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是为了确认公司的企业法人资格,规范公司登记行为,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制定的。该条例于1994年6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6号发布;根据2005年12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4年2月19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共11章,8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