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律研究的新成果

音律研究的新成果

汉京房为求旋宫转调,在十二律的基础上,用三分损益法定出六十律,这种做法虽然繁琐且并未解决旋相回宫的问题,但其积极探求真理的态度,客观上推动了律制的研究。南北朝时刘宋太史钱乐之对京房六十律加以引申,在宋元嘉年间推出三百六十律,以附会周年360日。这类引申没有多大理论意义和实际价值。同时代人何承天(370—447)则摈弃京、钱之法,只在十二律内进行各律长度的调整,使得最后一律能回到出发律上。以黄钟律为例,黄钟律长9寸,生律第11次得仲吕长6.66寸,再生律一次,即用三分损益法求得律长4.44寸。移低八度,得倍长8.88寸,比出发律(黄钟)短0.12寸。何承天将此差数0.12寸适当地分作12份,分别加在各律上,形成中国音乐史上最早的十二平均律,初步使十二律周而复始,近似地达到了旋相回宫的目的。[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