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井作业污染源控制
658.为防止放射性污染,测井作业中需采取哪些防护措施?
答:主要有:
(1)防止同位素泼、洒、溅、漏及丢失。
(2)应用同位素测井前,对采油树闸门和管线进行严格检查,在井口不刺不漏的情况下方可施工。
(3)个人防护用品,在工作之后,都要装入专门配备的手提箱(包)中,经过10个半衰期后,经有关部门检测低于或等于本底值时,可焚烧处理。
(4)同位素用完之后,其容器放入专用的储存室内,定期交回厂家。
659.放射性废水的处理方法有哪些?
答:(1)稀释排放法。凡是超过露天水源限制浓度的100倍的放射性废水,排放必须经过稀释和专门的净化处理。
(2)放置衰变法。半衰期较短的低放射性废水,可在专门的容器中静置衰变,待其放射性强度降低后,再稀释排放处理。
(3)混凝沉淀法。即向放射性废水中加入凝聚剂,通过化学反应来产生胶体沉淀。
(4)离子交换法。即用离子交换树脂置换放射性废水中的阴离子和阳离子。
(5)蒸发法。即通过加温使低放射性废水挥发,再处理固体废料的方法。
(6)其他方法。
660.放射性废气的处理方法有哪些?
答:(1)放置衰变。半衰期较短的低放射性废气,可在专门的容器中静置衰变,待其放射性强度降低后,再稀释排放处理。
(2)烟囱排放。将经过过滤后的放射性气载物,借助于大气稀释作用处理气体废物。
661.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处理方法有哪些?
答:(1)焚烧。对于可燃性固体废物,通过焚烧可使废物体积缩小到原来的1/50,焚烧放射性固体废物要有良好的废气净化系统,对焚烧产生的放射性气体和气溶胶进行冷却过滤,以除去放射性灰尘及其他挥发性物质。
(2)储存。对半衰期较长、放射性浓度较强、不可燃烧的放射性废物,应建立永久废物储存库。
(3)放置衰变。半衰期较短的低放射性固体废物,可在专门的容器中静置衰变,当废物桶表面剂量率大于2.5毫雷姆/小时时,应采取屏蔽措施。
(4)去污。为了尽量减少被放射性污染的废物体积,对于一些可以重新使用的设备、器材,可以用洗涤剂进行去污处理,在去污比较困难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喷镀方法处理。机械方法去污就是擦、刷、削、刨掉放射性污染部分。
662.放射源使用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1)所有使用的放射源,不管是在井下或地面,只能由认可的有执照的操作员提供;
(2)放射源要装在合格的容器里运送,在井场要用合格的容器存放;
(3)放射源的保管、使用、进出口、处理均要受持证操作员的控制;
(4)要把所有的放射源转移事项报告甲方;
(5)现场周围应采取隔离措施,非相关人员应远离放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