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省级质控中心工作安排

第四节 2020年省级质控中心工作安排

1.在省级质控中心组织建设方面,建议加强市级脑卒中临床救治中心的带动作用,探索“一市级中心带动一个区域”发展契机,提高急性期动脉内治疗的区块质控。

2.进一步完善出血性脑卒中的全市质控工作,建立卒中门诊建档等探索。

3.在医疗质量评价和持续改进方面,建议加强对全信息化管理的质控,减少质控上报工作对基层医院的人力负担,提高患者数据上报的准确性、连续性和可溯源性,促进各病种质控的评价和持续质量改进工作。

4.加强卒中医疗服务结构和过程的建设,改善患者的临床结局,完善院前急救系统建设、推动具备条件的市级医院卒中中心建设综合卒中中心,持续质控和监督全市房颤患者的抗凝药物使用比例,通过持续反馈和规范培训,促进医疗质量改进。

5.配合国家神经内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要求,加强对神经内科常见病种和技术医疗质量标准的制定和颁布,为进一步开展基于病种的医疗质量评价和持续质量改进奠定统一的尺度,利于医疗服务质量可及性、均衡性、同质性的比较。

6.利用社会及市场需求,适时公布上海市神经内科临床质量监测的现状,通过兄弟省市平台学习经验,帮助落后地区建立相应的质控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