为尧后”的记载。因此,与其说这是《左传》的发明,倒不如说这是刘歆的杜撰更符合情理。由于《汉书》为我国封建时代的正史,它对于刘汉世系与王朝统绪所作的神意解释,产生的影响自然是不同凡响的。
最后,《汉书》继承了刘歆五德终始说以“五德”言正闰的正统思想。前已述及,在刘歆五德终始说所构建的帝王系统中,我们却没有看到大一统的秦皇朝。秦皇朝之所以未能排列于历史王朝统系之内,是因为其以水德介于周(木)、汉(火)之间,未得五行相生之序,只能属于闰朝。其实在刘歆之前,关于秦皇朝的历史统绪问题就已经出现了纷争。据前述《汉书·郊祀志赞》载,汉文帝时期出现了汉朝的水德与土德之争,“张仓据水德,公孙臣、贾谊更以为土德”。张仓的汉为水德说,其实就蕴含了摒秦的思想。在张仓等人看来,汉朝之所以为水德,是因为秦过于短祚,构不成一个朝代,不能许之以水德,而由汉朝水德上接周之火德。这是刘歆之前最早否定秦朝历史统绪的历史记录。当然,汉武帝修《太初历》“遂顺黄帝”,最终确立了汉朝土德制度,所谓“彼以五德之传从所不胜,秦在水德,故谓汉据土而克之”。这等于还是承认了秦朝的水德和历史统绪。汉武帝时期的今文经学家董仲舒,一方面宣扬“三统”说,以《春秋》为汉制法,以汉接周,否定秦朝的历史统绪;另一方面又以“五德”论历史运次,肯定历史古今之变是一个“夏无道而殷伐之,殷五道而周伐之,周无道而秦伐之,秦无道而汉伐之”[27]的相克相胜过程,认可了秦朝的历史统绪。史家司马迁一方面接受董仲舒“三统”说,以忠、敬、文解说夏、商、周政治特点,认为“秦政不改”周道,汉兴乃其“承敝易变,使民不倦”的结果[28],等于否定了秦朝的历史统绪。另一方面,据上述《汉书·郊祀志赞》的记载,司马迁以“五德”说解读历史时,又成了汉朝土德说的代表者;而且司马迁参与修订的《太初历》之“行夏之时”,显然在历法上又体现了“摒秦”之义。由此来看,董仲舒和司马迁对于秦朝历史统绪的看法是存在着矛盾的,他们都以“三统”说否定之,又以“五德”说肯定之。真正彻底在德运上对秦朝历史统绪加以否定的,则是刘歆所宣扬的五行相生之五德终始说。
《汉书》继承了刘歆以“五德”言正统的思想,在历史统绪上对秦朝予以否认。在上述《典引》篇所勾勒出的帝王系统中,班固就明确认为“股肱既周,天乃归功元首,将授汉刘”,肯定了周授汉这样一个历史统绪。在《高帝纪赞》和《郊祀志赞》中,班固都明确指出了汉朝属于火德。《高帝纪赞》说:“汉承尧运,德祚已盛,断蛇著符,旗帜上赤,协于火德”;《郊祀志赞》也说:“自神农、黄帝下历唐虞三代而汉得火焉。”依据五德相生之原理,周朝木德,汉朝越过了秦朝而得火德,自然是否定了秦朝的历史统绪。班固所作的《古今人表》,所论历史人物其实只有古没有今,汉代人物没有表列其中。在这份列表中,班固将历史人物分成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等。如前文所言,位列上上等之人,除去周公、孔子之外,都是历代圣王、建国之君。然而,同为建国之君的秦始皇,却在这份名单中被列为中下等。按照班固的说法,“可与为善,可与为恶,是谓中人”,比如,“齐桓公,管仲相之则霸,竖貂辅之则乱”。问题是,作为王朝的建立者,列表中只有秦朝建立者秦始皇是被列入中下之等的,其他建国者皆为上上等,秦始皇的等次甚至连秦朝的大臣吕不韦、淳于越(皆为中中等)都不如。很显然,这样来确定秦始皇的等次,其实就是否定他所建秦朝的历史地位和王朝统绪,这与《典引》篇的周授汉思想、《高帝纪赞》和《郊祀志赞》的汉为火德说是相一致的。
《汉书》的断汉为史,也隐含有对秦皇朝历史统绪的否定。从表面上讲,《汉书》的断汉为史是对之前汉史记述的不满,通过断汉为史,以期更好地实现宣汉的目的。班固说:
固以为唐虞三代,《诗》《书》所及,世有典籍,故虽尧舜之盛,必有典谟之篇,然后扬名于后世,冠德于百王,故曰:“巍巍乎其有成功,焕乎其有文章也!”汉绍尧运,以建帝业,至于六世,史臣乃追述功德,私作本纪,编于百王之末,厕于秦、项之列。太初以后,阙而不录,故探纂前记,缀辑所闻,以述《汉书》……[29]
在这段话中,班固认为,要想使帝王之业“扬名于后世,冠德于百王”,就必须依靠历史记载。刘汉显赫的帝王之业,需要史学家们记下皇朝的丰功伟绩,以此确定起其历史地位。然而司马迁《史记》叙汉史,将其“编于百王之末,厕于秦、项之列”,加上太初以后的历史记载阙如,这便是他断汉为史的原因所在。毫无疑问,班固叙汉史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宣汉,是要歌颂汉皇朝的丰功伟绩,凸显汉皇朝的历史地位。不过在他论述汉朝之所以能建立起帝王之业的原因时,给出的理由是“汉绍尧运”,圣王之后所建立的盛世皇朝,岂有不歌颂的道理!“汉绍尧运”四字本身,就已经蕴含了作为尧的后代,汉朝是上继周朝而建立起的盛世皇朝。正因此,他对司马迁通史撰述将刘邦置于百王之末和秦、项之厕的做法,是根本无法接受的。可以这样说,《汉书》的断汉为史,是出于政治上“宣汉”和史学上确立正统主义的需要。他从这样一种正统观念出发,从历史编纂上对司马迁的通史做法提出批评,认为《史记》将刘汉“编于百王之末,厕于秦、项之列”的做法是贬低了汉皇朝的历史地位,与史家叙史将当代君主“扬名于后世,冠德于百王”的作史旨趣完全相背离;而从德属的角度来讲,“厕于秦、项之列”也违背了汉以火德上继周之木德的五德运次。班固断汉为史作《汉书》,由此开启了断代纪传体历史撰述的先河,《汉书》也以其浓厚的正统观念而成为中国正统史学的代表。《汉书》作为正史开启的以“五德”言正闰的做法,对历代史学的正统观念都产生了重要影响,从此以后,五德相生说成为历代正史解说皇朝更替、论证政权合法性的理论依据。
【注释】
[1]曾贻芬、崔文印:《两汉时期历史文献学的初步形成》,《史学史研究》1988年第1期。
[2]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修订本,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126页。
[3]梁启超:《饮冰室合集·专集》之八十四,《〈汉书·艺文志·诸子略〉考释》,中华书局1989年版。
[4]梁启超:《饮冰室合集·专集》之八十四,《〈汉书·艺文志·诸子略〉考释》,中华书局1989年版。
[5]梁启超:《饮冰室合集·专集》之八十四,《〈汉书·艺文志·诸子略〉考释》,中华书局1989年版。
[6]梁启超:《饮冰室合集·专集》之八十四,《〈汉书·艺文志·诸子略〉考释》,中华书局1989年版。
[7]郑樵:《通志·总序》,中华书局1987年影印本。
[8]郑樵:《通志》卷七十一,《校雠·编次不明论》,中华书局1987年影印本。
[9]参见王鸣盛:《十七史商榷》卷二十二,“汉书艺文志考证”引金榜语,黄曙辉点校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版。
[10]梁启超:《饮冰室合集·专集》之八十二,《司马谈〈论六家要旨〉书后》,中华书局1989年版。
[11]梁启超:《饮冰室合集·专集》之八十二,《司马谈〈论六家要旨〉书后》,中华书局1989年版。
[12]《后汉书》卷四十上,《班彪列传》,中华书局1962年版。
[13]参见《汉书》卷三十,《艺文志》,中华书局1962年版。
[14]《隋书》卷三十二,《经籍一》,中华书局1973年版。
[15]参见《隋书》卷三十二至三十五《经籍志》,中华书局1973年版。
[16]《隋书》卷三十五,《经籍四》,中华书局1973年版。
[17]《汉书》卷二十五下,《郊祀志》,中华书局1962年版。
[18]吕不韦:《吕氏春秋·应同》,中华书局1984年版。
[19]《汉书》卷二十一下,《律历志》,中华书局1962年版。
[20]《汉书》卷二十一下,《律历志》,中华书局1962年版。
[21]参见汪高鑫:《中国史学思想通史·秦汉卷》,黄山书社2002年版,第311—314页。
[22]《后汉书》卷四十下《班彪列传》,中华书局1965年版。
[23]《后汉书》卷四十下,《班彪列传》,中华书局1965年版。
[24]《后汉书》卷四十上,《班彪列传》,中华书局1962年版。
[25]《后汉书》卷一上,《光武帝纪》,中华书局1965年版。
[26]《后汉书》卷三十六,《贾逵列传》,中华书局1965年版。
[27]董仲舒:《春秋繁露》卷七,《尧舜不擅移汤武不专杀》,苏舆义证本,中华书局1992年版。
[28]《汉书》卷八,《高祖本纪》,中华书局1962年版。
[29]《汉书》卷一百下,《叙传》,中华书局1962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