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才有许多等级,有一等奴才,有二等奴才,也有奴才的奴才,甚至有奴才的奴才的奴才。

我们的人民,自来是被看作最纯良的奴才的。“不可使知之”,是一贯的对付奴才的办法。就是“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和“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一套话,虽然曾被主张中国式的民主的学者们解释为民主、民权,以至民本等等,其实拆穿了,正是一等或二等奴才替主人效忠,要吃蛋,当心不要饿瘦,或者杀死了母鸡,高抬贵手,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图一个长久享用的毒辣主意。证据是“有劳心,有劳力,劳心者食于人,劳力者食人”。老百姓应该养贵族,没有老百姓,贵族哪有饭吃!

老百姓是应该贡献一切,喂饱主人的,其他的一切,根本无权过问,要不然,就是大逆不道。六百年前一位爽直的典型的主子,流氓头儿朱元璋曾毫不粉饰地说出这样的话。《明太祖实录》卷一百五十:

洪武十五年(1382)十一月丁卯,上命户都榜论两浙江西之民曰:为吾民者当知其分。田赋力役出以供上者,乃其分也。能安其分,则保父母妻子,家昌身裕,为仁义忠孝之民,刑罚何由及哉!近来两浙江西之民多好争讼,不遵法度,有田而不输租,有丁而不应役,累其身以及有司,其愚亦甚矣!曷不观中原之民,奉法守分,不妄兴词讼,不代人陈诉,惟知应役输租,无烦官府,是以上下相安,风俗醇美,共享太平之福,以此较彼,善恶昭然。今特谕尔等,宜速改过从善,为吾良民,苟或不悛,则不但国法不容,天道亦不容矣!

“分”译成现代话,就是义务,纳税力役是人民的义务,能尽义务的是忠孝仁义之民。要不,刑罚一大套,你试试看。再不,你不怕国法总得怕天,连天地也不容。可见义务之不可不尽。至于义务以外的什么,现代人所常提的什么民权,政治上的平等,经济上的平等,等等,不但主子没有提,连想也没想到。朱元璋这一副嘴脸,被这番话活灵活现地画出来了。

朱元璋为什么单指两浙江西的人民说,明白得很,这是全国谷仓,人口也最稠密。拿这个比那个,也还是指桑骂槐的老办法。其实,中原之民也不见得比东南更奴化,不过为了对衬,这么说说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