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一、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毕业2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策文件:《关于印发〈江西省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赣人社字〔2014〕3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