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概念:整体国家利益

第二节 核心概念:整体国家利益

与“power”——有时候是实力的意思,有时候是权力的意思——的概念一样,国家利益是国际问题研究中最常见的概念之一,也是被误解和滥用最多的概念之一。一种普遍的说法是,在现实主义理论中,因为人性是自私的,所以作为人的集合的“国家也是自私自利的”。莱因霍尔德·尼布尔(Reinhold Niebuhr)是一位对现实主义人性观构成巨大影响的神学家。尼布尔曾经说道:“社会……仅仅是个人利己主义的积累,并将其转变为集体的自私自利。因此,群体的利己主义拥有了比个人成倍的力量。从这个意义上讲,没有哪个群体的行动是出于纯粹的利他主义。因此,更成熟的目的和倾向是争夺权力。”15问题在于,尽管部分现实主义者可能强调人性中的阴暗面,但把这种说法认定为现实主义的共有范式是不准确的。

虽然传统现实主义确实认为人性有渴望权力、偏向于自私的一面,但是新现实主义者认为对人性是无法作出科学界定的。“人类行为中诸如强奸、暗杀、盗窃的例子能否证明人是恶的?如何解释像慈善、挚爱和自我牺牲等反例呢?某个社会的犯罪数量就能证明其人民是恶的吗?或者在这样的环境下,犯罪数量并不多,这不使人感到诧异吗?如果说某些事情的发生是由于人的愚蠢或恶,这是一种凭作者情绪而被接受或被拒绝的假设。它是一种既无法证实也无法反驳的表述。”16有些人是高尚无私的,另外一些人则是损人利己的。这是家庭教育和社会环境共同塑造的结果。自利没有问题,损人利己则是可耻的。现实主义强调外交政策为国家利益服务,但这与外交政策必须自私、损人利己是两码事。在现实中,自私的国家和自私的人一样,在对外交往中很难有真正的朋友,不能获得其他伙伴的信任,大多数情况下也并不能获得成功。事实上,现实主义者认为,多做力所能及的善事可以改善国家的形象,为长远的国家间合作奠定基础。例如,中国在1998年的东南亚金融危机中坚持不让人民币贬值,一定程度上赢得了东南亚国家的信任,为后来中国-东盟自贸区的推进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现实主义大师爱德华·卡尔(Edward H. Carr)也指出,对一个国家来说,有义务在不损害国民利益的前提下,适当接受外国难民。但是,如果一个国家敞开国门,让大量难民涌入,因此降低本国百姓的生活水平,这就不是人们普遍接受的道德义务。在利他行为方面,普遍接受的国际道德标准似乎是:一个国家在不损害自己更加重要的利益的情况下,应尽力参与利他活动。17

在现实主义国际关系理论中,国家不一定是自私的(selfish),但一定是自利的(self-interested)。正如现实主义理论家汉斯·摩根索所说:“个人和国家都应以普遍的道德原则如自由等,来衡量政治行动。然而,个人在道义上有权牺牲自己来捍卫这种道德原则,国家却无权因为对于有人侵犯自由而在道德上有所不满,而妨碍自己采取成功的政治行动。因为这个政治行动本身又是根据民族生存这个道德原则而实行的。”18由于国际体系处于无政府状态,在遇到困难和威胁时,国家并不能向某个更高一级的中央权力机构寻求帮助。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维持国家的生存和独立是国家的基本利益和政治家的基本道德,而如果想要生存下去并且活得比较好的话,国家必须坚持自利的原则,即在国际体系中捍卫自己的国家利益,包括国家安全、经济繁荣、他国尊重,等等。正是从自利而非自私的假设出发,国家利益构成了各国制定外交政策的基本依据。

与中小国家一样,大国在国际体系中拥有很多具体的国家利益。这些利益有的与领土有关,例如维护本国的领土完整、获取更多的殖民地或势力范围;有的与贸易有关,例如确保某一地区的市场向本国的商品开放、维护海上商船航线的安全;有的与矿产资源有关,例如从其他国家获得稳定可靠的石油和稀土供应,等等。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国家利益”属于整个社会的共同利益,例如维护本国的领土完整;另外一些则属于社会某一部门、集团的利益,例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2009年建议对从中国进口的乘用车和轻型卡车轮胎征收特别保护关税。19这一政策显然有利于美国轮胎生产企业的利益,但是不利于美国的汽车制造业。因此,这些部门利益、集团利益本质上并非国家利益。国家利益一定是整个社会共有的利益。用清华大学当代国际关系研究院阎学通教授的话来说,国际政治中的国家利益是指一个民族国家的整体利益,这种利益是由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共享的利益。20“就其主观特性而言,国家利益是基于国家全体公民所认可的长期的集体利益。因此,尽管国家在全球体系中追求着各种不同的对外政策,国家利益概念却是单一的和作为整体的概念。”21部门利益可能与国家利益一致,也可能不一致,但部门利益和社会集团利益的过度膨胀肯定不利于维护国家的整体利益。

从理论的角度来说,如果国家利益要成为一个有意义的分析概念,就必须具备整体性和稳定性,这是提出整体国家利益概念的逻辑基础。从现实的角度来说,一些国家不仅有自己的具体外交政策,还有自己的大战略,而大战略的基础必然是对整体国家利益的认识。用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时殷弘教授的话来说:“大战略是国家政府的一种操作方式或者操作规则,即自觉地本着全局观念,开发、动员、协调、使用和指导国家的所有军事、政治、经济、技术、思想文化和精神资源,争取实现国家根本目标。”22这里所说的“根本目标”就接近于位置现实主义所说的整体国家利益。大战略研究的倡导者之一同济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门洪华教授也认为,大战略是“综合运用国家总体战略资源实现其战略目标的艺术,即一个国家运用自身的各种手段和资源——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和意识形态等——保护并拓展本国整体安全、价值观和国家利益等”23。既然大战略是综合运用各种资源来实现某个根本目标的手段或者艺术,如果一国无法界定自己在国际体系中的整体国家利益,那么自然也就谈不上所谓大战略,而只剩下具体的各领域的政策制定了。但问题是,如果否认国家存在整体利益的话,又如何能够协调这些具体的政策、共同实现国家的大战略目标呢?

强调国家存在整体利益,并不意味着这种利益一定能被清楚地认识到或者在现实中各国政府能够依据它来制定外交政策。新古典现实主义的代表人物之一法里德·扎卡利亚曾经写道:“美国历届总统和他们的国务卿们一再试图将国家的上升力量转化为海外影响,但他们管理着一个联邦形式的政府结构和弱小的官僚体系,无法自由地从州政府和社会获得人力和财力。”24在现实中,国内政治结构限制了政府的认识能力和行动能力,并不意味着作为一个主权实体的国家不存在根本目标或整体利益。只要国家存在客观的整体利益,那么就需要依据这一利益来制定外交政策。这一假定从逻辑上来说是合理的,也符合位置现实主义的理性主义路径要求。

一、整体国家利益概念的内涵

按照笔者有限的阅读和了解,曾经担任过美国国务院政策规划室主任的斯蒂芬·克拉斯纳(Stephen Krasner)可能是第一个谈到整体国家利益概念的国际关系学者。克拉斯纳认为,国家利益应该是社会的整体利益,而不是某一部分人、集团的利益;国家利益应该在一个较长时间里保持相对的稳定性。25这实际上是从社会科学方法论的角度对国家利益的概念化(conceptulization)提出了要求:国家利益应该是一个独立的、有着明确内涵的、相对稳定的概念,这样才能成为一个有解释力的自变量。如果国家利益的概念变化无常、内容包罗万象,依赖某些具体条件的程度很高,那么在很多重大的、反复出现的一般性问题上,其解释和预测意义就会非常有限,甚至导致国家领导者无所适从。“就其主观特性而言,国家利益是基于国家全体公民所认可的长期的集体利益。因此,尽管国家在全球体系中追求着各种不同的对外政策,国家利益概念却是单一的和作为整体的概念。”26这样一种社会科学的方法论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否定了把国家利益分成几个层次或者几个部分这样的常见做法,也否定了外交政策分析的研究路径。

事实上,既然主权国家是一个具有主权和政府、具有基本理性、可以独自延续的行为体——有的学者将此称为国家的“自组织性”——那么它应该具有某种自身的整体利益,这种整体利益不是仅仅局限于某个问题领域的需要或者某个社会群体的诉求,还要考虑到该国自身所处的国际体系位置等因素。军事安全、经济发展虽然是社会各阶层共享的公共利益,但其区分无一不是从问题领域本身出发的。军事部门和其他强力部门一般倾向于突出安全问题的严峻性。也就是说,这些公共利益在具体的获取过程中不可避免地有部门化的倾向。而且,即便安全利益是整个社会共有的利益,对于什么是安全利益的问题却必须考察一国的相对实力和国际地位,并不是所有的军事问题都是安全问题。举例来说,朝鲜战争、越南战争的挫折对美国来说算不上是安全问题,但是对于韩国和东南亚国家来说则是严重的安全问题。英国在19世纪的时候是全球性的霸权国,拥有巨大的商船队和众多的海外战略要地,其利益遍布世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英国只是一个中等强国,其安全利益和对外战略自然会发生根本的变化。这或许就是为什么英国在1947年2月21日照会美国国务院,声称由于国内经济困难,3月31日之后无法再给希腊和土耳其以经济和军事援助,希望美国挑起这副担子。27这本质上就是把英国在过去一百年中的霸权秩序地位主动交给了美国。

不管是否被认识到和接受,主权国家都存在一种整体性的利益。这种利益来源于国家的主权属性。“不管一国国内社会中的不同次国家群体之间存在什么样的差异,这些群体之间比它们和其他国内社会的群体之间拥有更多的共同利益。”28主权制度赋予了国家强大的凝聚力和组织能力,使得国家成为国际体系中最主要的行为体。但是,上一章曾经提到,在考察国家利益的时候,通常的做法却不是把国家作为一个整体来对待,而是试图对各种国家利益进行分类和排序。29这样做一方面导致了国家不能提出明确的、一以贯之的大战略,另一方面经常导致部门利益压倒国家的整体利益。虽然安全利益、经济利益都是全社会共享的国家利益,但是对于这些利益的排序会影响国家资源在不同部门、群体之间的分配。出于自身的部门利益和群体利益,不同的政府机构和利益集团纷纷强调某一领域的利益是最重要的国家利益。其结果是,资源的分配从长远来看可能不利于国家根本战略目标的实现。既然主权国家是一个相对紧密的实体,与其他国家构成可以相对分离的互动单位,那么它们自然在国际体系中就拥有一种整体性的利益,这种整体利益不是仅仅依赖于某个领域的利益性质,而是主要基于该国自身所处的国际体系位置。

位置现实主义所说的整体国家利益(overall state interests)并不简单等同于“共同利益”(common interest)。整体国家利益是一国国内社会在一定时期内最重要的共同利益,但国内社会的共同利益并不一定是整体国家利益。一方面,有些利益主要属于国内的共同利益,与国际体系没有直接的关系,例如保证市场上销售的国内产品的质量安全、防止局部地区房价的过快上涨。在美国,国家在国内的利益一般称为公共利益(public interest)。30从科学研究的角度来说,这些公共利益不宜列入国家利益的范围之内,以使这一概念有更强的针对性,从而更有可能在国家利益和外交政策之间建立明确的因果机制。另一方面,即便是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共同享有的国家利益,也不能简单等同于本章所说的整体国家利益。虽然国家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福利都是本国人民的共同利益,但是由于资源的有限性,过分追求某一种共同利益很有可能损害其他的共同利益,并最终损害国家在国际体系中的整体利益。例如,统治者和被统治者都希望国家在国际体系内拥有一个安全的环境,但这并不意味着国家的整体国家利益就一定是安全。虽然印度和巴基斯坦仍然在争夺克什米尔,但是对印度来说,它的国家安全并不面临严重的威胁。这首先是因为印度拥有核武器,其次也是因为印度相对巴基斯坦的实力优势非常明显。

在现实中,不同部门、不同阶层的诉求肯定是存在冲突的,“当代表多数的中央政府发布国家命令时,必须责成一些官员去执行命令,但这些官员并不总是隶属于它;它也不能每时每刻予以指导。因此,乡镇和县的行政机构就像一座座暗礁,不是延缓了代表人民意志的命令的流速,就是使命令流错了方向”31。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对整体国家利益的科学认识就变得更加重要。强调整体国家利益意味着,在一定时期内,这一利益的重要性超过了其他利益目标,整个外交战略和国内战略的布局应该服从于、服务于这一利益。正是从这个角度出发,戴维·克林顿(David Clinton)区分了所谓的整体国家利益(overall national interest)和具体国家利益(state interest)。他指出,每一个国家都有一个整体的国家利益;也有许多具体的国家利益,它必须在其中作出选择。国家利益可能包括进入不冻港、在海外的军事基地权利和邻国的友好关系等。为了与总体国家利益区分开来,这些独特的国家利益最好被称为“state interests”。这些“state interests”不是同等重要的,必须有所取舍,而取舍的标准就是整体国家利益。32

著名现实主义理论家米尔斯海默的进攻性现实主义认为,大国很难获得全球性的核优势从而建立全球霸权,因为对手会尽最大努力发展它们自己的核报复能力。因此,大国追求四个主要目标:(1)成为全球唯一的地区霸权;(2)尽可能多地控制世界财富;(3)支配它们所在地区的地面力量均势;(4)拥有核优势。33可以清楚地看出,这四个目标都是位置性的目标,第一个更是大国的整体国家利益。为了成为全球唯一的地区霸权国,大国必须尽可能多地控制世界财富,支配它们所在地区的地面力量均势,以及拥有核优势。类似地,美国国际关系学者斯坦利·霍夫曼(Stanley Hoffmann)教授也指出,美国的国家利益包括三个主要方面:维护美国全球头号大国的地位;防止在欧亚大陆出现一个政治、军事上的霸权国;保护美国在第三世界,尤其是波斯湾和中美洲的实际利益。34在这三种利益中,第一种是根本性的、位置性的,是美国的整体国家利益,而后面两者则服从于、服务于第一种利益。

由于米尔斯海默强调追求“全球唯一的地区霸权”仍然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斯蒂芬·布鲁克斯认为米尔斯海默过于强调威胁的“可能性”(possibility),总是采取一种“最坏打算”(worst-case)的做法。布鲁克斯将罗伯特·吉尔平划入另外一类,因为后者强调威胁的“概率”(probability),国家在安全局势不紧迫的情况下可以追求其他的国家利益,例如经济繁荣、国际影响力。同样,领土是一个国家的核心利益,没有领土国家将无法生存,但维护领土完整不一定是国家的整体利益,尤其是对于大国来说。邓小平在谈到中国周边的岛屿争端时说:“主权问题固然不是一个可讨论的问题,但是对有争议的问题可以搁置,留待日后解决。最紧要的利益在于发展经济,发展生产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35因此,在邓小平看来,当时中国的整体国家利益是增强国家实力而不是获取国际领导权,相应地,中国必须采取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对内改革、对外开放的国家战略。

本书将整体国家利益界定为一定时期内国家客观存在的最高利益,这一利益为社会各阶层所共享。中国外交学院秦亚青教授指出:“概括地说,国家利益要作为有意义的分析变量,必须具备整体性和稳定性。这实际上就是我们所说的在一定历史时期内的整体国家利益。”36与中小国家不同,大国更有可能清楚界定、努力追求自己的整体国家利益。毕竟,大国有更多的资源,可以更多致力于自己的国际地位、对外影响力和海外利益;小国一般来说缺乏同强敌周旋的手段,外交政策受到更多结构性因素的制约,自主行动的空间更小。当然,这么说并不意味着小国不能有对自己整体国家利益的界定和追求。新加坡在李光耀的领导下大力推行大国平衡外交,把新加坡定位为东亚政治舞台上的协调者、中介,不仅保证了新加坡的安全,也从中获得了巨大的政治和经济利益。不论是大国还是中小国家,合理界定自己在一定时期内的整体国家利益都是极为重要的事情,只是对于大国来说,它们有更多自主决定国家利益目标和制定外交战略的空间。从理论上来说,依据国家在一定时期的整体利益,国家才有可能确定其战略姿态和战略原则;而依据整体利益关系的概念,则可以判定不同国家是否存在战略上的冲突,这一概念又为不同时期具体国家利益的重要性提供了判定的标准,从而有助于有机协调不同领域的对内对外政策。

整体国家利益的研究路径拥有许多的优点。首先,整体国家利益的概念切中了“国家利益”的本质,即它是作为一个主权国家的实体所具有的一种最高利益,这种利益能够全面而不是片面地支持主权国家的生存和发展。不管是安全利益还是政治、经济利益,它们都应该置于整体国家利益之下、最终目的是维护和促进整体国家利益;而整体国家利益的维护和促进,又同时有利于这些具体国家利益的维护和促进。因此,整体国家利益的概念实际上告诉我们不同具体国家利益之间并不是简单的相互竞争、冲突的关系。基于整体国家利益的考量,虽然某种具体的国家利益可能被置于不那么优先的地位,但整体利益的实现最终也会促进这种具体利益的提升。其次,整体国家利益的概念十分简约,有利于战略研究的展开。国家可以对自己的利益有一个根本性的认识,从而制定长期的、一以贯之的大战略。最后,整体国家利益的概念有利于建立可操作性强的外交政策理论。从整体国家利益的概念出发,可以从战略层面上分析不同国家之间的战略利益关系,而战略利益关系的确定才是各国制定对其他国家政策和策略的基本依据。同时,基于不同国家之间的战略利益关系,我们可以进而分析不同的具体国家利益在两国外交政策制定中可能具有的分量和表现形式。整体国家利益的概念使得我们无需再去费力地提出一个普遍意义的国家利益排序方案,或者依据某个复杂的模型来判定不同时期的国家利益。在讨论了整体国家利益视角的诸多优点后,最关键的问题仍然有待于解决,即如何合理地界定大国的整体国家利益。

二、整体国家利益:霸权利益理论的探索

显而易见,具有不同人口、经济和军事实力的国家,在国际体系中不可能追求同样的位置性目标。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英国和新加坡都是发达国家,但它们在国际体系中有各自不同的整体国家利益,大战略也不一样。美国的大战略是捍卫自己的霸权地位,英国的大战略是追随美国、保住地区大国的地位,新加坡的大战略是平衡外交、做东亚地区的协调者。无论是国力强盛的国家,还是国力衰落的国家,都要根据相对实力的变化重新确定自己的利益目标和利益范围。国力增强的国家自然感到国家利益的范围在扩大、内容在增多、目标在提高,应该更积极地参加国际事务。37新古典现实主义者最重要的经验预测就是,长期看来,国家占有的相对物质实力资源会塑造其外交政策的目标和范围:随着实力的增长,国家会寻求更大的海外影响力;一旦实力下降,它们的行动和野心又会随之收缩。38因此,在界定整体国家利益之时,需要对国家进行分类。“大国”这一概念本身是许多种国家的集合体,全球性大国又是这个集合体中最重要和特殊的一类。全球性大国必须是能够实现全球力量到达并且对全球局势发挥实质性影响的国家。例如,冷战结束后,美国是明确的全球性大国,俄罗斯和中国严格来说只能称为“准全球性大国”。尽管俄罗斯在中东、中亚地区仍然有着强大的影响力,但是俄罗斯在非洲、拉美和东亚作用有限,这自然限制了俄罗斯的全球性大国地位。

在全球性大国中,霸权国又无疑是最特殊的一类。目前对霸权国的整体国家利益已经有比较成熟的研究。新自由主义学者罗伯特·基欧汉认为,拥有霸权地位“是指一个国家必须能够自由使用关键的原料,控制主要的资本来源,维持庞大的进口市场,以及在高附加值商品的生产上拥有比较优势。一国如若具备所有这些因素,它一定是比其他国家更为强大的”39。而按照经济学家查尔斯·金德尔伯格(Charles Kindelberger)的说法,“国际经济和货币体系需要有领导,起领导作用的将是这样的国家,它自觉地或不自觉地准备按照国内所认可的一套系统的规则,为其他国家确立行为准则,力求其他国家遵循的那些准则,为该体系承担超过应有份额的负担,特别是,在该体系处于逆境的时候,通过接受该体系的过剩商品,维持投资资本的流量和将它的商业票据贴现等措施,来支持该体系。英国迄至1913年的一百年间,美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迄至1963年征收利息平衡税这段时间,正是起着这样的领导作用”40。这些概念界定都突出了霸权国在国际体系中的特殊地位和特殊作用。

分析现有的界定霸权国整体国家利益的研究,可以为界定其他大国的整体国家利益提供借鉴。到目前为止,从国际体系位置的角度出发界定霸权国的整体国家利益,并使用这一概念来解释霸权国在某个问题领域的对外政策,这方面的努力首推外交学院秦亚青教授的《霸权体系与国际冲突——美国在国际武装冲突中的支持行为(1945—1988)》一书。秦亚青教授在书中雄辩地指出:“美国到底有没有一个比较明确的根本或整体国家利益?我们是否必须在每一个实例中都要重新定义美国国家利益,并将其与美国国家存亡联系起来?”“概括地说,国家利益要作为有意义的分析变量,必须具备整体性和稳定性。这实际上就是我们所说的在一定历史时期内的整体国家利益。”秦亚青先生认为,应该从国家在国际体系中的位置出发来界定国家利益,“国家依其相对实力考虑可能和不可能的国际行为,以其在系统结构中的位置定义国家利益”41

从结构现实主义理论出发,秦亚青教授提炼出对霸权国整体国家利益的位置性定义,也就是依据美国在国际结构(国家间相对实力分布)中的霸权地位来定义。秦亚青教授的论述在这里值得大段引用:“战后的国际系统结构基本上是一个霸权结构。美国是这个结构中的霸权国,它的思维和行为均是以霸权地位为基础的。……虽然美国作为一个国家,它的国家利益与其他国家有相似之处,但是,正因为美国的特殊地位,它的整体国家利益中必定有不同于其他国家的内核。……因此,系统层次的分析提供了一个相对稳定和比较可靠的分析框架,使我们能够发现美国对外支持行为的一些实质性东西。”42“只要霸权国能够保持霸权地位,它的国家安全、经济财富、意识形态观念、社会价值观念等等也就得到了保障。所以,霸权护持代表了霸权国的整体社会利益,这就是国家利益概念的整体性。同时,在整个霸权时期内,护持霸权地位会自始至终地被霸权国当作根本利益。只要霸权系统没有崩溃,霸权国地位没有根本改变,护持霸权地位就是霸权国的最高国家利益。这就是整体国家利益的相对稳定性。”43

从这样一种整体国家利益的界定出发,秦亚青教授具体考察了冷战时期美国在国际武装冲突中的支持行为。既然维持和巩固霸权实力地位(hegemonic power position)是美国的整体国家利益,那么,美国与其他大国之间的实力关系就成为判断双方战略利益关系是否紧张的主要标准。如果其他大国与美国的实力差距缩小,那么美国将会感到自己的霸权地位正在受到威胁;如果实力差距扩大,那么这种威胁就会下降。应用到国际武装冲突这一领域中,简单地说,霸权国将会在冲突中反对那些和自己实力比较接近的、可能挑战这一地位的国家,而支持这些全球性或者地区性挑战者的对手,从而消耗其实力、降低其威胁。因此,简单地说,在秦亚青教授的霸权护持(hegemonic maintenance)模式中,霸权国的整体国家利益是从其实力地位的角度出发来界定的。霸权实力地位构成了美国的整体国家利益,决定了美国在国际军事冲突行为中支持谁、反对谁这样的战略行为,而霸权国与其他国家之间的实力关系则是连接国家利益和战略行为(外交政策)之间的中间逻辑或者说因果机制。事实上,其他许多现实主义学者也谈到了实力关系的重要性,但是没有明确把霸权实力地位作为霸权国的整体国家利益。(https://www.daowen.com)

笔者在《捍卫霸权利益:美国地区一体化战略的演变(1945—2005)》一书中所提出的霸权利益理论(theory of hegemonic interest)结合了新现实主义中国际结构与国际秩序理论的内核。霸权实力地位的概念来源于秦亚青教授的霸权护持模式,国际秩序层面的霸权制度地位(hegemonic in-stitutional position)则是霸权利益理论所做出的新发展。霸权利益理论认为,霸权国在国际体系的结构层面和秩序层面都具有一种特殊的地位:在结构层面,霸权国远远强于其他大国,与之存在很大的实力差距;在秩序层面,霸权国在大多数关键性的国际制度中渗透了有利于自己的原则和规范,在决策程序中也往往具有更多的发言权和投票权。霸权国在国际体系结构层面和秩序层面的这两种地位(霸权实力地位和霸权制度地位)构成了霸权国的两种整体国家利益,而且两种利益之间存在直接的、相互促进的联系。

当霸权国的霸权实力地位稳固时,别的国家不太可能有胆量公开地对霸权国发动战争或者其他安全上的攻击,因为这意味着要与国际体系中的最强者为敌。“犯强汉者,虽远必诛”,霸权国所表现出来的实力和声望使得其他国家不敢轻举妄动。正如罗伯特·吉尔平在《世界政治中的战争与变革》一书中所强调的,威望(prestige)而非实力才是国际政治中的货币。国家并不需要频繁地展现军事力量或者威胁他国来获得让步;在国际谈判的背后是已有的威望等级认识。什么是威望?在吉尔平看来,国家威望就是实力的声望,尤其是军事实力的声望。44美国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战胜国。它在战争中所表现出来的惊人实力给其他国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因此,当别的国家与美国在讨价还价时,它们会时不时地考虑到激怒美国的后果。对威望的认识虽然含蓄但作用不小,它是象征实力的“国际政治货币”。考虑到霸权国的实力地位,大多数国家会努力与之发展出一种良好的关系,获得“搭便车”的机会或者其他的收益,例如进入霸权国的国内市场,以及获得军事、经济援助等。因此,霸权国的盟友数量一般来说也比其他国家多,能获得的国际支持也最多。这反过来巩固和加强了霸权国在国际秩序中的主导地位。

霸权国是否拥有在国际秩序层面的优势地位依赖于它的霸权实力地位是否稳固。一般来说,霸权国是现存国际秩序的最大受益国。霸权国之所以能够在国际秩序中获得主导地位,是因为国际社会需要霸权国家的领导或者说所提供的公共产品,包括日程制定、动员、决策、管理和创造发明等——这些都是国际社会的公共物品。45随着新兴大国的崛起、国际结构的变迁,其他的大国也有能力提供国际公共物品,霸权国在国际秩序中的主导地位将会引起它们的不满,霸权国甚至会面临它们的直接挑战。“一个新兴的国家会企图改变调整国际体系的规则,改变势力范围的划分,最重要的是,改变领土的国际分配。”46霸权实力地位的衰落,也会引发霸权国盟友的焦虑,它们可能会选择更换自己的联盟对象,转投新兴大国的阵营。一些现实主义理论家认为,战争发生的最重要诱因是大国之间尤其是霸权国和挑战者之间实力的接近。当两者力量开始持平(power parity)的时候,战争的风险是最大的。当然,前提是挑战者对现存国际秩序感到不满,希望通过战争的方式来解决这一问题。47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尽管霸权国家一般拥有最多的盟友和最多的国际秩序权力,但是,在单极、两极和多极体系中都存在霸权国,而不同结构下霸权国与其他大国之间的实力差距、所拥有的盟友和国际秩序资源仍然存在明显差异。在一个单极体系中,单极国家同时也是霸权国,与其他大国之间的实力差距非常大,对霸权国的制约就很少。美国学者威廉·沃尔福思和斯蒂芬·布鲁克斯在一篇文章中写道,由于冷战后美国所具有的单极地位,虽然其他一些国家有时采取制约美国的行动或者发表一些制衡的言辞,但实际上我们很少能找到经验证据来支持所谓“软制衡”的问题。48相比之下,在多极体系中,各国的行动空间就大得多,挑战霸权国并不是不可想象的事,就如本书有关19世纪大国外交政策的实证研究所表明的。英国霸权地位的确立,就经历了数次重大的挑战,而英国不完全的霸权地位,意味着其他大国拥有更多的战略自主性。两极结构中,霸权国的主要对手是另外的一极。当然,较弱的一极可能扮演争霸国的角色,也可能不扮演争霸国的角色。如果霸权国能不断加强自己的实力地位,甚至维持一种单极结构的局面,那么其他大国联合起来要求变革现存国际秩序的可能性就少得多。

霸权利益理论指出,霸权制度地位是霸权国在国际体系中发挥作用的主要工具之一,可以增强霸权国的国际影响力、促进霸权国的具体国家利益。在现代国际体系中,国际关系、国际秩序的制度化是一个基本特征。“强国试图同弱国建立一套被称为‘秩序’的关系体系,因为它们之间的关系是稳定的。最终,各方开始能够预期其他国家的行为方式,习惯和模式被建立起来,各方逐步接受了处理彼此关系的特定规则……特定的国家被公认为领导者……外交关系也遵循公认的模式。人们预期特定的国家将会支持其他一些国家……这些就是外交的规则;甚至还有战争的规则。”49随着工业革命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以国际制度规则为核心的国际秩序资源对于各国的安全和繁荣来说日益重要。通过参与世界市场,各国可以获得原料和技术、出售产品,以及在收益率更高的地方进行投资。世界市场对于国家财富的意义已经不逊色于各国的国内市场,很多时候甚至超过了国内市场。新现实主义大师罗伯特·吉尔平指出,现代以来的自由国际经济秩序建立在英国和美国霸权之上,因为这两个领导性的国家掌握了先进的技术,有着效率更高的生产力,因此,和前现代时期的农业帝国相比,它们通过自由市场竞争可以获得最多的收益份额。50

强有力的霸权制度地位还可以帮助霸权国增强其主导地位的合法性、分担行动成本、提供公共产品,从而减轻霸权国的国际负担。新自由主义国际关系学者小约瑟夫·奈对此作了很好的论述,其国际关系思想的中心一点就是霸权制度地位是美国综合国力中软实力(soft power)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强大的软实力又是美国霸权实力地位的基础之一。51奈认为,传统的硬实力更多的是“指挥性的”,软实力则是“同化性的”,也就是一国造就一种情势、使其他国家仿效该国发展模式并界定其利益的能力。美国拥有多于其他国家的同化能力,例如,“管理国际经济的制度——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关贸总协定等往往体现了自由主义的市场经济原则,与美国社会和意识形态的主流标准是一致的”52。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美国坚决主张的国际经济秩序是美国国务院提出的建立自由主义国际经济体系的建议。“这个建议不仅反映了美国对市场开放的青睐,而且也反映了美国希望建立一种无需自己太多直接干预和管理的秩序。这种体系主要靠自我调控,美国既可以留在该体系内,又不必承担直接管理的负担。”53这些国际秩序渗透了美国的价值观和意识形态偏好,与美国的国家利益直接或者间接地是一致的。例如,自由的市场竞争和资本流动有利于美国的经济利益,而自由主义正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贸易组织以及世界银行这些关键性世界经济管理机构的核心指导原则。在1997年的东南亚金融危机中,美国就通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要求东亚国家改革它们的经济结构、实行更彻底的自由市场制度。54

霸权制度地位是如此重要,以至于很多时候,围绕霸权制度地位的冲突往往是霸权国和争霸国之间展开对决的先声,围绕霸权制度地位的斗争也往往会导致系统性的战争。罗伯特·吉尔平指出:“在现代世界,国际分工成为国家财富、安全和威望的重要决定因素。组织和管理世界经济成为国家的重要目标。贸易条件,资源的流通(资金、技术和商品)以及国际货币体制的性质,都是当今国家政策关心的主要问题。所以,经济权力的分配和调整国际经济体制的规则,业已成为国际政治变革进程中关键的一面。”55实力转变理论(power transition theory)认为,主导国依靠自己的实力以及盟友的支持,建立了一套有利于自己的收益分配规则。新兴大国如果不满意现行国际秩序的收益分配方式,那么它就成为“不满意的国家”。满意的国家是维持现状国家;不满意的国家是修正主义国家(revisionist states)。56第一次和第二次世界大战本质上都是围绕国际秩序所爆发的冲突,例如第一次世界大战是19世纪英国和俄国、德国围绕殖民地、势力范围、海上统治地位的冲突。既然新兴大国有可能通过战争或者联盟的方式来改变旧的国际秩序,那么霸权国必须对那些不满意现存国际秩序的“修正主义国家”保持高度的警惕,阻止它们变得“尾大不掉”。因此,霸权国家对它在国际秩序中的主导地位是极为关注和重视的。

总的来说,霸权实力地位是维持霸权制度地位的基础,霸权制度地位是捍卫霸权实力地位的主要手段。当霸权实力地位稳固、霸权国与其他大国的实力差距仍然很大时,其他国家不会试图激烈地挑战现存的国际秩序,因为霸权国可以通过非军事或者军事的方式对其构成严重的损害,使这种挑战得不偿失。如果霸权国和其他大国的实力差距缩小,霸权实力地位受到威胁,那么霸权制度地位受到挑战的可能性就会大大上升。反过来,如果霸权国的制度地位不动摇,从国际体系中获得的资源更多,那么加上其本就先进的国内制度和科学技术水平,它就能更有效地维持自己与其他大国的实力差距。因此,其他大国或者国际进程对霸权国的这两种整体利益是否构成威胁,决定了霸权国将会在战略上对其采取支持还是反对的态度57如果霸权国失去了霸权实力地位和霸权制度地位,它将失去相应的许多重大利益,例如最大的安全、最多的财富、最高的威望和最广的势力范围,等等。近代以来的两个霸权国英国和美国不仅遏制那些有可能在实力方面构成挑战的国家,也明确遏制那些试图在国际秩序方面进行挑战的国家。总而言之,霸权利益决定了霸权国在对外关系中的敌友选择。

三、整体国家利益的界定:大国的位置性利益

霸权利益理论对霸权国整体国家利益的这两种界定带给我们的启发是,可以考虑从位置性利益(positional interest)的角度来界定其他大国的整体国家利益,即考察国家在国际体系中的位置或地位。位置现实主义虽然基本上沿用霸权实力地位和霸权制度地位的概念化思路,但是在术语上将霸权制度地位修改为霸权秩序地位(hegemonic order position),更多使用国际秩序而非国际制度的提法。这么调整的主要原因是考虑到国际秩序的概念相对国际制度来说更为广泛。罗伯特·基欧汉区分了国际制度的三种形式:(1)正式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和国际非政府组织,它们是基于明确的协议、有明确目的的组织;(2)国际机制,它们建立在国家所认可的、涉及特定问题的明确规则基础之上;(3)国际惯例,它们以隐含的规则和理解为基础。58位置现实主义在讨论国家间的制度性权力分配时,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是不同国家之间存在的明示或隐含的等级关系。而国际秩序的概念不仅包含了各种国际制度,也突出了不同国家在国际秩序中的等级关系。因此,本书使用霸权秩序地位、主导秩序地位这样的提法,取代霸权利益理论中的制度地位的提法。

从理论逻辑上来说,国家作为一个统一的政治实体,其国家利益的获取最终要通过与其他国家之间的关系来实现,因此国家所能获取的利益与它在国际体系中的位置紧密相连。如前所述,从位置的角度出发分析政策与行为,这是现实主义在分析外交政策时的一个基本出发点。例如,美国国际关系学者法里德·扎卡利亚就写道,在分析和制定外交政策时,正确的做法是,“……首先应该询问国际体系的因素如何影响国家行为,因为一个国家在国际关系中最有力的、可归纳的特征就是它在国际体系中的相对位置”59。在法里德·扎卡利亚看来,杰克·斯奈德的名作《帝国的迷思》最大的错误在于它对体系动因的轻视。60扎卡利亚雄辩地指出了斯奈德在分析英国和日本扩张行为时舍弃体系因素所作的解释是费力不讨好的。斯奈德认为,作为民主国家的英国是“中度”的过度扩张者,而日本由于国内的军国主义是“极端”的扩张者。但是,1914年英国统治的帝国疆域是顶峰时期的罗马帝国的两倍。日本则相反,仅仅在世界的边缘地区谋求地区优势。扎卡利亚指出,英国的政策之所以成功,不是因为英国不那么卡特尔化,而是因为它更强大。也就是说,不同的实力地位塑造了国家不同的行为能力和国际后果。如果英国占世界和欧洲的国家财富份额使得出现一个针对它的“压倒性”联盟事实上(virtually)不可能的话,那么对于美国而言,是明确地(literally)不可能。61

对于霸权国来说,霸权地位带给霸权国在国际体系内最大的安全、最高的威望、最多的资源财富收益,因此霸权国一般是维持现状国家,其利益是维持和巩固这样一种地位;而对于其他大国来说,它们所希望的应该是巩固现有的有利位置和在现有的基础上谋求更好的国际体系位置。与霸权国类似,当其他大国在国际体系中处于非常有利的位置时,那么它的国家安全、国际威望和经济收益等就能较为轻松地获得,所获的利益范围和多少也会超过那些处于不利位置的国家。对于大国来说,获取、维持和巩固一种有利的国际位置,防止某些潜在的挑战者取而代之,就构成了它的整体国家利益。这样一种位置性目标不是凭空产生的妄想,而是基于对现实基础的正确认识。因此,类似霸权国,其他类型大国的整体国家利益应该是获取一个有利的(和更好的)但合理的位置性目标。在实践中,削弱强大的对手,为自己争取一个更加有利的国际体系位置,常常是许多大国对外战略的根本目标。例如,法国历任君主都认识到,神圣罗马帝国一步步衰落甚至解体,有利于减少对法国安全的威胁,而且若运气好的话,还能让法国向东扩展。三十年战争后,法国成为欧洲大陆上最强大的国家,德意志分崩离析,西班牙越发衰落,奥地利走向衰败。62有些时候,为了巩固自己的相对位置,国家不惜损害自己的绝对实力。米尔斯海默举了英国《航海法案》的例子来说明这一点。1651年出台的《航海法案》规定所有进口到英国的货物都必须用英国船只或货物原产国的船只运送,因此严重打击了荷兰的造船业。虽然这一法案也损害到英国自己的经济,但由于它对荷兰的损害大于对英国的损伤,从而有利于维护英国的优势地位。63

如果可以从位置性利益的角度来界定大国的整体国家利益的话,那么其他大国的位置性利益应该是什么?这里首先需要回答的一个问题是,符合什么标准的国家可以称之为大国?对于大国,我们可以给出一个大致的定性概念:除了霸权国以外,其他一些国家也拥有很强的实力,它们的综合国力可能达到霸权国的一半或者三分之二;或者在没有霸权国的体系中,几个大国的力量相对均衡,都是全球政治舞台上的主要角色;或者在国际体系中的某一个地区,存在着力量明显强于其他绝大多数区域内成员的地区性大国。这些国家都可以被称为大国。因此,“大国”更多是一种结构性、相对性的概念。某些地区性大国如果放到其他地区,可能根本无法称得上大国,但是在本地区,它们相对于其他地区成员具有明显的实力优势,从而可以被视为地区性大国。例如,阿根廷在拉丁美洲可以被视为一个地区性大国,但是如果放到欧洲地区,它肯定算不上一个地区性大国。

大国可以分为全球性大国和地区性大国。按照本书在前面提出的定义,全球性大国应该是具有全球性的力量投送能力、对全球局势有实质影响的国家。在19世纪的国际政治中,世界舞台的中心位于欧洲,英国、法国、俄罗斯、德国都是这个舞台上的主要角色。英国是这一时期的霸权国,但其他几个国家也是全球性的大国,当然德国真正扮演全球性大国的角色是到俾斯麦下台之后、德国推行“世界政策”之时;同样,冷战结束之后,美国是唯一的超级大国、霸权国,但俄罗斯、中国、日本、欧盟等都算得上“准”全球性大国或者国家集团,印度、巴西作为地区强国也有迈入这一方阵的潜力。美国国家情报委员会的《大趋势——2020年的世界》一书曾经预言:“作为主要的新崛起中的全球力量,中国和印度以及其他一些国家将会改变地缘政治的图景。”“大多数预测表明,到2020年,中国的国民生产总值(GNP)将超过除美国以外的所有的西方经济大国各自的国家生产总值。而印度的国家生产总值将赶上欧洲经济或接近赶超的关口。由于中国和印度的绝对人口数字,按照美国统计局的预测,到2020年,中国将有14亿,而印度则接近13亿,因此这两个国家无需在生活标准上接近西方的程度下就能成为重要的经济大国。”64从目前来看,该书对中国的预测是基本准确的。

全球性大国拥有能够挑战霸权国的潜力,而成为霸权国意味着一国在国际体内的安全、财富、权力和威望达到了顶峰。对于全球性大国来说,建立霸权地位、获得霸权利益是它们终极的整体国家利益。当然,由于全球性大国的力量存在差异,它们要超越原有的霸权国(或最强国)、建立本国的霸权地位的难度也不一样,并不是所有的全球性大国短期内都应该把获取霸权实力地位和霸权秩序地位作为本国的整体国家利益。事实上,一些全球性大国只是潜在争霸国,而另外一些则有能力成为争霸国。但即便是从争霸国成为霸权国,中间也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以美国为例,美国在1894年就已经成为世界上第一工业大国,获得了霸权实力地位,但是,美国成为取代英国的世界领导者,则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这中间经过了50年。由于不同的全球性大国的整体国家利益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本书在对大国进行分类时,不采用简单的全球性大国与地区性大国的二分法。

借鉴实力转变理论对大国的分类,位置现实主义把大国分为四类:霸权国、争霸国、潜在争霸国和非争霸国。65这四类大国中,霸权国和争霸国肯定是全球性大国;潜在争霸国有可能是全球性大国,也可能不是;非争霸国一般是纯粹的地区性大国。当其他大国的力量达到霸权国综合国力的80%左右时,它就具有了挑战现有霸权国的基本能力,但是否成为现实国际关系中的争霸国,还取决于新兴大国是否谋求变革现有的国际秩序,尤其是一些关键性国际秩序的基本原则规则。如果两者都具备的话,那么这样的全球性大国就从潜在争霸国转变为现实争霸国。如果它选择不挑战现有的国际秩序,那么它仍然不是现实争霸国而只是潜在争霸国。而当大国的力量达不到现有霸权国综合实力80%的门槛时,即便它挑战现有的国际秩序,它也只是潜在争霸国而不是现实争霸国。66也就是说,并不是只有争霸国才可以充当挑战者,非争霸国、潜在争霸国都有可能充当霸权国和现存国际秩序的挑战者,例如冷战结束后的伊朗、朝鲜、委内瑞拉。但是,挑战者并不一定是争霸国,争霸国需要满足很高的相对实力门槛。

即便某个新兴大国的实力达到了霸权国综合国力80%的门槛,现有霸权国仍然是实力最强的国家(尽管可能发展陷入相对停滞),还具有最为丰富的国际管理经验,也往往拥有最多的盟友。因此,在现实中,绝大多数的潜在争霸国在实力没有明显超过现霸权国之前(例如达到现霸权国实力120%这样的门槛)都不会明确宣称要成为争霸国、挑战现存的国际秩序,更含蓄的表达方式是不断增强国家的实力、扩大本国的国际影响力。例如,冷战后日本提出做“政治大国”的具体战略目标:其一是增加对国际事务的发言权和决策权,在国际组织中发挥主导作用;其二是以强大的经济实力为后盾,在世界经济交流以及经济规则的制定中谋求有利地位;其三是谋求在亚洲和太平洋地区的主导地位。67基于这些位置性的战略目标,日本在军事领域从“专守防卫”走向自主防卫和海外防卫。日本外交战略转向的本质是要谋求地区主导地位和扩大国际影响力,而非全球性的霸权秩序地位。由于实力上仍然与美国相差甚远,因此日本的外交战略仍然是追随美国,把日美关系作为日本外交的基轴,更多注重的是与中国竞争地区主导地位,而非与美国争夺霸权秩序地位。

当潜在争霸国不仅在实力上接近霸权国,而且在国际秩序中挑战霸权国的时候,那么它就会成为现实争霸国,霸权国和争霸国之间的关系将不可避免地趋向战略竞争和战略紧张。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在宰相俾斯麦的领导下,德国的外交政策倾向于维持现状、打压法国,维持德国在欧洲大陆的大国地位而非寻求全球性的霸权秩序地位,所以英国和德国曾经长期保持了良好的关系。但是,随着威廉二世对英国主导的全球秩序进行挑战,试图获得更多的殖民地和势力范围,尤其是挑战英国的海军优势,两国的战略关系很快就陷入敌对状态。对于霸权国来说,潜在争霸国与其实力的接近意味着安全上的威胁增加、挑战现存国际秩序的能力增强,但是这仅是可能而已。只要潜在争霸国不试图挑战对霸权国有利的国际秩序,那么大多数情况下这种实力增长的意义非常有限。如果潜在争霸国支持现有的国际秩序,那么还可能成为霸权国的盟友。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潜在争霸国的实力超过了霸权国,它仍然停留在潜在争霸国而不是现实争霸国的位置。

从19世纪的大国外交史来看,法国、俄国和德国都试图挑战霸权国英国,但无一例外,都以失败而告终。这一方面是因为它们在发起挑战的时候,实力仅仅是接近霸权国而非真的超过了霸权国,另一方面则是因为霸权国只有一个,但是可能同时存在几个争霸国或潜在争霸国,这些大国之间的矛盾常常会超过霸权国与它们之间的矛盾。例如,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前,当德国试图挑战英国的殖民统治优势和海军优势的时候,法国和俄国都放弃了原来与英国的冲突,尤其是法国在“法绍达事件”中主动作出让步,联合反德的三国协约最终形成。68原因很简单,由于在德国统一战争中受到的羞辱和损失,法国与德国之间的仇恨远远超过了英法之间的矛盾,而法国和俄国在1894年就已经正式建立了军事同盟关系。击败德国、恢复法国的大国地位,是当时法国的整体国家利益,因此法国不仅主动与英国和解,也促成了俄国与英国的和解。当一个潜在争霸国试图扮演争霸国的角色时,它不仅需要考虑自己的实力是否已经真的超过了现有霸权国,还需要认真考虑其他大国的态度,否则就容易使自己处于腹背受敌的境地。

潜在争霸国是全球性大国或者“准”全球性大国。潜在争霸国可能是本地区的主导国家,例如俄罗斯在中亚、印度在南亚、巴西在拉丁美洲;也有可能不是本地区的主导国家,例如东亚地区的中国、日本以及欧洲的德国。这取决于本地区是否存在其他全球性大国的制衡,尤其是霸权国是否深度介入这一区域。东亚地区中国和日本的竞争以及美国的深度介入,使得这一地区长期处于一种相对平衡的状态。如果说有主导大国的话,也只能说是作为外部大国的霸权国美国。欧洲的情况也基本类似。由于法国、英国的制衡,以及美国的深度存在(包括依然有超过4万名美国士兵驻扎在德国),作为欧盟最大捐助者的德国并不能主导欧洲事务,尤其是政治和安全事务。在这样的情况下,潜在争霸国不应该谋求本地区的主导秩序地位,但可以谋求霸权实力地位。在霸权国十分重视其在这一地区的存在和利益时,潜在争霸国谋求本地区的主导秩序地位显然会恶化与霸权国的关系、导致战略竞争提前。如果某一地区没有外部大国的深度介入(例如霸权国与自己的竞争对手结盟),那么潜在争霸国可以谋求本地区的主导实力地位和主导秩序地位,就如作为准全球性大国的俄罗斯在中亚地区、作为准全球性大国的印度在南亚地区。因此,对于潜在争霸国来说,它们的整体国家利益从长期来看是获取全球性的霸权实力地位和霸权秩序地位,但是在短期内应该限定在获取全球性的霸权实力地位以及当条件允许时可以考虑获取地区性的主导地位。

地区性大国是某一地区处于最高实力层次的国家,例如南亚的印度和巴基斯坦,非洲的尼日利亚、南非和埃及,以及拉美的巴西和阿根廷。地区性大国可能是霸权国,例如美国是北美的地区大国;也可能是争霸国,例如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苏联;还可能是非争霸国,例如埃及、巴西、阿根廷这些国家。前面已经分析了霸权国、争霸国与潜在争霸国,因此这里只聚焦于作为非争霸国的地区性大国。非争霸国的力量相对有限,因此它的位置性利益应该限定在地区层次而非全球层次。非争霸国可能会在一些时候会追求全球性的影响力,但这并不是这些国家的整体国家利益,例如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德国、巴西、印度和南非寻求成为联合国安理会的常任理事国并不是为了主导全球事务。“地区大国当然会陷入全球权力对抗,就像冷战期间越南、埃及、伊拉克和其他国家所经历的。”69整体国家利益是一定时期内为全社会共享的国家最高利益。成为安理会的常任理事国当然是一个雄心勃勃的目标,但是这四个国家并不会将其当成最重要的整体国家利益。阿根廷反对巴西寻求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席位,这一反对当然让巴西感到不快,但并不意味着阿根廷因此就成为巴西最主要的对手或敌人。

事实上,如果不考虑外部大国的强力介入改变地区力量对比的话,地区性国际体系内的大国国家利益界定和大国政治互动仍然遵循位置现实主义的逻辑。对作为非争霸国的地区性大国来说,它们在本地区的力量“在它们各自的地区是表现突出的,但在全球层次上并没有引起非常广泛的关注。……它们因此被排除在较高层次国家对体系极性的盘算之外,不论它们是否自认为应该得到更高的地位”70。如果阿根廷试图挑战和改变巴西在南方共同市场、南美洲政治合作中的地区主导地位,那么它一定会成为巴西最主要的对手。和许多潜在争霸国类似,谋求本地区的主导实力地位和主导秩序地位是非争霸国的整体国家利益。但是,在地区层次,当面临全球性大国乃至霸权国的深度介入时——例如美国在欧洲和东亚的强大军事存在,地区内部的力量对比将可能被决定性地改变,从而导致地区内的实力分配不一定能决定地区内的秩序建构。因此,与争霸国或者潜在争霸国不同,对于纯粹的地区性大国——非争霸国——来说,即便自身的力量并不在地区内占优势,它们也可能在外部大国的帮助下获得地区性的主导秩序地位,这种秩序地位反过来将加强该大国的实力,促进其国家利益在地区内的实现。

从位置现实主义的角度出发,非争霸国的整体国家利益首先是地区性的主导秩序地位,其次才是地区性的主导实力地位。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在地区体系内的实力地位不重要;在一个无政府的国际体系中,非争霸国不断提升自己的实力,才有可能获得外部大国的稳定支持,从长远来看是巩固和加强主导秩序地位的根本。在19世纪的欧洲国际关系中,作为非争霸国的奥匈帝国一度想要拉拢英国来对抗俄国,获得在巴尔干地区的优势,但是由于奥匈帝国的实力太弱,它并没有得到英国的强有力支持。而巴西在拉美地区的强大实力,使得它成为这一地区天然的主导国家;同样,印度相对于巴基斯坦的明显实力优势,使得它长期在这一地区处于主导地位。尽管一段时期内美国和中国都支持巴基斯坦,但后者并不能因此成为南亚地区的领导者。如果巴基斯坦得到美国或者中国的深度支持,有可能在一定时期内获得在南亚地区的主导秩序地位,但是从长期来看这一地位很难得到保证,除非巴基斯坦自身强大和重要到获取这样支持的程度。

因此,对于非争霸国来说,获取和巩固地区性的主导实力地位和秩序地位仍然是极为重要的整体国家利益。在非洲,南非、尼日利亚之间对于地区主导秩序地位的争夺已经随着尼日利亚和南非经济发展速度的变化而变得更加明显。2014年4月初,重新计算后尼日利亚的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了5 099亿美元,超过了南非的3 700亿美元,成为非洲大陆第一经济大国。相对实力的变化导致了两国对地区主导秩序地位争夺的加剧。71类似地,巴西和阿根廷、印度和巴基斯坦、伊拉克和伊朗,都曾经或者正在围绕地区主导地位展开争夺。因此,当没有外部大国的深度介入改变地区力量对比时,地区层次的大国外交政策仍然基本遵循位置现实主义的逻辑:地区性的主导实力地位和主导秩序地位是两种位置性的整体国家利益;地区内的主导实力地位是主导秩序地位的基础,主导秩序地位是促进主导实力地位的主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