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入驻企业、个人在创业孵化基地内发生的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水电费,三年内按季支付每月不超过实际费用的60%的补贴。
政策文件:《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5〕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