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绅会议和俄国君主制
欧洲封建主义发展过程中,等级代表制即所谓的议会制,在多数国家都出现过,而且存在了相当长的时间,在政治生活中产生过颇为重要的作用。俄国的缙绅会议就是其中的一个,它的产生和发展同俄国君主制特点的形成有着直接的联系,值得探讨。
一
缙绅会议不是俄国的特产,它是在欧洲许多国家已经出现议会的背景下产生的。西方议会大多数是从收税机构发展起来的。议会最初的职能,就是为国王承担税款,为国王收税,以后,逐渐取得了立法、司法、财政等权力。在各个国家,议会的名称、形式虽然有所不同,甚至有显著的差别,但本质上都是封建社会的等级代表制度,是封建社会剥削阶级内部上层、中层统治阶级按照各自的实力进行权力分配和联合管理的一种政治形式。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一文中指出:“中世纪各等级的全部存在就是政治的存在,它们的存在就是国家的存在。” (1) 马克思的这段话强调了等级在封建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性和它的普遍性。无论是欧洲其他国家的议会还是俄国的缙绅会议都正好是这种关系的反映。
议会这种政治形式,最早出现在比利牛斯半岛,这里的议会叫las corters(国会)。1188年在西班牙地区的雷翁王国首先出现,以后在卡塔伦尼亚(1218年)、卡斯提(1250年)、阿拉冈(1300年)和葡萄牙(1254年)等国,都相继出现了等级代表机构。比利牛斯半岛的议会,在中古时期,是封建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卡斯提的议会势力十分雄厚,它决定着整个王国的政策。市民在议会中力量的增长,尤其值得注意。马克思曾经指出:“从十四世纪起,城市在议会中的势力就很大了,而从天主教裴迪南的时代起,圣友会(Santa Hermandad)就成为城市用来反对那些责备城市破坏了古老的贵族的特权和司法权的加斯梯里亚贵族的有力武器。” (2)
英国的议会叫parliament,它的出现也比较早。英王亨利三世时代,曾经发生过一场国内战争,在国内战争中取得暂时胜利的西门·德·孟福尔于1265年召开了英国历史上的第一次议会。1295年,英王爱德华一世正式向各郡和城市的大主教、伯爵、男爵、骑士和市民各等级发出邀请, (3) 于11月召开了英国史上最著名的议会,这次议会后来被称为“模范议会”,并被誉为“这个国家未来的一切议会的楷模”。 (4) 14世纪末期,英国议会已经形成,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在社会政治生活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它不仅有权批准赋税,审理政治案件,而且参与了废立国王的重大决策活动。中古晚期,英国议会在亨利八世的宗教改革中,成为专制王权用来进行反对教会的得力工具。
法国中古时期的议会称为E'tats Généraux,即三级会议。法国的三级会议出现较晚。根据腓力四世与教皇卜尼法斯八世的斗争的编年史的记载,法国第一次三级会议是在1302年召开的。当时国王召集的会议包括“三种有地位的人物:教士中的高级教士;代表贵族阶级的上层贵族;每个城市两个市民阶级代表。这就是所谓‘三个等级’的会议”。 (5) 三级会议成立后,在15世纪,特别在百年战争中参与了国家的管理工作。例如,1357年,在巴黎召开的三级会议,曾迫使太子查理制定了有名的《三月大敕令》。根据这个敕令,三级会议可以不经国王批准而征收赋税,有权委任国王顾问。15世纪最后一次三级会议是由国王在1468年召开的。16世纪以后,法国由等级君主制过渡到专制君主制,三级会议长期没有召开,在30年宗教战争时期暂时恢复,召开了1560年、1570年、1568年、1593年四次三级会议,此后又中断了175年。
在西欧,尼德兰的三级会议召开最晚,尼德兰三级会议叫Staten⁃General。它出现于1462年,由于尼德兰当时处于西班牙统治之下,三级会议主要反映地方利益。在尼德兰革命时期,三级会议扩大到全尼德兰,革命胜利后,它成为荷兰共和国最高决策机构。
在东欧地区,波兰的议会最为典型。波兰的议会称为Sejm(塞伊姆),它大约是15世纪中期开始出现的。1454年,在小贵族的压力下,波兰的国王被迫公布了涅夏瓦条例。根据这个条例,国王允许小贵族自己选举地方法院,“小贵族只有在被控告犯有杀人、放火、强奸或者在‘突袭’——武装进攻时被抓获的情况下,才应当受长老的审判”。 (6) 从此以后,全国所有立法活动都置于议会的监督之下。涅夏瓦条例是波兰议会君主制形成的重要阶段。此后,议会实质上成为波兰封建国家的最高权力机构。议会召开时,国王派出自己的全权代表出席议会。不经全国和地方议会的批准,国王不得颁布新的法律,也不得宣战媾和。波兰议会的权力很大,到16世纪时,发展为具有立法权的机构。但是,波兰议会同西欧国家议会不同,在议会中没有市民代表。
俄国的等级议会叫缙绅会议(Земский собор)。在苏联史书中,关于缙绅会议早有记载。在20世纪50年代的苏联史著作中,已经提到16、17世纪的缙绅会议。不过,当时对16世纪的缙绅会议的研究还很不够,史料、文章极少,未能说明缙绅会议是如何产生的。学界普遍认为17世纪是俄国缙绅会议的繁荣时期。近年来,苏联史学界对16世纪的缙绅会议进行了广泛的讨论,文章、资料和专门著作陆续发表。其中重要的文章有:М.Н.季霍米罗夫《16世纪的俄罗斯等级代表机构——缙绅会议》。 (7) 这篇文章以丰富的史料论证了俄国历史上第一次缙绅会议的召开,并介绍了1566年、1580年、1584年、1598年会议的情况,引起了苏联史学界的广泛注意。在20世纪60年代,苏联史学界对缙绅会议问题的讨论有了新的发展。在这一时期所发表的一系列文章中,具有重要影响的有С.О.施密特的《16世纪中期的会议》 (8) 、Н.И.帕夫连科的《关于16世纪缙绅会议的历史》 (9) 、B.N.科列茨基 《1575年的缙绅会议和沙皇特辖制的部分恢复》 (10) 、Л.B.契列普宁的《关于16世纪俄罗斯等级代表君主制的形成问题》 (11) 。这些文章着重论证16世纪几次新的缙绅会议,并对缙绅会议的概念,会议参加者的成分,各次会议解决的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讨论,为进一步研究俄国缙绅会议提供了重要依据。
二
俄国缙绅会议出现于16世纪中期,即伊凡四世时期。它是作为沙皇俄国进入等级君主制的重要标志而出现的,苏联史学家认为所谓缙绅会议就是“16、17世纪俄国统治阶级(大贵族、官吏贵族、僧侣阶层、城市商人上层分子)的代表会议。通常是为了讨论国事而由沙皇召集的”。 (12)
缙绅会议的出现不是偶然的,它是俄国社会经济发展,阶级矛盾激化的产物。15世纪,俄国地方市场形成,各地区出现了许多区域性的手工业商业中心。其中比较著名的有:莫斯科、弗拉基米尔、德米特洛夫、姆扎斯克、佩列雅斯拉夫尔、下诺夫哥罗德、苏兹达尔、科斯特罗姆、索利、加利茨科、佩列雅斯拉夫——梁赞、卡中、托尔日科、斯摩林斯克,诺夫哥罗德、勒热夫、拉多加等。 (13) 随着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莫斯科成为全国的工商业中心,人口达到20万。除莫斯科外,17世纪中叶,罗斯境内大约有220座城市,这些工商业城市把全国城乡经济密切联系起来。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封建主对农民的剥削压迫日益加强,为了瓜分农民的剩余劳动,贵族之间进行着激烈的斗争。伊凡四世执政初期是大贵族肆虐的时代,人民群众苦不堪言,城乡反抗斗争到处发生。1548年,特维尔县的税册中指出,“强盗”进攻地主,夺去固定封建主占有土地和农民权利的文书,农民还以逃亡、砍伐森林、自行耕种属于地主的田产,以示对封建主的抗议。在城市中,也普遍发生了市民反封建主的斗争,1547年,莫斯科城乡市民,杀死了大贵族尤利·格林斯基,并向莫斯科近郊沙皇居住的沃罗比约沃村进军。这次起义虽被镇压,但它沉重地打击了大贵族的反动势力,使他们感到必须加强其统治。俄国的缙绅会议正是在这种形势下出现的。
缙绅会议的出现,也与统治阶级内部力量对比有关。伊凡四世即位初期,世袭贵族僧侣和贵族的势力还是相当雄厚的,他们的领地遍布全国,例如封土诸侯的领地,在整个16世纪都存在,“在16世纪前半期,它包括了从莫洛金和卢卡金的大部分领土” (14) ,所以“16世纪的俄罗斯,按其社会结构是世袭贵族、波雅尔 (15) 和修道院与封土诸侯的巨大领地并存的国家。在这里,可以说与诸侯或者波雅尔并存的还有在自己不大的世袭领地上和庄园中的普通贵族和波雅尔子弟,到处都有各种相互毗邻的各种地位的土地占有者和依附于他们的农民” (16) 。各种力量的存在,不可能不在政治斗争中表现出来。缙绅会议正是俄国统治阶级各等级现实力量又斗争又联合的形式,而敌对阶级斗争的激化则是各等级联合的基础。由此看来,俄国的缙绅会议也是俄国各种政治力量斗争的产物,沙皇则利用这些等级的冲突,达到其集权目的。
俄国的缙绅会议出现于16世纪中期,形成于16世纪末期,17世纪前半期达到繁荣阶段,17世纪后半期趋于衰落。
16世纪时期的俄国缙绅会议有其显著的特点,它首先是作为专制沙皇打击大贵族、联合中小贵族和城市上层市民的一种政治形式出现的。缙绅会议的召集,人员的参加都由伊凡四世决定。缙绅会议不是常设机构,而是根据沙皇的需要临时召集,会议也不具有司法、行政权力,它当时不过是伊凡四世借以实现其集权统治的工具。俄国第一次缙绅会议的情况可以说明这一点。这次会议可以说是伊凡四世50年代改革的一次动员会。会议的主要参加者是显贵官员,根据其出身,可以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僧侣贵族,他们是以总主教为首的宗教会议成员(освященный собор)。第二部分是官吏贵族,其中包括“波雅尔、宫内高官、执事、财政官员、世袭贵族、大贵族和波雅尔子弟。” (17) 会议是否有商人参加,没有直接的史料证明。
第一次缙绅会议是1549年2月27日举行的,会址在莫斯科沙皇宫廷,沙皇伊凡四世出席了这次会议,并在会上讲了话。他斥责波雅尔贵族对侍卫和农民的欺压和虐待,要求他们停止此类活动,并向阿达舍夫作了指谕 (18) 。会议的宗旨很明确,这就是进行大规模的社会改革,在地方上实行自治,通过新的伊凡雷帝法典。1549年的缙绅会议具有重大意义,是俄国开始进入等级君主制的路标,从此缙绅会议作为等级代表机构,在国家社会生活中起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在第一次缙绅会议之后,俄国的缙绅会议又陆续召开。根据近年来苏联史学界新发现的材料,大致有十余次之多:1550年、1555—1556年、1564—1565年、1566年、1571年、1575年、1576年、1580年、1584年、1598年等,这些会议已为苏联历史学家承认 (19) 。会议次数的增多说明缙绅会议在国家社会生活中作用的加强。在16世纪时期,有两次缙绅会议值得注意,这就是1566年的缙绅会议和1598年的缙绅会议。一些苏联史学家认为这两次会议在缙绅会议制度的发展中具有重要意义。
1566年的缙绅会议产生在立沃尼亚战争时期,根据亚历山大·涅夫斯基编年史记载,这次会议于1566年6月28日举行。地点在莫斯科。“沙皇和他的堂兄弟弗拉基米尔·安德列维奇公爵出席了6月28日的这次会议,以诺夫哥罗德大主教为首的宗教会议成员、波雅尔杜马成员和选出来的人参加了会议,根据编年史记载,会议‘由全体波雅尔、衙门的人、封土诸侯、波雅尔子弟、服务人员、客商和商人以及其他生意人’组成”。 (20)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讨论立沃尼亚战争是否继续进行和如何处理被双方占领的立沃尼亚城市问题。1566年的会议有正式文件流传下来。据记载,在这次会议上“缙绅会议的每一个参加者都表示了自己特殊的意见,在抄件下面有会议参加者的签名,但远非全部”。 (21) 1566年的缙绅会议之所以重要在于它吸收了市民参加,更加具备等级会议的特点。正如H.M·帕夫连科所指出,“1566年会议的活动意味着在制度(缙绅会议——引者)的发展中向前跨进了一步:会议代表的人员扩大了” (22) ,在这次会议中“除了波雅尔杜马、宗教会议和地方贵族外,市民参加了” (23) 。这就是说从1566年起,等级代表会议的各等级成员都参加了缙绅会议,从此,缙绅会议由“三个主要部分组成:波雅尔杜马、宗教会议(神圣会议)及一切集团的代表” (24) 。1598年的缙绅会议是16世纪最后一次缙绅会议,这次会议可以说是在缙绅会议制度的发展中又前进了一步,其特点是这次会议“记载了城市中‘选举’的存在”。 (25)
进入17世纪时期,俄国的缙绅会议经历了自己的兴盛时期。这个时期,即17世纪前半期,它发展的主要特点是,会议召开频繁。据不完全统计,至少举行过十几次会议:1613年、1616年、1618年、1621年、1632年、1634年、1639年、1642年、1648年—1649年,1651年、1653年、1682年、1684年。同时缙绅会议在国家政治生活中逐渐起着支配的作用,它俨然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构,这一点,1613年和1648至1649年的缙绅会议表现得最明显。
1613年的缙绅会议。它是在外国武装干涉俄国时期召开的。1606年,波洛特尼科夫起义被镇压不久,1608年波兰和立陶宛军队在伪季米特里第二的领导下第二次侵入俄国。叔伊斯基政府的叛卖行为,导致瑞典占领诺夫哥罗德、波兰干涉军占领莫斯科的危险局面。外国的武装干涉激起了俄国人民群众的强烈反抗,他们组织起来反抗侵略军,1612年义勇军收复莫斯科。1613年在莫斯科召开了缙绅会议。
1613年的缙绅会议是“全国会议”(совет всея земли) (26) ,也就是说它是全国性的缙绅会议。这次会议的参加者较为广泛,大约有50个城市选出了自己的代表,城市代表人数达700人之多,有些人来自南方,还有些人来自遥远的西伯利亚。封建贵族的代表有波雅尔杜马人员15至16人,有莫斯科和各省区的贵族(дворянство)和高级僧侣会议成员。会议期间还邀请了一些有头衔的贵族代表,例如“姆斯季斯拉夫斯基公爵及其助理”。 (27) 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选举新沙皇。过去沙皇皇位世袭,缙绅会议出现后,曾两次选举沙皇,一次是1598年的会议,另一次就是这次会议。从1613年2月8日至2月21日,经过两个星期的激烈斗争,最后,会议成员一致通过米哈伊尔·费多罗维奇·罗曼诺夫为沙皇。 (28)
1648—1649年的缙绅会议,在俄国历史上也是非常重要的,也是在俄国社会矛盾十分尖锐的情况下召开的。1648年,即阿列克塞·米海洛维奇即位后不久,莫斯科发生了大规模的城市下层人民和城郊居民起义。起义者冲进王宫,杀死显贵普列夫舍夫和特拉哈尼奥托夫。
与莫斯科市民起义同时,在其他城市也发生了起义。阶级斗争的尖锐化迫使沙皇召开新的缙绅会议,1648至1649年的缙绅会议包括了许多社会成分,其中有“十四名高级僧侣等级的代表,四十名波雅尔、首都贵族和书记的代表,一百五十三名城市贵族的代表,三名从客商中选举的代表,十二名从莫斯科商人公会选举的代表,十五名莫斯科特种常备军卫戍部队的代表,七十九名城郊工商业区的代表” (29) ,还有二十一名其他集团代表。
这次会议主要的工作是组织和制定新法典,确认农奴主的种种特权,法典规定农民连同老少三代都属于地主,从此以后,搜捕逃亡农奴不再受期限的限制。法典强化国家法律,保护封建主的利益,凡涉及危害封建主生命财产的行为,罪犯一律被判处死刑。法典用恐怖手段来维护封建秩序和巩固统治阶级的政权。
俄国缙绅会议到17世纪后半期走向衰落。17世纪后半期,俄国社会经济进一步发展,俄国的政治上层建筑也逐渐由等级君主制向专制君主制过渡。这时,俄国形成了一整套完备的中央集权机构。当时的中央管理部门达到40个衙门之多,地方机构以县为单位。中央和地方机构的建立意味着君主专制体制的建立。在这种体制下,君主的最高权力是完整地不可分割地属于沙皇的,等级会议存在已无必要。1563年以后,缙绅会议长期休会。1683年到1684年为与波兰签订和约而召开了最后一次缙绅会议,从此缙绅会议就从国家政治生活中消失了。
总观俄国缙绅会议的发展,与西方各国的缙绅会议相比,有其明显的差别。苏联史学家А.M.萨哈罗夫在其多卷本《俄国史》第5卷的评论中讲道:“在罗曼诺夫王朝统治初期,在专制政府暂时削弱的情况下,缙绅会议曾经起了支配政权的作用。但是,后来越来越成为谘议机构。没有一定职能,没有经常的代表,没有选举代表的标准和期限” (30) 。萨哈罗夫的评论道出了缙绅会议的实际情况,它不仅可以概括17世纪俄国缙绅会议的特点,也可以说明俄国缙绅会议的一般特点。
首先,“全俄缙绅会议的召集方式、活动范围、组成人员、迭经改变”。 (31) 从召集情况看,召集会议的有时是沙皇,如1549年、1566年、1648至1649年的缙绅会议。有时是贵族,如1584年、1580年的缙绅会议。有时是民军,如1613年的会议。会议的召集方式也不同,有时是僧侣会议,有时是民军会议,有时是宫廷会议。与会者的条件始终没有明确规定,而是根据需要和阶级力量对比的情况而确定出席人员的。例如,第一次缙绅会议,主要是僧侣和世俗贵族,市民代表并没有参加。同时,会议的代表也并不完全代表整个等级。例如1566年的缙绅会议的僧侣代表,主要是俄罗斯西部地区的教会人士,其中有诺夫哥罗德的、普斯科夫的和斯摩林斯克的修道院代表 (32) 。当时国内最有名的特洛伊茨修道院都没有派代表参加。参加会议的贵族代表也主要是西部贵族。
由于会议参加者的条件没有明确规定。每次会议参加人数出席人员并不完全相同。一般说来,出席人员基本上分三种情况:一种是按社会地位出席,一种是由政府邀请或指定,另一种是由地方选派。 (33)
其次,俄国缙绅会议职能不明确,权力有限。西方的议会权力则比较大,特别是英国议会具有立法、司法和财政等权力。在俄国,缙绅会议的发展却大不相同。在16、17世纪,缙绅会议参与了国家许多重大问题的讨论,甚至还参与了选举沙皇制定法典、决定对外对内政策方面的活动。但是,在法律上,缙绅会议始终没有取得真正的立法权、司法权。而到17世纪后半期,却演变为谘议机构,只可以进行讨论,根本无权作任何决定。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沙皇权力过于强大。沙皇可以召集缙绅会议,但绝不允许缙绅会议成为支配国家权力的机构。16、17世纪全俄缙绅会议与英国16世纪亨利八世的钦定议会有很多相似之处。虽然英国议会在这个时期活动频繁,但真正起作用的仍然是专制君主亨利八世,而不是议会。所以一些史家把它称为“钦定议会”。
再次,在缙绅会议中逐渐形成了小贵族和城市商人的某种联合,而小贵族曾经是会议的核心力量。据我们所掌握的材料,只有伊凡四世召集第一次缙绅会议缺乏关于城市代表的记载,以后的历次缙绅会议几乎都有相当数量的城市代表参加,而这些城市代表主要是城市特权阶级,如客商和参加商人公会的上层商人。这些商人与西欧自治城市的商人不完全相同,他们同封建势力特别是小贵族有一定的联系,而且本身享有某些封建特权。例如“客商”,主要指担任财政管理职务,并享有特权的商人,“他们不缴纳贸易规费,享有世袭领地及军功分地的占有权,不受沙皇以外之任何裁判等” (34) 。商人代表也“享有较少特权,但他们也担任财政管理方面的职责”。 (35) 因此,他们在缙绅会议中往往靠近小贵族,并在一定条件下形成某种形式的联合。
然而,无论是伊凡四世统治时期,还是在罗曼诺夫王朝时期,小贵族始终是沙皇政权的主要社会基础。他们在沙皇反对大贵族的斗争中成为沙皇的重要依靠力量而受到支持,因此全俄缙绅会议中小贵族的势力很大,成为举足轻重的力量。
除了缙绅会议以外,俄国封建社会阶段还有另外一个议事机构存在,这就是杜马会议。杜马在历史上被称为波雅尔杜马(Боярская Дума),有时叫做杜马(Дума)或波雅尔的杜马(Дума Бояр)。“波雅尔杜马是俄罗斯国家中隶属于大公(从1547年开始隶属于沙皇)的最高会议,相当于西方国家中国王下面的国务会议”。 (36) 早在公元10世纪,杜马会议已经产生。在封建割据时代,它是封建主的议事会。在中央集权建立初期,杜马会议发展为中央集权国家的固定的机构。从杜马会议的历史发展,可以看出它在沙俄专制制度中的作用。
15世纪末期,在伊凡三世时代,杜马会议已经成为全国性的常设的最高的国家机构。当时参加杜马的成员,都是权势显赫的门第贵族。如贝斯家族就是立陶宛大公海底敏的后代,莫罗佐夫和沃伦古则出身于莫斯科旧贵族。这些大贵族专横、骄矜,左右朝政。诸如外交、立法、司法等国家大事,如不与他们商量,就不能作出决定。这时的杜马会议明里是大公政权的最高机构,实则是大贵族反对国家中央集权化的场所。一切阴谋活动都从这里产生。
16世纪中期以后。杜马会议作为国家的最高机构继续存在。不过,杜马会议的成员和作用与伊凡三世时代相比有显著变化。从杜马成员来看,在叶琳娜·格林斯卡雅统治时期,主要成员是波雅尔、宫内高官、贵族(дворян)和某些波雅尔子弟 (37) 。在伊凡四世时期,贵族开始在杜马中占重要地位。“在伊凡四世独自统治时代,我们看到被称为‘多数派’的贵族和波雅尔一起参与重要事务”, (38) 他们后来就叫作“近臣杜马贵族”或“杜马贵族”。这些人一般出身于领地贵族,非门第出身。在16世纪中期,伊凡四世实行改革,特别是60年代实行特辖制,杜马会议的地位明显下降。当时国家的权力主要集中于沙皇和少数近臣杜马人员手中。国内大部分富裕地区,其中包括莫斯科及其关厢、沿海区及许多富裕的商业城市和通往白海的主要河道,国家中部和南部许多重要城市和县都由沙皇直辖宫廷衙门、军务衙门、驿务衙门管辖。杜马从国家的最高权力机构降低为一般执行机构,而且只管辖西部和西北部,南部和东南边陲地区。这里既无重要城市,交通也不方便。杜马权力的缩小,一直继续到16世纪末。
17世纪后半期,罗曼诺夫王朝时期,杜马会议在国家社会生活中重新占有重要地位。这时杜马成员也逐渐固定下来,杜马成员包括波雅尔、宫内高官、杜马贵族和杜马书记。波雅尔贵族大多数出身于留利克家族、莫斯科公国的旧贵族。 (39) 宫内高官大部分出身于封土诸侯,其中有许多家族是大公后代。 (40) 杜马贵族和杜马书记,出身于一般贵族。他们大部分是由于功绩和才能而取得加入杜马的资格。根据1678—1679年的登记册,杜马总人数为97人,其中42个波雅尔、27个宫内高官、19个杜马贵族、9个杜马书记。 (41)
杜马的权力在1649年的法典中有明文规定“凡衙门因故不能管理的有争议的事件,由衙门呈报给沙皇君主和全俄罗斯大公阿列克塞·米哈伊罗维奇,以及国家的波雅尔、宫内高官和杜马人员。然后,在高等法院中,由波雅尔、宫内高官和杜马人员,根据君主指令,对每件事共同作出决定” (42) 。作为国家的最高统治机构,杜马越来越起着重要作用。它是民事司法最高法院,又是高级监察机构,并在外交、财政、军事、行政、立法等方面有决策权。国家的大部分重要问题都在杜马会议上讨论。杜马会议通常在克里姆林宫举行,由最古老的世袭贵族主持。
一方面是缙绅会议,另一方面是杜马会议,两个会议同时并存,这里自然会出现一个问题,缙绅会议和杜马会议究竟是什么关系?苏联史学界一些人认为杜马会议是“等级君主制的最高统治机构”或“执行机构”。从成员看,杜马会议的成员同时也是缙绅会议成员,两者之间有明显的联系。但是两者又有区别,这种区别也在其成员的成分和他们所代表的阶级利益中表现出来。缙绅会议成员更为广泛,不仅有僧侣贵族、世俗贵族参加,而且有城市市民代表参加,它较杜马具有更广泛的代表性。而杜马会议成员主要是大贵族和中等贵族,它所代表的是贵族等级的利益。16、17世纪,两个会议曾同时并存,但权力不同,一般情况下,缙绅会议起重要作用时,杜马会议权力缩小,相反,杜马会议起重要作用时,缙绅会议权力缩小。这样,经过长期演变,最后,杜马会议取代了缙绅会议成为俄国沙皇制度的权力机构,而缙绅会议则随着等级君主制向专制君主制的演变而迅速消亡。不过杜马会议也没有与俄国君主制长期并存。在彼得一世时期,杜马会议被新的官僚机构枢密院所代替。
三
随着缙绅会议的产生,俄国进入了等级君主制时期,即16世纪中期到17世纪末期。等级君主制时期的俄国政治制度,具有明显的特点:沙皇的权力已具有专制君主的某些特征。这一特点也就决定了俄国缙绅会议不可能成为沙皇俄国的真正的权力机构,不可能拥有像西欧国家议会那样大的权力。
谈起沙皇的权力,应首先从伊凡雷帝说起。1547年,17岁的伊凡四世隆重地采用了沙皇的称号,这是具有重大政治意义的行动,它强调了莫斯科君主的权力具有专制的性质。取得这种权力是从伊凡三世以来,莫斯科大公统治者一直企图实现的愿望。沙皇是凯撒的俄文音译,意思是帝王、皇帝。伊凡四世自称沙皇,说明他想继承凯撒的专制衣钵,在俄罗斯实行专制统治。
伊凡四世是一个君主专制的积极鼓吹者。他本人是在大贵族的肆虐中长大成人的,目睹了大贵族的专横,可以说“有切身体会”,而他的老师总主教马卡利也给他以深刻的影响。环境和教育使伊凡四世成了一个君主专制的捍卫者。在伊凡看来,王权神授是天经地义,君主应该拥有全权,这种全权表现为君主对自己的臣民有生杀予夺之权,伊凡在给库尔斯基的信中说明了这一点。他说:“对于臣下可以自由赏赐,也可以自由惩处” (43) ,任何人都不例外。伊凡四世坚决批判高级僧侣统治国家的野心,对于某些教会人士坚持教权高于政权,教会应当干预世俗政权的理论更是不能容忍。他曾经说过:“或者教会当权,或者是沙皇统治” (44) ,二者必居其一。伊凡四世的君主专制思想,绝不限于言论,而是付诸实现了的。
伊凡四世在位时期,他所实行的改革,充分体现了他所主张的君主集权的思想。16世纪50年代伊凡四世的改革,主要任务就是打击割据势力,把政权集中于沙皇。改组中央管理机构和地方管理机构是改革的中心环节之一,它的结果是废除了过去世袭领地机构,建立了分掌各部的中央国家机构:领地、军务、外交、大度支、警务衙门。地方管理机构的改革主要是取消采邑制度,在全国范围内普遍设立与沙皇政权有财政联系的司法机关和地方自治机关。削弱了过去总督和地方长官的权力,有利于权力集中。
如果说,16世纪50年代的改革是伊凡四世集权活动的重要阶段。那么,16世纪60年代沙皇特辖制的施行就是较彻底地打击了封建割据势力,确立专制体制的决定性阶段。关于沙皇特辖制的问题,在苏联史学界始终有争议。笔者认为沙皇特辖制的意义是明显的,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它将大贵族从国家的中心地区迁往边远地区,这就彻底铲除了大贵族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从经济上削弱了封建割据势力,本身就是沙皇权力的发展。大批肥沃而富庶的土地直接掌握在沙皇手中,加强了沙皇的经济实力,使沙皇的集权活动,能够建立在更加坚实的基础上。另一方面,沙皇特辖制从人身上消灭了大批封建贵族,其中包括总主教腓力和掌玺大臣弗拉基米尔以及大贵族费多罗夫。大封建贵族成百上千地被屠杀,这一方面反映了统治阶级内部权力再分配斗争的残酷本质,同时也是沙皇专制对割据势力的重大胜利。可以说,没有沙皇特辖制,沙皇专制体制就不可能确立。
伊凡四世时期的改革和沙皇特辖制,说明在等级君主制时代,沙皇已经拥有极大的权力,这就是伊凡四世所说“生杀予夺”之权。这一点与等级君主制时代的英法君主相比,显然不同。无论是法国的路易九世,还是英国的爱德华一世,都没有如此强大的王权。
俄国的专制王权,在伊凡四世死后有所削弱,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农民战争、武装干涉以及大贵族的专权,都使王权遭到削弱。直到罗曼诺夫王朝时期,才重新恢复专制体制。
罗曼诺夫王朝的君主们继承伊凡雷帝的专制主义,并把它发展到一个新阶段。17世纪末期。沙皇正式采用“专制君主”称号,并启用新国玺。罗曼诺夫王朝的君主专制实际表现在以下两个重要方面(除上面提到的中央集权机构的完善化):
第一,宣扬沙皇的个人权力,新王朝的君主们继续以王权神授为其专制思想的依据。同时,竭力宣传新王朝的君主是留利克王朝的继承者,强调其正统性。而在形式上和宫廷礼仪上则与东方君主相差无几。沙皇平时很少露面,只有隆重大典和接见外国使节才出现在公开场合。这时沙皇头戴莫错马赫皇冠,身穿饰有珍珠的锦缎长袍,披着有宽大织锦领子的披肩,手持王节。在臣民的心目中,沙皇高不可攀,无论是服役军人,还是领主贵族,都不过是沙皇的奴仆。当他们朝觐沙皇之时,都自称“奴才某某叩见沙皇”。根据1649年的法典第二章关于“国家部分”规定,凡破坏君主荣誉甚至安宁者要处以死刑。背叛和密谋反对沙皇者要受到严惩,带武器进入宫廷者处以死刑 (45) 。
第二,迫使教权服从于沙皇政权。伊凡四世时期对教会势力已经采取了限制和打击的政策。罗曼诺夫王朝初期,教会势力一度膨胀,特别是尼康担任大主教的时期。在任大主教前,尼康是诺夫哥罗德的总主教,当时他是沙皇政权的有力支持者,他曾协助政府镇压了1650年的起义,两年后他就任大主教。沙皇起用尼康,其目的在于使教会成为巩固专制制度的得力助手,但是尼康当大主教后,立即表现出他是一个神权论者。他所实行的宗教改革,目的是要建立一个“不为世俗权力所左右的强大的政权”,他把大主教的权力比作太阳,而把沙皇的权力比作月亮,甚至主张实行“骑驴巡行仪式”,即在棕榈主日,大主教威风凛凛地坐在高头大马上,沙皇手挽缰绳,将其引出克里姆林宫。这种神权至上的思想,必然要与沙皇专制发生矛盾。尼康的行为触怒了沙皇,1665年至1667年召开的宗教会议,谴责了尼康的行动,并且贬去他的职务,这次会议实际上已经否定了尼康的神权理论。从此以后俄国的教会势力成为沙皇政权的统治工具。事实说明,罗曼诺夫王朝的君主制比留利克王朝的君主制更加完善,更具有专制的特征。
总之,16、17世纪的俄国正处在一个过渡时期,这是俄国封建社会各种政治力量相互较量的时期,缙绅会议就是这种政治力量较量的场所。缙绅会议和沙皇政权的关系是相互制约的关系,一般说来,当沙皇政权力量强大之时,缙绅会议就比较弱,当沙皇政权削弱之时,缙绅会议就起支配作用。两种力量斗争的最后结局是沙皇专制体制的确立。
(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第335页。
(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0卷,人民出版社,1962年,第460页。
(3) 参见С.Д.斯卡兹金:《中世纪史文献》第2卷,1963年,第341—343页。
(4) 《剑桥中世纪史》第7卷,1958年,第405页。
(5) 瑟诺博斯:《法国史》,沈炼之译,商务印书馆,1964年,第145页。
(6) В.Д.科罗柳克:《波兰史》第1卷,莫斯科,1956年,第170页。
(7) 《历史问题》1958年第5期。
(8) 《苏联历史问题》1960年第4期。
(9) 《历史问题》1968第5期。
(10) 《历史问题》1967第5期。
(11) 《苏联历史问题》1974第5期。
(12) 《苏联大百科全书》,莫斯科,1972年,第506页。
(13) Л.B.契列普宁:《14—15世纪俄罗斯中央集权国家的形成》,莫斯科,1960年,第333页。
(14) M.H.季霍米罗夫:《16世纪的俄罗斯》,莫斯科,1962年,第39页。
(15) “波雅尔”,俄国大封建主,11—14世纪是大公的近侍顾问。15—17世纪是俄国大贵族的称号。伊凡四世改革之前,大贵族是贵族会议成员,掌握地方大权,改革后,大贵族势力削弱,彼得一世改革,废除波雅尔称号。
(16) M.H.季霍米罗夫:《16世纪的俄罗斯》,第65页。
(17) 《关于16世纪俄罗斯等级代表君主制的形成问题》,《苏联历史问题》1974年第5期,第66页。
(18) 《16世纪的俄罗斯等级代表机构——缙绅会议》,《历史问题》1958年第5期,第6—8页。
(19) Л.В.契列普宁:《缙绅会议和俄国君主制的确立》,《17至18世纪的俄罗斯专制制度》,1964年,第94—100页。
(20) 《16世纪的俄罗斯等级代表机构——缙绅会议》,《历史问题》1958年第5期,第10页。
(21) M.H.季霍米罗夫:《苏联历史的史料学》(нстоцниковедение историиссер),莫斯科,1962年,第212页。
(22) 《关于16世纪缙绅会议的历史》,《历史问题》1968年第5期,第85页。
(23) 《关于16世纪缙绅会议的历史》,《历史问题》1968年第5期,第85页。
(24) C.B.尤什可夫:《国家与法权通史》第1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54年,第178页。
(25) 《关于16世纪缙绅会议的历史》,《历史问题》1968第5期,第85页。
(26) 《苏联大百科全书》,第506页缙绅会议条。
(27) А.H.纳索诺夫、Л.B.契列普宁:《苏联简史》(15至17世纪封建主义时期),莫斯科,1955年,第594页。
(28) C.M.萨洛维也夫:《俄国史》第4卷,莫斯科,1960年,第691页。
(29) А.А.诺沃谢利斯基:《苏联简史》(17世纪封建主义时期),莫斯科,1955年,第247页。
(30) C.M.萨洛维也夫:《俄国史》第5卷,第703页。
(31) 《苏联大百科全书》,第506页缙绅会议条。
(32) 《关于16世纪缙绅会议的历史》,《历史问题》1958年第5期,第11—12页。
(33) 《关于16世纪俄罗斯等级代表君主制的形成问题》,《苏联历史问题》1974年第5期,第66页。
(34) C.B.尤什可夫:《国家与法权通史》第1卷,第171页。
(35) 《苏联历史百科词典》,莫斯科,1962年,第660页。
(36) 《苏联历史百科词典》,第660页。
(37) C.M.萨洛维也夫:《俄国史》第4卷,第10页。
(38) C.M.萨洛维也夫:《俄国史》第4卷。
(39) А.А.诺沃谢利斯基:《苏联简史》(17世纪封建主义时期),第398页。
(40) А.А.诺沃谢利斯基:《苏联简史》(17世纪封建主义时期),第349页。
(41) А.А.诺沃谢利斯基:《苏联简史》(17世纪封建主义时期),第350页。
(42) 《1649年法典》第10章,转引自А.А.诺沃谢利斯基:《苏联简史》(17世纪封建主义时期),第352页。
(43) 苏联科学院主编:《世界通史》第4卷下册,读书·生活·新知三联书店,1962年,第692页。
(44) 见N.Y.布多夫尼茨:《十六世纪俄国的政论》,转引自苏联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编:《政治学说史》,法律出版社,1959年,第191页。
(45) M.H.季霍米罗夫:《苏联历史的史料学》,第25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