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打官司解决,它指纠纷当事人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审理,作出判决或裁定,通过当事人对生效裁判的自觉履行或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而解决纠纷。虽然中国人不太接受诉讼解决纠纷的办法,但它却是所有纠纷解决的最有效和最可用的最后的办法。
上述三种解决纠纷的途径中,仲裁和诉讼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力,协商、调解则不具有,因而当事人对协商和调解达成的协议可以反悔。当然,采用何种途径去解决一个具体的民事纠纷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