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
后记
UFO与可能的地外文明无关
UFO,无法下结论的传奇。
笔者谨以1999年上海“12·2”、“12·9”两次UFO事件后,上海UFO研究学会所写的鉴定报告为后记,愿所有的UFO目击事件都会有人负责地发出正确的声音:
对12·2、12·9上海两次目击事件,上海UFO研究会在理事长吴嘉禄亲自主持下组织了一次认真的调查。吴嘉禄理事长是上海飞机研究所负责总体布局、动力装置、航空声学的高级工程师,也是研究UFO多年的资深学者,治学严谨。现将其调查报告及初步分析摘要摘录如下:
12月2日下午16时至17时和12月9日下午16时30分至17时10分,在本市西部天空中出现了“不明飞行物”,目击者成千上万。随着电视、电台、报纸的报道,已引起多年来少见的社会公众好奇。对我们UFO研究爱好者来说,更有极大的兴趣。我们认真观看了上海电视台、东方电视台的录像和各报报道,收听了上海台的广播,展开了对目击者的调查和电话采访活动,现根据12月2日下午16时~17时的近60例“不明飞行物”目击者的调查概况,初步归纳为:
(1)“不明飞行物”的特性。
此“不明飞行物”的速度在12·2事件中,有相对静止现象;
此“不明飞行物”的高度较高,但在大气层中,此物较大;
此“不明飞行物”的“尾迹”不同于一般的动力装置的发动机尾喷流,尾喷流在飞行时“扩散角”也不同于一般常规的发动机尾喷流扩散角;
此“不明飞行物”的运动轨迹也有异常现象;
此“不明飞行物”的形状有异常现象。
(2)可以明显排除下列因素造成“UFO”现象。
海市蜃楼、地震光、虫或鸟群、气球、风筝、飞艇、直升机、人为错觉和大气光学现象。
(3)可能性较小方面的分析。
假定是特殊形状的云——当时天空晴朗,风力不大,无厚积云。假定是太阳光(落日)照射云上的反射,其云的速度短时间不会时快时慢,亮度也不会这样大,故可排除。
假定是民用飞机——①民用飞机正常航行的飞行高度在万米左右(指喷气式飞机)。在太阳光照射下,民用机体的铝合金外壳反射一般要强于喷流的尾迹,应该先看到机体明显的反射亮点。而下午17时许,另一架正常航班B747飞机,飞行高度较低,落日的阳光反射,可明显比较;②民用飞机的动力装置布局其轴线应平行于民用飞机对称轴线;③民用飞机的动力装置的发动机尾喷流在飞行时扩散角一般较低,不太可能,故民用飞机的可能性较小。
假定是军用飞机——①军用飞机飞行高度较高,也可做机动飞行,但在阳光反射下,也应有明显的亮点,高于它的发动机尾喷流亮度;②12·2事件中,“不明飞行物”在一段时间“速度相对静止”,军用飞机目前难以达到;③军用飞机的动力装置布局其轴线应平行于军用飞机对称轴线;④军用飞机的动力装置的发动机尾喷流在飞行时扩散角一般较低,不太可能;⑤军用飞机的速度一般较快;⑥军用飞机动力装置的加力系统工作时间一般较短。上述特性同此“不明飞行物”的特性不同,故军用飞机的可能性较小。
假定是飞机尾迹——发动机的喷流高速高温,在一定条件下(空气温度、湿度等)同低温的大气流混合、雾化,会产生尾迹。尾迹分废气尾迹、对流尾迹和空气动力尾迹。废气尾迹、对流尾迹在空中时间长、距离远。但这“不明飞行物”的“尾迹”宽度、长度、时间,与飞机尾迹不同,它跟随“不明飞行物”运动。故飞机尾迹的可能性较小。
假定是高空物理现象——等离子火球。它的产生有一定的条件,运行方向是多变的,但其形状,一般是圆形、椭圆形、长条形较少。在较长时间的高空飞行,相对来说是很少的,可能性不大。
假定是陨石、流星雨——它们的速度是很大的,运动轨迹是抛物线和近于直线运行,时间短,不同于这次不明飞行物特性。故可排除。
假定是地球人造卫星,或人造航天器或天空垃圾——在大气层100多千米飞行的地球卫星或人造航天器,天空垃圾很多,但速度大,若能人眼看到,仅能看到阳光反射的亮点,而很少是V形的形状,若在大气层以内飞行,烧蚀现象很大,亮度应更高,但时间很短,运动抛物线,故可能性较小。人造航天器的动力装置布局其轴线应平行于其对称轴线。人造航天器的动力装置的发动机尾喷流在飞行时扩散角一般较小,不太可能。人造航天器的速度一般较稳定,不同于这次不明飞行物特性。可能性不大。
假定是地球人造的秘密飞行器——目前军方研制的秘密飞行器确实较多,有航天、高空和低空运行的。一般研制、运行均在本国控制范围内进行,其动力装置布局其轴线应平行于其对称轴线。动力装置的发动机尾喷流在飞行时扩散角一般较小,不可能很大。速度一般较稳定,飞行特性符合常规的飞行原理,不符合相对静止、有突然方向改变等的这种“不明飞行物”特性,故可能性也不大。
(4)根据报道,北京、武汉、长春、西安以及日本等地在12月9日至12月16日均出现类似于上海市在12月2日和12月9日出现的“不明飞行物”。
此次出现的“不明飞行物”可以得出下列结论:
(1)此“不明飞行物”是一个实体。
(2)此“不明飞行物”是可控制的飞行器,可变换方向运动,反复出现。
(3)此“不明飞行物”的速度可大可小,小到一般地球人造飞行器(喷气式飞机、火箭、导弹、航天器等)较难达到的速度。
(4)此“不明飞行物”是在大气层中飞行,高度较高。目击地区较大,目击者较多。
(5)此“不明飞行物”外形似圆形,飞行中喷射出射流,射流颜色一般目击呈橙红色,射流尾迹不长。
(6)此“不明飞行物”飞行中喷射出射流,在飞行时扩散角不同于一般地球人造飞行器的射流扩散角。根据喷射出射流判断,其动力装置布局完全不同于一般地球人造飞行器的。
(7)此“不明飞行物”飞行中喷射出射流,按其速度和时间分析,可能也不同于一般地球人造飞行器的燃料。
针对此次案例,南京紫金山天文台王思潮教授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根据各地反映的资料,以来自上海、武汉、台北的资料最可靠,最有价值。频频出现的不明飞行物,的确是人类尚未认知的特殊飞行器,而绝不可能是大气现象,也不是飞机。根据照片和录像资料判断:该物体持续1个多小时不变,首先,云雾的可能性已可完全排除。其次,该飞行器也不是飞机,因其尾部有两道尖锐的喷气轨道,不是普通飞机喷出的尾气。一般军用飞机只有一个喷口,飞机设计遵循最高效率,其喷口尾气应为两条平行线,方能以最小动力获得最高时速。也不可能是外国新研制的飞行器。如今,侦察卫星早已取代了侦察机的功能,何必派飞机侵犯领空。如为了试验,美国虽在研制无人航天飞机,但美国人也不会傻到飞到中国上空做试验。各地雷达也均未发现不明飞行器的入侵记录。那么就应保留此物是比我们更高级的文明产物的可能性。从目击者听到的微弱声音判断,飞行器是在比飞机更高的云层间运动。但尚未达到人造卫星或航天飞机的高度……宇宙之大、之复杂,人类不会是智慧生命的一盏孤灯。即使特殊飞行器载有外星人,也不会对人类造成伤害。也许他们现在还不想与人类做近距离接触,但他们没有理由要压制人类或伤害人类。在能源的问题上,外星人既然有神游太空的文明程度,一定已掌握了热核聚变技术,他们可以从恒星中去获取能源,也可到无生命星球去采集矿物资源;至于人力资源,也完全可以由机器人代替劳力。所以要征服、奴役地球人的可能性是很小的。
“这种特殊的飞行器选择中国做‘巡回演出’,在世界纪录上确属罕见,UFO研究是一门跨学科的研究,它需要天文工作者、UFO研究者、气象工作者、地质工作者、飞机专家等共同研究探索,只要人类对意外的事件有充分的思想准备,以科学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继续观察、探索,就会取得新的科学突破,才有希望解开飞碟之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