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的枪声

延安的枪声

会聚在延安的人一天天多起来,这片红色热土吸引着全国各地一批又一批有志青年、有志之士,他们从四面八方包括从国民党统治区冲破封锁,跋山涉水,奔赴延安和陕甘宁边区投身革命。一位名为埃德加·斯诺的美国青年也来到了这里,他是带着疑问来的。

1936年6月,埃德加·斯诺从北平登上了开往西安方向的火车,火车驶过的隆隆声响和滚滚浓烟,早已随着西行的沿途风景消散在过往岁月中。再从西安辗转到陕北,作为第一个打破新闻封锁、探访“红色中国”的西方记者,他的心情既兴奋,又有些忐忑。

红军是不是一批自觉的马克思主义革命者?它是一支有纪律的军队吗?它的士气怎么样?官兵生活真是一样吗?违反了纪律的军人会受到怎样的处罚?会枪毙吗?……从国统区到苏区,为期4个月的旅程中,斯诺带着这一系列问题一路经历、一路访谈、一路思考,心中逐渐有了答案——

红军对于纪律“似乎都是自觉遵守的”。走过私人果园时,没有人去碰一碰里面的果子,在村子里吃的粮食和蔬菜也是照价付钱的;

早在井冈山时期,红军就规定了三条简明的纪律:行动听指挥,不拿贫农一点东西,打土豪要归公。1928年以后,又添了八项。“这八项执行得越来越成功,到今天还是红军战士的纪律,他们经常背诵”;

“共产党所采用的方法和组织都讲严格的纪律,如果不是亲眼看到,是很难相信的”;

……

斯诺记录着一路上的所见所闻,他敏锐地观察到,共产主义思想本身固有一种纪律,也正是严明的纪律赋予了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红军团结、勇敢、顽强等优秀品质,推动着这支军队成长壮大、走向胜利。

也在这个时期,山西太原友仁中学16岁的女青年刘茜来到延安,她被分配在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以下简称“抗大”)第十五队学习。那时延安年轻人多,多数尚未结婚,外来的青年都很崇拜长征干部。刘茜在这里认识了“抗大”第十五队队长黄克功,一位战功赫赫、身居高位的军人。然而命运阴差阳错,刘茜不幸死于这位能征善战的勇将的枪下。

黄克功被捕以后,没有被送到法院,而是被关在延安西山路边上的一间破房子里。其间还有人安慰过他,告诉他:“这个事儿估计最高判5年徒刑,罚你最多也就3年,你有这么多的同学都在延安,你还怕这个事儿解决不了吗?”

最终,审判的重担落在了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代院长、审判长雷经天身上。巧合的是,该案发生前不久,国民党内“桃色事件”骤起:蒋介石的黄埔爱将张钟麟因情感纠葛枪杀妻子而受审,蒋以“爱才”之名特赦之。而后张钟麟改名张灵甫再度奔赴前线。

在此种情况下,请求毛泽东特赦黄克功的呼声自然不小。

其时,国民党为阻止全国各地和海外华侨青年涌向延安,拿黄克功案大做文章。国民党的喉舌《中央日报》率先将此案作为“桃色事件”大肆渲染,攻击和污蔑边区政府“封建割据”“无法无天”“蹂躏人权”。这些叫嚣一时混淆了视听。

此案发生在国共合作抗日、共产党局部执政的特殊形势下,备受各界关注。对于这样一个曾经的功臣,究竟该让他以命抵命就地正法,还是让其戴罪立功战死沙场?依什么法来审理此案?在刚刚建立起边区政府、法律条文尚不完备的情况下,此案处理得是否得当,在国内外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所有这些,对于根据地延安和中国共产党都是新考验,而且直接关系人民对共产党的信赖、关系共产党能否取信于民的根本问题。

中共中央、中央军委、边区政府高度重视。经党中央同意,延安各单位围绕这一案件组织讨论。大家的很多议论集中起来不外乎两种。一种看法:黄克功身为老革命、老红军、老共产党员,强迫未达婚龄的少女与其结婚,已属违法,采取逼婚手段,更违反了边区婚姻自主原则。他不顾国难当头,个人恋爱第一,达不到目的就丧心病狂地杀害革命同志,这无异于帮助民族敌人,实属革命阵营中的败类。他触犯了边区刑律,破坏了红军铁的纪律,应处极刑,以平民愤。第二种看法:黄克功犯了死罪,从理论上说应该处以死刑。不过,在这样的国难时期,应该珍惜每一个像黄克功这样年轻有为、曾屡建战功的有用人才,他杀死刘茜,已经损失了一份革命力量,如果我们再杀黄克功,又将失去一份革命力量。应该免除他的死刑,叫他上前线去戴罪杀敌,让他的最后一滴血为中华民族解放而流。

黄克功被捕认罪后,也曾幻想党和边区政府会因为他资格老、功劳大,对他从轻处罚。他还写信给毛泽东,除对自己的罪行进行忏悔外,请求法院姑念他多年为革命事业奋斗,留他一条生路。“抗大”副校长罗瑞卿在研究此案的会议上强调说:“黄克功敢于随便开枪杀人,原因之一就是自恃有功,没有把法律放在眼里,如果我们不惩办他,不是也没有把法律放在眼里吗?任何人都要服从法律,什么功劳、地位、才干都不能阻挡依法制裁。”毛泽东认为,黄克功是一个能征善战的勇将,但若因其曾立大功而赦免,那天下人将会怎样看共产党?毛泽东怒道:“这是什么问题?这样的人不杀,我们还是共产党吗?”他马上派人告诉雷经天:不能依据重庆的国民政府法律来审理,延安要司法独立,而且要公开审判、阳光审判。

1937年10月11日,那是案发后的第五天早晨。设在陕北公学里的公审大会会场悄悄地搭起来了。十几张桌子一字排开,铺着白布。来自各学校部队和机关的人群将现场围得水泄不通。

当时,中央党校的金铁群和吉汉杰作为代表,出席和目睹了这一公审大会的始末。他们看见在不远的延河对岸,毛泽东朝这里张望着,直到审判大会快要开始时,他才背着双手,低着头,神情凝重地走回窑洞……

毛泽东的内心能不纠结吗?他百感交集。(https://www.daowen.com)

黄克功是他看着一步步成长起来的年轻将领,当年十几岁的黄克功和哥哥黄继功跟着他上了井冈山,兄弟二人都勇猛善战。在长征途中,黄继功率一个连阻击国民党一个团,牺牲在战场上。

但毛泽东也深刻地意识到,军队的纪律问题关系革命成功与否,关系人心向背。

审判大会的现场气氛凝重而又肃穆,审判庭由审判长雷经天,“抗大”、陕北公学群众选出的李培南、王惠子、周一明、沈新发4位陪审员及书记官袁平、任扶中组成。监察机关代表、“抗大”政治部干部胡耀邦、边区保安处干部黄佐超及高等法院检察官徐世奎为公诉人。

宣布开庭后,公诉人与证人先向大会陈述了黄克功事件的全部细节。公诉书中指出:黄克功对刘茜实系求婚未遂以致枪杀革命青年,在黄克功的主观上属强迫求婚,自私自利,无以复加。黄克功曾系共产党员,又是“抗大”干部,不顾革命利益,危害国家法令,损害共产党的政治影响,实质上无异于帮助日本汉奸破坏革命,应严肃革命的纪律,处以死刑,特提请法庭公判。黄克功被带了上来。法官让他发表个人申诉,他坦白交代了犯罪经过并做了扼要检讨。他唯一申诉的就是一句话:“她破坏婚约是污辱革命军人。”他请求让他讲述最后一个愿望:“死刑如果是必须执行的话,我希望我能死在与敌人作战的战场上。”

休庭片刻后重新开庭,雷经天庄严地、一字一顿地宣布了判处黄克功死刑并立即执行的决定。此判决书定性其罪,称:“值兹国难当头……我们用血肉换来的枪弹,应用来杀敌人,用来争取自己国家民族的自由独立解放,但该凶犯黄克功竟致丧心病狂,枪杀自己的革命青年同志,破坏革命纪律,破坏革命团结,无异帮助了敌人……”

随后,黄克功便跟着行刑队穿过坐在东北侧的人群,向刑场走去。刚刚成立的边区高等法院办理此案,从侦破、审理、判决到执行不到一周,从办案速度、实效上,都显示了中国共产党义无反顾地清除党内腐化堕落分子的坚定决心,也充分体现了边区在特定历史条件和战争环境下实现司法公正的独特方式。

就在黄克功被推向刑场时,一匹快马很快送来了一封信。“毛主席的信!”这个消息像风一般传遍会场,黑压压的人群中禁不住起了一阵小浪打来似的骚动。黄克功在会场边也听到了。他情不自禁停住了脚步,面露一丝喜色。他比任何人都关心这封信,因为也许生死就在这一纸书信上发生瞬间变化。

大会主持人招手让黄克功回到原来的位置上,因为信中建议要当着黄克功的面向公审大会宣读。

雷经天同志:

你的及黄克功的信均收到。黄克功过去斗争历史是光荣的,今天处以极刑,我及党中央的同志都是为之惋惜的。但他犯了不容赦免的大罪,以一个共产党员、红军干部而有如此卑鄙的,残忍的,失掉党的立场的,失掉革命立场的,失掉人的立场的行为,如为赦免,便无以教育党,无以教育红军,无以教育革命者,并无以教育做一个普通的人。因此中央与军委便不得不根据他的罪恶行为,根据党与红军的纪律,处他以极刑。正因为黄克功不同于一个普通人,正因为他是一个多年的共产党员,是一个多年的红军,所以不能不这样办。共产党与红军,对于自己的党员与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较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的纪律。当此国家危急革命紧张之时,黄克功卑鄙无耻残忍自私至如此程度,他之处死,是他的自己行为决定的。一切共产党员,一切红军指战员,一切革命分子,都要以黄克功为前车之鉴。请你在公审会上,当着黄克功及到会群众,除宣布法庭判决外,并宣布我这封信。对刘茜同志之家属,应给以安慰与抚恤。

毛泽东

一九三七年十月十日

毛泽东情之殷殷,言之切切。雷经天的宣读声停止后,黄克功先是深深地低下了头,但旋即如梦一般醒来。此时,彻底释怀的他,反倒觉得无比轻松。他想,虽然自己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但自己毕竟是一名历经枪林弹雨的革命军人,于是,他高高地昂起头,朝着人群高呼了起来:

“中华民族解放万岁!”

“打倒日本帝国主义!”

“中国共产党万岁!”

黄克功被依法处决,延安的枪声传遍了整个陕北,在西安、太原等地都反响强烈,人们盛赞共产党和八路军公正无私、执法如山。相比于日呈腐败的国统区,大家不约而同地把中国希望的曙光委托于延安那一方土地。正如作为审判黄克功时公诉人之一的胡耀邦当时在抗大校刊《思想战线》上发表的文章所阐明的:“必须使我们全党知道,执行纪律也是教育形式的一种,如果我们开除了一个坏分子,不但不会使我们的队伍减弱,相反的只有使我们的党、我们的队伍更加强健起来!”

此外,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还严肃查处了一些具有较大影响的典型案件,并做出公开处理,以教育全党。某团政委刘振球,参加过五次反“围剿”战斗和长征,在平型关战役中身负重伤,荣立战功,但后来贪图享乐,贪污公款数百元,被开除党籍并受到法律制裁。对此,时任中央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副部长兼任军委直属政治部主任的胡耀邦,专门写了对刘振球案的主题评论“拥护开除刘振球的党籍,为党的事业奋斗到底”,表明坚决维护无产阶级政党法纪的决心。

纪律,正是铁的纪律,铸就了工农革命军、红军、八路军这支具有钢铁意志的胜利之师!严明的军纪,是这支军队不断发展壮大的“生命线”,无论普通战士还是高级将领都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始终镌刻在鲜艳的军旗上,流淌在军人们的血液中。特别是在这支军队的最高领导者身上,严守纪律、发扬作风更是深入他们的灵魂与骨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