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管理措施

第一节 管理措施

234.井下作业施工单位施工前环境调查的内容包括哪些?

答:井下作业施工单位施工前环境调查的内容包括:

(1)政府的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标准;

(2)施工区域地质特征;

(3)井场及周围地形地貌;

(4)搬迁路况及交通路线;

(5)水文和水质及生活、生产的水源情况;

(6)自然资源及气候的特征和变化规律;

(7)古文物遗址及自然保护区;

(8)野生动、植物分布及保护区;

(9)其他需要调查的内容。

235.井下作业施工单位的环境调查报告包括哪些内容?

答:井下作业施工单位的环境调查报告包括:

(1)自然环境描述;

(2)社会环境描述;

(3)油田地质及工程概况;

(4)环境影响评估;

(5)施工作业预防措施;

(6)危害和影响的整改措施;

(7)施工作业应急措施;

(8)其他情况介绍。

236.油、水、气井作业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三不施工”是什么?

答:油、水、气井作业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三不施工”是:地质工程方案设计没有环境保护措施不施工;没有无污染施工设计不施工;没有防污染装备设施不施工。

237.油、水、气井作业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三不交井”是什么?

答:油、水、气井作业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三不交井”是:井场污染清理不彻底不准交井;达不到工完料净不准交井;没有专(兼)职工环境保护员现场验收签字不准交井。

238.油、水、气井作业施工中环境保护“两交接、两监督、一验收、一抽查”的内容是什么?

答:“两交接”是:作业前采油队向作业队交无污染井,作业队作业后向采油队交无污染井。

“两监督”是:作业前作业队监督采油井场环境管理,井场有污染,作业队有权不予作业。完井后采油队监督作业队清理井场,有污染或没有恢复原地貌,采油队应要求整改,合格后方可交接井。交接后出现的污染问题,由接收方承担责任。

“一验收”是:作业完井投产后,作业处、采油厂(矿)环境保护员联合验收,现场交接。

“一抽查”是:环境保护交接责任书是甲乙双方承担环境保护经济责任的依据,各单位环境保护部门负责辖区内油、水、气井作业现场的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239.井下施工作业环境保护交接的内容有哪些?

答:施工前现场环境保护交接的内容有:污染位置、被污染物名称、污染地面面积、污染程度、污染物名称、污染物量、污染原因、污染池大小及其他内容。

施工后现场环境保护交接的内容有:污染位置、被污染物名称、污染地面面积、污染程度、污染物名称、外排污染物量、已回收外排物量、保证整改最后期限及其他内容。

240.作业施工井完工总结中应有哪些环境保护内容?

答:作业施工井完工总结中应有如下环境保护内容:

(1)施工期间防污染设施运行情况;

(2)施工期间的污染控制措施和主要废物(废油、废水、废浆、废气等)产生数量、性质及废物处理情况;

(3)施工期间对环境的影响(包括长期影响、近期影响和可能的间接影响)和今后做好作业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4)防治污染费用消耗情况等。

241.为减少环境污染,对施工井场有哪些要求?

答:为减少环境污染,对施工井场要求如下:

(1)布置井场要确保作业正常施工,特种车辆有回转余地,以利于采取环境保护预防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

(2)布置井场要掌握井场内地面下各种流程管线的位置和走向,以免流程管线被损坏,污染环境;

(3)井口四周要根据井场情况围土堤,高度为30cm,修井作业时土堤位置应在钻台外0.5m处;

(4)土堤内要铺防渗布,铺防渗布时要求宽松、平整;井场四周要根据井场情况围土堤(一般为标准井场的面积),以污水不流出井场为原则。

242.为减少污染,对作业施工前应准备的液体容器或坑池有哪些要求?

答:(1)作业施工期间不发生自溢、自喷、间喷或井漏的作业施工井,应备容积为15m3的开口容器一个;

(2)作业施工期间有自溢、自喷、间喷或井漏可能的作业施工井应根据施工井的情况备容积大于15m3的开口容器两个,或在井场内挖容积不小于30m3的土坑,上铺面积60~100m2的防渗布(也可铺等面积的防渗漏塑料布),并备泥浆泵或其他能满足施工需要的水泵,以确保施工期间的工程需要,确保将废水及时排走;

(3)混气水排液或液氮排液的作业施工井,应备容积为40m3半密封罐一个。

243.在环境保护方面对挖防渗坑有什么要求?

答:贮存作业废水的防渗坑内所铺防渗布在铺好后应比防渗坑周围各点大出0.6m以上。坑的形状尽可能采用长方形,坑的横截面应为上宽下窄的梯形,坑底两头应保持有0.3m以上的高度差,以便于完工后清理坑底残余物和废水。

244.怎样更换压裂车密度计?

答:压裂车密度计上含有铯(137Cs)放射性同位素,严禁随意拆装。若需更换时,必须报上级环境保护部门,然后由上级环境保护部门报省环境保护局批准后方能更换,换下的旧放射源,必须由公安、保卫部门配合,交送省级以上放射性物质处置场所。

245.井下作业施工时,对营地环境管理的要求是什么?

答:井下作业施工时,对营地环境管理的要求是:

(1)设置营地时应尽量利用自然的或原有的开辟地,不得切断当地的自然排水通道,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2)贮存生活用水的容器必须加盖;

(3)污水坑应经常清理,污水不能流入水沟和农田;排水沟应经常清理,保持畅通,污水不能溢出沟外;

(4)不得在营区内随意大小便,乱倒垃圾;污油、污水、垃圾要妥善处理,不污染环境。

246.外出施工时在环境管理方面的一般要求是什么?

答:外出施工时在环境管理方面的一般要求是:

(1)野外施工不许乱扔废弃物,乱倒废油、废液;

(2)施工时应尽量减少对野外动物和植物的影响;

(3)不允许破坏动物巢穴,追杀、猎捕和有意骚扰野生动物;

(4)禁止购买他人猎获的野生动物。

247.中原油田油、水、气井生产作业环境保护的目标是什么?

答:中原油田油、水、气井生产作业环境保护的目标是:杜绝重大井喷污染事故;无污染作业率99%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