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职业生涯

(1) 第六章 职业生涯

至少从两层意思上说,上海高等妓女有自己的“职业生涯”。首先,高等妓女是场面上的人,有关其行踪的故事通过大众阅读的各类刊物书籍广为流传。有时妓女的故事用比较长的传记、事略的形式写出来,通过指南书和其他有关名妓的文集杂录一印再印。另一些故事则比较零散,稍纵即逝,如指南书中有精练的秘闻逸事录,公布谁同谁暗中相好、谁同谁争论等等事情;而实际生活中一天天发生的变化(如来了新的狎客,某妓转了妓院或去了另一城市等)则有《晶报》一类的小报在闲话栏目中予以报道。有些故事不讲单个女人,而以群论,例如20世纪的头20年中,选名妓、开“花榜”的典礼多次举行,引起广泛关注;又如有关妓女政治组织的报道,尽管只是昙花一现,它们所关心的都是国家大事。

这些故事如同所有的历史印迹,也有两种指向。一方面它们提供了妓女所经历的事情,从中可收集到记叙“生活与时代”的元素。另一方面,它们也将注意力引回到注视妓女和记录妓女生活者的眼光,此人往往是满腹经纶的男性,而这些故事让我们从局部窥视全图,看到了那个享受妓女的服务、消费妓女的形象的社群所关心和感到愉悦的事情。妓女的故事穿越文字体裁的界限,在20世纪初期的小报、指南书和小说中传播;在这个过程中,妓女的故事成了使广泛的都市读者群体得以显形的媒介。

说妓女有“职业生涯”还有一层意思。她们作为妓女的人生旅程既有重叠亦有变化:她们经历过唱曲的雏妓、走红的艺人、受人聘用、被有势力的男人或有野心的老鸨包养、当红粉知己、当小妾、离了婚而重新在社交界出头露面、 (2) 当小业主、当老鸨、成为年长老前辈、成了可怜的丑老太婆等种种阶段。并非个个妓女都经历过以上每个阶段,更何况我们所了解的妓女“生涯”的这一面不可能超出报道的通用类别。例如,人老珠黄、走下坡路、失去容颜、失去爱情、失去客人的妓女,是十分强有力的文学比喻,但它未必和妓女对自己人生历程的理解有多大关系。

我们怀着了解从前娼妓的生活的愿望,但在所能得到的历史资料中却面对着空白,最令人烦恼的是资料中几乎缄口不提妓女的行经、避孕、怀孕、生育和育儿。因为孩子的出生成为可以说三道四的闲话,所以我们知道高等妓女是有孩子的。因为男作家断断续续地写过年纪大的妓女,其中不少依靠自己亲生或领养的子女生活,所以我们知道这类关系一直存在。但这几乎就是我们的全部知识。凡是提到避孕,也说那是压迫妓女的手段,后来的改革者和革命者也利用避孕问题说明恶老鸨的高压和控制。尽管资料中的故事有扭曲有偏颇,但是,如果认定人们现在所讲的生育权利、母子之情或女性的能动性与反抗性,也同样在20世纪初的妓女中通行,却无异于强行移植话语的暴行。(假如森林中有一棵树倒下,当时无人以日后可以使用的方式将此记录下来,那么絮絮叨叨地谈论树倒下时发出的声响之音质是不明智的。我们可能出于女权主义的义愤,对男性编撰的妇女生活记录之疏漏表示大为不满;但在发怒之前,我们应该想到,当今后有人查阅具体的历史资料时,我们本人现有的子女也许大多会体现为我们的履历表中未作解释的空当。)本章的最后一节将谈到妓女职业生涯中的生产和育儿的情况,尽管在这方面只有些许稀疏散落的印迹,探讨起来有些底气不足;相比之下,妓女的争风吃醋、风流的事、相互的联谊抱团和组织政治团体等方面,留下来的信息则丰富得多。

好女人、坏女人、死女人

通俗故事中写的高等妓女大体分为两大类:坏女人和好女人。熟悉“贞女还是婊子”说法的读者可能会感到吃惊,为何建构女性行为的二分法竟会包含在娼妓故事之内。其实这种包容性原非只此一家,西方的故事中也常表现妓女“有一颗高贵的心”。但是,具体到妓女个人,情况千变万化,有丰富的材料可以组成许多不同的类别,因此最终说来,令人惊异的并不是故事表现了上述两个主题之中的一个,而是作者们竟然只局限在两种可能性之内。在当代读者看来,对可供选择的类别作限定, (3) 其本身所需要的是对“事实”的强行阐释。例如,“坏女人”被表现为几乎生下来就具有淫荡的本性,哪怕其幼年生活就已充满变故,如7岁遭奸污、8岁被卖作童养媳、10岁就(在婆婆的监管下)卖性。“坏女人”虽然偶尔也有英勇之举,但她们的身上通常有讨厌的毛病,如脾气坏,花样多,贪心,水性杨花。“好女人”则相反,她们几乎总是知书识礼,有教养,矜持,文静,孝顺。妓女的传记事略并不以妍媸取人,好坏女人中各有貌美与不美者。然而美貌的“坏女人”滥用好相貌,因此反而面目可憎,令人反感;而“好女人”的平实相貌倒是反映出其朴实正派、恪守节操的内心。这些故事中极少有性格复杂矛盾的妓女,相反,女人无论经历过多少人生曲折,读上去都只是在一路展示其“坏的”或“好的”品格罢了。因此,所谓传记在任何意义上都不是生平的全面记录,而只是一连串的趣事秘闻而已,意在表现和评定妓女的品性。

资料中有一小部分故事的女主角因成为惊世罪行的受害人而著称。我用“死女人”作为此类故事的标题,多少有调侃的成分(并非所有的受害者都被害死了),然而“死女人”却以另一种方式表明高等妓女具有高度的可观瞻性,她们是都市中的演艺人,其生活甚至死亡都使公众感兴趣。

故事的作者们在娼妓生平“事实”中读出的具体意义给我们很大的启示,它们折射出作者本人的思虑,折射出那些决定他们之所以如此理解事件的意义范畴。正因为这些阅读理解常常显得那么牵强,它们才引起我们的注意,使我们认识到一切阐释和读义都因文化而异甚至因人而异的本质。例如,故事读出了女人的放荡不羁,但当代读者却可能看到了摧残儿童、强迫性交等等的残害形式;故事要说的是妓女如何贪财、如何会算计,但是当代读者看到的可能是其足智多谋、富有弹性甚至是反抗性。(或许我们可以说“受害与反抗”同“贞女与婊子”差不多,都是具有限定作用的两分法。)关键不在于争论所有的读义都“对”,或者一切读义都经过了建构、因而都“不对”,而是要引起我们对文化之中介作用的注意,使我们看到(过去和现在)文化的中介是怎样构筑经验、形成道德评判、制约行动或准予行动的。我还希望做另一件事。下面我将自己所能得到的对娼妓生活的两种对立读义(一种是男性作者的,一种是我本人的)摆出来,并尽可能使大家看清支撑每一种阐释的表征架构,这架构本身摇摇欲坠,留着补苴罅漏的痕迹;我希望以这样的方式提出问题,探讨妓女是怎样理解自身生活中的事件的,而这是历史记载不曾直接言说的问题。

(4) 坏女人

如前所示,“坏女人”是淫荡好色的化身,她甚至在年幼时就过早地显出浪相,直到她早该嫁作妾妇或成为鸨母的年纪还是淫乱本性毕露。最有名的“坏女人”还违背了另一条端正行为的规矩,那就是跨越了阶级界限,有时甚至是大步跨出:她们出身虽卑微可疑,后来却一跃而进入相对说来甚为尊贵的高等妓女行列。如苏媛媛系石匠之女,从小做缫丝工,外号“小菠菜”。她同工头和工厂经理都发生过关系,后来缫丝厂罢工,她就当了妓女。据说她到了40岁,每天还要同三四个男人睡觉,妓女堆里人称“老英雄”。落蓬阿金的母亲是黄浦江上撑船的寡妇,其情夫开了个花烟间,即可以抽鸦片的下等妓院。落蓬阿金诨号“五落倒”,不论是本地船夫还是打临工的男人,只要谁给她五枚铜子(一小包花生米的价钱),她就给谁。她通过花烟间的客人在一高等妓院找了份跟局大姐的工作。据说做了大姐后,以前的下等嫖客在她眼里就像“干巴的剩饭”。在清末民初这段时间里,她先后两次做了阔客的小老婆,后来又姘上一个名优。这类故事中常讲述昙花一现式的辉煌,但是老来穷困潦倒也是常见的情形。同落蓬阿金相好的戏子常对她拳脚相加,后来干脆离开了她。她人老珠黄,只好又落架当大姐。

清末时上海最负盛誉的名妓林黛玉的生平故事中,冒犯性的规矩、超越阶级的界限、因果报应等等,所有的“坏女人”主题一个不少,都出现了。有关林黛玉生平的基本事实很难确认。她大约1865年前后出生;她的老家有说是云间,有说是松江,还有说是苏州和松江交界处一个叫章练塘的小镇。据指南书中最长的一篇林黛玉传略说,其父姓陆,是个瓦工,“家计极困苦”;其母却喜好打扮,常与当地的流氓无赖厮混。黛玉生下来时取名“金宝”,父亲不认她,“谓人曰,此非我女,不知谁何之种”。传略并未提到陆发脾气是因为想要儿子,不要女儿,而是斥责林母的性乱。文中评道,“故黛玉一生秽迹,半实禀于母教”。

金宝行淫秽事据说始自其幼年。她小小年纪已经历了一连串不幸(3岁时从墙上跌下来,伤了臂膀,5岁时出天花差点死掉),7岁时据说就同一个年长其数倍的邻居阔少发生肉体关系。 (5) 传略评述道,“按稚女失身必致命,而黛玉则安然无恙”,只差明说此为林本性淫荡之明证了。8岁时林黛玉为一李姓皮匠家购去做童养媳。李家不在上海,“其妇夙工心计,得金宝为媳,候其满十岁后,即操密卖生涯”。但金宝“未几为土痞所涎视”,李家不得安宁,只好迁居他乡。不久李氏婆媳来到上海,妇人在一巨绅家做佣工。该主人家还有个女佣姓朱,平日做些贩卖人口的勾当。朱诱使金宝出走,并成为她的“钱树子”。朱又“为之延师习艺,翌年即挟以走津门”,送她进了一家妓院,该地鸨妇名气很大。金宝在此改名小金铃,作为“初出茅庐之幼妓,本难敌声望昭著之名娼”,只好“极力应酬冶客”,传略挖苦说,她的办法“厥惟以身布施一术”。她染上了梅毒,“遍身累累若杨梅”,被赶出天津的妓院,回到上海,同朱闹翻绝交。治愈后“即在海上悬榜”,自名林黛玉。林黛玉本系清朝小说《红楼梦》中那个忧郁多才的女主人公的名字,高等妓女羡之者众多。不过金宝取林黛玉作为花名,有个更为直接的理由:她倾慕上海名妓胡宝玉的为人,“思追效之”,胡宝玉起初就用过林黛玉的名字。

林黛玉不久便“名振洋场”。但她能成名靠的不是艳丽,而是听从了一位狎客的劝告。此客曰,“沪上为繁华薮,浇薄地。欲动人视听,第一须以豪奢为事。”林得梅毒痊愈后,脸上留下疤痕,眉毛也脱落了,于是学会“施浓脂以掩疤,多画柳炭以蔽眉”,乃至画出的浓眉成了她的标记。传略说,此后“逐臭夫谈北里者咸曰林黛玉林黛玉”。

不久林黛玉便开始了她最为著名的双重行动:一是“淴浴”(为还债而给人当妾,见第四章),二是同伶人相好。她先是做了纱商黄某的偏房,然两人缘分短暂。(这段故事的另一版本说,林黛玉谓黄乃“我之浴盆也!”)这年认识了京戏名优李春来和黑儿陈吉太,“无夕不与伶人狎戏。”她又开始结交南汇县令汪蘅舫,“与订白首”,汪将其安置在一所房屋内,又代她偿清累累债务。汪因公务在身,时常不在。他一走,林便招李春来与之同宿。李春来至少比林年长10岁,是上海赫赫有名的武生。 (6) 林黛玉可能在李身上寄托了最深厚的感情,但他也可能仅仅是林最著名的姘头。汪闻及此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直到有一日汪回家,见李在卧室内。据说“汪大怒,拍案曰,‘今日不治伶人,何以为人!’”李未被吓住,亦大怒。此时林黛玉十分冷静,笑对李说,汪“挟妓酗酒”的事情传出去,仕途怕也就完了。李一听恍然大悟,反而持刀威逼汪离开,说“此系余寓,汝何人敢拍余案?”(此处以及林黛玉的各种事略、秘闻中的多处都可看到事实和想象并列的情形:叙述有事实根据的细节,加上了用想象力重构出来的对话和内心思想活动,创造出逼真的感觉。)汪被吓倒,只好离去,不再找李与林的麻烦。然而林却没有放过汪。资金消耗将尽时,她干脆直奔南汇租房子,“榜其门曰‘南汇县正堂汪公馆’”,并坐着轿子招摇过市,“舆灯亦署汪衔”。汪奈何不得,为早脱干系,只好“贿以重金”。林遂返沪,不久与李春来也断绝了关系。

19世纪的最后10年中,林黛玉有一帮常客,其中有“文人墨子,达官富商”。她以八千金身价,嫁给极其富有的邱某做妾,迁居至南浔。但在这次短暂的婚姻期间,林黛玉私下将其所有不断运至上海,准备离婚。此间林还同邱的裁缝和亲戚私通。邱诱林吸食鸦片,不料她“烟瘾虽进,淫念未杀,依然不减本相”。邱十分生气,将她关押起来,后来她买通了看守,逃回上海。所有的“首饰蓄积”早被她从邱家私运来沪,此时她便“坐享所有矣”。(讲述这段故事者对邱某的所作所为明显采取中立态度,而邱本来完全可以套上烟贩子、虐待老婆的帽子。故事中的林黛玉则显得工于心计、淫荡成性,通常难以管束。)

返回上海后,林黛玉又看上了唱旦角的伶人路三宝,搞得他神魂颠倒,“至于弃家不顾,父死不奔丧”(“其手段可谓高妙绝伦”)。林不久便厌弃了路三宝,准备好好享用她的财富,却不料家产让贼偷了个精光,“不得已复谋神女生涯”。以后的几年中,她的相好不断,其中据说有天津的义和团首领,此人被捕后靠林的说项得以释放;有一位是天津“极有财力之官吏”,是她从义妹身边夺走的;还有武昌的一位军人。1905年,她年将四十,在满洲官员端方出国经过上海时, (7) 差点就将他拉到自己家里来款待了,然端方“为左右所谏止”。林颇为失望,据传她说过,本来指望“诱之来,将挟之以遂余欲也”。在与男性的一连串关系中,林黛玉不是阻拦男人尽孝道,就是对朋友不忠、处心积虑、诡计多端。唯有保护义和团首领一事为传记家赞为其一生恶迹中所行唯一好事。

林黛玉的诸多脍炙人口的奇闻轶事在指南书和历史传奇中一说再说。有一类故事专讲她如何傲慢,不把客人放在眼里。与她往来的一般都是殷实的商贾,据传她认定学子亦应加入倾慕者队伍。一日设宴,备酒水肴馔招待四大名士。宴后将他们集于一室,室内摆满琴书笔墨,样样都是极品。各位尽可享用,但不得出房门;为防止他们逃遁,林已将其鞋子锁入箱内,达一月之久。其中一个趿着借来的拖鞋急急逃跑,林追上来将其拉回原处。有的书在讲这则故事后,将林的行为比作“西人好辟新殖民地之意耳”。话里的意思是林操纵他人的欲望无以复加。

第二类逸事拿她的年龄寻开心。1898年有一首诗佯称对林黛玉表敬意,以省略式暗刺其稀疏的眉毛(用了远山新月的比喻)、大脚、年龄(说应称她“嫂嫂”)以及据说有七八回的婚姻。

第三类故事围绕林黛玉同其他妓女的关系。1899年时,一著名的书场邀请林及另外四位名妓前往表演书艺。那四人都不来,不是太忙,就是雨大出不了门,或者对演出排名顺序不满,正生气。只有林黛玉一人到场,她在故事中显得比那几个开通、大方。(从语气上说,这条逸闻和几乎所有写林黛玉的文字形成鲜明对比,后者用的是冷嘲热讽甚至是谴责的口气。)然而,看上去她同其他妓女的关系并非完全没有龃龉摩擦。名妓陆兰芬年龄、技艺大体与林黛玉相当,讲述两人之间明争暗斗的长故事有好几个版本。陆与林在争抢旦角路三宝的时候成了对头,按一种说法是陆占了上风,从林身边夺走了他。另一说则将两人斗嘴的细节娓娓道来,讲她俩同桌陪酒,互相不理睬,但在同客人机智地说笑时,各自都话中带刺地甩出讥评对方的隐语。林陆不和成了上海小报的热门话题, (8) 报章详尽记述客人如何周旋调停而终不成功。最后《游戏报》有论道:“林陆同堕风尘,以色艺事人,暮楚朝秦,不能自主。”编者说,她们本都是“红颜薄命,落花流水”,相互之间应学会达观对待才好。文字资料凡写到林陆,一般都讲权势人物如何投以青眼,此处则将林陆写得忍声吞气,倒是不多见。不过大众对林陆龃龉的关注也传达了另一个信息:名妓是聪明伶俐的公众人物,就连其瑕疵怪癖均可供大众消费。

第四类描写林黛玉一生心系轿夫与伶人。据说每次婚姻都是因为她开始同下人调情而出的问题。传说有一回林让印度巡捕拘了去,原因是他在一僻静处看见林与戏子赵某相拥在出租肩舆内。她的一个长期恩客最终放弃了娶她做小的打算,因为她不肯同各色车夫戏子断绝来往;他甚至逃回江西老家,岂料林尾随而至,追讨散伙抚恤金。还有一次,她重树艳帜新开张,设宴请客,据传从前曾同她相好的一个伶人赖着不走,就是不想让其他男人这一回占先与她夜度。

民国初期,年纪已不小的林黛玉看上了优伶龙小云并全力赞助他,供给衣食,为他请先生教中英文,还出面运动江苏督帅,为龙谋了一份闲职,但军中幕僚群起而攻之,说他原本唱戏,姐姐曾为娼妓,致使龙丢了差事。龙小云转而与别的妓女相好,竟然卖了林黛玉(传略并未说明龙对林有什么样的所有权),“此为林生平一大恨事,至今与人言及,嗟叹不已。”

与龙断绝后,林黛玉在北京生活了一段时间。在她漫长的娼妓生涯中,从一个城市迁居至另一个城市已是常事。在京期间仍得权势人物青睐。汤化龙系前清官吏,梁启超的政治同道,支持民国大总统袁世凯。有报道说汤化龙花了三千块钱欲与她交好,不想只同她握了一次手。1914年林黛玉返回沪上,因年纪大(50岁左右)、阅历丰,在妓界人称“大伯伯”。那时,小报文章也称其为“老英雄”、上海“二老”之一(另一老是她从前的相好李春来)、“五元老”之一(指她和一些年长妓女陪17岁嫖客赌博之事)。到了这时,传记的调子变了,林黛玉一生放荡、背信弃义的主题换成了人老珠黄的感叹:

(9) 甲寅冬,返沪复入群仙,究因年老色衰,不能叫座。未几复悬榜于三马路。老大年华,调脂点粉,与雏鬟稚子逐鹿情场,亦大可怜。

小报也唱这种论调,描写林黛玉如何“孤单”,忍受着“悲惨的境遇”,可一面却还在清点着清代和民国的大人物送给她的许多珠宝赠品。

尽管报道说林黛玉的光景大不如从前了,她却仍引人注目,慕者不绝。她同另一名妓在一出戏中客串时,军人阔少表现得很热情,将一摞摞钱抛向舞台。她成了一种撩逗性花边新闻传略的传主,传略题为《老螃蟹横行记》,分章节专写她的一次次婚姻和情场艳史。(记事不提名字,只称林为“老螃蟹”,与之有关的男人名字一律开天窗。)据说林对其中不实之处大为光火,她说自己的娘家是好人家,根本不像传中所记是开豆腐店的。

据1919年《晶报》报道,54岁的林黛玉已经答应以三千金身价嫁给比她年轻10岁的北京矿业公司的一名高级职员。笔名“老葫芦”的专栏作家刁钻地说,此男大概没有姐妹,把“老林”当老阿姐了。他还预料这段姻缘长不了。(事实上大概根本就没有这桩婚事,凡详细一点的林氏传略都未曾提到过。)林与暴发的富商薛某的关系维持得长一些。薛于一次大战期间投机颜料买卖发了横财,沪上人称“颜料大王”。传说薛在与林黛玉谋面之前就已经决定要娶她。他追求林可谓锲而不舍,林起初冷漠(薛年逾花甲;林认为高级职员才能提供更稳定的财源),及至薛提出馈赠三十万金供其养老,才回心转意。尽管薛富可敌国,但他家中显然有个比他更有权势的人物——他的太太。她听说薛林订亲后,就将他关在家中,林便中止了婚约。1919年的中秋节,薛露面了,整个秋冬都紧追林不放,在法租界为其租居屋,并择定1920年开春后结婚的日子。但婚后别说薛答应过的养老金根本没有兑现,几个月后连每月几百块的生活费也停止了。1921年他再次冒了出来,林斥其爽约,他重又销声匿迹。林愤怒已极,威胁要告他。薛害怕这种官司必损毁自己的声誉, (10) 求太太给他留点面子,让他做该做的事。最后他从太太手中拿到5500元。(作者将这个场景描写得十分有趣,一五一十地编写出夫妻对话,富商恳求太太可怜可怜无辜的林黛玉。)这笔钱就充当了给林的散伙费。

林黛玉再次挂牌复出,但这时娼妓业的大环境和她本人的身体都大不如前了。1920年,工部局已开始在公共租界实施禁娼令,林只好借用尚未被禁的妓院的招牌。1921年她突然右半身偏瘫。

生病前林结交了生平最后一位男友、经商的王某。王到处为林寻医问药,勇气可嘉。这段故事自成一章,与林黛玉生平事略并置,指南书以“林黛玉病中捕鬼”为题讲述了下面这个年迈体衰和因果报应的惨痛故事。

林黛玉瘫痪了,中医西医都束手无策。最后她请了个很有名气的仙姑。那女人穿上道袍,嘴里念念有词。她说房间里有九个厉鬼,她还没遇到过这样凶恶的鬼魅,它们不只要林的性命,还要取她的命啊。林恳求大仙捕鬼,女人又开始小声念咒语。突然一道黑影开口说话了,自称是拉胡琴的二狗,曾与林相好,在林弃他而昵戏子龙小云后,他就死了。仙姑追鬼,鬼说了句两年后回来报仇就消失了,林大哭起来。翌日,林已能活动胳膊腿脚,嘴巴也不歪了。

后来林黛玉病情再次恶化,丈夫又请了个仙姑来驱邪,但她再也没有痊愈。生命将尽时,林大把大把地丢医药费和鸦片钱。她因右臂无知觉,雇了个曾在鸦片馆做侍应的为她点烟。她不时失眠,妓馆也关闭了,只好变卖珠宝首饰。谣传说她丈夫人累垮了,家资耗尽,也准备离开她。穷困潦倒、病魔缠身的林黛玉于60岁死去。

这段记事与同一作家为林黛玉所作的传略唱的是一个调子,都是谴责林过去背信弃义的恶迹。在记叙她晚年的这篇中,林的一生被描绘为耍阴谋诡计、机关算尽的一生,有头有脸的男人因有钱财而被她攫获,因林同下等人勾搭私通而遭遇背叛和屈辱,又在林认为他们不再有用的时候遭她抛弃。这种犯规越界的行为使她得到了应有的报应,那就是老来孤独脆弱,没有良家妇女在晚年所能得到的家人的保护和社会的尊敬。但是,所谓咎由自取的叙述中却还织缝着别的东西, (11) 那就是对旧世界的怀恋之情——世纪之交名妓一个个去世,他们所熟悉的那个世界也随之远去了。

好女人

林黛玉的对立面是能完美地配合男性士大夫理想的名妓。尽管现实生活中不一定如此,但至少在文字表述中,她们均知书达理,文静多思,举止谦恭。“好女人”的故事有个共同特点,就是她们并非因为出身低下或生性淫荡才当了娼妓。她们原本是体面人家人,有的还出身高贵,但时运不济,家道中落,为了葬父或葬母,或为了相帮破产的父亲养家糊口,不得已而沦落风尘。重要的不在于所说的是否真有其事,而在于传略竟如此频繁地提到这些事件,甚至用以概括妓女的人品。小报闲话专栏描写的“好女人”通常喜欢独处、念书,不情愿尽娼妓的职分,没完没了地应酬客人。例如,报上说朱小芳不爱抛头露面,宁可在家焚香、饮龙井茶、画水墨画。又如戴眼镜的醉春通几国洋文、能写会算,因遭遇厄运无奈当了妓女,但她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给家人丢了脸,心里很是难过。陈小凤是妓女所生,父亲是公务员,祖父曾任四川知府;据说她读了许多书,写得一手好文章,会几种洋文,还懂莎士比亚,维持了出身高贵的形象。(这些文章是1919年写的,那时妓女已在使用一些西式的文雅形象来展示自我。)和大多数“好女人”一样,文章中的陈小凤也很渴望从良,嫁个体面的男人。

上海比较有名的“好女人”中有个金小宝,她是所谓的“四大金刚”之一(详见本章下面的讨论)。据说她颇具文才,热心教育,工绘兰蕙,“幽秀温婉恂恂如处子”。一部传略说她出身苏州的金家画舫,但另一部传略则说她出身苏州一贫寒的体面家庭,只因时世维艰,家境困难,才做了歌姬。她曾一度白天上学,晚上表演。写她的逸闻中总穿插着她那念台词般的文绉绉的讲话,表达出她向学的心气和高尚的道德操守。据说她得知沪上士大夫在议论兴办女学的事情后,表示愿意赞助。她说:

(12) 以儿飞茵堕溷,飘泊年年,孽海无边,侧身何所。倘会中诸钜公不以青楼贱质,见屏终身,窃愿拼挡钗环,追附骥尾。明知洪流一勺,无补涓埃,聊借此以忏悔来生,且见苦海沉沦,非儿素志也。

还有一次,她丢失了一只耳环,一个外号寿头麻子的愚鲁狎客表示,只要她给个“说法”,他就会如数包赔她的损失;也就是说,要她陪睡觉。她冷笑着答道:

并未敢要大少尽赔。如大少愿赔,自应感激,有何说法?如欲说法,我辈交接阔大少不知几许人,一一皆须说法,我只一身,恐分不开也。

如前所说,在娼妓的生平故事中,“坏女人”往往无善终,像林黛玉那样,年老体衰,晚境凄楚。与之相反,“好女人”有可能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金小宝做了一件与她的美德和学问相称的事情——赞助一位客人东渡日本留学。此人学成回国后娶金为妾。(最近有学者出示此君后来遗弃金的证据,但此事在当时任何一部传略中都未曾提及,否则便不会有大团圆的结局了。)

常被称为“诗妓”的李苹香因受过良好教育、精通文墨而成了“好女人”的典范,不过从其艳史和入行途径看,她有失端庄素雅的理想行为标准。李苹香本名黄静仪,可能生于19世纪80年代。史料中有关其籍贯的说法不一,有说嘉兴,有说松江,甚至有说她家原籍安徽的(上海的籍贯等级中,安徽位于嘉、松之下)。据说黄静仪的父亲为苏州一收税人(厘差),家学渊源。他亲自教女儿写诗作文,常对人夸奖女儿的学问,称她是家里的“不栉进士”(即“不挽发髻的进士”;“进士”为通过殿试者,那时妇女当然是不能参加科举考试的);14岁上,黄静仪被许配给刘家公子,但未及举行婚礼,父亲就去世了,一家人的生活重担都落到母亲肩上。潘家离黄家不远,潘家之子潘青园年纪同静仪不相上下,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13) 青园长得英俊,只是出身寒微;静仪私下同他已有肌肤之亲,不想嫁到刘家。她同母亲论理,据说母亲对她百依百顺,容她同潘继续来往,同时却着手安排与刘家结亲的事宜。婚礼后不足三个月,静仪就借口同母亲一起去进香,与母亲和情人潘青园逃往杭州。小两口在庙里安顿下来,黄氏则给刘公子写信,称女儿突然病殁。刘差人运回她的棺木,葬在天马山。潘与黄留在杭州,并照料母亲起居。

不幸的是,潘青园除了长得俊,似乎一无所长,根本没有养家糊口的本领。一家三人流入苏州,靠静仪在扇面上抄录诗词并在街市卖扇度日。1901年春天,他们来到上海。静仪在沪“堕入”淫业,进了幺二妓院,芳名李金莲。(一种传略说她被骗子骗到上海,只字不提她自己决定同所爱的潘逃跑一事。后来有回忆录称是潘将其鬻入勾栏。)过了几个月,有倾慕她的客人了解到她工于诗词,同情其遭遇,遂出面说合,使她转入娼妓业最高档的长三妓院,更名为李苹香。很多客人都知道她会作诗了;她与客人一同吟诗作诗,应和自如,因而声名远播。她还写得一笔好字。

李苹香有四首诗常被引用。这些诗的创作年代不详,李对诗的悟性是否受到其娼妓生涯的长足影响亦不清楚。有些传略在谈到她童年的诗才时引用了她的诗作,有的则是在交代她如何沦落风尘之后才引用。这些诗作是如何流传开来的,传略亦未有明确交代。她吟诵自己的诗了?写下来赠与客人了?指南书中刊印的是她的原作吗?抑或我们读到的只是客人凭记忆记录下来的样式?李苹香的崇拜者曾安排出版过她的一部诗集《天的阁诗》,由文明书局刊印。

尝制选菊诗

斜斜整整叶缘枝,

一样滋培有等差。

纵带容华终免俗, (14)

别操鉴赏任嘲痴。

空群骏足悬高价,

绝代蛾眉压众媸。

但惜东篱风骨冷,

何人肯采未开时。

失猫诗

画长贪卧乱书对,

底事穿云去不回。

灯下渐看饥鼠出,

花阴疑逐小虫来。

深恩易背奴无行,

饱食飏终将不才。

恰笑主人痴太甚,

临风为汝一徘徊。

中秋诗

一年最好中秋月,

强半都从病里看。

今夜酒杯浮潋滟,

谁家人影照团圆。

近霜园果纷盈座,

斫雪溪鳞乍上竿。

寂寞闺中无伴侣,

夜阑吟啸绕花栏。

哭妹诗

芙蓉枯死菊衰零,

十一年来一梦醒。

苦向绣帏勤笔墨,

角渠医药悟参笭。

虚心善解双亲意,

妙手常披一卷经。

今日从头频忆惜,

凄然寒月如疏棂。

每一首诗都是不同主题的结合,既表现了赏花吟诗等精致的鉴赏力,也在感叹韶光易逝, (15) 表达人与人关系中的缺失和思念之苦。虽说敏感的读者从诗歌的选题和程式的运用上可能会听出女人的声音,但如不考虑流传途径及特定的读者群等问题,从这些诗歌本身是看不出娼妓诗的痕迹的。它们在上海那些光顾高等妓院的冶客中流传吟诵,都市中的“才子们”争相博取李苹香的青睐。有些人甚至将李苹香比作宋朝女诗人李清照。

据说李苹香选客人趋文避俗,然而响当当的名气也会令她遭罪。她至少有一次受到牵连,陷入难堪,而此事被人揪住,反反复复地说,意思是最有教养的妓女也难免遭受屈辱。话说有个老头迷上了李苹香,但他的儿辈、甚至孙辈也同她过从甚密。一个孙子在李处走动过于勤快了,家人都看出了他的痴迷。于是李苹香被宋氏家长抑或其妻传唤至宋府,罚跪了很长时间。据说苹香异常痛苦,回说既为娼妇,只知对客来者不拒。说府上人外出冶游,怎好怪罪于她?她怎可能对个个来客都去查三代?这个故事成了个笑话,到处流传,据说对她的名誉也稍有影响。

李的情人潘青园好吃懒做,完全仰仗她的收入度日。这时他听说有客人想娶李做妾。(另一种说法是至此时潘已染上鸦片瘾。)据说潘因害怕从此失去“摇钱树”,便开始打官司(究竟告李还是其客人不详),以李的父亲或叔伯的身份,反对她的“私情”。法官最终发出指令,不准她回妓院继续为娼。她离开上海去了宁波,因诸事不顺又回到了上海,住在汕头路1号,并在那里开了一家字画店,取名“谢文漪斋”,靠卖自己的字画为生。文人学士梦月生、汪渊若、李云书、王一亭等纷纷慕名而来,买她的字画。1906年,她嫁给一个叫黄秀伯的地区观察员,此后据说住在马立师。

这些资料中没有任何责备李苹香不尽妇道、为妻不忠的意思,相反倒是其情人潘青园被描画成了没有责任感的人,没有能力养活她或是不情愿养活她。文字资料中的李苹香对母亲克尽孝道,对潘忠贞不贰,与客人谈诗论文,才华横溢。她在感情上或许并不聪明,但她不像林黛玉,绝非淫荡货色。结果她脱离了淫业,结了一门亲事, (16) 看来婚姻关系稳定。然而就在她成婚之前,这些作者也不是按娼妓的标准看待她的。她之所以被奉为典范,完全是因为有文采的关系。她不是用性而是通过诗文与客人交往,对于一个高等妓女而言,能诗会画本身显然足以让她配得上在传略中被描写成“好女人”了。

死女人

在人物传略或是小报的报道中,高等妓女无论好坏,从来没有被说成是上海生活的丑恶、阴暗面。高等妓女始终是显性的存在,她们鲜艳的服饰、每一步行动以及与权势人物的关系等,都是小报闲话专栏最有价值的新闻。公开议论高等妓女等于赋予她们在上海社交场的地位,或干脆已认定她们在社交界占有一席之地。即使她们遭遇不测,有关报道也很克制,甚至写得很庄重。例如,1929年4月和5月,有两名妓女先后被不知名的歹徒泼硫酸毁容,小报上报道两起事件的文章详细描写她们受到的伤害及疗伤的情况,但没有大肆渲染,耸人听闻,整个调子是客气的,对伤者也很关心。文章说这两位妓女都想不出有何仇人,但文中却丝毫没有提出为性爱争风吃醋而激发攻击行为的可能性。虽然评论高等妓女活动的文章有时含着傲慢的、批评的口气,虽然思嫖的男人受到规劝,说同妓女打交道的时候,要当心皮夹子里的钞票去得太快,要警惕别被人当作阿木林伤了男人的自尊等等,但是,舆论几乎从不谴责妓女的生活危及自身安全或危及公众健康和公众道德。

舆论的节制在1920年报道妓女莲英遭遇抢劫谋杀的事件时表现得尤为明显。可以将这一事件的报道同下列报道作一对比:1888年在伦敦专杀妓女并碎尸的剖膛人杰克谋杀案,20世纪80年代西雅图的格林河谋杀案,1994—1995年迈阿密谋杀案等。与上述几起事件的报道完全不同,莲英的惨死并未引起公众对娼妓地位低下、易遭袭击等问题的思考,也没有讨论妇女应回到家庭,受家庭保护和管教的必要性。相反,莲英之死被报道为对知名人物无端施暴的事件,对此她的家人、亲友、客人和市政当局反应强烈。尽管许多评论家都将谋杀与莲英的娼妓身份联系起来,但只有外国的报纸才暗示——仅仅是暗示而已——莲英的死多少是娼妓身份之过。

莲英的全名叫王莲英。父亲是杭州的旗人,在她幼年时就已过世;母亲再醮,跟了开茶馆的王长发。辛亥革命后,家里的经济状况恶化了。莲英在杭州读女校, (17) 中途辍学。她怎样当上妓女的过程未见详细说明,但1916年时,她随同一个女人来到上海。所有的资料均称那女人是莲英之母,看来是她的生母而非鸨母。她与一个上海本地的红妓同住,此妓客人多得应不过来,乐得叫莲英帮忙。然而过了不久,莲英(据说她有点脾气)或是她母亲就同那个妓女的母亲起了矛盾,吵了几架后,莲英便搬出来,另树艳帜。她们闹翻时吵得很凶,那个妓女到处对人说,莲英哪里有本事自己开妓院。但是,根据所有的说法看来,莲英长得漂亮,唱功亦佳,她一走,另一个妓女先前的许多客人也跟着她走了。1917年冬季,莲英在名妓的竞选活动中(见本章下面的讨论)被选为花务总理;1918年秋季,她开始与另一赢得花界官名的名妓徐弟共事。

1919年,莲英给另外两个名妓帮忙,她说自己身体太弱,无法满足客人的要求,对自己的健康也很担心。《晶报》评论说弄不好她很快会有新动作了,还说她“脾气很怪”,一向是谁惹她生气马上就和谁绝交的。但是据说莲英对母亲百般耐心,谁要是对那爱管闲事的老太太态度坏一点,她就动气。她身子“弱”可能是怀孕的缘故。1919年她一度歇了生意,生了个女儿,那是她同一个姓杨的客人交往的结果。有文章说她在这个时期染上了烟瘾。孩子满月后,莲英又回来做妓女,迁至高等妓院密集的小花园。此后刚过一年,她就被杀了。事情发生在1920年6月9日,那时她才20岁。

中外报纸都详细报道了这起谋杀案,疑犯的供词和庭审记录都被汪了翁原封不动地照搬到他那部1922年出版的花界史话中。报道之详尽,一方面说明如此骇人听闻的案件实属罕见,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受害人的知名度。反过来说,报道行为本身也构造着谋杀,使其成了能为大众所消费的事件。

莲英谋杀的策划者名叫阎瑞生,是个失业的洋行职员,26岁,身高六尺。他同守寡的母亲住在广东路,房子是租的。邻居告诉警方他从前有老婆,但她很早就跑了。他曾在上海的震旦大学读书(《字林西报》报道说,他“确实受过高等教育,都认为他英文说得很好, (18) 法文也好”),做过一段翻译和誊写员,但是1920年1月初失业了,经济上越来越窘迫。尽管缺钱,却照旧冶游,同城里的公子哥儿混在一起,可谓旧习不改。他有个旧日的大学同窗好友叫朱亚嘉(音),其父是上海富绅朱葆三。据说他还看上了妓女题红馆,欠了她一个节度的嫖资。五六月间,阎瑞生仍是失业,眼看要到端午节,必须付清欠账了。阎向题红馆借了一只钻戒,拿它当了600块钱去江湾赌马,又赌输了。阎拼命想找钱赎回戒指,遂于6月4日借一朋友的局票叫了莲英的堂差。他怎么选中了莲英并不清楚,但《字林西报》的报道反复说莲英总喜欢“打扮得珠光宝气的”,因此阎可能将她当成了可以抢劫的对象。她应召的时候穿着华服,戴一颗大钻戒。6月5日阎再次点莲英的堂差,她却未应。6月7日,他又借另一位朋友的局票点莲英,利用这次机会对她的钻戒估了估价,认为值2000块。6月8日他邀朱少爷等一群朋友到莲英门上打牌,希望借此向她证明自己有能力交结阔绰的朋友。聚会散前,阎邀请莲英次日去小林黛玉那里叉麻将(小林黛玉系名妓林黛玉的养女)。接着他便精心布置了一场抢劫杀人戏。

他先向昔日同窗朱少爷借汽车,说是打算次日邀妓女外出兜风。(他后来坦白说将朱牵扯进来也是因有点宿怨的关系,早些时候有一份差事未谋成,就因朱不肯出力的缘故,所以心里想让朱也吃吃苦头。)6月9日上午,阎在药房买了用作麻醉剂的氯仿,又找了个相识吴春芳。吴30岁,时不时在茶庄做点事。阎告诉吴自己需要1000块钱作节日花销,想杀个妓女搞到这笔钱;吴只要肯帮忙,就能得到价值一千以上的东西。吴答应了,阎给他钱去买行凶所用的麻绳(《字林西报》说是一条丝带)。两人约好下午3时在某茶馆见面。

下午1点钟时,阎瑞生来到朱家借汽车,又塞钱打发了朱家的司机,接着便去接吴及其帮手、一个叫方日珊的瘾君子。阎将车开到小林黛玉寓所附近的茶馆,叫他们在这里等着,自己叫了莲英的堂差。下午4点半莲英还没有到小林黛玉处,于是阎去了莲英那里将她拖起床,又回到同谋处商量。 (19) 这时朱家的司机不知怎的冒出来了。阎告诉他吴是自己的仆人,必须跟着他,车太小,坐不下那么多人,再一次将司机打发走。他回到了小林黛玉的寓所。据《晶报》报道,他一面等莲英,一面同小林黛玉说话,问她为何不戴那颗值2000元的钻戒。报上说当时城里食品短缺,她不想太过招摇,就将钻戒收起来了。但她心里看不起阎,所以只说戒指有点松,送去修了。他问在什么店修的,她回答是老客人帮忙拿去修的,她也不知道是什么店。

傍晚6点半,莲英总算佩戴着她的招牌珠宝出现在小林黛玉的寓所,手上是一对镶钻石的镯子,两只钻戒,一枚钻石大胸针,腕上还有一块金表。阎谎称他的朋友爽约,不肯来打麻将了,建议带她坐车去乡下兜风。(津津乐道于殖民地枝枝节节的《字林西报》还添说,“据称他告诉她说,他是留过洋的,所以特别当心身体健康”。)劝来劝去,莲英答应了。(《晶报》还说小林黛玉试图将莲英拉到一边,警告她那姓阎的不是好东西,但莲英没睬她。)阎开车,莲英坐在他身边,吴春芳和方日珊坐在后排,就这样来到徐家汇的麦田里。

这时天色已暗。阎停下车,三个男人借口点车灯下得车来,打开箱盖取氯仿,然后吴用浸了氯仿的棉花团捂住莲英的嘴巴和鼻孔。莲英吓坏了,求他们三个饶命,但他们只是一个劲地朝棉花上倒氯仿。这时,有个农民路过,阎走过去说要带他乘车兜风,将他引开。吴和方抢了莲英所有的珠宝饰物(后来她父母开了一张清单,有两枚钻戒,一条珍珠项链,一只镶钻手镯,一副耳环,一个耳勺,两枚饰针,一块金表,一面金边小镜子),将她掐死,尸体丢进麦田。阎带农民兜风回来后,三人一起将莲英的尸身塞进汽车,想找个更僻静的地方弃尸。车开着他们就忙着分赃了,阎没有看路,撞到一棵树上,撞坏了挡泥板。三人搬尸体时,阎发现莲英尚有鼻息,便递给吴和方氯仿瓶子,叫他们将事情做干净利落了。他说半夜一定回来找他们俩,然后就去还车了。他将车还给司机,说修车的钱会给他的,嘱他千万别告诉朱少爷撞坏车的事,并说半夜里还要用车。等他返回麦田,那两个同伙已无影无踪 (20) (据说那姓方的瘾君子烟瘾发作,就走了)。

这段时间里,莲英的母亲和继父听说女儿晚上跟姓阎的出去了,一直没回来,心里着急,找到了朱府。朱少爷不知情,只当莲英同阎有了私情,便叫他们放心,说她一定很快回来的。第二天他碰巧对司机提起阎一定是将莲英藏到什么地方去了。司机告诉他车撞坏的事,朱遂起了疑心。6月11日,也就是莲英被害后两天,朱与司机发现了阎,那时他正要去当铺赎回题红馆的戒指。朱停下来,问阎把莲英藏到哪里去了,阎推说什么都不知道。朱提议他们去看望那担惊受怕的莲英的双亲,这时阎惊慌失措,在路当中就跳下车来。当晚,阎找到吴,求他将莲英的尸体埋了,可吴并未照办。6月12日,阎逃离上海。

6月15日(《字林西报》说是6月17日),莲英已经腐烂的尸体和麻绳(或丝带)被发现,莲英父母认出尸体头发上的饰物是她的。莲英的继父辨认了尸体,公共租界的巡捕房悬赏捉拿阎归案。此后一段时间,租界的探员一直沉稳办案,他们找到了由杀人犯典当出去的一只镶钻石的金别针,勘察了犯罪现场,并公布了莲英家里出1000元赏金抓疑犯的消息。(据《字林西报》的报道,赏金是莲英所在的那家妓院的老板出的,500元给提供消息找到尸体者,另外500元给找到珠宝的人。)同时,公共租界当局为防止发生类似罪案,下令禁止饭馆和旅社在午夜后召“歌姬”前往。几个星期过去了,案子还是未破。7月中,阎瑞生在徐州的车站月台上等火车,准备北上,一个中国警察认出他就是通缉令上的人,逮捕了他,将他押送上海。中方报纸报道说发现他将莲英的那枚值1000元的钻戒含在嘴里。警方在他身上搜出一枚大钻戒,一条珍珠项链,一只耳环,一枚别针,这些都归还了莲英的父母。审讯时,阎供出了吴和方。吴春芳被缉拿归案,但方日珊却跑了。吴分得一枚钻戒,一只别针,至少还有另一件东西。他让方替他卖了,这些首饰物品再也没有找回来。

(21) 两个被告显然都受到两次审判。第一次在会审公廨,由一个中方法官、一个英方陪审推事审理;第二次是在中国的军事法庭。会审公廨声称有审判权,因为虽说对莲英的尸体在华界发现这一点并无争议,但“罪行基本上发生在租界地”。整个审理过程中,法庭和四周的街道挤满了莲英的朋友和崇拜者,各家报纸都在头版报道了庭审进展。会审公廨根据阎与吴的全部供词及朱少爷和司机的证词,裁定阎吴二人犯有抢劫谋杀罪。

不知什么原因,两名已受判决的人犯又转到中国的军事法庭受审,还有一个华人的区民事法院也声称有审理权。据《字林西报》报道,吴春芳在审理中企图抵赖,为自己开脱,说杀人的事情是阎和方两人干的,他没看见更没参与。亦据该报说,阎作证说“他的主要意图是抢她的东西,根本没有打算要她的命”。同吴一样,阎也称杀人的事情是另外两人犯下的,但表示接受策划莲英之死的责任。他要求给他一部《圣经》,他料到自己会判死刑,对法庭说自己是天主教徒,请求处决时让神父在场为他做祈祷。法庭裁决两被告犯有刑法第376条所说的使用暴力抢劫并杀人罪,依法判处死刑。但报纸上的故事到此为止了,犯人最终怎样未见报道。陈定山在1967年的回忆录中说,阎瑞生和同犯被押送吴淞西炮台执行枪决,“观者又倾城而出,吴淞小火车,至车顶上亦载乘客。”

报刊有关审判的报道有个突出的特点,那就是描写莲英的时候使用非常有节制的、怀着敬意的语言。《字林西报》称她为“上海名气最大的歌女之一”,“普遍认为她的美貌在上海这个圈子中仅在一人之下”,“相貌不凡,十分美丽,被视为她那一行的第一流人物”。正是这个时期,洋人社会在激烈地争论应许可还是取缔娼妓业的问题,争论的范围中应包括歌妓在内。尽管如此,报上描述莲英的职业时,一点没有道德上表示轻蔑的意思。报纸倒是指出了她的一个弱点,但并不是责备这个漂亮女人到处抛头露面,同男人发生婚外关系,而是说她“总喜欢一身珠光宝气,为得到首饰什么都肯干”。报上两次评论说这恐怕是“她死的直接原因”,但却没有趁机斥责好装饰的习惯或敲打妓女。整个报道读来好像是在讲一个上海社会知名的美貌职业女性求饶不得、 (22) 遭到了骇人听闻的杀害。相比之下,给阎瑞生的画像是“好玩弄女性,品行不端”。他在消遣娱乐方面的趣味已预示了他的不稳重和危险:“据说他常常去看电影,顶喜欢那种耸人听闻的剧情。”(https://www.daowen.com)

整个庭审过程中,小报提到莲英家里的困难也表示了同情。据说莲英在一只箱子里放了370元现金,但丧事花了1100元,她母亲只好当了莲英剩下的首饰银器,替她还了债,买了口棺材。此外,《晶报》说她母亲还付了一个私家侦探1000元,让他去抓阎瑞生(这一说法同有关逮捕阎的其他报道相悖),还需要更多的钱去告这个侦探。莲英的老客人帮她母亲雇了个律师来打官司,此人大概因常代表妓女出庭的缘故,得了“护花律师”的别号。但这场官司却未见任何报道。

10年后,《晶报》办了个专栏,缅怀故去的莲英。报道说莲英的家人将棺材放在公所,每年付寄存费,过了多年未给她落葬。莲英的女儿好冠由莲英的父母和兄弟抚养,这时已11岁了,正在学唱戏。莲英九周年忌日时,她母亲发了个讣告,请了和尚,在莲英落葬时为她念经。费用是莲英过去的两个老客人付的,应她母亲的要求,每人给了她300元。在这次的报道中,莲英的家人和从前庭审描写中的一样,显得稳重、有爱心、有决心讨回公道、有能力也愿意照料莲英的遗骸,并且中规中矩地抚养她的遗孤。

莲英死后,这一题材进入了通俗传奇领域,广泛地为京戏、沪剧、话剧、说唱、电影、商业广告等所采用,她的事情在街头巷尾传了二十多年。陈定山说,有一出根据莲英的事编写的戏里,为逼真模仿妓院荟萃的四马路(现福州路)夜景,演员居然将真的汽车开上舞台。另一个场景中,演员在台上吃起西瓜来,这件道具在严冬季节价格十分昂贵。还有一出戏里有莲英被害后托梦给妹妹一场,饰妹妹一角的女演员“时方红极共舞台”,戏中名曲“你把那,冤枉事,对我来讲”灌了唱片后,“北里歌场无不摹仿”,演艺与人生关系何其紧密。一个扮阎瑞生的演员演得逼真动情,据说“台下观众,有识阎瑞生者皆为泣下”。有的上海人相信阎实际未被处决,说是他的朋友朱少爷给他买了个替死鬼。陈定山评述说,国家大局动荡不安, (23) 上海人却陷在莲英的事情里头拔不出来,意思是说莲英的案子转移了人们的视线,大家不去考虑更为严肃的问题了。他还称莲英和阎瑞生为“黄色新闻之鼻祖”,说他们开创了一种风气,使殉情谋杀之类的新闻成为大众贪婪猎取的对象,并被敷衍成台上的戏。他以有点尖酸刻薄的口气评说道,所有扮演莲英的女伶“扮相之美,皆胜莲英本人十倍”,还说莲英居然“借死以留名,亦云幸矣”。

陈定山写莲英一案始末,已事隔四十多年。他为此类故事的演绎过程提供了很好的例证,使我们看到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个故事如何积聚起越来越丰富的层次和细节,而其中大部分都是无法证实的。例如,陈定山写道,阎瑞生一开始想抢的不是莲英而是小林黛玉。小林黛玉甜言蜜语地从客人那里骗来的钻石首饰让阎瑞生垂涎三尺,而钻石是那个客人从自家兄弟开的珠宝行中顺手牵羊“借”来的,物主是他兄弟的主顾。小林黛玉拒绝了阎的邀请,不同他出去兜风,“时王莲英适出夜堂差回……珠翠满头,亦复耀眼”,阎当场决定转对莲英下手。按陈定山的版本,阎瑞生并没有想杀害莲英,但他的同谋一定要杀她。据说犯案后,阎对妻子下跪,大哭着坦白了杀人的事。莲英的厄运就这样被表述为一连串倒霉事故所酿成的结果。

高等妓女为人倾慕也好,受人责难也好,作为人们构建生死冒险经历的假想对象也好,总之,她们的故事是上海大都市生活的一道主菜。通过各类报刊和文学样式广为传播的娼妓故事使这些女人成了公众人物,有关高等妓女的消息可以用以交易,对人和事的描述可以任意添油加醋。故事的流传过程本身也在塑造着都市社会,这个社会的基础是一套共享的知识,那是娼妓故事所共有的成分。从这个意义上说,高等妓女的影响远远超出了上流社会。上层的客人花钱狎妓,为得到妓女的垂青相争角力,他们还为妓女立传。林黛玉、李苹香和王莲英这样的女子由此而成为更广大的都市读者群的偶像,人们从她们的生平中吸取了经验教训,懂得了什么是得体的女性行为,了解到都市中潜伏的危险。

但是,如果现代读者想找到下属群体的声音的话,那么大量查阅妓女生平详述是很靠不住的策略。高等妓女的故事中关于能动性、狡猾、渴望、才能、欺诈、暴力、忠诚、尽孝等等的事例应有尽有,简直可以说是个意外发现的宝库,其主题之丰富多样足以同时满足各种人之所需,研究女权主义的、研究儒学的、爱看热闹戏的,都可从中找到自己所要的东西。作为单个的故事看,它们很容易让人着迷。但是作为一种故事类别来看,它们都那么老一套,看了上文便知下文,这又使人清醒。坏女人总是孤独地死去,好女人总是嫁到了好人家,而在都市的警世通言中,死女人成了有关暴力和贪婪的转喻。这样来读妓女的故事,除了类别本身所含有的训诲之外,几乎看不出什么别的名堂。细节的堆砌使每个故事看上去都很独特,但是细节再多,却仍未提供任何线索, (24) 让我们认识到妓女如何理解自己的生活。我们能找到关于某些名妓的最大量“事实”,但恰恰是这些名妓完完全全地消失在自己的故事的深处,真是一种讽刺。

社会认可的仪式:花榜评选

冶游者和读者还通过另一种方式创造并认可了他们所共处的社会,那就是选拔最成功的高等妓女上“花榜”的活动。名妓竞选于19世纪60年代至1920年间不定期举行。类似的选拔在苏州地区自17世纪中叶就有了。花界的选拔也有一整套描述和评判的复杂仪式,其中一些方面常有意攀比选拔文官的科举考试制度。但是学子(男性)经十年寒窗后参加了选拔的笔试,而妓女则不同,并不是自己想参加评选就能参加的。先是妓院的常客们应邀提名,将他们爱宠的妓女开个“花名单”,受到举荐最多的妓女获得与科甲第一名同样的品级,即“状元”,然后也同科甲一样,依次颁发“榜眼”、“探花”等品级。妓女上花榜头几十名的机会大约是百分之一,这比男人的机会多多了:乡试中举而参加殿试者,能考上进士的三千人中仅一人。有几年,美貌者与技艺精良者分列“花榜”和“艺榜”,后者从科举武科品级。此外还有“叶榜”,品评优秀的阿姐大姐。

尽管评选名妓依据的是相貌和技艺,与当代选美活动的评判标准差不多,但两者至少在一个重要方面根本不同:选名花的时候,人们看到的品评对象不是女人本身,而是狎客们为她写的推荐评语。小报请诸君将推荐投送报社的公告部,报社收到一封就刊登一封。在1897年的选举中,夺魁的张四宝得了9份推荐,第二、三名各得7份。冶客利用投票保荐的机会,滔滔不绝,盛赞意中人的美德,同时也向其他文人学士展示了自己的文采。一般在开榜时会重印写得最好的评语,一连推出几十位名花,一饱读者的眼福。有些花榜列出名花的姓名、住址、籍贯、年龄后,用一首短诗描摹该花, (25) 或评论她的衣着、人品和家世。有的将女人比作花鸟,漂亮的辞藻都用在了象征物的羽毛、色泽上,对妓女本人倒是不注意了。

另有一些来函评论选举的步骤,风趣地提出新的评选项目,对选拔标准提意见,替自己的意中人辩护,或是对评选结果表示不满。评选活动的主办报纸费心地对读者说明,他们并没有在评语上做任何手脚,对当选者的评述完全是原封不动从所征集的读者来函中抽取的。公众对高等妓女的讨论在这些推荐品评的引导下进行,而讨论又锻造了一个妙语连珠、说话机敏的群体,其中的文人个个都在炫耀自己的辞章。一部收了1917年花榜题名者小传和图片的文集在序言中如是说:

美人颜色,名士父章,为天地间之至宝。……若美人之颜色藉名士文章点缀之,则其颜色愈觉倩丽。名士文章得美人颜色煊染之,则其文章更见俊逸。

然而,高等妓女在评选仪式中却不仅仅是被动的、为文人名士辞章所渲染的对象。她们急切地想入选,因为花榜头衔会给她们个人带来荣耀威望,给妓家带来好生意;相反,如得不到提名,自己的名声就会受到损害。报上有关花榜题名者的消息或闲言碎语,通常提她们的花榜品级。题名也使妓女更值钱了,老鸨聘用她一个节度所付的聘金、男人讨她做妾时所付的身价都会上涨。徐珂在1920年出版的那部《清稗类钞》中谈娼妓制度时写道:妓女“一经品题,身价十倍。其不得列于榜者,辄引以为憾。然其间之黜陟,亦系乎个人之爱憎,且亦有行贿而得者”。通过选举来认可妓女成就的选择过程涉及大量的权谋,成功与否要看妓女有没有本事调动起冶游客和广大读者的关系网络。太拙劣地推销自己的妓女会受到尖刻的挖苦嘲笑。金巧林交给报社一份自我推荐,用文言文写成,一个评家在报上说,奇怪啊,目不识丁的妓女怎能写出如此有学问的文章?虽然妓女很起劲地争上花榜,不过也有人抱怨说上了榜也未必都是好事。花榜题名后,一大群人来道贺,人人都盼着得红包。1919年有个妓女放弃了头衔,就因她“妈妈”讲话难听,总抱怨开销太大吃不消。

(26) 上海最早的妓女花榜由文人作家个人出面组织,他们同报纸、出版社关系很深,推举结果只在很小的文人圈内公布。19世纪的最后几年中,新创办的小报(“蚊虫报”)开始设花榜搞评选。李伯元的《游戏报》自1897年起,每年举行四次选举。首届选举大受关注,报纸的发行量激增,头一轮卖出5000份,加印后又卖了3000份,因此别的报纸效法此行亦属必然。在20世纪头10年中,举办过选名妓活动的报纸有《花天日报》、《花世界报》、《闲情报》、《娱言报》、《采风报》等。那时很多文章都哀叹说,现在学样搞花榜的要妓女交钱才让上榜,真是让花榜降格,有失体统。1909年以前,名妓选举从模仿科举制变成了虚设的空架子,1905年科举废止,花榜却还照样授予状元等等的老头衔。

世纪之交,中国发生了激烈的政治动荡,上层人士对清廷之无能、抵御外来势力入侵之不力,已越来越感失望。文人素来好以官吏比作妓女,议论花榜时亦不免透出对国家命运的担忧。1894—1895年甲午战争期间,有几个作家写道,宫廷臣子“资敌媚敌、纳款献诚”,竟仍享受高官厚禄;因喟叹道,时下连士大夫都如此失德,还怎能责怪“至卑至贱一弱女子”,说妓女不事一主呢?

1910年至1917年间娼妓界没有举行选举。这个时期清朝统治被推翻,民国政府已成立,国家陷入了军阀混战。1917年重开花榜,主办者更新了头衔,不再沿用科举时代的称谓,而给优胜的妓女封军政职务头衔,如大总统、总理、都督、法官、参政、才、艺、品、貌部总长次长、司令、特区司令、政长、督军、顾问等等。乍看这些选举似乎只是昔日辉煌的回光返照,是在新文化作家们猛烈抨击士大夫文化方方面面的时期,从遥远处传来的一声回响。然而,有些观察新式选举仪式的人却不这么想。他们认为使用政治词汇是一种曲笔,用意在于拐弯抹角地批评政府的软弱无能。1917年,《中华新报》的评论员甚至指出, (27) 选举的组织者策划让雉妓(即“野鸡”)以“在野党”的名义参选(“在野党”和“野鸡”共用一个“野”字),恐怕是暗地里表示支持国内的非执政党派吧。评论者又挖苦说,妓女也叫大总统倒是有利于破除中国僵化的等级制度,建立更灵活的西洋式社会制度,是应该视为社会进步的。

民国时期的妓界选举论规模比帝制时代大得多。例如,1917年岁末,新世界游艺场举行公开的选举大会,参加者要购买选票,凭票选举。在1917年和1918年的选举中,有几个嫖客买下好几万张选票,只投给几个妓女,不仅公开表明他们所推的人选,也是当众炫耀自己的财富。1919年在大世界游艺场举行的选举活动为小报的闲话专栏提供了好几个星期的谈资,所授的称号有嫦娥(中国古代传说中飞奔月亮的美女)、月舞领队、月舞仙子等等。及至1920年,就连上海资格最老的报纸、老成持重的《申报》都刊登了选举广告。各种竞争性选举愈演愈烈,各种名目的头衔越来越多,对发起选举的团体来说,这种势头说明选举的潜在商业价值。这时举办选举的除游艺场和小报外,还有各家公司。例如,1920年有一种大肆宣传的选举是由企妹牛奶糖公司举办的,名曰“企妹香国选举大会”,要选出大总统、副总统和总理。(“香国”两字是必须加的,以区别于新世界游艺场办的选举,后者的名称“花国选举”已经取得版权保护。)优胜者得到一套精致的西式家具,第一名的称号“牛奶总统”(因牛奶糖的主要成分而得名)从此风行上海。企妹公司举办选举的目的是为了推销糖果。与早先的花榜不同的是,民国时期的一些花榜靠比赛选出,有几千个妓女参加,比赛唱曲和表演的功夫。

但是,在名花选举变得越来越频繁、引起越来越多的注意的时候,从租界开始响起的改革呼声却改变了这种礼仪活动的大环境。1920年,上海工部局开始以摇珠抽签方式逐年取消妓院的营业执照,花榜选举这才终止。此后若干年中,老派的文人越来越多地著文忆旧,在唤回昔日青楼光彩的同时,也展示了自己的博学多识。怀旧的一种形式是为历届花榜造谱系, (28) 将每年的赢家及其头衔一一记录在案。在一时成为时尚的花榜年谱中,李伯元的花榜以规矩严而被列为典范,说是他选名花如科举,完全以才华取人,不像后来的花榜被贿选和商业宣传败坏了名声。(资料中只字不提科举制度后期也存在着大量的卖官鬻爵现象。)这个时期,文化人士中亮出改造娼妓业旗帜的人数在增加,这部分人不是通过鉴赏品玩妓女的仪式,而是在宣传改革娼妓制度的行动中,界定了自己的身份和立场。

妓女之间的联系网络

娼妓生活中的许多事情进入历史记载,只是因为作家和报人感到嫖客或更广大的都市读者对这些事情产生了兴趣;娼妓之间的关系被记录下来的情形也一样。前面曾说到,妓女之间的争执与不和是小报热心追踪报道的内容,同时小报还尽责地报道妓女之间的生意合作或竞争的情形。如果一个妓女出城去进香拜佛,或生意太忙,她可能会请一个妓女来帮忙。两个妓女之间的关系或平等或有主从,这要看各自的资历和走红的程度。有时几个妓女合伙开妓院。报纸评论妓女小团体的密切关系时,会说她们“情同亲姊妹”。不过这种关系究竟多深、能维持多久等等,报道通常是不说的,至于她们抱团(或不抱团)的背后有无感情纽带,报上更少提及。

妓女之间的联系有一种比较明显的形式,就是结拜姐妹,纵然没有生意上的来往也能结拜姐妹。有一个自称“十姊妹”的小团体,互相之间的称谓学上海地痞的样,按排行称老大、老二等等。这种做法在20世纪头10年中挺普遍。十姊妹分属不同的妓院,各自结婚离婚的时间也不同,但据说互相之间很抱团,常常在一起聚会。有的资料说叫这种名称的女性团体不止一个,还说如姐妹中有人离开了娼妓行当,那么她的老三或老四的称号就会传给别人。但关于这一点同样缺乏详细的资料。

最有名的团体称呼要算妓女中的“四大金刚”了。金刚原是佛教用语,指把守天国的侍从力士。在庙堂里,这些天神或持剑,或抱琵琶,或拿雨伞,还有一个手中是一条蛇(有的说是蛤蜊)。一部专讲娼妓知识的文集开玩笑说,上海华洋杂居,如此繁华的口岸,确实需要天神守卫, (29) 于是有的便化成肉身下凡,美艳无比,保一方风调雨顺。这哪怕只是一句玩笑话,但已将高等妓女的存在同上海的繁荣和安全联系起来。小报频频提到四大金刚,说她们每天去花园的时候受到大官的礼遇。四大金刚究竟是哪四位妓女,各种资料说法不尽统一,学者之间甚至发生争论,但最为经常提到的是张书玉、金小宝、陆兰芬及林黛玉。

“四大金刚”和“十姊妹”不同,它是报纸和指南作者创造出来的组合。几个人之间没有感情基础,没有共享的商业利益,也不像有任何相似的人品、性格,她们自己根本没有集团意识,只是互不相干的个人,被拼凑到一起。她们都是上海妓界的头面人物,这是她们之间的共同点;因此四大金刚成了她们显赫名声的简称。

在19、20世纪之交,有一些名士想为没有亲友认领的名妓造一个公墓,让她们得到像样的安息之地,也可供其生前客人、知己、恋人等前往凭吊。他们来找四大金刚,委托林黛玉代为募捐集资,用以购买墓地,并请其他三位金刚协办。四个女人共印捐建花冢册1600份,每人负责去妓院分发400册,月底收上来。林黛玉头一晚就募到300元,妓女、嫖客都有捐的。(但是另一处的报道却说总共才募到428元,并没有提林黛玉募了多少,反倒是责备她没有管好募捐活动。)四人中文化程度最高、最有文才的金小宝在龙华寺附近选了块地,谈妥了价钱,办理好所有的手续。1899年春季,四大金刚在墓地立界石,树墓碣,镌刻“群芳义冢”题词,并金小宝等所有捐款妓女姓名录。后来,义冢因管理不善竟然消失,到了1928年已无人知晓其方位。

同募捐建花冢同样有意思的,是由此而产生的文字作品。1928年的一部见闻录重印了一批信函启事,其中有代林黛玉拟的、以她的口气写的信,恳请其他三位金刚协助募捐事宜;还有代林陆金张四人拟的启事,向大众说明建冢宗旨并征集捐款。这些启事辞藻华美,文意深奥,浸透

着悲凉情感。女人说自己“生入劫运”,“悲愉不能自由,疾痛谁可与语”, (30) “曾几何时,倏已萎谢”,充满了人生苦短、生命无常的无奈。林黛玉请求其他三人、并四人一起请求“乐善群公”怜悯“已萎名花”,行义举,共建群芳义冢。还说因“是举为维持同类起见”,故妓女认捐责无旁贷,但仍望众人解囊,她们将“分任劝捐”。至于读者究竟能从启事中看出妓女对时世的什么看法,则是历史上的无解之谜。每则启事都是“代拟”的,而拟稿者很可能是个男人。女人用高度程式化的文辞表达人生悲苦和短暂的感念,听上去极似指南、见闻录作者本人的遣词造句功夫。妓女似乎在代表自己说话、在说自己的事情,可是恰在此时,妓女本人的“声音”这个问题变得最让人难以捉摸。

这种情形在下面要说的戏文中更为明显。花冢落成,小报主编李伯元“发起征撰”传奇,纪念建冢过程中的可歌可泣事。于是有两位名士合撰《玉钩痕传奇》,共分十出,“文情悱恻,传诵一时”。传奇有些部分属于募捐建冢始末的纪实,然全戏却因引入(虚构的?)妓女陈黛玉之死而获得一种完整性,“被恶鸨凌虐致毙”的陈黛玉成为被埋葬在花冢的第一位妓女。利用陈黛玉之死来推动情节,也等于说出了妓女受害的一种方式。虽说高等妓院完全可能发生这样的“摧香”事件,但是这般凌辱在四大金刚的传略中却是一概看不到的。《玉钩痕传奇》和募捐建冢的启事一样,也只能读作由女性的声音诵读的、男性作家笔下的妓女生涯。

妓女与国家

清末民初,革命风起云涌,其中强调女子教育为国民改造之关键,对沪上妓界影响尤深。妓女也同其他各界妇女一样,组织起来,争取受教育权。1906年前后,中国正设法回购洋人的铁路投资,一个艺名蓝桥别墅的妓女在收复权利的运动中捐款1000元,受到官方赞许,声名大噪。

1914年,有一批年长妓女(其中有林黛玉和翁梅倩)借用达尔文的语言,成立了“青楼进化团”。该组织的两名主要积极分子是张曼君和祝如椿。据说张曼君热心阅读革命报纸,是早期青楼女子爱国思想的代言人。她因做过一次演讲而出名。那时妓女中时兴穿印着国旗图案的长裤,张的讲话谴责这种时髦,指出有那么多战士和英雄都为这面国旗牺牲了性命,而现在她们却把国旗的图案穿到裤子上, (31) 不是叫洋人看中国人的笑话吗?

祝如椿曾于1897年居花榜榜眼,因容貌娟妍著称。人到中年后,祝如椿开始相信妓女需受教育,才能救她们出“苦海”。(用“苦海”、“花残月缺之悲”等词语来描写妓女境遇的究竟是祝如椿还是指南作者并不清楚。)青楼进化团为募集办学经费搞了一场义演,事先发布消息,“假女戏园演戏一天”,上海许多最负盛誉的名妓登台献技。当夜募得一千多元,用于租校舍、聘教员,报名者五十多,其中包括“房中做手、雏妓等”,组织者本人也都入校学习,指南书宣告“魔鬼地狱一变而为弦歌礼义之邦”。妓女学生学校懂得了提倡国货,抵制洋货。正如张曼君在一次开会演讲时所说,对青楼的前途不可能不抱无限的希望。

然而,这项事业因与娼妓的营业日程冲突,很快就难以为继。祝如椿离开上海去了天津;本来在高等妓女的职业生涯中,在不同城市间走动是很平常的事情。学生每日演出、接待至凌晨三四点钟,早上起不来,不能按时学习上午的课程。因工作所需,她们起身后要花许多时间梳妆打扮,下午晚些时候又开始招待客人了,而学校要下午4点才放学,故也成了问题。学校缺乏固定的运营基金和有效的管理,学生旷课,学校终于关门,青楼进化团无形中也解散了。

五年以后,妓女鑑冰办起了一所学校。她的妓院有两幢楼,学校就设在其中一幢底层的厢房内,组织比青楼进化团简单些:学生每天上一小时的课,每个月交三元学费。课程由鑑冰的哥哥讲授,他在文学方面有点功底。妓女及其子女入学上课,但四个月后学校关门,据说也是因为学生夜夜陪赌局酒局,耗时无数,荒废了学业。此后不久,鑑冰找了个有钱的军官,准备同他结婚了。

上述组织尽管短命,却标志着妓女已开始直接参与国家大事。在民国的最初10年中,妓女参与政治活动已成为很平常的事情。1915年,国内对日本提出的“21条”要求反应强烈,一些妓女捐出了部分局差收入和胭脂钱, (32) 共计300元,用作民族救亡基金。藏春阁给当地多家报纸写信,表明妓女同各界市民息息相关,她的命运同国家的存亡息息相关。她说自己虽生来不幸,现只是北里歌场一歌女,但“青楼女子毕竟也有家,有家的人也必须有国,因此生活的根本就是为国家服务”。她又说,从客人的谈话中了解到,有个国家想把中国变成第二个印度或是朝鲜,也就是变成殖民地。她声明说,“我虽然只是个妓女,但我也是国家的公民。”她拿出一部分积蓄捐给一爱国团体,希望对救国聊有所补。

1919年北京的“五四”大示威前夕,上海有19位妓女组织了一个宣讲团,请林黛玉做她们的“大阿哥”或“大伯伯”。(《晶报》评论说“此举让人想起义和拳运动,不寒而栗”,但并未说明为何这个组织不像一般那样得到首肯,反遭如此恶评,被比作歪门邪道的叛匪。)“五四”游行示威事件之后,5月9日为国耻日,妓院关门、停生意一天以志纪念,妓女表态只使用国货。6月上旬,妓院再次停业,妓女和全体市民一起参加罢课罢工罢市活动,直到6月中才结束。鑑冰的门外取下彩旗,换上黑色布告牌,呼吁非暴力抵抗。有声望的妓女宣布组成青楼救国团,在上海散发了2000份传单,号召进行非暴力示威,要求释放被监禁的学生。她们还设了供应站,为罢课示威的学生送食品茶水。大多数妓女的敬告都只谈国家大事,一般都加上“我们花界,斯业虽贱,爱国则一”等开场白。但是,一个名叫全国改革联合会的组织致“花界姐妹”书,则谈到娼妓业的情况,云姐妹们没有好的生路,只好被迫卖身,成了天下可怜人,但是她们可以通过组成小组、在全市散发传单、宣传救国的方式,使国家和自己的前程得到改善。这里,国家命运同娼妓命运的改善联系在一起。

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期间,关心国家命运几乎成了妓女必须做的事,据1919年的《晶报》报道,有个名妓因为不会读书,不熟悉“爱国”、“同胞”等新名词,竟至门庭冷落。“五四”以后,鑑冰说到做到,不再招待日本嫖客。当她的一个常客请了日本人一起到她的妓家吃花酒时, (33) 她径自出去听戏了,仆人们只好在附近的菜馆叫了点儿饭菜。林黛玉派了个阿姐过去帮忙招待,但当地的闲话专栏报道了鑑冰拒不接待日本人的事。将近20年后,中日战争全面爆发。有记者报道了一场妓女组织的无伴奏歌咏比赛,为救济难民共募集现金1670元。上海社会局局长和一个重要救援组织的干事也参加了歌咏比赛。

就在以上一个个故事的累积中,不但国家大事越来越成了妓女生活中的大事,而且高等妓女在国家政治事件中的作用也在不断地被放大。指南书和报纸上,高等妓女的政治行动和花边新闻同时刊布,一边是青楼进化团、妓院参与全市罢市行动的报道,一边仍是新近谁同谁好了、流行的款式、谁生病了等等的名妓消息。名妓新闻内容和活动范围的扩大,根本没有转移“坏女人”、“好女人”在做什么这个主要聚焦点,大多数高等妓女在公众面前的展露,仍与传统的色艺范畴相关,而不是爱国主义和自我更新的行为。但不管怎么说,报道中持续出现了一种新的亚主题,它视高等妓女为受到威胁的国家中的公民,认为她们因职业低贱而处于特别危险的境地。随着报道不断将高等妓女与国家联系起来,对娼妓生涯的理解也形成了新的认识,那就是为了中国的强大和现代化,不仅一般的娼妓,高等妓女也应列为改革的目标。

无言的空白:避孕、怀孕、子女、老年

本章开头已提出,高等妓女的历史记载有其十分奇特的地方:我们能从中找到不少有关她们救国行动的信息,但是若要问她们怎样避免或寻求怀孕,怎样处理自己生下的子女,要问她们活到老年,不能再靠为有钱有势的人说唱表演或当亲密陪伴来养活自己了,又怎么度日——这种种问题,从史料中倒是找不到什么信息的。

1949年革命后编撰的资料处处突出“诉苦”的话语类型,人们在“诉苦”中学会运用压迫和反抗的语式重新阐释记忆中的过去。妓院的管理体制有意被用来与革命后的国家政体作对比,从压迫和反抗的话语中,我们了解到妓院制度对妇女的生殖健康漠不关心。我们得知,在一些妓院里,女人在行经期间或甚至怀孕五六个月了,还必须继续工作,结果导致了 (34) 从血崩到经常性流产等各种妇科疾病。妓女流产后很快又被安排接客。为防止妓女怀孕,老鸨天天给她们服用明矾。另一种办法是让妓女吃活蝌蚪,说是此物“大凉”,可抵消内“热”,不致怀孕。活蝌蚪也用作堕胎药。妓女长期服用活蝌蚪,似乎导致了不孕症。

但是,上海的妓院中使用活蝌蚪避孕是否普遍,由谁来管妓女、甚至强迫妓女吞服蝌蚪,长三幺二妓院的做法与野鸡妓院、花烟间的做法是否有所不同,还有什么别的有效(或无效)的避孕方法等等——这些方面的信息在现存的资料中是很难找到的。尽管堕胎在中国的城市中似乎是很普遍的做法,但是在有关娼妓的史料中,谈到堕胎的地方甚至比谈避孕的还要少,这可能因为晚清民初的刑法将堕胎定为非法行为。同样,尽管公共卫生当局提出性病是导致妓女不孕、死胎、流产的原因(见第九章),可是有关的信息却少得可怜。1948年的一项调查就提出性病是不孕的原因。调查发现,在500个妓女样本中,怀孕率是极低的。样本中只有五分之一多一点在一流妓馆工作,500人中一半多一点都有性病,但是这项研究并没有分析高等妓女中的性病发病率。

我们对妨碍妓女怀孕的确切因素知之甚少,对妓女、老鸨、客人等如何看待这个问题,更是不得而知。现在接受采访的人士仍使用“诉苦”模式,他们所提供的说法很切合当前女性主义的类别范畴,即将怀孕看作是一种反抗的模式。上了年纪的被采访人回忆说,为了老来有保障,妓女会利用性的策略,尤其是怀孩子的能力,达到返回社会的目的。结了婚的女人在夫家用生子的办法巩固自己的地位,同样,妓女也会用怀孕的办法脱离娼妓业,怀孕能使妓女进入婚姻,或至少是当小老婆。20世纪80年代中期,一群接受采访的上海老居民讲起了大庆里的年轻妓女巧囡的故事。巧囡同一富家子弟有了关系,因她长得漂亮,老鸨待她不错,看管也很严,当然不情愿让阔少替她赎身。巧囡怀孕后,和情人商定不堕胎。她不肯服用每天送来的活蝌蚪,等肚子大了,客人不可能再找她了,老鸨这才答应那大少爷将她买走。从这样的事例中,我们了解到怀孕会引起妓女和业主之间的矛盾,双方会争论谁有权安排性服务和决定生育方面的事情。

但是,小报闲话栏中的文章却表明,怀孕和生育可能与继续做妓女完全不矛盾, (35) 老鸨并非必然认定怀孕是灾祸,妓女也不一定拿怀孕作为退身之策。1919年有一条消息说,某妓怀孕了却不知肚里的孩子是哪个客人的。这时嫖客龚某非说孩子是他的,老鸨十分高兴,叫龚付了一笔钱,相当于补偿了妓女产假的损失。还有一条消息就事论事地说,某妓因刚生下的幼子死去,伤心过度,怕要推迟一段时间才能重新做生意。第三章已提到,儿童在妓院中并非难得一见。妓院收养了许多孩子,让她们学说唱技艺,但还有不少孩子就在妓院出生长大,这就不只是女孩,也有男孩(见图18)。19世纪80年代的名妓李珊珊本人就是妓女所生,其生父系清朝大官李鸿章之子。当李公子不再送钱给珊珊母亲时,这妓女就带着5岁的珊珊上门讨要抚养费,传说李突然病倒,次日便毙命。珊珊在母亲的妓家长大,11岁就当小先生;16岁时,其心上人因受人嫉妒被谋害,她亦随即自杀。高等妓女抚养女儿,让她们习艺,学做有教养的艺人;有的妓女还努力培养儿子上学,只是这方面的记载支离破碎,没有多大价值。

有时,不论年长的妓女和老鸨自己是否曾生育,她们都会收养女,将其养大了嫁出去,讨个好价钱。有个30岁的老鸨已嫁了两个养女,收益颇丰,足以歇了生意享清福了。还有一个乐技造诣很深的妓女嫁出四个养女,有了厚实的家底,只可惜积蓄全都点了烟了,落到那千篇一律的下场:破衣烂衫,拖着肿胀的双脚游荡在法租界的马路上,哀叹着从前的荣华富贵。

年老体衰、穷困潦倒的叫花子——最经常出现在人们的眼前、代表娼妓生涯的必然下场的,正是这种形象。但是,这样的结局在妓女的实际生活中究竟有多普遍,是不清楚的,因为大多数女人被纳妾后(如她们能当上几个月的妾的话),对她们的报道也就停止了。实际情形很可能是大多数妓女并没有在法租界的街头结束其娼妓生涯,但指南作者感兴趣的只是那些流落街头的老妓。世纪之交时的名妓翁梅倩终因鸦片瘾而落魄,三十多年后有人发现她竟在街头卖唱度日。1853年出生的胡宝玉是上海高等妓女中的头牌,她最讨客人欢心,会英文,抽银质水烟筒,好与别的妓女争斗。但是名气和漫长辉煌的从业经历都未能使她免遭晚景的凄凉,最后仍落得个穷愁潦倒、困在老城中的下场,远离公共租界的繁华地段,尽管她曾经在那里叱咤风云。

忠诚美貌的妓女常被比作宦海浮沉的官员,同样, (36) 落魄的老妓往往成为男作家的工具,表达他们最喜欢的两个主题:一是追怀往昔,眷恋那个已被丑陋刺目的“现在”所替代的“过去”;二是叹息人生的短暂。最终说来,我们获得了关于这些女人的现有知识,并能塑造出她们的职业生涯,这多半是因为男作家树立起她们的形象,通过她们而说出了自己的幽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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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野鸡拉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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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野鸡和娘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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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上海声色场中“迷途的羔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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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 游艺场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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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 兰云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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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 沈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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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 琴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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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 穿戏装的高等妓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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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9 拿着书的高等妓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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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0 对弈的高等妓女(和姨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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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 秦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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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2 花四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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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3 筱青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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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4 坐小轿车的高等妓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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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5 男人举刀“破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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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6 《妓女的生活》(孙玉声,1939)的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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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7 高等妓女在开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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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8 两名高等妓女与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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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9 鸨母领来妓女,嫖客“论斤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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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0 妇女劳动教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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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 抽血检查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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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2 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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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3 学刺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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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4 毕业典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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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5 陆星儿的妇女教养所采访录中的插图(陆星儿1993年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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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6 同图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