渐进发展之路

三、 渐进发展之路

从18世纪下半叶起,激进主义和保守主义都不仅是某种理论体系,而且是政治斗争的实践。围绕着“光荣革命”以后形成的政治制度是否应该变革这个焦点问题,两股政治倾向经历了激烈的冲突。英国式发展道路,就是在这个冲突中形成的。

前面说过,激进主义认为英国制度千疮百孔,弊端丛生,必须经过彻底改造,才能符合人民要求;保守主义认为这个制度十全十美,优越无比,必须加以严格保护,才能不被歹徒破坏。为争取政治改革,激进主义经历了最艰苦卓绝的斗争,其历时之久、意志之坚,在英国历史上空前绝后。而保守主义也对变革的要求进行了最顽固的抵抗,从1790到1830年这几十年间,保守主义事实上偏离了它应该遵循的正统路线,而几乎滑到完全反动的立场上去。在这种情况下,双方的冲突必然很激烈。另一方面,从历史的角度看,以自我改革的方式完成政治体制的转变在英国似乎还没有先例。“光荣革命”借助了外来力量,而且以武力为后盾,并不完全是自我改革的方式。它虽然提供了在保持原有体制外形的前提下改变内容实质的经验,但它所克服的是专制王权,完成的是从君主专制向寡头统治的转化。而18世纪末叶,历史面临的是建立民主制的任务,这个转变能否靠改革完成,还很难说。再者,从君主专制到君主立宪,君主至少是可以保留的;若是实行民主制,是否要把整个旧体制完全撇开?如果是这样,是否要来一次革命,就像法国发生的那样?况且,“光荣革命”在许多人眼中还确实是一次革命,它至少是在推翻了一个有合法统治权的君主之后才达到其目标的;那么,向民主制转化,应该如何进行?总之,“光荣革命”虽然为改革方式提出了可能性,但它本身并没有提供明确的历史先例,更没有向后世表明改革的具体方法。正因为这样,用改革来转变政治体制仍然是一次创造性的摸索,人们并不能预见改革一定会成功。

但“光荣革命”终究留下了一些痕迹,它最大的作用,莫过于提供一种历史传统,而激进主义和保守主义都可以说是从这种传统中派生出来的。不同之处在于:激进主义强调它进行了变革,以此为依据,说明变革的合理性。保守主义则强调它维护了传统(即使仅仅是维护传统的外形也罢),从而把“光荣革命”本身也说成是恢复传统,因此一切变革就都是“标新立异”。但正如前面所分析的那样,英国保守主义并不排斥“有保留地变革”,因此它无法否认“光荣革命”是对现实存在的一种变动(即使不是“变革”);另一方面,英国激进主义又天生地含有传统主义因素,总是用某种更古老的传统来为其否定传统寻找根据;这样,保守主义和激进主义就不是两种截然相反的力,向两个完全不同的方向背道而驰。它们在某一个交接点上是可以契合的;这就决定了改革方式有可能成功,不过要看现实中的人们是否有足够的眼光和能力来实现它了。

但现实中的人往往身不由己,事态从激烈的冲突开始。1760年,英王乔治三世即位。这是一个野心勃勃的君主,他力图打破国王与议会之间已经确立的平衡,重新凌驾于议会之上。即位不久,乔治三世就利用辉格党内部的意见分歧,重新起用托利党,以达到树立个人统治的目的。他以空前的规模进行贿赂,在自己周围形成一个党派,即所谓的“国王之友派”,在许多问题上能够实行对自己有利的政策。

乔治三世的做法激起了广泛的不满,于是引发了著名的威尔克斯事件。1762年,约翰·威尔克斯(John Wilkes)开始发行《苏格兰人》报,其中第45期刊出一篇文章,激烈谴责政府的对外政策,并对乔治三世本人进行攻击,说他使用贿赂控制国家外交。这使乔治三世大为光火,就授意政府将其逮捕。威尔克斯本是议员,享有特权不受逮捕,但乔治三世指使下院通过决议,剥夺他的议员资格。这个事件成了议会改革运动的触发点,许多人认为:如果议员可以因为国王的指使而被逐出议会,那么议会作为制约王权的政治机构,如何能维持独立性?于是,各阶层人们开始支持威尔克斯,“威尔克斯与自由”成了当时流行的口号。他三次当选议员,又三次被议会逐出。民众的自发抗议开始出现了:送牛奶的人用牛奶在墙上涂写克伦威尔抨击长期议会的演说词,小土地所有者骑着马在伦敦游行,打出“大宪章和权利法案”的标语。因威尔克斯事件而触发的群众性骚乱发生过好几起,威尔克斯自己也很善于利用这种情绪,他把自己的事件与自由的事业等同起来,在法庭上宣称“全体贵族和绅士的自由以及……全体中下层人民的自由……就要在我的案件里最终决定了”。他还说:“一旦大臣们把宣布谁不能当你们的代表的权力篡夺到手,下一步就很容易,而且来得很快了。这就是告诉你们应当选谁到议会来,而吹得天花乱坠的英国宪政也就被连根拔除了。” (60) 总之,他成了保卫自由传统的象征,而乔治三世及其大臣则是破坏自由的罪魁祸首。

这样,以威尔克斯事件为契机,激进主义的政治实践拉开了序幕。人们觉察到政治制度中必然有某种弊端,才使乔治三世可以左右议会的决定。这样,一个以议会改革为目标的群众性政治运动就形成了。1771年,以声援威尔克斯为己任的“权利法案支持者协会”通过决议,要求把“反对贿赂”“促进人民在议会中的充分而平等的代表权”列为议员当选的条件。这个组织是第一个中等阶级激进派的政治团体。1780年,它并入另一个更广泛的中等阶级激进团体——宪法知识会。

从威尔克斯事件可以看出:激进政治一开始就与群众运动密切结合,表现出浓厚的群众运动色彩。同时,它又一开始就以议会改革为主攻方向,把下院作为改革的主要目标——这个主攻方向无疑选得非常准,因为在当时,英国有一个贵族制政体,少数大贵族通过控制议会把持政权,不仅普通劳动人民没有政治权利,就连中等阶级的绝大多数都没有选举权。而下院在“光荣革命”后已逐渐变成权力的重心,因此,改变议会制度,扩大选举权,就成为争取民主的关键所在。英国的问题是:议会确实是有权的,但议会控制在少数人手里。

激进改革运动诞生后,激进主义和保守主义就开始正面冲突,这种冲突因为美国革命而加剧,双方在意识形态下针锋相对。美国革命是以“无代表权就不纳税”这个原则为号召的。在美洲革命者看来:殖民地在英国议会没有代表,因此英国议会的征税法律对美洲人民无效。他们声称这是大宪章所确立的自由原则,美洲人民与英国本土都有充分享受这种自由的权利。这个论点很快就在英国本土产生共鸣,特别是当殖民地争取独立的战争节节胜利的时候,美洲的榜样更在英国掀起波澜。激进派认为,既然美洲因为没有代表权就拒绝向英国纳税,那么英国广大的没有议会代表权的人民在如数纳税的情况下,就有完全的理由要求获得代表权。也就是说:“纳税就要有代表权。”对此保守派作答说:大宪章“并没有说任何英国人若在本国没有选举权就应该免除赋税。比如说在郡县,居民人数要比自由持有农多得多,只有自由持有农有权选举议员,却毫无例外地人人都要纳税”。 (61) 激进派针对这种观点搬出了天赋人权理论,反对人为的不平等:“智慧的造物主一视同仁,使人人平等而且自由,他们有同样的肉体,出自同一模型,具有同样的意识、感觉和情操……因此,不能在人和人之间造成一种差别,让某些人高居于他人之上,而事前不必经过相互的协商。” (62) 因此,同是纳税人,为什么有的可以有选举权,有的就不能是选民?

对这个问题,保守派用“实质上的代表权”来加以辩解,据他们说:“下院每个议员既代表支持他的人,也代表反对他的人。一个人无论在何处当选……他就成了英国人民大众的代表,而人民中的每一个人也就被代表了,不仅为某一议员所代表,而且为整个下院所代表。”也就是说,英国不存在代表权不完备的情况;议会既然是代表机构,它就代表全体人民。针对这种理论,激进派反驳说: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为了人民组织政府;现在这个议会制度是使“人民的仆人忘记主人……不要想着他们被用来为人民服务,而是想着人民被用来为他们服务”。这正是现行议会制度最大的弊端,也正是需要改革的不合理之处。 (63)

这一点正戳到旧议会制度的痛处,于是保守派提出财产权,以此证明不平等的合理性。柏克说:“财产……特有的实质就是不平等”,议会代表的是财产,不是人,因此不平等的选举权是合理的。“墨守成规是一切方法中最可靠的一种,不仅对财产来说是这样,对保护财产的政府来说也是这样。”这就是说,为了维护私有财产,就必须维护现有制度。在这一点上保守派们还可以得到布莱克斯通的支持。他在1765年的《英国法律评注》中就明确提出:应该把“地位如此低下、因此一般认为没有自己意志的人排除”在选民之外;“如果这些人有选举权,就会在他人不正当的影响下受到诱惑,出卖选票,从而使大人物、圆滑的人和富人们在选举中得到与普遍自由不相符的较大发言权”。所谓“地位如此低下”的人,当然是指穷人。就连亚当·斯密这个经济学方面的革新者都在政治问题上声称:“就保障财产的安全来说,民政组织的建立,实际上就是保护富者来抵抗贫者,或者说,保护有产者来抵抗无产者。” (64)

可见,在财产问题上现存制度的维护者最容易联合起来一致对外,而激进派由于本身并不反对私有财产,因此很容易在这个问题上败下阵来。但激进派仍然从另一个角度阐述问题,他们说:“人人都有可以称作是某种财产的东西,而且是不可分割的财产”,比如说他的家庭,他赚钱的权利、他的生活等等。因此没有理由去剥夺任何人的选举权。在这个问题上表现最突出的是卡特莱特少校,他接过亚当·斯密的劳动价值论,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说:既然劳动创造财富,那么劳动本身也就是一种财富,而且是最基本的财富,是人人都有的财富,既然如此,为什么不能人人都有选举权?但问题还不仅如此,“人是被代表的唯一基础,财产实际上与此无关”。他第一个把财产和代表权问题分开,事实上提出了普选权的基础是人而不是财产这个民主制度的基本原则。 (65)

围绕美国革命而展开的大论战为双方理论的完善化打下了基础,不久以后,潘恩的激进主义和柏克的保守主义就都要以各自学说的集大成者的面目出现在英国政治舞台上了。1780年,一个重要的中等阶级激进组织“宪法知识会”正式形成。其成员包括约翰·杰布、卡特莱特少校和普赖斯牧师等。另一方面,以小皮特上台为标志,保守主义也逐渐集结,“第二托利党”担当起保守主义的政治载体。从这时候起,冲突就不仅仅是意识形态方面的了,它也在政治战场上全面展开。

法国大革命为冲突的炽热化创造了条件。法国革命初起时,英国朝野一片欢呼声,认为这是英国自由在法国的再现。但不久之后,保守派就全盘否定法国革命了,指责它完全背离历史传统。以柏克的《法国革命感想录》为标志,他们迅速站在法国革命的对立面。但激进派从法国革命中受到鼓舞,认为这是民主变革的新曙光。“光荣革命纪念协会”曾写信给法国制宪议会祝贺说:“法国作出的光辉榜样将鼓舞其他民族去维护不可剥夺的人类权力,从而导致欧洲各国政体的全面改革和全世界的自由与幸福。” (66) 激进派希望法国的榜样将唤醒政治上消沉的广大人民,从而掀起要求改革的新高潮。

果然,受到法国革命的巨大鼓舞,一场声势浩大的群众性议会改革运动在英国迅速兴起。这场运动的特点是下层人民发动起来,并形成中下层人民的联合行动。这种局面使英国政府非常惊慌,唯恐英国也出现法国那种革命形势。于是,英国统治阶级的政治立场就愈趋保守,坚决反对哪怕是最微小的改革企图。政府的这种不妥协立场一直延续到拿破仑垮台,并且在战后的最初几年中仍然如此。这样一来,激进主义由于受到空前的压制也就越变越激烈,最后出现武装推翻政府的企图与密谋活动。这一整个时期中,保守主义与激进主义的冲突异常激烈,是英国近代史上剧烈动荡的一个时期。

群众运动的兴起与潘恩的《人权论》分不开。《人权论》提出了社会福利改革方案,并指出政治改革是实行这些方案的前提条件。这种说法第一次把议会改革与劳动群众的切身经济利益联系在一起,因此产生巨大反响。劳动人民中激起前所未有的政治热情,殷切地希望能尽早实现政治改革。这样,激进主义很快就走出中等阶级的圈子,而开始向社会下层渗透进去,鼓舞了成千上万的劳动群众投入争取改革的运动。在《人权论》出版的当年,其销售量就达到5万册,而到1793年止,总销售量达到20万册,开创了英国出版史上亘古未有的最高纪录。据当时有人说:“那些图谋造反、背信弃义、邪而无德者之流,竟不遗余力地把这本毒汁漫溢的小书装在驴驮上,一直运到农家和大路上,甚至运进矿井和煤窑,才把它们卸下来。” (67) 可见这本书流传之广。

《人权论》成了英国工人阶级的政治启蒙读物,工人激进主义就在它的影响下脱胎而出。有一份传单这样写一个雇工和他的老板的对话:

——老板,早上好。我想通知你今天我不能来干活了。

——怎么了,约翰,病了吗?

——没有,谢谢上帝!但我有约会,我要去赴约。

——约翰,得想一想,你有老婆,有四个孩子,他们全靠你养活。即使你每星期只偷一天懒,你就把全家的生活费丢掉六分之一了,这可对不起你全家啊。

——嗨!老板!和自由比起来,老婆孩子算什么!我这是和自由的朋友们相见啊。每当我想起人权的时候,我从来不考虑家庭的得失! (68)

1792年11月,泰因河畔矿工水手大规模罢工。一个船主写信给首相小皮特惊呼道:他看到“这个地区到处充斥着成千上万的矿工、车夫、煤船装运工和其他工人,粗笨的脑子里装满了平等的新说;到处布满干柴,一颗火星就把它们点燃。” (69) 到这时候,工人阶级的不满已不再表现为漫无目标的自发骚动,而开始在某种系统理论的指导下活动了。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出现了英国第一批工人阶级的政治组织,其中最重要的是1792年1月成立的“伦敦通讯会”。这个组织的8个创始会员全都是手工工匠,绝大多数会员也都是鞋匠、裁缝、手织工、木匠等等,领导成员也出自相同的社会阶层。在1792年8月6日的“告大不列颠居民书”中,伦敦通讯会明确地提出了自己的纲领:

……公民们!无论我们的苦水何其多,无论自由的枷锁何其重,只要有一变就会有万变,疾苦统将随之而去。一旦恢复每年大选,一旦议会由一切人公正地推举出来,人民就将重新分享国家的治理;到那时,他们那不为偏见所惑、不为收买所动的选票,就一定能创造出一个正直的多数;

到那时,人们——

很快就能看到:自由得以恢复,出版不受限制,法律得以简化,法官公正无偏,陪审团独立自主,不必要的官职和年金减省了,过高的薪金降低了,公务改善了,税务减轻了,穷人容易得到生活必需品,青年受到更好的教育,监狱不再人满为患,老人获得更好的照顾,用穷人的肌骨举办的华筵美宴不再常有……

总之,就会出现一个自由、平等的新世界。 (70) 这几乎就是潘恩的激进主义理论的逐字逐句的翻版!从伦敦通讯会存留下来的文件中可以看出:这个协会认为劳动者贫困的原因是不合理的议会制度。由于劳动者在议会中没有代表权,因此议会可以通过立法对劳动者征税。正因为这种征税,有权者养肥了自己,无权者被剥夺净尽。因此,剥削的根源在于政治权利的不平等分配。这实际上是潘恩的理论,因为潘恩就说过:“政治权利是其他一切权利的基本保障。”伦敦通讯会最初的创始者在伦敦创建组织时,就曾“感叹人民落到了何等悲惨的境地,我们相信,这种情况完全是由于下院的代表权不公正、不平等”。因此,他们决心要争取议会改革。 (71) 这种改革的动机及纲领是后来一切工人激进主义的共同特色,伦敦通讯会的两项要求:年度选举议会和男子普选权,以及后来增加的议员领取薪俸的原则,也是一切工人激进主义的基本政治要求。

与伦敦通讯会同时,类似的组织在全国大小城镇纷纷出现,就连在威尔士偏僻的山区,也有下层人民的激进组织出现。据伦敦通讯会自己说,它与全国400多个激进组织保持联系,明显地形成了全国性的联络网。

在下层人民的推动下,中等阶级也变得日益激进了。宪法知识会在法国革命爆发后很快恢复了积极的政治活动,而且不再仅限于发行书刊、传播宪法知识等。他们也和工人激进派一样开始组织政治集会、发动请愿、进行全国性的通信联系等等。他们还接受了伦敦通讯会提出的普选和年度议会两条纲领,在相同的纲领下组织联合行动。在外省许多城镇,中等阶级和工人阶级经常组织在同一协会里,而且在运动之初还往往掌握领导权。只是到后来,政府镇压日益严重时,中等阶级才逐渐退出运动,使激进组织成为清一色的工人组织。法国国民公会召开时,宪法知识会甚至在贺信中说:“法国的榜样树立之后,革命变得容易了,理性定会迅速发展。如果在一段比预料短得多的时间里法国将向一个英国国民公会发出贺信,那也不是意外的事!” (72) 果然,在1793年11月,宪法知识会和伦敦通讯会同时派代表去苏格兰,参加一个“联合起来争取普选和年度议会的全英国民代表大会”。在这个大会上,他们模仿法国的做法,代表间以“公民”互称,文件标以“公会万岁”的栏头,还有些用“全英国民代表大会元年”来纪元。

群众运动之所以来势如此迅猛,是有其深刻的社会原因的。当时,工业革命已开始发展,手工工人的经济地位受到威胁;圈地运动进行得如痴如狂,百姓的生活每况愈下。所有这些都使人民的不满愈积愈烈。很容易接受激进的理论。当时一个贵族旅行家约翰·宾(John Byng, 后来继承爵位为托林顿勋爵)有一段记述很能说明问题。有一次,他路过一个村庄,见“有两个男孩拉住我的马——他们赤裸着身体,几块破布包不住他们的肉;我把零星的半便士钱币都给了他们,他们竟从来没有发过这么一笔财!他们从不知道戴帽穿鞋,看起来是十二或十四岁的样子”。但就在同一个地方,他又看到贵族家的狗窝“骄傲地俯视着破烂的泥棚,而这些泥棚竟是为亚当的子孙们[指人]建造的;人们嫉妒地睨视着这些幸运的狗儿们的堂皇住宅,后悔自己投错了胎,竟生而为人而不是一只猎狐的狗”。宾因此感叹道:“正因为玩忽和绝望,才会有民主和骚乱……他们日子已经苦到了顶点,情况不会再坏了;任何变化都只会向好的方面发展,于是就闹起来了,乱起来了。‘国王和议会关我什么事?我们中没有绅士和法官,我们只是受税官和工头的随意蹂躏’……就这样,少数几个大人物,许许多多破产的人,数不清的穷苦人,就喊起来了——改革,改革!” (73) 这段叙述,确实很深刻地说明了当时群众运动轰然兴起的社会原因。

宾是个贵族,他尚且看出了问题的实质,因此觉得确有必要实行一些改革,以缓和社会矛盾。这就是当时极少数辉格党有远见的政治家所采取的立场,如查尔斯·福克斯(Charles James Fox)、查尔斯·格雷(即后来的格雷伯爵)等等。但激进派的革命言论、他们对法国的刻意模仿,以及中下层人民协同行动的可能前景,却吓跑了很多人。他们害怕秩序混乱、国家不稳、社会动荡、前途未卜。总之,正如休·塞西尔(Hugh Cecil)所说,出于“对未知事情的怀疑”和害怕变革会带来危险,因此讨厌变革,反对激进派的一切主张,宁愿在熟悉的环境下安安稳稳地过日子。这些人倒不一定都是统治集团中的人,特别不一定都是有权有势者。但他们是一些没有受到工业革命的强烈冲击、日子还过得去的人,在一种凝固的社会环境中已经生活了上百年,唯恐任何变革会扰乱他们宁静的生活习惯。乡村牧师詹姆士·伍德福德(James Woodforde)的日记就表达了这种情绪。

伍德福德是一个偏僻乡村的普通牧师,他过惯了乡村的宁静生活,日记中常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如“晚饭吃了条极好的煮羊腿”,“看见一只野兔,追上并打死了它”等等。但1791年起情况开始不同了,日记中常出现群众运动的记载。比如1791年7月14日法国革命纪念日:“……伦敦、诺威奇等全国各地都预告要开许多集会,来纪念这次革命。”1792年10月12日:“下星期三要有大批群众在圣费思集市汇合……我相信这是由不满分子长期以来向往天下大乱的癖好所引起的,就像法国目前风行的一样。”11月28日更出现这样一篇记叙:

人人在谈论全国许多地区群众起来了,特别是诺福克和诺威奇更加如此。城乡各地有许许多多俱乐部……据说有许多有钱人在支持他们。谣传今天在诺威奇要召开全体群众大会,伦敦目前也很不安定。祈求上帝无论如何赐我们平安吧! (74)

类似于伍德福德这样的人在农村中等阶层中是大有人在的,他们因此构成一支强大的不愿变革的力量。

因工业革命而兴起的工业家这时也对革命不感兴趣,他们本是些出身卑微的人,由于赶上了工业革命的头班车,因而发家致富,成了世人瞩目的暴发户。但是在18世纪90年代,他们正一心一意地积累财产,并不关心政治权利。只要政府不断了他们发财的路子,不侵犯他们积累的财产,他们就不会有什么不满,而这两点,当时的英国政府确实都能做到。亚当·斯密说:政府的目的是“保护富者来抵抗贫者”,这正是这个阶级在当时的心态。他们还无暇去考虑政权问题,满足于把权力放在任何愿意保护私有财产的人手里。他们只求维护社会的稳定,好让他们安心发财。前面提到过工业家弗赖尔的一段话,说如果议会中没有工业家的代表,英国“商业的伟大纪元就结束了”;但就在他的同一段话中他还说:“五十年前我们不需要议会代表……因为那时我们几乎完全为国内消费而生产,商业区和工业区是合而为一的,一荣俱荣……”这里所说的“五十年前”,正是指1790年前后。

最后,还有大批受传统影响的愚昧的民众,特别是农村人口。他们在传统结构中生存了无数世代,虽然生活困苦,却从不知抱怨,从来不向往较好的生活,也不追究贫苦的原因。他们不识字,见识又少,唯一的教育就是到教堂去听牧师们做礼拜,因此完全在宗教偏见的支配下,没有自己的思想。这些人听不懂改革的理论,也不想摆脱浑浑噩噩的生活状况,他们只会跟着别人的指挥棒走,按自己直接长上的指令去做——不幸的是,他们的长上恰巧就是土地贵族。有一次,谢菲尔德一个激进派协会派人到附近农村去做宣传工作,结果却发现乡村居民“无知得像他们骑着去赶集的畜牲一样,即使是天使向他们诉说权利、自由和选举权的重要性,那也只会是白费口舌。……但让那些摇唇鼓舌的最卑鄙的魔鬼们[指教士]去讲什么什一税吧……他们听起来却像是比夜莺最精美的歌声还要悦耳!” (75)

以上所有这些人就组成了当时保守主义的社会基础,形成所谓“国王与教会派”。与激进主义的社会基础相比,保守主义甚至更强大。在这种情况下,面对法国革命的威胁和国内激进运动的增长势头,托利党政府急速右转,拒绝进行任何变革。小皮特忘记了他在18世纪80年代也提倡过有限度的改革,而开始指责要求改革的人并非真心想改革,而是想“推翻整个现存的政府制度……一切的一切都会在一次轻举妄动中丢失殆尽”。柏克则说在议会中支持改革的辉格党与“一帮闻所未闻的坏透了的法国式叛贼和弑君者”同流合污。 (76) 从1792年秋冬起,政府对激进运动大加挞伐,最后把这次运动镇压了下去。

保守派的反扑有多种形式,首先是“反宣传”。当时,《人权论》深入人心,激进主义声势浩大,成千上万的传单、书籍、小册子到处流传,宣传激进主义的改革理论。政府于是也操起宣传的工具,与激进派争夺群众。借执政之便利,托利党政府筹拨资金,调动人力,组织御用文人炮制大量宣传品,广为散发,制造舆论,使用“以数量对质量”的战术,在宣传品的数量上压倒激进派。所有这些宣传品都操同一个调子,即宣传英国制度完美无缺,以及对国王对政府的绝对忠诚与服从。有一首叫作“宪政诗”的打油诗这样说:

为什么要让潘恩的朋友,

为他吹捧胡说乱吼;

英格兰人的忠诚气质,

我们定要保存永久。

让忠诚的国民齐声高唱,

我们的宪政地久天长;

我们不要什么革命,

英国自有明主贤王。

教会在这种宣传中起重要作用。国教利用官办教会的有利身份,向教徒散布不满现实即是反对上帝的观点。激进派在国教教士口中变成了既反国王又反宗教的恶魔,若不加以诛除,天下就不得安宁。伍德沃德牧师在其日记中就记载过他曾奉教会之命,在公共斋戒日宣读祈祷文,诅咒激进派。苏格兰教士大会则作出决议说:“假如图谋不轨的人想通过宣讲什么人民的尊严和主权来把我国居民诱向骚动和叛乱……教士们难道不应向他们说明上帝的可畏吗?” (77) 教会公开站出来为现存秩序说话,这无疑对愚昧的民众有举足轻重的影响。

当然更厉害的是有关切身利益的宣传。对有产者来说,保守派最得力的武器是以财产的丧失相威胁,来诋毁激进派的政治主张。著名的农学家阿瑟·扬(Arthur Young)在其《法国之覆、英国之鉴》中,让农场主们想象这样一幅可怕的图景:

……他们的雇工、仆人和靠他们用济贫税养活的穷光蛋们都拿起武器,用某种方式编成队伍,占领教区会议室,然后不仅投票决定抽税,而且决定把这笔钱用来私分;规定农场主们一切产品的牌价该是多少;该给仆人多少钱,雇工给多少——我请问:在这样一种政治制度下,那些现在还算安康自得的人们的口袋中,还会有保障地留下一个先令么? (78)

这种宣传对稍有一点财产的人都十分奏效。法国革命政府驻英国公使曾汇报说:“英国人的态度在一个月的时间里全变了,仅仅因为害怕动乱会危及财产,他们就从羡慕我们到憎恨我们,从热爱自由到狂热地服从奴役。” (79) 随着法国革命的深入和英国人民运动的壮大,有产者纷纷脱离运动。他们在“自由”和“财产”间进行选择,最后选择后者,站到了传统的捍卫者一边。

对劳动群众,政府也有一套宣传方法,他们说法国革命毁掉了国家,“自由”使杀人犯自由地抢劫,“平等”让大家平等地贫穷,因此在法国,富人变穷了,穷人则更穷,自由平等有什么好处呢?有这样一幅漫画:一个脑满肠肥的英国人,裤腰都胀破了,正在吃一大块肉,嘴里却嘀咕着说:“哦,这该死的政府,它万恶的赋税要把我们拖垮了!——他妈的,他们在把我们都弄成奴隶,还想把我们都饿死!”与他相对而坐的是个形容枯槁的法国人,他皮包骨头,衣着褴褛,正在啃草皮,嘴里却在欢呼:“啊,神圣的主啊!自由多么美好,国民公会万岁!不再有赋税,不再有奴役,人人都是自由的公民,哈哈!”这样看来,还是英国制度好,因为英国有饭吃!

保守派的第二种对策是“反组织”。激进派组织了遍布全国的政治团体,保守派也依葫芦画瓢,成立协会。结果,保王的组织建立起来,其中最重要的是约翰·里夫斯于1792年11月创立的“保卫自由和财产、反对共和派平等派协会“,俗称“反雅各宾协会”。据说,里夫斯是在政府授意下成立这个组织的,后来因此而不知得到多少好处。比如说他作为“王家印刷公署联合专利人”,每年得到4000镑赏银。他的“反雅各宾协会”完全模仿宪法知识会或伦敦通讯会的组织方式,在全国各地发展分会,短短几个月就从伦敦扩散到很小的乡村小集市。它的行动方式也学激进协会的样:开展宣传、出版小册子、召开群众大会等等。但使它独具特色的是对改革派人士进行人身迫害——殴打、抄家或捣毁他们的财产。凯斯托分会就明文规定其宗旨为“警惕并依法惩处那些力图扰乱社会治安的人,无论他们的做法是出版、散发煽动性报刊文章,还是进行非法结社和密谋……” (80)

1791年7月14日伯明翰改革派集会纪念法国革命时,当地保守势力纠集暴徒冲击会场,烧掉著名化学家普里斯特利(J. Joseph Priestley)的住宅和实验室。暴徒们接着又去攻击其他改革派人士,烧毁许多房子,殴打许多人,在伯明翰市的每一所房子上都写上“教会与国王万岁”。伯明翰暴力事件不受阻挡地蔓延了四天,从此这些受政府操纵的“国王与教会”暴徒就在全国恣意横行起来。里夫斯利用他们到处打砸抢,焚烧《人权论》和潘恩的模拟像,烧毁改革派的房屋,捣毁他们的财产,绑架参加激进活动的人,施以私刑和人身污辱。例如费尔斯沃思有一个激进派领袖被绑在龙骑兵的马鞍上,暴徒就往他脚上戳针。曼彻斯特“宪法会”领导人沃克的住宅受到包围,靠一排猛烈的枪弹才击退这伙暴徒。就连皮特的姻兄、“光荣革命纪念协会”的主席斯坦厄普都没能逃脱房屋被烧的厄运。政府对这一切都听之任之,暗中纵容,比如沃克受围时,当地警官拒绝过问;而伯明翰暴力事件后,国王声称“普里斯特利是遭殃者,我只会感到格外高兴”。 (81)

当这些措施都不足以遏制激进运动的发展时,政府就使出最后的杀手锏——公开镇压。镇压从潘恩开刀:1792年5月,政府以国王名义发布敕令,不指名地宣布《人权论》为煽动性书籍;6月以“煽动罪”对潘恩提出起诉;12月开庭审理。但此时潘恩已前往法国了(他在法国成为国民公会成员)。此后,出版商得到警告,不准刊印激进书籍;地方官发出通令,要封闭群众聚会的酒店;有些地方逐户进行忠诚宣誓,强迫人民保证不与改革派来往;更有许多人因为说了一两句话或写了一两篇文章而横遭监禁,惨受迫害。例如,萨斯伯里一个钉书工因喝酒时祝潘恩身体健康而被捕,北安普郡一个文盲贴了张传单而遭拘留。苏格兰的镇压特别严厉:27岁的律师、爱丁堡各改革协会联合会的副主席托马斯·米尔以“传播潘恩书籍”罪被判14年流放;另一个改革派著名人士托马斯·帕尔马被判7年流放。1793年12月初,苏格兰当局对在爱丁堡召开的“全英国民代表大会”采取行动,逮捕了大会秘书和伦敦通讯会两名代表。后来,这三个人全都被流放14年。读者若知道流放地点是当时刚刚发现而渺无人烟的澳大利亚荒原,被流放者远渡重洋,十有八九不得生还,这种判决的残酷性就可想而知了。被苏格兰当局流放的这五位激进派人士中后来只有一个人活着回到英国,他们是第一批民主烈士。笔者在爱丁堡时曾经见到,时至今日,在现在英国政府苏格兰事务部办公大楼旁的一个小小墓地里,仍耸立着一块高大的方尖石碑,纪念这些为民主改革而献身的人。

1794年5月,皮特政府在英格兰也采取类似行动,他们突袭了伦敦通讯会和宪法知识会,查抄了一切文件,逮捕了两会主要领导成员。接着又中止人身保护法,捕人的浪潮立刻席卷全国,有人说共发出800道搜查令。皮特亲自挂帅,主持秘密委员会调查结社活动,内阁大臣邓达斯和温德姆也参加工作。10月,政府对被捕的13人以叛国罪提出起诉。由于得到坚持改革立场的辉格党人的保护,也由于政府拿不出被捕者“叛国”的证据(仅仅提倡改革显然算不上叛国,因为小皮特也支持过改革),因此英格兰的激进领袖幸免于难,被陪审团开释了。不过,轰轰烈烈的群众运动却被压制下去,宪法知识会不复存在,中等阶级激进派从此消沉了,一直沉寂了十几年。伦敦通讯会继续活动了将近四年,最后在1798年被政府解散,1799年被议会宣布为非法。激进与保守的第一个大回合搏斗,以保守派的全面胜利而告终。

伦敦通讯会后期内部发生策略分歧,多数人以裁缝普雷斯为中心,执行一条温和路线。他们主张以读书、讨论、提高工人觉悟为主要活动方式,稳定逐渐地宣传改革,争取改革获得多数人的支持,以至最后成功。(普雷斯后来发迹,当上雇主,成了中等阶级激进派,变成功利主义的热衷信徒,不过他仍然同情工人运动,在工人运动史上有一席之地。)少数人日益热衷于革命的密谋活动,与“联合爱尔兰人”“联合英格兰人”等地下组织日益接近,希望用革命的暴力推翻政府,一举改变现存制度。这些人是激进主义中的暴力派,明显偏离了英国激进主义的传统主流。但在保守主义日趋反动、堵住一切合法变革的可能性时,革命倾向的产生是必然的。如果说在保守主义中反动的倾向日益加重,那么在激进主义中革命的倾向也就有可能占上风。在这种情况下,保守主义与激进主义就毫无融合的余地了,问题就只能靠冲突来解决,英国式道路也就不可能形成。

这种趋势在19世纪初并非不可能。当初,英国正与拿破仑帝国作殊死战斗,国内外都面临严峻形势。政府实行高压政策,1799年通过的反结社法一直实施到1824年,在这项法律约束下,一切群众性结社团体都属非法,激进主义失去了合法活动的组织基础。最著名的激进运动领导人都受到迫害,大批人被捕,许多人流亡。中上层改革派人士沉默了,群众运动销声匿迹,最激烈的激进分子则转入地下,组成革命的密谋小团体。这时,激进主义的大旗完全由工人阶级扛起来,手工工人是19世纪最初二十年激进主义的主力军。

这一时期全国出现了许多秘密结社。它们聚无影,散无形,组织坚固,行动机密,领导核心隐藏在幕后,秘密地指导群众的行动。有一个叫做“黑灯照”的秘密组织曾在约克郡西区一带极负盛名。1802年8月利兹市市长向郡守菲茨威廉报告说:这个组织在“上星期五晚上大约午夜时分,距离利兹约六英里、伯斯托尔两英里,远离一切交通要道的一段荒路或峡谷中召开了一次会议。……其首领提出的议题是‘取消一切赋税,充分享有他们的权利’,这也是把他们连接在一起的纽带”。这些组织的活动十分隐秘,比如诺丁汉郡半公开的针织工会会徽上刻写的箴言是:“Taisez Vous(保持沉默)。”另一个工人组织的箴言是:“在你们找到鬼的地方,我们能见到人。”为了保护成员的安全,它们有严格的纪律,并往往带有浓厚的神秘色彩,使任何人一旦参加进去,就感到生活在神秘的气氛中,不敢泄漏组织的机密。许多组织在举行入会仪式时,必须在死神像前举手宣誓:“神明作证,我庄严宣誓:无论是希望、惧怕、酬赏、惩罚,还是死亡本身,都不能使我直接或间接地说出与本会有关的任何情况……” (82) 1802年,前伦敦通讯会后期领导人德斯帕德上校被捕,政府指控他组织密谋活动,阴谋推翻政府。在他被捕前,他出入往返于伦敦的低级酒吧,与大批的工人与士兵会商交谈,政府说,他是在试图组织一支革命军,策划兵变,准备发动革命。审判时,德斯帕德始终一言不发;当他登上绞刑架时,他说:“我知道,由于我敌视政府那些血腥、残酷、强制而又非法的手段,政府已决意拿我开刀……公民们,祝你们健康、幸福、昌盛。虽说我不能活着体验那神圣的变化带来的幸福,然而请相信,公民们,那一天终会到来,而且会很快到来,那时自由的光荣业绩将凯旋而归……” (83) 卷入德斯帕德事件、后来又幸存下来的人,有许多是伦敦通讯会的前会员,其中有一些又出现在日后的激进主义运动中。正是这些人,把法国大革命时期的激进主义传统带进了19世纪。

许多秘密团体原先是半公开的工人经济组织,如共济会、互助会等。18世纪90年代激进派被打垮后,逐渐向其渗透,给它们加上政治色彩。在19世纪初,它们的公开活动往往表现出强烈的经济斗争性质,比如年成不好时组织群众反饥饿,劳资冲突时领导工人罢工等等。这种经济斗争与幕后的政治色彩相结合,便成为19世纪初工人激进主义的特色,最终,发展为1811—1812年的卢德运动。这次运动的许多细节至今还隐藏在神秘之中,不肯露出真面目。我们只知道,运动的地方性很强,从未发生过全国性行动;但其组织性之强、活动方式之相似、步调之一致,好像存在着统一领导,至少是地区性的联合领导。参加运动的人昼归夜出,在茫茫月色中,几十个人乃至数百人,头戴假面具,手执棍棒武器,突然出现在某村某镇,专与欺压工人最甚的老板作对,捣毁他们的设备,破坏违反行业生产规定的机器;对严格遵守行业规定的厂商和织机,又严加保护。行动完毕,一声令下就悄悄散去。这些都说明卢德运动是相当有组织的行动,它和秘密结社有许多相似之处。

卢德派和秘密结社的关系可从他们的誓词看出来。有一份卢德派誓词说:“我,某某,于此自愿起誓:我将永远不泄露本秘密委员会任何成员的姓名,否则将受惩罚,被碰见我的第一个兄弟送回老家。我并且进一步起誓:如果出现叛徒,我将带着无尽的复仇心追踪他,哪怕他逃到天涯海角……”卢德派还有暗号和隐语,以便不同地区的卢德派彼此间辨认,有一个记载说:“你必须把右手高举过右眼,假如有另一个卢德派在场,他将把左手高举过左眼……他会说:‘你是干啥的?’回答:铁了心眼儿的——他会说:为啥?你回答:自由——然后他将和你说话,把他所知道的一切都告诉你……” (84)

卢德运动背后隐藏着激进主义的政治背景,这一点现在已越来越清楚了。有一份卢德派文件号召人民“拿起武器……打开那个蠢老头[指国王]的可憎枷锁……大家赶快起来,学习勇敢的巴黎市民的崇高榜样,他们当着三万个残暴士兵的面,把一个暴君拉下马。……四万多英雄已冲出来了,要打碎旧政府,建立新政府”。1812年3月约克郡西区曾召集过一个卢德派的代表会议,主持会议的人叫贝恩斯,是个制帽工。他自称为“唤醒人民已斗争了三十年”,他对代表们说:砸毁机器是应该的。但运动的目的不仅于此,它应“打倒嗜血的贵族”;他说:“我欢呼你们起来反对压迫者,希望它发展下去,直到世界上没有暴君为止。”同年5月,曼彻斯特各业代表大会通过决议说:“除了少数几个例外,我们名义上的议会代表……已不再是人民生命、财产和自由的忠实卫士了。……希望唯一所在,就是赶快对下院进行有效的激进改革。” (85) 这些都说明,工人激进主义这时并没有消失,它只不过隐进了工人阶级的行业斗争中去了而已。

在中等阶级方面,19世纪最初十五年中他们几乎没有什么作为,只是在1807年的一次大选中选出了两名激进议员,但这也还是在直接向威斯敏斯特的工匠们吁请帮助之后才能做到的,因为在这个选区,工匠占选民的绝大多数。不过在这十几年中,中等阶级产生了一位激进主义的重要旗手,他从保守阵营跳到激进阵营,最后与工人激进主义结下了不解之缘。由于他的宣传,激进主义很快恢复了从一开始就表现出来的强烈的合法主义倾向,而从十几年中被迫形成的秘密活动传统中跳出来。这个人,就是著名的报纸发行人威廉·科贝特(William Cobbett, 1763—1835)。

科贝特出身农民,父亲开过小酒店,他自己却从小种田,给别人当帮工。也许正因为这种经历,他的思想中始终有一种向后看的倾向,喜欢回顾那从来就不存在的田园诗时代。这使他一开始就站在保守主义一边,为英国现存制度辩护,激烈地攻击法国革命,他因此而得到政府的青睐,在陆军大臣温德姆资助下开办《政治纪事》报,为皮特政府大唱赞歌。但他从1804年开始批评政府的腐败,于是受到政府压力,他因此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彻底与政府决裂,在1806年转到激进主义这边来。1807年威斯敏斯特大选中,正是靠了他的大力宣传,再加上激进裁缝普雷斯的组织工作,工匠选民们才把两个激进候选人选进议会的。从这时起,《政治纪事》就是激进运动的主要喉舌了,在全国有巨大影响。《政治纪事》共88卷,集中反映了科贝特的思想。

科贝特的思想杂乱无章,不成体系,但有两点贯穿始终,一是抨击“腐败的旧制度”,二是追悼“快乐的英格兰”。“腐败的旧制度”是指“光荣革命”以后开始的政府依靠贿赂控制议会实行统治的做法;“快乐的英格兰”则是他想象中的田园诗式的黄金时代,在那个时代所有农民和小手工业者都过着不受剥削、靠自己劳动过日子的小康生活。这个臆想中的“快乐的英格兰”对手工工人特别有吸引力,因为正如科贝特所由之出身的那个农民阶级一样,手工工人也幻想能回到工业革命前的社会中去,去享受那不受机器竞争、“公平的劳动”能得到“公平的收入”的美好时代。因此,当科贝特在《政治纪事》上真诚地喊出“我希望看到英国的穷人像我出生时那样生活”时 (86) ,他受到热烈的欢迎。

由此可见,科贝特的思想最典型地体现了激进主义深层所隐含的一种回归倾向,即那种对美好传统的眷恋心理。在科贝特看来,在“腐败的旧制度”之前,是“快乐的英格兰”,反对“腐败的旧制度”,是为了恢复“快乐的英格兰”。因此,改革现存的坏制度,即“腐败的旧制度”,是为了回到一个更古老的好制度去,在那个制度下,人们享有充分的自由与快乐。科贝特的激进思想就是这样以回归传统为基础的:他向前走,是要走到一个重新恢复了的古典盛世去。这种理想恰好与以手工工人为社会基础的工人激进主义不谋而合,因为在手工工人看来,是万恶的机器与工厂制破坏了他们原先的幸福,他们反对自由竞争,要求恢复国家保护,他们还记得国家曾通过议会立法、实行行会保护政策;记得(比如说)伊丽莎白女王时期的劳工立法,当时,行业的手艺是严格受控制的,国家不仅干涉行业的生产与销售,同时还规定物价与工资,保障工匠的收入。当然,手工工人显然没有看到,行会的限制实际上是对工业的限制,如果真正对工业进行严格的限制,他们中大多数人也就要失去饭碗了。不过,这倒反映了英国激进主义的一个显著特点,那就是在要求变革现状时,总喜欢到传统中去寻找根据。

这样一来,科贝特如此受到工人的欢迎就不难理解了。1816年,他开始发行售价仅两便士的《政治纪事》大众版,把宣传的重点转向工人,从这时起,科贝特就与工人激进主义结上缘了,他的报纸在当时的工人激进派中广为流传。一个曾积极参加了战后年代激进运动的激进派工人班福德20年后回忆说:1815年战争结束时,全国有许多动乱,人民的不满达到极点,国内的形势如布满干柴——

这时,科贝特的文章突然权威起来了……在所有这些工业区,以及苏格兰的许许多多工业城镇中,几乎每一座村舍炉边都在读这些文章。文章的影响很快就看出来了,科贝特给读者指出受苦的真实原因——劣政;指出适当的纠正方法——议会改革,骚乱很快就很少见了 (87)

这样,一个以手工工人为主体的合法的群众性激进运动,在拿破仑战争结束后不久,就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

这次运动的兴起与卡特莱特少校分不开,这时,他已经70岁高龄了。1812年他曾经参与发起组织一个中上层改革人士的团体“汉普登俱乐部”(汉普登是英国革命前拒纳船税的英雄),由于畏惧政府镇压,到1815年,这个组织只剩下卡特莱特一个人。在这种情况下,他只好向工人激进主义求援,于是接连两次去北部工业区宣传改革。每到一处,当地激进派就组织一个汉普登俱乐部的分部,基本上都以手工工人为主体。俱乐部运动很快就蔓延到整个北部工业区。运动所提出的纲领、要求以及它的活动方式和组织形式都与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工人激进团体非常相似。据曼彻斯特附近一个工业村镇米德尔顿俱乐部的一份请愿书说:“现在请愿者们从1812年因暴乱而被处死的人[指被政府处死的卢德派]那里知道:合法的道路是向议会请愿,以解除他们的疾苦……” (88) 其合法主义倾向十分明显。显然,类似法国大革命时期群众运动大发展的局面现在又形成了,不过这一次运动声势更浩大,基础更广泛,它已不仅限于以伦敦为主,事实上运动的中心广布在全国各地的工业区。这是因为,与18世纪90年代相比,工业革命更深入了,因工业革命而生活水平受影响的劳动者也更多了,这些人都成了工人激进主义的潜在支持者。如果说,当年在北部乡村还能找到相当一批愚昧的村民为政府充当“国王与教会派”打手,那么到1816年,经过十几年的秘密结社和暴风骤雨般的卢德运动,原先的“国王与教会派”现在也站到激进主义这一边来了。于是,保守主义面临着自法国大革命以来最严重的挑战。

保守主义仍然以托利党为载体。这个党从法国大革命时期起,就抗拒一切变革,实际上背离英国保守主义的正统路线。1806年小皮特死去,继承他的人全都是死心塌地的皮特派,除忠心执行小皮特的内外政策和处处模仿小皮特的做法外,别无任何特色。在政治上,这些人都是平庸之辈,只知维护现有的一切,不许作出丝毫的更改;在理论上,他们更是无所建树,整整几十年找不到一个略有才能的保守主义理论家。他们对付激进主义的办法,就是一味使用暴力,完全依赖镇压手段。他们在19世纪最初几年追踪搜捕地下组织,事实上并没有取得很大成果;他们对卢德运动残暴镇压,将破坏机器定为死罪,处死了一大批卢德派;到拿破仑战争结束后,他们更以一纸《谷物法》来保护地主阶级的私利,结果激化了国内矛盾,把更多的人推到激进主义的怀抱中去。 (89) 在这种背景下,激进主义与保守主义基本上不是在理论上发生冲突,而是在实力与现实政治中尖锐对峙。

战争结束后迅速发展的群众运动基本上是一次合法主义的请愿运动,各地汉普登俱乐部组织各种集会,征集群众签名。在运动高潮中,各地共提交527份请愿书,签名总数据说达60万~100万。1817年1月,各地俱乐部派代表云集伦敦,召开全国代表大会。在会上,工人代表否定了中等阶级提出的房产选举权的主张,通过男子普选和年度议会的政治纲领。十分明显,在这次运动中,工人激进主义占了上风。政府对各地的请愿一概不予理睬,议会以种种理由退回请愿书,借口大多是请愿书文句粗陋,“不合议会体例”。政府的这种态度自然为更激烈的激进派别提供了活动的土壤,而政府却也巴不得惹出几件事情来,以便为大规模的镇压找到借口。战后政治斗争就是在这样一种复杂的局面下展开的,因此有明显的特点。

如前所述,激进运动除合法主义的主流外,还有一个从几十年的密谋结社传统中发展起来的暴力派支流。他们像伦敦通讯会后期的暴力派领袖及德斯帕德上校一样,希望以革命的暴力一举推翻政府,彻底改变旧制度。这个支流在伦敦的代表是“斯彭斯博爱主义者协会”,其会员都是土地公有论者托马斯·斯彭斯(Thomas Spence)的信徒,相信人类最美好的社会应该是土地公有的农业社会主义联合体。战争结束后,正当激进主义的主流掀起了声势浩大的群众请愿高潮时,他们却在暗中策划,准备在伦敦发动起义。1816年年底,他们连续两次在伦敦矿泉地召开群众大会,并且在第二次大会上号召武装起义。但斯彭斯派的密谋活动早已在政府的监视之下,政府派密探打入其核心,不仅伪装革命,而且事实上在挑起事端,唯恐不出一点乱子。政府以这次事端为借口,迅速采取镇压行动,于1817年3月终止人身保护法,并且颁布“反煽动性集会法”,禁止一切要求改革的集会。对合法活动的镇压反而助长了暴力倾向的抬头,北部工业区盛传在近期内将爆发全国性总起义,许多地方开始收藏武器,各地区之间的串联也越来越频繁。6月9日夜,诺丁汉附近的彭特里奇村终于发生了一次以织袜工为主体的工人起义,虽说到清晨时就被军队驱散了,但它明确无误地表明暴力倾向在激进主义内部迅速抬头。

1818年,人身保护法按期恢复,政府的镇压性措施得到缓解,合法主义的群众运动却又蓬勃发展起来。工业区几乎天天都有改革派召开的群众大会出现,到1819年夏形成高潮,不久,又兴起选举“立法代理人”的活动,即各大工业中心推派代表,要求议会接纳他们列席会议。面对来势凶猛的群众运动,政府很快又作出反应:1819年8月16日,曼彻斯特市政当局对手无寸铁、前来参加选举“立法代理人”大会的好几万工人群众发动武装袭击,当场打死11人,致伤五六百人。这就是震惊英伦的“彼得卢”大屠杀,参与屠杀的有在滑铁卢打败拿破仑时立下卓越军功的第十五骠骑兵团六个连。彼得卢事件表明:面对着激进主义日益深入民心的严重局势,以保守主义为旗帜但事实上已经顽固不化的托利党政府,除了使用武力外,已经别无他法了。试比较法国大革命时期的情况吧!当时保守派还可以利用民智之不开而进行反宣传,甚至进行反组织,以“反雅各宾协会”来对付他们所谓的“雅各宾协会”。“国王与教会派”群众当真把激进派看作是恶魔,心甘情愿地受政府利用去进行“群众斗群众”。然而到拿破仑战争结束时,民心之巨变已是不可挽回了。据米德尔顿汉普登俱乐部的书记班福德回忆说:1817年他被捕时,一大群人围在屋子外面,街上的人向军队扔石头,只是由于班福德的制止才没有发生更严重的事端;当他被塞进一辆马车,在龙骑兵的押送下途经查德顿,据说是想顺道去逮捕其他人时,班福德——

劝指挥官停住车,然后回到曼彻斯特去,我向他保证那天抓不到我的任何同伴了。为了证实我的话,我指给他看查德顿高地和附近农村中有几十个人正像猎人一样在飞跑,似乎要在罗依顿附近截住马车。我说整个地区都动起来了,他所要抓的每个人都知道他要来了。他大骂一声,说他从来未见过这种事。那个骑马走在马车门旁边的龙骑兵军官评论说:他在爱尔兰曾见过类似的事,但从来没有在别的地方见过。 (90)

这真所谓是民心所向,不可阻挡,变革的潮流已经挡不住了!在这种情况下,保守主义只能面临两种选择:要么抗拒到底,不肯变革,于是只有动用武力,把职能对外的军队调来镇压国内人民,就像英国政府在1819年所做的那样;要么顺应民心,急流勇退,就像托利党在1832年最终将做的那样。二者择一,不可兼得。当变革的要求不可抗拒时,以何种方式变革,其选择权却是握在保守派手里!

1819年托利党政府以武力镇压和平集会,结果却更使民心激愤。全国各地发出一片声讨之声,“彼得卢”成为托利党永久的耻辱。就连后来的保守党首相迪斯雷利也指责他的先辈说:“像一切虚弱的人一样,他们乞灵于所谓的坚强措施,决心镇压群众。他们自以为是在模仿皮特先生,因为他们把秩序不好误以为是蛊惑民变了。” (91) 但当时的托利党政府决心干到底,他们以摄政王的名义向曼彻斯特市政当局颁布嘉奖,而且通过“六项法律”,又将大会组织者逮捕判刑。根据“六项法律”,公民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的一切自由都停止了,实际上形成了“光荣革命”以后最专横的统治体系。小皮特的继承者冥顽不化,把托利党推到了灾难的边缘。

彼得卢事件后,和平改革的路又被堵塞,激进运动的暴力翼于是再次走上前台。斯彭斯博爱主义者协会又一次承担起暴力复仇的任务,他们制定计划,周密安排,打算对内阁全体会议进行突袭,一举歼灭内阁。然而,这次他们又中了政府的圈套,报上刊登的内阁会议预告是假的,他们的核心组织中又混进了政府密探。随着“卡图街密谋”的失败,战后激进主义运动落下最后一幕,在保守主义与激进主义的第二回合大决战中,保守派靠武力镇压压住了对手。

不过这种高压政策在保守派内部也维持不下去了,托利党内出现一批人,他们看到国内矛盾激化,变革的势头越来越猛,于是想主动进行某些改革,“把群众从亨特之流和西斯尔伍德之流手中拯救出来”。 (92) 这些人围绕在坎宁、哈斯基森和皮尔周围,形成托利党自由派。他们强调小皮特执政初期的适度变革的传统,开始在他们所掌管的部门进行有限改革。19世纪20年代初期,坎宁在外交、哈斯基森在财政、皮尔在内政和司法方面实行自由化政策,包括在政治上放松控制、解除高压手段,经济上降低关税、修订《谷物法》,外交上脱离神圣同盟、支持南欧和南美洲的民族解放运动等等。这些改革明显地缓和了国内矛盾,减轻了人民群众对统治集团的怨恨。

但托利党内死硬派连这一点有限的改革也不容,他们开始排斥自由派,把他们排挤出领导岗位,甚至想方设法不让他们当选为议员。 (93) 这样,自由派想纠正党的路线、实行有限改革的尝试失败了,他们不得不退出托利党,加入辉格党。经过这次分裂,保守阵营的力量大大削弱。

在这种情况下,1830年出现了进行改革的有利局势。当时托利党再次发生分裂,最顽固地反对任何变革的极端派集团为报复威灵顿政府通过的《天主教解放法》,竟突然站到改革一边,发誓要改革“腐败的”制度,制止威灵顿的“可耻背叛”。11月,威灵顿政府倒台,维持了半个世纪的托利党统治结束了,辉格党在野五十年之后重掌政权。改革的时机成熟了。

此后十八个月,英国经历了一场惊心动魄的大搏战,这是自“光荣革命”以来最严重的一次政治斗争,它将决定英国的命运,决定英国日后的发展方式;它将决定保守主义与激进主义的生死存亡,也将决定英国的传统政治制度是保留还是消除。总之,这是一场生死攸关的政治斗争,虽说其直接的成果相对来说十分微小,但它对历史的影响早已超出彼时彼地,而远及于今日、广传于世界。

这是激进主义与保守主义的大搏斗。全国各阶层都卷入到斗争里来了。有鉴于战后群众运动失败的教训,斗争一开始就是力量的显示。由弗莱尔所代表的那个“五十年前还不需要改革”的工厂主阶级,现在风起云涌地登上政治舞台。他们以“伯明翰政治同盟”为代表,动辄就可以召开一二十万人的群众大会。这个数字是相当可观的,因为在当时全英国的总人口大约只有2500万;一个地方性的政治组织可以动员出全国人口的1%来参加它的政治集会,其号召力之大可见一斑。1830年1月,伯明翰政治同盟成立时发表宣言说:

大贵族的所有利益已经在下院得到很好的代理……工业和商业的利益却几乎全无代表!他们是国家最重要的利益所在,是国家财富与力量的源泉。相比之下他们代表不足,而和国家的累赘[指贵族]有千丝万缕联系的每一项利益,却被代表得足而又足!

因此,“改变这种状况对国家的昌盛极为重要。一般来说,下院中‘市镇公民’的代表应该是真正的‘市镇公民’,即经营实业、积极关心它、将其毕生的财产与幸福委托于它的人”。 (94)

这是一个有明确阶级意识的阶级的宣言。伯明翰政治同盟要求重新划分选区,让工业中心获得选区权;同时提出以财产为基础的纳税人选举权。与伯明翰政治同盟携手合作的,是伦敦的“全国政治同盟”,它是由激进裁缝普雷斯组织的,就是那个在伦敦通讯会后期担任过总委员会主席的普雷斯。到这时,他已是中等阶级激进传统的最知名的继承人了,他接受了边沁的政治遗产。1830—1832年的改革高潮中,全国出现了许许多多类似的中等阶级激进团体,它们的出现,表明整个中等阶级完全站在改革一边,这与法国大革命时期是多么鲜明的对比!

工人激进主义也提出明确的阶级纲领。1831年4月,伦敦成立了改革时期最重要的工人政治组织“工人阶级全国同盟”,它的成员全部是长期为改革事业不遗余力的工人激进派,还拥有一张影响非常大的激进报纸——《贫民卫报》,其发行量最大时达到15 000份,相比之下,资产阶级最有影响的报纸《泰晤士报》只发行10 000份。工人阶级全国同盟公开宣布它要对“有关工人阶级的权利和自由的问题加以探讨”;它在改革中的最终目标是“社会上从事生产的有用阶级中的聪明才智者有权占领下院的议席”。这表明它不仅要获得选举权,而且要选出工人议员;为此它提出四条纲领:“年度议会、成年男子选举权、无记名投票和取消议员财产资格。” (95) 这四条,若再加上平均选区和有俸议员,就构成后来宪章运动的著名“六条”。事实上,工人阶级全国同盟的领导成员全都是后来宪章运动的发起者,就连同盟中一些普通的成员,后来也都在宪章运动中崭露头角,比如宪章运动后期重要领袖哈尼(George Julian Harney),就曾在《贫民卫报》发行人的店铺里当过小伙计。

这个时候,工会运动也已成燎原之势蓬勃发展,1824年由于普雷斯等人的活动。议会废除了《结社法》,工人结社迅速兴起,到1830年已形成全国性的四大工会。工会虽说多数并不卷入政治斗争,但在改革中也明确表示站在改革这一边。比如1831年3月辉格党提出议会改革方案后,纺织工人工会的《人民之声报》一方面批评它“没有一项条文……是为工人利益制定的”,一方面又肯定它是一大进步:“假如法案不夭折……通向其他更有用的改革的路就筑起了。” (96) 很清楚,它把辉格党的改革方案看作是彻底改革的第一步。

在1830—1832年的改革高潮中,中等阶级提出的是财产选举权,工人阶级提出的是男子普选权,正如他们在英国革命中的先辈们一样,激进主义的这两个分支在选举权问题上发生分歧。辉格党的改革方案正是满足前一个分支的基本要求,而坚决否定后一个分支的基本目标。根据辉格党政府对改革法起草委员会的指示,改革应该“大到足以满足公众的舆论,为抵御进一步改革提供可靠保证,但又必须以财产为基础,以现有选举权和地域分划为基础,这样才不致冒破坏(现存)政府形式的风险”。 (97) 出于这种动机,辉格党改革方案规定了10镑房产选举权,这可以使中等阶级的多数获得选举权,同时又把全体工人阶级排除在外。法案还对一百多个议席进行重新分配,其中相当一部分给了大中型工业城市。细细看来,这个方案很有特色,它是对激进主义的大幅度让步,在某种程度上甚至是对激进原则(至少是中等阶级激进原则)的明确承认;但另一方面它又不是激进主义的完全胜利,它明确划出一条界限,把这条界限当作是新的防守阵地;同时,它又以保存现有的政府形式为原则,不让政体受到彻底破坏。这是一个既大幅度变革又守住某种传统的方案,一方面它把民主的因素引进了贵族政体,打破了贵族对政权的垄断;另一方面它又要保住“现存政府的形式”。就其实质说,它既激进又保守:激进是因为它引进了新的统治阶级,保守是因为它保住了旧的统治阶级。就其内容说,它既保守又激进:保守是因为它抗拒作彻底的变革,激进是因为它触及了旧制度的根基。总之,这是保守与激进的融合,保守主义与激进主义应该可以在这个方案中找到吻合点。事实上,英国保守主义既承认有限变革的必要性,英国激进主义又带有潜意识的回归倾向,那么,为保守主义和激进主义找到一个可以衔接的融合点,应该是可以的;条件是,双方都不背离各自的正统轨道。

激进主义很快做到了这一点。中等阶级激进主义表示满意,因为改革法满足了它的要求。工人激进主义十分恼火,因为几十年来,当中等阶级退出战场时,只有它在坚守激进主义的阵地,而辉格党的改革法,却把它排斥在外。因此当改革法提出时,工人阶级全国同盟立刻反对。然而当事实证明就连这样一个不彻底的改革方案都受到强大阻碍、难以获胜时,工人激进主义采取了现实的立场。1832年5月14日曼彻斯特产业工人与工厂主联合召开十万人大会,会场就设在当年无情屠杀工人激进派的圣彼得广场,在这次大会上,双方达成协议:“一方承认人人有权为议会所代表,另一方则把目前的要求限于改革法,保证不提出基于更激进原则的改革建议。”几天后,《贫民卫报》也表示说:只要中等阶级把工人当作“朋友和兄弟对待”,“真心诚意地主张完整的法案,并坚持争取自由人的公正、平等和真正的权力”,“我们就将帮助他们取得自己的权利”。 (98) 正像平等派和独立派为彻底战胜国王而放下分歧,激进主义的这两个分支现在也为改革的成功携起手来。工人激进主义的这一次让步倒也不是无谓的,虽说是1832年改革后中等阶级大多数都反对进一步改革,反对给工人阶级选举权;但作为原则出现的中等阶级激进主义还是承认了普选权(边沁和密尔等),并且在1867年和1884年帮助工人取得选举权。

背离轨道的仍然是保守主义,这使第一次改革经历了长期而激烈的斗争。辉格党提出改革方案后,托利党立刻顽强抵抗。早在威灵顿下台前,他就在上院公开宣布反对任何形式的改革方案:

他不仅不准备提出任何这种性质的方案,而且愿当场宣布:就其本人而言,只要他在国家政府中担任一官半职,他就认为他的职责是当其他人提出这类方案时进行抵抗。 (99)

这就是托利党在整个改革过程中的正式态度。威灵顿不仅这样说了,而且这样做了,自从他下野做反对党起,就率领托利党对改革的意图作出顽强的抵抗。先是据守下院,在下院的每一次辩论与每一次投票中寸步不让;当下院的战役已经败定,全国的民意选举出一个改革派占绝对优势的新议会,就连改革法案中准备取消其选邑权的衰败市镇都派出支持改革的议员、准备投票取消自己的议席时,托利党又退守上院,利用他们在上院的多数否决下院已经通过的法案。由于这种情况,自辉格党政府第一次提出改革法案起,到它最后被国王批准生效,共经历一年半时间,其间法案三次提交下院,两次提交上院,连续三次被下院通过,但上院置若罔闻,加以否决。就在上院准备第二次否决改革法案时,辉格党政府要求国王加封50名支持改革的新贵族,以在数量上压倒反对改革的托利党。这是唯一可以使改革按合法的程序和平完成的办法了;结果,国王拒绝这项请求,辉格党政府总辞职,威灵顿受命筹组新政府,英国历史走到了决定命运的生死关头。

这时,改革的原则早已不只是激进主义的原则,而且是全体人民的原则了。托利党现在对抗的,已不仅是激进主义,而且是全国的民心,辉格党最初提出改革法案时,受到全国的普遍欢迎。一般老百姓都很关心法案的进展,关心法案在议会的辩论情况。据记载,城里人在吃饭时捧着饭碗到街上去打听消息,乡下人则派代表步行几十里去城里探问。当法案第一次通过下院时,它只以一票之差险胜,然而这也让改革派议员欣喜若狂了。据马考莱记载(我们在前面曾提到过他的历史著述,但他同时还是个辉格党议员):当法案通过时,改革派议员们

握手,互相拍肩膀,笑着,叫着,欢呼着走出去,来到门廊。大门刚刚打开,另一阵欢呼就应着里面的呼声而起。通向候客室的走道楼梯口挤满了人,他们一直等到凌晨四点,守候结果。我们在厚厚的两堵人墙中的一条狭巷里穿过,一路走下去一路高呼,挥帽子,直至走到露天。我要了辆有篷马车,车夫询问的第一件事就是“法案通过了吗?”“是的,一票多数。”“上帝保佑,先生!” (100)

这种民心所向已经很清楚了。因此当辉格党政府趁热打铁,解散议会,举行新的大选时,立刻就选出一个改革派议会,其中许多议员到议会来就是为投票取消他所占据的议席。而当上院否决下院的法案,改革遭受严重挫折时,全国立即出现大批自发性行动,对投票反对改革法的托利党议员大打出手,愤怒围攻。有一个反改革的贵族被群众认出来,不得不跳下马车落荒而逃,让愤怒的人群砸毁车辆;伦敦德里侯爵被人围住,多亏近卫军赶到才能脱险;达勒姆主教被围在官邸里不敢露面,埃克塞特主教官邸则不得不交给海岸警备队把守;皮尔在家里囤积军火,准备应变;威灵顿也在窗框上钉上铁条,以备围攻。西部重镇布里斯托尔因为有一个反改革议员回到城里,竟引发持续三天的民众骚乱,这个议员不得不沿着房顶逃出城去。德比、诺丁汉、莱斯特、伍斯特等地也相继发生类似骚乱。想一想法国大革命时期激进派被“国王与教会派”追打的情形吧!这种情形现在竟反了过来,而且完全是自发的!很明显,那长期走在历史前面的激进主义原则,经过几十年的艰苦奋战,已经被社会的多数所接受了。保守主义再次面临两种选择:要么顽抗,从而与整个民族对抗;要么退让,争取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找到新的位置。

托利党终于选择了后者。威灵顿组阁的消息震惊了全国,中等阶级和工人阶级两个激进派都开始谈论武装起义的可能性。下院通过决议,表示在改革问题上永不和托利党合作。十天之内,英格兰银行有将近一半的黄金储备被存户提走,以至银行代表觐见国王时警告他即将到来的经济大危机。在这种情况下,托利党退让了:国王召回辉格党政府,保证在需要的时候册封任何数量的贵族;托利党贵族退出上院,不再实行抵抗。经过18个月的激烈斗争,改革成功了,改革的道路走通了。英国没有用暴力的方式进行变革,它和平地改变了政治体制。改革取得的最大成果不在于增加了几十万选民,而在于为以后的历史开辟了道路。

如果从直接的效果看,第一次议会改革只不过增加了32万选民,使选民数从人口的2%增加到3.3%。如果说这就是民主,那显然是对民主的嘲弄。改革并没有建成民主制度,而只是引进了向民主转换的可能性。改革没有触动贵族的权力,事实上直至19世纪60年代,贵族仍然是权力的主要承担者,他们把持政府,并通过自己的亲友在下院发挥重大影响。改革事实上还帮助贵族阶级延长了寿命,若不是进行着持续的改革,英国贵族说不定还不能生存到今天。改革彻底维护了英国传统制度的各种形式。直到今天,它还和好几百年以前一样,由国王、上院和下院组成,而且看起来似乎还可以长久地维持下去。但实际上,辉格党改革的目的是达到了,因为辉格党首相格雷伯爵早在改革法制定之时就明确指出:改革是为了“把社会的中间阶层联合到上层中来,共同热爱并支持国家的制度和政府”。 (101) 从这方面说,改革似乎是保守主义的真正胜利。

然而从另一方面说,改革保住的仅仅是贵族制的躯壳,而贵族制的灵魂却慢慢地被吞噬了。这正如“光荣革命”以后,王冠的形象是保住了,王冠的内容却丧失了。改革用与“光荣革命”类似的手法实行了保守主义的激进改革,它接受了激进的原则,却以尽可能保守的方式加以执行。取消贵族制是改革的目标,而目标的实现却是一点一点完成的。从这个角度看,改革又是激进主义的实质性胜利。变化是悄悄进行的,在此后三十年里,贵族一点一点地交出了政权。先是让资产阶级主宰下院,1852年的自由贸易原则声明,是这个变化的集中表现。这以后很快出现格拉斯顿(William Ewart Gladstone)和迪斯雷利轮流执政的局面,这两人都是纯粹的资产阶级出身,他们掌权,说明工厂主最终取得了国家政权。再经过1867和1884年两次改革,工人阶级也得到选举权。到这时,贵族制已经日薄西山了,即使贵族家族靠传统的惯性仍然容易涉足政治,但民主的原则已经胜利,选举权成了“全民的”,在政治上,已经没有“特权阶级”,即使到20世纪还需要通过两次改革才能把人口中的另一半——妇女也吸收到权力结构中来,但那个时候,改革似乎已司空见惯了,人们不必为要不要改革大动肝火。英国式道路已经走稳,没有人再担心改革会彻底否定英国政体,英国人已经习惯在已有形式的框架内改变其内容,学会了在旧坛子里面装新酒。即使到20世纪初,贵族院已明显表现出不合时代潮流、阻碍民主机制的运行时,英国仍采用保留其形式而改换其内容的方法,将它改造为主要是执行最高司法权的专门机构;对其中的贵族则一概保留,只不过引进了新的原则:在一般情况下,只册封终生贵族,这就抽掉了贵族制最根本的灵魂——世袭。潘恩若九泉有灵,一定会为之欣慰的。然而他却决不会想到,实现他的激进原则的,竟会是这样一种保守的方式。如果他发现保守的方式与激进的原则在奇妙的交接点上可以相融,他是否会为之愕然呢?

这确实是一种奇妙的融合,是一种独特的变革方式。在这种方式中,变革似乎可以看作是传统自身的演进,传统并不以不变为荣,相反,它把自己看作是对新的历史条件的不断适应。如果传统能够这样看待自己,那么变革的道路就比较畅通了。英国确实找到了一条较平坦的路,它从1832年修筑起,一直延伸到现在。

这种变革方式有一个明显的特点,就是在变革中谁也不能吃掉谁。乍看之下,既没有绝对的赢者,也没有绝对的输者,激进与保守各得其所,各自显示了它们的特性。激进主义总是拼命把历史向前拉,而每达到一个目标,它自己就又跑到历史前面去了,而把已达到的目标留给保守主义去保守。因此,就在1832年改革成功后不久,新的要求又提出来了。这集中表现在《人民宪章》中,《人民宪章》直到20世纪才基本实现(事实上至今也还没有完全实现,因为每年举行一次大选在技术上几乎是不可能的)。可见自那以后,激进主义已经跑到历史前面有多远。

保守主义作为变革的制动闸,则总是把变革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内。只要它不偏离“有保留地变革”的正统轨道,它就有可能在变革中发挥作用。如前所述,激进主义从来不是统一体,它内部存在着深刻的分歧。若激进主义不能协调一致,很可能会使任何变革都无法实行。而保守主义恰恰是使激进派弥合分歧的粘合剂,由于保守主义的存在,激进主义往往容易面对现实,找到一个协调行动的共同基础。在这一点上,保守主义有助于渐进改革之路的形成,它刚好应验了葛德文的预言:“不必给得太快,不必给得太多;但是要有给我们一些东西的不断想法。”

然而从长远的观点看,激进主义仍然是赢者,因为它是历史的预言家,它走在历史前面。一切变革都是激进主义的原则的胜利,保守主义只是对这些原则加以接受。然而具有讽刺意义的是,在渐进改革这种方式中,它只让激进主义去摘取历史荣誉的桂冠,却让保守主义去接受改革的实际成果(即使是极不情愿地被迫接受也罢)。这对双方来说当然也不见得就是不公平,因为激进主义终究是立足于将来,而保守主义更加立足于现实。但这一切都必须以保守主义不背离正统轨道为前提,若保守主义不接受“有保留地变革”的原则,就不可能有双方的融合,也不可能有英国式渐进发展之路。

当然,融合是在冲突中形成的。如果我们回顾第一次议会改革的漫长历程,那就会发现它是如何艰苦,如何充满起伏与挫折。当保守主义与激进主义初起于美国革命的大辩论时,它们没有丝毫的调和余地;然而当第一次议会改革完成时,它们都接受了辉格党提出的改革方案,因为在这个方案中,既有保守主义的影子,又有激进主义的因素。当然,保守主义是无可奈何地接受它的,激进主义则满不甘心地接受了它;这种无可奈何与满不甘心的情绪恰恰体现着在激烈的冲突之后形成的融合,而1832年议会改革,就体现着这种融合所产生的英国式发展之路。保守主义因冲突而意识到变革的必要性,激进主义因冲突而接受了现实的局限性,当这种冲突在经历了许多次激烈的碰撞之后终于摸索到一个融合点时,英国式的渐进变革就发生一次。接下来,新的冲突再起,新的碰撞再生,直至摸索到新的融合点。

但英国式道路从1832年改革成功之日起就成形了。“光荣革命”时,英国用一种和平的方式完成了从专制王权向贵族政治的转换,现在也用类似的方法开始了向民主制转变的过程。万事开头难。第一次改革成功了,以后的改革就容易得多。1867年改革,其完成还经历了宪章运动十多年的奋争,再加上19世纪60年代重新兴起的群众运动;以后的几次改造,越来越成为家常便饭。政治变革对国家造成的震荡被减轻到最小,变革以比较平稳的方式进行。

保守主义与激进主义的冲突至今仍然是存在的,但它已不必像1832年改革以前那样,用你死我活的对抗形式来进行了。

到20世纪,英国的一切社会冲突,无论是宗教问题还是政治问题,无论是妇女问题还是劳工问题,都用这种冲突与融合的方法加以解决。其中之是非得失自可以另加评议,但这成了英国民族精神的一大特色。

费边社正是这种特殊方式的特殊产物,也是这种方式的集大成体现者。他们在原则上属激进阵营,声称要对资本主义进行“彻底”的改造。他们把社会主义作为目标,认为社会主义是历史的必然趋向。他们的目标可说是激进的,手段却是保守的,用他们的话来说是“迂回作战”。他们要用“迂回”的方法“消灭资本主义”,“费边社”这个名称,就充分体现了这种战略。 (102)

费边社认为:经济力量的作用是社会发展的真正动力,由于资本主义工业生产垄断程度不断提高,地方政府乃至中央政府就不得不接过越来越多的经济部门,以社会的名义加以经管,从而实行一种“不自觉的社会主义”。也就是说,他们认为资本主义内部蕴含着社会主义的必然因素。因此,“社会主义者”就应该指出这种变革的必然趋势,从而自觉地推进这种“进化”,“自然长入”“社会主义”。由此可见,在政治观点上,在历史发展的方向上,费边社属于激进主义范畴。

然而,费边社又强调变革的渐进性:

重大的、根本的变革只能是:(1) 民主主义的变革,因为只有如此,对大多数人民来说,才是可以接受的,并且才使所有的人在思想上有所准备;(2) 渐进的变革,只有如此,无论进步的速度多快,才不致引起脱节现象;(3) 被人民大众认为合乎道德的变革……这样才不致在主观上对他们来说是败坏道德的;(4) 合乎宪法与和平的变革。 (103)

由此可以看出,费边社坚信变革只有在民意充分表达、多数群众都认识到变革的必要性时才能进行。他们反对革命式突变,因为按照韦伯夫妇(Sidney James Webb和Beatrice Webb)的说法,在这种变革中,“不只是旧秩序的弊病,而且连同它的物质的、知识的和道德的成就,都将丧失殆尽。” (104) 这种审慎的变革观,与其说是激进主义的,毋宁说是保守主义的。在费边主义者身上,我们竟能同时看到激进与保守的影子:他们的原则是激进的,但变革的方式是保守的。这正是英国式道路在知识分子精神世界的绝妙体现!

韦伯夫妇的《工业民主》为“社会主义”的实现设计了一条英国式道路。这是一部通过研究工会问题阐述费边主义理论的巨著。作者认为,工会具有执行社会主义转化任务的天然因素,它的最好组织形式是“代表制”。代表制培养了工人群众的民主意识,是培养他们参政能力的预备学校。因为一旦工人群众真正参政了,他们就不得不推举出专职的工人代表去参加议会的活动,也就是说,由工会议会党团来代表整个工人阶级。按代表制原则组织起来的工会,就是为此而做准备。不难看出,这是为以后的工党政治设计的蓝图。他们设想用工人议员来占领议会,然后靠议会来实现“社会主义”。韦伯夫妇提出保护工人利益的最好方法是采取“制定法律的方式”,这实际上就为未来的工人议会党团规定了行为规范。 (105) 很明显,在他们看来,英国的“社会主义道路”应该是这样的:工人阶级组织成政党,在现存国家的结构内争取“社会主义”变革。费边社显然决意走英国式的发展道路:保留现有体制的形式,但抽换其中的内容。费边社把这称作是“渐进”与“渗透”,他们要让“社会主义”渗透到资本主义的每一层面。

总之,费边社的理论当然不是马克思主义的,费边社的实践也不可能触动资本主义的根基;但这种“社会主义”正是英国文化的典型体现,反映了后来的工党政府的理念。

以此来观察现代英国,就不难理解20世纪初工党的历史了。工党事实上是费边主义在政治实践上的具体表现,费边主义是工党的理论灵魂。20世纪的激进与保守之争主要表现在费边社会主义与自由资本主义的冲突上,冲突的结果是“福利国家”这个制度既保留了资本主义的精神,又引进了“社会主义”的愿望。20世纪与19世纪的发展在内容上虽然不同,但在方式上是一致的。

这就是英国式发展道路——渐进改革之路。“光荣革命”以后的300多年,英国极少有大起大落、波澜壮阔的历史场面。人们看到的只是逐步的变革、前进。这表明,渐进改革已不仅是英国民族取得变革与进步的一种方式,而且成了人们头脑中根深蒂固的价值取向。它是英国文化模式的一个组成部分;无论外人对这种方式评价如何,其优劣得失如何,它却是道道地地的英国的。

英国发展方式是英国社会文化的一大特色。

(1) 休·塞西尔著《保守主义》,中文版(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3—4页、5—6页、9页。

(2) 《人民的英国史》第314页,着重号为引者所加。

(3) 克拉伦登勋爵著《大叛乱史》(牛津克拉伦登出版社,1958年版),第一前言,第29、30—31页。

(4) 《大叛乱史》第六卷,第204页。

(5) 詹姆士二世是查理二世的弟弟,天主教徒。17世纪70年代后期,围绕他是否有权继承王位的问题议会发生分歧,产生了辉格和托利两党。

(6) 布莱克斯通著《英国法律评注》,见《英国史文件集》第十卷(伦敦,1969年版),第89页。

(7) H.T.狄金森(H. T. Dickinson)著《自由与财产》(伦敦,1979年版),第273页;哈罗德·拉斯基(Harold J. Laski)著《英国政治思想,从洛克到边沁》(纽约与伦敦,1920年版),第138页。

(8) 《自由与财产》,第52、178页。

(9) 约翰·坎农(John Cannon)著《议会改革》(剑桥大学出版社,1973年版),第155页。

(10) 《议会改革》,第118页。

(11) 理查德·普赖斯著《论热爱我们的国家》,载H.T.狄金森选编《18世纪政治文献集》(伦敦,1974年版),第175页。

(12) 爱德蒙·柏克著《法国革命感想录》(英国企鹅出版社,1987版),第105—106、111、117、119页。着重号为引者所加。

(13) 埃德蒙·柏克著《下院代表制度改革》(伦敦,1782年版),第146页,着重号为引者所加。

(14) 《保守主义》,第31页。

(15) 《保守主义》,第40—41页。

(16) 温斯顿·丘吉尔著《英语国家史略》,中文版下卷(新华出版社,1985年版),第252页。

(17) 《英语国家史略》,第199页。

(18) 威廉·皮特1782年5月7日在下院的发言,载《英国史文件集》第十卷,第223页。

(19) 基思·G.费林(Keith Grahame Feiling)著《第二托利党》(伦敦,1959年版),第173页;塔塔里诺娃著《英国史纲》,中文版(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2年版),第360页。

(20) 《英语国家史略》下卷,第231—232页。

(21) 亨利·佩林(Henry Pelling)著《丘吉尔传》,中文版(东方出版社,1988年版),第301页。

(22) 《英国史文件集》第十二卷(上)(伦敦,1956年版),第128—129页。

(23) 诺曼·加什(Norman Gash)著《皮尔时代》(1968年版)第39页;同作者著《皮尔传》(伦敦,1976年版),第157页。

(24) 1815年议会通过《谷物法》以限制粮食进口,人为地提高粮食价格而保护地主阶级的利益,同时又损害了其他一切社会阶级。1846年议会废除《谷物法》,标志着工业资产阶级开始主宰国家政治。

(25) 1867年7月15日迪斯雷利在下院发言,载《英国史文件集》第十二卷(上),第177、179页。迪斯雷利所说的1832年以前的“工人阶级选举权”,是指当时有一些穷苦人可以参加市镇选举,后来被1832年改革所取消。

(26) 莫尼佩尼(W. F. Monypenny)和布克勒(G. E. Buckle)著《迪斯雷利传》(伦敦,1929年版),第709页。

(27) T.F.林赛(T. F. Lindsay)与M.哈林顿(Michael Harrington)合著《英国保守党》中译本,第18页。着重号为引者所加。

(28) 雷克斯·波普(Rex Pope)、艾伦·普拉特(Alan Prat)和伯纳德·霍伊尔(Bernard Hoyle)合编《英国社会福利,1885—1985》(伦敦,1986年版),第241—243页。

(29) 艾伦·斯凯德(Alan Sked)和克里斯·库克(Chris Cook)著《战后英国》(英国企鹅出版社,1986年版),第329页。

(30) 《战后英国》,第330页。

(31) 《建议要点》(1647年),载塞缪尔·R.加德纳(Samuel Rawson Gardiner)编《清教革命宪政文献选》(牛津克拉伦登出版社,1951年版),第316—326页。

(32) 克里斯托弗·希尔及爱德蒙·德尔(Edmund Dell)编《昔时义举——英国革命文献节选》(纽约,1969年版),第353页。

(33) 1649年3月17日下院立法;1653年《政府约法》;载艾伦·G.R.史密斯(Alan G. R. Smith)著《一个民族国家的兴起》(纽约,1987年版)附录,第408页。

(34) 《昔时义举》,第353—354页。

(35) “数千公民……致下院书”(1646年),载安德鲁·夏普(Andrew Sharp)编《1641—1649年英国内战中的政治思想》(纽约,1983年版)第182页;《人民公约》(1647年),载威廉·L.萨克斯(William L. Sachs)编《形成中的英国历史》第一卷(纽约,1967年版)第267页。着重号为引者所加。

(36) 《1641—1649年英国内战中的政治思想》,第181、185页。

(37) 《温斯坦莱文选》(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109页。

(38) 《昔时义举》,第355、358页。

(39) 坎农著《议会改革》,第7页;《昔时义举》,第358页。

(40) “激进主义与其说是一种行动计划,不如说是一种心理状态或多种思想的松散组合”,20世纪历史学家对激进主义下这样的定义。参见爱德华·罗伊尔(Edward Royle)和詹姆斯·沃尔温(James Walvin)合著《英国的激进派和改革派》(肯塔基大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9页。

(41) 普赖斯:《论热爱我们的国家》,载《18世纪政治文献集》,第171—173页。着重号为原文所有。

(42) 托马斯·潘恩著《人权论》,见《潘恩选集》(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15—116页。着重号为原文所有,下同。

(43) 《人权论》,《潘恩选集》,第119、140页。

(44) 《人权论》,《潘恩选集》,第203、211、237、263、283、289、294、330、311页。

(45) 《人权论》,《潘恩选集》,第139页。

(46) 《人权论》,《潘恩选集》,第195—196、236—237页。着重号为引者所加。

(47) 《人权论》,《潘恩选集》,第243—246页。

(48) 潘恩著《论政府的首要原则》(1795年),载菲利普·方纳(Phillip Foner)编《潘恩全集》(纽约,1945年版),第577—581页。

(49) 威廉·葛德文著《政治正义论》,中文版(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11、146、394、608、610、638页。着重号为引者所加,下同。

(50) 威廉·葛德文著《政治正义论》,中文版(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65页。

(51) 杰里米·边沁著《边沁政治思想》(伦敦,1973年版),第320页。

(52) 杰里米·边沁著《道德与立法的原理》(伦敦,1789年版),第4页。

(53) C.F.亚当斯(Charles Francis Adams)编《约翰·昆西·亚当斯回忆录》第三卷,第539页。

(54) 《人民宪章》此外还多两项要求,即取消议员的财产资格限制和议员领取薪俸。

(55) 阿萨·布里格斯:“托马斯·阿特伍德和伯明翰政治同盟的经济背景”,载《剑桥历史杂志》第九卷,第194页。

(56) 阿尔弗雷德·普卢默著《布朗台尔·奥布莱恩政治传记》(伦敦,1971年版),第177页。

(57) 约翰·密尔著《代议制政府》,中文版(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36、43、44、45、56、101、125页。

(58) 约翰·密尔:《论议会改革》(1859),载罗伯特·艾克尔歇尔(Robert Eccleshall)编《英国自由主义》(纽约,1986年版),第163—164页。

(59) 《代议制政府》,第129、132、143页。

(60) J.斯蒂芬·沃森(J. Steven Watson)著《乔治三世时期》(牛津大学出版社,1960年版),第99—100页;狄金森著《自由与财产》,第211页。

(61) 《劳埃德晚报》(1766年1月24日),载《英国史文件集》第十卷,第756页。

(62) 约翰·卡特莱特(John Cartwright)少校语。载G.D.H.科尔和A.W.菲尔森(A. W. Filson)合编《英国工人阶级的运动》(伦敦,1951年版),第31页。

(63) 《自由与财产》,第199、282页。

(64) 《自由与财产》,第311页;《英国史文件集》第十卷,第91、226页;亚当·斯密著《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文版下卷(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277页。

(65) 《18世纪政治文献集》,第156页;《英国工人阶级的运动》,第31页。

(66) 《英国工人阶级的运动》,第39页。

(67) E.P.汤普森(E. P. Thompson)著《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英国企鹅出版社,1979年版),第117页。

(68) 载雷金纳德·雷诺兹(Reginald Reynolds)编《英国的小册子作家》第二卷(伦敦,1951年版),第20—26页。

(69) H.T.狄金森著《18世纪末英格兰东北地区的激进政治》(达勒姆市,1979年版),第16页。

(70) 《托马斯·哈迪审判录》(伦敦,1794年版)第一卷,第218页。哈迪(Thomas Hardy,1752—1832)是伦敦通讯会的第一任书记,职业是鞋匠。

(71) 大英图书馆馆藏附加手稿第27814号,第1、38帧。

(72) 《英国工人阶级的运动》,第53页。

(73) C.布鲁因·安德鲁斯(C. Bruin Andrews)校编《托林顿日记》(伦敦,1954年缩编版),第492—494页。

(74) 约翰·贝雷斯福德(John Beresford)校编《一个乡村牧师的日记》(牛津大学出版社,1956年版),第232、303、401、423—424、427页。

(75) 格温·A.威廉斯(Gwyn Alfred Williams)著《英国的工匠与法国的无套裤汉》(伦敦,1968年版),第58—59页。

(76) 坎农著《议会改革》,第122页。

(77) 费林著《第二托利党》,第201页。

(78) 载阿尔弗雷德·科班(Alfred Cobban)选编《关于法国大革命的辩论》(伦敦,1950年版),第403页。

(79) 《一个乡村牧师的日记》,第429—430页注。

(80) 汤普森著《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第123页。

(81) 转引自G.D.H.科尔和R.波斯特盖特(Raymond Postgate)著《英国人民》(纽约,1947年版),第129页。

(82) 《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第520、556、557页。

(83) 《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第528页。

(84) 《英国史文件集》第十一卷(伦敦,1959年版),第534—535页。

(85) W.B.克伦普(W. B. Crump)编《利兹毛织工业》(利兹,1931年版),第229页;弗兰克·皮尔(Frank Peel)著《卢德派、宪章派和拔活塞者的起义》(伦敦,1880年版),第55页;约翰·丁威迪(John Dinwiddy):《北方各郡的卢德运动与政治》,载《社会史》杂志第四卷第1期(1979年),第46—47页。着重号为引者所加。

(86) 乔治·斯佩特(George Spater)著《穷人之友威廉·科贝特》(剑桥大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191页。

(87) 塞缪尔·班福德(Samuel Bamford)著《一个激进派的一生》(1844年,纽约,1967年新版)第一卷,第7页。着重号为引者所加。

(88) 《议会改革》,第172页。

(89) 1815年地主阶级控制的议会通过《谷物法》,人为地抬高国内谷物价格,保护地主阶级利益。这不仅使工人阶级深受其害,也使大批工商业资产阶级十分不满,从而意识到议会改革的必要性。

(90) 《一个激进派的一生》第一卷,第83—84页。

(91) R.J.怀特(R. J. White)著《从滑铁卢到彼得卢》(伦敦,1963年版),第86页。

(92) 小皮特生前好友威尔伯福斯语,见《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第779页。亨特是彼得卢大会主要演讲人,西斯尔伍德是“卡图街密谋”的首领。

(93) 例如1826年陆军大臣帕默斯顿(Henry John Temple Palmerston)受托利党死硬派排挤差一点失去稳坐了14年的剑桥大学议席席位,于是他不得不“投靠我的政敌辉格党,取得支持,以反抗我的朋友托利党”。见帕默斯顿“自传”,载亨利·L.布尔沃(Henry L. Bulwer)爵士著《帕默斯顿子爵生平,附其日记及通信选》(菜比锡,1871年版),第147页。帕默斯顿在19世纪50年代成为辉格党政府首相,在中国史书上译“巴麦尊”。

(94) 《英国工人阶级的运动》,第226—227页。

(95) 大不列颠图书馆馆藏附加手稿第27822号,第37帧。

(96) 迈克尔·布罗克(Michael Brock)著《大改革法》(伦敦,1973年版),第168页。

(97) 查尔斯·斯图尔特·帕克(Charles Stuart Parker)编著《詹姆斯·格雷厄姆生平及书信》(伦敦,1907年版),第120页。格雷厄姆(James Graham)是改革法起草委员会的成员。

(98) 《大改革法》,第295页;《贫民卫报》1832年5月19日。

(99) 威灵顿1830年11月2日在上院发言,载E.P.切尼(Edward Potts Cheyney)编《英国史阅读材料》(波士顿,1908年版),第680页。着重号为引者所加。

(100) 马考莱1831年3月30日致弗郎西斯·埃利斯信,载欧内斯特·里斯(Ernest Rhys)编《政治自由的成长》(伦敦,无出版年月),第223—224页。

(101) 《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第899页。

(102) 费边是古罗马将军,在与迦太基统帅汉尼拔作战时力主迂回作战。

(103) 萧伯纳等主编《费边论丛》,中文版(北京,1958年版),第87页。

(104) 韦伯夫妇著《资本主义文明的衰亡》,中文版(上海,1959年版),第1页。

(105) 参见韦伯夫妇著《工业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