寡子卣铭文试读

寡子卣铭文试读

俞绍宏

寡子卣为西周中期青铜器,盖、器同铭,铭文共有十八个字。盖、器现在分别收藏于上海博物馆和台北故宫博物院。

《殷周金文集成》5392号收录该铭文。 《殷周金文集成释文》将其盖、器铭文分别隶释如下(原释文直行,三行。为便于排版,此处改为横排,在转行处用“/”隔开) :

不叔乃邦/乌乎帝家以/寡子作永宝 子(盖)

不叔乃邦/子 乌乎帝家/以寡子作永宝 [1](器)

《殷周金文集成引得》隶释其铭文如下:

不叔(淑)乃邦,乌虖(乎)帝家,以寡子作永宝,子[2]

清代一些金石学文献著录过该器铭文,如吴大澂《愙斋集古录》 、潘祖荫《攀古楼彞器款识》 、方濬益《缀遗斋彝器款识考释》 、刘心源《奇觚室吉金文述》及《古文审》等,其中《愙斋集古录》 、《奇觚室吉金文述》仅著录其铭文而无考释,《攀古楼彞器款识》 、《缀遗斋彝器款识》及《古文审》对其铭文有考释。

潘祖荫的《攀古楼彞器款识》对该器铭文的考释系取自周孟伯、张孝达之说。二家对铭文中的许多字释读有误,如周孟伯误“寡”为“曼” 、 “”为“赉” 、 “家”为“龟” 、“”为“享” ;张孝达误“寡”为“曼” 、“乌”为“獲” 、“虖”为“虒(褫) ” 、“帝”为“敌” 、“家”为“寇” 、 “”为“赉” 、 “”为“享” 。同时二家都释“”为“谇” ,以为“誶”表讯、问之义;读“不”为“丕” 。[3]他们的考释学术价值与影响不大。

吴大澂、刘心源、方濬益对该铭文研究的成就超过周孟伯、张孝达。吴大澂在其《愙斋集古录》中虽然没有对该铭文字形作出隶定、考释,但是在其《说文古籀补》一书中收有该铭文一些重要字形,如“帝” 、 “谇” 、 “乌” 、 “策” 、 “虖” 、 “” 、 “寡”七个字条下均收有该铭文字形[4],其中释“”为“策”为他人所沿袭。

方濬益在其《缀遗斋彝器款识考释》中读“不”为“丕” ,并把“丕叔”当做人名;释“”为“谇” ,训“告” 。[5]

刘心源在《古文审》中以为“”在铭文中用作人名,释“”为“策” ;读“叔”为“淑” ,“不淑”为“不善” ,自谦之词;说“”所从之“衣”为“卒”之省, “谇”用为“瘁” ;“”用作“已矣”之“已” 。[6]

高田忠周也释“”为“谇” ,又说读“淬”可通;郭沫若说古文字从“口”与从“言”每无别,因此他释“”为“哀” ; “哀” 、 “爱”古字通,铭文中该字读“爱” 。[7]

上述诸家对该铭文的研究,我以为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关于“”字。

我在博士论文《 〈说文古籀补〉研究》中以为“”为由“来” 、“朿”构成的字,“来” 、“朿”共用了下面的“” 。实际上“”即“棗”字,“棗”即“枣”字。战国兵器铭文中有“棗”字,作“”形,该字辞例“酸棗(枣) ” ,为地名。[8]金文中还有一个“” ,也是“棗(枣) ”字,铭文中读“造” 。[9]邾友父鬲铭文中有一个“” ,郭沫若隶定该字为“” , “”即“邾曹”之“曹”本字。[10]”右边的字形就是“棗(枣) ”字,充当“”声符。

“棗(枣) ”本是由两个“朿”上下叠加在一起构成的字。上述确定为“棗(枣) ”字的金文字形与“”形近。 “”实际上也是由两个“朿”叠加构成的文字,两个“朿”共用了“”下部的“” 。拆分开来,两个“朿”分别作“” 、 “” 。 “”的确与古文字“来”形相类,但是“”与“”右边的“棗(枣) ”字下部所从的“朿”及“”下部所从的“朿”也很相似,不同的只是后二者的“朿”上部有横画,而前者没有。不过金文中的“朿”有省简上部横画之例,如《金文编》 “朿”字条下收般中朿盘铭文“朿”字作“”形[11],就省简了其上部的横画。战国楚简中有从“日” 、 “棗”声的“早”字,如,这些字形分别见于郭店楚简《老子乙》简1、 《语丛三》简19、 《语丛四》简12、 13 ;[12] 还有作的,字形见于上海博物馆藏楚简《中弓》简14 [13]。尽管上述诸“早”所从之“棗”或有简省,或有变化,但是其所从之“朿”均与“来”相混。 因此我们以为“”是由两个“朿”叠加在一起构成的文字,即“棗(枣) ”字,只不过该字存在省简与共用构字部件现象。 “”释“棗(枣) ” ,在铭文中读“造” ,应为缔造义。

第二,铭文中的人物及其关系。

铭文涉及的人物,明确无疑的有两个: “乃”与“寡子” 。 “乃”在古汉语中常用作第二人称代词,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你(的) ” ,铭文中的“乃”应属于这种用法。铭文中的“寡子”为作器者。

此外,铭文中的“”或“不叔”也为人名。

关于“” , 《说文》 “,孰也。从亯,从羊。读若纯。一曰鬻也” 。据《说文》 ,其义为纯熟,音chún。所谓“一曰鬻也”之“鬻” ,据孙诒让研究应当是“”之讹[14],“”即“煮” 。 “”无论是训“熟”还是“煮” ,都不能读通铭文。

金文中的“”还有读“敦”之例,或表示一种器名(如陈侯午敦) ;或用在“伐” 、“”等表攻击义的动词前(如宗周钟) :它们用于铭文中都难以读通铭文。有时“”还可以读作姓氏字“淳于”之“淳” (如于公戟) ,本铭很显然不是这种用法。

文献的“”也可以读“敦” ,训“大” (许多古汉语工具书多载有此用例,在此不再举例说明) 。但是此铭文中的“”若读“敦”训“大” ,下文之“棗(造) ”则缺少主语。可见,此处的“”不当读“敦”训“大” 。

看来, “”在铭文中表示的不是一般的语词,它要么单独表示人名,要么与“不叔”在一起构成一个完整的人名称谓。 “”或“不叔”若是人名,铭文中“棗(造)乃邦”就有了主语,否则铭文则因缺少主语而难以读通。

”或“不叔”既然为人名,那么它与铭文中的“寡子”是什么关系,是不是一个人?我以为, “”或“不叔”与“寡子”应当为同一个人。

根据铭文“不叔棗(读‘造’ )乃(你的)邦” ,知“”或“不叔”为“乃”长辈。

如果“寡子”与“”或“不叔”不是指同一个人,他要么是“”或“不叔”的晚辈,要么是其同辈。

如果“寡子”为“”或“不叔”的同辈,他应当是“”或“不叔”的兄弟。根据铭文内容,他是以伯父或叔父的名义向“”或“不叔”的晚辈训话。可是这有一个问题不能解释清楚:缔造邦国的是“寡子”的兄弟, “寡子”在自己兄弟的晚辈面前训话当然是可以的,可是他没有理由铸器刻铭来“永保子” 。看来寡子不可能是“”或“不叔”的同辈兄弟。

“寡子”如果为“”或“不叔”的晚辈,他应当被包括在“乃”之中。我们知道,“乃”表示的是第二人称代词,作器者“寡子”在说及“棗(造)乃邦”时,不应当用“乃” ,把自己从“”或“不叔”的晚辈中剔开,而应当用具有第一人称意味的字,把自己包括进去。可见“寡子”也不可能是“”或“不叔”的晚辈,他只能与“”或“不叔”为一人。

如“”为人名,他与铭文中的“寡子”为一人,则“不叔”可以读为“不淑” ,意为不善,为自谦之辞;也可以读“丕淑” ,为自赏之辞。上述两种解释从文义上都能说得通。若“不叔”为人名, “不叔”作为人称谓用字,直接读“不叔”即可。

因此,我们认为, “”或“不叔”应为人名,他与“寡子”为同一个人。既然“”或“不叔”为人名,他又与“寡子”为同一个人,那么“寡子”就不应当再是人名,它也不太可能是“”或“不叔”的字,因为古代人自称时往往自称其名,一般不以自己的字自称。如此说来, “寡子”既非作器者名,又非其字。

先秦时,不仅君主可以自称“寡人” ,一般人也可以谦称自己为“寡人” 。 “寡”包涵有谦虚的意味。在古代, “子”为男子之称(有的表美称,有的仅表一般的称呼) ,畿外的诸侯也可以称为“子” 。无论“寡子”之“子”是指男子之称,还是指畿外的诸侯,“寡子”一词都有可能是作器者自子谦称自己。当然, “寡”也很有可能是西周时期的诸侯国名而为史书失载,也有可能“寡”在后世文献中写成别的字,就像“匽”在后世文献写作“燕”一样。从铭文中的“棗(造)乃邦”之语来看, “寡”为国名的可能性是很大的。可能是“”或“不叔”瘁劳于帝家(周天子) ,而被周天子封为诸侯。

第三, “” 、 “”在铭文中应怎样释读?

有人释“”为“谇” ,训“问” 、“讯”之义;把“”字与其后文字连成一句“(以)寡子作” 。我以为,这样的释读是有问题的。 “”字前面是慨叹词“乌虖” ,其后面句子的语气一般都是比较强烈的。若读“”为“谇” ,义为“问” 、 “讯” ,而“”字又属下句,铭文中的“谇帝家”只是一种简单的陈述,语气并不强烈。刘心源读“”为“瘁” 、读“”为“矣”是有道理的。 “瘁”可以训为“忧也” 、“病劳也” ;“”读“矣” ,则“”只能与其前面的文字连为一句“帝家” ,即“瘁帝家矣” ,意思是“忧劳于帝家啊” ,语气较为强烈,与此句前表示慨叹语气的“乌虖”正好相呼应。 “帝家”即帝王之家,指周王室。

铭文中其它字都是金文中的常用字:“乍”读“作” ,“宝”读“保” ,“永保子”为“永保子孙”之省。

根据上述考释,现作出全铭释文。

A 当“”为人名, “不叔”或读“不淑” ,或读“丕淑” ,全铭释文、标点如下:不叔(读“不淑”或“丕淑” ) ,棗(造)乃邦。乌虖(呜呼) ,谇(瘁)帝家(矣) 。寡子乍(作) ,永宝(保)子。

B 当“不叔”为人名,全铭释文、标点如下:不叔棗(造)乃邦。乌虖(呜呼) ,谇(瘁)帝家(矣) 。寡子乍(作) ,永宝(保)子。

以上是对寡子卣铭文的释读作出的尝试,其中“棗(造) ”字至今尚无他人考释出。由于该铭文文本比较简约,一些文字在铭文中的意义一时还难以确定,如铭文中“寡子”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寡”是否为邦国名,究竟是“”为人的称谓还是“不叔”为人的称谓?这些问题均有待进一步研究。

(原载《安徽大学学报》2009年第4期)

附:盖(a) 、器(b)铭文(拓片取自《殷周金文集成释文》 )

【注释】

[1]中国社会科学院:《殷周金文集成释文》(第四册),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145页。

[2]张亚初:《殷周金文集成引得》,中华书局,2001年,第107页。

[3]潘祖荫:《攀古楼彞器款识》(卷一),同治十一年京师滂喜齐刻本,第37-39页。

[4]吴大澂:《说文古籀补》,商务印书馆,1935年,第68页。

[5]方濬益:《缀遗斋彝器款识考释》(卷十二),涵芬楼影印,1935年,第30页。

[6]刘庆柱、段志宏、冯时:《金文文献集成》(十一册),香港明石文化国际出版有限公司,2004年,第464页。

[7]周法高等:《金文诂林》,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75年,第1296-1297页。

[8]汤余惠主编:《战国文字编》,福建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476页。

[9]容庚:《金文编》(四版),中华书局,1985年,第489页。

[10]周法高等:《金文诂林》,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75年,第6842页。

[11]容庚:《金文编》(四版),中华书局,1985年,第488页。

[12]荆门市博物馆:《郭店楚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98年,第7页、98页、105页、106页。

[13]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三)》,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第86页。

[14]周法高等:《金文诂林》,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75年,第3546-354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