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重守成的保守主义

一、 稳重守成的保守主义

“光荣革命”使统治者与被统治者、激进的派别与保守的派别都学到了不少东西,并在此基础上产生了英国独特的激进理论与保守理论,形成了相应的激进传统与保守传统。

英国的保守主义是一种稳重守成的力量。它并不一味顽固地反对进步,而是对变革的进程和方式持稳重态度。当现存制度尚能维持、仍可继续时,它就坚定地守住阵地、不肯变革;但当已有的体制已绝不能满足现实的需要时,它就允许某种程度的变化,并在这个新的变化的基础上把守新的阵地,成为反对新的变革(同时也反对倒退)的守成力量。20世纪初,保守党政治家休·塞西尔(Hugh Cecil)对这种形式的保守主义作了相当充分的论述。据他说,保守主义是人类的一种天性,人们对未来不可捉摸之命运的恐惧与惶惑,是守旧求稳倾向的心理基础:

天然的守旧思想是人们心灵的一种倾向。那是一种厌恶变化的心情;它部分地产生于对未知事物的怀疑以及相应地对经验而不是对理论论证的信赖;部分地产生于人们所具有的适应环境的能力,因此,人们熟悉的事物仅仅因为其习以为常就比不熟悉的事物容易被接受和容忍。……变化不但是可怕的,它也使人疲劳。当人们试图去了解和判断一项新计划时,这种努力总要消耗精力,使他们不堪负担,判断力和识别力在他们内心发怵。为什么抛弃安全的已知事物而去追求可能有危险的未知事物呢?

既然如此,最好是一成不变,万事如旧了。让千百年流传下来的传统永生永世地维持下去——这当然是“天然守旧思想”的必然逻辑。然而,英国的保守主义却又并不这样看。虽说对陌生事物的怀疑“是一种最简单的谨慎问题,这样的怀疑却可能存在于妨碍一切进步事业的非常极端的形式之中”。塞西尔把当时(1912年)的中国作为这种极端形式的典型,说明对祖先的严格的亦步亦趋及对西方新事物的顽固抗拒是“长期阻碍并在很大程度上仍然妨碍着中国的哪怕是十分有限的进步”的原因。为避免保守主义成为阻碍社会进步的势力,塞西尔说:

希望进步和害怕前进中的危险这两种心情在表面上是矛盾的,而在实际上却是相互补充、互为条件的……进步依靠守旧思想来使它成为明智、有效和切合实际的行动。如果没有守旧思想,进步就纵然不是有害的,至少也是徒劳的。……

……人们在整个进步过程中的一个首要的、虽然确实不是唯一的问题,就是如何以正确的比例来调和这两种倾向,既不至于过分大胆或轻率,也不至于过分慎重或延迟。 (1)

也就是说,进步和保守互为表里,进步带动历史,保守则抑制其速度。把两种看来矛盾的倾向结合起来,才能导致合理的变革。这就是塞西尔心目中的保守主义,也是英国保守主义所自我界定的那种保守主义。我们对英国保守主义的理解,就只能在这个意义上来进行。

塞西尔在本世纪初所说的这些话,自然是后世人对无数历史经验之总结,不免带有美化的色彩,而且具有党派的倾向。但总体而言,他的这个分析还是客观的。在英国,“保守”这个词并不意味着开历史倒车,甚至也不意味着抗拒变革;它意味着尽可能长地保持某个事物,并且在不得不进行变革时把变革的幅度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内。这样一种保守主义,是在历史的大变革中形成的,而且它起源于支持变革的阵营内。

如第一章所述,英国内战是由议会与国王的冲突引起的。议会长期以来指责斯图亚特朝国王“标新立异”,背弃传统。因此在英国革命中,要求改变现状的人自称是在维护传统,而竭力维持现状的人则被指责为“标新立异”。1640年长期议会召开时,几乎众口一声地谴责国王,说他侵犯了国民的自由,违背了国家的传统。这个反对国王专断独行的“自由”阵营几乎囊括了所有议员,在那时,维护国王“君权神授”的人可以说是寥寥无几。在这种情况下,国王才被迫同意处死自己的宠臣斯特拉福伯爵,并且签署了一系列法令,承认议会的各种特权。这时,有一部分议员认为“自由”的传统已经恢复,专制王权已受到限制,议会的目标已经达到了,事情应该到此为止,否则,宪政的传统会遭到来自另一方面的破坏。这些人并不想要“议会主权”(因为这不符合传统),他们只希望国王改正他违背传统的出格做法,维持国王与议会间的平衡,即“混合制”。1641年11月,议会就《大抗议书》进行表决。这是一份感情色彩非常强烈的文件,其中对查理一世的所作所为提出控诉,同时要求一系列变革,包括大臣对议会负责、限制主教的权力等等。刚才提到的这些议员认为文件的内容背离了传统,因此在表决时投反对票,结果,《大抗议书》仅以11票多数通过,到这时,议会明显分成了两个阵营,一派要求更多地维护传统,另一派则要求更多地进行改革。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国王以为有机可乘,才率领武装侍卫去议会抓人,企图一举扑灭自由,而导致旷日持久的内战爆发。在内战中,投票反对《大抗议书》的人站到了国王一边,不过这是有条件的,查理一世已不能再主张“君权神授”,他不得不向“自由”让步,承认了他所不愿意承认的议会特权。他让立宪保王派首领爱德华·海德(Edward Hyde, 后来受封为克拉伦登伯爵)代笔起草了著名的宣言,依靠这个宣言,他才在内战中得到立宪王党的帮助。宣言称:

我的愿望是,用已知的本国法律统治国家,并且用法律保全臣民的自由和财产,要与保全他的正当权利一样周到。并且……我在上帝鉴临之下,郑重而真诚地宣誓,我要维护议会的正当特权和自由……尤其要不加侵犯地遵守我向本届议会表示同意的法律。 (2)

这就是说,内战还没有开始,议会的原则就已经胜利了。国王不得不用自己的敌人的语言来说话,把王权放在法律之下。在这个原则的基础上,英国保守主义站到了国王那一边,以为这样做便能坚固地守住已取得的阵地,牢靠地抵御进一步变革。但国王是不要这个阵地的,他在骨子里仍然要恢复“君权神授”,恢复专制的统治。他与保守派的联盟只是权宜之计而已,按英国的标准,他不是保守派,而是开历史倒车的反动派,因而保守主义的这第一次亮相,就显然非常不光彩了。

但真正的保守主义确实把“议会的正当特权和自由”当作是必须坚持的原则来对待,这可以用海德为例。为海德的《大叛乱史》撰写前言的人曾在1707年这样评价海德:“……当人民随时愿对国王作出不适当的服从时,他却有幸在维护政体完整方面作出最大贡献。……本书作者曾对英王说:要时时与议会好生相处,不要让国外那些稀奇古怪的念头蒙骗你;它们在这个国家不适用。要时时坚守民族利益;只有这样,英王才会是世界上最伟大最幸福的君主。” (3) 海德在伴随查理一世的儿子(即后来的查理二世)流亡法国时,正是这样做的。1660年,当革命陷入困境,复辟的机会来临时,海德又帮助查理二世在布列达发表宣言,承认了议会的宪法地位。当时查理给下院的信中说:

朕以国王的名义保证:本王之列祖列宗中无一有比朕更尊重议会者……朕确信议会为王国政体之必要组成部分,为王国政府所必须,故本王深知,若没有议会,君主与人民皆不可有起码程度之幸福…… (4)

由于承认了这个原则,查理二世才得以在英国复辟。可惜的是,查理并不想真正执行这个原则,因此海德想把英国固定在国王与议会平衡状态中的梦想也很快就破灭了。海德在1667年被解职,流亡国外;查理二世则步其父之后尘,想恢复无限制的绝对君主专制。在这种情况下,保守主义被放在一个极其难堪的位置上,他们要么放弃原则,无条件地承认王权的绝对权力,承认服从是最高的行为准则;要么承认变革的时机已经来临,从而改变现状,做事实上的变革派。保守主义最终选择了后者。参加了“光荣革命”,尽管是以维护传统的名义参加的。那个在17世纪70年代还因为要维护王位继承的正统性而支持詹姆士继位的托利党,到1688年却不得不与辉格党联合起来,推翻了詹姆士二世。 (5) 这是保守主义在不得不前进时作出的第一次重大选择,它为以后的保守派作出了表率。

由于“光荣革命”,海德所坚守的平衡原则过时了,保守主义不得不进入一个新的阵地,这就是“光荣革命”所确立的议会主权原则和君主立宪制度。然而“光荣革命”所建立的新的制度是否还需要进一步变革?这成了保守主义与激进主义间明确的界限。“光荣革命”的发动者都认为英国已建立起最完美的政治制度,因此任何变革都只会摧毁这种完美性,导致恶劣后果。在这种情绪笼罩下,英国进入一个全面保守的时期,不仅托利党保守,辉格党也保守。事实上在“光荣革命”以后很长时间中辉格党一直掌权,所以他们绝不想对现存制度作任何变动。这个制度最坚定的辩护士是法学家布莱克斯通(William Blackstone, 1723—1780),他的《英国法律评注》为当时制度的完美无缺大唱赞歌:

英国政府的真正长处确实就在于此,其中所有部分都彼此制约。在立法机构中,人民制约贵族,贵族也制约人民,相互都有拒绝另一方已决定之事的特权,而国王则制约双方,以保证行政权力不受侵犯。但这同一个行政权又由两院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这样我国公务制度的每一分支都相互支持,又相互调节,两院自然向利益相对的两个方向发展,王权则不同于双方而向另一个方向发展。它们相互牵制,不让超出其适当的限度;同时,王位的混合性质又把这整个机体人为地粘合在一起而不使之分散。这王位正是立法机构之一部分,是唯一的行政长官。正如机械中的三个分力,它们结合起来推动政府这部机器,把它向无论其中哪一部分单独行动都不可能达到的方向推进;但同时这又是个共同的方向,它形成于它们全体之中,这是个真正代表公众的自由和幸福之路线的方向。 (6)

这样一种完美的状态,自然是无需丝毫变更的。正如布莱克斯通所说:“这种政治或公民自由的观念与实践在我们这些王国[指英格兰和苏格兰]繁荣昌盛、最充满活力,它几乎就是完美无缺,只有其拥有者的愚蠢与过失才可能丢失或摧毁它……”这里所谓的“愚蠢与过失”,明显是指不负责任的任意改变与不知珍惜。不过,布莱克斯通聊以自慰的是:英国制度构筑得如此之好,以至“任何东西若不打破立法机构的一个部分与其余部分之间的权力平衡,便不可危及或伤害它”。 (7) 因此,维护这精心构筑的权力平衡,不作任何新的变动,就是维护自由与安全的基本条件了。

托利党在这一时期的态度特别有意思。“光荣革命”后,许多托利党人仍怀念旧的原则,向往国王与议会间的平衡。他们当初支持“光荣革命”,是反对王权对议会的超越,而现在议会却超越了王权,这又是他们所不愿接受的。这种情绪成为少数托利党人追随流亡的詹姆士,为推翻新秩序而积极活动的思想基础,不克服这股思潮,保守主义就有可能被复古倒退的反动力量所融会。就在这个时候,博林布鲁克(Henry Bolingbroke)为保守主义奠定了新的基础。

博林布鲁克说:英国的传统是议会限制王权,否则王权就有可能变成专断的权力。“光荣革命”恢复了这种古老的传统,因此革命的成果应该得到人们的捍卫。“光荣革命”是由托利党和辉格党共同完成的,因此它也就是托利党光荣传统的一部分。“光荣革命”以来,“两党间实质性的分歧已经消除了……尽管其阴影尚存,仍然在许多年后把我们分开;然而在现存的政体制度下登上舞台的人们中,现在既没有也不能有党派之分……”既然如此,托利党在当前的形势下应该做什么呢?就是在土地财产的基础上使贵族阶级团结起来。使国家政权牢牢地掌握在地主手里。在他看来,只有冷静而富于理性的人才配管理国家,而这些人恰恰就是土地贵族。地主们拥有地产,不依附于任何人,他们是“自由”的天然捍卫者。博林布鲁克看到了18世纪初开始的社会变化,因此愤愤地抱怨道:

他们(指商人)的财富创造了新利益,新的财产(指商业资本)在20年前还不为人所知,现在已增加得和这个岛国上的土地财产几乎一样了。结果,有地产的人变穷了,意志消沉。他们要么完全不关心公务,成了货真价实的农民,去改良其所剩下的地产;要么去宫廷应卯,投靠党派,补偿他受到损害的财富。与此同时,以前那些巴不得来做他们仆人的人,现在却成了他们的主人。 (8)

因此,在“光荣革命”的新的原则基础上保卫土地阶级对政权的独占,就是新时期保守主义的纲领。我们知道:这个纲领,正是后来一百多年中保守主义所奉为神圣、死死抓住不放的。事实上,博林布鲁克为以后一百多年的保守主义选定了方向。但这个方向又是以承认“光荣革命”的成果为前提的,这就把保守主义的思想理论提高到新的原则的基础上。

但是在18世纪大约三分之二的时间中,多数托利党人却避开积极的政治活动,隐退到田园过乡居生活。这是因为辉格党掌握政权后,保守“光荣革命”成果的任务是由他们承担的,保守主义的作用也由他们来发挥,托利党无所事事,就只好忍气吞声,袖手旁观。但是当18世纪中期以后辉格党改变态度,指责这个制度弊病丛生,并提出改革纲领时,托利党的保守功能就开始发挥作用了。他们坚决卫护辉格党长期以来曾卫护过的政治制度,进占了辉格党长期以来所占据,但现在因企图再往前走一步而已经放弃了的阵地。正因为如此,他们可以在18世纪后期重整旗鼓,再起东山,统治英国半个世纪之久,而他们所依据的理论,正是辉格党法学家们已经用滥了的“完美结构”论。1809年,曾多次在托利党内阁中任大臣职务的温德姆在议会驳斥改革意图时说:

有些人可说是在不断地搜寻,在现有的制度里暗中窥探以求一逞,像啄木鸟绕着树那样绕来绕去,一心想找出某些不完善之处,以便他们好插进嘴去,着手工作;但又不像诚实的啄木鸟那样,仅仅寻找蛆虫去吃掉,而不管那棵树本身如何。他们相反却只把蛆虫作为借口,为见不得人的目的去打开一个洞,让阴湿霉烂乘虚而入,英国这棵大橡树……就可以由此而腐烂、灭亡了。 (9)

也就是说,改革不会使事物变得更好,而是把已经很好的英国政体腐蚀霉烂掉。正是在这种“改还不如不改”的思想指导下,托利党在半世纪的统治时期抗拒一切改革。“我确实遗憾地看到这种陌生而又不切实际的想法近来从大陆大群地飘荡过来,就如蝗虫般吞食我们土地上美丽的花朵……在飓风席卷的时节,怎能建议你去修补屋舍?” (10) 温德姆在1790年法国革命初起时提出的这个警告,典型地体现了托利党保守主义的担忧:即便确有缺点,也不可以修补;因为在修补开始后,谁能担保结果不会更坏?

如果说到1790年止,保守主义还只是一种政治本能的反映,是出于对陌生事物的疑惑与恐惧,以及对熟悉事物的本能的依附,那么到法国大革命爆发时,它就上升为完整的理论体系了,其集大成者是爱德蒙·柏克(Edmund Burke, 1729—1797)。这个体系以习俗为支柱,全面表达了英国保守主义的守成特色。

柏克是都柏林一个讼师的儿子,早年投奔辉格党,是该党得力的理论家。他曾参加过辉格党的改革运动,在美国革命时也大力支持美洲独立。正因为这种背景,他的保守主义也就特别有号召力。1789年,一个叫理查德·普赖斯(Richard Price)的牧师在“光荣革命”纪念日作了一次布道演讲,其中提到一百年来,“光荣革命”的原则在英国已经被遗忘,但法国革命的光芒“点燃了燎天巨焰,将把专制制度烧为灰粉,温暖并照亮整个欧洲!” (11) 这篇演讲触发了柏克的反驳愿望,他早就想对法国大革命发表评论了,于是就乘此机会以普赖斯的演说为靶子,写成《法国革命感想录》(1790年)。在这本书中,他把英国保守主义的原则发挥到淋漓尽致的地步,为保守派提供了经典性的理论武库。他针对普赖斯对“光荣革命”所作的解释,即“光荣革命”中人民作出选择,选出了一位新统治者的说法反驳说:“光荣革命”尽管打破了继承的常规,拥立了一位新的君主,但它并不是一次变革,而只是对传统的恢复;它是“习俗”的需要,是为“保持我们古老而无可争辩的法律和自由,保持那作为法律和自由的唯一保障的古老政府体制而发动的”,哪里像普赖斯所宣称的那样,是对英国政体的“标新立异”呢?英国人从来不需要标新立异,他们最大的长处就是固守祖宗的传统:

从大宪章到权利宣言,我们制度的一贯政策就是在追求和维护自由的时候,把自由看作是来自祖先又将传诸后代的法定遗产,看作是一笔特定地属于我国人民的财富,而与其他任何更普遍或更崇高的权力毫不相干。正因为如此,我们的制度可以在千差万别中维护团结:我们有世袭的王位,有世袭的贵族,也有从祖先万世那里继承了特权、选举权和自由的下院和人民。

在他看来,社会本身只是一种契约,是各个世代之间的协作:“它不仅是活着的人之间的合作,而且是活人、死人和未生的人之间的合作。”联系这每一个世代之间的唯一纽带就是传统,传统将每一个世代放在一个固定的位置上,让他们充分扮演自己的角色。历史就是由一个接一个的世代之环衔接而成的,每一个世代都应该在自己的位置上安分守己,不可逾越;从祖先那里接过传统,再把它传给下一代人,由此,而构成人类社会的和谐链条。这就是柏克的历史观,很显然,它表现出强烈的传统主义,打破传统就是罪恶滔天。

但强调传统并非否定变异,在柏克看来:

如果我们不想陷入形而上学的诡辩迷津之中去,那么,就远不是不可以把按常规办事与随机应变、把我国政府制度中神圣的继承原则与在紧急关头有变化地运用这种原则调和起来。[这是在为光荣革命辩护!]但即使在这种极端的情况下(比如我们以光荣革命中的所作所为来衡量我们的权利),变化也只能局限于有毛病的部分,局限于有必要作出改动的部分;就连在这种时候,也只能在不会瓦解国家与政治整体的条件下进行,目标是从原有的社会因素中创建新的国家秩序。

总之一句话:“英国人永不仿效他们所未曾尝试过的新花样,也不回归经试验已发现有问题的旧式样。” (12) 英国人只站在他们现在所在的地方,既不盲目向前,也不回头倒退;他们要同时对付两种危险,既不为轻举妄动所感,也不做历史垃圾箱中的陈糠烂谷,这就是柏克的保守主义,是一种把变革捆起来硬塞在传统之中的保守主义。在柏克看来,传统是传统,变革也是传统,因为变革是传统的再生,变革使传统延续。真正的变革是没有的,有的只是传统的相传,是传统在每一个世代之环节上的发展与沿袭。这虽是一种严格的传统主义,却并非反动与倒退。它不把历史拉向后退,而只是墨守陈规,不肯前进;它并不全然否定变革,只否定“未曾尝试的新花样”,也就是不能被传统所证实的那种变革。它尽可能阻止变革的发生,但当变革非来不可时,它也准备接受。这是一种由“光荣革命”养育出来的保守主义,在“光荣革命”中,传统是作为变革的依据出现的,于是,偏爱传统的人也就不可能完全否认变革的必要性。在传统与变革之间,他们偏向传统,但同时也承认变革。这就决定了他们是变革的制动闸,却不完全是反对者。

在这种传统主义的基础上,柏克阐述了自己对英国政治制度的看法:

我国的政体是约定俗成的体制,这种政体的唯一权威性在于它的存在源远流长。……你们的国王,你们的贵族,你们的法官,你们的陪审团。不论是大陪审团还是小陪审团,这一切都是约定俗成的。……约定俗成在一切权柄中最坚实,不仅对财产是如此,而且对保障该财产的权利,对政府,也是如此。……它是支持任何既定方案以反对未经考验的计划的根据,一个国家正是以此为根据而长期存在并得到繁荣的。它甚至是一个国家作出抉择的更好的根据,远比通过现实的选举作出突然和暂时的抉择要好得多。因为国家并不是仅仅局限于地方范围的观念,也不是个别的暂时的聚合体;它是一个连续性的观念,既在时间方面持续,也在人数和空间方面延伸。这种抉择不以一时或一部分人为转移,也不是乌合之众的轻浮选择,它是经过若干世纪和若干代人的审慎选择而成的…… (13)

既然如此,这个制度就不能轻易改动了,否则就很容易被“未经考验的计划”引入歧途。柏克事实上是在说:既然历史经过了长期的选择选定这种制度,那就证明这种制度是合理的。否则,难道古人不如我们吗?他们为什么不选择别种制度,而只选择这种制度呢?这种制度的唯一权威性就“在于它的存在源远流长”。

柏克深信,一切权力都是在历史的长河中形成的,制度来源于传统,而不来源于任何理论或原则。“自然权利”是没有的,“自然状态”只是人们头脑中的臆想。英国的传统已经缔造了完美的政治制度,达到了国王、贵族和平民间的利益平衡。但这种制度是以“自由”为基础的,自由形成于英国自身的历史长河中。他强调自由是一种传统,任何人若想破坏它,便是破坏传统,背离传统的原则。他强调:“为了保证公民的自由,政府必须明确地享有一定程度的权力。……凡是享有任何一部分权力的人都应当深刻而严肃地感觉到:他们是受委托而行事的,他们要向伟大的社会主人、缔造者和奠基人汇报他们在所受委托的事务方面的行为。” (14)

请读者注意,柏克反复强调尊重传统,反对任何人破坏“自由”,其实是反对任何未经证明的权利(当然在柏克看来任何权利都必须经过传统的证明,否则无效),其矛头所指,既针对平民,也针对统治者,谁都无权为所欲为。这是英国保守主义的独特之处。从这一点出发,保守主义就可以在一个临界点上与变革的理论相交接,同意用革新的手段将某种“弊病”革除——当然,保守主义把这看作是“恢复传统”。柏克有一句堪称是保守主义座右铭的名言:“我决不排除另一种可以采用的办法,但是,即使我改变主张,我也应该有所保留。” (15) 这就是“有保留地变革”的原则。在他以后,这个原则一直是英国保守主义的处世哲学。

事实上柏克自己就是这种保守主义的化身。他热烈拥护“光荣革命”,因为它恢复了自由的传统。他因此而反对任何想加强王权的企图,乔治三世(1760—1820年在位)加强王权,恢复个人统治,柏克就站在辉格党一边,赞成有限的“改革”,并且为辉格党的“经济改革”作出了贡献(所谓“经济改革”,是指对王室经费进行控制,不让国王通过贿赂控制议会)。当然,在柏克看来,这是“恢复传统”。美洲独立战争时,他又为殖民地人民的自由事业大声疾呼,当然,这也是为维护人民的“自由传统”。但法国大革命使柏克迅速地转变立场,与始终支持法国革命的辉格党人分道扬镳。在他看来,法国革命已背离传统,完全切断了与历史的联系,因此是不足取的。事实上,在法国革命时期,英国政坛就是以此为分界线,划分保守与激进这两个阵营的。

如果说柏克是保守主义在理论上的集大成者,那么将这种“有保留地变革”的原则率先在保守主义政治中自觉加以运用的,就是小威廉·皮特(William Pitt, the Younger, 1759—1806)。小皮特的父亲(他也叫威廉·皮特)是著名的辉格党首相,曾领导英国打赢七年战争。他的家族有悠久的辉格党传统,但他本人从辉格党中脱离出来,并把早已偃旗息鼓的托利党重新组织起来,形成所谓的“第二托利党”,这个“第二托利党”此后在英国政坛上雄踞半个世纪。1783年,年仅24岁的小皮特应国王之召担任首相,乔治三世本想让这乳臭未干的娃娃政治家成为他个人统治的得力工具,但小皮特坚决维护议会政治的传统,彻底粉碎了国王的权欲梦。在英国,这是建立国王的个人权力的最后一次回光返照,从此以后,王权在英国政治中就不再起实质性作用了。在这一点上,小皮特代表保守派守住了“光荣革命”的成果。

小皮特执政时,辉格党正濒临瓦解,一部分人支持对政体作进一步变革,多数人则厌恶“标新立异”,却又缺乏政治活力,没有政治原则。显然,由辉格党来担任保守主义的载体已不可能了,小皮特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充当起保守主义的旗手,最后把大多数辉格党人也拉进托利党阵营的。从1783年起,直到1806年他去世止,中间只间隔约两年时间,小皮特一直坐在首相的宝座上,形成一个漫长的“皮特时代”。他死以后,他的门徒又独占政权约20年。这40多年是英国历史上一个著名的保守时期,小皮特堪称是英国保守主义的政治之父。他统治时期曾经对改革运动横加镇压,而他对法国革命的仇视又决不在柏克之下。正是他领导了英国的反拿破仑战争,在他的墓碑上至今还刻着这样的墓志铭:

在思想毒化使文明社会受到解体威胁的时代,他带领忠诚、理智而正直的人们捍卫了可贵的英国君主制。

20世纪,另一位著名的保守党政治家丘吉尔评论说:“这段碑文写得至为贴切。” (16)

但正是这个保守政治之父,脑子里一度装满了现实的改革计划。150年后丘吉尔评论说:当别人在“高谈阔论宏伟的改革计划时,实际上却是皮特在……默默而认真地为国家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 (17) 皮特首先进行财政改革,使国库达到收支平衡;接着他开始试行自由贸易政策,对亚当·斯密的学说表示赞赏;他还在殖民地印度实行行政管理改革,削弱东印度公司在当地的行政特权。他支持过废除奴隶贸易的改革方案,但未能获得成功;自他从政之初起,他还一心想对议会制度做某种改革,取消一批选民数极少的衰败选区,并适当扩大选民的范围。1782年,他在议会就改革问题发表演说时宣称:

我国的宪政体制发生了明显的变化,议会下院由此而出现不适当的危险倾斜,实际上是远远地偏离了它在宪法中原来所意想的、理应所遵循的方向与目标,这一点我想用不着去证明了。……我只想考察一下政体的这个部分[指下院]在初建时的实质内容,并把它与现实的情况作比较。那美好的政府形式,这曾使我们成为人类羡慕与赞叹的对象,人民是其中突出的一部分,现在却已经严重萎缩了,远不如原先那样纯洁无瑕,因为代表们在很大程度上已失去与人民的联系了。 (18)

很明显,他认为现实已背离了传统,因此应该进行改革,使它回到传统的轨道上去。1783年和1785年他又两次提出改革方案,还说它对“政府的信誉和稳定具有终极的重要性”。不过从此以后,他就再也不提改革了,法国大革命和长期的战争打断了他的日程,也改变了他的思想,至少是改变了他的策略重点。他开始认为维持现状比“有保留地变革”更能维护传统,1793年他反对辉格党提出的改革方案,说“对这个问题的煽动,可能造成大灾难”。 (19) 在18世纪90年代,他对国内的激进改革运动进行全面镇压。他死以后,其门徒继续执行这种不妥协的抗拒政策,反对一切细微的变革,终于导致托利党的全面瓦解。党内支持“有保留地变革”的人在19世纪20年代末转入辉格党去了。“皮特时代”的后半期,托利党实际上已经背离了英国保守主义的正统路线,而转到偏执、反动的立场上。这是保守主义在英国历史上最严重的一次路线偏离。

丘吉尔对小皮特的评述是很耐人寻味的,他的《英语国家史略》以很大的篇幅叙述小皮特的改革措施,而对他镇压改革运动则只有一句话(“英国政府最终对他们采取了强硬措施” (20) )。这一详一略实际上反映了丘吉尔的褒贬抑扬。丘吉尔作为20世纪最伟大的保守党政治家,他要继承的是早年小皮特的有限改革思想,因为这是保守党的正统路线。事实上,丘吉尔早年曾加入过自由党,而且为自由党的社会政治改革大唱赞歌。他后来投向保守党,动机是这样的:1924年工党组成政府,第一次执政;丘吉尔希望“1886年就形成的自由党的那一派”与保守党合作,以对抗工党的兴起:

自由党的这个派别将把保守的政策修改得与它所具有的人数和力量相适应;进步的保守党人和那些大的劳工选区的代表,将为国家提供反对倒退所必需的保证。这样,也只有这样,才能形成一个足够强大而广泛的阵线;以对抗社会主义者政党日益扩大的威胁…… (21)

这里实际上有一个阵线划分的问题:保守党代表保守主义,工党(丘吉尔所谓的“社会主义者政党”)则代表激进的改革,自由党已经失去作用了。丘吉尔所表达的保守主义明显是一种有保留的变革的主张,它将取代自由党,实行自由主义政策。在这时,自由主义已经是保守主义保守的对象了。

话说回来。当小皮特的门徒们丢弃了有保留地变革的传统,把托利党推入绝境时,是罗伯特·皮尔(Robert Peel)恢复了保守主义的正统路线。1832年议会改革把辉格党重新推上台,托利党则为人所不齿。面对现实,长期以来就以托利党自由派著称的罗伯特·皮尔在1834年发表《塔姆沃思宣言》,奠定了“新保守主义”的基础。这个宣言不仅是托利党在思想上的重建,而且是保守主义正统原则的恢复,使托利党重新走上“有保留地变革”的传统路线。在“塔姆沃思宣言”中,皮尔代表新近改组的托利党——保守党宣称:

至于改革法本身,我愿重复我作为改革后的议会议员进入下院时所发表的宣言,即我认为改革法是解决宪政体制这一重大问题的最终的、不可逆转的法案,凡有心于国泰民安者,都不会用直接或暗中的手段去妨害它。

这表明,保守主义已不仅不抗拒这次改革,而且事实上接受它了。但紧接着皮尔就要把这次改革作为保守主义最新进占的阵地加以据守,从而为保守主义找到了新的据点:

如果说,接受改革法的精神就意味着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永久动荡的漩涡中,公务人员只有接受当时公众的每一项意见才能使自己得到人民的尊重——答应立刻纠正任何人都可能称作是弊病的东西……假如这就是改革法的精神,我就不会去接受它。但假如改革法的精神只是对国家及宗教制度进行细心的审视,采取善意的态度,在坚决维护现有权利的前提下对确定的弊病和真实的抱怨加以纠正——如果是这种情况,我就可以说我自己和我的同事都将以这种精神行事。 (22)

这个宣言非常有意思,因为它不仅表明保守主义将在新的原则基础上坚守阵地,而且准备对“确定的弊病和真实的抱怨加以纠正”,也就是说,它将不排斥主动进行变革。显然,这就是“有保留地变革”,事实上,皮尔在19世纪20年代就开始这样做了,当时他在托利党政府中任内务大臣。他与党内其他自由派如乔治·坎宁(George Canning)、威廉·赫斯基森(William Huskisson)等对内政、外交、财政、司法都进行了多种改革,甚至采取大胆的措施向自由贸易让步。这个派别当时的策略是用各种琐碎的改革来回避当时最根本的变革——政治改革,但他们与托利党中顽固分子不同,顽固派反对一切变革。1829年,皮尔支持了威灵顿公爵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实行的“天主教解放”,从而对英国政体原则作出了第一次重大修改,因为自亨利八世宗教改革以来,剥夺天主教徒的政治权利一直是国家的基本政策之一。然而在议会改革的问题上,他却一直不肯让步。1831年12月,当围绕改革法的斗争已相当激烈时,他还在下院坚称“我对我幼时即有的政治制度感到满意……我将永远反对改革这种制度”;直到改革即将成功的最后一刻(1832年5月)他还坚持这种立场。但当新的议会在1833年按改革后的原则选举出来并举行会议时,他已经采取了新立场,承认改革的现实了:“这个问题已最终解决了,已是不可改变的事实。”这清楚地表明保守主义已放弃了博林布鲁克的老阵地,即“光荣革命”的阵地,而前进到第一次议会改革的基础上了。 (23) 最后,关于罗伯特·皮尔还要提到的是,正是他在1846年废除了谷物法,炸毁了地主阶级保守势力赖以抵御自由主义经济体制的最后一道屏障。 (24) 当时他是保守党内阁首相,他强迫保守党完成了自由资本主义所要求的最重要的经济体制改革。

继皮尔之后,另一个对保守主义作出重大贡献的是迪斯雷利(Benjamin Disraeli),他曾经两次出任保守党内阁首相(1867—1868,1874—1880),三次出任财政大臣。当时,自由党(其前身即辉格党)连续称雄英国政坛。在1830—1866年三十多年里,保守党仅执政七年左右,这是其前身托利党反对改革的结果。迪斯雷利看出了问题的症结,他深知人民群众对变革有迫切的要求,因此在工人阶级越来越成为有组织的政治力量时,他对保守党的政策进行了调整,使之能适应新的形势。这种被修正的保守主义被称为“新托利主义”。

新托利主义的第一个内容是主动进行政治改革,给工人阶级以选举权,这种主动改革的精神在皮尔的“塔姆沃思宣言”中就有了,迪斯雷利将它付诸政治实践。小皮特和皮尔都曾在其他方面进行过主动改革,但对政治改革蓄意回避,不愿触动这最敏感的神经。迪斯雷利采取了新的策略,他要把主动权抓到自己手里,让政治变革局限在保守党能够容忍的范围内。1867年,他在议会辩论保守党提出的改革方案时说:

我一直说议会改革问题在保守党方面是敞开大门的,我已经当着国人之面,在本院,在竞选中,把这种话说过了不下一百遍。我已经说过,现在还要再说:当你解决这个问题时,万不可被某一特别的方案捆住手脚,就好像你是在处理一桩食糖进口税问题似的;解决宪法的大政方针……你必须尊重时代的精神和国家的需要。

保守党必须“尊重时代的精神”、满足“国家的需要”,对政体实行适合时宜的改革,这与他在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先辈们相比,其差别竟如天上地下。但这才是保守主义的正统路线,托利党在“光荣革命”时是这样做的,柏克在奠定保守主义理论时是这样说的,小皮特和皮尔在非政治领域中曾经这样做,迪斯雷利只是把它第一次运用到政治领域中而已。由于迪斯雷利开了先例,保守党此后不再对政治改革讳莫如深了,而只在改革的时机与程度上做文章。迪斯雷利对为什么应该给工人阶级选举权作出的解释特别有趣,他说,这是因为1832年改革有“巨大的缺陷”,若不能加以弥补,“任何议会改革的方案就都不令人满意”。这个缺陷,据迪斯雷利说,就是:

在1832年的解决办法提出以前,有一些专门适用于工人阶级的选举权,虽说很难对这些选举权的确切性质作全然的辩护,但若不是因为发明了新的选举权[指中等阶级财产选举权]……工人阶级的选举权肯定是不会消失的。 (25)

由此看来,让工人阶级获得选举权倒变成是恢复1832年以前的传统了!这真是英国保守主义的典型体现——明明是创新,却说成是恢复传统。不过“光荣革命”也正是这样做的,可见从“光荣革命”到迪斯雷利,有一条多么连贯的线。

新托利主义的另一个内容是社会改革。迪斯雷利认为单纯的政治改革还不够,还必须给工人群众某些直接的好处,改善他们的生活处境。“当茅屋不舒服时,宫殿是不安全的。” (26) 因此为保住宫殿,就必须改进茅屋。这就是迪斯雷利的社会改革观。出于这种动机,新托利主义主张国家制定工厂和社会立法,保护工人健康。在迪斯雷利的领导下,保守党在执政时期对住房公共卫生和有关工会的合法权益问题制定了一系列法律,从而扩大了保守党的支持面,使它得到很大一部分工人的拥护。这就说明为什么在工人阶级的大部分都获得选举权后,保守党仍能获得近40%的工人选票。迪斯雷利对此的解释是:

任何政府都是为了它治下的人民的利益而存在的,教会与国王,上院和下院,以及所有的公共机构都必须维持,只要它们对增进百姓的幸福与福利有益,就应该维持……人民应获得选举权,这种让步是为了让他们投提高他们利益的人的票。这是民主的原则,因为它的最高目的是人民的福利;但它又是托利的,因为国家的政体是达到这一目的的手段。 (27)

反过来说,为了保护“所有的公共机构”,就必须随时对人民关心的问题进行变革。这就是新托利主义的精髓。

从皮尔到迪斯雷利,人们会发现一个现象,即保守主义并非一种亘古不变的教条,它也必须随着时代的发展而逐渐变化,增加新的内容。导致保守主义不断调整的主要压力来自工业社会中始终存在的社会、政治和经济变化,而这一切,注定要把保守主义推到较激进的立场上。事实上,保守主义总是跟在激进主义后面去承认新的变化,从而把激进主义的原则化作它保守的对象。保守主义是在生存的压力下改变自己的形象的,在皮尔宣布“新保守主义”原则时,托利党正因为抗拒改革而民心丧尽;当迪斯雷利创立“新托利主义”时,英国正处于自由主义的极盛期,保守党必须在自由主义所最忽视的死角上为自己开辟阵地,而这个死角正是“自由放任”最不关心的那个问题——工人阶级的福利。由此可见,所谓的“必要的”变革,最大的必要正是出自保守主义自身的生存。

新托利主义将保守党的社会基础扩大到工人阶级队伍中,无疑增强了保守主义在英国政治中的生命力。但是,新托利主义主张的社会改革,只是非常有限的主人对仆人的施舍而已,它的核心仍然是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反对国家以任何方式将一部分人的财产转移到另一部分人手中。因此,当社会改革进一步发展,涉及国家对整个国民财富实行再分配时,新托利主义也就充分表现得不合时宜了,从而使保守党再度陷入困境。于是,在1945年大选时,工党以压倒的优势获得胜利,组成强大的工党政府,而这竟是在保守党领袖丘吉尔领导英国取得了辉煌的战争胜利时发生的。工党上台后,立即实行福利政策,建设“福利国家”。此后保守党虽然也不断上台执改,但它所承担的角色,却只能是维持“福利国家”的既成事实而已。

随着“福利国家”的弊端日渐显露,以及英国经济的长期不景气,保守主义再度改变自己的形象,它再次以恢复传统的名义出现,实际上是对“福利国家”实行改革。这样,就出现了新的“新保守主义”。

这种新的新保守主义是一种对变革的变革,即对1945年以来所实行的福利政策进行修正。新保守主义产生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这一新的思想体系大力提倡“自由企业家精神”,猛烈抨击它所谓的“国家专断主义”(即国家在社会一切方面执行功能)。它要求在经济、教育与社会保险以及一切“运用自己的能力与才智”的领域内实现“个人自由”、“个人主动精神”和“个人选择的自由”。新保守主义认为,实行上述原则的手段是削减直接税,节省社会福利开支,让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斟酌”来花销由此节余下来的私人资金。新保守主义断言,在获得必要的“选择自由”后,英国人会工作得更努力、更积极,通过增加劳动量来增加收入,从而补偿由于国家“监护”的减弱而失去的、迄今为止由国家提供的那些服务。“公民必须自立”,而不应成为“受国家供养的没有主动精神的人”,社会应当鼓励而不是钳制人们的主动精神和进取精神,“公民有权享受平等的待遇”。 (28)

从某种意义上讲,新保守主义呼唤的,正是一百年前自由主义所强调的价值,而在一百年前,保守主义是反对自由主义的。这真是一个奇妙的循环。新保守主义是由撒切尔夫人来执行的。她上台后,对战后几十年来历届政府所执行的福利主义政策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她减少税收、削减开支、紧缩银根、控制福利项目,大规模开展国有企业的私营化。从表面上看,这是回复到一百多年前的自由主义价值观念去。曾在第一届撒切尔政府中任商业部长的约翰·诺特对此毫不讳认,他说:“我是个19世纪的自由党,撒切尔夫人也是,这就是本届政府的全部内容。”一个曾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美国经济学家也一针见血地说:“有一点人们还没有看出来,即玛格丽特·撒切尔就其信仰而言并不是托利党,而是个19世纪的自由党。” (29)

当然,新保守主义并不想也不能回到19世纪的“自由放任”去,它只是借传统来解释自己的变革而已,正如迪斯雷利解释为什么要给工人阶级选举权一样。福利国家毕竟形成了,它已经不可逆转。新保守主义仍然维护“混合经济”的基本框架,不过它偏重的是“混合”中的市场调节这一侧。有趣的是,保守党中比较稳重的一派则反对对现存制度作大刀阔斧的改革,他们把迪斯雷利捧出来,维护国家对经济进行监护的政策。同样在第一届撒切尔政府中任职(掌玺大臣)的伊恩·吉尔莫说:“……人民如果不能被其他东西所吸引,那他们起码也应该对国家有效忠感;而如果他们不能从国家得到保护和其他好处,他们的效忠也就不会深。……经济自由主义由于其僵化、不能产生集体感,很可能会使人民讨厌自由主义的其他内容。” (30) 可见,这种比较稳重的保守主义(即竭力维护现状的保守主义),现在居然是站在准集体主义的立场上,这是多么难以想象!

新保守主义实际上是保守主义的一种悖论。以“个人主动精神”为基础的“新的保守”其实也可看作是某种断然的改革,而过去由改革产生的结果在今天却已是现存制度,它正是需要保守的对象。从这个意义上看,在英国,激进与保守已形成变革的两翼,由于时代不同,社会条件不同,对同一事物的同一立场有可能在此时属于激进,到彼时则成了保守。而事实也正是如此:过去所争取的东西一旦成为现实,它就成为保守的对象了;对这种东西进行修正,也就是对新的变革加以追求。事实证明,当保守主义从“有保留地变革”出发,在执行过程中不得不屈从于现实的需要,而对其自身的原则作补充和调整时,它已在不知不觉中接受了其对手的许多价值取向。结果是,保守主义从政治传统转化为政治实践时,它与激进变革的界限越来越模糊不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