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极面临归属问题
2025年09月26日
南极面临归属问题
南极洲是人类最后发现的一块大陆,但其归属问题一直未能解决。1959年12月1日,由苏联、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法国、挪威、比利时、日本、阿根廷、智利和南非等12个国家和地区在华盛顿签订了《南极条约》。条约全文共14条,为期30年,于1961年6月23日生效。如今为期30年的条约期满,南极大陆是成为少数大国的聚宝盆,还是成为各国共同享有的俱乐部?是作为各国纷争的场所,还是作为全人类和平利用的科研基地?南极正面临法律地位问题。
南极的法律地位问题,主要指关于南极的归属和管辖问题。关于这个问题,从19世纪80年代至今存在着各种不同主张:①先占说,即谁先占领归谁;②疆域相邻说,即邻近哪国就归到其所有;③扇形理论说;④国际共管说;⑤托管说;⑥人类共同继承财产说等。上述主张可归纳为两类:一类主张南极应处于各国领土主权之下;另一类主张南极不应划分给各国所有,而应实行统一的管辖。这些主张有的已被淘汰,有的尚有争论,均未被作为确定南极法律地位的原则。
有识之士认为:《南极条约》期满后,无论从经济、科研、战略和法律上,还是从国际关系方面考虑,都应将南极作为全人类的共同财产,作为一个整体,通盘考虑,总体规划,而不应将其分割为各国分别领有。
《少年百科知识报》1996.2.10