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族社会与贵族精神

一、 贵族社会与贵族精神

英国人特有价值标准的形成与英国独特的历史背景和社会环境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英国人虽然标榜自己“生而自由”,但其社会结构并非“自由”,因为完全“自由”的社会结构根本不可能在现实世界中存在。任何社会结构都需要一定的凝聚力,而这往往意味着某种强制。当近代社会的曙光初露时,“生而自由”的英国人所生存的社会形态完全是一种金字塔式的结构。金字塔的顶端高坐着国王,以下则为贵族、乡绅、市民、工农等。金字塔式的社会结构本身是固定的,但各个社会阶梯上的人则有可能凭自己的努力进入高一级的阶梯,社会的垂直流动性比欧洲大陆各国都容易得多。

至少从15世纪开始,到英国的外国来访者和英国人自己都有一种强烈的感觉,那就是英国社会与欧洲大陆社会有一种巨大的差别,即通过自我奋斗而成功的人容易获得相应的权利和社会地位,无论这些人是律师、商人或是企业家。同样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是,这些雄心勃勃的新富们非常急于成为新贵族,并且也有足够的心理准备进入贵族阶层。这种热情和欲望比他们在欧洲大陆的同行们显然更为强烈,因为他们确实容易实现在他们的欧洲大陆同伴看来几乎不可能实现的目标。 (1) 这种垂直流动的灵活性使得学者们将英国的上流社会称为“开放的精英”。

虽然如此,英国社会生活中无形的等级观念却十分令人吃惊。在伦敦的公共场合,人们很少与旁人交谈,唯恐稍不注意,与地位较自己为低的人交谈而失去自己的身份,这在欧洲大陆各国同样也是罕见的。正是这种对自由的向往与浓厚的等级观念共同构成了英国的文化传统。

这样一个社会就本质而言是一个典型的贵族社会。

20世纪80年代,当一位女士采访一位公爵时问道:“你在此似乎十分看重等级,你是一位——公爵。”公爵的回答是:“但首相可以制造一个公爵;假如一个人可以通过他自己的才智上升到那个地位,没有人会去想他的父亲或祖父是谁……我们的贵族阶层是靠着不断地从人民中吸收新成员而获得其自身的力量的。” (2)

这段对话从一个侧面反映出英国贵族的来源。毫无疑问,在现在,英国贵族不是一个封闭的、排外的种姓集团。但这同时也就给贵族的划分造成了困难:在一个给定的时间内,究竟哪些人属于贵族的范畴?英国的贵族起源很早,在盎格鲁-撒克逊时代,社会上即有贵族存在。贵族的起源,一部分来自世袭,一部分来自君主的赏赐——往往是在战争中立下大功的武士。随着英国社会的发展,贵族阶层的构成也发生了变化。

14世纪初,被称为“Nobility”的统治阶层是每年收入在20镑以上的约3000名地主。由继承祖业而成为贵族者与新近挤入贵族阶层者有显著的区别。这种区别主要在于他们的穿着以及关于“绅士”的概念,1500人左右被称为“显贵”,而其余的人则被称为“绅士”。随后,绅士的范围逐渐扩大。在15世纪时,绅士的首先和主要的含义是指国王、王后、公、侯、伯、子、男等五爵,这些人被称为贵族,无爵的人被称为领主或Noblemen,虽然译为汉语都可叫作“贵族”,但含意确有微妙差别。

事实上,自1580年起,大土地主已逐渐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可称作“郡绅”,包括国王和所有在城镇居住并操纵着英国政治权力的统治阶层,虽则有的郡绅并不富有;第二部分则是所谓“乡绅”。乡绅的利益和影响很少超过两个村庄,他们一般只受到初级教育,并且一般也不会得到超过治安法官职务的行政职位。而郡绅则一般拥有更大的权力、更多的财富,受过更高的教育,大多到欧洲大陆旅游观光过,他们在才智和政治方面的影响也就更大,不仅地方的政治权力往往控制在他们手中,就是上院也主要由他们构成。

这两部分人住在面积、规格和功能各不相同的住宅中,这是由他们不同的生活方式造成的。乡绅一般只在有限的范围内、较短的时间里进行娱乐活动,而郡绅则有能力并出于政治上的需要而过较为豪华的娱乐生活,因而也就需要较大的住房和活动空间。土地主们的宅邸往往成为巩固社会某一区域的社交和政治中心。

由于有以上这些情况,有的学者为贵族下的定义是:“所有无论是出自幸运或受教育程度并已习惯于和贵族家庭生活在一起的人。” (3) 这个定义有它的含混之处,它几乎把所有与贵族有联系的人都包括了进去。因而,有必要给贵族一词以较为准确的解释。

贵族是一个集团,最初使用的词汇是“Nobility”,以后逐渐被“Aristocracy”替代。这个词总的来讲是指一个统治阶级,一个社会等级,一批统治者或领导者。在英国,至少在20世纪之前,这批人包括上院的所有成员,以及无封号的贵族家庭成员和其他某些人。这个等级之中也有明显的等级差异,但总的来说他们构成了一个无形而有力的、能够持续地延续下去的社会集团。正如第十四代德比伯爵1846年在上院所声称的,所谓贵族,其含意是指“这个国家中一个伟大的土地拥有者集团”,他们之中的许多人并未得到封号,许多人也不因为令人注目的财富而区别于其他社会等级,然而其整个家族却世世代代居住在自己土地的范围内,并在该地区经营商业,影响着其邻居的意见和舆论,行使着堂堂正正的家主职权,并且考虑世代租用其土地的农户的愿望和情感。 (4)

从贵族的这一定义出发,不难发现对土地资产的占有是构成贵族身份的最主要的因素和条件。事实上,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尽管英国人在形式上已得到了足够的自由与权利,土地仍然几乎是唯一的达到社会和政治上层的通行证。一个家族拥有的土地越多,那么它得到上升的机会也就越大。土地代表的不仅仅是财富,而且是稳定和持续,在国家内拥有一份固定的利益并使之有资格参与统治。土地的拥有给渴望进入上层的人物提供了或迟或早进入社会与政治权力核心的保证。用威廉·马歇尔的话来说,“土地财富是其他一切物质财富的基础;只有依靠它,人类才能声称自己获得了生活、流动和存在的权力。” (5)

S.G.西尼尔也认为:“从事物的本质而言,你不能将土地仅仅视作可供出售的商品……你购买了土地,也就获得了所有可以通过金钱购买的物品,这就是土地永远不能与其他贸易货物等同视之的原因。”并且就本质而言,土地已超出了商品的范畴,它提供的是“社会地位”。 (6) 正是土地的这种特殊的社会功能,使《经济学家》杂志在1870年作出如下评价:“对于一个英国的百万富翁而言,将其资产的一半购买一万英亩的土地,即使只获取百分之一先令的收益,也是值得的……他在多数人的眼中将由此成为一个更加伟大的人物。” (7) 总而言之,追求土地并非为了经济利益,而是为着政治影响和社会地位,这是土地在英国社会中占有不寻常地位的原因。

土地占有与社会等级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1883年,英国最大的四份地产全部被公爵拥有,其余十处6万英亩的土地资产也全部属于贵族。在拥有一万英亩以上的土地拥有者中,有21位公爵,19位侯爵,74位伯爵,248位男爵,64位从男爵,仅有两名是骑士。对土地的拥有量反映出一个明显的由下而上的社会阶梯,几乎可以说,以土地的拥有量作为一种标尺来衡量一个家族在英国的社会地位,是大致不会错的。

土地长期以来即便不是社会等级的保证,也是一种必要的证明,至少,这些拥有土地的贵族们可以不必从事有伤体面的行业而照样可获得一份稳定的收入。一般认为,在18世纪初,年收入3000镑才可获得男爵资格,而至少要4000镑才可获得子爵的资格。在17世纪,这种财产资格要稍低一些,很大程度上也与物价有关。但无论如何,经济状况,尤其是每年有固定来源的稳定收入,是获得贵族头衔的异常重要的条件。1702年时,马尔博罗夫人由于年收入仅5000镑,所以还很不愿意她丈夫接受公爵的封号。当然,反过来,当一个贵族的经济实力增强时,他也往往提出更高一级的爵位要求,因为他已拥有获得此种爵位的资格。

此种对土地资产和年收入金额的看重,也会使一些处在经济困境中的贵族面临难堪的局面。第十三代威文斯比勋爵继承头衔时,难过地发现,自己的年收入已最多不超过100镑了。而1713年时,柯文伯特勋爵的收入加在一起,也不超过200镑;汉威萨姆勋爵则被人形容为“绝对正直,但非常贫穷”。政府不得不为这些陷入困境的贵族提供年金补助,一部分原因是使他们能够继续出席上院的会议,一部分则是出于一种观念,即国家对受封为贵族的人应该提供资助,而不论他现在的境况如何。在1754至1762年间,纽卡斯尔公爵曾给16名贵族分发过5万镑左右的政府救济或补助金。不过,人们并不因此减少对贵族的应有尊敬,因为从总的趋势看,贫穷只是促进了长子继承法的实施,而未成为英国贵族社会的普遍问题。 (8)

从另一方面看,要想不断地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就得不断地增加地产,增加地产收入。靠什么途径去达到这一目标,是一个颇有意思的问题。在某种意义上,一个社会的可耕地是恒定的,如果不侵犯别人的权益,就很难获取新的土地,即便通过购买,也要对方愿意出售才行,而这又会引起许多社会问题。尽管如此,凡是有强烈“上升”欲望的贵族,还是通过一切方法去获取土地。18世纪末至19世纪初,仅在诺福克一处,托马斯·威廉·柯克就花费了五万镑去购买土地,有时甚至连一英亩左右的土地也不惜重金购买。 (9) 不仅如此,为了巩固和繁荣已有的领地,贵族们一般也参与自己领地的工商业活动,并尽力将这些重要的经济部门控制在自己手中。

在购买中,为了减少相互摩擦,有时出售是在市场之外进行的,往往带有一种交换的性质:贵族甲把自己在远处的某些地产出售给贵族乙,贵族乙则把自己在贵族甲附近的地产出售给对方。完全破产的贵族,一般将地产转移给旧有的同伴或是新暴发的商人、企业家之手。

收买尽管是增加地产的一种方式,但大部分地产的易手出自旁系继承。这种继承主要通过两种渠道:一是通过婚姻,二是很多家庭缺少男性的直系亲属,从而将地产转入了女方手中。这种状况在18世纪尤其普遍,当时的贵族家庭中,有三分之一的地产是由女继承人掌管。这样,在联姻中,一些家族由于无男性继承人而中断了谱系(仅在格拉摩根一处,1700—1760年间就有40个家族因无男性继承人而消失),而另一些家族却通过娶进有地产的妻子增加了自己的土地面积。显然,一个继承地产的贵族女儿会成为贵族们激烈争夺的对象。另一方面,有财富的商人或其他新富,通过购买地产,也增加了自己女儿出嫁的身份,这种联姻,也是增加地产的一种方式。

尽管有着上述的那种方式去增加地产,但从总的趋势看,在工业革命前后的两个世纪中,大地产拥有者的资产变化不大。几乎十分之九的最富有的土地所有者不仅在工业革命中将他们的土地保存了下来,而且增加了他们的地产。这种大地产的稳固性实在令人惊异。那么,是什么原因使大地产在经过剧烈的社会与经济变动后依然如故呢?按亚当·巴多的说法是:

将地产与权力集中在一小部分人手中的重要性是受到极度重视并被认真考虑对待的,即使地产不是由遗嘱或协议规定由某个子孙继承,法律也要进行强制性的干预,实施神圣的长子继承法原则。不管什么时候,如果一个人死后无遗嘱,那么长子就自然地继承他所有的财产。不仅如此,为了限制土地拥有者的数量,政府作了种种法律上的限制来制止土地的转移……以致在英国购买土地成为最困难的事……此种趋势使得小土地所有者逐渐地消失,而大地产则逐渐增加……而此种制度并不仅仅是由环境所造成的……它也是现在法律与政治的意图与目标。 (10)

从这个角度看,英国的贵族体系虽然是开放的并可获得相当程度的自由流动,但并不意味着可以轻而易举地挤进这个阶层。相反,为了维持自身的稳定,英国贵族对其他阶层人的侵入还作出了种种限制。可见允许流动和相对稳定,是英国社会的一大特点。

然而,土地资产尽管是进入贵族阶层的基本条件,却不能保证一个人或家族一定可以挤进贵族行列。一个暴发户与一个世代的贵族之家相比,无论在哪一方面,都有着明显的差距。很多学者也注意到了这点,那就是,除了土地资产,还有若干因素也在贵族的构成中起着重要作用。

这些因素中的第一个便是血统或门第。一个新富要想进入贵族行列,一般要三代人时间。因为此时,该家庭在社会上已有一定声望,在舆论上已被认为是“上等人”了。要建立起一个家族的名望是一件严肃的事。相关人员必须为此付出相当的心血,以便为自己找到具有光荣血统的证据。这种努力与进入贵族阶层是如此密切相关,以致到19世纪后期出现了种种臆造家谱的事,很多声称自己具有“贵族”资格的家族,将其血统一直追溯到了中世纪。而这种证据,不是莫名其妙就是出自巧妙的伪造。

因而,不仅某些试图进入贵族圈子的新富遭到了攻击,就是一些通过做官、供职以及联姻等方式刚刚得到贵族封号的人,也受到“正统”贵族们的白眼,指责他们缺少贵族那种高贵的气质、优雅的谈吐。由于这种世俗的偏见,完全凭才能、财富及为国家服务而试图进入上层社会的人,就常常会碰到意外的障碍。乔治二世时期,纽卡斯尔公爵曾为在外交服务中立下大功的本杰明·基恩请求爵位,结果却遭到了拒绝,理由是该候选人出身卑微,而替他帮忙的人,似乎对这一点考虑太少了。 (11)

指责小皮特在首相任期内提升贵族时不注重门第也是他的政敌给他立下的一大罪状:

如此慷慨地把华丽的桂冠分撒给不适当又不配享受它们的人,已成为一件使人惊讶而不得不关注的事……我确信,一般来讲,新的贵族封号应该给予那些正派的、有着尊严的家族出身的人,这些家族已被公认为上等家族。……由皮特先生提名为男爵候选人的78人中,不仅许多人的姓氏不被一般的历史学家所知晓,就连以足够充裕的时间,加上过人的细心,到地方档案中去寻找,也很难发现这些姓氏。 (12)

在这样的责难中不难发现两个事实:第一是无光荣门第而试图挤入贵族阶层的人会遇到重重障碍,二是尽管有障碍却还是有为数不少的“白丁”挤进了贵族的圈子。事实表明了旧贵族的某种危机感。因为他们担心被这些新加入者们取代。在工业革命中,无论有多少新富试图挤进贵族的圈子,贵族的总数仍然减少了。从1760年到19世纪初叶,贵族的总数减少了30%,但很多有贵族衔号的姓氏发生了重大改变,新的统治阶层由此而产生。根据约翰·坎农的统计,新的统治精英们并非自天而降,他们之中的大多数人与原有贵族有种种联系,有的与贵族的女儿结婚,有的是贵族的外孙,有的是贵族的表弟,有的则与贵族的姑妈有血缘关系。总之,他们通过各种渠道早就与贵族社会发生了联系。 (13)

据估计,自中世纪起,就世代居住在自己的领地上并保留着贵族称号一直生活到现在的家族,最多在一打左右,大部分具有古老姓氏的贵族,的确在18世纪末以后就逐渐消失了。换言之,从一个短时期看,贵族的构成变动不大,其队伍非常稳定,然而从一个较长的历史角度观察,贵族的变化却是惊人的。喜欢渐进的英国特色,就连在组成贵族、构成精英集团这个方面也充分地显示出来。

如果一个新富承认他自己进入贵族圈子的希望非常微小,那么他一般就到他自己庄园中去寻找乐趣,并为他的家族在晚一些时候进入最上层而奠定基础。这种基础除了乐善好施、在公众中树立良好的形象外,主要便是接受专门教育,以便有一天能担负起领导国家和社会的责任。因此接受贵族教育也是贵族构成中的一个重要因素。

这种教育是一种特殊的贵族式教育,不仅想进入贵族圈子的人必须接受此种教育,就连试图保持住贵族地位的家族,也必须让孩子接受此种教育。换言之,没有受过此种教育,便不能称为上等人。

此种贵族教育一般而言有四个特点。

第一,教育的目标是将他们培养成为能承担社会领导职责和胜任政府工作的人。第二,越来越精细的标准化教育使学生易于产生共同的人生态度和目标。在伊顿、威斯敏斯特、威彻斯特等几个公学中,学生们几乎全是读拉丁文,以至他们在进入大学后所做的事不过是再读一遍这些书而已。这些课程都以大思想家的著作作课本,许多上层阶级的人士不仅从中得到乐趣,而且吸收了其中的价值观念,其中最主要的便是恪尽职守以及贵族统治的正当性。古典式的教育渗透了他们的心灵,他们用古罗马、希腊式的艺术品装点他们的房间,修建罗马式的回廊,在花园中修起喷泉、花亭;他们的心里充满着古典的形象与榜样。他们用拉丁语交换对报纸的看法,甚至在拍电报时也用拉丁语作密码。他们羡慕古典时期的秩序、平衡、和谐、对称和节制等美德。他们最喜欢的诗人是贺拉斯,欣赏他的温和、超然以及对自然生活的热爱。在波利比阿的著作中,他们获得了有关混合政体的平衡概念,而贵族正是树建此种平衡的人。在亚里士多德那里,他们得到的教益是,出身高贵的人比出身不高贵的人更能成为一个完全的公民,好的出身在世界各国都得到承认和尊重,并且普通人民对此一般也不作异议。毫无疑问,贵族学校所设置的课程对学生的一生有极其重要的影响。第三,他们在学校住宿期间,结成了广泛的同学关系,并由此加强了贵族之间的联系。17世纪革命后,贵族们对此种联系更为珍视,因为他们发现,贵族之间的分裂将会给统治集团本身造成恶劣的后果。因而,以后的贵族就非常珍视个人间的友谊,尤其是校友的特殊关系,这保证了英国贵族可能在政治见解上针锋相对,但却不至于再次以兵戎相见。1784年,许多法国人认为英国大概要爆发内战了,而在英国却根本无人作此种判断。最后,上层阶级对高等教育在事实上的垄断,保卫了他们的统治地位。除了高贵的血统可以自豪外,他们享受的较高水平的教育使他们在才智上也产生高人一等的感觉。在18世纪时,他们对学术团体的控制也是很大的,不允许有与贵族见解不同的人进入牛津和剑桥大学。根据统计,受教育的经历与在政府要害部门担任职务的可能性成正比,在1775至1800年间,担任首相的人87%受过古典学校的教育,而议员中受过此种教育的人数也在不断增加。

像伊顿公学这样的学校,其首要宗旨是使学生成为举止优雅、谈吐不凡的绅士。这种学校不仅在试图进入贵族圈子的人和贵族本身中影响很大,而且最终俘虏了中等阶级。贵族的儿子和商人、银行家、律师、企业家的子弟相互挤着肩膀进入同一座公学学习,在那里他们都接受同一种价值规范,尽量使自己成为合格的绅士。随着英国的对外扩张和文官制度的建立,公学的竞争性入学考试开始成为一种普遍选择人才的方式,而接受公学教育也就成为进入精英阶层的最好方式了。

联姻是进入贵族行列的另一条途径,有广泛的家族联系是贵族的另一个条件。婚姻是一种社会职责,它受到家庭的约束,也扩大了社会的联系。由于婚姻事关重大,贵族们对此极为重视,以至1753年议会通过了《哈德威克婚姻法》,该法提供了种种可能的强制性措施,保证家族和集团能在联姻中获得最大利益。在这样的情形下,贵族婚姻一般在贵族之间进行也就毫不奇怪了。

贵族们对儿女的婚姻极为重视,总的原则是这种婚姻要有利于家族的巩固与上升,无论在经济上或是政治上都如此。因此,即便在平时的社交活动中,他们的子女一般也是在与自己等级相当的人中间活动,而不愿屈身俯就等级较低的人。长子的婚姻尤其受到重视,因为这不是他个人的事,而是整个家族的事,因此做父亲的一定要保证长子在可接受的社会阶层中解决婚姻问题。在18世纪,84%的地产继承者们是按此愿望联姻成婚的,在19世纪此比例也达82%。18世纪,81位公爵中只有8位是尚未婚配就已去世,其中3位尚未成年。在婚配的对象中,仅有5位是没有绅士背景的女子。

尽管贵族之间的婚姻具有强烈的排外性,但婚姻中另一重要因素逐渐地松动了此种限制,这就是婚姻能否改善自己的金融处境。有一大笔遗产的女继承人是多数贵族子弟追逐的目标,因为这是一个减少家族经济麻烦的绝好机会。18世纪中期,20%多的贵族子弟其新娘是此种女继承人。然而,具有贵族血统的女继承人毕竟是有限的,而且,随着时代的变迁,这类贵族女主人越来越少,这就迫使需要结婚并想通过婚姻来改变自己经济境况的贵族子弟将目光转向别处。其结果是,至18世纪末,找不具备贵族血统的女富翁结婚的贵族越来越多,其比例逐渐达到46%。 (14) 此种婚姻经文人学者描绘出的场面是:一个渐入贫困之境的贵族子弟,手中拿着象征贵族光荣血统的桂冠,去找一个普通人家的富有新娘以减轻自己的经济压力。第二代沃伦廷顿伯爵毫不掩饰地对他的兄弟讲,他的经济困境已超出了他能承受的程度,因而能否增加收入是婚姻应该考虑的最主要因素。经过一番周折,他终于和伦敦一位富商的女儿结了婚,而4万英镑的嫁妆使他立即还清了自己所欠的债。

当然,传统的贵族对此种联姻往往是嗤之以鼻、冷眼相看的,他们往往认为此种举动有伤贵族的体面。从另一方面讲,富有的商人或银行家的女儿,是否愿意离开繁华的都市,到乡村去和一个豪绅结婚,也需要作审慎和颇费周折的考虑。但无论如何,经济因素毕竟是重要的,所以,在18世纪末以后,不仅金钱和地位的联姻继续进行,而且出现新的变化,不少商人和企业家开始娶绅士的女儿,换言之,财富的持有者在婚姻中开始占据主导地位。

在种种因素的制约下,通过联姻进入贵族阶层虽然是可能的,却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往往需要一至两代人的努力才能使一个家族在贵族的队伍中站稳脚跟。其过程往往是第一代人与等级较低的贵族结婚,第二代人再与等级较高的贵族结婚,以便逐渐上升到与自己经济实力相称的贵族等级。在17至18世纪的两百年中,新成为绅士的家族有59%通过婚姻而挤进了贵族的行列,而原有的绅士和男爵,从联姻中得到上升机会的不过20%。

除了土地、出身、教育和婚姻,另一条挤入贵族阶层的捷径是从政。“光荣革命”之后,提升贵族和册封贵族的实权已从国王移到了首相手中,因而对政党的忠诚往往也就成为能否成为贵族的重要因素。同时,利用册封贵族来达到政治上的目的,也成为屡见不鲜的事。在1711—1712年,为了使首席大臣能击败上院的对手,安妮女王册封了12名新贵族。自此先例一开,不断有人出自政治原因要求封爵。皮特经常遭到贵族们攻击的原因之一便是他在1784—1801年间在推荐贵族人选时将政治考虑放在第一位。

不过对政党的忠诚只是被提升的一个原因,爵位通常是作为对某人为国家作出特别出色的贡献而作的奖励。19世纪以后,完全因为对政党忠诚而封的爵位已经不多,越巩固的政府,也就越不需要通过封爵来加强自己的地位。这样,为国服务便成为政府册封贵族的主要依据。在所有通往贵族阶层的阶梯中,这种方式或许是最富积极意义的。它不但保证了为国效力或作出特殊贡献的人(包括在科学或工业界作出巨大贡献的人)能得到一份难得的殊荣,也改变了贵族本身的成分,使社会精华能缓慢地,然而却是持续地进入社会最上层。

无论是通过继承还是通过其他渠道进入贵族圈子的人,他们的一项主要任务都是将家族的荣耀传给下一代的长子。假如可能的话,他还将给儿子创造在金钱、社会乃至教育方面的更好条件,使得家族更为荣耀。另一方面,他又希望尽可能不要为自己的女儿支付嫁妆,以便把尽可能多的钱财或土地留给自己的次子或幼子,以便使他们能以绅士的资格开始生活。他同样也希望能通过某种方式借钱、赚钱以便偿清债务。由于地产是固定的,祖业一般只会越来越少,因此要同时达到这两个目标几乎是不可能的,往往引起激烈的冲突。在这样的情况下,贵族们所能做出的选择一般只能是将绝大部分财产传给长子,而让很少的一部分留给次子或充作女儿的嫁妆。

在传给子女的资产中,“seat”(基业)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它一般指坐落在乡村的祖业,包括亲属家人和住宅(house)。一般的绅士只有乡村的“seat”,而富有的贵族则除“seat”之外,还有城中的“house”。而乡村的seat,除了有血缘关系的一大家人的居所,附近尚有祖先的墓地,并有就近可以使用的教堂——这往往是为了贵族们做礼拜的方便,自中世纪开始就修建起来的,因而,seat在贵族的遗产中具有特殊的意义,“许多家族,从遥远的年代起,就将他们的基业固定在他们受人尊敬的乡镇或田园上,他们祖先的遗骨在那里安静地长眠,他们光荣的名字流传四方。” (15)

除此之外,要使子女能完全承担起将贵族世家延续下去的重任,长子必须接受五个方面的东西。第一当然是家族的居住地,即seat。第二是土地。第三是家族遗产,包括家族的档案、祖先的肖像以及其他一些传家宝,尤其是国王或王后赠给本家族的礼物。第四则是家族姓氏,这本来是不成问题的事,然而,假如一个家族的男性子孙中断,可要求与女继承人结婚的丈夫改用该家族的姓氏,从而维持这个家族得以传世。第五则是尽可能使长子继承父亲的爵位,这一点较为困难,因而也就不是非办到不可的条件。虽然中世纪的某些贵族获得可以将自己的爵位世代相传的特权,17世纪中期以后册封的贵族爵位,一般只能传到第二代的男性继承人。而后代子孙,能否得册封,则要凭自己的努力了。

整个贵族阶层,尤其是他们的seat,在英国社会结构中具有一种重要的功能。这种功能显示出英国贵族的统治能力,体现出贵族在英国社会中的价值。

人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此种功能。

在16至18世纪,贵族的乡村住宅往往是一大片土地(一般均在好几千英亩以上)的中心,土地的收入支持贵族的seat和在其中所有居民的费用。这种贵族住宅一般附有仆人房间、账房(或管家房)、生意房、来往租税房等。贵族们越是要对土地实行有效的管理,这些担任着管理工作的房间也就越多。从中世纪开始,每一套这样的住宅就下属着由它直接管理的庄园,而庄园一般生产贵族们需要的绝大多数食品和饮料。这是一笔很大的开支,一个十口之家加上往来的客人和家中的仆人,厨房往往要供应40—50人的饮食,如果庄园较小或年景不好,加上不善经营的话,就会使很多贵族家庭走上衰落的道路。因而,贵族的乡村住宅首先是一个农村中的经济和经营的中心。

同时,这样的一个中心也是权力的中心,它自然而然地行使着某种统治社会的权力,因此它一般也修建得威严庄重,能给来访者留下深刻的印象。这也是与法国贵族有巨大区别的方面,法国贵族一般把他们的住宅建在巴黎或其他大城市,而英国绅士却喜欢建在乡村。事实上,这给英国贵族极大的便利。一位法国来访者如此评议道:

一个令人惊讶的事实是,虽然很多高尚人士在城里从事经济活动,并且他们在那里随时可以享受到奢侈的生活乐趣,但他们宣称,他们不得不在他们的乡村住宅消磨更多的时光,要收拾好房间餐桌随时以备来客,要喂狗,放马,整理花园。虽然在城里他们用不着对诸如此类的事情操心,但他们不作如是想,在乡村他们的领地里,他们的所作所为俨然像一位小国君主。在乡村,他们大多都有豪华的住所,甚至宫殿,而在城里,他们的住所和普通市民大体相当。 (16)

这里,关键的一句是,这些贵族在乡村的行为举止“俨然像一位小国君主”。他们在乡村拥有极大的权威,当然,这种权威不是靠暴力或经济上的优势,而是靠表现大方、公正廉洁,做出一个慈善家长的样子。由于行使权威的需要,这种贵族乡村住宅一般修建在小山岗上,使其具有一种威严的气势。在近代初期,这种乡村的贵族住宅往往像一个城堡,它在不同的时期内行使着必要的权威,维持着当地的秩序。

乡村住宅的第三种功能是为东道主的活动提供一个合适的场所。这是一种社交性质的活动,它一方面是显示主人的好客与权威,另一方面也是建立政治联系或给儿女提亲的大好时机。对于大多数主人而言,好客是必需的,虽然这种行为代价昂贵,它却使主人被邻居所崇敬,并且也使他们能与自己的人民接触和谈话。更加重要的是,慷慨与好客,被视作绅士的重要标志和主要品质。这种好客自16世纪起就受到社会普遍的重视,人们的心理是,要想成为一个上等人,那么你就应该有能力使自己的举止行为像一个上等人,无论花多少代价都行。否则,你就不用装出一副上等人的姿态来。在19世纪下半叶,有的贵族甚至把一年之中80%的时间花在访友待客上,贵族阶层对此重视之至可见一斑。1826年,一位德国来访者对英国贵族此种好客之举评论道:

要保持一套乡村住宅需要相当可观的财产,因为风俗要求主人提供许多奢华的娱乐和消费!……风格优雅的住宅,装配考究的家具,壁画,餐具,穿着新衣的漂亮健壮的仆役,丰富的食物,外国的葡萄酒,罕见与昂贵的甜食,所有的一切都显得过于丰盛——正如英国人所说的“丰富”。只要房间里有来访者,这种方式的生活就得持续下去。……这很难被称作是真正的好客,不如说这是一个人在显示自己所拥有的一切,能夸耀多少就夸耀多少。一个家庭在这样保持住宅开放一两个月之后,他们将去拜访其余的人家,以便消磨自己在乡村余下的时光。但是,充作东道主的这一个月的费用,将花去土地贵族们与我们生活在一起时一年的财富。 (17)

乡村住宅的又一个功能是在大自然中开展各种体育活动,诸如散步,骑马,打猎等。尤其是打猎,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可以骑马,可以步行,可以不要助手。可以钓鱼,也可以在猎鹰和猎犬的协助下追逐野兔。这原本是为餐桌增添肉食的方法,但逐渐成为一种贵族喜爱的运动。

在狩猎中,猎狐成为一种最受贵族喜爱的活动。狡猾的狐狸,不易被捉,往往要在猎鹰的配合下,经过长时间的骑马追踪方能捕获,这就大大刺激了人们的好胜心,同时也要求马匹有良好的素质和足够的耐力。因此,在几乎所有贵族的乡村住宅中,都有考究的马厩,养着漂亮的良种马。猎狐的危险性较小而乐趣又大,这就吸引了许多贵族女子,她们的加入使猎狐更为时髦。在18世纪至19世纪,这几乎成为一个绅士生活的主要构成部分。许多贵族男女一起观看他们的马儿交配、生仔,一起训练,一起乘骑。贵族们对马的酷爱达到惊人的地步,因为马不仅是狩猎的助手,也是一种身份和地位的象征。19世纪晚期的一位艺术家本·马歇尔曾说,有一位绅士宁愿出五十几尼来画他的马,而只愿出十几尼画他的夫人;因为在他看来,出十几尼画他的夫人已经足够了。 (18)

猎狐到18世纪以后,甚至被认为是出身高贵的人唯一值得尝试和注重的乐事。猎狐需要场地,又常常要损坏许多作物,所以这项活动只能在私人领地上进行。也就是说,只有私人领地达到一定面积的贵族,才有能力有资格从事猎狐的活动。这也就使乡村住宅更为重要,因为它再次显示了它对于一个试图证明自己具有高贵血统的人的重要性。

当然,也不排除贵族们自己对打猎的嗜好。奥尔索普勋爵在出席下院的会议之后,连夜骑马赶回自己的庄园去参加狩猎,除此之外,他还订了狩猎杂志,并对之进行认真的研究。当时的猎犬价格已经很昂贵,19世纪初一头好的猎犬往往要价400至700镑。而这位勋爵居然养了30头,每年为此花费竟达4500—5000镑。

贵族们有时也招呼邻人们一同打猎,并让他们分享自己的荣誉和喜悦,所获的猎物也慷慨赠予邻人。但真正隆重的狩猎是没有平民参加的,这是另外一种场合,只有贵族子弟和被邀请的尊贵的客人参加。而平民在接近这种纯贵族的狩猎的场地时是很危险的,他们往往会被当作“猎物”而遭误伤。

除狩猎之外,乡间住宅也是室内活动的重要场所。由于英国气候的特点,户外活动的时间受到限制,因此户内活动也就变得相对重要。在不可能出外时,贵族们一般在家中打牌、打台球或弹子球。为满足此种需要,一座标准的贵族乡村住宅也应该具备牌桌、弹子房以及其他一些专门的娱乐房间。

乡村住宅的此种娱乐和运动的功能要求特殊的建筑、房屋、场地、内部装修以及环绕着住宅的广阔的原野。毫无疑问,要维持这样的seat以及它应该开展的种种活动,其开销是惊人的。

当然,贵族们的生活并不全是吃喝玩乐,果真如此的话,他们早就被历史所淘汰了。从近代开始,虽然随着工业化和中等阶级的兴起,贵族的权威有所削弱,但直至1914年,他们仍然基本上控制着英国的社会。英国的首相,无论他们隶属于何种党派,采取何种政治立场,多数都是出身于贵族世家或本人就是贵族。那么,人数不多的贵族,在一个社会各方面都经历着激烈变革的时代,是如何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或者说,他们统治的力量来自何处呢?

在政治上,贵族力量的象征是上院。上院的作用虽然已经日渐减弱,但在20世纪之前,上院的作用还是巨大的。17世纪内战结束之后,下院的主要权力只是关于财政和征税方面的,其余的很多政治权力,仍然握在上院和国王的手中。正因如此,“光荣革命”之后的一百年往往被学者们称作是“贵族世纪”。贵族们所获得的统治权力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并且理应世代继承下去。随着英国政治的发展,下院逐步地获得了许多原来属于上院的权力,但贵族的影响并未由此削弱,因为他们在下院仍有相当的力量。在1802年的658名下院议员中,有143名是贵族亲属或子弟。以后虽略有变化,但并不影响贵族在下院的地位。甚至在1979年的撒切尔夫人的政府中,尚有三名上院议员担任内阁大臣,另外10名担任低级大臣职务。

除此之外,上院在政党斗争中也起着特殊作用,它往往可以支持更合乎自己意愿的政党来实现自己的目标。虽则这种权力由于政府可以要求王室册封新贵族并且上院只能搁置而不能否决下院的议案而遭到削弱,但每位政治家都必须认真考虑这一因素。

此外,上院又是英国的最高司法机关,也是英国本土各级法庭的最高上诉法院,并负有领导各级法院的职责。这种对司法大权的控制,也构成英国贵族权力的一个重要来源。

贵族权力的另一个来源是其经济地位。贵族的经济问题较为复杂,因为较为贫穷、日趋没落的贵族与实力雄厚、蒸蒸日上的贵族是不可同日而语的。1739年,当第二代曼彻斯特公爵去世时,他的寡妻接受的遗产为每年4000镑,而只要2000镑,就足可供一个年轻女子生活50年。新公爵继承的遗产每年收入也达3000镑。

英国贵族的财产变动较大,但一些最富有的家族很少受到冲击,他们不仅实力雄厚,经得起经济变化的冲击,而且所经营的产业种类也较多,易于从多种渠道获得收益。更重要的是,他们一般得到王室的青睐,可以得到固定的额外赏赐。这些贵族在乡村拥有足够的权威左右局势。不仅当地很多居民在经济上与他们有依附关系,而且政治上也是如此。在整个工业化阶段,政治都是昂贵的活动,没有足够经济实力的人,谋生尚自顾不暇,根本没有余力去从事专门的政治活动,因而,从经济角度看,强有力的经济实力给贵族的统治权提供了可靠的基础。并且,这种经济因素是与政治因素、贵族地位交织在一起的。上院1701年的一项提议就认为,子爵的年收入应有4000镑,而男爵至少也应有3000镑。 (19)

当然,无论是政治还是经济方面的分析,都不能令人信服这就是贵族力量的全部源泉,政治制度的改变往往使不同阶层的人得到上升的机会,而经济方面贵族的地位从总的来看还是日趋削弱的。那么,究竟是什么力量使贵族具有统治社会并指导社会行为的能力呢?

大卫·休谟认为,在绝大多数社会中,都是少数人统治多数人,少数何以能控制多数?“由于力量永远在被统治者一方,因而统治者除了舆论的支持外别无他法。”舆论是任何政府建立的重要基础,无论是专制还是民选的政府,都是如此。文豪约翰逊(Samuel Johnson)则是谈得更明白:“使我们尊重权威的没有别的,就是观念,它制止了下等人的起义,不让他们采取把你们绅士从既在位置上拉下来的做法,并且认为,我们总有一天也会成为绅士。” (20)

使贵族统治得以维持的重要因素之一显然是观念,或者说,在传统观念、社会舆论的影响下,民众往往习惯于将现存的一切都视作合理的,至少从整体上来说是如此,需要变动的只是那些个别的部位。英国民众的此种观念可以追溯到诺曼入侵之前,当时的部族首领就是贵族,另有一些武士在作战中立了大功,也受封为贵族。因而这些贵族的职责主要就是平时负责整治社会,战时组织民众抵御外侮。如果有勇气,有能力,有才干,你尽可以在危难时挺身而出,率领民众渡过难关。可以说,贵族的权威有一定的历史根源,而英国人对传统的尊重,又反过来加强了这种权威的基础。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贵族逐渐成为“天然长上”,他的言行也成为民众的表率。在这样的环境下,贵族不仅意味着一种地位和头衔,也意味着社会的一种追随的目标。向上等人看齐,逐渐成为社会风尚的取向。作为贵族本身,对自己的特殊地位和职责也有明确的意识,那就是自己是上等人,在言行举止、生活方式上都要与下等人不同,以便成为民众的“表率”。久而久之,贵族阶层便形成一种独特的行为准则和价值标准,这便是常为史家所注目的贵族精神。正是这种贵族精神,成为英国贵族统治的主要心理依据。

贵族精神是一个含义相当广泛、内容十分复杂的概念。学术界一般认为,贵族精神的第一个特点是骑士精神。勇敢尚武,是骑士精神的首要内容。英国贵族的祖先大都是作战时的军事首领,或是在战争中出类拔萃的勇士,而古代部落间频繁的战争,以及外族海盗的入侵,也使得保卫民众、率领民众抗击外敌成为贵族的一种职责。此种职责要求贵族世家(无论是王室还是骑士)的子弟,除了要学习当时流行的一般文化及宗教神学外,主要时间花在习武上。史家对英王亨利八世这位具有典型贵族气质的国王的评价是:“身材魁梧,体格健壮,善骑射,喜比武。” (21) 这和中国历代帝王大都是文弱书生、峨冠锦袍、弱不禁风、嫔妃簇拥的形象刚好形成鲜明的对比。这种勇敢尚武的习俗,既成为贵族的一种生活方式,也内化为一种精神气质,在强力的压迫下,贵族的勇武精神对捍卫民族的独立、保护自由的权利等都起着积极的作用。《大宪章》的签订就是一个极好的例子。这种风格流传给后世,就使整个民族都具有一种勇敢、不畏强暴的特性。

骑士还崇尚光明磊落。这种光明磊落不仅应该体现在贵族处理民众纠纷等问题上,也应该体现在处理贵族相互之间的矛盾上。骑士之间的决斗可以看作是一个有趣的例子。决斗在东方人看来是一种野蛮的习俗,既不符合“和为贵”的原则,又不如设个圈套来得高明,或投毒、或陷害,或借刀杀人、浑水摸鱼等等,总之,在东方人看来,只要能除掉对方,无论采用什么手段均可,而且,越不露痕迹越显得高明。要互相面对面地以性命相搏,一决短长,这对东方深谙韬晦之计的权贵们而言,实在未免可笑。但在英国贵族看来,这种决斗正是敢作敢为、光明正大的品质的集中体现。这种光明正大作为一种原则、风尚,也影响到后世政治家的作风,他们力求给人以光明正大的印象。政敌是政敌,私交是私交,政治上的敌对不一定导致私人间的敌视,政界的输赢也力求以一种骑士般的豁达态度超然处之。

对情人的崇拜是中世纪骑士的第二“天性”,由此而引出不少绚丽多彩的传奇故事。每个骑士必得寻一情人作为自己的保护对象,甚至为了她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像堂吉诃德式的骑士固然罕见,但骑士保护自己情人的那份浪漫色彩绝非虚传。有的学者认为,现代意义上的爱情正是从骑士与其情人的关系上产生的,因为古代及中古社会,婚姻主要是由经济与政治需要所决定的,唯一能抛开这些束缚的男女情爱只有骑士与其情人的这种罗曼蒂克的关系,以后的“爱情至上”也许就由此发端。骑士与其情人的罗曼蒂克,从道德角度看固然未免荒唐,但它后来发展为对女性的普遍尊重。所谓“Lady first”(女士们先请),却有某种积极的意义。考察英国的妇女史,不仅在古代,甚至到19世纪末,女人都不是作为“人”而存在。在家庭里,未婚女子受父兄管束,无个性发展自由;已婚妇女则受丈夫役使,充当生育机器,既不能离婚,也不能带孩子出走,更不用说对家庭财产的支配权了,而男人在家里支配一切,他是妻子的主人,不仅可以随心所欲地将她关在屋子里,甚至可以肆无忌惮地用棍子打她,只要这根棍子不超过两个大拇指宽,就不算犯法。相比之下,骑士对女士的尊重,和这种粗野的习俗确有天壤之别。而在今天,在女权主义已经家喻户晓的时代,在男子对待女子的态度上,仍不难见当年骑士精神的这一侧面。

贵族精神的第二个特点是一种强烈的自立精神和欲望。这和英国贵族的社会经济地位有关。贵族的经济收入主要来自自己的庄园和领地,这些领地是由国王分封的。国王分封土地给贵族,贵族为国王尽臣子的义务,这是一种虽不平等,然而大体上仍属契约式的君臣关系,和东方的君臣关系——“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的主奴式关系是迥然不同的。贵族领受国王的封土,但并不由此而成为国王的奴隶或奴才,只要为国王尽到了他应尽的义务,他在自己的领地上就是一个拥有绝对权力的主人。他的一切权力都不容许别人随意侵犯。但是,贵族要保住自己这种相对独立而自由的地位,靠别人的力量是不行的,只有依靠自己。贵族势力的增长,对国王的权力也是一种威胁,因而国王一有机会,总是想把贵族的权力牢牢控制在自己手中。几乎从征服者威廉开始,国王与贵族的斗争就未间断过。威廉的《土地调查册》(即“末日审判书”)其主要目的就是弄清贵族们是否向国王隐瞒了他们的财产。而贵族们一有机会就想从国王手中争取更大的独立性,这种斗争也未间断过,有时是贵族公开的叛乱,有时则是一些不动声色的较量。贵族与国王的长期较量开创了各阶层反压迫、反暴政的自由传统,“生而自由”的英国人正是从贵族那里接过“自由”的旗帜,而为维护“权利”而斗争的,这在第一章中已充分阐述。贵族这种强烈自立、反对侵犯“权利”的精神,对英国的民族传统确实有巨大的影响,后来各阶层都上行下效,为维护自己的权利而斗争。爱好“自由”的传统,成为英国民族精神的重要支柱。

贵族精神的第三个特点是强烈的主人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这当然是出自本阶级的利益。社会既是一个贵族社会,贵族便天然是社会的主人,他们参与、干涉国家大事,处理社会和民众的日常事务。这除了增加了自身的荣誉感,还养成一种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对本阶级统治的社会尽责。在民族危难之际,贵族常能挺身而出承担责任。相对欧洲大陆而言,荒淫无耻、腐化堕落等现象在英国贵族中较为少见,这除了英国是个岛国,外敌常从海上入侵骚扰,难有可享清福的太平盛世外,也与英国是个较为弱小的民族,要在强手如林的竞争世界中生存,必须随时准备拼搏有关。这种外在的客观因素,使英国贵族对宗教与世俗事务的关心,不仅超过了一般民众,也超过了大陆的贵族。这种政治责任感和国家责任感传留给民众,使英国成为一个“政治民族”,人们见面除了谈论天气外,最好的谈话题材便是政治。关心政治是英国人的普遍爱好。

对知识和文化的推崇是英国贵族的又一长处。英国贵族虽然尚武,但不是好勇斗狠的凶顽之徒。很多贵族不仅从小学习拉丁文、法文,读古希腊的哲学著作,探讨阿奎那的神学问题,而且很希望自己的领地成为一个诗人、学者和艺术家荟萃的乐园。英国文化事业的发展,与贵族的此种风尚密切相关。牛津大学、皇家学会等著名学术机构的建立,应该说是这种风尚的直接产物。而后来各种有地位的人都以赞助文化和学术为荣耀,这显然是以贵族的习俗为时尚。

但另一方面,贵族精神也有其短处,其最突出之点是保守、怀疑创新、固步自封。贵族的主要经济来源是自己的封土,维持现状就可保证自己的地位不受威胁。由此扩展到其他方面,时时事事便表现出保守倾向,对保卫民族、保卫国家的责任感很容易转变成保卫现存秩序、保卫旧的制度的心理。任何社会、政治、经济的变动,对于贵族的既得利益都可能构成一种威胁,因而贵族本能地反对任何变革。维持现状、固步自封既成为贵族的一大特点,也成为贵族的一个致命弱点。

归纳起来,所谓贵族精神就是英国上流社会的精神,它是勇敢尚武、崇尚正直的人生态度,优越的主人意识,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矜持待人、保守、固步自封等诸多品质的一种奇妙混合体。其中的一些特性,在不同的环境和不同的时代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但无论其表现如何,不能否认的是,贵族精神的存在极大地影响着英国的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因为在英国,贵族从来没有被消灭,贵族精神也从来没有被否定。

贵族的传统风格中有一些值得称道的东西,这些东西对今天英国人的民族风格不能说没有影响。比如说英国人对国家的责任感、勇敢、坚韧、对自由的爱好、不屈服于强权等等,都可在传统的贵族精神中找到。但贵族毕竟是一个没落的阶级,它的矜持、懒散、追求豪华和虚荣,特别是保守、固步自封、对新生事物根深蒂固的怀疑态度等,都可对民族精神产生不利影响。特别是当这个民族将贵族精神不加批判地加以接受,以它为最高的行为准则时,这种不利影响就更为严重,在某种条件下甚至可以成为致命的弱点。下面我们将集中对这种不利影响加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