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范式:大国中心主义和理性主义
前面已经提到,按照托马斯·库恩的说法,所谓范式,是指特定的科学共同体从事某一类科学活动所必须遵循的公认的“模式”,它包括共有的世界观、基本理论、范例、方法、手段、标准等与科学研究有关的所有东西。“我采用这个术语是想说明,在科学实际活动中某些被公认的范例——包括定律、理论、应用以及仪器设备统统在内的范例——为某一种科学研究传统的出现提供了模型。”1在社会科学的研究中,范式一般指的是关于国际国内社会的一些基本事实和基本价值观的判断,例如国际关系领域的结构现实主义秉持物质主义的本体论、结构主义的方法论、国际体系处于无政府状态和国家中心主义的基本假设、国家利益先于意识形态和普遍道义的价值判断,等等;亚历山大·温特的社会建构主义主张的是理念主义的本体论、结构主义的方法论、国家中心主义基本假设,等等。本书在谈到国际关系研究范式的时候,仅仅把它界定为对国际关系领域基本事实和价值观的一些共同话语、基本判断,不包括“成功的研究例子”“研究的榜样、范例”这样的含义。
一、大国中心主义
位置现实主义的理论范式之一是大国中心主义。原因在于,中小国家在外交政策方面的自主性相对较低,而且位置性的国家利益仅仅是它们国家利益的一个方面。这么说并不意味着位置性的利益对于中小国家来说不重要。当同时存在大国和中小国家时,一些中小国家可能会寻求另外一些国家的安全保护或者谋求永久中立,集中精力发展自己的社会经济和福利水平。而当某一地区的国际体系没有力量明显占优的大国存在时,中小国家的外交政策就可能会表现出明显的位置现实主义色彩。即便是同时存在大国和中小国家,寻求一个合适的国际体系位置也仍然是所有国家最重要的国家利益之一。
即便中小国家一般不会把获取某种主导性的国际体系位置作为自己的最高目标,它们仍然可以谋求某种关键性的协调人角色。新加坡在把自己打造成为大国关系中间人的角色目标上就相对成功。由于新加坡自身的国力限制,它不太可能追求一种地区秩序中的主导地位,扮演关键协调人的角色显然更为合适。另外一个例子是,组成拉美地区“太平洋联盟”的几个小国也把自己的战略目标确定为:“联盟以加强拉美太平洋沿岸国家贸易政策协调,促进联盟内货物、服务、资本和人员自由流通为宗旨,致力于打造对亚洲最具吸引力的拉美次区域组织和亚洲进入拉美市场最便利的入口。”2显然,与封闭色彩较强的美洲玻利瓦尔联盟(ALBA)或者南方共同市场(MERCOSUR)相比,拉美太平洋联盟成员国的位置性目标是把自己定位为太平洋地区的贸易枢纽、自由国际经济秩序内的一个关键节点。在大国之间没有出现明确对抗、必须选边站的情况下,中小国家甚至可以团结起来获取某种主导性的位置,就如东南亚国家联盟(以下简称“东盟”)一直以来在东亚区域合作中坚持的“东盟中心”地位。事实上,中国、美国和日本长期以来一直默认了东盟在区域合作中的这一地位。
虽然如此,对于中小国家来说,它们的外交政策行为仍然受到太多的不确定因素的影响,甚至有时候无力追求一种自主的对外政策,这会使得建构一种带有普遍意义的小国外交政策理论相对来说困难得多。正如美国国际关系学者杰克·列维(Jack Levy)所谈到的:“大国不同于中小国家的地方在于:(1)高水平的军事能力使得它们在战略上相对自给自足、有能力保护它们的边界;(2)对安全有着广泛的定义,涵盖了地区和/或全球势力均衡的考虑;以及(3)在定义和捍卫其利益方面比后者更为张扬自信。”3肯尼思·华尔兹更加明确地指出:“基于马来西亚或是哥斯达黎加这样的小国而建立起来的国际政治理论是荒谬的,这就如同在经济理论中,以某一经济部门的小公司为基础建立起一个寡头竞争理论一样荒谬。”“建立国际政治的普遍理论必然以大国为基础。”4虽然许多情况下中小国家会谋求扮演某种关键性的协调角色这样的位置性目标,但中小国家,尤其是小国,一般不会把谋求国际体系内的某一位置作为自己的整体国家利益,即某一时期整个国家最重要的利益。即便东南亚国家建立了东盟,它们也没有接受干涉内政的原则;相比让渡更多主权以加强东盟的国际地位,东盟成员国普遍认为,本国的政治自主性还是远比实现东盟的某种位置性目标更为重要。为了对研究进行简化,本书还是将位置现实主义理论建构的目标限制在建设一种大国外交政策理论上,当然,如上所述,这并不意味着位置现实主义只能用来分析大国,而是说把大国外交政策作为这一理论的主要分析对象。
大国中心主义范式有助于加强位置现实主义的逻辑。原因在于,首先,大国是国际舞台上的主要行为体,能够追求相对自主的外交战略和政策,是塑造国际体系结构和进程的主要参与者,研究大国的外交政策具有最为重大的现实意义;其次,大国也受到国际体系的深刻影响,其利益和行为很大程度上都是被国际环境所塑造,寻求国际体系内的合理位置而不是某一方面的利益构成了大多数大国的主要战略目标;最后,从理论建构的方法论角度来说,大国中心主义能够使本书在一种较为简单的变量情况下处理各种复杂的因果关系。“现实主义者一般不对国家的‘好’或‘坏’进行明确划分,因为任何大国无论它的文化和政治如何,也不管它由谁来掌握政府,都会按照相同的逻辑来行事。……实质上,大国犹如台球,只是型号不同而已。”5这也符合本书依据理性主义研究路径来建构具有较强简约性的外交政策理论的思路。总的来说,位置现实主义对于理解大国外交政策最为适用。不过,即便本书遵循大国中心主义的范式,在具体构建位置现实主义理论时,还是需要对大国的类型进行分类,因为不同类型的大国其所能追求的位置性目标是不一样的。(https://www.daowen.com)
二、国家基本理性
国家具有基本理性是位置现实主义的第二个范式假设。这里所说的理性(rationality)包含了两个方面的意思。其一,我们在考察国家认知能力的时候不是一种不可知论,而是相信国家领导人和社会大众能够对国际关系进行理解和判断。正如罗伯特·基欧汉在论述理性选择概念时所说的:“我们不需要去研究领导人究竟在想什么,我们可以仅仅通过在办公室中进行‘思想实验’,就可能获得必要的信息。”6类似地,美国学者迈克尔·厄-奎恩(Michael Ng-Quinn)在分析中国对外政策时谈道:“如果文化、意识形态和特质是中国决策者观念的决定性要素的话,它们也不一定是静止不变的,而是一直同经验环境发生着互动。这一经验环境的一个显著部分就是,中国是在一个高度竞争的国际体系中作为一个国家生存。”7理性选择理论以人类的理性为理论前提,强调人在决策过程中的主体作用。强调政策既是“基于理性计算的选择”,也是智慧运用过程的产物。8其二,当我们考察国家认知方式的时候是一种功利主义的角度,即从某项对外政策所能带来的收益和成本角度进行判断。国家通过成本-收益的核算,作出对政策利弊的仔细权衡,对可供利用的实现目标的手段进行优化选择,并且主要关注的是手段和程序的可计算性。9
理性主义范式同时包含这两个方面的含义,但是,一般来说,衡量某种外交政策是否理性主要是考察其成本与收益的计算。如果成本高于收益,那么这项政策就是不理性的;如果收益高于成本,那么就是理性的。在实际的运用过程中,根据一位美国学者的总结,所谓理性选择意味着:“第一,可行性方法,即经过理性分析后所认为的能满足不同的逻辑、物质和经济条件的各种行动方案。第二,对情境的因果结构和理性理解,该结构决定了特定的行动会导致特定的结果。第三,对可行性方案的客观排序,这个顺序是从对(期望产生的)结果的排序得来的,那么,简单地说,理性行为就意味着选择可行性方案中排在第一位的方案。”10希尔斯曼(Roger Hilsman)认为,这种传统的战略模式包含了以下几个程序:首先,分析家必须确定研究对象国的力量或战略目标;第二步是研究这个国家可选择哪些手段来达到这些目标;如果研究是为了解释这个国家过去的行为,最后一步就是设定这个国家之所以选择这种手段是因为它可以据此最有效地、最省力地达到目标;假如研究是为了预测未来,最后一步就是设定这个国家将要选择的手段也可能最有效最省力地达到目标。11
在国际关系中,国家不可能是永远是理性的,或者保持充分理性,但是它们至少具有理解生存重要性和衡量各国实力的有限理性(bounded rationality)。在无政府状态下,每个国家所能获得的信息都是不充分的,例如我们无法完全得知其他国家的军事力量情况,也很难深入其内部的决策过程。信息的不充分决定了我们不可能作出完全理性的外交决策。相比国际关系研究,在外交政策研究中,不确定的特征更为突出。例如,威廉森·默里和马克·格力姆斯利在研究历史上各国的对外战略之后,得出结论说:“那些介入战略缔造的人,不管是国务家还是军队领导,生活在一个信息不全的世界上。他们在大多数场合,除了在最笼统的意义上,不知道其他国家的战略意图和目的,而且他们对自己一方的了解也往往有欠缺。第二,环境经常迫使他们在最为紧张的压力下工作。当危机发生时,他们极少有时间来思索和反省。”12尽管如此,我们作出如下的假设依然是合适的:当国家——尤其是大国——的生存以及其他重大利益受到威胁时,不同的社会群体将会团结起来,国家将会表现出有限或者基本的理性应对。
经济学家赫伯特·西蒙(Herbert Simon)提供了区分完全理性和有限理性的一种方式。前者聚焦于国际国内环境特征及其对国家目标的制约,后者则涉及人类心理活动的过程和思维的方式。由于没有行为体可以充分地理解所有的外部条件,完全避免主观认知过程中的谬误,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国家的政策和行为仅仅可以满足满意原则(satisfying principle)的要求。13西蒙举了从稻草堆中寻针的例子来说明。完全理性的“经济人”企图找到最锋利的针,而有限理性的管理人则只要找到一根足以缝衣服的针就满足了。西蒙把这个称作“满意原则”。14因此,从理性选择的实际过程来看,市场中的公司和国际关系中的国家都不可能拥有完全的理性,而只能拥有有限理性,但只要我们能够作出基本正确的决策、取得满意而不是完美的效果就够了。事实上,像肯尼思·华尔兹、罗伯特·基欧汉和亚历山大·温特这样的国际关系理论家都支持国家作为有限理性行为体的假设,以之作为进一步研究的基础。尽管亚历山大·温特强调认同对国家利益的塑造作用,国家利益的重要性、国家间利益关系的一致性都取决于国家间的相互观念,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国家是非理性的。虽然建构主义视角下的国家可能某些时候忽视成本-收益考量,但并不意味着国家是“傻乎乎”的、可以一直不顾及成本-收益考量的。
一些学者还指出,理性国家的假设可以是一个自我实现的预言(selffulfilling prophecy),被各国的相似行为所加强。如果某个国家相信别的国家是单一、理性的行为体,在国际关系中有着基于成本—收益的理性考量,那么它自己也会表现为一个精明的政治实体,以避免使自己处于软弱分裂、反应不力的境地。对于现实主义来说,只要大多数国家希望维持自己的生存和独立,即便少数国家愿意放弃自己的政治身份——不管是被合并还是解体——整个国际体系依然能保持正常的运转。聚焦国际体系结构的国际关系理论并不否定国内结构和进程的存在或者影响,但是“黑瞎子”式的研究方法有意识地忽视了这些因素,因为主流国际关系理论关注的是大多数国家或者某一类型国家的行为模式,或者说具有合理性、规律性的外交政策行为,而不是某个国家在某个特殊情势下的具体行为。具有普遍意义的研究才属于理论的创造和知识的积累。采用理性主义的研究范式意味着,大多数国家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基本理性的,而不理性的行为会受到体系的惩罚。
位置现实主义也遵循理性主义的范式。位置现实主义能够解释大国的理性外交政策,但是,在具体实践中,大国的外交政策或多或少也会偏离位置现实主义所提出的假设。这并不意味着位置现实主义被否定了,因为所有的理论都是远离现实的,是“片面的深刻”。大国的对外行为有着相当的自主性,因此偏离位置现实主义外交政策假设的例子并不鲜见。在本书关于19世纪六大国外交政策的实证考察中,我们既会发现符合位置现实主义预期的情况,也会发现不符合位置现实主义预期的情况。但是,非理性的外交政策会导致挫折和损失。这从反面证明了这些理性假设的正确性。对于具体的外交政策行为,需要的是运用理论和理论之外的要素进行充分解释。理论是简约的,因此它的解释不可能是普遍和充分的。我们只会预期,如果某个大国的外交政策基本符合了位置现实主义的假设,那么应该更有可能在实践中获得成功,否则将可能趋向失败。通过把观察的视域局限于大国,以及提出一些理性的外交政策假设,我们可以比较方便地建立起一种具有简约性和普遍性的外交政策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