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做神,还是先做人再做神

做人,做神,还是先做人再做神

2015年9月,本人有幸应邀主持山东省济东强制隔离戒毒所“阳明心学与戒毒矫治应用”课题研究项目,探索阳明心学在戒毒矫治方面的具体应用。在课题组成立之初,我们向济东戒毒所有关领导做汇报时,提出了“学员要做人,警察要做神”的思路。

什么是“学员要做人,警察要做神”?通俗地讲,戒毒学员通过戒毒矫治和阳明心学的学习,要回归正常人的生活方式和正常人的思维方式,这是戒毒学员的矫治和学习目标;戒毒警察则不仅要学习戒毒学员所要学习的阳明心学的基本内容,还要深度学习、领会《大学》《中庸》《传习录》等经典著作的内涵,用更高的要求提升自己,在精深世界的洞察和改造能力上,达到“神”的境界,才能更好地帮助戒毒学员破除心中的“魔”,毕竟“唯有神方能降魔”。这是戒毒警察的工作和学习目标,两个目标高低不同,同样服务于戒毒矫治事业。

我们一般人学习阳明心学的目标,是做人?是做神?还是先做人再做神?现实而言,学习阳明心学,落实到做人这个点就非常难得了,由这个点再进一步提升,就是实现“由凡入圣”。这个“做人”的点,就是儒家思想做人的源点,“明明德,亲民,止于至善”就是通过后天的修身和磨砺,把自己从一个“动物性”的“小”人,修炼成一个具有主体性、社会性意识的“大”人。夫大人者,就是《易经》里所说的“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就是阳明先生所说的“以天地万物为一体者也”。在大人的基础上追求极致,那就是圣贤,那就是神,神的目标不好预设,努力做好“大人”则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