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艺人演出收入低,已不能满足其正常生活需要
“民以食为天”,当皮影戏演出微薄的收入不能够满足艺人们日常家庭生活之所需时,艺人们就不得不通过外出务工或从事他业,达到最起码的生存、生活保障。根据目前的农村社会市场情况来看,随庙会信众的减少,布施收入必然减少,又因物价的不断升高,如果庙会演出费用超出庙会的支付能力,势必会影响庙会的举办。“无戏不成会”,艺人们为了每年有固定的收入,一般不会轻易提高费用。目前庙会演出一天,艺人们人均收入不过会超过100元,有些戏班为保持庙会固定台口,甚至有全戏班一天总收入不足300元的台口。然而在外打零工每天即可收入100~150元不等的劳动收入,相比之下,作为农民的艺人们更愿意以打工作为经济来源。如艺人解志昌现有戏箱一副,除了固定台口赴庙会演出以外,一年大部分时间都在县城卖烤红薯,做小生意,一年下来,其收入是专门从事皮影戏演出艺人收入的两到三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