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2025年09月26日
三
明末的理学家刘宗周先生指出这时代的吏治情形说:
如今吏治贪污,例如催钱粮要火耗(零星交纳的几分几钱银子,熔铸成锭才解京,熔铸的亏蚀叫火耗,地方不肯担负这损失,照例由纳粮的人民吃亏,额外多交一两成,积少成多,地方官就用这款子来肥家),打官司要罚款,都算本分的常例,不算外水了。新办法是政府行一政策,这政策就成敲诈的借口,地方出一新事,这一新事又成剥削的机会。大体上是官得一成,办事的胥吏得九成,人民出十成,政府实得一成。政府愈穷,人民愈苦,官吏愈富。以此人民恨官吏如强寇,如仇敌,突然有变,能献城就献城,能造反便造反,当机立断,毫不踌躇。
举县官作例吧,上官有知府,有巡道,有布政使,有巡抚,有巡按,还有过客,有乡绅,更有京中的权要,一层层须得应付、敷衍,面面都到。此外钻肥缺,钻升官,更得格外使钱。当然也得养家,也得置产业。他们不吃人民吃什么?又如巡按御史吧,饶是正直自好的,你还未到任,地方大小官员早已凑好一份足够你吃几代的财宝,安安稳稳替你送到家里了。多一官百姓多受一番罪,多派一次巡按,百姓又多受一番罪。层层敲诈,层层剥削,人民怎能不造反?怎能不拼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