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史研究方法的反思与探索
中国妇女史研究方法的反思与探索
王小健
一、妇女史研究的简单回顾
妇女史研究是妇女研究的重要领域,产生于社会变革的时代,对此中国妇女学学者李小江女士有过概括,她说: “妇女研究是世界性妇女解放运动蓬勃发展的直接结果,是20世纪妇女角色变迁所导致的社会结构变化的产物。妇女走上社会后,改变了人类生存方式的传统结构,诱发了诸多社会问题,促使人们对妇女的历史处境、现实生活乃至对整个文明史进行反思。 ”[1]因此如果给出一个大而笼统的定义,中国妇女史是指以古代妇女为研究对象的学术领域。
迄今为止,中国妇女史研究经历了两次发展时期。第一次出现在20世纪20年代五四新文化运动以后,王书奴的《中国娼妓史》 (1934年) 、陈顾远的《中国婚姻史》 (1937年) 、陈东原的《中国妇女生活史》 (1937年)是这一时期的代表作, 这些研究虽然沿袭了传统的学术手法,但都是在关照社会现实的基础上对妇女问题的史学思考,这是妇女史研究起步时就具有的特点,也是妇女史研究的意义所在。第二次出现在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以后, 一系列妇女问题的出现导致了妇女研究的勃兴,妇女史研究在其中占有重要地位。当代中国妇女史研究主要侧重婚姻家庭礼俗等方面的社会史、断代史、专门史和中国共产党的妇女运动史研究,填补了传统史学的空白。主要论著有郑惠生《上古华夏妇女与婚姻》 (1988年) 、高世瑜《唐代妇女》 (1988年) 、刘士圣《中国古代妇女史》(1991)年、郑永福和吕美颐《中国妇女运动,1840 - 1921》 (1990年) 、杜芳琴《女性观念的衍变》 (1988年) 、 《妇女学和妇女史的本土探索》 (2003年) 、张敏杰《贞操观》(1988年) 、曹大为《中国古代女子教育》 (1996年) 、定宜庄《最后的记忆:十六位旗人妇女的口述历史》 (1999年) 、 《满族的妇女生活与婚姻制度研究》 (1999年) 、罗苏文《女性与中国近代社会》 (1996年) 、曹兆兰《金文与殷周女性文化》 (2004年)以及王政、杜芳琴主编的《中国历史中的妇女与性别》 (2004年) ,妇联妇运史研究室主编出版了《中国妇女运动史》 (1989年) 、 《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 (1991年)等。至于从妇女角度切入的单篇论文则更多,据统计仅近代史方面的文章就有上千篇[2];古代史1996 - 1997年的论文据统计有80余篇[3],若以此推算的话,到目前为止古代妇女史论文当不在少数。这些研究涉及经济、政治、婚姻家庭、教育、姓氏、后妃制度、妇女生活、伦理道德等各个层面,研究的切入点也更加细致。对妇女的社会地位、政治女性(女主、女官等)以及妇女观的断代研究,历年都有大量论文发表。这些研究,范围广泛,方法也日渐多元,口述、考古、金文和文献材料综合运用,不仅为我们提供了有关妇女行为的新资料,也极大地丰富了我们对历史上妇女生存状况的了解。
二、妇女史研究存在的问题
妇女史随着史学研究的繁荣获得了快速发展,但是不可避免地也带有史学研究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归纳起来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 远离社会现实
远离现实似乎是历史学的一个学科特点,历史学不就是要告诉人们人类过去发生过的事实嘛!这种说法当然不错,这的确也是历史学的一个研究目的。可是如果我们把它当作史学研究的全部内容,就会把历史学引向一条不归之途。所幸的是有识之士已经认识到这一点,所以才有近年来文化史的勃兴。文化史与传统史学的一个根本不同在于,文化史不是以历史上发生过的具体事实为研究目的,而是把人类的全部历史当作文化加以整体考察,目的是探索社会和文化发展的一般原理,为了解文化和改善社会现实提供有益的认识。因此史学和社会现实不应该是悬远隔绝的,而应该是若即若离的关系,一个毫无社会效用的学科是没有前途的。而当今的妇女史研究秉承了传统史学的特点,与社会现实、妇女运动保持有一定距离,与西方妇女研究和女权运动相伴产生、以及中国20世纪二三十年代由于反封建而兴起的妇女史研究不同,因此未能赢得社会尤其是妇女界以及其他相关学科的关注,未能为现实中的妇女问题提供更多的借鉴参考,多少显得有些寂寞[4]。这不仅是妇女史研究存在的问题,也是妇女研究的一个通病。李小江女士在《妇女/性别的学术问题》中谈到学科之间的隔绝时说:从历史角度切入妇女研究的,往往对现实问题很不熟悉;研究社会问题的可能对历史相当陌生;从事妇女文学研究的与世俗生活中的女性非常疏远,研究国外妇女的,则可能对国内的情况不甚了解[5]。这种将妇女史做成书斋学问的倾向,由于脱离了对妇女现实的关照,使妇女史研究的意义大打折扣。
2. 长于叙事短于分析
妇女史研究由于脱胎于传统史学,因此自产生之日起,无论是选题、史料、内容还是论证方法都带有叙事史的特点,人们注重在各个领域发现妇女以及描述其活动、作用、地位、贡献、生存状态等,这种妇女史被称为“添加史” 。添加史习见的写法是朝代+专题,例如某朝代妇女的婚姻家庭地位、经济作用和贡献、法律地位、女子教育等。虽然也不乏跨时代的专题研究,但常常因为范围狭窄问题很难深入下去。划分朝代和专题是为叙事史设计的编纂方法,虽然可以使我们对某个时段的某个方面有所了解,但这种人为的划分势必会切断相互间的联系,影响我们对问题的整体分析。
添加史面临的另外一个问题是史料不足的局限。由于传统史学以重大历史事件和政治制度为主要研究对象,妇女既然不是这些重要事件的主要参与者,历史著述缺少妇女也就不足为奇。为了弥补这个缺陷,研究者们在正史典籍、考古材料中下了很大功夫,几乎一切与妇女沾边的材料都被搜罗殆尽。近年来随着历史研究方法的多元化以及社会史研究的兴起,诸如文书、笔记、年谱、家乘、地方志、墓志铭等民间文献也得到了广泛利用。不仅如此,寻找妇女的历史记忆、发现妇女自己的声音也越来越受到重视,有关妇女诗词、档案中的妇女自述等都成为有价值的材料。口述方法的运用也正是出于这种考虑,史学界由过去较多注重少数上层妇女或精英妇女,开始将注意力投入到普通妇女身上,注重她们的生活经历与个人感受,出现了一些口述史著作,以这种“小历史”补以往“大历史”之不足。但口述史不仅深受时代的限制,而且仍未摆脱添加史描述的范围。
如何看待史料的不足?其实材料不足的情况同样是其他史学领域中存在的问题,相对于发生过的历史而言,被记录下来的都是极少数,我们总在为史料不足而烦恼,以为以现有的史料不足以尽现历史的真实。可是正如常金仓先生所说: “历史的真实性是存在于历史的联系中的,对事实进行孤立的考证或进行简单的时间顺序排比永远达不到确定事实的目的。 ”[6]当然我们不是反对开拓史料搜集的范围,相反认为这样做是大有必要的,但是如果我们对历史换个看法,史料不足的问题也许就不会那么重要啦。在添加史的框架下,材料有多少都不算多,因为添加史的目的是复原历史,可是我们谁都清楚历史是不可复原的。尽管复原历史的做法增加了我们对历史上妇女生存状态多元化的认识,却在另一方面造成妇女史研究的“碎化” ,使我们只见个性不见共性[7]。西方妇女史学界很重视妇女间的差异,其实存在差异是常识,正如男人间存在差异一样。我们不是不需要了解差异,但是作为一个性别群体,妇女必然存在一些有别于男性群体的共性,只有在认清共性的前提下才能更好地把握差异,否则只会将妇女群体完全分解。
美国妇女史学家Joan Kelly-Gadol说过: “妇女史有双重目的:把妇女还给历史,以及把历史还给妇女。 ”[8]添加史做的是把妇女还给历史的事情,这些事情我们已经做了很多, (我们甚至把凡是写历史上的女英雄、女才子或者皇妃、妓女一类人物简单化为妇女史。 )可是它无法解释为什么有些有关妇女的史实会被忽略。伏尔泰说过: “发生过的事并非全都值得一写。 ”[9]曾经有人对清皇室与蒙古贵族的联姻感兴趣,却苦于找不到与远嫁蒙古的公主们的生活有关的任何官方记录。历朝历代和亲政策下公主的个人遭际为什么没有进入记录者的视线,什么样的事件会进入记录者的视线以及被怎样录入,这些都远不是添加史能够说明的,因为添加史长于叙事短于分析。同时,妇女史研究中重复和缺乏新意也反映了添加史方法的陈旧。
3. 理论滞后
史学如果只能用来叙述故事,无力给历史和文化提供有效的解释,社会冷落甚至抛弃史学就再自然不过了,多年来“史学危机”的呼声就是证明,妇女史在史学研究中的边缘地位也说明了这一点。因此,妇女史的当务之急是如何对历史上的妇女遭际作出有效解释,把历史还给妇女。对此妇女史学界也一直在努力,不过长期以来我们一直沿用的是摩尔根《古代社会》的母系/母权社会向父系/父权社会转变的理论。这种理论认为:母系时代在经济上生产力水平低,实行共产制,在婚姻制度上实行群婚,由于知母不知父而造成女系传承,所以妇女地位高,甚至是母权社会。父系时代生产力发展了,剩余产品出现了,要求父系传承,导致婚姻从夫居,妇女地位因此降低。到了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妇女地位更是每况愈下。从中学到大学教科书大抵都是如此讲述,这已经成为今天中国妇女史研究的一个习惯性思维模式。在各类妇女史论文中,谈妇女地位的文章所占比重最大,包括妇女的婚姻家庭地位、法律地位、经济地位、社会地位等等,但很多文章不是直接套用摩尔根的理论解释中国古代历史,便是为摩尔根脆弱的理论寻找几条似是而非的证据。这个理论影响到对史前社会妇女社会地位的认识,它使我们相信:时代愈早,妇女地位愈高,时代愈晚,妇女地位愈低。事实真的如此吗?郑必俊在谈到唐宋妇女地位时说:以往学术界有一种意见认为,相对来说,唐代妇女比较自由开放,宋代由于理学的产生及其对妇女的影响,妇女地位进一步降低。她认为,在自由开放的程度方面,从封建社会来看,只能说唐宋妇女各有特点[10]。许曼对宋代妇女地位研究的评论,很可以代表整个妇女史研究存在的问题, “宋代妇女社会地位是高是低,不同的研究者给了它不同的答案,而细探其论据则会发现他们的史料来源、出处大同小异,只是每人想法不同,便从同一堆史料中搜讨出不同的字句段落以佐证自己的观点,抑或是对同一材料加以不同的诠释。 ”[11]其实一个社会中妇女的地位是高是低不是一个简单的事实,人类学家发现,妇女可能在社会上某个领域有较高的地位,而在另一个领域却可能完全没有发言权。因此判断一个社会的妇女地位是高是低,不能仅仅依靠某些具体事例,而应放在社会结构中考察。因为影响妇女地位的社会因素是多方面的,而各项因素之间也是相互影响、制约的。一定社会文化系统中妇女处于何种地位,与这个系统中的许多方面有着十分复杂的关系,同时又反映在这个系统的各个层面上[12]。
可见,妇女史研究的思路和方法亟待改变,否则只能停留于表面的描述或将问题简单化。学者们也注意到了这一点,因此当十年前“社会性别”概念引入中国后,人们都希望能够以此改变妇女史研究的思路和方法,但结果并不理想,人们只是更多地把它看成一个研究视角、研究对象的改变。意思是说现在的妇女史不仅要研究妇女,还要关注女性与男性的关系,其实任何时代的妇女史研究都是在与男性的参照中进行的,没有男性作参照系,妇女史研究就无从谈起了。所以性别研究不仅是视角与对象的改变,而是涉及研究方法的突破,遗憾的是目前尚未见到新史学方法的成果,因为人们并不清楚应该如何使用这个概念。笔者在1999年8月出版的妇女史学科建设首届读书研讨班专辑《赋历史研究以社会性别》一书中看到人们对“社会性别”认识上的混乱,2002年10月出版的《历史、史学与性别》一书仍然谈到这个问题[13],说明几年来这种状况并没有多少改观。
三、妇女史研究方法的探索——文化要素分析法
社会性别是英语Gender的中译词,西方女权主义者把它与生理性别相区别表示两性关系中的社会结构,法国女权主义者西蒙娜·德·波伏瓦的名言“女性不是天生的,是被造成的”是社会性别的最好注脚,女权主义者希望在社会性别下探寻男女不平等的社会根源。
1. 什么是社会性别
1975年,美国人类学者盖尔·卢宾在《女人交易——性的政治经济学》一文中首次提出“社会性别制度”这一概念。她问道: “一个顺从的女人是个什么人?她是人类雌性中的一员。可这个解释就跟没解释一样。一个女人就是一个女人。她只有在某些关系中才变成仆人、妻子、奴婢、色情女招待、妓女或打字秘书。脱离了这些关系,她就不是男人的助手,就像金子本身并不是钱……等等。那么这些使一个女性变成一个受压迫的女人的关系是什么呢? ”在对西方三大学术派别——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和列维·斯特劳斯的结构人类学批判反思的基础上,卢宾力图阐明社会性别制度不是隶属于经济制度,而是与经济政治制度密切相关的、有自身运作机制的一种人类社会制度。她指出: “一个社会的‘性/社会性别制度’是该社会将生物的性转化为人类活动的产品的一整套组织安排,这些转变的性需求在这套组织安排中得到满足。 ”她在该文中最后指出: “对某个社会中的妇女或历史上任何社会中的妇女作大规模的分析,必须把一切都考虑进去:女人商品形式的演变、土地所有制、政治结构、生存技术等等。同样道理,经济和政治的分析如果不考虑妇女、婚姻和性文化,那是不全面的[14]。性别概念的提出具有标志性意义,表达了当时许多女权主义者试图表述的对两性不平等关系的深层认识,对当代西方女权主义理论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三十年来,女权主义理论和实践已极大地丰富了人们对社会性别的认识,但社会性别概念始终是分析两性关系的重要理论工具,人们用它表示社会基于男女两性生理差异而赋予他(她)们的不同的期望、要求与限制。而社会性别制度是一个社会把两性生理差异转化为社会差别的一整套社会机制,经济、政治、婚姻、教育、战争、意识形态等结构性因素都服务于这种转化,在转化中确立了两性在社会上的优势和劣势。社会性别的概念揭示了这样的观念:既然社会性别是在社会制度和文化中形成的,那它就是可以改变和重建的。当今各国政府和国际社会正是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下,将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以促进社会发展和妇女发展。而性别研究就是要分析究竟有哪些社会因素以及如何影响了两性关系,从而为建设平等的两性关系提供知识体系和实践依据。
2. 用文化要素分析法分析历史上的“男女之别”
社会性别一词虽然来自西方,但它的含义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社会性别强调的是男女的社会差异,中国古人一直是从社会、文化意义上谈“男女之别”的,我们的男女有别就是男耕女织、男外女内、男主女从、阳刚阴柔,正是这一套经济、政治、文化环境等因素构成的社会机制统摄、架构了两性的生存方式以及中国人的性别观念。性别不是单纯的生理差异,而是一种需要解构的社会结构,研究历史上的两性关系就是关注性别被建构的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环境。因此,社会性别对妇女史研究的意义不仅是为了研究妇女而去研究两性关系,而是去探讨两性关系赖以存在的社会关系。这种研究需要一种能够博采众长、兼收并蓄的学科手段与方法,这正是文化史学的文化要素分析法的长项。常金仓先生在《穷变通久》一书中专门探讨了文化史学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他说: “文化史学应该是这样一种历史学,它不再满足于叙述一个个历史事件,并用简单的因果关系把它们联缀起来,它也不再满足于描述一个个历史人物,并品评他们的功绩与过错” , “文化史学把全部注意力集中在由事件人物表现出来的各种文化现象上,这些文化现象比起变动不居的事件来具有极大的稳定性,它们往往成百年乃至上千年没有本质的变化;比起事件的形式多样化,现象又具有相当的齐一性,而具有稳定性、齐一性的事物才是科学方法便于处理的对象。因此,文化史学家的第一件事情就是从大量的事实中捕捉、发现、确定文化现象。这样的工作在以往的研究中尽管是无意识的却已经做过一些,留下来的是怎样来解释文化现象。 ”如何解释文化现象,常先生认为应该对文化现象加以整体的考察, “正是这个整体性才能克服旧式叙事史的个别性和独特性,从而发现文化发展的一般原理。政治、经济、宗教、哲学、风俗习惯、伦理道德、文学艺术、学术思想都是文化的表现形式,如果把它们割裂开来分别研究,犹如将一个人肢解以后再去研究他的各种生理活动一样。 ”[15]为此,他专门撰写《论现象史学》一文,提出用文化要素分析法研究文化现象的设想。他指出: “一个现象往往是由若干更简单的文化因素组成的。因而,当一个现象被确定下来以后,紧接着就要对这个现象加以分解” ,弄清现象“由哪些因素综合而成,以及这些因素在综合体中分别发挥什么作用”是现象分解的首要任务,在分析现象形成的相互依存条件时发现它们的结构形式。现象分解的最终目的在于发现历史的通则、原理或规律,从而服务于社会[16]。
我国古代两性关系的表现形式——男女有别,正是文化史学可以把握的具有稳定性、齐一性的文化现象,在近现代之前的历史记载中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即使是今天,我们仍可感受到传统性别结构以改头换面的形式对两性关系的影响。这就需要我们对历史上的两性关系作整体考察,政治、经济、宗教、哲学、风俗习惯、伦理道德、文学艺术、思想观念在两性关系上无不有所体现和反映。这些因素是相互关联的,关联的方式就是性别结构运作的一般原理。因此我们不仅需要分期研究、专题研究,同时更需要将历史打通。不同的研究方法服务于不同的研究目的,文化史学要达到的目的就是要发现存在于历史之中,作用其间的一般原理, “文化是充实样式的关系方式”[17]。历史和现实不是隔绝的,表面上的隔绝是因为缺乏联系的有效手段——方法论。法国历史学家布罗代尔说过: “历史同时是对过去和对现时的认识,是对‘已经发生’的和‘正在进行’的演变的认识,因而在每段历史‘时间’内(无论是昨天或今天) ,都要区别持续存在的因素和转瞬即逝的因素。 ”[18]妇女史就是要以历史上的男女有别作为研究对象, 分析构成这种文化现象的社会因素是什么,它们是如何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形成了一个体系化的性别机制和性别结构,进而发现男尊女卑得以产生的社会根源。妇女史的研究不仅是为了总结过去,也是为了发现作用于两性关系的一般原理或通则,为现实社会性别关系的改善提供一个可以操作的理论依据。
3. 文化要素分析法的特点
第一,结构分析是这种方法的一个突出特点。由于突破了传统的叙事写法,注重横向地分析影响两性关系的社会因素,从而有利于构建性别关系的结构体系,只有在结构中把握各种性别现象,才能使研究更有效更深入。用这种方法可以进一步发现并解释很多现象,妇女三从、杀女婴、女巫的社会地位、女祸现象、妇女的商品化趋势、母子情结等等都可以在性别结构中得到解释。
第二,强调比较研究和学科融合。在社会科学中,与历史学亲缘最近的就是人类学和社会学,这些学科的成果对我们的研究大有助益。一是可以帮助我们区分科学与形而上学概括,重新认识既有的理论,如摩尔根的母系/母权社会理论,知母不知父问题,女神崇拜问题等,因此大大增加了研究的科学性。二是方便进行文化比较,使分析更加完整和科学。性别问题是个世界性的普遍话题,任何一个人类社会都存在规范两性关系的性别制度,跨越时空、种族、民族、阶级,并和这些因素交织在一起。每个社会的性别制度尽管其表现形式不尽相同,但性别不平等却是大多数文化的共同特征。因此,研究中国需要放眼世界。近现代的土著部落虽然不能说是原始社会的遗留,但其社会规模较小,社会分工不发达,社会组织简单,两性的社会差异简单易见。通过文化比较,可以启发我们对中国古代两性关系的认识。由于缺乏详细的文字记载,我国上古时期的两性生活是什么样子已很难考证,但是如果我们把文化人类学的研究成果和我国古书记载以及考古发掘结合起来的话,有些情况是可以了解的。如两性的劳动分化、宗教分化、政治分化等问题都有赖于对简单社会的性别分化的分析。
第三,对材料的限制较少。文化史学由于是以长时段的文化现象为核心,强调要素分析和结构分析,在材料的时代和种类上可以少受限制,凡是适宜的材料都可以为我所用,特别是对经书的利用是构建性别制度的关键。既然这些材料都是文化的产物,就可以用来说明文化现象,因此得出的结论也更具有普适性。
总之,妇女史的研究方法应该是比较的、综合的、融合的、质疑的和关注问题的。学科融合并不排除以历史学为基础的研究,没有史学研究,何谈学科融合;学科融合可以超越学科限制,给传统问题以新的解释,学科研究和跨学科是可以同步进行的。妇女史研究如果不能在方法上有所突破,提出一些新问题,或者不能给传统问题以新的解释,必然要面临困境。如何走出困境,既需要研究者自己的努力,也离不开史学界同仁的宽容和支持。当今西方历史学的重大变化之一是性别研究已经成为历史学的重要领域,在通史研究中,如果缺少性别分析,你的研究在某种意义上就不是客观的。可是在我国史学界,只有为数不多的女学者孤军奋战,还常常被斥为“不是学问” ;对于偶尔涉足其中的男性学者,往往被戏谑为“搞妇女的” ;至于妇女学的学科建设就更不能进入中国主流学科的行列了。它反映了史学界对史学的等级建构和价值取向缺乏反思,以及学术上的自我封闭和史学家人文关怀的倒退[19]。这种尴尬恰恰反映了中国妇女的实际地位。因此,相对于具有深厚积累的史学界传统而言,更需要为妇女史的发展提供支持和动力。
(原载《西南大学学报》2008年第3期, 《新华文摘》2008年第14期全文转载)
【注释】
[1]李小江:《女性/性别的学术问题》,山东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78页。
[2]杜芳琴:《妇女学和妇女史的本土探索:社会性别视角和跨学科视野》,天津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79页。
[3]王海华:《1996-1997年中国古代妇女史研究概况》,《中国史研究动态》1999年第2期,第2-7页。
[4]李小江等:《历史、史学与性别》,江苏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1页。
[5]李小江等:《历史、史学与性别》,江苏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90页。
[6]常金仓:《穷变通久——文化史学的理论与实践》,辽宁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11页。
[7]李小江等:《历史、史学与性别》,江苏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4页。
[8]李小江等:《历史、史学与性别》,江苏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0页。
[9]伏尔泰著,吴模信、沈怀洁、梁守锵译,《路易十四时代》,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5页。
[10]李小江:《批判与重建》,三联书店,2000年,第107页。
[11]王政、杜芳琴:《中国历史中的妇女与性别》,天津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62页注。
[12]周蔚、徐克谦译著《人类文化启示录》,学林出版社,1999年,第205页。
[13]李小江等:《历史、史学与性别》,江苏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46页。
[14]王政:《社会性别研究选译》,三联书店,1998年,第23-24页、70-71页。
[15]常金仓:《穷变通久——文化史学的理论与实践》,辽宁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43-44页、39页。
[16]常金仓:《论现象史学》,《宝鸡文理学院学报》2001年3期,第60-67页。
[17]常金仓:《穷变通久——文化史学的理论与实践》,辽宁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43页。
[18][法]布罗代尔:《资本主义论丛》,中央编译出版社,1997年,第121页。
[19]杜芳琴:《论妇女史的学科建设:历史进程与现实努力》,来自ccsh.nankai.edu.cn/noscript/ccsh/xslt/lspl/0401/0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