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财富的召唤
爱丁堡大学经济史副教授弗林(M. W. Flinn)说:
长期以来,很多历史学家在解释工业革命时都准备以技术为中心,即便今日这种单向式解释已不那么时兴时,也很少有人愿意完全否定技术进步所起的作用。但现在,不愿把技术变化抬得太高的主要理由,在于人们注意到这种变化在不发达国家不能够独力促进经济增长,最先进的技术一般来说,只要哪个国家想要它,它就可以得到它,但多数国家仍然落后,因为它们不要这些技术。它们不要这些技术,不是因为这些国家不知道这些技术,或缺少有关的知识,而是因为这些国家运用先进技术的资本不够,操作和使用的技术水平不够,或更重要的是,它们不愿接受先进技术必然会带来的社会改组,不允许企业家精神充分发挥以图大规模运用这些技术。 (3)
这段话表明,除科技与经济的因素外,工业革命还有心理和文化的动因。工业革命之所以首先在英国发生,这种心理和文化的因素是不可忽视的。
工业革命是生产力的巨大释放,是国民经济的迅速增长,用罗斯托(Walt Whitman Rostow)的话来说,就是发生经济起飞。但经济的增长得助于需求的增加,没有需求,生产就没有发展的动力。然而需求是与人的追求相关的,正是在这一点上,心理文化现象与生产的发展联系起来,并对经济增长产生作用力。
在现代世界,对发展中国家,这种心理的动力比较容易理解:它来自发达国家的示范效应,来自日益觉醒的现代化意识,来自广大民众对现代生活方式的热切而不断的追求。传统的经济结构已经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了,人们追求经济的迅速增长。
然而对于最初步入工业化的国家,其发展的动力又来自何方?显而易见,当英国开始工业革命时,它并没有现成的典范去追随,事实上当工业革命刚刚起步时,连英国人自己也无所觉察;只是当工业革命已发展得势不可挡,突然间改变了国家的面貌时,英国人才惊异地发现:他们经历了一场改变国家命运的经济大革命。很显然,工业革命并不是处心积虑事先规划的结果。
那么,英国工业革命的动力从何而来?
事实上很简单:它来自人们对财富的追求,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来自人们的贪欲。
但贪欲本身并不能自动地转化为工业革命的动力,它可以表现为无耻的掠夺与抢劫,而不产生现代工业所需要的企业家精神。比如说,在早期殖民活动中独占鳌头的西班牙和葡萄牙,它们从美洲攫取了大量贵金属,但这些财富并未能在本国转化为资本,形成新的生产力;相反,它被腐朽的贵族挥霍掉了,流入别国变成了发展生产的资本。正如马克斯·韦伯所说,贪得无厌并不等于资本主义,更不等于资本主义精神。他指出:“中国的封建官宦,古罗马的贵族,或现代农民的贪婪,与谁相比都毫不逊色。而那不勒斯马车夫或船夫,亚细亚操同样行业的人以及南欧或亚细亚各国的手艺人,他们的‘金钱欲’比同样境遇中的英国人更为强烈,尤其是更为无耻。” (4) 可见,不择手段地牟取暴利并不能积极有效地推动生产的发展。只有人的谋利动机转化为目标合理的社会行动,才可能产生工业革命的动力。
正是在这一点上,我们又回到弗林的论点上:在一个“不愿接受先进技术必然会带来的社会改组,不允许企业家精神充分发挥以图大规模运用这些技术”的国家,工业革命是不会发生的。因此,工业革命的必要前提之一就是,这个国家的社会、政治结构具备以下条件:它既不压制人们的追求,又能把这种追求引导到目标合理的渠道中去。
用这个标准衡量英国,我们发现它具备三个得天独厚的重要条件。
(一) 英国形成了有利于资本主义生长的政治环境。
在中世纪,英国的王权始终受到贵族抗衡,未能发展成君临一切的绝对力量。1215年的《大宪章》确立了“王在法下”的原则,开创了英国“自由”的传统。不仅如此,《大宪章》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结果,那就是承认伦敦等城市已享有的自治权,尊重市民利益,统一度量衡,保护商业自由等。这是商业精神的重大胜利。
然而,这次胜利的意义尚不仅限于此。它使得孕育于封建社会结构中的贸易和工业的幼芽得以在一个和它本不相容的母体中成长起来。其显著标志之一是城市普遍开始获得特权,而这种特权的获得显然是城市接过“自由”的旗帜与国王开展斗争的结果。城市的特权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内容:
1. 租地法,即承认房主有权自由地买卖城市的土地。
2. 通过市民自己征集每年固定的税收金额缴付给国王或贵族,以换取自己财政上的独立和自由,即国王不得于固定税金之外再横征暴敛。而这种财政自主,尤其是独立征税权产生了城市自治政府的胚胎。
3. 城市拥有自己选择自己官员的权利和司法自主权,并按照他们自己的习惯决定这一范围内的事务。
所有这些特权,再加上《大宪章》中明文规定的对贵族权益的保护,全都可以归结为一点,即国家应对私有财产,尤其是对个人集聚私有财产的权利进行保护。政府应当保护私有财产,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种信念的建立对于英国资本主义精神的产生和发展的作用,不亚于17世纪的清教革命对英国政治发展所起的作用。人们的确很难设想在一个没有法治,国王或君主可以随心所欲地剥夺臣民财产的国家里会产生合理谋利的精神。
15世纪中期的红白玫瑰战争对英国的政治发展也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恩格斯指出:“对于英国,幸而旧的封建诸侯已经在红白玫瑰战争中自相残杀殆尽。” (5) 旧的封建贵族衰落之后,新王朝依靠新兴的城市中等阶级建立了君主专制。这样,市民和商人的社会政治作用日益增长,他们的工商业活动不仅得到许可,而且得到王权的大力支持。伊丽莎白女王甚至为保护本国的工商业利益而向西班牙等海上强国开战。
最后,在17世纪,经过革命及光荣革命,英国摆脱了专制王权的统治,而步入立宪政制之下。在这种制度下,有产者牢牢地掌握政权,财产被作为“自由”的基本条件;但同时国家又不受一个人的摆布,经济的成长不会因有可能威胁到国王的个人权力而受到压制。
总之,英国从中世纪开始的政治发展过程中,诸种因素的汇集形成了一个对资本主义生长极为有利的政治环境。
对比更能说明问题。在西班牙这个当时最强大、从美洲掠夺黄金最多的国家中,没有形成有利于工商业发展的政治环境。中世纪末,西班牙城市起义反对王权,起义被镇压后,城市的自治权被取消,等级议会制日趋衰落,王权完全依靠旧的封建主的支持,因而更为反动。正如马克思指出的:“贵族没落了而没有丧失其最恶劣的特权,城市丧失了它中世纪的权力而没有获得近代的重要地位。” (6)
于是,大量掠夺来的金银控制在贵族手里,反而使封建贵族更轻视本国的经济生产,而宁愿将这些轻易得到的钱财用来购买外国的廉价商品。政府为了满足贵族和豪富的要求,也极力输入奢侈品和手工艺品,对国内产品则实行重税盘剥政策,税率高达30%,使城市工商业遭到了沉重的打击。掠夺来的金银引起物价上涨,西班牙本国的工业品也由此增加了成本费用,从而导致自己的工商业产品失去了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
在这样的政治环境下,掠夺来的财富不仅未能转化为再生产的资本,反而加速了西班牙经济的衰落。历史雄辩地证明,仅靠掠夺为生是不可能长期昌盛的。
(二) 英国与欧洲大陆各国相比有着较为独特的社会结构。
自16世纪始,随着旧式贵族的衰落与中等阶级的兴起,英国逐渐形成了一种三层式的社会结构,以三个社会阶级——土地贵族、中等阶级与工资劳动者为主体。
这种社会结构的形成有着漫长的历史渊源,它与中世纪封建制度的发展演变有密切关系。中世纪是一种相对固定和静态的社会结构:
封建主之间买卖“忠诚”的必要性——因为小贵族和他们的上级进行精明的讨价还价——是使动产(货币)在十世纪不出现的一个重要原因。它是没有什么用处的。因为除了土地上所提供的东西外没有什么可买,而这些土地上的产品他们已经有了。因此,货币被窖藏起来,由于这个缘故,服务日益以土地来酬报;又因为道路不良,安全难保,通行税使所有的运输遭受麻烦,商品的流转有着强烈的地方化倾向。因此,几乎所有的产品都在庄园内消费了,没有什么剩余品可出售,所以,封建时代是一个没有资本的时代。唯一的资本,是土地,而土地是固定的,不是移动的;这一事实,是社会结构在封建社会里之所以具有静止状态与固定性的主要原因。 (7)
这种静态的社会结构主要是两层式的,一端是土地贵族(即封建领主和他们的首领国王),另一端是有人身依附关系的农奴。贵族的身份和特权,农奴的依附关系和义务,都有法律条文作明确规定,任何逾越身份的行为,包括贵族和农奴,都要受到法律、教规和习俗的严厉惩罚。因为任何破坏封建“规范”的事,都将被视为是对整个社会稳定与和谐的威胁。在这样的社会结构中,社会各阶层的垂直流动几乎是不可能的,具有革命意义的新兴社会力量的幼芽当然也就不易产生。
然而,这并非意味着社会进步就到此为止。农奴中最大胆的分子不甘心受奴役而逃亡。随着中世纪城市的兴起,农村人口开始流向那里。结果是劳动人口中进取心最小的成分留在庄园上,庄园的经济效能因而下降。在这种形势下,为了阻止其土地上人口的进一步缩减,土地贵族被迫对农民提出宽厚条件来留住他们:改善对农奴的待遇。把服役变为固定的缴款,最后则是释放农奴。
于是,至1300年,农奴中至少有几百万已上升到自由人的地位。随着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这一支人数庞大的自由民大军逐步分化为两个阶层,自由的工资劳动者与中等阶级(包括城市商人和农村富裕的土地承租者)。“农奴”开始成为一种法律的虚构,原有的两层社会结构开始解体,让位给一种由土地贵族—中等阶级—工资劳动者组成的三层结构社会。很明显,至中世纪末,原有社会结构的解体已成为一种历史的必然趋势。问题在于,在这种变化的形势中,哪一个国家最先完成社会结构的转轨,它就走在历史潮流的前面。
在当时的欧洲大陆国家中,中等阶级并非没有产生,然而其力量相对弱小,在社会功能方面意义不大。货币地租正在形成,但仍属封建地租性质,封建地租和超经济剥削依然是阶级关系的主要内容。因而,原有的社会结构虽已过时,但尚未解体;新的社会力量虽已产生,却尚未强大到可以与旧势力抗衡的地步。于是,在一个新的历史转折关头,它们落后了。
反观英国,它的三层式社会结构已处于轰轰烈烈的重新组合的过程中,其显著特点是有数量众多、层次复杂的中等阶级出现,它既包括农村的乡绅地主,也包括城市商人、工匠和各种专业人员。因而,尽管我们可把社会大致分为三个大的层次,但层与层之间的界限不那么明显,而是有相当程度的开放性和灵活性,能对变化的环境作出较灵活的适应和反应,并能适时地根据经济因素的变化来调整每个阶级自身的社会存在方式。
这种社会阶级的开放性和适应性在贵族身上表现得特别明显,而贵族阶级的这种特点对英国商品经济的发展也就具有特殊的意义。玫瑰战争之后,老的贵族世家或被消灭,或被削弱,亨利八世的宗教改革,尤其是1536年和1539年对修道院土地的没收,又进一步打击了旧贵族的势力。这两种因素合在一起的结果,是促进了具有商业精神的新的土地所有者的产生。在占有土地的贵族阶层依然存在的表象下,这个阶级的价值观念却已经大为改观。
与羊毛贸易的持续刺激相适应,都铎王朝时期出现了对商业利润的巨大追求,而在这个过程中起先锋作用的正是这个新的贵族阶级。正如一位著名的英国史学家所说,经过15世纪的动乱之后,英国农村的社会结构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大规模的租赁已比高额的土地收入更加重要,都铎王朝的有关维护财产所有权的禁令以及解除封建武装的措施,使得对金钱的支配变得比对人的支配更为重要。这种变化,开始了从中世纪的土地价值观念(即把土地视为政治功能和职权的基础)向现代的土地价值观念(即把它视为产生利润的资本)转变的过程。简而言之,土地经营开始逐渐商品化了。 (8)
农业的商品化趋势也意味着另一个重大的变化,即原来凶悍强横的封建领主式贵族完成了向地主式贵族的转变。后者更接近于机灵的生意人,他们开发资源,看重功利和效益,因此,他们与商人集团的行为方式有着更多的相似之处。
除此之外,英国贵族还与大陆贵族有一种不同之处:他们虽然享有政治特权,却不享有经济特权,即无免税权,这就迫使他们重视经济活动,用一切办法来改良农业生产,并经营工、矿、商业,以避免经济实力日益增强的中等阶级的竞争威胁。于是,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同样以海盗式的掠夺得来的美洲黄金,并未像西班牙那样被贵族们挥霍掉,而是大批地转化成再生产的资本,甚至连英王乔治三世也以“农夫乔治”自称,在温莎城堡外设立模范农场,亲赴“躬耕”,还饲养了一群螺角羊。 (9) 由此可见英国社会上层对经济活动的重视,这恰与大陆国家贵族轻视经济活动形成鲜明对比。
这种特定的社会结构和心理状态,保证了谋利动机易于转化为目标合理的社会行动。
(三) 在上述两个有利条件下,英国人形成了独有的工业民族精神,也即是马克斯·韦伯所提出的“合理谋利”精神。
所谓“合理谋利”,是与在前工业社会中以非经济的强制手段吞占社会财富为特征的谋利手段相对而言的。在封建时期,领主们不劳而获,完全脱离生产过程,仅凭血统和地位就能获得优越的生活和丰裕的收入,这就是一种典型的“非合理谋利”,因为社会要赡养一批与生产完全无关的高级寄生虫。“合理谋利”则要求通过发展生产创造新的财富以求致富,谋利者在生产过程中发挥作用,比如有利润意识的英国绅士经营地产,在生产活动中起“经理”的作用,并让经济杠杆来调节生产。当然,这种新的经营本身也包含着对劳动者的剥削,而且除此“合理”手段之外,也并未完全放弃不合理手段的继续采用,如殖民掠夺、贩卖黑奴等等。不过,这和全然的超经济剥夺相比较,仍然是一个进步。
“合理谋利”精神主要起源于新兴的市民等级。市民等级是一个复杂的组合体,它包括手工艺匠人、商人、雇工、作坊老板以及所有居住在城镇中的人。从这个世纪的市民等级中,发展出后来的城市中等阶级。中世纪末期,英国仍是一个农业国,其人口的基本构成仍是农民,市民仅占总人口的5%~10%,在数量上并不引人注目。 (10) 但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它构成了一个极有活力、极为重要的群体,它的存在及其高出于人口比例的重大社会作用一直是英国经济的一个基本特色。城市作为自由、自治的市民社会,取代了原有庄园而成为新的文明与经济的火种,它创造出一种可以引发农民的市场兴趣、把他们富余的产品出售到市场从而为自己增加收入的新机制,很显然,这种经济联系日益紧密。正是这种联系,形成了国内市场,并产生了两方面的后果:其一是促进了加工产业的专业化分工,最终产生出英国的民族工业;其二是孕育出一种与纯农业社会完全不同的精神追求和价值体系,正是这种追求和价值体系,才产生出工业民族精神。
农业社会的一个共同特点是其稳定性和连续性,很可能,农民们的生活水准乃至消费和娱乐的方式在几百年漫长的岁月里都不会发生什么显著变化。然而,在一个需求扩大、增加了消费选择方式的时代里,则很难指望年轻人会完全按其父辈的生活方式去生活。因而,在“传统”的农业社会里,“稳定”是一种理想的社会状态,是公众普遍渴求的目标。而在以贸易和手工业为主的市民社会中,“变化”则构成一种新的精神追求,成为一种新的价值起点。
渴求变化的心理状态本质上是一种自由的精神。在“传统”的谋生方式的制约下,一个人的命运与自己的奋斗并无多少必然联系,他的命运几乎是给定的,他的一生一般应该是他父辈的翻版——父亲是鞋匠,儿子也当鞋匠;父亲是马车夫,儿子也应是马车夫。只要按照预定的社会规范行事,他基本上就可以指望获得他父辈所获得的一切社会与物质的待遇。安分守己,就可以度过劳碌、平凡然而毕竟是平稳的一生。他既不情愿也根本不可能对自己的前途想入非非。但是处于一种向“市场”经济转变的社会结构中的市民,具有完全不同的心理素质。他们每个人既是市场的‘买主”,又是市场的“卖主”,必须更多地依靠自己的力量去掌握自己的命运。 (11) 他的创造力和作为一个独立个体的潜力被激发了出来。他试图按照自己的自由意志支配自己的行动,在风云变幻然而却极有吸引力的市场活动中去施展自己的才能,从而可以凭着自己的努力去过一种与自己的父辈完全不同的生活。这时候,他必须得到一种新的社会条件,否则他的奋斗就不可能得到成果。这种新的社会条件是:他的个人奋斗不再被社会视作是非分之想,而被认为是一个有作为的人的正常人生旅途的一个组成部分。在竞争的洪流中,个人的安分守己已不再被视为一种美德,而只能被看作是懦弱无能。
不可否认,城市中等阶级对自由的追求与他们对财富的追求紧紧联系在一起,而英国的社会经济结构恰好适时地为他们施展这种抱负提供了充分条件:贸易的发展给工业的发展创造了机会,而工业的发展又促进了专业分工,专业化分工产生出众多新的技术,又创造出更多的市场。这一切,都使得资金能够迅速地积累,劳动力能够大规模大范围地流动。 (12) 这种种条件,都有利于一切有雄心、有能力的人脱颖而出。
由于以上诸种因素,城市中等阶级对财富的追求,一开始就带有一种合理谋利的倾向:社会为他提供谋利的可能性,而其自身的属性又使他易于接受谋利的规范——用经济的手段依照商业的原则进行谋利,而公平交易自古以来就是正当商业的准则。同时,注意到这一点也是重要的:在纯农业型的社会经济结构里,一个人发财往往以损害他人为前提,因为他很难寻求到一条既能有效地增加社会财富总量,又能为自己带来好处的致富方式。社会对破坏原有财富“均衡”的现象表示强烈的敌意,而试图谋利者往往也只好通过为社会所不齿的方式去达到自己的目标。但制造业能有效地增加社会财富总量,创造出比较多的社会财富,从而使整个社会得到某种好处。
显然,市民的发财欲望无论从主观还是客观方面讲,都极易转入合理谋利的轨道。这样一个阶层形成合理谋利的传统,并成为这种传统的执行人,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了。当然,除了以上因素,宗教因素对英国合理谋利精神的形成也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孟德斯鸠认为,英国人“在三件大事上走在了世界其他民族的前面:虔诚、商业和自由”。的确,虔信是产生合理主义的主要因素之一。自从韦伯提醒人们注意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的关系之后,这一点往往被夸大到了不适当的地步。尽管如此,仍然不可否认虔信教义对促进合理谋利动机形成的巨大作用。特别是清教在其中扮演的角色。英国的清教与加尔文教义相接近,根据加尔文教宿命论的教义,在不可揣测的天意之下,人不是受到上帝的恩宠,就是受到他的遗弃。这种教义在英国转化为这样一种表达方式,即信徒可以把自己在经济上的成功视为上帝赐予的恩宠和永恒幸福的标志。这就使虔信与富有以一种非常奇特的方式相互接近起来。清教的“内心世界的禁欲主义”进一步促进了这一点,它表现出一种以理智约束欲望的特征,往往能够发展出一种系统的合理行动的方法,旨在克服“自然状态”,使人摆脱不理智冲动的支配,摆脱他对尘世以及自然的眷恋。它试图使人服从于某种有计划的意志的统治,使他的行动处于经常不断的自我控制下,并使他认真考虑这些行动的伦理后果。这种禁欲主义对清教徒的直接影响是不允许他做任何可能导致挥霍金钱的事,而是推动他去积累资本。资本的积累可以表明他的成功,却并不赋予他挥霍的权利。这也是黄金等贵重金属流入英国和流入西班牙会产生不同社会后果的原因之一。于是,在新的经济浪潮的冲击下,人们过去被压抑的对财富的热望像火山一样爆发出来,只要它不被用于无限的挥霍,它就得到宗教的全力支持。随之而来的是旧的道德体系在事实上的全面崩溃,新的宗教意识在转折时期对形成新的道德规范起了重要作用,它既鼓励人们为“上帝”而追求财富,又反对人们用“不正当的手段”去发“不义之财”。这显然有助于新的工业精神的形成。为社会舆论所称道和肯定的,是靠生产与扩大生产去创造财富,而不是单纯靠投机取巧、巧取豪夺去走捷径。这样,新教伦理促进了英国的企业家进取精神。根据统计,工业革命时期,第一代企业家与发明家中有49%产生在非国教(由清教发展而来)的各个教派中,而所有非国教徒在人口总数中只占大约5%。这说明,工业精神在非国教徒中比在国教徒中强得多。
除此之外,虔信对一支有纪律的现代劳动大军的形成也有重要影响。美国学者英格尔斯(Alex Inkeles)等人分析过传统人与现代人的很多不同特点,劳动纪律方面的区别就是其中之一。据他们研究,增加工资并不能自动提高劳动生产率。如一个工人按每英亩1马克的报酬劳动,每天收割2.5英亩,总共获得2.5马克的报酬。但当工资提高到每英亩1.25马克时,他不是去收割3英亩从而挣到更多的钱,而是只收割2英亩以获得他所习惯的2.5马克。很明显,物质刺激只是增加生产的一个因素。在很多情况下,特别是在高技术的劳动中,如果没有把工作本身当作目的,把劳动作为本分,是不可能创造额外的价值的。对于这种劳动“良心”或“良知”的形成,清教的虔信所起的作用也不容忽视。这就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为什么英语民族对工作的态度一般都很认真。
当然,隐含在宗教中的合理主义因素一般只能为工业精神的形成提供助力,它本身并不是真正的工业精神。要形成真正的工业精神,必须经历一场思想领域的大革命,从理论的角度为新的行为方式和新的经济制度大喊大叫,以此传播新的价值观念体系,完成合理主义从宗教到世俗的转化。在这里,最重要的是公开宣称人们有权合法地追求自己的利益,宣布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是新兴中等阶级急切希望得到社会承认的价值准则。在他们看来,如果人们不能合法地追求自己的利益,则只能通过不正当的方式去牟取暴利;如果私有财产可以在宗教、国家、社会等等的名义下随意受到侵犯,则人们就会失去追逐财富的动力。因此,为个人追求私有财产正名,就成了工业革命在理论上的前提准备之一,而这项工作,确实从17世纪起就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
第一个把个人抬高到无可非议的地位的是霍布斯。霍布斯从自然状态出发,认为在这种状态中的人在体力上与智能上都绝对平等,所有的人都按自己的意愿行事,拥有不受任何权威限制的绝对自由。但由于每个人都拥有与他人同等的权利与愿望,便自然会出现不断的纷争,加之没有足够的物品去充分满足每个人的需要,因此不损害他人就很难平息自己的欲火。在这种近于疯狂的抗争中——
产业是无法存在的,因为其成果不稳定。……土地的栽培、航海、外洋进口商品的运用、舒适的建筑、移动与卸除须费巨大力量的物体的工具、地貌的知识、时间的记载、文艺、文学、社会等等都将不存在。最糟糕的是人们不断处于暴力死亡的恐惧和危险中,人们的生活孤独、贫困、卑污、残忍而短寿。 (13)
很明显,霍布斯是站在中等阶级的立场上来批评“自然状态”的,他希望出现一个强大的“利维坦”,来保护生产,保护财富,保护拥有财产的个人。正因为这样,他要求人们达成一项协议,自愿放弃一切“自然权利”,把它无条件地交给一个人或一些人。这样一来,人为的“利维坦”就集中了所有主权,使自己成为无所不能的权力,这种权力最主要的使命之一,就是保护私人财产。
霍布斯的理论固然有其局限性,然而,他却为未来的社会铺下一块基石:他坦率地宣称,由私利驱使的个人是市民社会的起点,个人转让权利,就意味着社会的单位是个人;他之所以转让权利,不是为了对神明和社会作无私奉献,而是为了他自身的安全与保障。“利维坦”虽然无所不能,但其宗旨是保护个人以及他们的财产不受无政府状态的危害。因此“利维坦”是建立在个人利益的基础上的,并且为个人所利用。只有在这个意义上理解《利维坦》,我们才能看出它对后来的社会哲学所具有的重大影响。
当然,正如第一章所说,霍布斯的理论是失败的,因为他的国家组织形式同时否定了英国的两个历史传统。在他之后,威廉·配第(William Petty, 1623—1687)继承了霍布斯的政治思想,但同时又为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开辟了道路。
从国家有利于社会及个人的长远利益这样一个观点出发,配第认为国家征收赋税是应该的,但是国家必须合理地使用这批财富,主要应用于经济发展,以便以后有更多的钱财重新流回人民的手中。他的《赋税论》通篇都暗示了个人私利的存在,并认为决定社会地位的因素是财产。国家的存在就是为了保护私人财产,个人因而应对国家的开支作出贡献。 (14)
出于对私人财产权的关注,配第十分强调劳动是价值的源泉。他认为劳动是财富之父,而土地则是财富之母。劳动是一切价值的真正源泉,是衡量价值的真正尺度。虽然他尚未像亚当·斯密那样十分鲜明地提出这个观点,却已经为合理谋利的精神定下了一个基调。
继配第之后的约翰·洛克是17世纪英国最伟大的思想家之一,他为新兴阶级的总体理论建设做出了异常重大的贡献。他的理论从人的性善论出发,认为理性具有伟大的力量,人类能够控制自己的行为并逐步完善自己。站在这样的立场上他对霍布斯的观点十分反感,并以性善论重新解释自然状态。他认为,在自然状态中,人类是普遍充满善意和友爱的,但人们的自然权利并无制度化的保障,因此对每一个人都很不方便。为了避免争议和保障各人的权利,人们缔结社会契约,建立国家,从而结束自然状态。由此而产生的政府天然是向人民负责的,他强调:
如果人在自然状态中是如前所说的那样自由,如果他是他自身和财产的绝对主人,同最尊贵的人平等,而不受任何人的支配,为什么他愿意放弃他的自由呢?为什么他愿意丢弃这个王国,让自己受制于其他任何权力的统辖和控制呢?对于这个问题,显然可以这样回答:虽然他在自然状态中享有那种权利,但这种享有是很不稳定的,有不断受别人侵犯的威胁。既然人们都像他一样有王者的气派,人人同他都是平等的,而大部分人又并不严格遵守公道和正义,他在这种状态中对财产的享有就很不安全,很不稳妥,这就使他愿意放弃一种尽管自由却是充满着恐惧和经常危险的状况,因而他并非毫无理由地设法和甘愿同已经或有意联合起来的其他人们一起加入社会,以互相保护他们的生命、特权和地产,即我根据一般的名称称之为财产的东西。
因此,人们联合成国家和置身于政府之下的重大和主要的目的,是保护他们的财产…… (15)
正因如此,洛克进一步推论道:
人们参加社会的理由在于保护他们的财产;他们选择一个立法机关并授予权力的目的,是希望由此可以制定法律、树立准则,以保卫社会一切成员的财产,限制社会各部分和各成员的权力并调节他们之间的统辖权。因为决不能设想,社会的意志是要使立法机关享有权力来破坏每个人想通过参加社会而取得的东西,以及人民为之使自己受制于他们自己选任的立法者的东西;所以当立法者们图谋夺取和破坏人民的财产或贬低他们的地位使其处于专断权力下的奴役状态时,立法者们就使自己与人民处于战争状态,人民因此就无需再予服从,而只有寻求上帝给予人们抵抗强暴的共同庇护。 (16)
洛克的学说显然为中等阶级锻造了最强有力的理论武器,他清楚地表明:政治形式必须为经济利益服务,必须保护个人的经济利益。在这里,洛克把私有财产与自由、平等一样列为不可转让的自然权利——换言之,私有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那么,为什么私有财产应该具有如此神圣的性质?洛克的回答是,如同人的自然权利在自然状态中就存在一样,私有财产在自然状态中也一直存在,所以它和理性一样,是合乎善的原则的。但是,如果财产既不是上帝赐予,也非根据契约,它在自然状态中如何产生?就在这一点上,洛克提出了极其关键的论点。他指出,上帝创造了世界,使它为人类所共有,因此,就自然本身而言,它是属于全人类的。但是,人类要享有自然的创造,就必须加入劳动这一要素。由于劳动,人们把不可直接利用的东西变成了可以利用的东西,由此他便拥有了支配此种物品的权利,也即是此物品成为他的私有财产。但为什么他可以拥有此种权利?洛克认为有以下两个原因:
其一,人的身体只属于他自己,与旁人无涉,他的劳动力是他本人的一个组成部分,支配自己的劳动力是天赋的自然权利。当他从自然界取得某一物品时,就在这种物品中掺进了自己的劳动,也就是把某些无疑是属于自己的东西加了进去,从而将它变成自己的财产。
其二,一般东西在自然状态中是没有什么价值的,使它成为有价值的是人的劳动。而价值的创造者——劳动既然是人的一部分,而人又是他自己的主人,那么他取得的当然就是他自己的东西。 (17)
因而,洛克的结论是明确的,劳动是享有财产的必要条件,人们由于劳动而获得的财产权具有神圣不可侵犯的性质,因为它是人们天赋自然权利的一个组成部分。
这个理论可以看作是合理谋利的最好表述。洛克把私有财产与自由、平等一样列为不可转让的自然权利,在思想领域是一个重大变化。他否定了中世纪虚假伪善的平均主义说教,为中等阶级追求财富提供了理论依据。从此后,私有财产既然是一种自然权利,那么人们就可以理直气壮地去追求它、维护它,而不必像在中世纪那样,“犹抱琵琶半遮面”了。不过,洛克为追求财富规定了一个前提:它必须是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的;否则,未经劳动而存在于自然界的一切,就只能看作是上帝赐给全人类的物品。这里就包含有合理谋利的因素了:财产是经过努力(付出劳动)取得的,社会不承认不义之财。然而,洛克尽管十分强调劳动在变自然存在为私人财产方面的关键作用,他却并非在为劳动者说话。按照他的逻辑,很容易把贫穷看成是懒惰的产物,因此不必同情。更有甚者,他甚至认为应惩罚沿街乞讨的流浪者,“不足14岁的小乞丐应受鞭笞并送进工艺学校”。 (18)
在洛克强调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呼吁确保政治自由之际,1691年,达德利·诺思(Dudley North, 1641—1691)爵士表达了与重商主义原则明显不同的观点。诺思是一位英国绅士,曾在土耳其经商,担任过政府高级官员及伦敦市长。他认为:
就贸易来说,整个世界只不过像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在这方面,各个国家就无异于各个个人。……总之,一味赞成一种贸易或利益而反对另一种贸易或利益,这是一种错误的作法,大大有损于公众的利益。任何法律都不能规定贸易的价格,因为贸易行情必然而且将会自行确定下来。一个国家变富了,金银、珠宝以及各种有用的或人们向往的东西,就会多起来。没有一个人是靠政策致富的,而和平、勤劳和自由,却能促进贸易和财富,此外别无其他途径。 (19)
诺思的观点表明,新兴阶级在提出政治自由原则以确保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同时,也提出了自己的财富增长原则,那就是他们所渴求的经济自由。于是,历史显示出一种有趣的发展趋势,人们从经济动机出发,渴求政治自由,转而又从这一点出发,要求有与政治自由相适应的经济自由。
然而,经济自由此时尚是一个并不十分明晰的概念。一直到工业革命兴起之时,这个概念才逐渐明确起来。
经济自由的第一个含义来源于对财富的理解。重商主义的论点是一国的财富取决于它的贵金属的拥有量,因此,在对外贸易中应尽可能地把别国的贵金属收进,而限制本国的贵金属外流。随着工业革命的开始与英国经济的起飞,人们对经济运动的客观规律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大卫·休谟(1711—1776)、亚当·斯密(1723—1790)等古典政治经济学的代表,开始坚决反对重商主义的论调,他们认为一国的财富最终取决于一国可以用来和他国进行交换的劳动产品,因此,国家的生产能力是一国取之不尽的财富源泉。要增加一国的财富总量,就必须发展本国的生产,增加本国的经济实力,在此基础上大力发展对外贸易。休谟指出:“对外贸易的好处是,既使臣民富裕,又使国力强盛。对外贸易能够增加国家劳力的储备,君主可以从中把他认为必需的份额转用于社会劳务。对外贸易通过出口,则可将本国消费不掉的某些商品用于增添劳力。总之,一个从事大量进出口的王国,比起一个满足于商品自给自足的王国来,其工业必然更加发达,在生活方面更讲究舒适。因此,这样的国家就更富裕,更幸福,也更加强大。” (20) 由此可以看出,经济自由的第一个重要内容是自由贸易。
经济自由的第二层意思是要求政府尽可能少地干预经济生活,这最早是由古典政治经济学大师亚当·斯密提出的。他的经济自由主义思想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甚至在当代的社会潮流中,人们仍然可以随时看到亚当·斯密的影子。
在斯密之前,虽然已有不少人为摆脱中世纪的道德枷锁,确立新的适应变化了的经济世界的道德标准作出过种种努力,但尚未能完全从理论或哲学的高度来证实新的经济制度的优越性,并确立一种适合于工业精神的崭新的价值标准。亚当·斯密以他庞大的理论体系完成了这一艰巨的任务,为新生的工业资产阶级提出了道德标准。
斯密认为,人类行为是由六种基本动机推动的:自爱、同情、追求自由的欲望、正义感、劳动习惯及交换。由此推论出,一切个人行为的原始动机都是大同小异的,人人都是他自己利益的最好判断者,因而应该让他享有按自己方式行动的自由。假如他不受外界的强力干预,他不仅会达到他的最高目的,而且还有助于推进公共的利益。由于上帝给了社会以自然秩序的规律,社会便自然会产生同样的结果。
不同人的行为之间存在着微妙的平衡,这使得一个人的利益不至于和其他人的利益完全对立,自爱与同情相互关照,由此而产生的行为必然在自己的利益中包括了别人的利益。由于深信人类动机的自然平衡,斯密提出他著名的“看不见的手”的论断,即每个人在追求自己利益时,都被一只无形的手引导着去实行并非属于他原来意图的目的:
一只看不见的手……实行生活必需品的分配,就同地球如果在其居民中按等份本来就会分配到的没有什么两样;这样,既非出于有意,事前也不知道,就增进了社会利益,并且提供了物种繁殖的手段。……当上帝在给少数的贵族主子们分割地球时,既没有忘记也不会排斥那些似乎留在这个分配之外的人。这些人生存着,也分享着地球全部生产中属于他们的份额。 (21)
依据此种理论,斯密甚至怀疑那些不是出自追求自身利益的人们的行为能否有效地促进社会利益。他说:“我从来未见过那些假借为公众谋利之名的人们作出了多大的贡献。” (22)
这样,让每一个社会成员放手去追求自己的利益吧,在自然规律的约束下,他会对公众利益作出最大的贡献!政府的干涉未必比无为更有效,还是让它管管抵御外侮、公平司法之类的事情好了!
这就是著名的“自由放任”或“不干涉主义”,它为放手追求财富作出道德上的辩解,因为根据这种理论,每个人在追求财富时,他也就不知不觉地“增进了社会利益”。斯密曾经说过这样的话:“我们之所以吃得上饭并不是由于屠户、酿酒工人或面包大师傅的仁慈,而是出于他们自身利益的考虑。” (23) 因此,人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而延福于全社会,他是不必为追求这种利益而感到羞愧的。
从经济自由主义原则出发,斯密提出了著名的“经济人”概念,并强调经济人在人类历史上的积极作用。他认为:文明或社会的改进不是人类的先知预见的结果,而是由富于经济活力的人创造的成果。人为谋求自己的私利而发展生产,提高生产效率,这种情况只有在私有财产制度下才会发生。私有财产制度由于能增加财富、改进生产,因此肯定是合理的制度。然而,富人的贪婪和野心,穷人的偷安和懒惰,这些都会激发人们去侵占别人的财产。因此,世俗政府必须阻止这些罪恶,保护私有财产。这就是世俗政府应该存在的唯一理由。
斯密的思想是时代的产物,也是工业时代来临的标志。当时,工业革命正迅猛地改变着英国的面貌,工业资产阶级急于在一切领域,尤其是思想领域挣脱旧传统的束缚。斯密学说为此种需要提供了一件有力的武器,因此它立即产生了巨大的反响。他的学说很快为工业资产阶级所接受,成为其正统的经济指导思想。经济自由主义表达了他们久已埋藏在心底的愿望,他们高兴地发现,在斯密那里,追求利润现在已变成正常的伦理,而自私的动机可以造成社会的福利。做生意可能有罪或者有失绅士尊严的那种潜在的负罪感一去不复返了,柏拉图式的或经典派的种种高雅的思想残余现在终于被除净。千百年来人们在现实的经济活动中早就奉行的谋利准则,现在终于和社会公认的伦理价值吻合起来了。一种对财富的强烈追求欲望,最终被公开释放出来,这被哈佛大学一位经济史学家叫作“被释放的普罗米修斯”。 (24) 正是在这种对财富的强烈追求的欲望引导下,人们急切地扩大生产,从而激发了工业革命。
斯密是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开拓者,他预示着一个新时代的开始。他以后有许多学者追随他的足迹,在发展和充实古典政治经济学理论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如大卫·李嘉图)。但在经济自由主义的道德伦理方面斯密已将其完善化了,后世人很少再提供新的东西。在3个多世纪里,英吉利民族从清教的虔信与天职开始,到经济自由主义定型为止,他们在追求财富的活动中,不仅改变了国家的经济,而且完成了价值观念的转换。追求财富的活动终于从宗教的朦胧中解脱出来,得到了世俗的、合理主义的解释。以前尚须用面纱遮掩着的动机,现在成了合情合理的行为。工业革命的心理条件具备了,它为一个新的工业民族的形成打开了心扉。
无疑,18世纪下半叶对英国人来说是一个令人激动的时刻,一切条件都成熟了,社会生活的每一个角落都可以感受到一种巨大的变化正在来临。技术发明层出不穷,新的行业与日俱增,一种朦胧的、新的社会前景正展现在人们面前。不少精明强干的冒险者(或者所谓“富有进取精神”的人),抓住这一千载难逢的好时机乘风而上,以发财致富为动机,对生产的每一个部门进行全面的技术改造,从而使生产力得到成百上千倍的提高。无数人加入这支探险大军,其中不少人跌得粉身碎骨,但也有许多人获得成功,成为新时代的开拓者。跻身在这支探险大军中的,不仅有工业家、发明家,也有文学家、政治家;不仅有贵族富豪,也不乏平民百姓。所有这些人都是以“合理谋利”的精神武装起来的,顽强地谋取利润是这些人共同的特点。在这里,我们不妨举几个例子来说明。
首先是丹尼尔·笛福。
丹尼尔·笛福(1660—1731)是一个文学家,他的小说《鲁滨孙漂流记》脍炙人口,至今还在全世界流传。但很少有人知道他还是政论家、旅游家、报纸发行人兼报纸主编、游记撰写人、小册子作家,与政界人士有广泛交往;更没有人知道他自己就曾当过商人,做过砖瓦厂老板,经营过袜子批发和烟酒进口,从事过航海保险业,发过大财,只因为他涉足政治太深,受政治风云变幻的影响,生意才未能做下去。
笛福生在斯图亚特王朝复辟的那一年,但成年时代大部分在“光荣革命”以后度过。如前所述,这正是洛克为私有财产正名,对财富的追求已躁动于全社会的时代。笛福在这个时代身体力行,追求财富,投身于当时最赚钱的行业——对外贸易。但他更把推崇商业、宣传商业作为毕生的己任,他的《评论报》(1704—1713)、《商业报》(1713—1714)明确地充当商业利益的喉舌。他对商人的颂扬无以复加:“如果说在任何行业中只有勤劳才能得到成功,那么在商业界,恐怕这样说才更确切:比起任何人来,商人更加依靠智慧生活。”他认为商人是“世界上最聪敏的人,因而在迫于无奈不得不另想生活门路的时候也是最能干的人;依照愚见,本书在讨论的题材中所涉及的种种计划都是从这种人中来的。在这种人身上很容易追溯出他们的本行是银行、股票、股票买卖、保险、互助会、彩票等等”。 (25) 他所说的商人主要是指从事对外贸易的进出口商人,他希望以对外贸易为中心,带动工业、农业和其他生产部门的发展,因为“贸易鼓励工业,促进发明,雇用人民,增进劳动,付给工资”;他建议:
促进贸易:航海与对外贸易
制造业,使贫民做工
农业:改变耕作方法
种植,圈地,修整土地
接枝,饲养乳牛等 (26)
总之,随着贸易的发展,其他各业都能发展起来。这种观点与后来休谟的说法有异曲同工之妙;正因为如此,他才把不辞艰险在全世界经商、不择手段谋取利润、不惜以殖民手段进行掠夺的远洋商人奉为英雄,而鲁滨孙正是他理想中的典型人物。
鲁滨孙是一个永不安于现状的人,他虽出身于殷实之家,却不愿在家里安享中等阶级的安康生活,而情愿外出冒险,寻求巨富。他几次航海经商,在巴西发了财,购置了种植园,成了地方名流。但他仍不满足,又去非洲贩运黑奴,结果船沉遇险,漂浮到一个荒岛上,独自一人生活了28年,只是在第18年才驯服了一个野人,留他做一名仆役。鲁滨孙在这远离文明、孤苦无告的荒岛上饲养动物,种植粮食,建造住房,构筑栅堡,靠顽强的自我奋斗存活下来,最后被救回到英国,靠巴西的产业成了富人。他在困境中足智多谋,多才多艺,确实印证了笛福的这句话:“在迫于无奈不得不另想生活门路的时候”,商人是最聪明能干的人。事实上在笛福笔下,鲁滨孙并非唯一的海外英雄:辛格尔顿船长横贯非洲,纵横太平洋,既当探险家,又当海盗,最后掠劫致富,安享天年(《辛格尔顿船长探险记》);杰克上校被卖美洲,沦为白奴,但他拼力奋斗,走出绝境,终于获得自由,而且自己当上殖民者,发家致富(《杰克上校》);就连烟花尘中的失身女子莫尔·弗兰德斯也最终在弗吉尼亚殖民地找到了安身立命之地,获得财产(《莫尔·弗兰德斯之幸与不幸》)。所有这些都说明,笛福把殖民探险、海外贸易看得多么重。笛福曾把《鲁滨孙漂流记》解释成是他自己一生的寓言,不论这种说法是当真还是戏言,鲁滨孙精神却是他热忱歌颂的时代精神。笛福以鲁滨孙比喻自己,恰恰说明他心目中的价值尺度。
如果说笛福是商业时代的鼓吹者,那么斯特拉特(Jedediah Strutt)和阿克莱特(Richard Arkwright)就是工业时代的实干家了。斯特拉特和阿克莱特是工业革命的两位主角,他们的故事形象地说明了英国第一代工厂主是如何在追求财富的洪流中,为自己闯开成功之路的。
杰德狄亚·斯特拉特生于1726年,父亲是小农,兼制麦芽。杰德狄亚自己学过制轮,是个工匠。1756年,他的妻弟,德比的一个袜商登门拜访,说他的一个工匠罗珀发明了一种机器,要出卖给他,问斯特拉特该怎么办?这本是件偶然的事,但斯特拉特立即抓住这个机会,向别人借了五个英镑买下那具模型,又在罗珀本人帮助之下加以改进。于是,一项杰出的发明——提花机就在英国正式问世了。为了取得专利权,既无钱又无势的斯特拉特和他的妻子抱病奔走,求神告天,吃尽辛苦和挫折,最后才在德比两个大袜商的帮助下,合伙取得专利权。这是1759年的事。再过三年,斯特拉特和那两个袜商解除了合同,单独得到发明专利;从此便福星高照,财运亨通了。他凭借手中的专利,开厂致富,资本越积越厚,工厂越办越大,到1769年,已经很有钱了。由此可以看出:斯特拉特并不是一个天生的发明家,可是他有远见,有经营头脑,知道新的发明可以使他赚钱,于是准确地把握了时机,登上了工业革命的头班车。就在他生意越做越好的时候,他结识了正丧魂落魄的阿克莱特,两人之间的不解缘分就由此开始了。
阿克莱特(1732—1792)当然更是大名鼎鼎,他的水力纺纱机在纺织技术史上是一次大革命,由于水力的运用,纺纱可以不用人力,提高了生产效率。并且,水力纺纱机纺出的纱线结实,可以用作经线,从而使英国可以制造纯棉产品。1771年他在克朗福德建立全世界第一个工厂,在这种生产组织形式中,成百上千的工人同时在同一个工作场地进行有组织的大规模生产,极大地提高了生产力。由于工厂的诞生,工业时代便真正到来了,从此,它就主宰了人类的生活方式,直至今日仍大体如此。因此,阿克莱特在工业革命史上的地位,是无与伦比的。
关于阿克莱特早期的生活,我们几乎一无所知,唯一的记载是博尔顿一个工厂主托马斯·里奇韦在1799年写给阿克莱特的儿子的:
我最初结识你父亲,大约是在1750年,当时他搬到博尔顿来住,我想,大概是在18岁左右。他给一个叫爱德华·波利特的人干活,那人是个假发匠。波利特死后,他在寡妇那儿留了一段时间——然后就娶了你母亲,开始自己做生意。他勤劳至极,取得一些成功,也许可以说是处境比较舒适了。他有了一所房子,再干净不过了,他的朋友和熟人常在那里受到他热情款待。……他后来在博尔顿的日子可没那么好过,他盘下一间小酒馆,结果就变穷了,酒馆不合他的意,他在上面花了很多的钱去改建。由于老犯气喘病,改建工作一停再停,这个病真正把他拖垮了,他不得已也只好对改建的事听之任之。尽管如此,我相信他离开博尔顿时只欠了一个人的债,而且信誉很好。他生意中的主雇们一般境遇都不错,如果他肯做得卑俗一点的话他也许可以干得更好;但他的精神境界很高,而且似乎总是有什么更好的目标。大家都注意到他的机械天才,那表现在他平时的言谈中,他谈着谈着就谈到这方面来了。我记得很清楚,我们常常对他店里的一个钟特别好奇,那看起来是由烟囱里的烟来发动的,我们让很多人都相信是这样;我常看见他把硬纸切成不同形状,比如用长方形来拼成方形,既不增加,也不减少块数;还有一大堆说不清楚的其他有趣把戏。在假发制造业中大家都认为他很聪明,对放血和拔牙也很精通,认识他的人都说他有发明天才。 (27)
这是一个在工业革命的浪尖中弄潮的人物的绝妙写照!阿克莱特在丢掉小酒馆后就四乡流动,收买头发以制作假发。这时候,他开始对纺纱技术感起兴趣来,于是就和人合作研制一部机器,1768年提出专利申请。这项专利权后来引起很多官司,以至直到现在,都说不清楚究竟是谁发明了水力纺纱机。
斯特拉特认识他时,阿克莱特正一筹莫展——他没有钱申请专利权,也没有钱制作模型。斯特拉特从这项发明中看出了生财之道,于是立刻慷慨解囊,拨资相助,和阿克莱特建立了协作关系。他和几个资助人一起帮助阿克莱特取得水力纺纱机的专利权,又帮助他在克朗福德建立起世界上第一个工厂。这以后,斯特拉特也在离克朗福德不远的贝尔珀和米尔福德开办了自己的棉纱厂,和阿克莱特一样成为棉纺织业的巨子。他死时留下五个工厂,贝尔珀厂和米尔福德厂是全英国雇佣工人最多的厂,和欧文在新拉纳克的厂一样出名。阿克莱特则拥有六个工厂,累积的财富已不计其数。他被授予爵士头衔,破格当上德比郡守。他的巡回法庭开庭时,30个枪手“穿着最富丽堂皇的号服,为此种场合所少有”。开庭期间他设下“盛宴,有最上等的葡萄酒”;他的车套着灰色骏马,都“非常高雅入时”。 (28) 他把克朗福德附近的几乎所有土地都买下了,还在工厂附近造了座城堡。由于有钱,他得以与贵族社会开始交往,还借钱给德文郡公爵夫人。报纸说他在“十年的一瞬间从一个不值五镑的穷鬼,成为拥有马车仆役的采邑地主,并买下了价值二万镑的地产;而千百名妇女,当她们能得到工作时,就必须捱过那长长的一天,把5040码的棉线梳啊,纺啊,卷啊,为此她们只得到四五个便士,绝无更多”。在他死时,《绅士杂志》说他留下的“制造厂其收入比大多数德国王公都要多得多……” (29)
这就是两颗棉业巨星的升起,他们的活动推动了英国的发展。那么,他们毕生追求的是什么呢?斯特拉特在为自己拟定的墓志铭上这样评价自己:
这里安息着J.S.(即杰德狄亚·斯特拉特)——他把自己从没有财产、没有家庭、没有朋友的地位提升到在这个世界上有财产、有家庭、有名望的地位——他没有智慧却有足够的普通常识——没有天才却得到健全理解能力的真实祝福——他很少有炫耀之处却鄙视卑鄙无耻之事——不尚宗教教义及仪式的虚饰却度过了诚实而有道德的一生——虽说不知道死后将会如何,却死而充满信心:若真是有一个最后的审判,它必会酬赏有德行的好人。 (30)
这是何等充满自信!又多么自得于自己的成功!这就是工业革命时期的工业巨子,他们相信成功得自于自我奋斗,相信成功有益于整个世界,他们安然面对最后的审判,坚信已完成了上帝的使命。这就是从宗教改革起就孕育着的民族的追求精神,他们相信这种精神体现了人类的高尚道德。确实,我们在洛克、在笛福、在亚当·斯密那里都看到了这种精神;只不过,在亚当·斯密们正编织理论的罗网时,斯特拉特和阿克莱特们却把它付诸实践。他们奋斗一生的目标是什么?斯特拉特早在39岁时就在写给妻子的一封信中表达得很清楚了:
今天我顺齐普赛河而行,调剂一下,等等,竟不免立即联想到:那人类大潮流的唯一途程,他们的喧嚣与奔忙,他们表现在脸上的急切之情,就是弄钱,而尽管有些神学家说教起来正相反,但事实上这是真的:弄钱是人生的主要之事…… (31)
这就是追求财富,何等溢于言表啊!这就是斯特拉特们和阿克莱特们终身拼搏的动力,而当时的社会正鼓励他们这样做。
阿克莱特的一个孙子是议员,孙女婿是大法官院副院长。斯特拉特的一个孙子则是议员和贝尔珀男爵,大学学院的副院长、院长,与边沁、马考莱、欧文都很熟,最后当上兰开斯特公爵领地大臣。斯特拉特一家都支持1832年议会改革,又都反对保护工人的工厂法。工业革命初期崭露头角的村野之流,就这样把他们的孙辈推上了权力的宝座,接下来,我们就来看一看这些孙辈们的代表人物——理查德·科布登(Richard Cobden, 1804—1865)的情况。
科布登代表着斯特拉特和阿克莱特的孙辈们在政治上的高度觉醒,他的一生都和工厂主的政治运动联系在一起。19世纪40年代,他领导了赫赫有名的反谷物法运动,是反谷物法同盟的主要领袖。由于这个运动,议会于1846年废除谷物法,以后又确认自由贸易的原则。可以说,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在理论上追求的东西,是通过科布登和其他一些人的手来实现的,英国由此而进入自由资本主义的鼎盛时代。1860年代,科布登又领导中等阶级激进派要求进一步改革议会,支持工人阶级提出的普选权要求。可以说,边沁和密尔的政治遗产也在科布登和他的同事们手上实现了。科布登在工厂主阶级争取权力的事业中,确实占有显著地位。
科布登自己正是这个阶级中的一员,他体现这个阶级对财富的追求。他晚年回忆自己年轻时的经历时说:
我和其他两个年轻人开始合伙做生意,一共集资一千镑,其中一半以上是借来的。……我们对曼彻斯特的商号一无所知,于是就在旅馆要了一份指南,翻到印花布商名册栏,他们的生意是我们所熟悉的,我们也有信心从他们那里得到贷款。为什么呢?因为我们知道我们的优势,我们有广泛的关系网,我们了解这个行业在伦敦的最好分支机构,我们对花样设计有极好的鉴赏力,这些都会使我们成功,他们会满意的。我们于是向福特兄弟公司自我引荐,那是一家富商号,我们说了我们的故事,诚实而不隐瞒任何东西。从1830年起,两年不到的时间里我们收了他们四万镑的货,他们把货送到沃特林街来给我们,不要任何担保,只要我们的品德和做这门生意的知识。
这个故事倒很像是斯特拉特和阿克莱特在他们早年开张时的情况那样——白手起家,靠自己的拼劲韧劲,跻身于竞争行列之中。时隔三代人,其风格竟是一样的。科布登早就知道,“对人的能力只有一种看法或一个标准——即赚钱”,因此他对他优柔寡断的哥哥说:“我希望我能够分给你一点我所浸染的波拿巴精神——这种精神激励着我,使我相信:一切阻止我发财的障碍,都将(不,一定会)让道,只要我全力向它进攻。”正因为抱有这样的精神,他毅然决然地从伦敦来到曼彻斯特,因为“曼彻斯特是做赚钱生意的地方”。尽管曼彻斯特又脏又乱,但“从这肮脏的下水道里流出人类勤奋的洪流,肥沃着整个的世界,从这油腻的阴沟中流出纯质的金子。人性在这里发展得最完备,也最粗野;文明在这里创造奇迹,文明人几乎退回去变成野蛮”。 (32)
这就是科布登对人生和社会的看法,这种看法与斯特拉特们竟何其相似乃尔!8年后,到1836年,科布登的印染厂已经有资本8万镑,年产值15万镑,年获利23 000镑了。科布登成了曼彻斯特的一个阔佬。只有在这个前提下,他才有资格成为“曼彻斯特学派” (33) 的代言人。
在这股追求财富的洪流中,中等阶级是主要力量。法国经济史学家克鲁泽(François Crouzet)的研究表明:英国工业革命时期的工业家,大多数来自“中等阶级”。中等阶级的含意非常广泛,它从有钱的商人、乡绅一直延伸到普通职员、中小老板等。因此克鲁泽说:“得益的多数人……在中等阶级内部上升,从较低的层次(有时甚至从工人阶级的边缘)上升到富裕或至少是殷实的工业家的新层次上。” (34) 我们知道,科布登就是这样的人,他的父亲曾是农场主,后来又开过店,但还在科布登童年时期就已经破产了。像科布登这样出身于“中等阶级”,但并没有什么钱,只是在追求财富的动机驱使下走进探险的行列的,当时真不知有多少。他们所凭借的,主要不是家族的资产,而是亲朋关系网,以及几百年来中等阶级所特有的精明经营能力,以及对财富固执的追求。按克鲁泽的说法,这些人构成了“资本家后备军”,从他们中产生了成功的工业家,不断对工业本身“进行革命”。 (35) 在少数成功的企业背后,则有无数昙花一现的小型商号,他们也在追求财富的行列中挤进一条腿,“像蚂蚁一样无休止地扩大利润,提高经济增长曲线图” (36) ,但很快就被这股洪流冲垮,而只在破产负债表上留下记录。
置身于追求财富的洪流中的不仅是中等阶级;事实上,在工业革命过程中,社会各阶层都被卷进这股洪流。作为工业革命的预备阶段的“农业革命”,可以说就是由贵族乡绅发动的。18世纪上半叶,地主们竞相发展生产,改良农业技术,引进良种,增加耕作面积,其动机是谋取利润,为市场提供更多的商品作物。唐森德(Charles Townshend)勋爵引进芜菁,采用四熟制,因而得了个“芜菁唐森德”的美名;杰思罗·塔尔(Jethero Tull)引进条播法,取代了过去的撒播法,大大提高了粮食产量;大地主科克(Thomas Coke,后来的莱斯特伯爵)首创在贫瘠土地上施放泥灰土的新技术,使他的庄园在40年内收入增加了近10倍。工业革命开始后,也有一些贵族投资工矿业,比如布里奇沃特公爵(Duke of Bridgewater)开凿运河,为解决工业革命早期的运输问题作出贡献,他还是英国最大的煤矿主之一;弗利勋爵经营矿山,套购公债等等。事实上,英国的贵族很早就有经营的习惯,贵族幼子外出经商,谋取商业利润,早就是一种惯例。相比之下,在欧洲大陆,法国的贵族游手好闲,整天在宫廷中谈情说爱;西班牙贵族宁愿讨饭也不屑经商;普鲁士贵族的幼子只是去从军,一心指望在战争中名利双收。
英国贵族这样“不耻下求”,通过经营而追求财富,为全社会树立了一个模仿的榜样。于是上行下效,牵动全国,谋求利润而追逐财富不仅不被视以为耻,而且还被引以为荣。正如时人所说:“贵族追求王公的豪华,绅士则渴慕达到真正的贵族地位,生意人从他的柜台后面爬出来去填补绅士的位置……”于是,
英国不同等级的人不知不觉地交错在一起,一种平等的精神贯注于宪政的每一部分,各种地位各种状况之间彼此发生激烈的竞赛,每一个较低的等级都野心勃勃,无休无止地要把自己提升到更高一等的级别上去。这样一个国家必然是无拘无束地注重风尚的,上流的奢侈风气如传染病一样到处传播。 (37)
这种“向上看”的风气,不仅在上中层流行,而且在下层流行,从而导致整个社会永远处在一种不安于现状的追求中。英国社会学家曾对英国小资产阶级作这种评论,说他们是
许多传统价值的贮藏室,资本主义社会秩序就建筑在这些传统价值之上。小店主们热烈的个人主义和对工作的道德观表现得很清楚,而可以使他们这种人兴隆的“自由放任”经济的幻象也是这样。此外,他们相信,通过勤奋和智慧就可以成功,这对我们这样一个开放型社会至关重要。因此,这个阶层有重大的象征性意义:对许多人来说,他们的生活好像表现了个人升迁的可能性。尽管许多人出身卑微,但他们成功了,当然这是在对资本主义社会带根本性的意义上来说的。他们赢得财产与自立,尽管数量并不大。 (38)
甚至连工人阶级也都怀着这种“升迁”的愿望。1859年一本叫《自助》(Self Help)的书在工人中吸引了大量读者,因为它向工人宣传发家致富的奥妙:
没有什么比赚钱的能力更普通了,很少有比积累钱财更高的目标。一个人若全身心地追求这一点,他很少不会变得富起来。不需要动太多的脑筋,只需要花得少而挣得多,一几尼一几尼地垒起来,精打细算,勤俭节约,金堆就会慢慢长高。……为别人为自己老年的舒适与自立做准备是光荣的,大大值得赞许;为财富而死守财富是心胸狭窄和吝啬鬼的品行。
这本书的作者塞缪尔·斯迈尔斯(Samuel Smiles)自己也是个“自立”成功的人,他也是从雇佣劳动者的队伍中“自助”出来的。他的书中举了许多靠自我奋斗发家致富的例子,因此在工人群众中很有市场。“靠着持久的追求和活力,把自己从最低微的劳作阶层中拔出来,上升到社会上有影响的显著地位,这样的例子……太多了,人们已不再把这些看作是例外。” (39)
总之,从17世纪末开始,一种追求和进取的精神开始在全英国弥散,并得到社会的承认与鼓励,结果就激发了人的创造力,引发出技术大革命,这是工业革命重要的文化和社会因素。作为这种追求的结果,英国在物质财富的生产方面发生突飞猛进的发展,英国成为“世界工场”,率先跨进了“工业民族”的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