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后金国

建立后金国

后金国的建立,是与女真各部的统一密切相关的。明万历前期,建州女真分为苏克素护河、浑河、完颜、栋鄂、哲陈、鸭绿江、纳殷、朱舍里等部。各部又分为若干小部,如苏克素护河部便有图伦、萨尔浒、嘉木湖、沾河、安图瓜尔佳等城寨。海西女真已由明初近百卫演变成“呼伦国”的哈达、辉发、乌拉、叶赫四大部。“野人女真”的一支东海女真,包括窝集、瓦尔喀、库尔喀三大系统,居住在松花江流域及乌苏里江沿海岛屿。“野人女真”的另一支黑龙江女真,主要分为虎尔哈、萨哈连、索伦、使犬、使鹿等部。女真部落林立,“皆称王争长,互相战杀,甚至骨肉相残,强凌弱,众暴寡”,一片混战。[3]

万历十一年(1583)五月努尔哈赤起兵时,只有甲十三副部众三十人,要想以这少得可怜的一点点兵力,去吞并一二十倍于己的其他建州部落(仅栋鄂部长阿海就有兵四百),打败百倍、二百倍于己的海西叶赫、乌拉、哈达强部,降服建州、海西、“野人”数以万计的女真,建立后金国,登上女真王的宝座,确实是难而又难。英勇机智的努尔哈赤面对险局,毫不动摇,知难而进,顽强奋斗。他顺应时代潮流,采取了正确的方针、政策和措施,在内政、外务两大方面取得了很大成效。在关系到一部、一国盛衰兴亡的用人问题上,努尔哈赤强调了六项原则:一是必须任用贤人。二为不论亲疏门第,公正举人,“勿论根基,见其心术正大者而荐之。莫拘血缘,见有才者即举为大臣”。三系不拘一格,用其所长,“有临阵英勇者,用以治军。有益于国政之忠良者,用以辅理国政”。四乃举贤贬奸,因“善良公正之人不举不升,则贤者何由而进。不肖者不贬不杀,则不肖者何由而惩”。五是奖惩分明,功必赏,过必罚,“有善行者,虽系仇敌,亦不计较,而以有功升之。有罪者,虽亲不贳,必杀之”。六为赏赐效劳官将,视其所需,赐与马、牛、阿哈、食谷、衣服、财帛和妻室。[4]

努尔哈赤还制定了厚待功臣的重要国策。对于早年来投、率军征战、尽忠效劳的“开国元勋”,如费英东、额亦都、何和礼、扈尔汉、安费扬古等“五大臣”及扬古利、冷格里等人给予特别礼遇和优待,赐给大量人畜财帛,任为高官,封授爵职,联姻婚娶,荣辱与共。当这些功臣出了差错时,他着重指出“贫时得铁,犹胜于金”,常以其功而从轻处治。[5]

努尔哈赤重用贤人和厚待功臣,招徕了许多机智忠贞武艺超群的有才之人和猛将谋士,他们献计献策,奋勇冲杀,善理国政,自此,女真部逐渐“民殷国富”,国势日强,军威大振。这就在政治上、经济上、军事上为统一女真各部、建立和壮大后金国奠定了牢固的基础。

另一方面,在军事与外务上努尔哈赤也制定了正确的方针、政策和具体策略。他采取了“恩威并行,顺者以德服,逆者以兵临”,即以抚为主、以剿相辅的方针。其具体内容有三,一为抗拒者杀,俘获者为奴。因纳殷部七村诸申降后复叛,据城死守,“得后皆杀之”。额赫库伦部女真拒不降服,努尔哈赤遣兵攻克,斩杀守兵,“获俘一万”,灭其国,“地成废墟”[6]。二是降者编户,分别编在各个牛录内,不贬为奴,不夺其财物。原是部长、寨主、贝勒、台吉,大都封授官职,编其旧属人员为牛录,归其辖领。三为来归者奖。对于主动远道来归之人,努尔哈赤特别从厚奖赐。当他听说东海虎尔哈部纳喀达部长率领一百户女真来投时,专遣二百人往迎,到后,“设大宴”,厚赐财物,“为首之八大臣,每人各赐役使阿哈十对、乘马十匹、耕牛十头”,以及大量皮裘、貂帽、衣、布、釜盆等物。对其他随从人员,亦“俱齐备厚赐之”[7]。这样就缩小了打击面,争取到许多部长、路长带领属人前来归顺。仅据《八旗满洲氏族通谱》的记载,黑龙江、吉林、辽宁女真酋长统众来归的就有二三百起之多,因而加速了女真统一的进程,减少了许多不必要的伤亡和损失。

努尔哈赤还采取了正确的用兵策略,一般是由近及远,先弱后强,逐步扩大。他积极争取与蒙古联盟,尽力避免过早地与明朝发生正面冲突,直到万历四十六年(1618)以七大恨誓师伐明以前,没有受到明军的征剿,这极大地有利于统一女真事业的顺利进行。(https://www.daowen.com)

努尔哈赤充分发挥了自己非凡的军事指挥才干。他长于用计,重视保密,多谋善断,议即定,定即行,出兵犹如暴风骤雨,迅不可挡,经常以少胜多,变被动为主动。

努尔哈赤自幼喜爱兵猎,勤学苦练,武艺超群,刀法高强,百步穿杨,箭术精湛。遇逢征战,他便率先冲阵,拼死厮杀。后来他回顾数十年戎马生涯时总结说:“吾自幼于千百军中,孤身突入,弓矢相交,兵刃相接,不知几经鏖战。”[8]这种英勇的气概和猛烈冲杀的作风赢得了将士的拥戴,建立起崇高的威信,使部众竞相效尤,因而能够做到令必行、行必从。

有了这些决定性的因素,努尔哈赤不仅能在夹缝中求生存,从绝境里找出路,避免了灭门之灾,而且不断由弱变强,由小到大,顺利地进行着统一女真各部、建立后金国的事业。从明万历十一年(1583)以遗甲十三副兴师起,取图伦,下巴尔达,斩尼堪外兰,败九部联军三万,十年之内统一了建州女真部落。接着,他又灭哈达,并辉发,亡乌拉,降叶赫,取东海女真。三十六年内,统一了建州、海西女真及大部分“野人女真”部落,“自东海至辽边,北自蒙古嫩江,南至朝鲜鸭绿江,同一音语者俱征服”,“诸部始合为一”。[9]

在统一女真各部的过程中,努尔哈赤积极建立政权。万历十五年(1587),努尔哈赤在呼兰哈达东南加哈河、硕里加河两界中的平岗筑城三层,“建衙门楼台”。六月二十四日,“定国政,禁革作乱、窃盗、欺诈,立禁约法制”[10]。万历二十三年(1595),他自称“女真国建州卫”王子。万历三十三年,他又自称“建州地方等处国王”、“建州王”、“建州国汗”。与此同时,他命额尔德尼、噶盖创制满文,又逐步建立牛录——八旗制度。万历四十三年,八旗制度正式确立,所有人员皆须编入八旗,一牛录三百丁,设牛录额真一员、代子二人、章京四人。五牛录为一甲喇,设一甲喇额真。五甲喇为一旗,置固山额真一、梅勒额真二。八旗人员居住同一地区,互为婚娶,耕田种地,牧马放羊,采参打猎,遵守国法,纳赋服役,听从汗、贝勒统率,使用满语满文。服装发式亦须一律,妇女不得缠脚,男子皆要剃发留辫。这样一来,使原先来自不同地区、制度相异、习俗不一的几十万女真、蒙古、汉人,在生产力、生产关系、赋役负担、国家法令、语言文字和风俗习惯等等方面大体上达到了同样的水平,旧有的差异迅速消失,一致性愈益增多,逐渐形成为一个在经济条件、语言文字、心理状态等方面基本一致的新的民族共同体——满族。

有了这些准备,五十八岁的努尔哈赤便于万历四十四年(1616)正月,在赫图阿拉举行登基大典,自称“承奉天命覆育列国英明汗”(简称“英明汗”),定国号为后金,建元天命。一个辖地数千里、臣民数十万的强大的后金政权,出现在中国的东北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