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保管个人档案

二、免费保管个人档案

离校未就业、到小微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其档案可由当地省、市、县一级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保管。

政策文件:《关于印发〈江西省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赣人社字〔2014〕3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