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欧中世纪行会的几个问题

西欧中世纪行会的几个问题

行会制度是中世纪经济生活中的普遍现象,在东西方都存在过。它是研究中世纪的社会结构和经济结构所不可忽略的问题,所以许多西方史学家和经济学家都曾加以重视并进行深入的研究。但是对于我国史学界来说,西方的行会还是一个新课题。这里只就西欧行会的产生和发展、结构和特点以及它与国家和城市政权之间的关系三个问题进行初步的探讨。

一、 行会的产生和发展

关于行会制度的产生问题,在西方各家众说纷纭。一些学者认为中世纪行会起源于“罗马时代组成的工匠行会”,日耳曼人入侵后,这些行会残存下来,以后在12世纪重新复活。另一些学者认为行会起源于加罗林时代的庄园。那时,一些大庄园中就有很多行业的工匠,在监工的督视下为领主服役 (1) ,中世纪的行会就是从这种领地的工匠组织发展而来的。除此以外,行会的起源还有以下几种说法:行会的前身是宗教团体互助公会 (2) ;行会是日耳曼人平均观念的产物 (3) ;行会是工匠的自由组合 (4) 等等。

上述观点都有其合理的因素,但都有片面性。关于行会的起源,恩格斯有一精辟的论述:行会“联合起来反对勾结在一起的掠夺成性的贵族的必要性,在实业家同时又是商人时期对共同市场的需要,流入当时繁荣城市的逃亡农奴的竞争的加强,全国封建结构——所有这一切产生了行会”。 (5) 在这几句话里,既包括了经济原因,又包括了政治原因。政治原因是反对掠夺成性的贵族和全国性封建结构。经济原因是市场问题和逃亡农奴的竞争。正是这两方面的原因使城市手工业者不得不组织起来,保卫自己的权利。

从政治上说,行会是手工业者同封建贵族以及同城市贵族斗争的产物。中世纪最早的一批行会产生在11世纪,其中有巴黎的蜡烛行会(1061) (6) 、美因兹的职工行会(1099) (7) 、科伦的羊毛毛毯职工行会(11世纪末) (8) 和米兰的行会(11世纪) (9) 。大约在12和13世纪出现了建立行会的高潮。12世纪法国的阿别维尔已经出现了64个行会,阿拉斯有29个行会。 (10) 意大利的威尼斯有52个行会。 (11) 在佛罗伦萨,技艺行会达到了21个。12、13世纪在英国先后出现了20多个行会,其中伦敦有6个,约克有4个,牛津、温彻斯特各有2个。 (12) 在德国,科伦有26个行会,特里尔20个,马格特堡12个,法兰克福14个,斯特拉斯堡15个。 (13) 行会在11世纪产生,又在12、13世纪有较大的发展,有其政治必然性,科伦和米兰行会的产生就可以说明这一点。

一些编年史家认为科伦的行会是“为自由而组织的”。 (14) 科伦的行会主要产生于科伦争取自治权的斗争和行会革命时期。11世纪科伦的城市领主是主教,同时又是下洛林和威斯特法利亚的公爵。 (15) 他顽固地掌握自己的领主权,对城市居民实行高压政策,横征暴敛,引起城市居民的强烈反抗。11世纪末和12世纪初,科伦发生过两次大规模的城市起义,一次在1074年,一次在1112年。1074年的起义具有广泛的人民性,科伦的许多手工业者都参加了起义,成为这次起义的主力军,在起义过程中他们逐渐组织起来捍卫自己的利益。科伦最早的毛毯行会就产生在这个时期。米兰的行会也产生在11世纪,当时正是意大利北部许多城市商人和手工业者反对封建主夺取自治的时期。在1041至1044年间,米兰城发生过大规模的反城市领主阿里贝尔特主教的斗争,参加起义的有手工业者、商人和骑士。 (16) 这次起义为未来的米兰政治独立奠定了基础。同时在反封建领主的斗争中,出现了行会组织。手工业者聚集在一起成立了自己的行会。 (17) 佛罗伦萨行会也是在平民手工业者反对封建领主和城市贵族的斗争中形成的。 (18) 不仅行会的产生与政治斗争有关,而且行会的发展也与政治斗争有关。从12世纪开始,在一些城市中出现了城市贵族阶层, (19) 例如佛兰德尔的贵族就出现在这个时候。到13世纪,在德国、法国、英国城市中都出现了贵族。这些人把持市政,对劳动人民采取高压政策,尤以佛兰德尔的布鲁塞尔为甚。这里共有255家富裕家族。 (20) 贵族呢绒商基尔特控制着整个城市的经济命脉。该城的成衣匠、砑光工、弹毛工、织工、染色工等都受他们的控制,所有的生产过程无不受到监督。城市的司法审判,民事和刑事管理权也都集中在他们手中。所有手工业者毫无例外地处于依附地位,在城市政权派来的陪审员的严格监视下劳动,凡违反契约规定的手工业者均受到他们的迫害。这种情况,不仅存在于布鲁塞尔,而且也程度不同地存在于其他国家的城市中。正如布瓦松纳所指出的,贵族们到处攫取权力,“他们禁止工匠们结社,不许他们联合罢工,违者放逐或处死,他们宣布每个人都有劳动的义务。有些贵族寡头垄断组织,彼此订立条约,以便互相引渡可疑的工匠”。 (21)

贵族所建立起来的统治既然是对手工工匠的严重束缚,理所当然地引起各地手工业者强烈不满。13世纪,在欧洲许多城市中发生了“行会革命”。在佛罗伦萨,手工业者积极参加了城市内部的阶级斗争,他们与中等商人联合起来,反抗城市贵族。根据佛罗伦萨1243年公布的正义法规,行会手工业者剥夺了贵族参加执政团的权力。 (22) 在意大利,伦巴德和托斯堪尼地区的手工业者也发动了起义;在德国的科伦,手工业者于1220年再次起义反对城市贵族。 (23) 大规模的手工业者暴动在布林日、伊伯尔、根特、杜厄以及德国许多城市陆续发生。 (24) 手工业者反对城市贵族的斗争,对行会的发展起了推动作用。迎来了13世纪的行会迅速发展时期。

从经济上看,行会的产生和发展是同当时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中古初期,西欧社会基本上是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商品经济在大部分欧洲地区不发达。11世纪以后,城市兴起,商品经济渐趋活跃。不过当时的城市经济仍然是封建社会经济的组成部分,中世纪城市的工商业是在生产有限、交通不便的条件下发展起来的。在这种情况下,手工业者要保证自己的产品销售渠道通畅、货源充足,必须组织起来,对市场实行垄断,对外来手工业者实行限制,并排除内部的竞争。例如英王亨利二世给予伦敦职工行会的特许状中最重要最基本的一条就是确认行会的垄断权:“无论何人,如果没有获得他们允许,并且不是他们行会的成员,无论在城内,在南沃尔克还是在伦敦附近其他地方,都不能从事他们的行业。 (25) ”1175年,亨利二世颁发给牛津制革匠的特许状也有同样的规定:“无论何人,如果不是他们的基尔特成员就不能在牛津城市从事他们的手工业。 (26) ”法国的情况也大体如此。1308年亚眠的制呢匠规章和1343年的阿拉斯制呢匠行会规章规定,禁止城外和城市近郊的人从事本行业。阿拉斯的剪毛工人行会规章规定,所有从事这一事业的市民都必须是该行会的成员。该城面包匠行会规定,行会成员必须宣誓,保守自己手工业的秘密,出售好质量的产品。 (27) 在意大利的威尼斯,商人寡头政府对于行会的垄断地位也是十分注意的,凡破坏此项规定者,处以罚金。例如敛缝工行会规章规定,无论任何外地人,要想在威尼斯获得工作,他们必须支付给行会20苏。威尼斯政府规定凡从特拉多、托尔切罗、卡波达尔德日涅来的“外来人”,共和国的臣民,可以在行会外工作15天,期满后必须进入行会。在有限的经济发展条件下,组织起来垄断市场和原料,这就是行会产生的基本的经济原因。

行会的产生和发展虽是特定历史时期西欧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但表现形式和发展过程因各个国家各个地区的具体条件不同而有所不同。例如德国意大利的情况和英国及法国就不完全相同。英、法中央集权国家出现较早,城市与王权关系密切,手工业者的行会也体现了这种关系,英法行会手工业者与封建主和城市贵族的斗争就与德意志有明显的区别。因此,对于探讨西欧行会产生和发展的原因,仅仅寻求一般因素是不够的,同时也应当注意各个国家的具体情况。

二、 西欧行会的特点

西欧行会产生后,到14世纪达到鼎盛时期,15、16世纪开始衰落,18世纪末19世纪初行会制度最后被取缔。 (28) 西欧行会制度的主要特点在极盛时期得到了充分的反映。

首先,西欧行会是一个闭塞性的组织。行会在产生的初期,并没有什么限制性规定,可以说一般手工业者都能参加,13世纪法国巴黎的大部分行会就是如此。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城市手工业居民人数的增加,行会逐渐发展为一个闭关自守的组织,入会有很多限制性条件。在德国一些城市中,作为行会成员的第一个限制性条件是财产资格,只有具有一定数量财产的手工业者才能参加行会。例如,1360年德国律贝克的木桶匠行会的财产资格规定为10马克,毛皮匠行会的财产资格为22马克。 (29) 14世纪20年代成衣匠行会规章规定,财产资格为10马克 (30) 。皮革匠的财产资格为20马克。总起来看,当时律贝克城新入会的行会成员的财产资格大致在10至20马克之间。15世纪爱尔福特市鞋匠行会规定的财产资格为600双鞋 (31) 。在1497年,安特卫普的家具工的会费相当于85天的工资。 (32) 法国织毯匠新入会者,必须缴纳440个里佛尔王家税收,并向行会交纳附加费。这样高的财产资格,往往把普通手工业者拒之行会之外。

其次,另一个限制性条件是入会者必须是自由人和自由人家庭出身。在德国北部的一些城市中,行会规定,入会者本人及其父母必须是自由人。1432年,律贝克铜匠行会规定,入会者必须证明自己是自由人出身。1433年律贝克的铠甲匠行会规章规定,新入会者本人必须是合法出生的自由人出身,并且还要有“正直诚实的双亲”。 (33) 1476年美因兹船工行会章程规定,新入会者本人及其妻子都应当是自由人。 (34) 1348年,英国伦敦制帽工人的规章规定,只有自由人才能进入他们的行业和买卖其产品。 (35) 除此之外,在德国,差不多所有行会都规定会员必须是合法婚姻出生的人。上述事实说明,行会禁止农奴及其子女进入行会,也禁止非法婚姻出生的人进入行会。

再次,在一些城市中,对入会者要求市民资格。在德国的城市中,入会成员必须首先取得市民权,另外还需要拥有市民权的人作担保。例如1380年律贝克城的理发匠行会规定,入会成员要有市民权。 (36) 木桶匠行会规定,入会者必须有两个一年以上市民权的人作担保。 (37) 其他城市的行会可能也有市民权的要求。

最后是技术条件的限制。所有入会者都要经过技术考核,具有学徒经历和多年实践经验。例如,巴黎许多行会规定,行会成员都应当经过学徒阶段,否则不能入会。阿拉斯的面包匠行会规定,“如果不是学徒或者两年的工匠,无论何人都不得进入面包行会”。 (38) 巴黎铜金属拔丝工人的入会条件是,从事10年手工业,熟悉技术和拥有生产手段方可入会。 (39) 上述的入会条件说明成熟时期的行会并不是一般的手工业组织,而是一部分有财产,有市民权和自由人身份,以及技术较高的手工业者的组织。许多手工业者被关在行会的门外,并非所有手工业者都是行会成员。事实上,在英、法等国的城市中,仍有许多非行会成员的手工业者。 (40)

行会的第二个特点是,行会是拥有特权的“法人团体”。它作为“法人团体”,拥有一定的内部司法权。西欧的一些行会甚至拥有自己的法庭。例如英国的伯里·圣·爱德蒙兹城的领主、修道院方丈埃德蒙·休一世(1156—1180年)在给予该城面包匠的特许状中就曾提到面包匠行会可以拥有自己的法庭。在该行会成员不同意为烤制质量不好的面包而支付罚金时,可以上诉面包匠法庭,让其法庭进行监督。 (41) 英国以外的其他国家也有法庭。例如,意大利的行会首脑的名称是consules,或者judlces,这个称号就带有法官的意思。 (42) 行会当初的主要职能之一就是司法职能。行会首长有权监督行会成员,可以随意进入店铺,并对质量不好的成品判处罚金,甚至有权审理小型案件。 (43) 行会还可以向法庭起诉,以维护其特权。

行会作为法人团体还拥有财产权。它可以“拥有动产不动产、地租、集会场所,有时甚至拥有商店和工业企业”。 (44) 它也可以拥有自己的教堂、印章、纹章和旗帜。行会对于自己的财产是有完全的支配权的。例如行会的金库就有权向其成员征收临时税。金库的收入主要来源包括学徒学费、工匠的会费、罚金、礼物和遵照遗嘱馈赠的财产。如果得知某一工匠有一笔额外的巨额收入,金库可向该工匠征收临时税。 (45) 行会金库也有权支配罚金。1469年科伦丝绸职工行会的规章规定,每年三分之一的罚金给予城市首长,三分之二的罚金归行会。 (46) 英国伯里·圣·爱德蒙兹面包行会的罚金,一半归修道院长,一半归行会。 (47) 罚金是行会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加上其他收入,行会的财政能力是相当雄厚的。

作为法人团体,行会有权集会和选举自己的领导人。行会的最高领导机构是全行会大会,全行会大会的召集各地不一,有些行会一年三次,有些行会每星期召集一次。全行会大会有权决定行会内部的重大问题,如选举领导人,接收新会员,讨论行会开支、预算,规定行会规章等。行会的主要领导人是长老。另外还有若干办事人员,如审查员、协调委员、监督、监赏、监视、监察等。 (48) 行政人员及其机构的产生,都由选举解决。有时通过全行业大会选举,有时由选举委员会产生。例如威尼斯行会的选举一年进行一次。选举工作分两级进行。首先由全体工匠选出一个委员会,委员会由5至12人组成,由委员会选出长老。有些行会的选举是由选举人委托行会退职人员4人组成委员会,再由该委员会自行加聘5人,共同选出由3人组成的委员会。 (49) 在西欧各地由于政治情况不同,行会领导机构的产生不尽相同。在德国科伦,一些行会每年由工匠选举产生长老。1469年科伦的丝织行会规定:“每年主要工匠共同选举这个行会的两个男人和两个女人为长老,但是男人和女人不能同时履行这个职务。” (50) 在英国,一些行会的领导人是由自己申请,国王或领主颁发特许状批准或委任的。伯里·圣·爱德蒙兹领主给面包匠行会的特许状,就是确认该行会威廉和他的儿子英格尔德及其继承人为行会的aldermannum,也就是说领主承认这一家族可以世袭继承这个职位。 (51)

作为法人团体的行会,还可以按照自己的规章制度监督生产,销售产品和垄断市场。关于这一点,许多经济史中已经详细论述过,本文不再详谈。

西欧行会也是一个等级森严的组织。行会内部分为三个等级:工匠、帮工和学徒。在行会制度形成之后,这三个等级的地位实际上固定化了。帮工和学徒算不算行会会员?在国内外史学界有不同的说法。不过从西欧一些国家行会的材料看,帮工和学徒应当算是行会成员的组成部分。例如,威尼斯的玻璃器皿制造行会、梳子行会、皮鞋匠行会、制浆行会、织布工行会的成员都包括工匠、帮工和学徒。至于该城的造船木匠行会和敛缝工行会,虽然没有说明帮工的地位,却把工匠和学徒作为行会成员。 (52) 在其他国家,有些地方的行会,帮工和学徒可以参加全行业大会,在吸收新行会成员时,老的帮工都要出席 (53) 。可见他们承认帮工是行会的成员。另外,在一些西方学者的著作中,也把帮工、学徒作为行会成员。例如,皮朗在其所著经济史中指出:“每一个行会的会员分为互相隶属的若干等级,行东、帮工、学徒。行东是支配的阶级,管理学徒和帮工”。 (54) 布瓦松纳也在《中世纪欧洲生活和劳动》一书中指出:“行会帮工和学徒组成自治团体,他们自己管理自己,并自行遵守一些为维护他们的权力或威严所必须的经济和社会纪律”。 (55) 皮朗和布瓦松纳都认为帮工和学徒是行会成员的组成部分。根据上述事实和看法,我们可以把帮工和学徒算作行会成员,而且是构成行会等级的不可缺少的部分。

行会成员之间存在着严格的区别,形成行会内部的等级制。上层是工匠,又称为行东。是行会的全权成员,入会要有财产资格。工匠经过严格训练,一般是学徒出身。他们都是独立的手工业者,有自己的财产、店铺,也有受他支配的劳动人手。根据巴黎织工行会的规定,“每个羊毛织工在家内可有两台广阔的,一台狭小的织机”,另外“每个羊毛织工有一个胞弟与侄留在家里,并在其家里为其中每个人保有两台广阔的与狭小的织机”。这就是说每个工匠一般可拥有三台织机,如果有兄弟同住还保有更多的织机。工匠的劳动人手包括其家人和学徒、帮工。巴黎羊毛职工行会规定,每个工匠只能有一个学徒和一个帮工。但是,也有一些行会允许工匠拥有他所需要的若干帮工和学徒,例如巴黎的成衣匠行会就是如此。 (56) 工匠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人手,在各个国家,各个地区,各个行业都不相同。巴黎的羊毛织工行会工匠的情况只反映了一般工匠的经济地位。作为全权的行会成员,工匠在行会中处于特权地位,可以参加行会大会,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帮工,是行会中的受压迫等级,他作为行会一员是与其主人的行会成员地位联系在一起的。帮工在13世纪已经出现,不过根据巴黎人丁税册记载,当时人数极少,只有118人,他们还不能构成独立的社会和经济集团。 (57) 14世纪以后,帮工才真正发展为一个等级集团。

帮工的经济地位低于工匠,他们没有生产资料,没有店铺,通常住在工匠家中,经济上处于依附地位。13世纪以前帮工处境较好。学徒期满后,经过一段考核成为帮工,帮工与主人签订合同(一般为一年),期满之前不能离开主人,期满之后则可以离开主人独立组织作坊,成为工匠。14世纪以后,帮工地位逐渐恶化逐步成为永久雇佣工人。行会规章维护行会全权成员工匠的利益,对帮工则实行种种限制。例如,德国某些城市行会规章规定“帮工应当住在工匠家中,晚上不得外出,不能去小酒馆。外出时,在规定时间必须回到家中”。 (58) 这项规定说明,帮工不仅在生产上受工匠支配,而且在生活上受其监督。在另一些地区的行会中,行会规章规定,工匠要监视帮工,如果帮工不履行义务,就要处以罚金。帮工的工资通常是不高的,只有工匠工资的一半。例如,法国东北部阿拉斯的面包铺,每烤制一次面包,工匠的工资是32但尼,帮工只有10但尼。 (59) 在伦敦,瓦匠行东依照季节每日可赚得四个半便士,而帮工则得三个到三个半便士。 (60) 帮工工资不高,但劳动时间很长。在法国东北部,平均为14到16小时。夜间工作是被禁止的,但是并非所有行业都禁止。阿拉斯和亚眠的剪羊毛工的工作日从半夜开始直到日落结束。 (61)

帮工在行会中没有任何地位,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他们对自己的处境是不满意的。14世纪以后,许多地区的帮工起来要求建立帮工自己的行会——兄弟会,以维护自己的利益。14世纪法兰克福的帮工组织自己的行会,制定了自己的行会规章。 (62) 1395年,巴黎的制呢、擀呢、弹毛、木工等行业的帮工举行罢工,要求增加工资。 (63) 1407年上莱茵城市,皮鞋匠帮工准备进行大规模的罢工,他们打算召集各城市的4000帮工集会,但被当局发现,遭到镇压,帮工组织被取缔。 (64) 总之,在14、15世纪帮工反对行会的斗争不断发生,说明帮工等级已经开始觉醒,并且正在为自己的利益而进行斗争。

学徒是行会中的最低等级,比帮工的处境更坏。各地接受学徒都有不同的条件。在法国,任何社会地位出身的男孩,都可被接受为学徒。但在德国,学徒的出身非常重要,必须是合法婚姻所生,而且有一个自由和诚实的父亲。

各地区和各行业学徒期限不同。例如,科伦的剪毛工学徒期限只有1年,而金匠学徒则为8年。巴黎的玻璃印章雕刻工学徒为9年。 (65) 学徒的最长期限甚至达到12年之久。学徒要向工匠交费、向行会交费。巴黎的羊毛织工学徒收费为4个巴黎里佛尔,5年收费6个巴黎苏。6年服务,收费20个巴黎苏,或7年的服务时期不收费。 (66) 巴黎黄铜拔丝工人的学徒交费不能少于20个苏。 (67) 制造铁扣环的学徒8年交40苏,或者10年不交费。另外还要交给行会的收税人5个苏。 (68) 学徒的处境是艰苦的,他们的一切剩余劳动时间几乎都归工匠支配,实际上是工匠的不花钱的劳动力。店铺里的一切杂务包括工匠家庭的全部家务劳动,都由学徒承担,稍有疏忽就要受到严惩。1390年,巴黎曾审理了一起工匠打伤学徒的案件,一个工匠用钳子打伤学徒的头部,伤势极其严重。有的学徒甚至被工匠毒打致死。1410年巴黎就曾发生过类似案件。 (69) 由于劳动过重和工匠的压迫,学徒逃亡的事件不断发生。为此行会规章规定,学徒逃亡要被传召,并处以罚金。 (70) 巴黎刀柄行会规章规定:如果学徒三次从自己的工匠那里逃跑,那么任何人都不能接受他作为帮工和学徒。

由此看来学徒和帮工的处境相同,他们都属于行会中的被压迫等级。因此,帮工在反对行会的斗争中,往往能够得到学徒的支持。

西欧行会的这些特点,与西欧城市的特点以及当时西欧的政治条件有密切联系。正是这些政治条件造成行会的闭塞性、等级性和垄断性。

三、 行会与国家政权的关系

行会做为一个自治组织,在城市中有独立活动的权利,但是作为城市的组成部分,又与城市政权有密切关系。每个行会自治权的大小也决定于城市政权和国家政权所采取的政策。皮朗在《经济史》中曾经指出:“如果认为同业行会本来就是具有自治权,那是一种全然错误的看法,在许多大城市里,同业行会从未摆脱市政当局的保护,而且一直成为市政当局控制下的活动机构。” (71) 皮朗的这种说法,并非完全否认行会的自治,而是强调行会与城市政权的关系。的确,行会的自治权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城市政权和国家中央集权化的程度。就西欧各地区的情况可以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第一,在国内中央集权化程度不高,城市自治权较大的地区,行会是作为城市政权的基层组织而存在的,在城市的社会经济生活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意大利的佛罗伦萨,德国的科伦、奥格斯堡,佛兰德尔的布鲁塞尔等城市的行会就属于这种类型。以科伦为例,科伦的行会曾与城市贵族进行过殊死的斗争,最后以行会的胜利而告终。在取得胜利后,行会的上层都参加了市议会,成为市议会的重要成员。行会组织也因此成为市议会行使职权的重要机构。经济上,市议会通过行会征收捐税。每个行会都要向城市长官宣誓保证交纳足够的税额。另外,行会的罚金、没收充公的财物,以及其他收入都成为城市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政治上,市议会通过行会实现其政治措施,组织其成员进行市议会选举。有时(1370—1371年)行会甚至就是城市政权的选举委员会。市议会还通过行会组织军队,例如,科伦行会就曾要求行会成员准备军事装备,服兵役保卫城市,对逃避者处以罚金。 (72)

佛罗伦萨的情况与科伦有许多近似之处。根据马基雅维里的记载,佛罗伦萨行会形成时期,“……把全体居民按技艺或行业分类,每种行业委派一名官员负责在他所管辖的那些人当中执行公正裁判;发给每种行会一面旗帜;城邦号召时,每个成员都拿起武器集合在旗帜下面” (73) 。科伦和佛罗伦萨的例子说明,在行会掌权的城市里,行会组织是城市政权的执行机构。正因为如此,城市政权对行会的控制也比较严密,对行会规章制度的规定,新成员的接受,生产的进行,全体行会成员大会的召集都要过问。所以行会与政权之间也存在着矛盾。不过,从总的方面来说,由于行会有权参加城市的政治生活和经济生活的管理,有权保卫城市,其地位十分重要。

第二,在王权较为强大的国家里,行会的自主权是从王室手中取得的,即以金钱赎买行会的自治。因此行会与王室政权的关系和城市与王权、城市与领主的关系很近似。

以巴黎的行会为例。13世纪巴黎手工业和商业的登记簿提供的史料说明,巴黎行会与王权关系是十分密切的。任何行会手工业者首先必须向国王购买经营手工业的权利。巴黎的面包匠行会规定,“无论何人,如果不向国王购买手工业执照,就不能成为巴黎市区内的面包匠” (74) ,只有居住在某些特定地区的居民除外。购买手工业执照的新面包匠,第一年必须在主显节付给国王25个但尼 (75) ,在复活节付给国王22个但尼,在圣约翰洗礼节交5个但尼1个奥波尔(银币)的Кутюма(商品税)。同时还要付6个苏的обон(商品税的一种),每星期交一个半面包作为Тонтье(商品税的一种)。第二、第三、第四年也是如此。新面包匠完成上述四年的обон、Кутюма和Тонтье之后,要拿着装有核桃和馅饼的瓦罐,来到面包匠长老家中,当着Кутюма的收集人和面包匠及老帮工的面,将瓦罐交给长老,并说:“长老,我做了一切,我的四年结束了”。于是,长老命令新面包匠将瓦罐扔在长老家外面的墙上,之后再履行其他仪式。从此新的面包匠就取得了工匠的资格。 (76) 除向国王购买手工业执照外,每个工匠在平时还要付给国王Кутюма和完成Тонтье。每年圣诞节每个工匠要付给国王20个但尼作为Кутюма,在复活节付给22个但尼,在约翰洗礼节付给5个但尼1个奥波尔。在冬至的圣马丁节交6个苏,每个星期交一个半面包作为Тонтье。 (77) 除此以外,新老面包匠每个星期还要交一个半面包作为赋税。

巴黎的面包匠行会要向国王缴纳部分罚金。琢磨工行会还规定,破坏或违反行会章程要交给国王10个苏。 (78) 羊毛纺织行会规定,违反行会规章要支付8个巴黎苏罚金,其中5个苏交给国王,其余部分交给行会1个苏、交给保护行会的工匠2个苏。

除支付赋税、罚金外,巴黎行会要为国王担负巴黎城的守卫工作。这种守卫工作,并不是所有行会都参加,有些行会要参加,有些则可以不参加。例如琢磨工行会成员、制造银片的工匠和珠宝匠就不参加巴黎城的守卫工作。 (79)

对于行会的管理工作,除行会自己选的长老和办事人员负责外,国王也派遣自己的工作人员参加。如巴黎城区的面包行会,就由国王派去的面包分发人(mestre panetier)管理。面包分发人有低级司法权,可对违法工匠处以罚金。面包分发人在其代理人的帮助下,召集全体工匠,从其中选出12个技术较高的工匠作为执事。新选的执事要在圣像面前宣誓:他们将正直诚实地工作。 (80) 巴黎的每个行会都有这种工作人员,但人数不一,通常是两个,有的通过选举,有些是指定的。例如钢片模压工行会的执事,由全体工匠选举产生,而锁匠行会的工作人员就是委托的。 (81) 这些工作人员都要在巴黎法院或本区的圣像面前宣誓,然后才能就职。他们的职责就是检查监督规章的执行,对违章者及时处理,并有权将拒不服从规章者扭送巴黎法院。

第三,在商人寡头当政的城市中,行会直接同城市政权发生关系。

以威尼斯城为例。13、14世纪在威尼斯有30多个行会 (82) ,14世纪行会成员达45000人。 (83) 在威尼斯,行会的地位与其他城市不同。其特点是政治上无权,内部管理缺乏民主。

威尼斯的行会受到共和国政府的严格控制和监督。威尼斯政府派官吏(Glustizia Vechia和Glustizia Nuova)对行会进行监督。他们的权力很大,有权解决各个行会的司法案件,规定行会规章,批准召开行会会议和安排选举,批准任命行会办事人员,批准或禁止出卖某些商品,并参加共和国有关行会事务的会议。除此以外,还有一些行会,如金匠和铸币匠行会处于特别监督之下。金匠行会和铸币行会都由各自的主管委员会进行监督。 (84) 威尼斯政府要求每个行会在规章中规定,行会成员不能参加任何组织和会议,不能参加旨在反对领袖和共和国的密谋。除政治上受到严格控制外,行会的义务也很多。威尼斯政府要求行会成员有义务为政府建筑军火库,修理船只,建筑公共设施,铸造货币,制造武器,有时只付给少量工资,或者完全不付给工资。如造船木匠,每年有三天为共和国义务修理船只。锯工每年一天为军火库义务工作。对逃避劳动和赋税的人要处以罚金。 (85) 行会手工业者一般不向国王交纳实物税,但要交纳一定的货币。吹玻璃工人行会的工匠,每年向首领支付四格罗斯作为赋税。 (86)

威尼斯政府还利用手工业者和行会手工业者作为武装力量,在殖民活动中充当军事移民。造船木匠行会的工匠被吸收作为低级指挥员在海军中服务。在威尼斯人统治克里特的最初150年中,曾四次派遣殖民者到该地,其中有贵族家族的代表也有手工业者。例如1222年,在殖民者的名单中就有许多手工业者,其中有铁匠、裁缝和武器匠等。威尼斯行会由于在共和国处于无权地位,并受着共和国政府严格控制,与政府之间的矛盾十分尖锐。

(1) 亨利·皮朗(Henri Pirenne):《中世纪欧洲经济社会史》(Economic and Social History of Medieval Europe),上海人民出版社,1964年,第161页。

(2) 波梁斯基:《外国经济史》(封建主义时代),读书·生活·新知三联书店,1958年,第318页。

(3) 波梁斯基:《十三至十五世纪西欧行会的社会经济政策简史》,莫斯科,1952年,第31页。

(4) 布瓦松纳(P.Poissonnade):《中世纪欧洲生活和劳动(五至十五世纪)》(Life and work in Medieval Europe),商务印书馆,1985年,第213—215页。

(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8—29页。

(6) 吉韦列戈夫(А.К.Дживелегов):《中世纪西欧的城市》,彼得堡,1902年,第169页。

(7) 亨利·皮朗:《中世纪欧洲经济社会史》,第163页。

(8) 斯托克利茨卡亚-特烈什可维奇(В.В.Стоклицкая⁃Телешкович):《中世纪城市的基本问题》,莫斯科,1960年,第176页。

(9) 斯托克利茨卡亚-特烈什可维奇:《中世纪城市的基本问题》,第83页。

(10) 季莫费耶夫(Е.Т.Тимофеев):《十二十三世纪法国东北部城市的行会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中世纪》第十四期,第97页。

(11) 索科洛夫(Н.П.Соколов):《十三至十四世纪的威尼斯行会》,《中世纪》第十五期,第34页。

(12) 列维茨基(Я.А.Левицкий):《十一十二世纪英国的城市和手工业》,莫斯科、列宁格勒,1960年,第273页。

(13) 布瓦松纳:《中世纪欧洲生活和劳动》,第215页。

(14) 汤普逊(James Westfall Thompson):《中世纪晚期欧洲经济社会史》(Economic and Social History of the Middle Ages 300-1300)下册,商务印书馆,1984年,第83页。

(15) 斯托克利茨卡亚-特烈什可维奇:《中世纪城市的基本问题》,第155页。

(16) 斯托克利茨卡亚-特烈什可维奇:《中世纪城市的基本问题》,第84页。

(17) 斯托克利茨卡亚-特烈什可维奇:《中世纪城市的基本问题》,第83页。

(18) 马基雅维里(Niccolo Machiavelli):《佛罗伦萨史》(History of Florence),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63—64页。

(19) 斯托克利茨卡亚-特烈什可维奇:《中世纪城市的基本同题》,第238页。

(20) 斯托克利茨卡亚-特烈什可维奇:《中世纪城市的基本问题》,第245页。

(21) 布瓦松纳:《中世纪欧洲生活和劳动(五至十五世纪)》,第212页。

(22) 马基雅维里:《佛罗伦萨史》,第69页。

(23) 斯托克利茨卡亚-特烈什可维奇:《中世纪城市的基本同题》,第261页。

(24) 斯托克利茨卡亚-特烈什可维奇:《中世纪城市的基本同题》,第252、277页。

(25) 乔治·W.格里纳维编(George W.Greenaway ed):《英国历史文件汇编》(English Historical Document 1042-1189)第二卷,伦敦,1953年,第947页。

(26) 列维茨基:《十一十二世英国的城市和手工业》,第259页。

(27) 季莫费耶夫:《十二十三世纪法国东北部城市的行会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第98页。

(28) 参见《苏联大百科全书》第28卷,第546页行会条。

(29) 波梁斯基:《十三至十五世纪西欧行会的社会经济政策简史》,第214页。

(30) 波梁斯基:《十三至十五世纪西欧行会的社会经济政策简史》,第216页。

(31) 波斯坦、里斯、米勒等编(M.M.Postan, E.F.Rith & Miller ed.):《剑桥欧洲经济史》第3卷(The Cambridge Economic History of Europe,Vol.3),剑桥大学出版社,1963年,第273页。

(32) 《资本主义萌芽问题》,《1978年爱丁堡第十二次经济史国际会议论文集》,莫斯科,1978年,第75页。

(33) 波梁斯基:《十三至十五世纪西欧行会的社会经济政策简史》,第223页。

(34) 波梁斯基:《十三至十五世纪西欧行会的社会经济政策简史》,第215页。

(35) 波梁斯基:《十三至十五世纪西欧行会的社会经济政策简史》,第223页。

(36) 波梁斯基:《十三至十五世纪西欧行会的社会经济政策简史》,第213页。

(37) 波梁斯基:《十三至十五世纪西欧行会的社会经济政策简史》,第214页。

(38) 季莫费耶夫:《十二十三世纪法国东北部城市的行会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第102页。

(39) 基谢廖娃(Л.И.Киселевой)译,柳宾斯卡娅编:《巴黎城的手工业和商业登记册》,《中世纪》第十期,第332页。

(40) 季莫费耶夫:《十二十三世纪法国东北部城市的行会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第103页。

(41) 列维茨基:《十一十二世纪英国的城市和手工业》,第262页。

(42) 吉韦列戈夫:《中世纪西欧的城市》,第180页。

(43) 索科洛夫:《十三至十四世纪的威尼斯行会》,第37—38页。

(44) 布瓦松纳:《中世纪欧洲生活和劳动(五至十五世纪)》,第21页。

(45) 吉韦列戈夫:《中世纪西欧的城市》,第180页。

(46) 斯卡兹金(С.Д.Сказкин):《中世纪史文献汇编》,莫斯科,1963年,第476页,第25条。

(47) 列维茨基:《十一十二世纪英国的城市和手工业》,第261页。

(48) 布瓦松纳:《中世纪欧洲生活和劳动(五至十五世纪)》,第217页。

(49) 索科洛夫:《十三至十四世纪的威尼斯行会》,第37页。

(50) 斯卡兹金:《中世纪史文献汇编》,第476页23条。

(51) 列维茨基:《十一十二世纪英国的城市和手工业》,第262页。

(52) 索科洛夫:《十三至十四世纪的威尼斯行会》,第36—37页。

(53) 斯托克利茨卡亚-特烈什可维奇:《中世纪城市的基本问题》,第186页;基谢廖娃译,柳宾斯卡娃编:《巴黎城的手工业和商业登记册》,《中世纪》第十期,第311页。

(54) 亨利·皮朗:《中世纪欧洲经济社会史》,第166页。

(55) 布瓦松纳:《中世纪欧洲生活和劳动(五至十五世纪)》,第216页。

(56) 基谢廖娃译,柳宾斯卡娃编:《巴黎城的手工业和商业登记册》,《中世纪》第十期,171页。

(57) 波梁斯基:《十三至十五世纪西欧行会的社会经济政策简史》,第111页。

(58) 斯托克利茨卡亚-特烈什可维奇:《中世纪城市的基本问题》,第184页。

(59) 季莫费耶夫:《十二十三世纪法国东北部城市的行会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第102页。

(60) 布瓦松纳:《中世纪欧洲生活和劳动(五至十五世纪)》,第224页。

(61) 季莫费耶夫:《十二十三世纪法国东北部城市的行会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第102页。

(62) 波梁斯基:《十三至十五世纪西欧行会的社会经济政策简史》,第247页。

(63) 波梁斯基:《十三至十五世纪西欧行会的社会经济政策简史》,第267页。

(64) 波梁斯基:《十三至十五世纪西欧行会的社会经济政策简史》,第268页。

(65) 吉韦列戈夫:《中世纪西欧的城市》,第173页。

(66) 耿淡如、黄瑞章编:《世界中世纪原始资料选辑》,天津人民出版社,1959年,第97页。

(67) 基谢廖娃译,柳宾斯卡娃编:《巴黎城的手工业和商业登记册》,《中世纪》第十期,第333页。

(68) 基谢廖娃译,柳宾斯卡娃编:《巴黎城的手工业和商业登记册》,《中世纪》第十期,第331页。

(69) 斯托克利茨卡亚-特烈什可维奇:《中世纪城市的基本问题》,第179页。

(70) 斯托克利茨卡亚-特烈什可维奇:《中世纪城市的基本问题》,第179页。

(71) 基谢廖娃译,柳宾斯卡娃编:《巴黎城的手工业和商业登记册》,《中世纪》第十期,第328页。

(72) 波梁斯基:《十三至十五世纪西欧行会的社会经济政策简史》,第53页。

(73) 马基雅维里:《佛罗伦萨史》,第63页。

(74) 基谢廖娃译,柳宾斯卡娃编:《巴黎城的手工业和商业登记册》,《中世纪》第十期,第310页。

(75) 但尼,法国旧时的辅币。

(76) 基谢廖娃译,柳宾斯卡娃编:《巴黎城的手工业和商业登记册》,《中世纪》第十期,第311页。

(77) 基谢廖娃译,柳宾斯卡娃编:《巴黎城的手工业和商业登记册》,《中世纪》第十期,第312页。

(78) 基谢廖娃译,柳宾斯卡娃编:《巴黎城的手工业和商业登记册》,《中世纪》第十期,第337页。

(79) 基谢廖娃译,柳宾斯卡娃编:《巴黎城的手工业和商业登记册》,《中世纪》第十期,第324、337、339页。

(80) 基谢廖娃译,柳宾斯卡娃编:《巴黎城的手工业和商业登记册》,《中世纪》第十期,第312页。

(81) 基谢廖娃译,柳宾斯卡娃编:《巴黎城的手工业和商业登记册》,《中世纪》第十期,第329、330页。

(82) 索科洛夫:《十三至十四世纪的威尼斯行会》,《中世纪》第十五期,第35页。

(83) 索科洛夫:《十三至十四世纪的威尼斯行会》,《中世纪》第十五期,第40页。

(84) 索科洛夫:《十三至十四世纪的威尼斯行会》,《中世纪》第十五期,第44页。

(85) 索科洛夫:《十三至十四世纪的威尼斯行会》,《中世纪》第十五期,第41页。

(86) 索科洛夫:《十三至十四世纪的威尼斯行会》,《中世纪》第十五期,第41页。1格罗斯等于12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