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书》的得失
《魏书》的“三十五例”,因例目已佚,无由考察;“二十五序”,俱存,见《皇后传》、诸类传及“十志”之序;“九十四论”,今存九十三论[14],以卷七四《尔朱荣传》后论篇幅最长,有四百多字;“二表”皆佚,“一启”即《前上十志启》,今存,编于志首。上述例、序、论、表、启,“皆独出于收”[15]。
《魏书》记事起于北魏拓跋珪(太祖道武皇帝)登国元年(386),并以《序纪》的形式追叙拓跋珪先世历史至二十七代;迄于东魏孝静帝武定八年(550)四月,“诏归帝位于齐国”。它主要记述了北魏一百四十八年、东魏十六年合计一百六十四年的历史,也从一个方面记述了北魏、东魏同东晋后期及宋、齐、梁几朝南北关系的历史。
《魏书》首创《序纪》,叙拓跋氏的由来及北魏统治者历代祖先的历史,虽未可尽为信史看待,但它大致阐述了北魏皇朝的历史渊源,记述魏晋时期拓跋氏与中原地区的联系,它的目的是要从历史上说明北魏皇朝建立的合理性。《魏书》的纪称东晋是“僭晋”,表明北魏才是正统皇朝;称宋、齐、梁为“岛夷”,是把它们视为“自拟王者”的地方势力;以“私署”、“自称”的口气记张寔、鲜卑乞伏国仁等史事,是表明他们并没有得到北魏的策命和认可。“僭伪”、“岛夷”、“自署”等不同的书法,都是从政治上明确表明北魏是正统皇朝的继承者。《魏书》中还处处渗透了一种文化观念,有一种作为先进文化代表的姿态。它评论东晋皇朝说:“所谓夷狄之有君,不若诸夏之亡也。”[16]它论桓玄、刘裕等人则谓“其夷、楚之常性乎?”[17]夷夏之辨,由来已久,但这个问题由《魏书》提出来,其含义是不同寻常的。尽管这里有对立、贬损对方的用意,它毕竟反映了以鲜卑族为首的北方少数民族的历史进步。政治上标榜正统,文化上标榜先进,《魏书》作者的这两点撰述思想,是对北魏皇朝作为民族迁移及重新组合之重要历史阶段的新认识。
《魏书》的纪,以《世祖纪》和《高祖纪》篇幅最长。《世祖纪》写出了太武皇帝拓跋焘“廓定四表,混一戎华”的武功;《高祖纪》记载了文明太后、孝文帝拓跋宏的改革、变法的诏书和措施,所谓“帝王制作,朝野轨度,斟酌用舍,焕乎其有文章,海内生民咸受耳目之赐”。这两篇纪,在记武功、文治上,各有特色,它们反映了北魏历史发展上的两个重要阶段。《魏书》的纪写得零散而没有文采,惟其每于帝纪之后所补叙的史事往往有生动的记载。《高祖纪》后补记孝文帝数事,说他“尚书奏案,多自寻省。百官大小,无不留心,务于周洽。每言:凡为人君,患于不均,不能推诚御物,苟能均诚,胡越之人亦可亲如兄弟。常从容谓史官曰:‘直书时事,无讳国恶。人君威福自己,史复不书,将何所惧。’”《孝静纪》后补记孝静帝“禅位”的情景,写道:“帝乃下御座,步就东廊,口咏范蔚宗《后汉书》赞云:‘献生不辰,身播国屯。终我四百,永作虞宾。’”又写他至后宫诀别:“乃与夫人、妃嫔已下诀,莫不欷歔掩涕。嫔赵国李氏诵陈思王诗云:‘王其爱玉体,俱享黄发期。’皇后已下皆哭。……及出云门,王公百僚衣冠拜辞,帝曰:‘今日不减常道乡公、汉献帝。’众皆悲怆,〔尚书右仆射〕高隆之泣洒。”这两段补叙,分别写出了开拓之君的心志和亡国之主的悲戚。
《魏书》的传有两个特点。第一个特点是它具有突出的家传色彩。上引杨愔的话,说是在《魏书》中“诸家枝叶亲姻,过为繁碎,与旧史体例不同”。如卷二七《穆崇传》列举传主家族六十六人,卷三六《李顺传》列举五十九人,卷三九《李宝传》列举五十人等。以往的纪传体史书,也有多人合传的情形,但主要是对人物行事有密切关联者合而为传,最多也只限于数人。家传式的合传完全改变了本来意义上的合传的体例和性质,也起不到合传应有的作用,但这样的家传式合传也从一个方面反映了门阀时代的特点。第二个特点是对当时的民族关系和南北关系有广泛的反映。卷九六至卷九九,依次写了刘聪、石勒、刘虎、慕容廆、苻健、姚苌、吕光、司马睿、李雄、桓玄、冯跋、刘裕、萧道成、萧衍、张寔、乞伏国仁、秃发乌孤、李暠、沮渠蒙逊等人,包含了进入中原的匈奴、鲜卑、羯、氐、羌各族建立的政权,东晋、宋、齐、梁四朝,以及没有进入中原的一些少数民族政权。这几篇传,写出了当时十分复杂的民族关系和南北关系。卷一〇〇至卷一〇三,还写到了东北、北方、西北许多民族和外域的情况。它们反映了北魏、东魏在民族交往、中外关系中所处的重要地位,也反映了《魏书》作者在这方面的历史见识。
《魏书》的志显示出特有的历史价值和文献价值。它首创《官氏志》,先叙官制,后叙族姓,卷末载太和十九年(495)孝文帝关于“制定姓族”、“决姓族之首末”的诏书,是反映北魏统治走向封建化和门阀化过程中的重要文献。《魏书》还首创《释老志》,这篇长达一万三千字的志文,记述了佛、道二教跟社会的关系,尤其是详载了佛教在中国传播的过程以及它在北魏的兴衰史。所记所论,主要在于阐明佛教和皇权、教化的关系以及佛教对社会各方面的影响。作者最后写道:“魏有天下,至于禅让,佛经流通,大集中国,凡有四百一十五部,合一千九百一十九卷。正光已后,天下多虞,王役尤甚,于是所在编民,相与入道,假慕沙门,实避调役,猥滥之极,自中国之有佛法,未之有也。略而计之,僧尼大众二百万矣,其寺三万有余。流弊不归,一至于此,识者所以叹息也。”重姓族,崇佛教,这是南北朝共同的社会风尚和历史特点。魏收在《前上十志启》中强调这两篇志的内容是“魏代之急”、“当今之重”,可以看出他在这方面的历史认识所达到的高度。《魏书》的《地形志》、《刑罚志》、《官氏志》,或追叙秦、汉、魏、晋沿革,或以秦、汉、魏、晋制度为依据,以证“魏氏承百王之末”[18];同时,也承认“及交好南夏,颇有改创”[19]的历史事实。这表明了作者对于历史发展中的客观联系的尊重。《魏书》的《食货志》、《礼志》中保存有极重要的历史文献。《食货志》载孝文帝太和九年(485)均田诏书,是关系到古代土地制度改革的大事。《礼志一》记:“魏先之居幽都也,凿石为祖宗之庙于乌洛侯国西北。自后南迁,其地隔远。真君中,乌洛侯国遣使朝献,云石庙如故,民常祈请,有神验焉。其岁,遣中书侍郎李敞诣石室,告祭天地,以皇祖先妣配。祝曰(下略)。……石室南距代京可四千余里。”《魏书》卷一〇〇《乌洛侯国传》记:“世祖真君四年来朝,称其国西北有国家先帝旧墟,石室南北九十步,东西四十步,高七十尺,室有神灵,民多祈请。世祖遣中书侍郎李敞告祭焉,刊祝文于室之壁而还。”又《世祖纪下》记:太平真君四年(443)三月,“壬戌,乌洛侯国遣使朝贡”。这件事,纪、传、志都有记载,说明它的重要性非同寻常。三处记载虽详略不同,但都吻合无误,有相互补充的作用。《魏书》所记此事,已在1980年为考古工作者的发现所证实:石室位于今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鄂伦春自治旗境内,称嘎仙洞,在大兴安岭北段东麓。石室壁上所刻祝文,跟《礼志一》所记完全吻合,所署“太平真君癸未岁七月廿五日”也符合乌洛侯国朝贡时间的间隔,可补史书记载之所未详。上引《礼志一》所记及石室祝文的发现,可证《史记·匈奴列传》关于东胡史事的记载,以及《三国志·魏书·乌丸鲜卑东夷传》裴注所引《魏书》关于鲜卑史事的记载,都是有一定的根据的。
《魏书》是中国封建社会历代正史中第一部记载以少数民族上层集团为核心的封建皇朝的历史,它记述了鲜卑族拓跋部的发展、兴盛、统一北方和走向封建化、门阀化的历史过程,反映了4至6世纪北部中国的历史面貌和社会特点,是一部有很高价值的皇朝史。
《魏书》在历史观上却是明显地宣扬“天命”、星占、灾异与人事相关和佛道的灵验。其《序纪》记拓跋氏先人诘芬与“天女”相媾而得子,是为“神元皇帝”。《序纪》后论还说:“帝王之兴也,必有积德累功博利,道协幽显,方契神祇之心。”《太祖纪》载:献明贺皇后“梦日出室内,寐而见光自牖属天,歘然有感”,孕而生太祖道武皇帝,而“明年有榆生于埋胞之坎,后遂成林”。这都是以神话、传说和自然现象来编织“天命”可信的故事。《天象志》序称:天象变化,“或皇灵降临,示谴以戒下,或王化有亏,感达于天路”,“今以在天诸异咸入《天象》,其应征符合,随而条载”,这是十分明确地宣扬天人感应。它记:太平真君十年(449),“六月庚寅朔,日有食之。占曰‘相将诛’。十一年六月己亥,诛司徒崔浩”。和平三年(462),“二月壬子朔,日有食之。占曰‘有白衣之会’。六年五月癸卯,高宗崩。”这样的记载,充斥于《天象志》。《灵征志》所记灾祥,也都与人事丝丝相扣,旨在宣扬“化之所感,其征必至,善恶之来,报应如响”,“神祇眷顾,告示祸福”[20]。《释老志》固然是一篇很有价值的历史文献,但它也宣扬了非佛致祸和名道寇谦之预言的灵验。这些,都反映了魏收在历史观点上的唯心主义倾向和特点。
《魏书》在有的史事的处置和评价上有失实之处,这引起后人中有一派意见的激烈批评,以致把它称为“秽史”。李百药《北齐书·魏收传》提出魏收曾因得阳休之之助而为其父阳固作佳传、于《尔朱荣传》“减其恶而增其善”数事;以《北史》同传较之,李延寿对《尔朱荣传》颇有改正,说明李百药的批评是对的,而《阳固传》则无原则性改动,说明李延寿并不赞成李百药的批评。赵翼《二十二史劄记》卷一三有“魏书多曲笔”条,列举数事证明《魏书》对高欢在魏朝时事“必曲为回护”,而《北史》凡此多不载,又说《魏书·孝静纪》末载孝静帝终以遇酖而死,疑系后人以《北史》所补,非《魏书》本文所有等,都证明《魏书》确有曲笔处。但自李百药《北齐书·魏收传》借“诸家子孙”之口把《魏书》号为“秽史”起,刘知幾《史通·古今正史》篇,刘攽、刘恕等人所撰《魏书目录叙》,则把因《魏书》所记“诸家子孙”的先人、家世失实而引起的争论,说成是关于《魏书》“党齐毁魏”的争论,把“诸家子孙”之称《魏书》为“秽史”,说成是“世薄其书”、“时论以为不平”而“号为‘秽史’”,都已离开《魏书》引起争论的真象。后来章学诚《文史通义·史德》和上引赵翼的话,似都没有详察其中原委、变化,沿袭《魏书》是“秽史”之说。至于隋文帝说魏收《魏书》“失实”,那是出于“正统”观念的考虑,他命魏澹等人重撰《魏书》,“以西魏为正,东魏为伪”,就是明证。唐太宗集群臣讨论撰写前朝史,“众议以魏史既有魏收、魏澹二家,已为详备,遂不复修”[21],事实上已对二家《魏书》作了肯定。李延寿撰《北史》,对《魏书》中的曲笔多有改正,又在《北史·魏收传》中批评魏收在《魏书》事件中依仗权势打击“谤史”者的行为,但他还是肯定了《魏书》的成就,说它“追踪班、马,婉而有则,繁而不芜,持论序言,钩深致远”。这个评价褒之过高,但可以说明众议“已为详备”的意见的存在。王鸣盛《十七史商榷》卷六五论“魏收魏书”条指出:“魏收手笔虽不高,亦未见必出诸史之下,而被谤独甚;乃其后修改者甚多,而总不能废收之书,千载而下,他家尽亡,收书岿然独存,则又不可解。”这实际上是对于《魏书》“被谤”的质疑。清四库馆臣也持近似的看法,指出:“魏、齐近世,著名史籍者并有子孙,孰不欲显荣其祖、父?既不能一一如志,遂哗然群起而攻。平心而论,人非南董,岂信其一字无私。但互考诸书,证其所著,亦未甚远于是非。‘秽史’之说,无乃已甚之词乎!”[22]《魏书》竭力反映门阀的家史而又不能尽如人意,这是它在当时招致“群口沸腾”的原因。“秽史”说由“诸家子孙”的“众口喧然”而起,千余年中而改变了原样,是应当重新加以认识的。
《魏书》是一部有价值的皇朝史,它有一些明显的缺点,把它完全否定为“秽史”是没有根据的。
[1]本节材料主要见于《魏书·崔浩传》,下引此传者,不另作注。
[2]《魏书·蠕蠕传》云:“自号柔然,而役属于国。后世祖(太武帝)以其无知,状类于虫,故改其号为蠕蠕。”可知蠕蠕系太武帝对柔然所加蔑称。以下文中或用“蠕蠕”,以存历史原貌。
[3]《魏书·旧本〈魏书〉目录序》云:“道武、太武暴戾甚于刘(聪)、(石)虎。”
[4]《魏书·卢玄传》。
[5]《魏书·王慧龙传》。
[6]《魏书·高允传》。
[7]《资治通鉴》卷一二五,宋文帝元嘉二十七年。
[8]《魏书·旧本〈魏书〉目录序》。
[9]以上见《魏书》卷一〇四《自序》、《北齐书》卷三七《魏收传》,下引二文,不另注。
[10]参见《魏书》卷十二《孝静纪》。
[11]《魏书》卷六七《崔光传》。
[12]魏太武诛史官,即崔浩国史案,事在太平真君十一年(450)。参见《魏书》卷三五《崔浩传》。
[13]参见周一良《魏晋南北朝史札记》第384页“魏收袭用南朝史书”条,中华书局1985年版。
[14]中华书局《魏书》点校本于卷八八、九二、九三、九四之末,均标明“史臣曰”,并注以“阙”字,与今存之数合计,不符。
[15]《北史》卷五六《魏收传》。
[16]《魏书》卷九六《僭晋司马睿传》。
[17]《魏书》卷九七后论。
[18]《魏书》卷一一一《刑罚志》序。
[19]《魏书》卷一一三《官氏志》序。
[20]《魏书》卷一一二上《灵征志》序。
[21]《旧唐书》卷七三《令狐德棻传》。
[22]《四库全书总目》卷四五《魏书》提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